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破机子!”我一巴掌拍在一闪一闪的指示灯上。
没办法,只能出去买。天已经黑了,耗材店也差不多要关门了。我抓了背包,拖起沈复就跑。
“明天再做嘛!”这家伙当然推卸。
“你后天就上飞机了,要是稿子哪里出了纰漏得修改怎么办?”
“汝不会在电脑里看吗?非得打印出来。”
我是可以,但齐漱玉不行,她的眼睛不能对着光线太强的东西。
对她来说,儿子的字,应该在柔和的白纸上,黑暗般地沉稳着,触手时,仍有温热。
沈复其实也是清楚的吧,呵呵笑一声,紧紧跟上我的步伐。
买好墨盒回来安装时,闲坐一边的沈复忽然问:“四个圈圈加四个叉叉是什么呀?”
我一怔,“啊?”大脑仍没反应过来,忙着按运行键看打印效果。
“四个圈圈,加四个叉叉。”他竖起手指凭空划着,“是什么字?”
“……雷字。那是雷字的古体写法。”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忽然问这个,还有,你怎么知道的?去过西安吗?西安的碑林?”
就算去过,也不会仔细得一块碑一块碑地看过来啊。
他眯着眼睛笑,“是沈陌说的哦。”
我“哦”了一声,隐约记得的确跟他说过,下五子棋的时候。
但是那会儿,他的稿子应该早就写完了啊?而且是写完很久了。
打印机呜啊呜啊地吐出纸,沈复拿起来,“自己看吧!估计这个应该不是文章里面的内容,嗯——信手涂鸦?”
文稿最后,的确有看起来似乎是随手写的几句话,跟正文拉开了很大一段距离。
此行最大的收获是知道了雷字的古体写法。
四个O加四个X。圈圈+叉叉=雷,古人真是有先见之明!
……
骗子,从不撒谎。
我安静地看着这几句,下意识把手里那叠白纸攥得死紧。
第一百三十九章
清醒过来时,我正站在厕所里的洗手台前,水龙头哗啦啦地流着水。
掬水,低头,俯身,深深把脸埋下去,憋不住了就在水里呼吸,在湿润的掌心流泪,坚决不哭出声音。
都过去了,是的,一切都过去了。我这样想。
可是为什么,像有人逼我吞了一块烧得滚烫的铁片,整个喉咙,连同心底深处,都又哽又热。
还要背负着那个人留下的东西走多久?以前的日子,过得颠三倒四混乱不堪,可至少,是一直往前的,是隐藏在杂草下的铁轨,锈迹斑斑、荒芜却如一地延伸向未来。现在?现在是一个漩涡,一条深河上出现的漩涡。
水池里真的出现了漩涡,顺时针的。因为我们在北半球。
以前在科普读物上看到介绍,说北半球的水流进下水道时呈顺时针,南半球相反,呈逆时针,我总算记住了。
永远有人研究和在意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不管怎样,生活都要继续。
收起那张纸,我向齐漱玉告辞,送沈复回去。一出门,这人就开始自言自语。
“沈陌,啧啧,可惜了。要是留在那儿的学术界好好混,出头不难。谁让他回来了,回来不等于是学术自杀吗?”
他第一次在我面前赞别人,而且那人还是他从接手翻译之后就一直贬低的学长。
“哎,所以,老夫一定要去美国!”他一副迫不及待又意气风发的样子,“沈陌学长就是老夫的反面教材啊!”
“崇洋媚外。”我嘀咕,内心逐渐漫上潮湿的淡淡哀伤,“不过,还是你好,买醉,散财,风风光光当教授,人模狗样做学者,沈陌才真是想不开,到头来一切都是空的。”
“沈陌没有想不开。”那清清亮亮的江南男人嗓音响起,“目莲救母听过没?为了老妈,连地狱都下得。”
我苦笑,“孝道真古怪。”
他耸肩,“古怪什么?到头来,人间谁能亲得过父母?对你爱得最毫无保留的人除了父母还有谁?你连父母都不孝敬,还有什么可说?”
“可是孝敬成这样子,值得吗?”
