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神仙有个约会上一章:第 2 章
  • 我和神仙有个约会下一章:第 4 章

我妈亲了我的额头一下,“宝贝,你是半妖。你是妈和一个人类男人所生。没错,妈是妖狐,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狐狸精。我诱惑了你父亲,毁了他的一生,却得到了你。”

第九章半妖(下)

我感觉额头湿湿的,抬头就见我妈哭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掉眼泪,她是那么泼辣精明,自我记事起,从来没有吃过亏的。也许,她很爱我父亲吧?不然,也不会这么难过。我忽然记起有一次她在看电视剧时突然说过:有的人,不管多么相爱,也注定不能在一起。

当时,我对我妈这样有点粗俗的女人说出这么文艺的话感到好笑,可今天才明白,她是有感而发。她和我父亲,有一个怎样悲伤的过去?

“他是谁?”我问。

“不重要了。”我妈以手指轻轻梳理我的齐肩短发,“妈丢了他,再也……找不回来。”她哽咽了,“所以妈绝不能失去你,哪怕用妈的命去换。”

“妈!”我吓了一跳。有这么严重吗?我不过是心脏畸形,难道我妈要把心脏给我?那也不一定匹配好不好?再说,我不能为了自己活着,就让我妈去死。她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啊!

“别怕,其实并没那么严重。”我妈含泪而笑,我突然觉得她平凡的、胖胖的脸美得惊人。

但那感觉只有一瞬,她随即的话把我带回现实,“你之所以心脏畸形,是因为你有一颗妖心,我以法力让它维持着人类心脏的模样,哪想到你还是不能适应。所以,你要回到洪荒界去。只有在那里修炼我们狐族的法术,强壮到一定程度,你就可以回来了。”

“那要多久?”我问。

“要看个人的资质。”我妈犹豫了一下才说,我感觉她是怕伤害我才这么委婉的。刚我七姨八姨不是说了吗?除了一个叫胡九九的,我是全狐族里资质最差的。

“你不要急,慢慢修炼,反正妖精的岁月很长很长。其实也不怪你,因为你是半妖。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我妈安慰我,却更加暴露了我当人不咋滴,做妖也很废的事实。

“不去可以吗?”我害怕,我一向胆小,不愿意生活改变,就想安安分分地过日子。现在我妈要我离家,而且是去另一个世界,我怎么敢?何况我又不够强大,到那边没了我妈和八姨九姨,谁帮助我?

“不去的话,你就活不成,大罗金仙也难救。就像把鱼扔到岸上,除非你学会在岸上呼吸,不然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就算你不怕死,难道你不能为妈想想吗?”平时我如果不听话,我妈常常是打我两下,骂我几句,逼我照她说的做。可今天,她只是软语相对,倒害我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妈,我脑子很乱……”

“我知道,妈会给你时间想想的。但是不要太久,你的心脏怕支撑不住。”

我茫然点头,其实心里明白想也白想。不去,就是死。去了,虽然被吃掉的可能性也很大,但至少还有百分之一的机会。所以,这根本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那洪荒界又是什么地方?我又怎么去呢?”我妥协了,问:“您不能和我一起去吗?”

说实话,突然知道自己有妖的血统,虽然一时难以随着受,但渐渐的,在经历了人类情绪的四大认知过程:否认、愤怒、压抑和接受后,也隐隐有些好奇和兴奋。毕竟,平凡如我,终于也有点奇怪的地方了。

“宝贝,这次就只能靠你自己了。妈在你身边,胡长老不会收你,对你的修行也不利。你独自去洪荒界当然有危险,可是妈没有其他法子,只盼着你真如胡姥姥所说,福泽深厚,能逢凶化吉。再者,妈还要给你守着家哪,不管多少年,你早晚还是要回来的。”我妈很无奈地说,但洪荒界的具体情况,她没怎么告诉我,只说一切都要我自己去亲自认知,否则她天机泄露太多,只怕对我不利。

