银子点点头,说道:“那是一定的,不过,选手的奖金也很多,前五名都有奖励,还有两个小奖,一共要一千六百两黄金。”
花愁笑着说道:“应该可以赚回来的。”
两人商量妥当了,一切就按照计划行事了。
这边,银子让画师们连夜画了几千上万张宣传海报,大街小巷都贴着,那架势比悬赏捉拿江洋大盗还要牛X。
然后她还要忙着设计选手们的参赛服饰,服饰只有前十名的选手才有资格穿上,有韩版的,有古装的,有泳装的,总之,各种服饰加一起,必须有二十五种,二十种是用来画写真用的,另外的五种,是由比赛的时候穿着上场的。
风吹花本来是无意于这么无聊的事情,但是终究缠不过花愁,而且,花愁说,这次的选秀虽然形式上是给燕儿选老公,但是还有一点,就是要引出藏起来的地邪王。
地邪王是喜欢男色的,如果京城聚集了这么多的帅哥美男,她肯定会前来争夺,到时候,重兵把守的京城,还怕抓不住她?
听花愁这么一说,风吹花便心动了,地邪王一直是他心中最大的痛,只要一天不将她捉拿归案,他就一天不得安稳。
为了能抓住地邪王,他牺牲一下也可以的。
因为宣传的效果不错,赞助商寻来了不少,出了朝廷里有待出嫁闺女的大臣外,其他各地的富豪绅士们都纷纷前来参加,为他们的女儿寻找优秀的女婿。当然,还有很多富豪贵人是为了寻找男宠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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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进前三十强的男子,应该都是风国比较优秀的男子了,那些喜欢男色的富豪们,可以下手,挑选几个回家养着,也未尝不是件惬意的事情。
风国的男风其实也是满盛行的,那些达官贵人家的公子哥儿家中总会有几个男宠的,早已习以为常了。
在郡马大赛开始的时候,已经有一万多符合条件的男子报名了,很多人是冲着丰厚的奖金前去的。
经过了海选,三十强,二十强等激烈的争夺之后,终于到了前十名了。
虽然那时候没有电视,没有网络,但是靠着银子强大的宣传攻势,应是让本来人口不多的京城,变得人满为患,客栈的房价直线上升,二十两银子一晚上,还只能住临时搭建的棚子,条件最好的客栈已经炒到了一夜一千两了。
对于美男,古今中外的女人都同样的疯狂。
更多的女人是为了看,传说中的太子风吹花,因为他是本次选郡马的三大毒舌评委之一。
花愁和银子看着前十强的男生们站在那里穿着泳装画写真,那一个个的身材果真是超级的棒,这些男子不但文才好,相貌好,身材好,而且武功还很好,是风国不可多得的人才。
其中,最热门的两个人就是娃娃脸的正太型男生梨魄,还有一个便是冷酷型俊美男生惊雷大帅哥。
其实,冠军早已内定了,不是梨魄就是惊雷,只有他们两个人才是本次郡马的候选人,其他的人都只是陪衬,都只是花愁和银子赚钱的一个手段,一个工具而已。
至于究竟是梨魄还是惊雷,这个要看他们的表现,以及燕儿的支持率而定。
两人对燕儿都是真心的,再说,偌大的郡主府,丰厚的奖金,还有郡马的称谓,这些都是十分诱人的。
首批上市的写真集,很快卖光了,十两银子一套,销量非常好。
经过几天的休息,比赛继续进行着,到了最后的时刻,前三名中选一名为郡马时,梨魄和惊雷直接将第三名的家伙一脚踢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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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剩下梨魄和惊雷争斗了。
燕儿无辜地站在人群中,眼泪汪汪地说道:“其实,你们两个我都喜欢,但是如果要我选择,我也迷惘了,不知道能不能两个都要啊?”
