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睡前我在昏暗的台灯下用手指慢慢描着纸上他的脸,思考了很久才睡着,我想我今夜一定有个好梦。
第二天晚上,我如约来到歌剧院门前。这里是整个城市最大的剧院,以前世界最著名的钢琴家来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阵势,看来想要出众,还是得看脸。
我到的时候陆恒已经到了,他坐在剧院前面高高长长的台阶上,抱着一桶爆米花在吃,脚边还有两杯可乐,见到我过去,把其中的一杯递给我。
我顿时无奈。
我咬着吸管说:“你以为是去电影院里看电影啊?爆米花是从哪儿搞的?”再上下打量他一番,这家伙居然穿了个七分裤运动鞋就来了。
他不满地道:“这鸟地方附近什么都没有,我开车兜了好一大圈跑到很远的地方去买的。”
我说:“这个不能带进去的,你这么折腾才买到,慢慢吃,吃完再进去别浪费了,把我的票先给我。”
他连忙用一只手护住裤兜:“不行,我要跟你一起进去,你别想摆脱我。”
我着急道:“快开场了,你快给我!”说着便伸手直冲着他的裤兜去,他一手抱着爆米花一边躲我,左转后转地把爆米花洒了一地,又把票拿在手里举得很高,我跳来跳去都没拿到。
突然间,陆恒的动作顿住,手也垂了下来,我顺着他眯起眼睛的方向回过头,看到正拾阶而上的那两个人,也愣了愣。
顾林昔看见了我们,夜色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然而他也只是淡淡看了我一眼便回过头去,并没停下脚步。似乎我只是个他已经完全没有印象的陌生路人,倒是他那个助理,看见我还礼貌地点了点头。
他一阶一阶走得不快不慢,而我一直目送他渐渐走远。
陆恒在我耳边把爆米花嚼得嘎嘣响。
“哎哎,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琰琰,你说你这是何苦?”
我又气愤又颓然地道:“我就是喜欢他这种弱柳扶风的男子,不行啊?!”
他喷了一□□米花,皱眉看着我:“你是不是想说玉树临风?”
我不耐烦道:“无所谓了,反正不都是风扶着树,树靠着风。”
他说:“那你还想不想进去?你要是不想进去了,我们就去附近那个游乐场,现在夜场肯定人少。”
他实在太低估了我,我怎么可能是那种战斗力只有五遇到一点挫折就退缩的渣渣?
况且我看着那个票价,觉得不进去睡一觉实在太可惜了。
于是我们进了剧院,我大约睡了一个小时,因为钢琴声太吵,总是睡得不太踏实。陆恒就更值回票价,他在林纾蕾出场的时候说了句“哇果然是个美女”,然后就一觉睡到散场。
结束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林纾蕾从钢琴边站起来,走到场地中央向观众鞠躬致意。她穿一身香槟色的长裙,姿态优雅地微笑,在明亮的舞台灯光下像个真正的女神,比网上的照片还要美丽灵动许多。场边陆续有人抱着花束上台献花,她礼貌地鞠躬致谢,然后把花束送到身后工作人员手中。整一副大家闺秀的做派。
突然间,我看到顾林昔不知从哪里走出来,也捧着一大束百合上了台。
我立马挺直了背。
在万千灯火和礼堂万众的注目下,他把花递给了林纾蕾。后者却并没有鞠躬道谢,而是低下头,闻了闻花香,也没有舍得把花递给别人。
那是一副多么含羞带怯的,少女的姿态。
尤其在我这样近的距离,他们脸上的神情更是看得仔细分明。
场内已经开始有人起哄拍照,顾林昔又展开双臂,示意她给他一个拥抱,他们连身高都这样般配。
口哨声起哄声愈来愈大,几乎吵得我震耳欲聋,脑袋发懵。陆恒在我耳边不屑地嗤了一声:“要不是这姑娘瘦,体重一压过去保证他连站都站不稳,你信不信?”
我顿了顿,转回头说:“他的腿伤真有那么严重?”
陆恒也愣了愣:“我也不知道,只是都说他几乎从来不自己开车,有时候甚至站不起来同别人握手。”
我又沉思片刻,“怎么伤的知不知道?”
“那我怎么知道,也没新闻提过,谁敢问?”他掩嘴打了个哈欠,又笑嘻嘻道:“你也都看到了,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吧?”