然后,她和我七姨八姨一起努力,帮我把九条尾巴收了回去。具体收在了哪儿,我根本不知道,也完全没感觉。而看到她们施法,我最后一丝怀疑也消失了。

我在床躺了两天,每次昏睡过去前,都希望醒来后发现这一切全是噩梦,可每次我都失望了。

原来地球上是有妖精的,或者还有其他的古怪生物。那些神秘的东西,并不因我们看不到、我们不知道而不存在。比如我,我一直没怀疑过自己是纯粹的人,可事实上,我是一只半妖,虽然人那部分混得不好,妖那部分又完全退化了,但我无法否认事实。

几天前,我还为了拿不到厨师证、被男朋友甩而沮丧。几天后,为了活命,我却不得不穿越结界,独自走向未知的旅程。

在我决定要走的那天,我妈、七姨、八姨,分别把我叫到房间中,每人传了我一件宝贝。她们把那宝贝的功能吹得神乎其神,而且因为我是法术超级小白,简称超感白,那些宝贝的操作系统全是傻瓜型,不用念咒、不用术法、不用结印……

我妈给的宝贝用了血禁术,只有与她有血缘关系的人就能直接用,别人却休想碰一碰。而据她说,天底下她只有我一个亲人,父母早亡,七姨八姨都是结拜姐妹。

七姨把她一缕挑染的彩发烧成灰,混在水里让我喝了,然后她的宝贝就能完全归我所有了。八姨最古怪,她说她一生酷爱音乐,不像我妈和七姨那样或炼或寻到了宝贝,只让我背了一段简单的乐谱,说如果我有那机缘得到某件宝物……吹奏出这段曲子,就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助力。

当天晚上,明月当空,万籁俱寂,我穿着我妈压箱底的红色女式古装,手握着七姨送我的宝贝,腰挎着我妈给我的宝贝,靴筒里塞着我自己选定的武器,先是默诵了下八姨教的乐谱,然后站在我房间那面空白的墙壁前,准备离开人间,穿越到洪荒界。

实话说,那身古装比所有古装电视剧里的华丽衣裙都漂亮一百倍,我妈说那是炼制的仙衣,普通人是不会拥有的。我想,假如我因穿越而死,或者到了那边就给猛兽吃掉,这是我死前最开心的事。女人是多么虚荣的动物呀,只要能美丽,死也不后悔。

难道,这是我的狐狸精血统使然?那照这样说,是女人就有当狐狸精的潜质。

第十章神笔六六(上)

两个多小时后……

“妈,我可不可以不用这个?”我挥挥手中七姨送的宝贝、那支似乎永远蘸满了墨汁的红木狼毫,为难地道。

此时,之前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势早就没有了,我妈和七姨八姨累得坐在沙发上,一脸拿我没办法的神情。

也难怪我啊,下一脚我可能就进入连听也没听过的洪荒界了,犹豫几个小时,一直下不了决心很正常。

“你就磨蹭吧。”我妈气得没法儿,“到天亮你再不走,我就把你扔过去!”

“我都要离开了,不知何年何月才回来,拜托别这么暴力,对我好点不行吗?”我委屈着,却成功地令我妈心软了。

然后,我突然想起一种可能,不由欣喜万分地问,“可是当初您们姐妹三人是怎么来到人界的呢?那个方法比较安全吧?”

看着我一脸期待,我妈等三人集体被我打败了,万般无奈地同时叹了口气,耷拉下脑袋。

半天后,八姨近乎哀怨地问我妈:“姐姐,你到底生的是一只小半妖,还是生了一只小乌龟?怎么遇事不管大小,她总是先躲了再说的。”

哈,我真本事,明明应该是依依惜别的感人场面,却要我闹得人人都想把我一脚踢飞。

我妈翻了翻白眼,压着火气对我说,“我早告诉过你了,人界和洪荒界不是随便就可以互相穿越的,否则天下还不乱了套?就好像人行道和快行车道,能随便跑来跑去吗?除非有代天者的命令。而当初,是一位正神拼出性命,才能让我们三人带着你跑到人界,一躲这么多年。他当时受了很重的伤,能不能活着还是未知数,现在你还让我想什么办法?”

