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乐第一次带你过来的时候,他16岁,你只有15岁,确实都还是孩子啊。琳琳后来还特别说道,你是她见过最漂亮最骄傲的小姑娘。她说她以后要是有女儿,就希望是你这个样子。”
司凌云失笑,她当然记得卢未风过去的女友琳琳。那是一个清秀瘦弱的女孩,性格内向,几乎不参与他们的喝酒谈笑,对言笑无忌的她颇为疏远冷落,“不会吧,我一直以为琳琳姐蛮讨厌我的。”
“胡说,她只是不善于跟人搭话,加上你当时几乎又安静不下来。”
“琳琳姐……她现在还好吧。”
“她嫁到澳洲,过的很好,生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给我看过照片,真的都很漂亮……长得像小天使一样。”这时另一个客人招呼结账,他让她慢慢喝,然后去了柜台那边。
司凌云怔怔的看着他忙碌的身影,。一转眼十一年过去了,阿风现在已经是一个温润成熟的男人,打理这间酒吧,墙壁上悬挂着他在各地登山越野是拍摄的照片。琳琳远嫁异国,他仍保持着单身,好像也享受这样的生活状态,然而他提到昔日女友时的口气自然而亲切,仿佛她已经成为他的亲人。再想想其他几个人,李乐川的兴趣已经转移到电影方面,仍在北京与人洽谈者剧本;曲恒放弃与音乐谋生,辛苦经营一家小公司,似乎已经成为敬业的园丁;温凯索性连名字都改了,成为演出热门电视剧的新晋偶像,面孔时不时会见诸报端,身边的绯闻女友当然早就再不是当年的苏珊。
不管最初的意愿是什么样的,所有人的生活都终将变得面目全非,她又何必为此惶恐。她原本决意要享受生活中每一个变化,居然也会为之心乱,岂不是对不起自己。
她喝到几分薄醉之后,便与阿风告别,结账出来裹紧长羽绒服,顶着萧瑟刺骨的北风走出酒吧前的单行道,找出租车回家。
琪琪打来电话,邀请司凌云晚上参加她的生日party,她含糊地应着,却记起冬冬生日也快到了。答应送冬冬小狗后,她还特意去征求了司建宇的同意,同时上本地宠物论坛,仔细挑选以后,和一个卖家取得了联系,约定时间去对方那里拿狗。琪琪在电话那头喂了几声,她回过神来,“我今天有些头痛,回头把礼物快递给你,就不过来了。”
琪琪老大不高兴地说:“这个借口太差劲了。我一年也就过一次生日,你算算我约了你多少次,你好意思再推我吗?”
她只得答应下来,“好好好,寿星最大,我晚上过来就是了。”
琪琪顿时高兴起来,叮嘱她一定要穿得性感一些。她没好气地说:“你过生日,爱穿比基尼爱裸奔也随便你。你管我穿什么。”话是这么说,她并不想在一帮盛装的人中间耍性格素面朝天格格不入。下班后,她回家换衣服。她在三年读研期间,与韩启明在一起,他十分保守,最欣赏素面朝天的清新学生范儿,她倒不是迎合他的趣味,只是刚好那段时间也对衣着打扮兴致缺缺,索性一年四季都穿牛仔裤。程玥看不过眼,几度恨恨地批评她邋遢,她都听而不闻,依旧故我。上班之后。她不得不去购置新衣,不过全都是中规中矩的职业路线,打开衣柜,居然找不出一件适合参加琪琪那种衣不惊人死不休的聚会。
她只得去程玥的主卧衣帽间内翻找,这才诧异地发现,程玥的衣柜内居然有整整一橱都是各式晚装。密密排列着,每一件看上去都隆重、精致。而她离婚后的社交活动有限,明明没什么特别的场合穿得出去,想来多半只是在家里穿了对镜自照而已。程玥除了对儿女打感情牌时叫叫苦以外,平时并不动辄谈这个话题,她也一向并不为母亲选择的生活感到遗憾,可是此刻面前琳眼满目的华服与高跟鞋,手袋排列出的寂寞如此浓重,让她不禁生出了感伤。
