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钦差大人史通刚想开口喊一句恩公,结果被阿福这一句报价给憋了回去。

他这一路当钦差过来,还没有花过自己的钱,况且他来这个小店,根本没有打算买东西…难道这两个人是傻的吗?凭着自己的名头到他店里逛一圈,那是多大的荣耀!

不过想想,或许真是傻的,这年头要是不傻也不会舍己救人了。

钦差大人的随从甲六着急了,虽然遇到危险的时候甲六跑的快,但是平时的时候,甲六是很称职的。

“大胆,你知不知道在跟谁说话,史大人可是圣上钦点的钦差大人。”

甲六这一喊话,现场似乎都安静了一会。

阿福正方脸依旧严肃,七姑也严肃了起来,看热闹的小严和老郭表情也严肃了…钦差大人怎么了,难道买东西可以不给钱啊?

史大人听甲六这一喊话,内心是满意的,脸上却端起了严肃,对甲六呵斥道:“谁允许你大呼小叫的,他们是我的救命恩人,不得无礼。”

甲六连忙跪下认错,而史大人转头对淳朴的七姑夫妇端起了和善的笑容,开口道:“多谢那日恩公夫妇救命之恩,恩公要是有什么需要,本官一定极力帮忙。”

“钦差大人真是礼贤下士,忠义仁厚。”旁边的机灵的本地公务员立马在一边用不高不低的声音“悄悄”赞扬道。

这马屁拍的酸爽,立马有其他公务员反应过来,一起跟着拍。

钦差大人的胸膛挺的更高了,表情更是和蔼,觉得自己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好人(完全忘记当初看着夫妇两带着狼群离开,他也迅速让手下撤离的事情。)他大方的决定给这对卖毛笔的夫妇留下一副自己亲笔题字的墨宝,当做报答对方的救命之恩。

只是他一看恩公夫妇,表情严肃呆板,居然完全不知道开口让他题字,真是淳朴到令人发指,或许是不好意思,史大人瞪了一眼自己的随从甲六。

他堂堂一个钦差大人亲自主动说要给你题字,那也显得自己太廉价,必须要经过别人恳求,自己同意,传下一段佳话…

随从甲六一看自家大人的状态,立马心领神会。

瞪了甲六一眼,钦差大人就把目光落到了呆头呆脑夫妇的小孩…小蔷薇身上。

钦差大人显然是很懂为官之道,在这样一个普通的小店铺里,当着一群本地官员、还有店铺外头看热闹的百姓的面,他自然而然的进入了影帝环节。

“小姑娘,平时吃的饱吗?穿的暖吗?想不想上学呀?有什么困难告诉伯伯。”史通露出了自认和善的笑容,一脸鼓励的问道。

李蔷薇顿时觉得自己大概是被领导当做穷苦百姓给慰问了,只能说华夏民族传承的好…

“家里生活的很好哟,吃的饱饱哒,穿的暖暖哒,没有困难,就是不想上学。”李蔷薇一点没有怕生的感觉,理直气壮的回答道。

钦差大人说完,抬头站的笔直给外面围观百姓欣赏他爱民如子的好形象,可是听小蔷薇说完,他居然有一种你说的好对,我既然无言以对的感觉…果然是呆夫妇的孩子,看着机灵,实际上一样呆…

幸好旁边还有一个莲哥儿,莲哥儿抓着小蔷薇的手,对钦差大人露出清甜的笑容,萌萌哒跟钦差大人聊天。

缓解了钦差大人无言以对的尴尬,给外人塑造出一种,京城的大人真是和蔼可亲的好官的形象…实际上,柜台里两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家长严贵妃和郭宰相正缺一把瓜子,老郭笑眯眯的道:我赌洗碗三天,这个京城来的黑胖肯定会被郁家小子骗…

小郁同学在老郭眼里,真是最最最优秀的学生,各种陷害人的招数一听就会,还能举一反三,就是有点可惜,小县城里没有多少实践机会,如今好不容易来了个实习对象,小郁同学果断抓住了。

才聊一会,钦差大人已经成为小郁同学的史世伯了…

这边甲六先拉着阿福到一边假装买毛笔的模样,提点道:“你救了我家大人,就没有什么要求?”

