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珩没回答那女孩的话,蹙着眉,脑子里正在思考接下来的对策。

但身旁忽然贴过来一个软软的小身子。

他垂下眼眸,看见小团子已经从半米之外拱到了自己膝头。

并且脑瓜子还在他胳膊处不停地蹭着,大大的眼睛里含了几点泪珠。

卫珩宅心仁厚,伸手取下了她嘴巴里的布团。

“珩哥儿。”

小姑娘十分难过地扒着他的胳膊,就像依赖姐姐一般,“我饿。”

隔了一会儿。

“我想回家,想娘亲。”

又隔了一会儿。

“我把木头鸡给弄丢了,没了......珩哥儿,我饿。”

“......”

卫珩无奈地叹口气,揉了揉她毛茸茸的脑瓜子。

“会带你回家的,木头鸡还有,饿就忍忍。”

他沉默了一会儿,“只要有我一口吃的,你就不会饿死。”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TT定时定到了明天,现在才发现。

第19章

宜臻没有饿死。

但是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下去。

不过半旬的时间,她就从一只圆滚滚的白团子变成了瘦弱的小可怜,连脸上的婴儿肥都消下去不少。

小姑娘缩在他身侧,身子蜷成一卷,蔫蔫地问:“哥哥,宜臻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卫珩哥哥给不了她答案。

算起来,他们已在这阴冷潮湿的柴房里被关了近八天。

在这八日里,宜臻对卫珩的称呼,已经很顺畅地从“珩哥儿”金进化到了掩人耳目的“哥哥”。

每日吃的是野菜糠糠,喝的是凉透的水,一间屋子里关了十二三个孩子,总共却只有六条单薄的脏被褥,根本不够分。

卫珩和人打了好几架,拳打脚踢,毫不留情,招招都往死里打,明明屋里的孩子许多都比他高大,但看着小少年赤红的眼和凶狠的神情,如同一只没有痛觉的野兽,都霎时被吓着,往后退了几步,把最后一条被子拱手相让。

卫珩脱下身上的大氅,裹在宜臻身上,然后再把被子盖在外头。

被子是粗麻织就的,里头塞了些柳絮芯,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味道并不好闻,摸起来还十分扎人,但是好歹能御寒,不至于让人冻死。

他把被子盖在祝宜臻身上时,旁边的女孩就一直默默地看着他们,眼神里透露出一点羡慕来。

卫珩想了想,把被子递过去。

对方流露出一点受宠若惊和疑惑。

“你抱着她。”

他伸手指了指缩在大氅里哼哼唧唧的小姑娘,语气冷静的不像个七岁的孩童,“你抱着她,别让她受风,我把被子给你盖,”

在这种时刻,人抱着相互取暖,要比一个人缩在薄被里好的多。

而满屋子的孩子,就只有身旁这个女孩还算是比较干净,不至于传染些细菌脏东西到小团子身上。

至于他自己,天生体热,身上衣服厚实,内衬里子都塞了这时代还未流行开来的棉花,虽然还是能感觉到寒冷,但也不至于冻伤发烧。

不至于......像季连赫那家伙一样。

在季连赫帮卫珩挡刀死拼的时候,卫珩就已经把这个空有一身蛮力脑筋却怎么也转不动的傻儿子当做了能放心底里的朋友。

结果这朋友运道不好,自打被迷香迷晕过去,就再没睁眼看过卫珩一眼,被关进柴房的当天夜里,身上发了热,额头滚烫,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喊爹娘。

卫珩喊了看管的人来,对方骂骂咧咧地嫌弃麻烦,说干脆把这小子扔到山上去喂狼,也省得在这灾荒年头给他们添麻烦。

说这话时,他们脸上的神情并不舒缓,眉头紧皱着,带着些愁苦,显然是外头的形势真的不好。

卫珩不动声色,从那日掳他们来的那名叫“栓子”的“人贩子”眼中,看出了别样的情绪。

果然,栓子陪笑着开口道:“虎头哥,你说的是,左右是从路上捡来的货,不清楚底细,养起来也不安全,我现在就去扔,放进深山里,这年景,保准儿天不亮就被虎狼咬死了,婆婆也寻不出错处来。”