好好的燕儿,在与花愁和银子的接触过程中,已经被熏染了,变得跟她们一样的花痴了。
花愁还稍微的好点,只是口头上说说,气气风吹花而已,主要还是银子,对于美男,她绝对是表里如一的花。
对于这次,她甚至想玩玩潜规则,但是碍于花愁的严密监视,只好作罢,看着美男不能泡,她心痛得几乎无法呼吸了。
这一场比赛进行到了这里,已经是过了两个月了,正好是十分炎热的时候,银子每一次的出场都穿着各种性感的服饰,引得那些富家千金都花重金购买娘娘牌服饰,以至于娘娘牌服饰的各个季节的各款服装都销售一空。
因为代言的,正是本次选秀的前五名,他们代言的广告海报也同样如雪花一般地洒落在风国的各大城镇。
于是,银子一边做着评委,一边让尚宫局的人连夜加班赶制服饰,因为订货单已经堆了一堆在那里了。
尚宫局被迫大幅度招人,熟手优先,待遇丰厚。
这下,又为风国解决了很多的劳动力,增加了风国百姓的收入,解决了百姓的温饱,提高了百姓的生活水平,并且很多家庭因此而吃上了猪肉。
另外,很多富家千金,因为眼光太高而一直未能寻觅到合适的夫婿,也因这次的选秀活动而成功地找到了如意郎君了,解决了她们的婚姻老大难问题。
总之,本次选郡马事件是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无论是举办方还是参加选秀的一方,甚至整个国家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好处。
为此,风镇南大大地夸奖了一番银子和花愁,甚至还暗示以后这样的活动可以多举办,活动的时间可以再延长,赛事的程序可以再复杂一些,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得到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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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银子也开始着手写一本名为《姐看的不是选秀,姐看的是性感》,随书奉赠前五强的泳装签名画像一张,估计这将又是一笔十分不错的收入。
今天是最后一场赛事,第三名一上台就被惊雷和梨魄扔了下去,这让第三名的粉丝们很是不开心,但是没办法,比赛就是这么残酷。
不过这也让惊雷和梨魄的粉丝更加地疯狂,梨魄对着台下一个飞吻,立刻引起了一阵尖叫,他说着花愁教他的那句:“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不过,貌似迷恋小正太的人还是很多耶…
惊雷和梨魄做最后的决斗时,燕儿没有参加,在第三名被扔下去之后,她就赶紧跑开了,因为她担心自己受不了而晕倒。
说实话,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她对梨魄还是有好感的,而她对惊雷也因为这些天的分开,而已失去了往日的激情了。
两下一对比,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选谁做郡马了。
唉,燕儿一声叹息,管他是谁,谁赢了就嫁给谁吧。
反正梨魄不洗澡的坏毛病已经改掉了,并且经过这些天的潜移默化,他也知道心疼燕儿了,这样就算他赢了,燕儿也不会再像之前那样地抵触了。
梨魄的剑是乌金制成的,闪烁着血红色的光芒,挥动起来虎虎生风,仿佛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所以他的剑叫做断魂剑。
惊雷的剑自然是惊雷剑了,每一招击出,都快如雷电,气势上丝毫不逊于梨魄的乌金断魂剑。
台上正斗得热火朝天,台下的评委席上银子在嗑瓜子,花愁在风吹花谈情说爱,偶尔对着台上的两位指指点点,丝毫没有紧张的感觉。
倒是两人的粉丝,一直在那里举着写着他们名字的牌子一直尖叫着。
本来嘛,台上的两位都是自己人,内定的选手,无论谁赢了,都是意料之中的事,两个都这么优秀,虽然,花愁个人是喜欢梨魄多一点,毕竟是娘家人,这些天又每天相处,总是觉出了他的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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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子一直对那个第三名念念不忘,非常想玩下潜规则,那个第三名除了武功稍微差一点外,其他的并不逊于惊雷和梨魄,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而且年纪不大,刚满十八,是个非常不错的明日之星啊,刚好适合银子这样的师奶口味。
很遗憾的是,这位芳华十八的小帅哥一下场就被一辆超豪华的马车接走了。
这让银子十分伤心,又一个小帅哥惨遭富姐的蹂躏了。
后来一打听,接走那个小帅哥的人正是风景。
唉,那些富豪财主们虽然有钱有势,但是怎么可能争得过风景呢?人家风景好歹也是公主,她看上的人,谁敢抢?
