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晶铃睨着他,心里暗暗发骂。她说这话无非就想他回一句“你想去我陪你”而已,可他真是块大木头,完全不了解女人心事。

闷!没意思!迟早会被他气死。

霍晶铃生着闷气,车内沉寂一片。片刻,她终是受不了这种气氛,于是又径自找话题。“何阮东,你的家乡是怎样的?”如果有机会,或许她可以陪他回中国走走,看看那个孕育他出生成长的地方。

一直望着前方的视线终于转移方向,略带好奇的目光与她相遇两秒又分开。不明白她为何有此一问,对于家里的事他从没在这里提及,怎么她突然对那个陌生地方感兴趣了?

“不怎样。”

跟这里相比,的确是不怎样。虽然大家都是农村,但明显这里的生活丰裕多了。记忆中的小村落,到处是古旧的平房,没有高大厦,冬天没有暖气,夏天没有空调,偶尔能吃上顿肉便高兴得要命。那是个贫穷、再糟不过的地方,光想想就会让人嫌弃。

“不怎样是什么意思啦?”不满意被敷衍,霍晶铃死心不息地追问。

车突然一个急刹停下,何阮东握紧方向盘,冷声道:“不怎样就是不怎样,那里没有华衣美食,没有车水马龙,人们每天为了温饱疲于奔命,根本无闲睱时间风花雪月。老一代人辛苦了大半辈子,花掉所有积蓄栽培子女,把希望都寄托在年轻一代身上,盼能脱离贫困,可是……”

愤怒的声音嘎然而止,他似乎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已接近失控,大有借题发挥之势,心里一惊。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高高的河堤,苍绿的山林,兄弟伙伴玩耍时的笑声,还有家中俩老苍老的脸孔,一切一切,总会在午夜梦回时出现。没错,即使那个地方一贫如洗,但却是生他长他的地方。他的灵魂早在那深入了土壤,深入了空气,是个不折不扣的中国人。

他曾发誓要靠自己努力改变厄运,让家人过上幸福、不愁温饱的生活。但现在,他却只是个为了钱,寄居在异国他乡内的一缕孤魂。

“何阮东……”被吓着了,霍晶铃嗫着声叫他。

“对不起,我……我肯定是发傻了。”他抹了把脸,对自己在她面前显露出真实的一面而感到深深的懊恼。入赘的事虽然使他屈辱,但霍家从没亏待过他。对于霍先生,他是敬重的。至于眼前的人,则有种说不出来的异样感觉。

过往的她刁蛮任性,可说让人讨厌,但这半年来,她改变太大。她并非是个不事生产的千金大小姐,她有自己的理想。他欣赏她对理想的坚持,一旦锁定目标就不会退缩性格。人只要有了优点,无伤大雅的缺点就会显得微不足道。偶尔耍点小脾气,已经完全在他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到底是习惯了?还是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被她同化?他迷惘至极,只怕倾注过多的感情,将来不能潇洒地抽身而退。

重新发动车子,他不再说话,免得伤害好不容易平缓的关系。

可是霍晶铃并没这样想。她知道入赘的事非他所愿,当初如果不是为势所迫,他肯定不会就范。难怪不踫她,原来一直以来他心里有着这么大的怨气。

怎么办?她已经喜欢上他了,她想让他高兴。

怀着忐忑的心情回到酒庄,怕他心烦,上班的时候她都没骚扰他,只敢远远观察。到下班,他离远叫了句“回家了”,她才屁颠屁颠的朝他冲过去。

中午家里佣人准备好午餐,不过口味跟雪姨做的差太远,为此又挑起了她的思念:“雪姨还要多久才回来?”

“她才离开半天!”

“没她在我好不习惯。”

“你太依赖她了。”

“难道你都不想念她做的食物?看看这个,又淡又没有嚼劲,酱汁又不够,半点也引不起我吃的欲望。”她挑起碟子里做得有点糊的意大利面,脸部皱得苦哈哈的。从小到大习惯了雪姨做的食物,在外求学那些年她几乎没一顿吃得好。也正正因为如此,家里才始终由雪姨掌厨。

今天的午餐是有些强差人意,不过大小姐从没尝过挨饿的滋味,不晓得当人在饥饿的时候,连猪馊都会吃。

这些话他没说出口,只试着替佣人解释:“大概煮过头了。”

“你怎么知道?”

