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你们去。”
温怡带着几个警察,重新回到狭窄昏暗的小屋子。
一进屋子,老警察眉头忍不住皱起。
年轻点的警员,直接捂住了鼻子,开始咳嗽起来。
这屋子里散发着令人作呕和窒息的臭味和酸腐味,哪怕门被踢倒后,通了那么长时间的风,屋子里依然有先前那股挥之不去的味道。
沈沐笙跟在警察后面,没有离开温怡的视线。
看到沈沐笙,温怡心里充满了力量,她裹了裹身上的外套,说道:“他们把我关在这里,吃喝拉撒都在这间屋子里。”
温怡说到这里,目光流露出些许屈辱,“以前这间屋子,有一些旧的桌椅板凳,还有一些坏掉的农具,我被关进来后,每天都试图逃跑,一开始窗户上,是没有那些钉子的,他们发现,我砸窗要逃,就把窗户钉死了,我后来拿着锄头,想要趁他们送饭的时候,将人打晕逃走,但我力气太小了,反而被打了一顿,锄头也被收走了。”
“后来我试图站在桌子上,捅开瓦片,从上面逃出去,但我爬不上去,反而被他们察觉到了,他们就把桌子椅子也搬走了……”
被关进来的每分每秒,温怡都没有放弃逃跑。
她试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但都失败了。
每一次失败,换来的是更加严苛的看守,以及更加狠辣的毒打。
这间屋子,每一个地方,都有温怡逃跑留下来的痕迹,墙上,被踢坏的木板门上,窗户上。
温怡指着墙脚一个角落,那个地方,臭气熏天,一看就知道,是小姑娘被囚禁期间,堆积排泄物的角落。
年轻的警察露出嫌恶的眼神,年长的老警员则若有所思地看向那个角落,却见温怡用脚拨开污秽后,呈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用木板虚掩着,足有半人宽的坑洞。
小姑娘蹲下,从坑洞里面,抽出一根锈迹斑驳的长钉。
在场所有人,无论是沈沐笙还是警察,都被眼前这幕惊住了。
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有生之年,他们居然看到了,真人版的《肖申克的救赎》,做到这一切的,不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成年壮汉,只是一个未满十八岁,营养不良,瘦瘦巴巴的小女孩。
她的大腿,比他们的胳膊粗不了多少。
手腕更是细细的,似乎手稍稍用力,就能掰断。
可这样的一个女孩,在长达近一年的囚禁中,没有一分一秒想过认命。
她不断寻找机会逃跑,哪怕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在没有一个像样工具的条件下,也没有放弃过对自由的渴望。
年轻的警察收起了先前的怠慢,他们为自己先前捂鼻的行为感到羞愧,为女孩的行为感到敬佩。
“太厉害了,小姑娘,了不起。”
一个年轻的警察,忍不住发出赞叹。
他觉得换成自己,绝对没有这般强大的意志力。
将近一年的非人折磨,要多大的毅力,多坚强的信念,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寻找机会获得自由,这是一个成年人都做不到的事情,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做到了。
温怡没有说话,她眼眶是红的。
厉害吗?
其实一点都不厉害。
无数个夜晚,当她拨开那些污迹,从一片蚊蝇中,用长钉,一点点挖凿,墙底的隙缝时,支撑她的,并不是自由。
而是奶奶。
奶奶那么爱她,奶奶希望她快乐,奶奶要她幸福。
她还没幸福呢,怎么可以现在就认命呢?