风吹花和花愁一直窃窃私语,是在说一件事,就是地邪王怎么没有出现,这太不符合她的本性了,这么多的美男同时云集至此,她不来抢走几个就太不符合她的本性了。
连风景都忍不住将第三名的小帅哥接走了,估计如果前两名不是梨魄和惊雷的话,她可能会直接抢第二名。
惊雷的一剑卷起漫天的尘土,几乎将擂台震塌,而梨魄却是不慌不忙,飞身上了旗杆之上,躲过了惊雷凌厉的一击,接着如陀螺般地飞旋而下,手中的剑扫出一片血红色的光芒,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
惊雷回身反击,猛瞥见血色之中闪动着一丝淡淡的寒芒,不由吃了一惊。
那是梨魄最擅长的招数。
血里寒江。
这招是梨魄的必杀技,极少使用,惊雷也是第一见他使用,所以匆忙之中,竟躲避不及了,只好用手中的惊雷剑仓皇抵挡。
挡住了漫天的血光,却没躲过血光中暗藏的那把飞刀。
锋利的刀尖划破了惊雷的衣袖,带着一串殷红的血珠飞出,惹得台下的那些粉丝们一阵躁动,惊呼声几乎穿越了云霄。
最终还是梨魄得胜了,在惊雷受伤后,花愁立刻阻止了比赛的继续进行,这本就是娱乐,并不是生死之争,因为惊雷受伤了,所以必须要立刻对他进行包扎,比赛到此结束,本次大赛的郡马由梨魄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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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小正太围着擂台跑了一周,对着下面热情的粉丝一边飞吻一边挥手,虽然惊雷的粉丝已经黯然神伤地离开了。
得知梨魄获胜的消息,燕儿心中十分的感叹,他们本就是情侣,却因为一些琐事,造成了他们的分手,然后绕了这么一大圈,却又凑在了一起,真是天意弄人。
惊雷虽然落败,没有娶到燕儿,但是很多很多家千金小姐向他抛出了橄榄枝,情书像雪花一样堆在太子府的门前,每天还有无数个书童丫鬟往太子府送礼物。
总之,自从这次选秀结束后,风吹花的府上就没有缺过零食玩偶以及各种各样的大小不一贵贱不等的礼物。
这些都要归功于惊雷同学的魅力,当然也有一部分是送给风吹花的,所以花愁总是很感慨地指着那些情书和礼物说道:“看吧,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这就是最好的印证,所以惊雷啊,你不要再难过了,失去了一个燕儿,会有千万个燕儿飞进你的怀抱,所以你只要看准了,然后张开你热情似火的怀抱接住就可以了。”
在选秀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前十强的选手,都被安排到全国巡演,每到一处宣传攻势异常劲爆,可谓是整个风国到了妇孺皆知的地步了。
然后,又拿起一个送给风吹花的礼物,摇摇头说道:“没想到大风国的风气这么差,连有主的老男人,都有小姑娘喜欢,看来要杀杀这股子邪风了。”
风吹花头上垂下三条黑线,说道:“什么叫老男人?我才二十多一点好不好?”
花愁撇撇嘴,很不屑地说道:“切,都跟我老夫老妻了,还敢冒充小男人,直接拍回幼儿园去!”
在开始动手选郡马的时候,郡马府已经开始在建造了,位置就在风吹花的太子府的隔壁,两家府邸挨着的。
这样的设计自然是花愁安排的,因为那样可以方便串门,跟燕儿这么久了,两姐妹感情很好,若是突然分开,可能会舍不得的,挨得近了,可以常常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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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地邪王就是不出现…
看来花愁想的美男计有点不大实用哦。
巡演很快结束了,十强选手又回到了京城,因为未能引出地邪王,而燕儿的终身幸福已经敲定,所以风吹花和花愁都渐渐不热衷了,银子一人也只好放手。
郡马府的府邸在巡演结束后就即将竣工,只剩下一些收尾工程,收尾的工作由梨魄和燕儿亲自处理,比如窗前种点什么树,院子里栽上什么花,湖里养点什么水鸟之类的,这些小事自然都是必须要按照主人的喜好来安排了。
这边花愁等人忙着收尾,那边银子也没闲着,花愁又交给了她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就是梨魄和燕儿的婚礼。
因为不着急,并且没有什么钱拿,还要出彩礼钱,所以银子也就不像上次那样的热心了,拖了一天又一天,删删改改,终于在十天后交给了花愁。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娘娘牌服饰专卖店,已经在风国开了很多家连锁店了,每次都供不应求,所以银子一边要督促尚宫局的人加班加点干活,一边还要设计新的款式。
既然是郡主成亲,而郡马是如此声势浩大的选秀选出来的,排场自然是要奢华一点,除了前十强全部到场外,王上和文武百官都要到场祝贺,司仪就由花愁和银子担任,并且力邀风国民间曲艺界的大腕到场献艺。
对于银子的这个策划书,花愁也基本没有意见,因为她写不出更好的策划。
风吹花叹了一口气说道:“唉,这么精明能干的一个人,居然安排不好一场婚礼。”