“七姨的这个宝贝靠不靠谱呀?”我嗫嚅着,哪想到七姨却听到了。

“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丫头!”七姨骂道,“多少人觊觎我这宝贝,七姨我拼了命也没给,你居然还给我嫌弃。你别看它样子不显眼,可却是神物,是天地最初的灵气所化,造物难得,只此一份,比人类的童话《神笔马良》中的笔还神,若运用得好,天神也不能奈你何,唉,至宝啊。只要你集中精神想着想要的东西或者要去的地方,落笔就能成真。不过你千万记着,画出来的东西毕竟是假的,有时效性,法力越高,维持的时间越长。像你这种半点法力没有的,估计画出来的东西能维持几秒种就不错了。所以你画完通往洪荒界的大门后,就立即给我跳过去。不然以你的能力而言,若想再用这支神笔,起码得一个多月之后。你要明白,只有你成为真正的九尾天狐,这神笔才能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不然它会拒绝出墨的。这种有灵性的神物最讨厌了,只有主人比它强,它才真正为你所用,不然就算你拥有它,可以驱使它,它还是会常常闹别扭的!”

七姨长篇大论,叽叽歪歪,我听得头昏眼花。《神笔马良》是很老的动画片了,在现今日漫泛滥的时代,我倒也看过。难道,我七姨的笔真比马良的还神?

“你七姨说得对,不要拿法宝当物件看。它们是跟班,只有让它们彻底服你,它们也才会真正听命于你。”八姨说完,忽然笑了,“我说七姐从来不肯画个好男人出来呢,敢情画出的东西是有时效性的。今天托六六的福,我倒是第一回听说。”

“那七姨当初为什么不画扇门来人界,非要那个神拼个半死。”我还存在着侥幸心理。

“你当那神笔是怎么来的?是我赌赢的。”七姨扬起下巴,有点小小的得意,“当初在洪荒界,这只神笔化为人形,还有名有姓地叫赵天天。它说能画出世界上最美的颜色,我就亮出羽毛跟他比。结果它画不出我的神采,这才认赌服输。不过它觉得我不配做他的主人,当初虽然归属于我,却不肯为我所用。我跟它耗了这么多年,才磨平了它的性子,训练得它肯出力了。现在我把它送给你这小祖宗,至于它以后为你所用到什么程度,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哦天,一只笔还有那么多波折故事。可七姨到底是什么妖怪,还有羽毛?是一只鸟吗?

我才想细细追问,顺便耗点时间,忽然觉得一阵气闷,直冒冷汗,胸口像被掏空了一样的疼,不禁弯下腰去。

我妈一见,立即跑过来,先确定我没事,然后拎着我的耳朵道,“你的心脏支持不了多久了,马上给我到洪荒界去,那边的气场至少会先保着你一段时间。再磨蹭,我真会把你扔过去的。”

“神笔赵天天归我了,除了我谁也不能驱使它做画,您想怎么扔我?!”

生平第一次我顶撞我妈,不过我是由于紧张和害怕造成的情绪失控,再说我已经抬起手,哆哆嗦嗦开始在那面白墙上画了,所以我妈不但没怪我,还不住提醒我要集中精神。

我很认真,因为折腾这么久我也烦了,而刚才突如其来的心脏不适让我深刻体会到,我将死的事实不是虚假的,而是真实的。再不走的话,真的没活路了。

死就死了吧,拼了!

我咬紧牙关,掌心中全是汗,以那支在起笔时突然散发出金灿灿光芒的神笔在墙上勾勒着我妈给我描述的越界之门的样子。我擅长食物雕刻,所以是正经学过绘画的,而且教画的老师说我有灵性,画出的东西形神具备,一扇门自然不在话下。

同时我心里拼命想着,我要到洪荒界去!我要到洪荒界去!