她不认命。
温怡甚至想好了。
哪怕这枚钉子被发现,哪怕这个坑被发现,哪怕自己被宋家人压着嫁人,哪怕她已经给那个老光棍,生了一大堆的孩子。
她也不会认命。
只要有一点点希望,她都要逃出去。
凭自己的努力,过上幸福的日子。
她一定会像奶奶期待的那样,考上大学,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有一个她喜欢的,也对她好的人。
她不认命,永远不认命。
想到奶奶,温怡的眼泪,一点点落了下来。
她在讲宋家人如何虐待她的时候,温怡没有哭,她在讲自己一年来,不断尝试逃跑,又不断失败的过程时,没有哭。
但是想到奶奶,温怡哭了。
她难过极了。
她想告诉相依为命的奶奶,她很想她,特别特别想她。
就在温怡默默掉眼泪的时候,沈沐笙来到她的身边,将女孩搂在怀里。
在沈沐笙的认知中,温怡一直都是菟丝花的存在。
她柔弱地像泡沫般,一碰就破了。
可今天,她收回了关于过往关于温怡一切,浅薄又无知的印象。
女孩就像一棵柳树,她随风摇摆,看似如浮萍一般,柔弱无依,实则生命力极强。
哪怕在最恶劣的条件下,依然可以扎根地下,长出一片片绿荫。
“温怡,别哭。”
沈沐笙轻轻拍着女孩的后背,眼眶微红。
温怡手中长钉落地,发出清脆地响声,小姑娘抱住沈沐笙,嚎啕大哭。
年轻的警察目露不忍,老警察看了一眼身边过分年轻的同事,冷静自持地吩咐道:
“把那枚钉子捡起来,留作物证,相机带来了吗,将小姑娘刚才指出的那几个地方,拍照留证,叫人来吧,把这里保护起来,不要让村里人随意进出,破坏现场,光咱们几个人不行,叫队里来人,把人带回局里问话。”
年轻的警察一愣,收起先前的恻然,他飞快地回道:“好!交给我了,我这就去做!”
老警察长叹一声。
这个案子并不难,但局里指派他来侦破此案,怕是报案人的身份有些来历,这事儿要不妥善处理,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怕是难以善了。
章节目录 离开&有钱人
温怡坐在车里,看着窗外不断向后飞梭地农田,精神有些恍惚。
她做梦也没想到,她真的离开了那个暗无天日的小屋子,甚至离开了自幼生活的小村庄。
村里的道路坑坑洼洼,颠簸的可怕,坐在车里的沈沐笙晃来晃去,再次体验到那种,随时飞出车里的感觉。
回程的路上,因为车里多了一个温怡,原本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张经理,坐到了驾驶席,当了一把临时司机。
副驾驶座上的人成了沈母,沈沐笙依然坐在原来的位置上,只是身边的人,从沈母变成了温怡。
知道道路颠簸,张经理出声提示道:
“夫人,阿笙小姐,坐稳了,前面还要颠一段,过了前面那段路,路就好走了,小姑娘,安全带系好了吗?”
张经理从后视镜关切地望向温怡。
听到自己的名字,温怡抬头,她的表情有些茫然,似乎没注意到开车的张经理在说什么,沈沐笙侧头看了一眼温怡身上的安全带,开口说道:
“张伯伯,她的安全带系好了。””
“系好了就行,再坚持一会儿啊,小姑娘肚子饿了没啊,待会车进了县城,要不要叔叔买点吃得东西先垫垫肚子啊。”
张经理的声音很温和。
温怡眼睛肿着的,今天哭了太多次,眼圈都是红的,她侧头,小兽一般,求助地望着沈沐笙,不知怎样回答才好。
沈沐笙安抚般地拍拍小姑娘的裤子,“张伯伯,路上遇到了,买点也行,再买点水吧,我有点渴了,妈,你渴了没啊。”
“还行,还能坚持住。”
沈母说完,转头看向温怡,“温怡,想喝水吗?”
