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恒不置可否,温凯漂亮的女友苏珊被逗得大乐,李乐川好笑地拍她的肩,“你就是这样死要面子活受罪。”
李乐川固然没拿那一吻当真,司凌云与曲恒也似乎都没受到什么影响。曲恒依旧是乐队里最沉默寡言的一个人,他跟从前一样专注于音乐,对司凌云的态度没任何改变,从不主动搭讪。司凌云打电话叫他去学校接,他只要有时间,心情又不错,便会答应下来。他有事的话,则会毫不客气地拒绝。她既没有将他真的当成男友,当然丝毫不会生气。
人人都知道司凌云甩了祁家骏,与另一个追求者火速在一起了——曲恒的相貌不及祁家骏英俊,但他是在学生中有不少粉丝的地下乐队成员,有出众的音乐天份,贝斯跟吉它都弹得很好,会作曲,瘦削修长的身材配合他的一头乱发,显得孤僻冷漠中带有一股落拓不羁的文艺气质,一样会让女生们注目。
司凌云不落下风地结束掉前一段感情,没有丢掉身为系花的面子,却有些意兴消沉。
她想,比起父母失败的婚姻来讲,她始自13岁的恋爱史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团烈火般爱她的那些男孩子,她既不爱,也不理解他们追求的热情;唯一一个她有感觉的男孩子,明摆着并不爱她,把感情倾注在另一个女孩的身上。如果说这样拉锯与相互折磨就算是恋爱,那么她并没从中得到太多乐趣。
她早就从书上、从她那些更为早熟的同学那里到了解男女更进一步会走到哪里,但她更直观的经验来自于她的父母。他们离婚前,程玥出尽手段想将司霄汉留住,将这段婚姻的寿命尽可能延长;离婚后,她又想尽办法地吸引他回来留宿。这个过程落在一个半大孩子眼里,甚至比离婚本身更不堪、伤害更大。
司凌云眼睁睁看着两个人突然由夫妻变成了纯粹的身体关系、男女之间的纠缠,她无法接受,却也不可能改变什么,只是被深切地腻味到,并由此产生心理与生理上的反感,从来没有哪个男生激起她身体上的欲望。她需要的只是有人做伴打发孤独。从这个意义上讲,跟朋友在一起,更有效一些。
一旦认识到自己害怕的是孤独,她心情沮丧,觉得恋爱这个游戏越发没意思了。
11、3...
过完暑假,司凌云读大四,这一年财经政法大学从市区搬迁到了交通不便利的郊区,只有一路公交车进去,间隔时间还特别长。学生们来不及欣赏大了很多的校园、气派的图书馆和教学楼,便纷纷抱怨好象被关进了一个牢笼里。再加上本地演出市场不景气,深黑乐队开始接外地的演出,司凌云与又一位追求者吵翻,她的生活冷清了很多,不可避免地陷入情绪低落期。
她和她母亲的关系从来就没有寻常母女亲密,一语不合便会争执起来。在一次大吵后,她有两周没有回家,这天接到程玥打来的电话,不冷不热地说:“眼看要搬家了,你也该回来打包一下自己的东西吧。而且小峰也一直在问姐姐怎么不回家。”
司凌峰是司凌云最惦记的人,她只得答应下来。到了周五,她回家一看,室内一片混乱,程玥正在指挥钟点工打包行李,见她进门,当然还是高兴的,“大小姐,你总算肯回来帮忙了。先去看看小峰,我怎么叫他他都不出来。”
她嘀咕着,“这兵荒马乱的。我先去帮他收拾好了。”
她进了弟弟的卧室,他正戴着耳机躺在床上发呆,她过去,推他让开位置,摘掉他的耳机,面对面躺到他身边。这一年司凌峰13岁,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性格略为沉静,跟姐姐的感情一向很好。
“小傻瓜,干吗这么不高兴?”
“你这么久不回家。”
她胡乱揉着他的头发,“姐有事嘛,而且姐的学校那么远。等明天搬完家,我带你去吃披萨看电影好不好?”