花愁对于他的这种说辞一直持不屑的态度,并且做眼睛朝天状地说道:“这么娱乐八卦的东西,不会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我的脑细胞是用来处理重要的事的,不是浪费这样生活琐事上的。”
风吹花轻轻咳嗽着说道:“那你就忍心浪费别人的脑细胞?对了,脑细胞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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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愁一边用手指着他的大脑,一边用不屑的口吻说道:“就是脑子,唉,这么简单的词语都想不到,真是太失败了。”
风吹花看出她有点吃醋了,所以赶紧选择闭嘴,免得又有一大堆尖酸刻薄的话说出来了,那样就更难以应付了。
婚礼如期举行。
在婚礼当天,梨魄和燕儿穿着银子特意设计制造的西服和婚纱,成为所有古装人群中最闪耀的两颗星星。
那天,郡马府里人声鼎沸,美女如云,帅哥怒放,总之,要多养眼就有多养眼。
从早上,新娘子就在忙碌着,化妆打扮,新郎官忙着应酬,一直到接近中午时分,婚宴才开始。
在开席之前,身为司仪的两大美女,自然是穿着得体优雅万分地出现在舞台上,用非常好听的声音说着祝福新人的话,并且竭力地活跃现场的气氛。
没有麦克风怎么办?没关系,这个难不倒花愁,她自制了一个扩音器,效果还不错,虽然有点混音。
让新郎新娘拜过天地之后,两人便回到房间换别的服装了,因为今天来参加婚宴的都是达官贵人,富家千金妻妾,有的是钱,所以银子一高兴,友情赞助了燕儿十套服装,条件是,必须要在婚宴当天全部穿出来秀一秀。
花愁轻轻地笑着,没有利益的事,银子很少做的。
接着,婚宴开始,果然见燕儿换了一身很红火的旗袍出来了,穿着十分的优雅妩媚,非常有女人味。
银子在台上大声地说道:“大家尽情喝酒,尽情吃肉,不要有任何的拘束,下面有请嘉宾来献唱,为大家增添气氛。”
说着,她清清嗓子,说道:“第一首歌曲就是由我自己来献唱,请大家给点掌声。”
美女娘娘唱歌,下面的老少爷们都非常期待,一个个地使劲鼓掌,连酒都忘记喝了。
银子摆好姿势,清清嗓子,对着扩音器唱道:“七月份的尾巴,你是狮~~~~子座,嗯啊,八月份的前奏,你是狮~~~~子座,嗯啊,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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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边唱还一边朝着下面打着飞吻。
花愁听了之后,浑身长满了鸡皮疙瘩,这简直比曾轶可还要绵羊啊…
下面已经有人开始呕吐了,风吹花更是忍不住冲上台,将正在自我陶醉的银子拖了下来,银子一边反抗一边叫道:“干嘛,我还没有来得及秀我最擅长的海豚音哩…”
她说着,见离舞台越来越远,情急之下,她只好甩开嗓子,将维塔斯的歌剧中最高音叫了出来,那一嗓子的“啊”,简直要见郡马府的屋顶掀翻,下面的宾客无不或捂耳尖叫,或跌坐在地,更有甚者,居然被惊得口吐白沫,几乎昏死过去。
一段小插曲之后,场面渐渐地恢复了过来,帅男美女的表演引得了满堂的喝彩。
忙忙碌碌的一天过去了,地邪王还是没有出现。
不过,三天后,传来了一件很不大好的消息。
风起轩从天牢中被人劫走了,现场留下了地邪宫特有的绿色粉末。
风吹花和花愁第一时间赶到了天牢,里面空空如也,所有的犯人全部死亡,唯独风起轩不见了。
花愁小声地问风吹花:“夫君,您说这次是否正常?”
风吹花自然是知道她的意思的,上次苏娘娘事件就是风镇南布的一个局,这次难保不是他故技重施。
但是现在地邪王确实是存在的,所以风起轩被地邪王救走也未尝不可能。
所以现在风吹花还是很难得出结论的。
两人怏怏地回到了府中,案子似乎一点头绪没有,六扇门的捕头开始整个京城的搜索,估计效果不大,风起轩就算是活着,估计也早已离开京城了。
花愁叹了口气道:“我觉得这次不大像父王所为,可能真的是被地邪王劫走了。”
风吹花问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是被地邪王劫走的?”
“因为,我一直怀疑风起轩跟地邪王之间是有联系的,之前我们去清猛虎的途中,他是杀了几个地邪王的人,但是,他那样做只有两种可能。第一,迷惑我们的苦肉计,第二,那时候,他还不是地邪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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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花笑了笑,说道:“现在看来,地邪王之前并没有想跟风起轩合作,而是在他落网之后,才有了这样的心思,可能之前,地邪王并不清楚风起轩的意图,不敢豁然联手。如今,风起轩谋反之罪已成立,所以才会想到联手,因为他们现在都是势单力薄,必须要联手,才能对付我们。”
花愁想了想,问道:“为何这么说?”