温怡点点头,又摇摇头,小声说道:“我也能坚持住。”
张经理忍不住说道:
“哎,罪过罪过,我买水了,水就在后备箱里放着呢,待会我停车,下去给你们拿,是我疏忽了,从下飞机到现在,你们一口水都没喝吧,真是忘得没影了,对不住了,对不住了。”
张经理一个劲儿道歉。
沈母笑了,“哪有的事儿,要不是阿笙说,我也忘了。”
说完,沈母再一次回头,望着温怡:
“温怡啊,待会在路上,要是遇到卖吃的地方,就让你张伯下车给你买点吃的先垫着,没有卖吃的呢,咱就只能再坚持一会儿了。”
“咱们待会先去酒店,酒店里阿姨让人准备了零食还有新衣服,不过阿姨错误估量了你的尺寸,衣服可能买大了,只能委屈你先凑合着穿了,咱收拾利索了再去派出所做笔录,好不好。”
温怡看着目光温柔的沈母,声音小小的,“好。”
沈母这边带着温怡先行离开。
警察和一部分随沈母一同来村的壮汉,则暂时留在村子里。
温怡的案子并不复杂,且人证物证齐全,警察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将他们带去警局问话。
当然,这个过程受到了涉案村民的激烈反抗。
他们挥舞着农具,意图袭击警察。
那个头发花白,看上去有些年龄的老头,更是直接坐在地上打滚,一边嚷嚷警察打人了,一边趴在地上不肯起来。
最后,还是四个警察一同将他扛起后,塞进了警车,老头才算暂时消停。
作为此案的受害者和报警人,温怡和沈母等人,也需要去派出所里做一份笔录。
温怡还需要去医院做一份鉴定。
值得一提的是,囚禁温怡的两家村民,脑袋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为了泄愤,他们砸了张经理手下车队的一辆车。
他们砸车的时候,两个年轻的警员出来阻拦,还被这伙不讲理的村民,用农具砸伤了胳膊。
对于沈母来说,这不算突发状况,决定来村里接人前,张经理已经考虑到,双方发生冲突,“砸车”的可能性,用得都是性价比很高的国产车。
别说砸一辆,就是砸十辆,沈母也不心疼。
这些壮汉们,一个个身强体健,他们本可以阻拦村民砸车的行为,但谁也没有出面制止。
车没有了,他们走不成了,正好借这个机会,留在村子里。
惩治恶人,仅仅依靠法律为武器,不可能出了他们心中的那口恶气。
为了自己儿子娶媳妇,逼着人家十七八的小姑娘,嫁四十好几的老男人,还用人家死去的奶奶为借口,简直是畜生!
你砸我车,我砸你家房子,很公平!
他们反正是认清楚地方了,就算日后这家人出狱,他们也能时不时的上门交流一番。
恶人,合该由恶人来磨!
另一边,张经理的车,很快驶离颠簸的村镇,开入道路更加平坦的县城。
说来不巧,这一路,别说饭店小吃摊,就连家像样的副食店都没有。
张经理连道失策,觉得自己事情办得不漂亮。
沈母一路都没怎么说话,她时不时地透过后视镜,观察后座的温怡。
沈沐笙也没说话,她本来就不是很多言的人。
这一路说话,也不过是为了照顾温怡。
顺带,装个乖巧。
沈家母女都注意到,小姑娘渴得厉害,喝水的架势却十分含蓄。
要知道,他们这些来的时候,在飞机上喝过水的,到现在都有些口渴。
小姑娘被那样的一家人,关在那样一个地方。
那家人可不似有良心的,会定时给小姑娘送水送饭。
真奇怪!
明明渴的不行,却还在克制,就像小猫似得,小口小口地抿着喝。
沈沐笙最初是有些奇怪的,不过她很快意识到,温怡不肯大口喝水的原因。
——她担心水喝多了,要停车上厕所。
联想到温怡的经历,沈沐笙出声问道:
“张伯伯,还有多长时间到酒店。”
张经理扫了一眼车上的导航,开口说道:
“阿笙小姐,至多十分钟,再有十分钟的车程,咱们就到酒店了,阿笙小姐饿了吗?”
“没有呢,麻烦张伯伯了。”沈沐笙打着哈哈。
张经理顶着那张憨厚地脸,无比诚恳地回道:“阿笙小姐客气了。”
不一会儿,张经理开车到达目的地。
沈母开口说道:“下车吧,咱们到了。”
温怡亦步亦趋地跟在沈沐笙身后,表情十分不自然。
沈沐笙见状,主动握住温怡的手,“走吧,我们进去吧。”
温怡脸颊有些热,她仰头,望着高出自己半头还要多一些的沈沐笙,如小动物一般呜咽着,轻声应道,“嗯。”
在酒店前台等候的沈母,抬头看到了一高一矮,两个手牵手,宛如一对漂亮姊妹花的小姑娘。。
沈母以前时常觉得,女儿缺少共情,是个需要自己在一旁指点的雏鸟。
但这一刻,她突然意识到,女儿长大了。
她学会了照顾别人,顾忌别人的情绪,不似小时候,凡事都要博头筹、占上风。
而是像真正的成年人,懂得收敛,隐藏自己的优势。
是时候放手,让女儿独立飞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