“我读书的时候在餐馆打工,学过。”

不经意间的回答,顿时在她脑内生起一计。“何阮东。”她轻声唤他。

“嗯?”他抬头,看到她双手交握在胸前,脸上笑意盈盈。

“要不你给我做吃的。如果是你做的,再难吃我都不抱怨。”

何阮东定定地看着眼前的人,她笑得一脸无害,眼底有些狡黠,又有些期盼。他发现,自己竟然不忍心让她失望。

“我做的才不会难吃。”他说罢低下头,算是间接答应了。

因为他这句话,霍晶铃简直乐翻天了。

“何阮东,你晚上要给我弄什么食物?”

“薄饼你会做吗?我还要油炸土司拌蔬菜沙拉,如果饭后再吃个杏仁奶油蛋糕就更好。哦……这些会不会太复杂了?算了,你喜欢做什么都可以,我会全吃光。”

“何阮东,说说嘛,说不定要准备好食材。我们要不要提前下班去市集买?哦,不知道冰柜里有没有放葡萄酒。”

整个下午,酒庄内不时听到她的询问声。

何阮东对着窗外的阳光轻叹,他真希望能安静地做点事。

终于熬到下班,太阳仍然高挂,霍晶铃不断地催促,这顿晚餐让她变得相当兴奋。

因为雪姨早就储备了很多食物在冰柜里,所以根本不需要另外购买。何阮东检查过后,找了几样简单的来做。当他洗洗切切的时候,她继续在旁吱吱喳喳,像只不知疲倦的小麻雀。

“安静!闭上嘴等吃,别吵着我做饭!”被烦了一天,他终于忍不住沉声喝道。

“不说就不说嘛。”俩人个对着不说话,嘴巴会憋坏。大小姐真想这样反驳他,不过还是选择了乖乖闭嘴。

厨房里响起水声、切菜声,还有铲子跟祸的碰撞声。大调小调,声声美妙动听。她看着他高大的身影在忙碌地转来转去,幸福的感觉由然而生。

原来幸福,可以这般简单。

一个小时过去,备餐桌上陆续被端上几个菜,有淋了浓汁的洋葱猪排,有雪姨用小黄瓜、黑橄榄,外加胡萝卜腌制的酸辣泡菜,另一份是香煎茄子。

他仍在卖力地炒,霍晶铃则摆好两个碟子和刀叉,开了酒瓶,再把圆润得令人垂涎欲滴的樱桃拿去洗,回来时意外地发现最后一盘食物竟然是米饭。

“啊?”他难度不知道她讨厌米饭?

“坐呀。”见她愣着,何阮东把旁边的座位拉开。

霍晶铃讪讪地坐下,指着碟里的饭粒说:“我不吃这个行吗?”

“你不是说我做什么都会吃光?冰柜里有一盘昨晚吃剩的米饭,不吃掉太浪费。”

“啊!我不爱吃啦!”

“这个我知道,你大概是觉得它淡而无味?但是今天的有少许不同,为了比较好入口,我特意放了玉米粒和鸡蛋丝下去炒。试试,口感应该不错。”他边说边拿起勺子帮她舀了两勺饭。“我不会做薄饼,家里也没有面包,你不吃半夜肚子会饿。”

勺子也递到眼前,霍晶铃不情愿也得接过。几番犹豫,最后在他的凝视下勉强勺了少许放进口里。

“怎样?”

她慢慢咀嚼,饭粒不粘口,配着玉米的清甜,满新鲜的。“还好啦。”

“那就多吃点。”他说完又给她两勺。

“呃?我够了。”

“雪姨常常唠叨你瘦。”

“……”别看他平时冷冰冰,对啥事都漠不关心,原来什么都知道。“你……也觉得我太瘦?”她小心谨慎地问,其实心底真正想知道的,是在他眼中,她算不算漂亮。

正在切猪排的他顿住,脸色微变,有些不自然。在她炯炯的目光下,他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地往她的碟里布菜。“胖些会更好看。”

噗!更好看耶!那是不是说她本来就很好看?

