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卫珩垂下眼眸,轻轻扯了扯唇角,“我知晓了。”

然后就真的很乖的,也不问母亲和宜臻说了什么,也不擅自迈步进入屋内,抬起腿,径直朝院门走去。

“先送你回府吧。”

走到院门时,他忽然想到什么,又回过头来,神情平静,“今日这样晚请你来,实在抱歉了。”

“没有什么好抱歉的。”宜臻走上前去,“这些年,你帮了我许多忙,我还欠着你数不完的人情呢。日后你再有什么需要人的地方,尽可以来找我。”

言罢,她摸了摸藏在袖子里的手腕,把刚刚得到的手镯子往上拨了拨。

这是卫夫人给她的,说是她打娘家带来的传家宝,很有些年头了,希望她能好好收着。

念及方才与卫夫人的那一场谈话,宜臻在心底默默叹了口气。

她觉得卫珩这么善心,说不定都是学了卫夫人的。

这一对母子,不管是哪一个,都好的让她觉得羞愧。

不知不觉马车已经行到了祝府外街,卫珩送她一直到角门处,临别前,宜臻想了想,到底还是没忍住,多了一句嘴:“卫公子,那婚书......”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是长辈订下的婚事,我没资格退。”

少女愣了愣。

她整个人都藏在宽大的斗篷里,只露出一个脑袋,脸蛋小小的,椭圆的,在月光下白的就像一只面团儿。

“小团子,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俯视着她,眼眸里的情绪很淡,让人感到一种摸不透的辽阔。

“从今日起,”

他说,“你卫珩哥哥就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卫珩:这婚事,你死也退不了了。

第30章

宜臻最终还是没有把那只怀表还给卫珩。

当天夜里,她怔怔地盯着少年的眼眸盯了半刻,被那里头的空阔和寂寥镇住,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直到卫珩朝她微微颔首,打算告别时,她才忽的反应过来,扬起一口着急的小奶音:“卫珩小哥,你可千万先别走,你等我半刻钟!”

而后不等卫珩回答,就嗖地转身,蹬蹬蹬往角门内跑。

顺便不忘留下一句小声又严肃的嘱咐:“小枣,你在这儿看着,莫要让人走了,否则你也不要回来了。”

卫珩就站在离她起跑点不过四五步远的地方,闻言轻轻一挑眉,不知道该当作听见还是没听见。

但小姑娘已经跑远了。

披在身上的斗篷有些大,随着她奔跑的动作四飘八荡,还差点绊了脚,她干脆揪住斗篷往身上一裹,把自己裹成一个黑茸茸的团子。

从背后望去圆滚滚一团,让卫珩忽然忆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动物世界里看见过的一只猫头鹰幼崽,扑腾着翅膀走的笨拙,脑子还不太灵光。

真是形神具备。

神似猫头鹰的祝姑娘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角门后回廊里,卫珩收回视线,正好对上一个小丫鬟瞪的圆滚滚的杏眼。

是祝宜臻的丫鬟,好像叫红枣还是大豆,也不知道哪根筋出了毛病,正一眨也不眨地死盯着他。

“谁教你的规矩?”

明明是句问话,少年的语气却如他的神情一样寡淡。

小枣一听见规矩两个字就发颤,傻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旁边的平誉立马站出来斥责道:“谁教你的规矩,你们祝府里,奴才都能这样没礼没节地直直盯着主子瞧了?”

小丫鬟顿时软了膝盖,哭丧着脸,扑通一声就在地上跪了下来。

而后嘭嘭嘭用力磕了三个响头。

这是思绿姐姐告诫她的。

“姑娘从来不冤枉好人,不论你被旁人冤屈了什么事儿,她都会允你自己先解释解释,明明白白说清楚了,姑娘自会去给你查。当然,若是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你,一开口便要问你的罪,那你辩解再多也是无用,老老实实跪下来磕三个响头,说不准还能看在往日的情份上宽恕你几分。”

思绿其实也教的没错。

只是小枣自小被父母养的木讷羞怯,不懂人情世故,也不晓得如何去审时度势看眼色,根本就分辨不出来,什么情况是不许她说话的,什么情况又是给她解释的机会的。

她这样的榆木脑袋,很惨,正巧是卫珩最厌烦去交流的那一种。

若不是骨子里还带着几分现代人的思维情感,他此刻都不会叫她起来,干脆让她自食其果,在地上跪到她主子出来算了。

于是宜臻跑的面颊红扑扑,怀里不知道揣着什么东西,急匆匆从府里奔出来时,就看见自己的丫鬟小枣站在老远老远的地方,耷拉着脑袋,和拉着马车的马大眼对小眼,不晓得在做什么。

不是让她看着卫珩吗,她怎么跑去看马了?