阿福对这个自己嚷嚷着要报恩的黑胖子很反感,他是死士,只杀人不救人,说他救人,简直是对他和七姑的极大侮辱,只是如今好不容易想做一门正当营生,阿福耐着性子道:“没有,你们要买毛笔吗?”

甲六对不开窍的阿福简直服了,向钦差大人随便提个要求也比你卖毛笔好啊,真是蠢哭了,只得直白的提示道:“我家大人说了,看在你们救他一命的份上,他允许你求他留一份墨宝。”

阿福的激光眼锋利的盯着甲六,人来了还不算,还想留东西纪念,这是对七姑有长远企图吗?果断拒绝:“不要。”

甲六直接晕了,“你说什么?”

“要那没用,哎,你到底买不买笔啊?不买别妨碍我做生意。”阿福讨厌那长须黑胖,才不会留他的字膈应。

甲六觉看阿福简直像看个白痴,钦差大人的墨宝是什么意思你懂吗?别人送了千金求一副墨宝大人都没用答应,到你这里居然拒绝了…

他觉得可能阿福有点傻,不明白钦差大人墨宝的意义,可是他也不能让大人等,转头就去找七姑,看七姑那么强壮,说不定家里是女人做主。

七姑一听钦差大人要留墨宝,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不用不用,我们牌匾已经做好,他要题字,还费墨费纸,还是算了。”

“我们大人用自己的笔,自己的墨。”甲六说完自己也傻了,自己不会是夜被这对蠢夫妇给传染了吧,钦差大人的题字,你居然因为不愿意浪费笔墨给拒绝了…尼玛他还傻缺的说钦差大人自带笔墨…这到底是有多爱题字啊!!!

他觉得这对夫妇简直是天傻地缺,一脸期望的转向柜台里稳稳坐着的两人…尼玛一个小店辣么多人,真的有必要吗?

老郭一听要让自己求那个小钦差给留墨宝,当时就怒了,“不要(︶^︶)。”我的字才是最好的!

前面拒绝就拒绝了,到这里,还生气上了,甲六简直要吐血三升了,目光期待的放到了最后一个满脸疤的女人身上,“那个大姐…”

严贵妃更怒,当初皇上给她留的墨宝都用来垫桌子,一个小钦差的字算屁啊,不要,眼神都没有给一个甲六,直接忽视他了。

甲六简直晕了,为毛一个卖毛笔的小店的人居然比他家大人还嚣张的感觉。

那边钦差大人跟小郁同学聊的简直如同忘年交一般,相见恨晚,想不到这小县城居然有这样一个博学多才的小少年,假以时日必然会一飞冲天,一路过来他只是假借选拔人才的名义暗中寻找皇上要的人,可是这会子,却真正是起了惜才的心思。

只是他原本是准备去赴午宴的,虽然大人物去的晚点比较有面子,可是也不能太晚,那就显得失礼了,这再聊下去就只能吃完饭了。

他转头又瞪了一眼甲六…还真是人生第一次,要给人题字,居然还要等…

甲六绕了一圈,又绕到阿福跟前,咬咬牙道:“你让我家大人给你题字,我买你两支毛笔。”

阿福一听生意要开张了,立马同意,反正大不了题了字丢一边就行。

于是尴尬的场面终于回归正轨,钦差大人聊的口干舌燥,等的花儿都谢了,终于可以题字了,由于甲六许诺是用自带的笔,所以钦差大人错过了用七福文具店毛笔的机会…

题好字钦差大人带着手下如潮水一般退了…而后面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也终于对这个新开的小店有点兴趣,纷纷进来逛了逛,然后大家发现,哎唷,这石头不错,咦,这颗石头也好看,哇,这颗石头像是虎…这颗像鱼…掌柜,石头怎么卖?

