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羽,生日快乐。

“去道歉就好了嘛。多大点事儿!你这姑娘也是,这暴脾气,学学我们家姜未啊,你看她多冷血镇定啊……”

季林洛正在给吉他调音。陆羽的手上豁了口子,我给她摁上几个创口贴,听到他的话,忍不住白他一眼。

陆羽平日里总是大大咧咧地,此刻跟个小姑娘似的蜷在酒吧的长沙发上一言不发。叫我有些心疼。

“好了,哥不跟你们扯了。我要上台去做大明星了!”

季林洛平日里在我们面前就是个没节操的二流子,不过这些年混得也挺有台风,虽然才比我大一岁,蓄起小胡子低头装深沉的样子,还是蛮沧桑的。多少萝莉爱大叔,最后发现他智力停留在16岁,找我哭诉的人也不少。

兴许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个人,有些人运气好,那个人心中也有你。比如陆羽。虽然她现在状态不佳,后悔莫及却死不认错。而另外一些如季林洛,暗恋心中女神多年未果,结果被自己哥们给捷足先登。

真要命,该死的季林洛居然选了首《分手快乐》,这可不是在陆羽伤口上撒盐吗?我有些担心她,蹲下去仰头撅嘴看她。

结果她白我一眼:“你装什么可爱?”

哦,没在哭啊,我就放心了。

“我没装,我本来就挺可爱的。”

陆羽骂了一句:“你干嘛这么看着我,就好像我马上要死了一样?没多大事,不就是一软陶人吗?我拼起来看了觉得做得一点都不好!”她忽然腾地站起来,“我现在就去找程沧,让他给我道个歉!”

酒吧里还在回荡:“分手快乐……祝你快乐……”

陆羽已经洋洋洒洒到了大街上,回头冲我一笑:“姜未!替我加油!”

回到里头却发现老季已经不在了。

其实时间也不早了,我想着明天还要答辩,我正打算走,接到老季的电话。

姜未,你上楼来,我吉他弦断了,帮我去后台把你爸那把取来。就之前那个大包,昨天同一个。”

这间酒吧是老季和几个朋友大三的时候开的,位于寥城的酒吧街,楼上就是出了名的会所,金碧辉煌价格奢侈。现在的有钱人都挺奇怪的,好好的KTV不唱,会跑到楼下的酒吧街里喊乐队们上去助兴。

老季他们常常上楼去卖艺。

好几回勤学苦练神曲,被我听到了,打趣他说。

“哟,转行了?”

“这不客户需要吗?现在的有钱人,就爱听听街头曲,汪峰已经算贼高端了。”他撇撇嘴,“贫贱不能移,为了日后移民,老子只能富贵叫我屈了。”

我一脸的“你怎么会是这种人啊”,但不得不说,老季说得对。

老季的家境其实还算不错,但偏偏要走这条路,大三的时候搞乐队搞得肾上腺素暴涨结果跟人酒场上挥了酒瓶子,从此被退了学。他爹就此断了粮,不过老季心机可真深啊,拿出存折来声泪俱下地说,幸好啊,未未,我还留了一手啊。

难怪小时候这家伙零用钱贼多还贼精明,竟留了这么一大手。我倒是佩服他了。

吉他找到了,是我爸临走前留下的那把。我这个人吧,其实挺无情无义的,就拿这把吉他来说,按理是我爸留给我的最后一样东西,我却转手就给了老季,害得他老爹到现在提起我爸还牙痒痒,都是那个姓姜的,阴魂不散把我儿子都给带到邪道上了。

不过蛮有意思的,在我失去了一个搞艺术的老爹之后,我还有老季这么一个搞艺术的朋友。

那把吉他沉甸甸的,我将它抱在怀里,穿越酒吧摇晃的人潮。

金碧辉煌是个很大的会所,因为老季没说清楚自己是哪个包厢,我凭着记忆瞎走,才发现自己迷路了。走到走廊的深处,没有服务员,门牌上一连串的相同的数字,我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哪一间。不都一样么?

手机又落在下面了,我就抱着吉他在一条金色的走廊上来回地走,透过暗色的玻璃橱窗,想要看清楚里头的人,结果门忽然打开,正趴在门上的我一个踉跄,连人带吉他地砸在了金色的地毯上。

那时候我尚不知道,我摔进了一场久别重逢里。

——

我猛地抬头,会所里是一群年轻人。脸孔陌生,正诧异地看着我。

我自然是走错了。

我万分狼狈地爬起来,膝盖刚好顶在吉他上,木吉他剜破了我的皮肉,爬起来的时候才觉得疼得要命,刚要说抱歉时,忽然人群里爆发出一声大笑。

“啊,老川,便宜你了,这公主长得挺纯的嘛。”

“哈哈哈哈。”那个穿着阿玛尼朝我走来的大概就是他们口中的老川,他上前一步,我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支支吾吾一句:“不好意思我……走错了……我……”

他一把抓起我的手,忽然拦腰一抱。

“好了,那我可亲了啊!”