她再度想到,她将来的生活会不会是这样。这个念头让她提不起精神,她无精打采地拨弄着那排晚装,随手拿下一件样式最简洁的暗紫色露背小礼服换上。她比程玥高将近4公分,程玥身材维持得非常好,只比她略微丰满一点而已,她穿上去还算合身,便懒得再试其他衣服了。她本来只想上点粉底,然而镜子里的面孔有些暗沉憔悴,她只得化比平时浓的妆,一边暗暗下定决心,必须开始注意保养了。一想到保养不免又想起保养得一丝不苟的妈妈,情绪越发低落。
她披上大衣出来,顿时被冻得哆嗦,进车里开了暖风吹了好一会儿,身体倒是暖和了过来,头却更痛了,她一边开车,一边暗暗骂在本地这种潮湿阴冷,没有集中供暖的条件下,出门赴这种聚会简直是找罪受。
琪琪独居着一套大公寓,里面已经挤满红男绿女,空调开得充足,音乐高分贝地响着,气氛十分热烈。司凌云进去,琪琪过来打招呼,她穿着高得不能再高的高跟鞋,短得不能再短的白色裹胸裙,形状姣好的胸部呼之欲出,果然性感得要命。司凌云将香水递给她,她皱着鼻子笑,“CHANEL的No.5一看就是从你妈那里顺过来的。”
司凌云也笑,她懒得专程出门去选礼物,的确顺手在程玥的梳妆台抽屉找来这瓶没开封的香水凑数,“你嫌老气就给你妈用好了。生日快乐。”
研琪琪倒是不计较,“谢谢。今天来的帅哥多吧,看上谁了告诉我,我给你介绍。”
“你知不知道你讲这话口气很像妈妈桑?”她扫一眼室内,“再说你从哪儿找的这么些人,那边那个穿印花衬衫的娘娘腔男人居然画眼线打粉底,妆比我还浓。”
琪琪乐了,“人家是知名化妆师,网上红人好不好,我费老大劲才请过来的。你先把大衣放那个房间里,过来喝酒。”
客房充做临时的衣帽间,她一推门,便看到一双男女在里面热吻,她对这种场面并不意外,预备视而不见。只是那两人闻声回头,那个衣服有些凌乱的长发高挑女孩竟然是可可,她看到司凌云,却没有任何羞赧不安的表情,反而跟她打招呼,“嗨,你好。”
司凌云猝不及防,倒僵了一下,才收拾起惊愕,回了一个“嗨”,随手将大衣扔到床上高高的一堆衣服上,退了出去。她去吧台取了一杯酒,靠在那里再度扫视满屋的客人,只有一小部分她认识,另一部分看来是琪琪新结交的朋友。他们一律打扮得时髦新潮,一些人在喝酒猜拳玩游戏,另一些人索性在放纵调情,一张张面孔上都写着一样满不在乎、无忧无虑的表情。司凌云对他们能乐此不疲地耽于享乐只得表示叹服,她看见可可与那个男人从客房内出来,连忙拖住琪琪问,“哎,站在那高个子女孩旁边的男人是你朋友吗?”
琪琪瞟一眼,坏笑道:“那是周志超,以前跟我一个班的,他还追过你,你忘了?”
“哦,难怪看起来有点儿眼熟。”
“你以前说过他是猥琐加强版的韦小宝,哈哈。”
司凌云再看一眼,“还是那么爱勾搭女孩子吗?”
“真没说错。他仗着老子有的是钱,最大的爱好就是泡妞,看样子又钓上了一个。”
周志超发现她们正看着他,马上走了过来,“嗨,凌云,好久不见。听说你也去你父亲的公司上班了,这下我们老同学总算有共同语言了。”
司凌云记得他父亲周绍德是本地最大建材市场的老板,生意做得很大,跟顶峰有商业往来,和司霄汉有交情,还曾出席顶峰的那场周年纪念晚宴,特意过来跟她说起他儿子和她是中学同学。她笑一笑,“你女朋友挺漂亮啊。”
他回头看看可可,故作矜持,“你认识她吗?”