阿福抬头一看,他这是卖毛笔的店啊,那些小石头只是小薇磨着玩的,家里一大堆,本来打算买毛笔送一块石头当笔架算添头的,现在这些人放着毛笔不看,尽在那里摸石头了,没好气的道:“十文钱一个。”

结果这些人眼对眼,一窝蜂的居然抢开了…然后没多久,小店里的石头全部卖光了,毛笔除了甲六买走的那两支,其他的都静静的躺在原处。

一家人傻了一般的看着小蔷薇,小蔷薇被看的很不自在,低头看到那个钦差大人的题字(就丢在墙角地上,还不知道被谁踩了一脚…),“大概是那个黑伯伯的字招财吧。”

于是过了几日,钦差大人路过此处,远远的看到恩公夫妇的小店门口也挂起了白帆,正好跟旁边寿衣店的白帆连在一块,连起来像是一个招牌——浩然正气寿衣店…居然异常的和谐…尼玛他是第一个为寿衣店题字的钦差吗?

钦差大人好想死一死…第一次觉得被尊敬不是好事…求把我的字撤下来~~~~(>_<)~~~~

可怜的甲六又花重金买了两支毛笔,终于把钦差大人的墨宝妥善的重新安置到小店的墙角里了(一次突厥强盗混进来买石头,看到钦差大人的题字“浩然正气”再看看七姑夫妇那熟悉可怕的脸,委屈的要哭死,尼玛当官的太会睁眼说瞎话了。)

而经过钦差大人这一闹腾,七福文具店的招牌妥妥哒打出去了…现在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客人来~买~石~头~哟,因为据说有买石头回去的人发现里面居然有玉…有人发现这小石头比铁硬,直接可以用来当武器…有人发现戴一个小石头出门能交好运,一个书生出门考试没盘缠了把石头卖了买饭吃然后居然考上了…总之各种玄乎的传说都有…生意出乎意料的好。

而甲六因为四支破毛笔居然花掉了四两银子,还不敢向领导报账,于是在史大人准备向京城送礼物的时候,甲六把这四支毛笔也放了进去,这样就可以走公账啦…为自己的机智点个赞︿( ̄︶ ̄)︿

第十七章

史通送往京城的礼物,有他一路收的宝贝,翡翠玛瑙,上好的皮子…以及甲六加塞四支毛笔。

史夫人对老公出差这么久,颇怨念,老公在外头,家里交际就要她撑下来。

年底是送礼的高峰期,老史人不在京城,但是礼必须在,交好的朋友,同僚,上司,还有有潜力的后辈,靠谱的亲戚,等等,都是要送礼的。

还好老史出差,收入算是比过去丰厚了,毕竟出差有出差补贴(一路收的孝敬),但是正因为出差,所以要送的礼物比以前要重,否则出差久了都被人忘记了。

史夫人看到那四支毛笔,把毛笔放到了家里其他毛笔堆里,这时候送礼都有一个潜规则,礼不够,笔来凑,(所以七姑他们开文具店,思路是对哒,就是地点真的有点太偏啦…)。

四支毛笔,被放到其他毛笔堆当中,然后其中两支又被史夫人拿出来送了出去。一支是送给潜力青年书生陈雨,这里毛笔是作为主力礼物,其他附加一点小礼物,还有一支送给了工部的李侍郎,这里毛笔就是作为长长礼单里的一个添头,因为李侍郎本人虽然是出了名的棒槌,但是这不妨碍大家给他送礼,因为他爹是李国公,他还生了一对皇帝都褒奖过的龙凤胎。

于是刻着七福两字的四支毛笔,两支躺在老史家的库房里,一支去了书生陈雨的手中,一支进了李国公家的库房。

因为礼物太多,李国公家下人正如蚂蚁搬家一般往库房里搬礼物,而不远处,站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小女孩旁边站着一个容貌相似,柔枝嫩条一般的小男孩。

“少爷要什么,你们直接给他拿就是了,何必让他自己过来,这里人来人往,万一冲撞了,你们谁负担的起?” 而小女孩神色严肃,年纪虽小,气势却十分的足,后面的丫鬟一个个被她说的把头都缩起来。

“姐姐,是我自己要来的,不怪他们。”李文滔虽然比李文馨晚出来一会会,但是改不了当弟弟的事实。

“当丫鬟的护主不利,就该罚,要不是正要我遇上了,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你们几个全都给我去主院领罚。你也少不了,跟我来。”李文馨说完,示意李文滔跟自己走,留下一个嬷嬷处理后续。