我往台上一看,才这么一会儿两个主角竟然已经人去了无痕,连忙一把拽他袖子:“走!”
第三章
十分钟后,陆恒在我耳边死了爹一样地哀嚎。
“好热啊~~~~”他一边用手扇风一边来回踱步,“可我的心怎么那么冷啊~~~~”又开始鬼哭狼嚎地唱:“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却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你还给傻逼织毛衣…”
我说:“闭嘴行不行,吵死了。”
“怎么,喊冤也不行啊?你见过历史上有哪个被戴了绿帽子的还能像我这么宽宏大量?我简直是圣母玛利亚才会在这儿陪你等我的情敌,你的姘头!”
“我又没让你陪,嫌热就哪儿凉快哪呆着去。”
他又嘻嘻哈哈地笑起来:“那也不行,万一等会那禽兽把你拖到那个荒地里生吞活剥了怎么办?那我岂不是连拣点吃剩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懒得跟他啰嗦,在旁边的马路牙子上坐下来,远处从歌剧院正门出来的沸腾人流已经逐渐散去,以我的经验,我相信顾林昔和林纾蕾一定会从这个后门出来。
然而等了将近半小时还没见人,我低头看表,已经快到11点。陆恒打手机游戏把手机打没电了,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顺便拍死一只躺在他脸上的蚊子,不耐烦地说:“走不走?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你乖乖跟我走,二是我现在立马就把你扛走。”
我没答应,撑着下巴有些困惑,莫非是我失算了?莫非他们早就已经走了?不应该啊,大晚上的这偌大的剧院就开了两个出口,走后门不向来都是有钱人的惯例吗,再说刚才从前门出来的时候,我前后左右都没有看见顾林昔的车。
“三、二、一。”陆恒兀自点了三个数,突然弯下腰作势就要来抱我,我一紧张抬起腿就给了他小腿一脚,他一边喊着“哎哟”一边往后连退了几步。
“啊!”在他的嚎叫声后紧接着响起来的,是一个惊讶中带着甜美,慌张中带着娇弱的女声,陆恒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又往右边撤了一步,直到看清来人后惊讶地连声道歉,而我蹭地一下从水泥地上站了起来。
主角就这么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登了场,顾林昔扶住摇摇欲坠的林纾蕾,看了看陆恒,又看向我,面色淡然。
“对不起对不起钢琴家,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陆恒双手合掌像拜菩萨一样地拜了拜:“我没想到你真的会从这儿出来,对不起对不起!”
林纾蕾站定,终于从顾林昔的手臂中抽身而出。她卸了妆,原本绾起的头发也放了下来,换了一身及膝的浅蓝和白色相间的条纹连衣裙,比起刚才的女神范,这会儿又像邻家小姑娘了,这百变的小妖精真是能让广大女同胞恨得牙痒痒。
她的笑容有几分尴尬,却温温软软地说:“没事…你们也是来听演奏会的么?”
陆恒反应了不到一秒就换回他的本色,半是真诚半是谄媚地奉承起来:“对啊,当然了!刚才你的表演真是宛若天籁,你弹琴的姿势,还有你对曲子轻重缓急的处理都堪称完美。我们听得简直太陶醉了,就是那个成语,怎么说的来着…哦,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我们实在是很想再一睹你的风采,所以就特意到这儿等你来了!”
我没有他那么厚的脸皮,无话可说,只好假装四处看风景。然而林纾蕾一看就知道是个特别纯良的姑娘,听到赞美她笑得很是不好意思,善良地道:“你们是想要签名吧?把纸和笔给我吧。”
陆恒愣了愣,低头看了看自己两手空空,只好扭过头来向我求助。我低头翻了翻自己的包,里头只有钥匙,钱包和半瓶水,连门票刚才出来的时候都被陆恒顺手扔垃圾箱了,只好说:“签在人民币上行不行?还有…请问你们带笔了吗?”
林纾蕾脸上的微笑有片刻的僵滞,陆恒拊掌道:“其实我们就是想见你一面,跟你说上几句话,我们就已经很满足了。一个死板的签名哪里比得上这样的精神交流来得让人痛快呢,你说是吧?”
钢琴才女表示很迷茫,虽然尴尬,还是好脾气地点点头,更加心善地道:“那你们是想合影吗?”