“……还是值得的吧。看得出来,他妈妈是个被伤害过的女人。”
沈复忽然“啊”了一声,从白衬衫口袋里拿出一张折叠起来的纸片,晃一晃,砸向我头顶,“拿去。”
我打开一看,竟是那张十万块的支票。一时错愕,非言语能形容。
“找间贫困小学什么的,替老夫捐了吧,盖间图书馆,买它一屋子的书。”他笑眯眯的,“这可是老夫从小的梦想呢,有朝一日拿到笔横财一定得这么干。”
“你可真是个大疯子!”我惊得目眦尽裂。
“疯吗?汝那破稿子的翻译费也就值几顿酒钱而已,不稀罕。”沈复双手插在裤兜里,慢悠悠地踱开,哈哈笑着,“真好,想不到这么快就实现了梦想、还替尔等这种有钱人积了德。”
第一百四十章
“怪人!”
夜色中,我瞪着他的背影,逐渐没入深处。
第三天,沈复踏上赴美征程,想来和研必有一场轰轰烈烈的会晤吧。
我坐在市中心的麦当劳,看打印得整整齐齐的稿,《秋光镂空的船》,译者沈复。
包里还有两本书,《骨子里的零》和《普希金诗选》,从医院回来后,它们就一直在我的背包里,只是再未翻开过。
拿着《普希金诗选》,我竟一下子就翻到了202页,《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那里夹着一张钞票,背面写了“请注意”三个字。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
不顺心时暂且克制自己,
相信吧,快乐之日就会到来。
我们的心儿憧憬着未来,
现今总是令人悲哀:
一切都是暂时的,转瞬即逝,
而那逝去的将成为怀恋。
诗的空白处写了几个字,歪歪扭扭,那支笔像是快没墨水了,写出来的字笔画间时常断掉。
舫,方舟,希望之船。
手指轻轻划过那些痕迹,脑海中出现他拿笔的样子。那只手……以及秋天里的梧桐树叶,枯朽的、仍然带着温柔气息的树叶,穿越了时空的间隙,一齐轻柔地降落在头顶。
我拿出钞票,合上书,去柜台买一杯咖啡、一个甜筒。服务员接过它,捏了两下后就麻利地找了钱。
我把纸钞和硬币收进钱包,一手咖啡一手甜筒,走出去。
天空湛蓝。晴朗得让人不敢直视。
原来,冰淇淋还是这样甜、这样冰凉,咖啡的香气也不曾改变。这些属于回忆也存在于现实里的东西,并不会随之苦涩。
手机响起来,我只好匆促地找个花坛把咖啡放下,空出手来接。
陌生的号码,010开头,北京打来的呢。“喂?”
那头顿了一下,然后,是流利的英语:“舫?我在北京!”
我怔一下,大叫:“哇,你这么快就到了!不是要等夏天结束吗?”
“小说写完了呀,我拿了个系里的fellowship,可以放假,没事干,就写小说。”研的声音听起来有一种清淡的味道,在这样的盛夏让人心里微凉,“你的呢?”
“见面再说啊,还要在北京玩两天吧?什么时候飞N市?航班号发我邮箱,去机场接你。”
“OK,拜。”
挂了电话,我走出几步,突然想起花坛上的咖啡,真冒失!赶紧转身手舞足蹈地跑回去拿。
一位母亲正带着孩子在那片阴凉下歇脚,孩子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肆无忌惮地瞪着我,那样坦诚而不设防的注视让我内心轻轻一跳。
“妈妈,阿姨捡地上的饮料喝。”
“傻瓜,那是阿姨忘了拿的。”
耳机只戴了一边,喧闹的、人声鼎沸的广场上,左耳听着这样的对话,右耳里,Lenemarlin忽近忽远地唱着歌。
第一百四十一章
Heavenisaplacenearby,天堂近在咫尺,
soIwon‘tbesofaraway,所以我离你并不遥远,
andifyoutryandlookforme,若你执意寻我,
maybeyou‘llfindmesomeday.也许有天终能相遇。
Heavenisaplacenearby,天堂近在咫尺
sothere‘snoosaygoodbye,所以没有必要说再见,
Iwannaaskyounottocry,不要哭泣,
I‘llalwaysbebyyourside.我会一直伴你身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