五岁的李文馨十分懂事,举手投足都是严格按照贵女的要求来的,教训完那些不靠谱的丫鬟,她带着弟弟李文滔回到自己的书房,要求他写十篇大字,才把这事了结了。

这样一件事传到了长辈耳里,十分欣慰。

这时代的龙凤胎是十分难得的,因为医疗水平比较次,就算是有怀了龙凤胎的也很难顺利生产出来,而李国公家的龙凤胎平安生产不说,据说这对孩子出生的时候,一夜满园花开,大雁飞来。

而如今孩子渐渐长大,也越发不凡。

双胞胎站在一块天然就有可爱的优势,更何况他们有强大的基因加持,父亲李纯孝容貌俊美无双,母亲安邵华,是芳贵妃的亲妹妹,容貌也是在京城排的上号的。

虽然李纯孝据说曾经有一个貌若天仙的原配,似乎曾经还有一个孩子,不过随着芳贵妃的地位稳固,已经很少再有人提起这事。安邵华虽然是继氏,但是身份显赫,待人接物好,又为子嗣单薄的李国公家生下一对龙凤胎,日子十分滋润。

安氏对龙凤胎姐弟教养的十分用心,姐弟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连启蒙请的都是大儒庄先生。

李国公府的家风在京城是出了名的好,从李国公开始就没有纳妾,更别说蓄养歌·妓这样的风流韵事,李国公只有一个嫡妻,原本有两子一女,只是因为当初跟着今上打江山,一子一女均夭折,就剩下如今唯一的李纯孝。

而到了李纯孝这里也不狎妓也不纳妾,容貌还十分俊美,所以他的原配一挂,又是圣恩正浓的时候,一大把的京城贵女抢着当填房。

最终安知府的嫡次女如愿以偿,果然如今又是一段佳话,婆媳融洽,夫妻美满,子女双全,羡煞一干京城贵女。

龙凤胎不仅仅是李家的宝贝疙瘩,也是宫中常客,据说皇上很喜欢他们,有意亲上加亲。

李文滔在书房闷闷的写字,李文馨在一旁看书,等看到弟弟写完了十张大字,就让下人把准备好的弟弟喜欢吃的甜牛乳糕端上来。

有好吃的,李文滔很快就原谅姐姐了,并且老实交代了自己想去库房的原因,“我想选一支笔给皇伯伯,他上回送我一把弓,我很喜欢。”

“你个小呆子,要选东西,让下人全部搬到你面前你挑即可,何必自己去库房。”说完李文馨就挥手让下人去库房里把所有的笔都拿出来。

她从小娇养,习惯了吩咐别人干活,不一会,库房里所有的笔都被呈了上来。下人们知道小姐的习惯,并不是一窝蜂的把东西堆面前,而是每人小心翼翼的捧着一支笔上前,一个个展示给小姐看,俨然如同现代的模特走秀一般,安静有序又一目了然。

李文馨也不发表意见,等着李文滔选。

李文滔就是因为知道姐姐的习惯,他不喜欢这样大的阵仗,只是挑一支笔而已,他过去一拿就好,如今却是劳师动众,近百丫鬟,一个个的展示。

但是因为是姐姐的心意,他只好随便点了一支。

原本一开始很兴奋的给皇伯伯挑礼物的心情也没有了,不过安氏知道这事的缘由,却是在几天后,大张旗鼓的把那支儿子亲手挑的毛笔给送进了宫中。

于是那支被幸运的选中的刻着七福的毛笔又从李国公家库房被颠颠的送进了皇帝的桌案…

芳贵妃很得皇上宠爱,所以在皇上身边的近侍蔡公公眼里也位高一等,皇上目光落在桌案上一支其貌不扬的毛笔的时候,蔡公公十分有眼色解释道:“这是李国公家嫡孙李文滔给圣上的,说是圣上送他的小弓很喜欢,他特意去库房挑的毛笔作为回礼。”

皇上一听果然脸上露出了笑容,把那支其貌不扬的毛笔抓在手上把玩…还真不错,挺顺手的,又一时兴起,沾了墨,写了字,字迹柔顺圆滑,没有一点突起,意外的好用。

原本只是喜欢孩子的赤字之心,这会子却真喜欢这毛笔起来,他仔细的看了看,上头刻着“七福”两字,细看才发现这两字苍劲有力,说不出的好,居然比他最近心悦的新科状元XXX的字还要好,圣颜一悦,“赏!”