司凌峰偏头避开她的手,咬着嘴唇不吭声。她只得继续逗他,“要搬去新家了,在江边,等到了夏天,我可以带你去游泳,在长江里游泳可比游泳池里有趣得多。这也不开心吗?”
司凌峰闷闷地说:“不开心。”
“今天怎么这么别扭?跟谁生气了?”
“妈妈叫我找爸爸再要一辆车子,说好接送我上学。上次找他要房子,我……”司凌峰的声音带一点哽咽,眼泪流了出来,不过就算在姐姐面前,他也有大男孩的羞耻感,猛然将脸扭开。
司凌云大吃一惊。
自离婚以后,司霄汉的会计在每个月第一天毫不拖欠地往程玥帐户里打钱进来,但那只是生活费而已,足以保证他们一家三口人相对优裕的生活,远没有多到可以奢侈挥霍的程度。
司霄汉并不小气,对程玥和她生的一双儿女也不刻薄。不过当一个男人已经再度结婚,有了孩子,现任太太由秘书上位,深知前车之鉴,索性到公司任职掌管财务大权,对丈夫采取严防死守,任何一笔大的支出都要经过她时,前妻想要得到额外的财产可想而知是十分困难的。
程玥想要的东西很多,她最初的策略是让司凌云代她开口,司霄汉毕竟疼爱这个唯一的漂亮女儿,可是司凌云从小就不受人摆布,连妈妈硬逼她穿上讨父亲喜欢的可爱少女装都不情不愿,更别提找爸爸要什么了。
司凌峰过6岁生日时,程玥约司霄汉吃饭庆祝,正要开口让他暑期送母子三人去欧洲玩一趟,张黎黎突然杀到了那家餐馆,大喇喇坐下,尽管对着司霄汉只一本正经讲着公司的事,然而她轻蔑掠过的眼神已经足以刺痛一个正处于过于敏感时期的14岁女孩子了。司凌云一怒之下,站起身来,跟谁也不打招呼,提前离席,直接去了住宿学校,足足一个月拒绝回家,最后还是司凌峰打电话哭着央求,她才回去了一趟。从那以后,程玥就再没打她的主意。
程玥离婚时分得的那套房子是本地建得较早的豪宅,无论是配套还是外观,都已经显得落伍,有条件的邻居纷纷搬迁,此处不复昔日风光。她当着姐弟两人念叨,他们都已经长大了,需要更好的生活环境,应该让他们的父亲再买一套房子。司凌云根本不肯接腔。
去年程玥拿到滨江花园新居钥匙,喜不自禁地展示,司凌云只当是妈妈自己去向父亲开的口,完全没想到是逼弟弟做了她不愿意做的事,这且不算,居然还想再要一部新车。司凌峰的个性远比她敏感内向,在父亲面前有些畏缩,她当然想象得到他受到了多大折磨。
她心疼地伸手过去地摸着弟弟湿漉漉的脸,“你不用去跟爸爸开这个口,我会去跟妈说。她要再跟你说这件事,你只管不答应。”
司凌峰努力压抑着哭音,“那妈妈会不开心的。她又要跟你吵架,我不想看你们吵,更不想让你气得不回家。”
司凌云替他擦着泪水,搂着他低声说:“姐答应你,以后尽量不跟妈妈吵架,你还是小孩子,别去操心别人开不开心。妈妈跟姐一样是大人,大人碰上不开心的事,总有解决的办法,不会看得太认真的。你觉得开心最重要。”
当然,司凌云没有能够兑现对弟弟的承诺。
她等到搬完家,送司凌峰去了学校,才跟程玥谈判,要求妈妈不再逼弟弟向父亲开口要什么。
程玥正站在新家单独辟出的一间舞蹈室内对着四壁镜子摆着姿势,一听这话顿时大怒,“小峰是他儿子,找他要什么都是天经地义。”
“问题是,那都是你想得到的东西,不是他想要的。”
“我拿到的一切不是为了你们吗?有哪一样是我独自在享用。”
司凌云冷笑,“真的吗?Hermes的包包可是你一个人在背,Cartier的表是你一个人在戴。”
程玥气得直哆嗦,“谁家女儿像你这样,一心一意要跟妈妈作对。”
“我不反对你享受,你能要到手尽管要,可是别让我们去要。不换房子,不要新车,我们一样可以过得好,麻烦你考虑一下小峰的自尊心。”
“这跟自尊心有什么关系,他爸爸的财产他都有份。”
“你以为现在是分遗产吗?爸爸爱怎么花他的钱是他的事,我和小峰用不着向他伸手。”
程玥也冷笑了,“真清高啊,司大小姐。你爸爸现在有多少财产,你根本一点概念没有。他每个月给你一点生活费,你就满足了。”
“你倒是对他的财产很有概念,可又能怎么样,不是白白垂涎吗?”