陆恒再愣了愣,他的手机已经没电到自动关机,只好又扭过头来看我。我倒是乐于合影,但又不知道怎么开口说其实我不想跟你合影,我只想跟你身边的男人合影,只能攥着手机站在原地。
恰在此时,在一旁静静站了很久的顾林昔突然轻笑了两声。
“叶小姐到底是想找纾蕾,还是想找我,抑或是我们两个?”
他平视着我,明明是缱绻的眉眼柔和的目光,语气也是淡淡,听不出任何责备和不快的情绪。但不知为何我却觉得他的眼风如斯凛冽,简直让人无所遁形。
我咳了一声,仰起下巴说:“我、我们只是来听演奏会的,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们。”说完觉得这个谎话实在是扯得太烂,如果我们不是在这里蹲点,难道是在这里如厕?
顾林昔眯眼看着我,没说什么,林纾蕾有些困惑地抬头:“你认识?朋友?”
“只是一面之缘。”顾林昔侧过头,垂下眼帘淡淡地解释。我连忙伸出两根手指纠正他说:“是两面,两面!”
他们把目光重新聚焦回我身上,一个好奇,一个淡漠。
陆恒笑了两声:“什么意面凉面,想吃面前面路口有家马兰拉面。”
我立即顺着他的话说道:“对对,我刚才来的时候看到店里在搞促销,四人同行一人免单,咱们四个正好可以组个团去吃宵夜。”
场面静寂了几秒,陆恒撇过脸来一脸怨念地看着我,林纾蕾也犹疑地说着“不用了吧…”,顾林昔干脆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沉声吩咐道:“祁肖,过来接我,把车开到后门这边来。”
…
顾林昔和林纾蕾离开后,我搭陆恒的车回家。
原本是开着的车窗,我却觉得夏季风不舒服,吹在身上又热又黏。关上车窗开了空调,却又觉得发冷,冷得我转来转去几乎坐不住,一路的情绪都很糟糕。陆恒估计看我面色不善,一路也没敢惹我,直到车子快开到我家的时候,他才终于开口说话。
“琰琰,你对那个姓顾的不会是认真的吧?”他的声音有些瓮瓮的。
我头抵着窗玻璃,不想回答。
他又闷声道:“我原本以为你是像那些小姑娘一样在追星呢,但想想又觉得你怎么可能是那么幼稚的人,还以为是他欠你钱,或者你想介绍他买宇恒的房子,所以我才陪你来。”
我仍然不语。
“要是你真的看上他,也别骗我说你是看中他的钱,你要是只看中钱,那我不知道多高兴,我这人什么都没有,穷得就剩钱了…还有,你刚才说你之前见过他两面,是什么意思?你在拍卖会前就见过他吗,什么时候见的?我记得他回国好像也没有多久,也就前两个月的事,你们是在国外见的还是在国内见的?”
他叨叨叨得我心烦,我重新按下窗玻璃让风吹进来,外边的建筑矮且旧,霓虹灯和夜景也不像市中心那么漂亮,应该快到我住的小区了。
见我不说话,陆恒仍然自顾自啰啰嗦嗦地道:“我真的是为你好,当然你也可以当作我在为我自己当说客,我无所谓。但起码我觉得,我还是比他靠谱多了。姓顾的那个年纪,却连我爸都要忌惮三分。你也知道,我从来不屑说我家里老头子的好话,但他毕竟也是商圈里摸爬滚打多少年的人了,连他都经常说顾林昔不是一般地有手段,他想要宇恒跟顾氏合作,谈了半天也没捞到半分好处,扒下表面的那层文质彬彬的皮,顾林昔其实就是个心狠手辣的魔鬼。”
他打了个转向灯正要拐进小区路口,我说:“靠边停下就行,我去那边小卖部买几个鸡蛋。”
陆恒愣了一下,也只能没办法地靠边停下,我开门下车,他还在身后不死心地喊:“琰琰,你不是真的喜欢他吧?”
我没好气地回过头,大声道:“是!行不行?!”
“到底为什么?!”