风吹花说道:“你想想,倘若之前地邪王就与风起轩是一路人马,那么风起轩在谋反之时,地邪王为何没有出现,倘若她出现了,风起轩就不至于那么惨。”
点点头,花愁说道:“也有些道理,我突然也明白了一点,为何我们如此声势浩大的选秀活动都引不出地邪王,我想她一定是在迷惑我们,让我们产生她不在风国的错觉,从而放松警惕,然后一举救出风起轩。”
她说着,突然笑了起来。
风吹花看着她,说道:“笑什么?有什么可笑的?”
“秘密除掉风起轩,解除了后顾之忧,然后,还能起到一个作用,就是引地邪王出来,栽赃嫁祸,估计地邪王一个忍不住就蹦了出来。”
花愁脸色微微地一红,说道:“我是突然想起,地邪王那么好色成性,而风起轩生得又是那么俊美,地邪王会不会对他进行劫色…”
风吹花瞪了她一眼,而花愁也很识趣地闭嘴了,在风吹花的面前,实在是不宜说这样的话,毕竟他曾经被地邪王劫过色。
在花愁闭嘴之后,风吹花才说道:“这次应该不是父王所为吧,因为父王一直没有新的暗示,就是说明他也不知道地邪王在何处,这样秘密处死风起轩,好像没有什么作用吧?朝中的百官虽然之前有投靠他的,但是在他落网之后,全部纷纷地投靠到了我们这边了,所以不必惧怕他在朝中的势力。”
花愁接道:“还有一点,就是王上的确不知道地邪王的下落,但是他这样做倒是有一个作用。”
“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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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花听了之后,很想笑,说道:“这点,基本不可能…”
他笑了一笑,说道:“我们费了那么大的力气都没有能引她出来,父王这招也不会有效果的,何况父王知道,地邪王不想出来,你就是放火烧了她家的祖坟,她都不会出来的,小小的栽赃嫁祸算什么。”
花愁看着风吹花,心里有点小小的安慰,他现在提到地邪王已经不像之前那样了,已经能像一个普通人那般的说笑自如了。
某个曾经心理有阴影的小朋友,渐渐走出了童年的阴影了。
花愁笑了笑,眼中突然落下泪来,她一直希望风吹花能平静地面对地邪王,不受地邪王气势的压迫,这样他才能战胜地邪王。
风吹花伸手,轻轻拭去花愁的泪,柔声说道:“好端端的,哭什么?”
花愁微微摇首,含泪笑着说道:“没有,只是觉得你在我身边真好,真的很好。”
风吹花将她拥在了怀中,笑了笑,说道:“傻瓜,我一直在你的身边,一直一直都不会分开。”
花愁听了,心中突然有点疼,仿佛针扎了一般的疼,就那么一瞬间的感觉,就没有再出现。
也没在意,可能是心脏的某一根神经,被风吹花的话感动了吧。
在风起轩失踪后的第二天,风镇南才召见了风吹花,说是商议地邪王的事情。
听到宫里来的公公说这样的话时,风吹花和花愁对望了一眼,两人心中不由暗自吃惊,莫非这一切果真是风镇南所为?
那么现在风镇南想要做的,又是什么?
每一次因为这样的事情进宫,风吹花和花愁的心中,总是免不了担忧。
风镇南正在银子的宫中品着茶,银子很柔情似水地在给他捏着背,偶尔又在他的怀里撒个小娇,发个小嗲。
风吹花和花愁进来后,银子赶紧吩咐繁花和似锦上茶,四人对面而坐。
风镇南满面的忧色,叹了一口气说道:“真没想到,这次地邪王又再次出现了,并且劫走了风起轩这个孽子,唉,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今风起轩如虎归山,必定后患无穷,我们必须得想个办法引出地邪王,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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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愁说道:“王上,尉迟浩宇将军如今尚在京城,且京城有重兵把守,地邪王却能轻松劫走风起轩,这件事实在是有些蹊跷。”
风镇南叹了口气,说道:“尉迟将军已经于事发的前一天返回边关了,因为边关军情告急,未能及时通知你们。”
花愁心中一怔,原来地邪王一直不出现,果真是惧怕尉迟浩宇的实力,尉迟浩宇前脚刚走,她后脚就出现了,并且还劫狱了。
只是,他们走得太匆忙了,连个招呼都没有打,这些天忙着选秀的事情,连蓉儿都没有来得及好好叙叙旧。
风吹花想了想,说道:“父王可有什么眉目?”
风镇南摇摇头,说道:“虽然京城的六扇门已经到处搜查,但是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风吹花点点头,暗道:“这次怕是真的不见了吧,否则,父王一定会将我们往他设好的局里引。”
借刀杀人,一向是风镇南乐此不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