母女俩人不出意外地再度大吵起来,言辞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激烈地翻着旧帐,相互指责对方无情无义,自私得不可救药。她摔门而去,回了学校,又一次连续几周不回家,只抽时间去司凌峰的学校去看他。
她的心情极度低落,对一切消遣玩乐都没了兴趣,这天正躺在宿舍床上发呆,突然接到程玥打来的电话,转告她爸爸的通知,她大哥司建宇婚期在即,让她去给新娘充当伴娘。
“为什么找我?”
“又不会发请柬给我,我怎么知道?”程玥酸溜溜地说,“你爸叫你去,你就去吧。”
她尽管对这个大哥有好感,但还是有些意外。她知道司霄汉一向非常自说自话,根本不理会旁人感受,她可不愿意去自讨没趣,于是直接给司建宇打了电话。
司建宇看来早有准备,爽朗地笑,“你嫂子说她的朋友差不多都已经结婚了,找伴娘有些困难,爸爸说家里现成有一个漂亮女儿,何必还要找别人救场。我觉得他说得有理。小云,来帮一下大哥的忙吧。”
她马上一口答应下来。
12、4...
司建宇的那场婚礼极尽奢华,排场之大,在本地轰动一时。
早上司霄汉的堂弟开车将司凌云接到司建宇的新娘米晓岚那里。她家在一个新建小区内,宽大的三居室房子连同装修和所有的家具陈设全是崭新的,如同样板间一样,气派堂皇,没有丝毫居住磨合的痕迹。米晓岚的相貌比司凌云想象的还要娇美,她的父母看上去则十分普通,而且老实寡言,穿着同样崭新的衣服,在自己家里说话做事都轻手轻脚,那种在生人家做客一般的难为情和拘谨,弄得司凌云这个真正的客人十分奇怪。在场的有数几个亲戚也都是一个类型:木讷、过份客气、不怎么讲话。司建宇过来,门一敲即开,没有受到任何为难,顺利进来接到新娘。离开那所房子,司凌云几乎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司霄汉当时已经在本地商界颇有影响力,他一向行事张扬,从不奉行低调原则,为长子婚礼更是出手十分豪阔,一长排名车组成迎亲车队从城市主干道穿行而过,包下城中最好的酒店,会场用空运过来的名贵鲜花布置得花团锦簇,城中政要和工商界人士悉数到场,同时请了知名电视台主持人主持婚礼,一众表演嘉宾中还包括两位当红的香港艺人,场面盛大得让人眼花缭乱。
司凌云早就知道父亲有钱,却还是头一次直观认识到父亲居然有钱到了这个程度,她不得不承认她有小小的震动。
除了司霄汉、他的堂弟和司建宇,她一个人也不认识。司建宇的母亲微微发福,长相普通,面容憔悴,头发染黑后,仍比实际年龄要显得苍老许多,听儿子介绍她后,脸色如她预计的那样沉了一下,再不肯正眼看她。倒有她家不少亲戚偷偷看她,再相互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不过让他们失望的是,司凌云性格最大的特点是从来不肯示弱,旁人明显的八卦表情落在她眼内,她只在心底暗暗冷笑。她当然也不去主动找任何人搭腔,尽伴娘职责陪着新娘米晓岚以外,就是一个人坐在一边夷然不动,毫无不自在的表情。
司建宇过来问她,“小云,看到你大嫂没有?来了重要客人,爸爸要她跟我过去一下。”
“大概在化妆室吧。”
她陪司建宇过去,推开门,只见米晓岚正跟一个男人面对面站着在交谈,她已经换下那套缀着细密珍珠的曳地婚纱,穿着刺绣凤凰的大红色旗袍,愈发显得高挑娇美,而那男人穿着深色西装,背影十分修长。
见他们进来,米晓岚连忙说:“介绍一下,这位是傅轶则,他家跟我家是世交,我们双方的父母是同事。他刚从美国回来,来参加我的婚礼。司建宇,我先生,司凌云,我先生的妹妹。”
傅轶则对司凌云点点头,跟司建宇握手,“祝贺你们。”
司建宇客气地说:“谢谢。小云,你帮我招呼一下傅先生。晓岚,我们得出去了。”
司凌云没料到招待客人的任务落到自己头上,她无可奈何地看着傅轶则,傅轶则正看着司建宇和米晓岚离开的方向,若有所思。
“傅先生请跟我出去吧。”
她将他带到大厅,随便找一张有空位的桌子请他坐下,他彬彬有礼地说:“司小姐,我跟这里谁都不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坐你旁边可以吗?”