“我在一个酒吧里听过她唱歌,她的英文歌唱得很不错。”
“对,她是个很有潜力的歌手。”
琪琪撇嘴,“不是歌手,就是模特,你的品味一向如此。”
“彼此彼此。”周志超显然颇为风流自许,丝毫不认为琪琪是在挖苦他,“对了,凌云,这几年很少看到你出来啊,改天约在一起坐坐。”
司凌云随口敷衍,“好啊。”
他取了两杯洒,“你们聊,我先失陪。”
司凌云看看可可与周志超旁若无人的亲密模样,不免纳闷。一个留莫希干发型,身形健硕的年轻男人过来与她搭讪,她没有兴致,三言两语打发了他,独自去厨房,一边给自己泡杯红茶,一边拿出手机给仍在北京的李乐川打电话。
“阿恒的女朋友可可你见过吗?”
“你是说他以前在广州的那个女朋友吗?没见过,只听阿恒说,她是歌手,嗓音条件不错。”
“他们两个感情怎么样?”
李乐川笑,“你对阿恒的感情生活有兴趣吗?这家伙,你又不是不知道,低调得要命,很少谈自己的事。怎么了?”
“没事。随便问问而已。”司凌云还真不好在电话里谈这件事,“你今年回来过年吗?”
“怎么着也得回来待两天,不然我妈会去北京追杀我了。”
她跟他聊了几句,挂了电话,端起热茶喝着,外面音乐突然停了下来,她双手捧着茶杯走到厨房门口看去,只见琪琪站在客厅中央,站在她面前的男人居然是傅轶则,他与客厅内打扮千奇百怪的时尚男女完全不同,穿着简单的米色条纹衬衫深色长裤,夹着银丝的头发在灯光下异常显眼。他将一份包扎好的礼物交到琪琪手里,琪琪一手接过来,另一手搭住他肩膀,踮起脚尖,一个吻径直奔他嘴唇而去,他一偏头,她的唇一下落在了他的面孔下方,周围看客一阵口哨和掌声,还有人鼓噪着要求“再来一个”。
司凌云分明看到琪琪的眼角余光向她瞟来,她倚门而立,继续喝茶,事不关己地看着,不过傅轶则并没有满足观众的打算,马上脱开身,“生日快乐,琪琪。”
“你肯来给我过生日,我当然很快乐。”她继续往他身上腻着,娇声说,“陪我跳舞吧。”
音乐再度响起,傅轶则一转头,看到司凌云带着嘲弄看好戏的表情,他不动声色地扶住琪琪的腰,让她不得不止住向他怀里靠的势头立稳,不知道他低头说了一句什么,琪琪没有继续贴过去,摊一下手,一脸又无辜又无所谓的表情。傅轶则拿出手机,一边接听,一边向阳台那边走去。琪琪向司凌云走来,搂住她的胳膊,撒娇地说:“没生我的气吧,亲爱的。”
“有什么可气的?”
“我以为傅轶则只是在追求你,不知道你们是认真的,居然已经订婚了。”司凌云怔住,“谁告诉你的?”
“他刚才跟我说的啊。”
“他怎么说?”
“他说:凌云是我未婚妻,她的脾气,你应该比我清楚吧。他说这话的口气太帅了。要换了是别人的未婚夫,我拼了命也去把他抢过来。”
“切——”司凌云忍不住好笑,“说得好像你几时跟我讲过温良恭谨让一样。你的优点不就是一向这样贱在明处吗?去抢吧,我不介意。”
“唉,算了,我试了几回,他这人太有自控能力,一句‘别胡闹’就能把我僵住,没法继续,我不去碰钉子了。”琪琪哈哈一笑,把手上的礼物给她看,“瞧瞧,他送我的礼物是ArmaniCode,一样不是我会用的香水,你们还真有默契。”
这时傅轶则接完电话,朝他们走来,琪琪扮一个鬼脸走掉,大声招呼重新放音乐开始跳舞。司凌云瞥他一眼,回身抽一张纸巾,擦一下琪琪留在他面孔上的口红印子,“你好,未婚夫。”
他轻松地说:“你似乎并不介意你的朋友跟我有亲密举动。”
“她从还没发育起就开始当着我的面勾搭每一个追求我的男生,我要生气也不用等到现在。能被她勾搭走的男人,倒替我省了事。”
“你这种豁达的实用主义真厉害。”
“另外,我都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订婚了,没立场介意。”
傅轶则哈哈大笑,“我主动替自己盖章宣示你的所有权,不好吗?”