卫珩闭着眼睛,在心底里微微松了口气。

看来后头的人并不想要季连赫的命。

也是,季连将军虽已逝世,麾下旧部却依旧忠心耿耿,颇念旧情,要是他这唯一一根独苗苗出了事,整个北疆怕是都要乱了。

季连赫就这样被带走了。

许是被带回了季连府,又或者被他们养在了另外一处,总之不会有性命之虞。

但卫珩觉得,假如自己再不想法子自救,他和祝宜臻这只娇弱的小崽子,就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了。

因为话又说回头——

他们已在这阴冷潮湿的柴房里被关了近八天了。

在这八天里,他眼看着看管他们的人越来越焦躁,神情越来越凝重,分配到手里的伙食,也从每人两个野菜糠糠,变成一个,最后变成半个。

那位得了卫珩被子的女孩子告诉他,之前他们没来时,屋子里的孩子是流通的,三两日里总会走掉那么几个,又会新来几个,估计就是人贩子贩卖出去了旧人口,拐进了新人口。

可自打卫珩被关进来之后,这柴房就再没出现过人员变动。

哦,除了那被丢到山上去喂野狼的季连赫。

卫珩其实大概能猜测的出来是个什么缘由。

他和祝宜臻丢了,虽实际上丢的不过只是尚书府的一个女娃,和一个根本不值得一提的小官之子,但在明面儿上,被掳走的却是宁王的一双儿女。

看在他被无辜牵连又出手相救的份上,燕瑛华想必不会拆穿他为了自保而撒的谎,这会儿应该在京城里大张旗鼓地寻找她的一双弟妹。

宁王的面子多大?

整个京城都被看的死死的,连只猫狗都逃不出去,更何况几个拍花子。

这么几日,这些人口贩子也猜出了点门道,每每送饭时,看向卫珩和祝宜臻的眼神都有些不好。

甚至有天夜里,他还听见了院外头的争吵。

“莫非这两个娃娃真是那宁王府的......”

“栓子,你究竟是从哪儿捡的货色?要真是宁王府丢的那小世子,咱们一个庄子的人都被你连累死了!交代你屁大点儿的事儿,你也能给我捅出这篓子来......”

卫珩觉得不行。

他想,再这么坐以待毙下去,不是被活活饿死冻死,就是因为拖的时间太久,身份拆穿,而后被人恼羞成怒直接灭口。

他瞅着身旁小姑娘奶猫一样的睡姿和紧紧攥着他衣摆的小手,眸色淡淡的,唇角扯出一道嘲弄的弧度。

真要拼了命找,八天的时间,怎么可能找不到。

不过就是见自己家的两个孩子都平安归了府,所以不用心罢了。

死了或者伤了,又如何呢?

反正不是宁王府真正的世子和千金,顶多掉几滴泪,可有可无地忏悔愧疚一下,也就够了。

还有那燕瑛华,枉他送出去一把刀和两根针,手里头的碳粉与火石也都费了出去,一路来这庄园的路上,还都撒了一钱袋的栗子,在每个岔路口都点明了方向,竟然还是找不到。

真是蠢货。

那时就不该心好先放了她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倘若昭华郡主也被一起掳走,估计用不了三天,宁王府的暗卫就找到这庄子上来了吧。

果然还是心太善,平白救出去一个蠢货,没点用处也没有。

卫珩盯着自己鞋面,静静地思索了半个时辰。

到最后,他抬起头,望着墙角堆着的柴禾,与地上用来当褥子的稻草,眼眸幽深,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

“走水了!走水了!虎头哥二亮哥栓子顺子,不好了,庄子里走水了!”