司凌云看看傅轶则,他大概27、8岁的样子,有轮廓清晰而俊朗的面孔,浓黑的头发,两道醒目的剑眉下,一双眼睛异样深邃,深色西装搭白色衬衫,在非富即贵的如云宾客中,也显得十分出众。她想,她刚好只能坐在一群陌生人中间,起码这男人看上去足够赏心悦目,便点头答应下来。
傅轶则不怎么看台上节目,也几乎没动筷子吃东西,只一杯杯喝着红酒。他天生有一种距离感,而司凌云根本没有身为主人要招呼好客人的自觉,既不去招呼他,也不跟同桌客人搭腔。
司霄汉满大厅走动着,与客人寒喧敬酒。他看上去已经有点儿喝多了,脸红通通的,额角冒着汗珠,声音过份宏亮。他一眼看到了司凌云,显然很得意标致的女儿,马上献宝一样拖着她去跟刚结束表演的那两位香港明星合影。父亲这样拿她当追星的小孩子看待,她不免好笑,可是她不打算扫他的兴,听话地过去拍照,然后去了洗手间。
她正要出来,只听外面化妆室有两个女人一边补妆一边聊天,谈的居然还是她。
“刚才跟老司合照的那个女孩子就是他第二个老婆生的。”
“想不到今天她会来。”
“你来得太晚了,没看到好戏,下午在新房那边,不光大姨理都懒得理她,其他人也都不跟她讲话。不过她年纪轻轻的,脸皮倒是很厚,态度跩着呢。”
“还是老司的第三个老婆识相得多,根本没露面。”
司凌云为之气结。她当然不在乎别人跟不跟她讲话,事实上,她巴不得不用跟陌生人应酬。换个场合,碰上这样背后讲坏话的,她多半会促狭地现身出去吓对方一跳,再刻薄上几句。不过她知道在这里议论的人肯定是司建宇母亲那边的亲戚,看大哥的面子,她决定忍了,挨到她们走后,她才出去。
她走回来,隔了几步远,便听到同席几个男男女女也大声谈笑得正欢。
“老司真是财大气粗,这场婚礼的规模,大概是本地近几年最大的。”
“听说新娘好象家境不好,人丁单薄,都没什么亲友来出席婚礼。这场婚事说不上门当户对啊。”
“只要男人还存着好色之心,女人的姿色就是天生的资本,家境不好算什么。”
一个胖男人邪气而别有深意地笑,对着前面示意一下,“你们女人啊,总是不理解,男人娶漂亮太太,绝对不是浅薄。好色和以貌取人其实是一种生物学的本能,能够保证下一代的基因改良。”
司凌云顺他们视线看过去,新婚夫妇正并肩敬酒,在高挑娇美的米晓岚衬托下,司建宇矮了她半个头,更显得肥胖而其貌不扬。
又一个中年女人接腔,“看看老司女儿的长相就知道,他已经亲自给儿子做出示范了。”
司凌云强忍着的那一口恶气再也按捺不下去,待他们笑声稍微停歇,冷笑一声,“几位八卦得好,八卦得妙,八卦得真有意思。”
那几个人这才注意到她回来了,顿时都有些尴尬,司凌云正待继续发作,傅轶则突然站了起来,一手放在她肩上,力道不轻不重,她吓了一跳,他却笑道,“你回来得正好,你大哥找你,我们过去吧。”
傅轶则托着司凌云的手肘,带着她一直走出了大厅,她不耐烦地挣开,“这是干什么?”