宫中无小事,芝麻大的事情都能被嚼很久,于是芳贵妃和李国公家因为一支毛笔让皇上龙心大悦的事情很快就传扬开了,先不说多少人嚼碎牙根骂芳贵妃手段高,争宠都用到了娘家妹妹的孩子身上,更多的人是去打探那到底是神马毛笔,居然能让皇上入眼?神马小孩子随手选的,骗鬼啊,不是庄大儒亲制?就是前朝遗留的孤品…一时间大家对那只圣上喜欢的笔大感兴趣,各显神通探查来源。

而送到书生陈雨手中的毛笔,他自然不可能放入库房,他自己都寄居客栈,哪里来的库房,而且好的毛笔千金难求,难得收到一支笔,他小心翼翼的就直接拆开用了。

夜来风雨,年近思乡,听百家欢乐,哀前程未卜,小小客栈里,残烛半只,陈雨小心翼翼握着笔沾着不多的墨,认真的书写,下笔如有神,直到烛火熄灭,他合衣躺下,手中的毛笔仍旧放在怀中,酸麻的手摩挲着光滑的笔管,他陷入梦中…梦里“满街含笑绮罗春,无尽风光只一人”。

睁开眼,烛融沾桌需清理,嬉笑叫卖声嘈杂,一梦而已,他坐了起来,一支毛笔从他身上滚落到床榻上,他小心的把毛笔捡起来,用茶水洗了洗,胡乱吃了点昨日剩下的点心,继续书写,这个即将成为官场耀眼新星的才子,靠着一支笔的温暖,度过他人生最难捱的寒冬…

第十八章

突如其来的钦差大人,对生活在小县城的小蔷薇一家子并没有太大影响。

虽然一家子热火朝天开的文具店最后居然只卖出四支毛笔,倒是石头卖的意外的好,但是大家很快就振作起来啦。

几人虽然没有做生意的经验,但是并不是傻,所以那关于石头的美好的传说都素老郭传出去的啦~\(≧▽≦)/~石头销量好,制作比毛笔简单,家长们也乐得轻松。

他们原本开店就是为了将来小蔷薇跟人介绍的时候不用说家里是打猎抢劫的,说是做笔墨生意的,再高大上点说是制作笔墨世家,棒棒哒有木有!

但是钦差大人的到来对郁家却是影响巨大,甚至对莲哥儿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自从跟着郭伯伯学习文化知识,为莲哥儿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脑海里一下子多了许多光怪陆离的东西,对他冲击力十分的大,可是却又不知道这些有什么用。

可是当莲哥儿看到那长须黑胖大摇大摆的进了店铺,后面跟着一堆的官员,那些官员平日族长都要客客气气对待,可是此时却卑躬屈膝的弯着腰跟在那黑胖子身后。

黑胖子口口声声说要感激救命恩人,言行却十分倨傲,他恩赐一般写了几个字,后面的官员就赶紧夸奖他字写的好,并且赞扬他品行高洁,知恩图报…

为什么一个黑胖子居然会让那些平日高傲的官员众星捧月一般的追逐,不是容貌,黑胖子还没有自己好看,不是才学,黑胖子的字还没有郭伯伯写的好,至于什么知恩图报之类的更扯,人家救你命了你写几个字算什么…

第一次这个京城里来的黑胖子给莲哥儿展示了权力的清晰模样。

莲哥儿讨厌黑胖子说话的模样,讨厌他的态度,讨厌他的眼神。但是他又发现,他想成为那样的人,或者说是成为比黑胖子更强大的人,拥有更多权力,让曾经欺负自己的人,让自己看不顺眼的人,都臣服在自己脚下。

(作死的皇帝陛下,因为你的叛逆,不听国师劝,早早的激活了你家祸国之星那蠢蠢欲动的小心肝哟!)