——那是祝宜臻幼年的记忆里,最盛大也最耀目的一场颜色。

满世界都是火光,从脚旁开始烧,一直烧到房梁,院子,栅栏,野草丛。

在她昏昏沉沉的视线中,全都是明亮的焰火,还有木头噼里啪啦的燃烧断裂声,周身一下由极冷变为极热。

而她被人背着,在火光与灼热的混乱里消失,步入静谧的山林之中。

她抱着少年的脖子,嗓音软软的:“哥哥,我是不是要饿死了?要和大伯父一样,去阴司地府里住了?”

“不会。”

少年背着她,在山林的雪地里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嗓音很轻,但很坚定,“我不会死,你就不会死。”

她想了想,又道:“可是我发热哩,嬷嬷说,发热了不吃药,就要不好。哥哥,如果我死掉了,你就把我给吃了吧,可不要饿死。”

“闭嘴。”

“......”

宜臻昏昏沉沉的,靠着他的背脊,小手抱着他的脖子,终于还是陷入了黑暗里。

.

卫珩再次醒过来时,是在一家朴素的农家小院。

床边坐着一个面色蜡黄的姑娘,约莫十一二岁大,见着他醒来,惊喜地朝外奔去:“奶!醒了,他醒了!”

若不是撑起身时,看见身旁还有个熟悉的小团子,他都以为自己又穿越了。

破旧的屋门吱呀一声,走进来一个银发老人,穿着打满补丁的粗布麻衣,脸上满是沟壑,眯起的眼睛里满是精明的打量和算计。

“醒了?”

她咧出一个和面相不符的慈祥笑容来,一边把手里的陶碗递给他,手上满是粗糙的茧子,“来,喝完姜汤热热身子。”

碗还是破的,碗沿磕了好几个缺口。

但卫珩什么都没说,接过碗,一饮而尽。

这样的状况下,就算是毒药,他也只能往下喝了。

不过很幸运,这真的只是碗姜汤。

从这老婆婆殷勤的话语里,他也渐渐拼凑出了整个过程。

他纵了火,放跑了一屋子的被拐小孩,拿毒针扎麻了三个人贩子,而后背着祝宜臻往山林里逃。

结果走到一半的时候,终是体力不支,昏倒在了下山的路上,刚好被进山打猎的猎户发现,发善心把他们俩救下了山。

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可能是看他们身上的衣衫打扮不似一般人,抱着“回报或许大于付出”的心理,把他们救回了家里。

可不管是出于什么心理,对于卫珩来说,确实都是值得涌泉相报的大恩。

祝宜臻早在柴房里关着时就发了热,此刻也没降下来,缩在被窝里,哼哼唧唧,蹙着小眉毛,难受的紧。

他对老太太道了谢:“老人家,您的救命之恩,季赫记在心里,等季赫家人寻来了,必有重谢。我那件外衫里还有一只钱袋子,里面装了些铜板和碎银子,烦请您帮忙去请个大夫来,给家妹看个诊。”

“哎,哎,好,俺这就让俺家大壮去村头请大夫!”

那钱袋子自然不是卫珩的,而是他给人贩子扎针时,从他们身上顺来的。

对于庄户人家来说,这些碎银铜板已是好大一笔钱,可这男娃娃一副不瞧在眼里的样子,还说必有重谢......老太太笑的满脸褶子,脚步生风的就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誓,下一章一定长大了!!