“这个人情太大了,我不敢领。”
“现在跟我讲公平已经晚了。”
她一挑眉毛,看看四周,“你会来参加这种聚会,实在让人意外。”
他毫不掩饰地说:“因为琪琪说你会来,否则我出差刚回,累得半死,哪有空理她。”
“原来专程到这里碰我,并且散布这个让我意外的好消息,我可真感动。”
“没办法,为了申明我的未婚夫身份,只好这么做了。”
她回头再看客厅那边,琪琪没有跳舞,正与几个人谈笑着,同时向她这边看来,并且挤一挤眼。她完全清楚琪琪讲闲话传八卦的劲头,一时之间有些哭笑不得。傅轶则伸手搂着她,手指若不经意地描摹着她裸露的背部曲线,“你穿这件深紫色晚装很美。”
他的手指温热,触到她冰凉的皮肤上,让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一僵,才控制住了一个轻微的战栗,而他已经准确捕捉到了她的这个反应,手停在她的腰际,嘴唇附到她耳边轻声说:“我们跳舞吧。”
此时灯光突然被调暗,音乐节奏由激烈变得柔靡缠绵,那边男男女女开始贴身慢舞,动作极尽挑逗,室内气氛一下暧昧起来。司凌云以前参加过此类聚会,完全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微微一笑,“顶了一个未婚妻头衔,突然觉得混在他们中间借跳舞上下其手未免太没格调。我想先走一步了。”
傅轶则笑得意味深长,“我想琪琪完全能够理解我们同时消失。”
她不理会他,去客房拿大衣,他替她穿上,一起走出来。
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飘起细雨,夹杂着零碎雪花,寒意逼人而来。司凌云按遥控开了车子,傅轶则却一步跨入她车内副驾座坐下。
“这是干什么?”
“想让你上我的车大概比较难,我只好将就一下。”
她也不多说什么,发动车子,径直开回滨江花园地下停车场,下了车,“麻烦你自己出去叫车回家。”
傅轶则下车,调侃地看着她,“我以为你至少会把我拖去荒郊野外赶下车,报复我说的订婚消息,没想到居然这么客气。”
她捂住嘴打一个呵欠,“不过是订婚而已,甩掉一个‘未婚夫’虽然比甩掉一个男朋友听上去严重一些,可也没什么大不了。真得倒退五、六年时间,我才有精力和兴致玩那种恶作剧,现在我只想回家泡个热水澡,裹上棉被睡觉,省得头痛更厉害了。”
她锁上车,去电梯那边按了上行键,然而傅轶则从她身后搂住她,“我们讲和吧,凌云。”冬日深夜的地下车库内寒冷彻骨,被一个有力的手臂搂住,一个带着呼吸热气的声音在耳畔低语,很难抗拒,她并不为上一场争执生气,犹豫的只是继续下去,会不会陷溺深到难以抽身。
“我这几天太累了,头也很痛,真没力气跟你周旋。”
“你暂时放下跟我周旋的念头行不行。你的麻烦就是太不肯示弱,生怕哪一次落在下风就会被我征服。”
她恼火地反唇相讥,“你的麻烦是太想征服别人。”
他举一只手示意休战,“又来了,我道歉,行了吧。”
她也自觉未免太剑拔弩张,苦笑一下,“算了……”他不等她说下去,将她扳过来,开始吻她。电梯下来,“叮”的一声轻响,停到他们面前。
她勉力挣开,“别这样。”
他笑,“怕被你妈看到吗?”