满身酒气的年轻男子,力道十足地捏住我的胳膊,我还来不及说什么,旁边已起了哄,有人拿着一瓶香槟大力摇晃,在老川靠近我的同时,我几乎下意识地,抗起我的吉他就朝他的脑袋砸了过去。

而那瓶香槟应时打开,巨大的泡沫扫到了我和老川的身上。

我迷了眼睛,抹一把脸,惊诧地看着我爸的吉他成了凶器,那个叫老川的抱着脑袋,蹲到了地上。

有人一个健步冲上来,骂了一句我听得皱眉头的脏话,伸出的手掌要挥我一个巴掌。

一只手截住了他,一张侧脸出现在我的面前,似曾相识。

“打120。”这个穿白衬衫的家伙冷冷地说了一句,然后侧过脸,冲我露出一个惊诧的笑容。

“怎么……是你?”

我?我是谁?我被弄得糊里糊涂,这个人的五官我拆开重组,分明就是个陌生人啊。

后来,我算是弄明白了,这是一场富二代们的聚会,玩真心话大冒险呢,而中招的老川的冒险,就是亲吻马上要进来点歌服务的公主,更巧的是,为了让老川即兴表演一下,还问前台,要了一把吉他。

这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狗血的事,而我的吉他砸中老川的脑袋的一分钟之后,门被推开,门口穿着礼服的会所公主,正抱着一把崭新的蓝色吉他,目瞪口呆。

我就这样被撵到了医院。老川的朋友义正言辞地说要把我扭送到公安局去。

幸好白衬衫还有点良心,皱着眉头说:“也是老川不礼貌在先。”

“就是嘛。”我躲在他身后附和了一句,其实我也挺心虚的,不过其实我觉得我砸得根本不重,都没有流血呢。富家子弟真是麻烦,居然还要做个磁共振看看脑子有没有伤到……至于吗……

“就是个头。”白衬衫突然回头瞪我,“就算人家不礼貌,也是误会,你给他一巴掌也在情理之中,非得拿吉他砸。”然后他将我拽到一边去,我不好意思地说:

“我那是一时情急。”

“你倒是有道理。”他忽然侧过头来,恶狠狠地说,“姜未,你怎么一点都不学好啊?”

“你怎么知道我叫姜未啊?”我瞪大眼睛,奇怪地问。

他翻了个白眼:“你是不是傻啊,你刚用我手机给季林洛打电话,开口第一句就是‘我是姜未啊’。”

阴阳怪气地学我说话的这个家伙可真是贱兮兮的帅啊。我瘪起嘴,哦了一下,忽然想起什么。

不对。可是我开口闭口都没有喊老季的名字啊,他怎么知道……老季叫季林洛啊!

“你你你!你到底是谁啊!”

这个时候,已经离我三米远的他缓缓回过头来,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

“你猜啊。”

半个小时后,在我看到老季出现在医院门口,在看到我和白衬衫的同时,气势汹汹冲过来,大喊着一声“秦牧你个王八蛋”的时候,百转千回,越过青春期再往前,我对这个名字太过熟悉了。

这个被老季称为哥们的少年是他口中的男神,要不是有个女神的出现,我简直觉得季林洛有gay的潜质,我们12岁那年暑假,这个叫秦牧的学长是大我们两级的初三准学子,暑假的时候友情帮他补习数学,那一个夏天我晕倒在老季的衣柜里,后来就莫名其妙地离开了寥城。就是这个家伙,把我抗到医务所救了我这条小命的。

所以,尽管算起来我一次都没见过他,这个人还是神话成了我少年时代的英雄。

听说还很帅,特别聪明,总考前几名,家里很有钱,后来出国了。这些都是老季告诉我的,虽然后来他气呼呼地告诉我他和秦牧绝交了,理由是他横刀夺爱,抢走了自己暗恋多年的女神,双双去了美利坚。

而这个已经老早就和回忆遁入我童年背景音乐的家伙,突然出现在眼前,我简直无法形容那一刻的感觉。

只有两个字。

神奇。

但是这种跟自己年少的救命恩人重逢的戏码不是应该浪漫一点吗?

老季已经冲刺到面前了,我眼巴巴地看着他一拳……

擂在了那个叫秦牧的家伙的胸前,他那张脸上忽然眉开眼笑。

“他妈的,回来也不跟我说?”

喂!说好的要报横刀夺爱之仇呢?

然后老季回过头跟我说:“未未,你不是说要是你见着救命恩人,得以身相许嘛,赶紧过来!”

我差点吓傻了,十多年前的话他还记在心里?