不过此刻也没工夫追究这个。

宜臻踩下台阶,举起手里的木匣子:“卫珩小哥.......”

“你可以喊我哥哥。”

卫珩打断她,“或者大哥哥,或者大哥,或者哥,都随你。”

宜臻的思绪一下就被他带偏了,好奇地问:“为何偏偏不能喊小哥?”

“你非要喊也能喊。”少年语气平淡,“只是很像一个砸糕小妹在喊她隔壁家的卖货郎而已。”

“......噢。”

宜臻没有接触过处州的砸糕小妹和卖货郎,不晓得那里的称呼是怎样的,便从善如流地接受了卫珩的建议。

她把手里的木匣子举的更高了一些,仰着头道:“卫珩哥哥,这是......”

“你缺不缺丫鬟?”

小姑娘一愣:“啊?”

“日后你要是缺人使唤,就去轩雅居找老金,他手底下人多,有身手好的,有特地学过厨掌勺的,有能诊脉下毒的,也有会唱曲跳舞的,我算你成本价,百两银子一个,你尽可以拿着银子去买。”

大概是和卫珩书信来往久了,思维方式也莫名被他带跑偏,这么长一段话听下来,宜臻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说自己不需要跟他买丫鬟,也不是困惑自己为何要找他买丫鬟,而是——

“凭什么这么贵呀?”话还未来得及过脑子,就脱口而出,“京城二品大员一年的俸钱还不到百两呢。”

虽然她祖父还有七百石俸料,一千二百亩职田和二百八十两的仆役钱,可实打实发到手里供自己散花的现银,确实只有九十二两并八十贯。

朝中二品大员的年俸银子还买不起一个丫鬟,卫珩还不如去国库里抢钱算了。

卫珩挑起眉头瞥了她一眼,慢悠悠道:“你晓得我卖给旁人是多少价钱?”

“多少价钱?”

“祝亭钰当年买四海花了五百两,长木换了京城中街的一间铺面,老金在那儿开了第二家轩雅居。还有个叫三花的,对方加码加到两个武平实职京官的空缺,才撬动老金的嘴。”

四海是祝亭钰的贴身小厮,行事极妥帖周全,面面俱到,能识文断字,还懂些武艺,跟在亭钰身边四年了,若不是有他,亭钰不晓得要多挨父亲多少顿打。

长木是季连赫的账房先生,宜臻没见过,但听亭钰提起过,说是在季连赫那样毫无章法的挥霍和胡闹下,他的账房先生依然把国公府的产业经营井井有条,甚至还越发鼎盛,真是个了不得的人才。

至于三花。

那是惠妃娘娘身边的大宫女,宜臻只在宫宴上见过一回,听说很得惠妃娘娘看重,连眼高于顶的二姐姐也说她是个有本事的。

那旁的什么都不比再说,这便已经是最最难得的了。

毕竟打从出生起,她就没听见二姐姐夸过多少人。

可宜臻不太明白的是:“这些人这么厉害,你留着自己用不是更好,为何一定要卖出去?”

不说别的,单论季连赫手里的账房先生,就远远不止一间铺面的价值了呢。

做这样亏本的生意,压根不像是卫珩的行事作风。

“我自然也心痛。养了几百个孩子,付出不知道多少心血,才能出几个拿得上台面的,你当我愿意送出去?”

少年揉了揉眉心,“但是没法子。这世上有的生意,五关银钱,你非做不可。”

宜臻就沉思好一会儿。

“所以我也是非做的不可生意吗?”

她忽然问,似乎十分懵懂地眨了下眼睛,“而且我只要一百两这么便宜。”

这样比较下来,她好重要噢。

难道真的如话本里写的那样,卫郎光是和祝姑娘鸿雁传书,就被祝姑娘的才华和蕙质兰心所吸引,而后终于见了面,便因为祝姑娘的美貌一见倾心了?

从卫郎这些年不求回报的给予付出来看,倒是真的很有可能的。

“只是你的丫鬟有些蠢笨。”

少年垂眸瞥了她一眼,语气淡淡,“我实在心疼你。”

“......”

“又想到你毕竟穷苦没银钱,看在咱们这么些年的交情的份上,我可以破例一次,发发好心吃点亏。”

“我也不是那么穷苦的!”

宜臻有些气恼,“母亲也给了我两间铺子,每年的进项可不少呢,几百两的银子,我怎样也都拿的出来的。”

“嗯。”

卫珩漫不经心地颔首,但看神情完全就没把她的所谓“进项”放在眼里,“那点银子就存着罢,日后还能拿着给自己买些零嘴儿,小小年纪,别做个大手大脚的败家子。”

“......”