轰隆一声,好像是从远古传来的沉重声音,我一晃神的功夫,眼前已经出现了一道石门,倒不见得多大,却古拙而厚重,直觉上就让人明白,那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

满屋的人都愣住了,沉默数秒后,还是七姨率先反应过来,跳起来,轻推我一把道,“快走啊,别傻愣着,没看到门的颜色在变浅吗?你连最基本的法力也没有,这门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的。要是现在不走,再等几天你也就不用走了。”她的意思是,再过几天我就死翘翘了。

我妈一听,二话不说就招呼了八姨来,两人一起奋力推开石门。

第十一章神笔六六(中)

门那边,黑洞洞一片,没有风、没有声音、没有光线,只是无尽的黑,好像通向无底的深渊。我突然一阵害怕,宁死也不愿意冒这个险了。可是我后退的路给七姨挡住了,我妈和八姨还推了我一把,再加上刚画到最后时,神笔居然不出墨了,门槛画得有问题,我脚下一绊,踉踉跄跄就扑了进去。再转头时,光明和亲人已是如此模糊。

“六六,千万照妈说的去做。”我妈泪水涟涟地对我大叫。

我抬起手。

再见了,妈妈。再见了七姨八姨。再见了,我正常的生活。再见了,神秘的帅哥。没想到的是,在我离开人界的最后一刻,我所眷恋的一切里,居然包括那个唇色淡淡的男人,是因为我拿了他三百万的关系?

我呆站在那儿,身处黑暗却回视光明。而就在大门渐渐淡化消失的一刹那,一条小小黑影狂吠着冲向了我,直跳到我怀里。

是肉包!本来我是把它拴在门外的,不知怎么它挣脱了。狗啊,最忠诚的动物,不管前方有多危险也不肯稍离主人半步,终于陪我一起穿越了!

我闭上眼睛,只在穿越的一刹那才陷入无边的黑暗,再睁开时世界已经变了样。

紧张的环顾四周,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极小且封闭的山谷中,四面绝壁,头上月明星稀,照得山谷中雪亮。再回头一看,两界之门早就不见了踪影,这里除了对面山壁上有一道一人来宽的山隙裂缝外,再无出路,我倒像是坐在了一个天然的深井中。

我很害怕,独自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并且周围没有半点人类存在的迹象,我怎能不怕?不过看肉包兴奋的在草地上奔跑打滚,好奇的东闻西嗅,我稍放下了心,断定这里是安全的。因为如果有危险,肉包会警觉。

呆站了会儿,我乌龟的个性占了上风,于是我又拿起笔,想画扇门回去。不过七姨没有骗我,神笔赵天天丁点儿墨也不出了,任我如何恳求也不行。我只好把神笔挂在胸前,放弃了回去的念头。

赵天天的结构设计很先进,笔管上穿着一条银链子,整只笔还能折叠成钥匙扣的样子。那条红宝石项链我也戴着呢,因为怕我妈趁我不在时给卖了。两下里一搭配,不得不说还很潮呀。可惜我是短发,头上只别了一只小狗形状的发夹,不然勉强也能划进古装美女的行列。

美女,不管到哪里都能受到照顾吧?这才是我关心的问题。

我又呆站了会儿,经过细心的观察,彻底放弃了逃避的念头。一来,一穿过那扇门,我的呼吸似乎顺畅了很多,心脏暂时没有再疼痛,二来,山谷中唯一的路确实就只有那条裂隙。

可是我真的要钻到那里面去吗?那通路,如果它是通路的话才一人来宽,如果遇到危险,我连转身怕都困难。而在月色的映照下,长得仿佛没有尽头的裂隙像一条躲在暗处的蛇一样,等着我这样的无知小白自动进入蛇口,深入蛇腹,吓人极了。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在这小山谷中安家,耗到神笔下回出墨时,我再返回人世去。可我随身携带的东西只有三件法宝,其中一段还是曲谱,而山谷中只有草,没有别的能吃的东西,一个多月啊,估计我早风干成木乃伊了。

那么,我只有穿过裂隙一条活路了。可那边是通向哪里?会不会更险恶?