心里在欢呼,心里在歌唱,她笑着又吃了口饭,只觉这辈子都没吃过更美味的食物了。

晚餐气氛变得平和而有爱,他把猪排成小块,这才开始往自己的碟子里盛饭。

有见及此,霍晶铃突然惊呼:“哎呀,我忘了帮你拿筷子!”语毕她旋风式的跳起来跑了开去。

何阮东本想告诉她自己不用也可以,但她这么积极只好作罢。

去而复返的小女人兴致勃勃地拿来两双筷子和两只碗,坐下时自动解释:“我也要试试用筷子!“

分明就觉得好玩,何阮东没理她。

结果两分钟后,大小姐颓败地放下筷子,宣告放弃。“好难!”只是小小的两根木棍,怎么她老握不稳?

“那是你姿势错误。”何阮东把自己拿着筷子的手伸到她面前:“看,两根筷子的末端要保持一定距离,不能交叉。”就着说明,他还用手指灵活地动动筷子。

“我也是这样没错。”她举起手,尝试了几次愣是没法像他那样活动自如。

“要这样。”他放下手里的筷子,微微倾身靠近,大掌握住她的手,帮她调整姿势。“食指和大拇指捏筷子的时候,用中指指尖垫在筷子之间。”

脸毫无预警的红了,只因为两只手掌的接触。霍晶铃低垂视线,定定地看着覆盖在自己手上的那又小麦色的大掌。

“再试试。”他已经自然地松开,坐回椅子上。

有点失落,又有点高兴。她努力地按他的指示夹菜,试了几次才成功。

“看,不难。”

“嗯。”嘴里嚼着猪排,尝到的是蜜糖的味道。

色深味醇的食物,薰人欲醉美酒,这顿晚餐她本来非常满意,只是吃着吃着——手指头抽筋了!一顿饭下来光顾着这两根木棍,到肚子的根本没多少。

自讨苦吃就是指她这类人。

“难死了,我不用啦!”她扔下筷子,改拿回勺子,终于可以好好品尝美食。

他看看她,不答话。

“看……看什么看?”

他继续沉默,埋头吃饭。

“你心里又在嘲笑我对不?那个……明明就是这玩意难搞,真不明白你们怎么喜欢用这个东西吃饭?”

他自顾自地吃菜,完全不搭理她。霍晶铃看着急,忍不住又开口:“说话呀!”

何阮东放下筷子擦嘴,面无表情地说:“是你自己笨学不来,还要责备人家?”

“喂!我哪里笨?”

“饭都不会做,连筷子也不会拿,不是笨是什么?”

“我……许多人都不会!又不是只有我!”

“所以你跟他们一样笨!”

“何阮东!”她用力地拍桌面,板起脸瞪着这个臭家伙。为何总是针对她?

何阮东摇摇头:“你不只笨,脾气还糟透了,说不过人就喜欢发烂。”

她在他心目中真的完全没有优点的?霍晶铃咬着唇,两个拳头捏得很紧,死瞪着他的眼瞬间发红。

“看,还小气。”他仍不知收敛,继续火上加油。

“何阮东,你真讨厌!”她倏地站起来,恐怕再不走眼泪就要当着他面前流下来。她就是这样,就是这脾性,怎么样?

一只大掌按住她撑在桌上的手,语气变得很无奈:“死不认错,说话冲动不顾后果,不高兴又乱发脾气。这些都是你的缺点,你喜欢听也好不喜欢听也好,事实就摆在眼前。想要做大事,首先得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别轻易暴躁,要沉着冷静,才可以临危不乱呀。”

“谁要像你做冷血动物啦?”

“你说什么?”

看他眯起眼,霍晶铃的气势立马弱下来。好,她承认自己无理取闹,明明极好的气氛,却被她破坏了。

她重新坐好,拎起酒杯举到半空,小声说:“对不起啦。”

何阮东的脸上难得的展露了笑容,也拿起杯与她的敲了敲。“我接受你的道歉。”

大家都退一步就好。她轻吁了口气,把酒杯送到嘴边,准备喝时又听到他说:“只许喝一口,你的手臂上还有伤。”

“哦。”她真的只轻轻抿了抿。

晚餐终于在美好的气氛下顺利完成,收拾的时候,他突然说:“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什么?”

“明天我要请假。”

“哦?为什么?”她定住。

“我有点事,得外出一趟。”

“啊?那……”

“不能带你去!”

还没开口就被拒绝,霍晶铃的心情陡然下沉。“你怎么跟雪姨都这样?说走就走,完全都不用理会我的感受。”

“你是大人!”