宜臻以前怎么没发觉卫珩说起话来这般气人呢!

她在心底郑重其事地思索半天,也还是没思索出能够反驳回去的有力话语,只好自己又默默地把气给咽回去。

只是卫珩告诉她惠妃身边的大宫女居然是从他手底下出去的这件事儿,到底还是让她觉得有些震惊。

还有点儿茫然。

她其实想不明白,这样大的机密,卫珩怎么就这般轻易地说与了她?

是因为她看起来就是个稳妥的姑娘,很值得信任么?

“是因为听了你太多事儿。”

少年淡淡扬了唇,这是今天夜里,宜臻从他脸上看到的第一个有弧度的笑,“你在信里,把自己所有底儿都往外掏的干干净净,我觉着,若是你对我一无所知,也真的太可怜了些。”

他说:“我这样的良善人,实在看不下去。”

......

宜臻什么话都不问了。

再问下去便真的要气死了。

她把手里的木匣子抬得更高,直直伸到他面前:“这个,你收回去罢。”

卫珩瞥了眼木匣子里的东西。

是他今日刚给她的怀表。

他蹙蹙眉:“不要还我。”

在收礼的事情上,宜臻向来很有原则,坚持道:“不行,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你南来北往的,戴着它比我......”

“戴什么戴。”

少年面无表情,眼底却流露出几分嫌弃,“这么丑的样式,我死也不会戴的。你要是也嫌丑,给祝亭钰,别拿我当借口抵赖。”

“......”

宜臻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好生气。

她顿了顿:“那这个要多少银子?我给你银钱买下来。”

虽然卫珩嫌弃它丑陋,但宜臻心里头明白,这怀表是极稀罕的东西,绝不可能就这般轻易地送来送去。

“你要真觉得亏心,就给我抄几篇金刚经。”

卫珩淡淡抬眸:“我不缺你那两间碎布头的钱。”

“不是两间碎布头,是布庄!很大的布庄!”

宜臻真是要气死了,也不想再和他说话了,把木匣子往自己怀里一抱,裹着披风就扭身往角门内跑。

连句告别都没说。

留给卫珩的最后一句话是:

“你放心,我娘亲给我备了好些嫁妆,我日后怎样也不用你的一分一毫!”

......

怎么有人送礼也送的如此讨人嫌呢。

祝宜臻真是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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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树影斑驳,月明星稀。

祝府墙角探出头的杏结了满枝的果子,沉甸甸往下坠,在清明月色里平白为这盛夏增添了几分硕果累累的秋意。

祝宜臻抱着那只怀表一路赌着气回到自己院里,因为走得急,杏枝还撩到了发髻,银步摇在半空中晃了晃,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红黛正在院中看门,撑着扫帚,心不在焉。

她已经忐忑不安地等了几个时辰,好容易等到自家姑娘的身影,却见对方从屋内拿了什么东西后,又旋风似的跑了出去,怎么喊也不应。

她又是担忧又是害怕,在院子内焦急地不停打转。

这会子终于又望见姑娘回来,连忙起身迎出去:“姑娘,你可算回来了。”

宜臻停下急匆匆的脚步,抬眸淡淡地瞥了她一眼,也没说什么,径自朝屋内走了。

“小枣,去煮壶羊奶来。”

她吩咐道。

睡前饮一杯羊奶的习惯,还是从卫珩那儿学来的。

因为从前宜臻睡得晚,向来爱在晚间一边晾头发一边读些闲散杂记,不知不觉就三两杯茶下肚,越到就寝时反而越清醒。

她偶然有一次在信中提及此事,卫珩便说,倒不如把茶换成奶。

助眠,强身健体,对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最有好处。

羊奶味膳,最初始宜臻是喝不惯的,好在后来新买了一个丫鬟,自小是在牧区里长大的,十三四岁时才辗转流落到京城,对去羊膻味很有些法子。

这个丫鬟便是红黛。

红黛性情温和,行事却雷厉风行很有一套,把底下的小丫头管教的规规矩矩的。

不过三年时间,她就从一个扫洒的促使丫头升为主子身边最得看重的大丫鬟,宜臻是真的十分信任她。

往常,煮羊奶的活都是红黛专负责的,因她煮出来的味道最好,浓郁又香甜,最得宜臻的口味。

唯独今日例外。

红黛望着自家姑娘一步未停的背影,愣了愣,片刻后忍不住红了眼眶,什么话也不说,只抹干净眼泪,直直便在院内跪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