“她刚好出去旅行血拼了。我不想白给邻居看戏而已。”
“她不在正好,我们上去,”他用呵哄诱惑的声音说,“我给你按摩,这一招对付头痛,保证比热水澡和棉被有效得多。”
她来不及说什么,已经被他拥入电梯,她只得按了楼层键,苦笑道:“你老是这么牺牲色相,拿身体来说服我,未免太自贬身价了吧。”
“人总得知道自己手里哪一张牌最有说服力嘛。”他对这个嘲讽满不在乎。
出了电梯,司凌云拿出钥匙开了门,按亮客厅的灯,“请坐。”
“去你卧室。”她扳着脸,还没来得及说话,傅轶则好笑地说,“你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我没打算把你怎么样,你先去洗澡,然后躺到床上,我好给你按摩。”
她瞪他一眼,再打不起精神说什么,带他进了卧室,他四下看看,“你的卧室装修得这么有甜美少女气息,真出乎我的意料。”过关于她的房间,她还真是无话可说。当年搬到新居,她一看到自己贴了粉红墙纸,挂白色镂空玫瑰图案窗纱,摆着全套白色家具的崭新卧室就无端恼火,跟程玥交涉要求换掉,可程玥轻飘飘一句“那你得找你爸爸另外申请经费”便把她堵住了,她除了赌气把绒毛玩具和限量版芭比娃娃丢到客厅外,也没有再为这事折腾。现在她早已经住到对这个房间一切布置熟视无睹的程度。
“原来你是《丁丁历险计》的粉丝。”她顺他视线看看墙上贴的那张丁丁带着白雪奔跑的海报,“其实小峰才是,这是他从国外给我寄来的。”
“会弹吉他吗?”
她看看那把搁在梳妆台边的吉他,“凑合会几个和弦,几首简单的曲子,好久没弹了。”
傅轶则继续打量着房间里的陈设,目光落在窗边那张花朵造型的红色沙发上,眉毛一挑,却没说什么,只是慢慢解开袖扣,将衬衫袖口挽起,那个姿态从容自如,而且有着几分难以言传的挑逗意味,让她心底一荡,她马上意识到,她继续呆立下去,只会被他对比得反而像一个拘束的客人。她有些好气,又有些好笑,径自去浴室卸妆,冲了一个澡,换上浴袍出来。他坐到床上,示意她过去,让她半躺在他怀里,一只手扶住她的头,另一只手开始替她按摩太阳穴和头顶的百合穴。他的手指修长有力,用的力道恰到好处,几天来困扰她的隐隐头痛不知不觉缓解多了,她舒服得叹了口气。
“最近很累吧?”
“是呀,年底事情多,还要赶着看一份报告。”
“所以完全没空想我?”
她叹一口气,“夜晚睡不着的时候,会想。”
他微笑,“我一向喜欢你的坦率。”
她没有问他有没有想她,也不去追究他消失这么多天爽然重新出现,并且公开声言与她订婚算是什么意思,只享受着他的怀抱与按摩带来的温暖和舒适感。松懈下来以后,疲倦如同潮水上涨,慢慢淹没全身。她想,她半推半就放傅轶则进来,要的无非也就是这个怀抱而已,她不打算责怪自己突然软弱到希望此时此刻无止境地延续下去——没有窗外的纷扰世界;没有明天必须面对的种种问题,没有对于感情的角力与计较……司凌云从冰箱里拿出果汁,倒了两杯,然后将切片面包放进吐司机内烤。傅轶则在她身后看着,“你妈不在家,你就吃这个吗?”
“她在家我也吃这个,不过多一个水煮蛋。”司凌云嘟哝着,“我妈可不是会天天做饭的那种慈母,她恨油烟,钟点工管做饭,她平时煲点养生粥就了不得了。”
“不用问,你肯定不通任何厨艺。”
“煮方便面我是会的,但是我不爱吃面。你要吃吗?”
他摇摇头开冰箱看了看,取出培根和鸡蛋,选了一只长柄平底锅打开天然气灶,先用中火,再改小火将培根煎得略微焦熟,然后倒少许油进去开始煎鸡蛋,她只有捧着果汁杯看着的份。
“喜欢吃什么程度的煎蛋?”
“嫩一点儿,谢谢。”
“拿盘子出来。”
司凌云开了几个橱柜门,才从消毒柜内找到两个盘子递给他,他将培根煎蛋盛好,两人坐到餐桌前开始吃起来。
“头还痛吗?”