“你一脸要跟人吵架的表情,虽然看你骂人肯定很有趣,不过我可不想让你搅了晓岚跟你大哥的婚礼。”
“听起来你还真维护她”
他耸耸肩,“她也说了,我们是世交嘛。”
“不过别人说她难听的话,你可以安然坐在那里听着,真是好修养。”
傅轶则笑了,司凌云注意到,他那张冷漠的面孔一笑之下,嘴角出现一个纹路,十分优雅,“我拿晓岚当成年人看,她选择了她的生活,既不需要别人对她下结论,也不需要我帮她辩护。”
这个超然的态度让司凌云无话可说,她转身向外走,傅轶则仍然跟着她,“你去哪里?”
她没好气地说:“没伴娘什么事了,我待腻了,不打算继续跟那帮嚼舌的小人坐一起。”
“我也不想留下来参观闹洞房,送你回去吧。”
司凌云心情不好,不想说话,报了地址后,只看着车窗外,好在傅轶则显然也没打算攀谈,两人一路沉默着。出租车到一条僻静小路口红灯处停下,司凌云一眼看到了母亲程玥挽着一个中年男人的手,两人并肩而行,一边亲密交谈着。她一下呆住,眼睛定定跟着他们,直到他们走进了路边的一家经济型酒店。
车子启动,她如梦方醒,敲着车窗玻璃大叫停车,司机不明所以,开过路口才靠边停下。司凌云开门下车,往回跑着冲过十字路口,一口气上台阶进酒店,狭小的大堂内已经没了客人。前台工作人员诧异地看着她,礼貌地问:“小姐,要开房吗?”
她喘息着,一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跟她走进来的傅轶则忍着笑说:“你确定要这么做吗?我没意见,不过我们可以找一间好点的酒店。”
她回过神来,意识到这么不假思索气势汹汹地追进来,简直是个笑话。她当然不打算跟傅轶则解释,一语不发,转身就走。她虽然穿着高跟鞋,还是走得又急又快,傅轶则身高腿长,毫不费力地跟在她身边,“不用跑,女生随时有改主意的权力,我不介意的。”
他的调笑终于惹恼了她,她一下站住,“我们差不多不认识,你还跟着我干什么?”
他坦白地说:“因为你很漂亮。漂亮女孩子穿成这样到处乱走,很容易出事。”
她冷笑一声,“你多虑了。”
“还因为你很脆弱。”
这句话让她为之愕然。
“你这种年龄的女孩子,应该对所有浪漫的仪式满怀向往,可是你大概是婚礼上最心不在焉的人,对婚纱、仪式、明星都没什么兴趣,活像一只刺猬,绷得紧紧的,随时准备扎那些胆敢来冒犯你的人,并且不给任何解释。”
她撇嘴,不客气地说:“这算什么——街角坐着的算命先生也会这一套:小姐你印堂发暗,像有心事,我帮你批批八字流年,说得不对分文不取。”
他被逗乐了,“我倒没想到我看上去像神棍。”
她看看他,他神情自若,薄唇挂着一点笑意,显然清楚知道自己的魅力,也没有怀疑过别人对这份魅力的感受。她突然有了一点模糊的警觉之意,仿佛意识到某个说不出的危险悄然无声地逼近。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不及细想,转身要走,他仍然跟着她。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我不回家,我准备找个地方喝酒。”
“正好,我也想喝两杯。你会发现,我是个不错的酒友。”
13、5...
那是一个司凌云后来再不愿意回忆,却根本无法忘记的混乱夜晚。
酒吧内音乐喧闹异常,司凌云往虎口洒上一点盐,舔了一口,仰头喝下一大口龙舌兰酒,再含一口柠檬吸吮。她这样重复着,柠檬的酸涩多少中和了烈酒的味道,可是烧灼感还是让她张嘴吐着气,像缺氧的鱼一样。傅轶则打量着她,她斜睨他一眼,“看什么?”