小蔷薇家的人都不知道,来一个黑胖居然会让莲哥儿起了这么多心思,最近他过来的少,还以为是快过年了,家里比较忙碌。因为在四个熊家长眼里,那黑胖就是个小芝(黑)麻(西)官(瓜)没啥特别,在从小接受这样家长教育的小蔷薇眼里,更是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

莲哥儿跟钦差大人相谈甚欢,钦差大人毕竟是从京城来的,京城文人之气很重,就喜欢文人那种空虚的说话方式,一路过来遇到的都是实诚的北方汉子,这突然间遇到这样一个有灵气有才气的俊美少年,钦差大人真是相见恨晚,话说不完,甚至临走的时候还约了下次再聊。

钦差大人正是去郁家赴宴。

郁家族长大张旗鼓的宴请钦差大人不说,还送了很多当地“土特产”比如玛瑙玉石黄金等等…

吃完饭,还让钦差大人参观了他家的族学,展示了郁家优秀的子弟后辈(莲哥儿不在),然后本次宴会圆满结束。

钦差大人在郁家吃的饱饱的喝的晕晕的回去沾床就睡,却做了一夜噩梦,他梦见自己找不着皇上要的人,被皇上丢到了突厥人的地盘让他继续找,最后死在了突厥,直接吓醒,伸手一摸后背,一身的汗。

因为甘娜县已经是北疆最北的一个县城,再往北就是突厥人的地盘了…史通只觉得自己要是再找不着人,说不定真有可能像梦里一样被丢到突厥人的地盘去。

到吃午饭的时候,他还有些缓不过劲,这时候听到昨日遇到的那个小友来拜访,史通也正好想找人唠嗑唠嗑,但是皇上交代的是密令,轻易不敢泄露,不过那个小友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聊到激动的时候,史通还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你说这不学无术的孩子,遍地都是,根本没有办法找啊。”

莲哥儿原本就是打着崇拜钦差大人的幌子来的,说话一直是表情恭敬,双眼流露出炙热的神色,他这模样哪怕是一句话不说,都让对方很有说话的欲望。这会子听到史通抱怨,他也露出了苦恼的模样,有些犹豫的开口问道:“既然是重要人物,应该不是普通家庭的孩子,说不定还跟皇室有些关联呢?”

史通被小友这不经意的一点拨,立马拨开云雾见青天一般,思想通透了,昨天为什么会做梦?因为是去了郁家啊,郁是国姓啊,居然在北疆有一个郁氏家族,这一切都是明晃晃的线索啊,他甚至立马想到了自己找到人,风光的回到京城,连升两级,可蓄养歌·妓的名额都上升到了三名了。

他恨不得立马手舞足蹈,可是看到面前对自己一脸崇拜的小友,他又恢复了肃穆的表情,但是心情明显变好,大声的开口道:“莲世侄你可有字?”

莲哥儿淳朴的摇了摇头。

“世伯我托大送你两个字!”钦差大人豪气的让手下笔墨伺候,心情颇好的写下了两个大字,并署名加日期,加公章,十分正式。

丙戊年腊月十七,史文达书。文达是史通的字,他写完十分畅快,感觉着两个字是自己写的最好的两个字,甚至都有点舍不得送出去了。

于是在继给两个前朝死士、突厥传说中的黑旋风大盗送了一副“浩然正气”的墨宝之后,钦差大人又给了未来最大的祸国之星送上了两个字“正君”。

郁生莲从此有了自己的字,叫做郁正君。

“谢谢钦差大人!”郁生莲拿着字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

史通心情愉快的展示了精湛的书法,又认了一个小辈,黑胖脸上露出了和煦的笑容:“诶~诶~诶…还叫什么钦差大人,叫我世伯就好。正君啊,我此次来此,还有重要任务,就不留你了,你才学过人,品行正直,将来必定不可限量,你若是进京,一定要来找世伯,这是我的帖子,你留着。”

第十九章

寻人任务有望的钦差大人在莲哥儿走后,立马大张旗鼓的说要给圣上选拔英才,举办一次统考,并且着重通知了郁家。

此刻钦差大人有一种心跳很快的感觉,真的,一种冥冥中注定的感觉,自己一定离自己要寻常的目标很近了(不止近,你还给他取了字哟,名叫正君哟,正人君子的正君哟 ̄▽ ̄!)