“好多了。”
“趁周末休息两天,你就会彻底好了,有力气再跟我折腾。”
司凌云别过头去闷笑,他一怔,随即会意,伸手拨弄一下她的鼻子,笑道,“你这脑子还真不纯洁,都往什么地方想了。”
她笑着躲开他的手,“等一下我送你去琪琪家楼下取车。”
“要赶我走?”
“我得去宠物市场卖家那里拿狗。冬冬今天过生日,我答应送他这份礼物,然后我还要去图书馆查资料……”
“我们先好好谈谈。”
她拿起果汁喝了一口,“谈订婚那件事吗?开开玩笑就算了,不必再提。”
“我要谈的是我们的关系。”
她想,那个虚幻的愿望注定已随昨晚过去,这确实是没法回避的问题,“你总该记得我说过跟你在一起的条件吧。我要求的是一对一的关系,不可以搅进第三个人,更别提这人是我大嫂了。”
“我跟晓岚从小认识,双方家人对我们的关系的确有过一些期待。她是很漂亮很有吸引力的女孩子,但是我们价值观差异很大。”
“照我理解,人在陷入恋爱的时候,不会考虑价值观这么虚无缥缈的事情。”
“问题就在这里。陷入不是人人都能同步达到的状态,我从小就认识晓岚,对我来说她是邻居家的女孩子,性格温婉、漂亮,但不是我有兴趣的类型。而且晓岚希望恋爱明确指向婚姻,我肯定没法像她要求的那样爱她,所以也不想耽误她的青春,出国之前我就跟她讲清楚了这一点。她决定跟你大哥结婚时通知我,我对她的选择表示祝福。”
她想起米晓岚写给他的那些邮件,涩然说道:“大家都是成年人,我没兴趣追问你的往事,但是如果你想将我们的关系继续下去,我需要知道你是不是爱她?”
傅轶则镇定地看着她,十分简洁地说:“不。她只是一个朋友。”
司凌云并没有因这个答案而释然,“不过,她显然爱你。这一点对你有意义吗?”
这一次傅轶则思索了一下“如果说别人的爱对自己毫无意义,那就太虚伪了。所以我的回答是,我是关心她的。”
司凌云不得不承认,这个回答既不冷血,也不自负。
“晓岚一向考虑问题十分周全,不会冲动行事,她嫁给你哥哥的时候,完全了解他,也知道婚姻意味着什么。近来她情绪不稳定是事实,但是并不代表我跟她有任何暧昧。我尊重我跟你的关系,也尊重她跟你大哥的婚姻。你满意这个回答吗?”
她苦笑一下,“谈不上满意或者不满意。我不喜欢纠结不清的事情。”
“如果你对我没有一个起码的相互坦诚与信任,那么不要说订婚,结婚也没办法把你我绑在一起。”
她抬头看着他,叹了一口气,“轶则,如果你认为我不够信任你,恐怕我也觉得你一样不够信任我。”
“你只是不够爱我,你抗拒跟我关系更亲密。我信任你的诚实坦率,你根本不屑于伪装自己。但是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心理,你有时候实在太想证明你并不在乎我。”
司凌云无言以对。
“待会儿我陪你去买狗,然后送去给冬冬。”他站起来,将空盘子放入水槽,回过头来,微微一笑,“我不介意将我跟晓岚的关系对你讲清楚,就意味着我没什么需要回避。”
司凌云事先联系的宠物店在宠物市场的角落中,店主是一个和气的矮胖中年男人,他指点笼子里的两只西部高地白梗给她看,“上次在视频里你挑中的是左边的那只。”
司凌云马上从笼子里抱出了小狗,“太好玩了。”
“还说你不是丁丁的粉丝,这不是他养的那种狗吗?”傅轶则打量着她怀里那毛茸茸的一团,“你别以你的兴趣来决定,男孩子似乎更适合养边牧或者哈士奇一些。”
“这狗多有趣,我跟小峰小时候都迷丁丁的白雪,特别想养一只。再说冬冬还太小,西部高地白梗体型小,性格活泼,很适合跟小孩子做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