“哼!”她把碟子拿到水槽重重放下,发出了“哐啷”的响声。

何阮东揉揉太阳穴,走过去挨近她。“我是真的有事,就一天,我速去速回。”

霍晶铃转过身仰头幽怨地瞅着他:“是真的一天?”

“嗯。”

“迟回来扣你工资!”

“我知道了。”

尽管他再三保证,但霍晶铃仍然打不起精神。洗完澡出来,发现他没在房间,又是一惊。等了两分种,还是不见人,她不禁好奇,刚才进浴室前他还在的。

走出门口,隐隐见走廊尽头书房的门缝下有灯光,她快步过去推开书房门,发现他背着门口在说电话。

“怎么会不在?她一直住在这不是吗?什么?你把她赶走?为什么?混帐!”

他摔上电话,看得出非常愤怒,霍晶铃莫名一颤,踏进房间的脚步又退了出去。透过不大的门缝,她只看到那颀长的背影。

他按着话机几秒,然后又拔了一组号码,半晌,他终于急匆匆开口:“喂,丽都夜总会?我找Lan!”

27

Lan?

抓着手把的手蓦然一抖,她终于想起那封被丢掉的信。

“什么?她已经几天没回来?请问Rose在吗?”

又是漫长的等待,只怕是对方去叫人。他握着话筒站了片刻,然后转过身坐在书桌上。望着窗外的侧面既焦躁又凝重,那是她从未见过的表情。

Lan到底是谁?为何他如此紧张?对方在夜总会工作,不是好女人。

满脑子疑问还没厘清,房间内的人又有了动静。

“Rose?你知道Lan去哪了?什么?你也不知道?没可能!”他激动地大叫,话筒里的人似乎说了些让人惊悚的消息,他的脸色瞬间大变。

“Rose,请你务必务必,一定要迅速找到她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没法听下去了,脚步悄然挪后,霍晶铃撩起长裙匆匆奔下,隐隐感觉那信是关键。只要找到它,就能知道一切内情。

在厨房的找出手电筒后飞快跑到花园,月色下,她就着手电筒的光在花丛里四处搜寻。

在哪里?在哪里?

地上漆黑一片,她努力回想前天扔掉信时的方位,盲目地拔开花草。香气扑鼻,正是花朵灿烂盛放地季节,但此刻她根本无睱欣赏这些。

“啊。”指上突然刺痛感,她用手电筒一照,发现食指被碎石割伤,微微渗出血滴。臂上受伤的部位也因用力过猛而扯得阵阵痛楚,她挺直腰,含着冒血的手指朝地上张望。

一定要找到,一定!

抱着这个信念,她又弯下腰寻觅,终于在某株花下看到那个被揉成一团的物体。

幸好还在。她抹了把汗,拾起东西迅速回到屋内。玄关的灯不给力地亮着,已经夜深,佣人都睡觉去了。她在墙边的椅子坐下,小心地把纸团展平。

信封上的字迹因被折过而变得扭曲,她不管了,撕开封口,取出信纸摊开。

“阮东:

情况有变,我被房东赶了出来,夜总会也没法再回去了。

无家可归,我只能带着宝宝寄居在贫民区里。颠沛的生活使她的病情加深,昨晚夜里她哭闹的时候还念着你的名字,我听着很心酸。

阮东,我很害怕,如果宝宝因此而夭折,我就是个罪人!这些年来,我根本没能让她过上一天安稳的生活。

我是个失败的女人,对不起宝宝,也辜负了你的期望。前一封信里,我居然还有胆厚着脸皮问你借钱,我……我真是个自私的女人!”

信里连署名也没有,霍晶铃呆愣地捏着信纸,除了有些字不会读,大致的意思她都能理解。那个叫兰的女人,她在夜总会工作,她有个生病的孩子,她问何阮东借钱。

原来,何阮东预支的钱不是给父亲治病,而是给她!

被欺骗的感觉缓缓升起,随之而来就是愤怒。他跟这个女人是什么关系?跟那个孩子又是什么关系?

信纸被抓得“沙沙”声响,她倏地跳起身往梯间冲过去。二的走道漆黑,书房门下的灯光已灭,她气冲冲地走到房间门前,还没抬手门已从里面拉开。

“你到哪去了?”何阮东劈头就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