我脑海时浮现出无数可怕的想像,一直耗到天色大亮,大太阳晒得我额头冒汗,我才咬咬牙,抱着肉包,毅然绝然地,实际上恐惧万状的,钻进了那山缝之中。

一米……两米……

我龟速前进,随时打算逃跑,但这裂隙除了阴暗之外,却并无其他恐怖的东西,包括喜欢在这种地方生活的恶心的、蛇虫鼠蚁一类的。整条通道干燥而通风,而且走得深了,会发现遥远的前方有淡淡的白光隐约浮现。

我觉得那边一定是出口,而且还可能是露天的。当然,最好是市镇一类的地方。我妈虽然没给我多讲洪荒界的情况,但她说过,洪荒界也有正常的生活,情形和中国古代差不多,并不是人们想像的那样,一群妖魔鬼怪茹毛饮血,落后得像原始社会以前。

而市镇人多,往往人多的地方就不太会有恶性犯罪,那么我也会相对远离危险。对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的信条是:安全第一。

希望就在前方,我不禁加快了脚步。但所谓看山跑死马,我觉得距离不远,可却足足暴走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汗湿衣衫才蓦然冲进了一个洞窟。是突然就进入的,没有任何缓冲,就像掉进了一个细口大肚的坛子里。

不过,这“坛子”颈与肚的尺寸对比实在也太超过了,我一脚踏入后就震惊于是这洞窟的巨大。怎么形容呢……反正之于我而言,好像一只蚂蚁进入了足球场。

洞窟的穹顶极高,高到看不到,我之所以觉得它存在是因为头顶没有阳光照下来。而因为我身在入口处,所以看得到身侧的石壁,见上面刻满了看不懂的文字,一直延伸到很远。我之前所见的白光就是这些文字散发出来的,也正是这光芒才使得洞窟中充满光明。

到了这一步,我除了继续前进也没别的可做了,于是我朝着正对着裂隙方向的前方走去。此时我对空间已经没概念,总之请大家自行想像一下,一只蚂蚁横穿足球场所需要的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能不停的走的,反正在我精疲力竭,饥肠辘辘,肉包也严重发焉时,终于到达了尽头。

然后,我惊呆了。

我面前是一个悬崖,或者说是一个火窟。我不知道它有多深,因为我被一道无形的墙壁挡在了悬崖边上,不能探头观看。但,我对面的整个山壁都被崖底的火焰映成了红色,不时还有一条条火舌有如妖蛇一样卷上来,像是地狱炎魔,嘶叫着,似要吞没一切,却又被不知什么力量压了下去。

身临这样的深渊,我感觉一阵发自心底的恐惧,没来由的、最原始的恐惧,浑身的汗毛根全竖了起来。似乎地狱中无数冤灵一起在我耳边呐喊;似乎我的身体被撕扯成千片万片,每一片都被扔到火海中熔炼;似乎坠入无边的黑暗,永远不能结束。

这是比痛苦更痛苦,比死亡还死亡的感觉,太可怕了。

直到,我看到另一个情景,心灵立即平静安详起来。

第十二章神笔六六(下)

在火窟的上面、与悬崖齐平的地方,神奇地飘浮着一块约两平米大小的圆石。石上坐着一个入定的老僧,须眉皆白,僧衣如雪。火窟下的烈风横掠竖卷,吹得他僧袍的袍袖鼓起,衣摆猎猎作响,可他仍然安静如恒、如石。

不知为什么,看到他的一刻,我心中的恐惧忽然一下子都消失了,只感觉安宁,幸福的安宁,感觉就算站在这儿一辈子,也没有什么,不过是时间的静静流逝而已。而洞窟的压迫感,火焰悬崖的吞噬感,长途跋涉的疲惫感,突然都变得那么微不足道,喜怒忧思悲恐惊只在外围,内心中却是永恒的平静、寂灭的不朽。

在他身边,似卧着一只什么动物,可是距离太远了,我看不清楚,但也不想出声询问,生怕破坏了这份暗存于凶猛暴戾下的安详。可肉包有点不安分,弱弱地哼了一声。

那老僧睁开眼睛,一个字也没说,只对我微微一笑……大慈大悲。

我忽然想哭,莫名其妙地感动得想哭。

不过,老僧重又合目入定,似乎从没看过我,而他身边巨大的、白色的动物却站了起来,凌空跃起。悬崖边上无形的壁垒令我寸步难行,但对那白色巨物却如不存在一般。它轻盈穿越,瞬间落在我的面前,就像火气上面飘浮过一朵白云。