我摆了摆手懒得应了,随手甩上车门,让他快走。陆恒坐在车里执着地看着我,但这里是城市主干道,没几秒后面的车喇叭就哔哔作响,他啧了一声,只好无奈地踩油门走了。
我转身飞快地向小卖部跑去,店老板已经准备要打烊。
到底是因为一个人有什么特性而让你喜欢他,还是因为你喜欢一个人从而喜欢他的一切特性,本来就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我没有办法回答陆恒。而在我今晚这种全然落败的结果面前,其他的在哪里见的,什么时候见的等问题也一概没有回答的意义。任何世间的情感遗憾都完全可以用一句美丽的诗来概括,那是句经典的诗,很经典,它是这样说的。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情况复杂。
第四章
当晚回家之后,我寻思着新的接近顾林昔的方法。古训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古人精神的引领下,我很快就搞到了顾林昔的住址。
至于我是怎么搞到这种连狗仔队都求之不得的东西,这里花一点时间赘述一下。
顾林昔的住址是任静帮我拿到的,对于我来说要去卖血卖肾加卖身才能知道的信息,任静基本只需要做到以上三项当中的最后一项就可以了,因为她老公是市工商局某高官的儿子,她昨晚晚上临睡前随口一问便问出来了。
我这样的小人物,能够结识任静,也是一段传说。
那是三年前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当时手头有些急事突然要用钱,而作为一个父母双双早逝的孤儿,我又没有条件回家啃老。通过四方打听,我了解到能够在晚上兼职的工作除了站街女就基本只有在昼伏夜出的酒吧里调酒了,而且女调酒师的工钱十分可观。我秉着卖艺不卖身的基本原则去面试,并下定决心如果他们非要让我卖身我就转而到旁边24小时开张的咖啡店里去磨咖啡。谁知我把这个世道想得太邪恶了,那个名为“醉生梦死”的酒吧招聘人员只是问我能不能在上班的时候化个颓废一点的烟熏妆,以符合他们店名的气质。
我就是在醉生梦死里认识了任静。作为那里的常客,她在喝过我调的一杯血腥玛丽之后,犀利地指出我是一个新手,告诉我说她任静喝这种酸甜苦辣兼具一杯就能品透人生百态的酒喝了那么多年,从未有一次像这次一样,感觉自己是在肯德基里喝九珍果汁。
鉴于她自己往那杯酒里挤了半瓶番茄酱的事实,我觉得她真的是醉得不轻,想劝她早点回家洗洗睡。或者我很想拿个手电筒照清她的脸,看看她是不是那个和她老公付某某一起拍妇炎洁广告的那个任静,是不是妇炎洁喝多了脑子也洗洗更健康了。
任何一种行动都没来得及采取,她就整个人倒在地上,像中风了一样抽筋痉挛。
酒吧的当值经理吓得躲进厕所一晚上没敢出来,我打了120,把任静送到医院,是胃出血。手术做完后,她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我,露出一个十分凄然的笑容。
她说:“你比我老公对我好。”憔悴的面容,令人心碎。
出于担心我的无心插柳会给她造成一些料想之外的心理影响的考虑,我连忙表态:“任静小姐,你没带手机,身上除了一张无限额度的信用卡找不到任何别的信息,所以医院没有办法联系到你老公。还有…我喜欢男人。”
所幸她并没有把她对她老公的感情转移到我身上,但自那以后,她便将我当作她的生死至交。
在电话中听完我的请求后,任静惊讶地问我:“顾林昔?就是那个最近报纸满篇满篇报导的狼心狗肺负心汉?陈世美?”
我无法否认,只能说:“对。”
她在电话那边安静了几秒,啧啧两声道:“有追求!”又问,“为什么?”