“你舔盐的样子确实非常性感。”
从小到大,她早听惯了别人对她容貌的夸奖,却还是头一次听到“性感”这个赞美,表情瞬间有些凝窒。
他的声音保持着平静,似乎根本没注意到她不自然地闪避开他的眼神。“不过照这种喝法喝下去,明天早上就够你受了。”
这个酒吧她跟朋友来过,尝过一次他说的那种清晨起床头痛欲裂的滋味,本来发誓再也不沾龙舌兰酒,可是她根本不愿意想明天的事,只期待从口腔一路延伸的烈性酒精像小小火球一样穿过体内,将满心郁积的混乱情绪一下烧成灰烬。
她再度洒盐,抬手腕去舔虎口,他夺过她的酒杯,找服务生要来冰、可乐、苏打水,加进柠檬,倒龙舌兰酒进去混合一下,再递给她,“慢慢喝。”
她尝一口,做个鬼脸,“没劲。”
“相信我,宿醉头痛的滋味没那么有趣。”
“喝酒为的就是不去想明天,今晚过后,哪怕洪水滔天,谁还在乎明天的头痛。”
“这已经是标准酒鬼的口气了。”
她无心再跟他争论,呆呆看着前方,脑袋里盘旋的全是刚才在十字路口看到的画面。
她父母离婚多年,她倒从来没有让妈妈守身如玉的念头,不过眼睁睁看着妈妈挽着一个穿着浮夸的成套白西装白皮鞋的男人,走进挂着“钟头房80块起”招牌的廉价酒店,实在让她觉得恶心。
她又能怎么样?
她撑着微微发晕的脑袋,自嘲地笑。一直以来,她跟她母亲的关系都很紧张,吵架的起因多半是程玥试图干涉掌控她的生活,而她刚才脑袋里一片空白,几乎要冲进酒店“捉奸”,可是她又有什么资格去干涉妈妈做什么?
傅轶则一直看着她,在音乐的间隙突然说:“你的表情一直都丰富得很古怪。”
司凌云隔了一会儿才做出反应,“什么?”
“在婚礼上,你不够兴奋投入。现在嘛,”傅轶则漫不经心示意一下台上跳钢管舞的女郎,“你也是游离的,大概根本没留意到你在看艳舞吧。”
“说实话,我甚至没留意到你还留在这里没走。”
她看看周围,变幻的灯光不停扫过场内,台上的女孩伴随音乐舞动得更加活色生香,一双双紧盯着台上的眼睛里□裸的欲望热切流露。她再看傅轶则,他保持着神态的清明,她凑近他,认真端详他,他不避不让地坐在原处。
“看出什么来了?”
“那女孩子跳得够不够热辣,或者说性感?”
“我看过更热辣性感的。”
她不客气地说:“所以,你也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君子,只不过见识过更大的刺激而已。”
他笑,意味深长地看着她,“□是很自然的事,我犯不着去掩饰。”
说到□,司凌云不免想到了妈妈。她刚才劝解自己,她在读大学,弟弟在上寄宿中学,平时家里只妈妈一个人,一定会很孤单。可男女携手走进酒店,想必更多地是为了满足□而非打发孤单——她更加恶心了。
他的笑意加深,嘴角现出一条浅浅纹路,眼神更加魅惑,“你显然还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是她根本无可辩驳的事实,她同时觉得两人距离已经近得危险,他的目光、他的身体语言、他散发的男性气息,让她嗅出明白无误的诱惑意味。她退后一点,喝一大口酒,只觉那个小火球在身体里冲撞,所到之处如同火焰蔓延,让她血液涌动得燥热。她蓦然站起身,“太闷了,我要出去走走。”
14、6...
司凌云跟刚才一样,迈步疾走,她先去超市大事采购,傅轶则看着那些像是为郊游野餐准备的酸奶、薯片、饼干和牛肉干,一脸好笑的表情,但还是什么也没说地付了钱。她上了出租车,叫司机开到寄宿中学的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