这时我才发现它是一只巨大的白狗,身子比我还高,但或者它并不是狗,只有狗的耳朵,脑袋却像老虎,身上布满了大片的鳞片,尾巴好像狮子,脚……我说不清。头上,还有一只独角。

它看了我一眼睛,扭头就走。

我明白它是想让我跟着,于是回目望了那老僧一眼,就跟了上去,心里凭白无故的信任,仿佛天生就知道它不会害我。

不久,我们来到一个不断上升的楼梯处。楼梯的上方被云雾笼罩,看不太清楚,下方却是芳草萋萋,绿意盎然。楼梯口树着一块大石头,上书:无尽路。

“白狗”踏上无尽路。

我跟上。

我以为会走很久,无尽路么,说不定永远也走不到头,哪想到只上了一阶,就进入了一个三岔路口。我们,从正中那条而来,左右,还各有一条通路。

“白狗”伸出左前爪,指了指左边。

“谢谢你。”我由衷地说。

它忽然回过头去,咬下自己的一片鳞,交到我手中。我愕然,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它却把我挂在脖子上的红宝石扯了下来。

“那个不行,是人家的,要还。”我有点发急。

难道,那颗红宝石是路费?

“白狗”不理我,忽然掉转过头跑走了,转瞬间就消失了踪影。

我不敢追,虽然我觉得那颗宝石绝对不能丢掉,不过我没勇气回去。而肉包平时非常爱叫,今天却格外老实,直到此刻才活跃了起来,趴在我肩上,咬我本来就不长的头发。

我定了定神,朝左边那条路走去,不久后就出了山腹,眼前豁然开朗。

远处群山连绵,天高云淡。近处,是一片小小树林。我穿过去,没遇到什么危险,然后就看到一条极宽阔平整的大道,似乎是人力修筑的。

啊,国道,肯定是的。

我走上去,虽然路上没有其他人,但感觉还是比在山腹中强多了,至少心情舒畅。而走了才没几步,我耳后一痒。那里有我妈粘的一根她的狐毛,我妈说那相当于自动导航系统,当狐毛动了,我只要把它扔到空中,它就会带我回狐妖族。

于是我把那根狐毛抛在半空中,不过那狐毛却飘然落地,根本没飞起来。

咦,是我刚才满身大汗的弄污了它,还是我妈的法术已经落后了?这怎么办?要我到哪儿找狐族去。而如果我找不到我们村,像我这样一点修为也没有的半妖,是不是很快就会被吃掉?

正不知所措,眼前忽然一花,一条人影出现在我面前。

“哪里来的妖物,此处是不容妖怪走的,你不知道吗?”他质问我。

“为什么?”我问。

不过在我看清他的面貌时,几乎和他同时叫了一声:“怎么是你!”

眼前的,是那天把我从妖怪手中救下来的金发美少年。虽然我现在也算是妖怪了,可当初他确实救过我。他还穿着那身短打,围着虎皮裙,不过这次感觉并不突兀,毕竟我也穿的是古装。

“凡人,你怎么会来到洪荒界?”他似乎非常意外。

“我……来看病。”我有点无厘头,但这确实是我最初和最终的目的。

不过我的奇怪回答着实难住了他,他噎在那儿半天没说话,最后才怒道,“胡说八道,一个凡人能有什么病到洪荒界来治?快回去!怪了,你越界而入,为什么谛听没有通报?你又是怎么来的?”

谛听?!我心里一惊。

虽然我小白,可也听过一些神话故事。在我的记忆里,谛听是地藏王菩萨的坐骑,也是他的守护者。难道那白色巨狗就是谛听?那么,那位入定的老僧,给我大慈大悲感觉的老僧,岂不就是地藏王菩萨。

天哪,从小到大,我连半仙都没见过,哪想到却曾经匍匐在地藏王菩萨的脚下!

“这是什么?”那美少年看我不说话,突然走近一步,捏起我别在腰上的那片鳞片,很吃惊的样子问。

“那条白狗送给我的啊。”我老实地说,“而且是它把我从那个冒火的悬崖边送过来的。”

那美少年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