我平静地告诉她,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人,你看到他的时候,就像向日葵看见日,屎壳郎看见屎,他出现在你面前,就变成你的希望,你的精神食粮,你所有一切美好的遐想。
任静她听完我的话,又安静了很久,然后开始哈哈大笑,说我脑子是不是有病,都已经不是青春期少女了,怎么还会为了一个人的一句话,一个笑容甚至一个眼神把自己赔进去。我回以一个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的更加释然的狂笑。飞蛾扑火那是蛾子的本性。不论是小蛾子,老蛾子还是妖蛾子,看到火光还是会一往无前。虽然我已不再是青春期少女,内心也已然徐徐老去,但在我心灵深处,却仍是有些无法随时间流逝的坚持。我才不信她不懂。
怀揣这样的坚持,我第二天就拿着任静给我的地址找了过去。不巧正是个阴天,湿气很重,氛围压抑。
独门独栋临着护城河的别墅,我以为周边会围了一圈的黑衣保镖,结果什么都没有,安静得像是山林间的一座孤坟。我利索地翻过外面跟我腰齐高的围栏,到了门前才想起我的行为已经算私闯民宅。但此时我并不想退缩,于是我像上门查水表的人一样用力拍起了门。
足足等了两分钟,我还以为情报有误,失望地正要离开,谁想门忽然刷一下被拉开,门内的人边开门边不耐地说道:“为什么不直接进…”见到是我,戛然而止。
我憨笑。顾林昔看着我,我看着他,一时之间,两两无言。
十秒之后,他拧着眉说:“是你。”
“是啊是啊,是我!”我动用了面部所有能动用的肌肉神经,绽出了一个我自认为很好看的笑容。但眼下他似乎无心欣赏,并且他的表情看来十分不妙,眉头紧锁,面色发白,倚着门一脸十分难耐的样子。
“你怎么进来的,有事?”他说,声音干涩,像在极力隐忍着什么。
我仔细观察了他几秒,而后关怀地道:“看你的脸色,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不舒服的话就不要站在门口啦,我们还是进屋说吧,啊?”说完还没等他开口我就兀自撞进了门,他被我撞得整个人往后一倒,口中“咝”了一声然后抵在墙上。我赶紧趁乱把门给关上。
他的表情已经可以用痛苦来形容了,嘴巴抿得死紧,身体微弓着,双手撑着墙,看起来连站都站不稳了,那个样子让人觉得此时不对他用强简直都对不起自己。
可惜我的人格实在太高大,我只是真诚地说道:“我扶你到沙发那边坐吧?”
他咬牙看着我,不置可否,但我想他这时候应该没有拒绝的力气,于是就自作主张地拉过他的胳膊搭在自己肩上,靠近的时候,我闻到他身上很特别的一股气息,像是檀木香,又像是药味。而直到这时的身体接触我才发现,他也并非我想象中的那么瘦弱。
好在客厅只有十来步的距离,我扶着他到沙发前坐下,说:“你怎么了,没事吧?”
他缓了两口气,抬头看着我:“腿伤而已。”
我说:“哦,那你坐一会儿啊,我去给你倒杯水。”
“不必。”他冷冷地打断我:“这里是我家。”
我只好停在原地,讪笑说:“哦,我知道。”
然后他就没有说话了,窝在长沙发上,侧着头打量我,微微眯起的眼睛,让人更加留意到他眼角下那颗能用妖艳来形容的泪痣,这样好看的一张脸。
我也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久久没有言语。
彼此间这般玩味的眼神,我在心里猜测,猜测他也是个情场高手,在接下来的的时间里,我们的对白及肢体语言一定会充满各种明喻暗喻,既不露骨也不龌龊,却能清清楚楚地表达我们不言而明的*。
谁知刚刚冒出以上想法,他就开门见山地问我:“叶琰,你是叫叶琰吧?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接近我,到底有什么企图?”
我事前精心准备好的各种话顿时一句也说不出口。哑了半晌,张口结舌,“呃…我,那个…顾先生,我我…很喜欢你…”
他一脸平静地看着我,毫无血色的脸上带着几分禁欲的气息。
我一时间心想,完蛋了,难道他近年来某些方面得了不可为外人道的隐疾?莫非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要离婚,才时常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如果是这样,这些天的一番辛苦当真要付之东流…
“所以?”他挑了挑眉,出声把我的神思拉回来。
我也愣了愣:“啊?”
他正了正身子,看着我漫不经心道:“你很喜欢我,所以你想怎么样?”
“所以…”既然他如此坦荡,我也把心一横,“所以我很希望成为你的妻子,女朋友,或者情妇,甚至…炮.友…”
我如此直白赤.裸地表达完自己的心愿之后,他没有惊讶也没有失措,从他安静的反应来看,应该是在思考。而我紧张地两腿发颤,直打哆嗦。好一阵后,他开口跟我讨论了一个十分严肃的学术问题。
他说:“第三个和第四个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一下子把我问住,我认真地想了几秒,说:“实质应该都差不多,不同的地方可能在于第三个有点感情,第四个完全没有感情,但是这也不好说,因为有个成语叫日久生情。”
他点点头抿着嘴角,无声地笑了。
“我婚还没有离成,不想犯重婚罪,女朋友好像也有了,而最近我听到最多的议论就是人们都说我太薄情。”
我立即低下头,卑微地说道:“没关系顾先生,我什么都愿意做。”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心想,还好我父母死得早,不然如果他们看到我这副奴颜媚骨的模样,该有多么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