钦差大人觉得自己心跳快,而收到消息的郁家族长也觉得自己心跳很快。

不枉他不顾族人反对,送了辣么多礼物,果然钦差大人对自家格外优待。他少时进京见过世面,不像族中大多数人一辈子蜗居在这个边疆小县城不思进取,繁华的京城和荒凉的边疆完全是两个世界,他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把丛儿送进京中。

他的愿望是这般的强烈,以至于早两年前就开始谋划,因为一件小事就把莲哥儿逐出族学。

整个家族里,仅仅看容貌,莲哥儿是最出挑的,而本朝风气原本就比较浮华,看脸第一。

而当初传说有一个老乞丐说莲哥儿的那句话:富贵诚不自知,你若进京,为宰二十载。”族长在当时就禁口了,如今又风言风语的传了出来,只不过把当事人变成了族长的亲孙子郁生丛。

这些都是他私下做的,面上为了显示公平公正,族长把家里所有小孩都聚齐开了一场动员大会,这次连莲哥儿都来了。

一群大小不等的孩子当中,莲哥儿的容貌还是最出色的,虽然身穿灰旧的袍子,却愈发衬托的他面如冠玉,肤如净瓷,一头黑直长发随意的用麻绳扎起来,看着有一股漫不经心的俊美。

不过族长只是轻轻的扫了他一眼,就把目光落到自己亲孙子郁生丛身上,莲哥儿两年没有上族学,听说整日贪玩,跟猎户家的孩子厮混,已经不足为虑。

郁生丛身穿华丽的蓝袍,皮肤虽然不若莲哥儿那般白净,却也是一干少年当中偏白的,腰上还系着一块品质极好的和田暖玉,头上的发带也是上好的嵌金丝黑布制成,据说是如今京城才子最流行的发带,仅这一条发带就要半两银子。他面容自信,昂首挺胸,衣着华丽,在一群孩童当中自然显得出类拔萃。

这两年丛儿的文章愈发的好了,见识广博,观点新颖,族长越看越满意。他心情颇好发表了长篇大论,鼓励大家,共同展望了未来,在族人叫好声中意犹未尽的结束了本次会议。

不少人被族长动员的热血沸腾,好像马上就能到那繁华京城中一样,只有莲哥儿还是跟平日一样,默默的回到自己小院中。

万财也得知了这消息,很是高兴,他知道少爷其实是有读书的,少爷平日每天都跟小薇姑娘一块读书,比过去在族学的时候用心多了。

不过他没有高兴多久,就又沮丧起来,今天他去取月钱的时候,又被克扣了,本来他还想着过年了,加上之前自己省下的钱,给少爷买双好鞋子,如今那些省下来钱拿出来可能才够吃饭。

莲哥儿回来,看到万财叔缩着脑袋,就知道定然是去领月钱的时候又碰钉子了,他是他这一支的男丁,正常是有权继承一切的,可是族长说他年纪小,先由族里代管,他每个月的生活费,就由族里出。

而实际上他家的资产是由族长的小儿子代管,也就是郁生丛的老爹,收入自然也落入族长小儿子口袋,而莲哥儿的生活费又要族里共同出,反而像是他吃族里白食一样,所以万财每次去都碰钉子。

“这些钱给你。”莲哥儿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铜板递给了万财。

“丛哥儿又让你给他代笔写文章了?”听到铜板的声音,万财并没有高兴起来,反而更难过,明明是少爷写的东西,却被丛哥儿整日拿出去炫耀,现在县城里都把丛哥儿快传成了神童了。

“没事,我随便写的,反正也要丢的。”莲哥儿满不在乎的吃了万财端来的窝头加咸菜,不再说这个话题,脑海里却飞速的转着。

主仆两吃到一半的时候,郁生丛过来了。

他身后带着大壮,捂着鼻子,这是他第一次过来这个小院,没有想到要路过牲畜栏,臭死了,门口野草丛生,也没有人打理,原本他是不会踏足这里的,但是这一次,事关重大,他不得不亲自过来。

让大壮守在门口,屋子里就他和莲哥儿还有万财。

郁生丛进来看到万财居然跟莲哥儿同食,眼神闪过一丝轻蔑,对自己今天的目的更加有信心。

“明人不说暗话,考试的时候你写我的名字,反正你临摹我的字也很像,我帮你把万财的卖身契拿来。否则的话让万财去乡下庄子里屯田,那可是突厥人经常光顾的地方,万财眼神不好,万一跑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