第20章

这是京城内郊的一个小村落,因还未出外城墙,沾了皇城的光,日子并不如外头的乡下村庄那般难过。

这一点,从救他们的人家朝哺两顿饭便可以看出来。

虽然粥里掺杂着米糠,可到底不是那等子稀粥,还是能饱肚的。

卫珩知道外头的穷苦人家过的是什么日子。

不谈别的,他身边跟着的观言,就是他母亲当年产下他幼妹后,去寺庙还愿时从街边买来的。

说是瞧着一家子二三四个孩子,一个拉着一个跪在路边上,面黄肌瘦,脸颊凹的可吓人。

观言也跟卫珩说起过幼年时自家的日子,一日里就开一次火,粥里掺着树皮和草根,水比谷米多的多,稀稀一碗,清的都可以照出人影来。

本来呢,若不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又有哪家的老子娘,愿意把男丁拉出来卖。

这村落叫余家村,村里的人都姓余,唯有救了卫珩回来的这崔家,是早年从更北处逃难来的,与村子里的人不同宗。

也因此,他们远远地住在村西头,与宗祠隔了不少地,有个什么动静儿,村内的人轻易都难察觉。

赤脚大夫请来时,宜臻身上已换上了崔二丫的粗布麻衣,脸蛋和手腕都刻意涂了黑,活生生一个瘦弱的农家丫头。

大夫诊了脉,只说烧也退了,没什么大碍,开的药身上都带着,只煎几副下去,出了汗,便能大好。

到第二天天刚大亮的时候,宜臻就已经醒了,卫珩拿着碗蛋羹喂她,这蛋羹里特意加了香油,小姑娘一口一口吃的满足,连原先蔫蔫的眼睛都多了几分神采。

卫珩喂她吃蛋羹的时候,旁边一直有个小丫头巴巴儿地看着他们,吮着手指,一副馋的不得了的模样。

小团子被她直勾勾的眼神看的不安,胆怯地往后缩,嗓音软软:“哥哥,她也想吃呢。”

卫珩眉风不动,眼皮都没抬一下,一勺又一勺,稳稳地喂她吃完了鸡蛋羹。

而后把碗放到一边,冲那吮手指的小丫头招了招手。

对方愣了愣,怯生生地走过来。

“谢谢你借给我小妹的衣服,在你家住了两日,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俺叫、叫二丫。”

“二丫。”

卫珩重复了一遍,目光扫过她手上的茧子和身上的残破粗麻,弯弯唇,嗓音很温和,“你手怎么了?可是摔的?”

二丫一呆,低头瞧见自己手臂上被烧火棍打出来的伤痕,仿佛能感受到那疼痛似的,吸了吸鼻子:“不是、不是摔的,是奶打的。”

“你奶奶为何打你?”

眼前小少年的神情柔和,嗓音浅浅,带着极温柔的安抚和关切,二丫一下就红了眼眶,竹筒倒豆子般把缘由说了出来:“俺和小弟去喂鸡,小弟把鸡崽子踩死了,奶骂俺看不好小弟,就打、打了。”

“拿什么打的?”

“烧火棍打的,可疼、可疼了。”

二丫被他温柔的态度所蛊惑,胆子大了些,又开口道:“你怎么把鸡蛋给你妹子吃了呢?”

卫珩疑惑地挑了挑眉。

“鸡蛋是极稀罕的好东西,女娃子怎么能吃呢,这是奶烧给你的,你把鸡蛋给你妹子吃了,她回去可要挨她娘的打哩。”

宜臻的身子颤了颤,往卫珩身边一缩,却又忍不住扬着小嗓子反驳道:“我娘亲才不会打我,我不吃鸡蛋,娘亲才要说我呢。”

确实,宜臻以前挑食不要吃鸡蛋羹,只盯着碟子里的甜点儿不放的时候,娘亲就要戳着她的脑门说她,非逼着她把蛋羹给咽下去。

可那是富贵人家里才有的景儿。

对于崔二丫来说,蛋羹可是这世上顶顶好吃的食物了,怎么会有人不要吃鸡蛋呢,她完全不明白。

卫珩冲她笑了笑:“我们家日日都有许多鸡蛋吃,我小妹吃腻味了,便觉得难以下咽,她倒是更爱吃些甜点心,吃个白粥,白糖也不要命地往里头撒,娘怕她吃多甜要怀牙齿,才说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