谁料那个叫秦牧的,打量了我一眼来了一句:“以身相许可不是报恩啊,就姜未这性子,简直是报复吧。”

“啊呸!你想得美。”不过毕竟他还是有恩于我,今天又好在有他,不然真被撵进局子了,“请你吃顿饭吧。”

“哟。你的命,就值一顿饭?”他撇撇嘴,露出几颗白森森的牙,“起码两顿吧。”

那天坐在宵夜摊上,我们仨坐在一家大排档里喝酒。

老季能概括出来的不过是他的爷爷身体不好,所以,原先打算留美的小叛徒,就重新投身祖国怀抱了。而那个老季心心念念的跟秦牧一起去美利坚的女神,他巧妙地避开回答。

我对他的疑问却只有一个,喂,你怎么知道我是姜未?

“人才市场那天没人不知道你的大名吧?”他投过来意味深长的眼神,让我红了脸。

哦对,就是那天,我和陆羽一起去人潮涌动的人才市场投简历。结果走散了。老远我听到陆羽喊我的名字。

“姜未!姜未!”

我挥了半天手,眼巴巴看着她越走越远,没办法,我就咣当一声爬上了旁边的招聘台。

“我在这!姜未在这!”

该死的,我后来才意识到,我爬上的是甄芙的招聘台,这跟他们最后没有录取我,真的没有半毛钱关系吗?

我挺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你也在招聘市场?找工作吗?海龟现在行情这么差啊?”

原谅我,我不是有意的,是他眼神里的讥诮让我忍不住刺他。

他似乎不为所动,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提起一件旧事。

“想起来,再上一次见你,还是很多年前,你跟人私奔那一次吧。欸,那个家伙叫什么来着,姜未你打算什么时候嫁给他啊。”

我的记忆瞬间回转,所有的东西对上号。16岁那年我的确和栗长原一起逃跑过,住在一个小小的地下室里,在几天之后,被找到,押解回家。我心里有种如梦初醒的诧异,眼前这个家伙,竟是我年少时一次峰回路转的关键人物?可是他脸上玩笑般的嘲弄,让我的心猛地一揪。

这个提不得的人,老季都要忌讳三分。

老季知道我的软肋,他的脸先我一步僵了一下,他试图打个圆场扯开话题:“欸……老大你说你从美国回来之后……”

我却狠狠拧了他一把,冷冷看着秦牧:“你管得着吗?”

他缓缓抬起头来,一个似笑非笑的笑容:“看来是分手了,可惜了。”

我下意识地平静了一下心绪,我才不要一个半陌生的家伙看不起我呢,我举起酒杯,佯作潇洒:“聚散终有时,谁还没分过几次手啊。”

我一饮而尽,老季担忧地看着我,姜未你别喝那么多啊。

点的这什么酒,辣到心里去了,我莫名其妙地不痛快,明明是那么久以前的事,被提起的时候还是会像揭伤疤一样的疼。

我觉得对面那个家伙,真是可恶,于是我拍着桌子笑里藏刀地叫板:“敢不敢干杯啊?今天久别重逢,不醉不归?”

他露出白森森的一排牙,接受我的挑衅的目光意味深长:“奉陪到底。”

我想,秦牧对久别重逢后的我的第一印象一定很差。

不过很巧,我对他的印象,也不太好。

而彼时,在城市的另一端的陆羽抬起头来,头发凌乱,满眼的血丝。

“程沧,你真的,要跟我分手吗?”

她说过几百次分手,说过几十次老死不相往来。

但这次是程沧,第一次这么说。

“是谁?是林简还是周诗余?”

“没有谁。这是我们俩之间……”

“你告诉我是谁!”她猛地站起来,“你厌倦我了?你不爱我了是吗?”

她冲到他面前,揪起他的衣领,咄咄逼着他,说出她最怕的那个答案。

于是他说:“我只是厌倦了,真的厌倦你了!我不爱你了!你满意了吗?”

她手里握着的那把瑞士军刀,是程沧那年出国,带给她的防身礼物。她此刻正对着一个牛油果,无从下手。然后,她对准了自己的手腕。

她本来就是性子烈的姑娘,不然她也不会永远和他处于战火之中。她的爱和恨都那样强烈。此刻哪一种居上,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她失去了理智。

她自己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蠢,蠢到用自己的性命来惩罚一个不再爱她的人。

可是你们知道吗?当你做好准备的时候,伤害来得再大都击不垮你。击垮你的,却常常是猝不及防,来自那你以为不会伤害你的人扎的一根小刺,那是扎进你心里去的,是致命的。

她无数次怀疑程沧,都是源于爱。而骨子里其实是那样坚信,他不会离开她,永远,都离不开她。

在刀子就要斩落在自己手腕的时候,那扑上来的人一把揪住了她的手臂。

“陆羽,你要砍,就砍我吧。”他说。

她的理智重新回来了,她看清楚眼前这个人是她爱了很多很多年的男朋友,他用一种痛心疾首的眼神看着他。

他咬着牙,说了一声,对不起。

她放下刀子,在笃定他爱她的时候,她为非作歹地伤害他,但是现在不行了,他说他不爱她,她这么怂,只能选择伤害自己。

“我吓吓你而已。你不用对不起。不就是分手吗?你给我滚吧。”

在程沧走出这个门的时候,她抱着那把瑞士军刀哭得不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