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禧看着这匹高大矫健的黑马,忍不住笑起来,轻轻地说道,“真像。”

弗拉基米尔一面娴熟地给马上了笼头、马鞍和马缰,一面撇嘴道,“当然像,莫洛斯这家伙能养出什么好鸟来?和它主人一个德性,死相!”

黑马大概也知道被诋毁了,对着弗拉基米尔重重打了个响鼻,弗拉基米尔顿时暴跳如雷,“喂,甩什么鼻涕!”

连马倌都忍不住笑起来,磕巴道,“二老板…您…又不是…不知道…这匹纯种…的…荷兰…弗利斯兰…冷血马…脾气大…得很。”

尽管如此,弗拉基米尔还是一边抹着俊脸一边骂骂咧咧地牵着这匹神骏出了马厩。

“刚才我听养马人喊您——二老板?”温禧试探性地问道。

“嗯,这家马场是莫和我两个人投资开的,一般不对外开放,只在赛季的时候出租赛场。”弗拉基米尔解释道。

“这样不会入不敷出吗?”

弗拉基米尔已经踩着马镫利落地跨坐在马背上,他有些好笑地望着温禧,“你知道莫洛斯多有钱吗?”

温禧知道自己大概问了个蠢问题,神态有些不自在起来。

“先不说莫钱多到白养几个这样规模的马场都养得起,就这匹弗利斯兰冷血马已经帮莫赚了好几百万美元了。”弗拉基米尔语气相当云淡风轻。

第十二章 微温和 16~17.9℃

“好了,不扯这些了,上来,我带你去追你的情哥哥。”弗拉基米尔朝温禧伸出手去。

温禧略一迟疑,还是将手伸了过去,弗拉基米尔稍稍使力,将温禧半拉半拽上了马。

温禧第一次坐在马鞍上,感觉很是奇怪,还没等她适应,只听得一声“坐稳了” ,弗拉基米尔已经迫不及待地催动黑马向马场疾驰而去。要不是温禧死死拉着缰绳,她严重怀疑自己会在今天香消玉殒。

这匹马脚程倒是相当快,温禧坐在马鞍上,只感觉颠簸得厉害,倒是她身后的弗拉基米尔兴奋得不行。

前面的莫傅司听见动静,早已勒住马缰,看见同乘一匹的二人,他好看的眉毛微微一蹙,但很快又变成一派平静,淡漠地望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名叫大卫的黑马转瞬就到了眼前,弗拉基米尔利索地从高大的马背上跳了下来。温禧死死攥着缰绳,一副想下马又不敢下的模样。弗拉基米尔看了看面无表情的莫傅司,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功成身退。你的小美人我给你送过来了,我还有事,就先回去了,拜拜。”说完双手往裤袋里一插,晃荡着往出口方向走去。

两个人一人一骑,温禧望了望莫傅司,小声道,“莫先生——”

“我想下来。”可惜这话在嘴里嗫嚅了半天也未曾出口。

莫傅司却忽然下了马,他摸了摸那匹阿帕卢萨豹纹花马的耳朵,又拍拍马头,那马通人性一般,一溜烟儿跑到一边,自己吃草去了。

莫傅司走到温禧身前,将手朝她伸了过去。温禧小心翼翼地将手放进他的掌心里,莫傅司握住她的手,淡淡道,“左脚勾好马镫,把右脚从那一侧跨下来。”停顿了片刻,他又加了一句,“别怕,有我。”

温禧心脏重重一跳,根本不敢去看莫傅司,连忙撑住马鞍跨下马背。脚落到实地的一瞬,温禧才惊觉两条腿直打颤,要不是莫傅司稳稳地托住她,膝盖一软,险些坐到地上。

不过这样一来,二人的姿势暧昧极了。温禧几乎被莫傅司搂在胸前,莫傅司的两条胳膊从她的臂膀下穿过,环住她的腰肢,最要命的,他的上臂还恰巧还蹭擦着她胸前的丰盈。

温禧觉得呼吸开始不畅起来,似乎他搂住的不是她的身体,而是扼住了她的咽喉。仿佛为了缓解尴尬一般,她轻轻在莫傅司怀里动了动,莫傅司随即放开她。

松开胳膊的一瞬间,她头发上的香气一下子消弭干净,一同消失的还有绒发拂在面颊上那种刺刺痒痒的感觉。莫傅司微微怔忡了一下。

“那个,马不是恒温哺乳动物吗?血应该是热的呀。这匹黑色的荷兰弗利斯兰冷血马的血液不会真的是冷的吧?”温禧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将得知这匹黑色良骏的名字后就一直困扰她的问题直接问出了口,不过她小心地省略了“纯种”二字。

莫傅司走到大卫面前,伸手抚摸着它黑色的电光绸一般华丽的皮毛,静静地解释道,“所谓冷血马、热血马和温血马只是对优良品种的赛马的一个分类,是按照马的个性与气质而进行分类的,和马本身的血液温度或体温毫无关系,冷血、热血、温血只是用来形容马的性格而已。”

“哦,原来是这样。”温禧了然地点点头,“那冷血马性格是不是比较,呃,比较冷酷?”

“冷酷?”莫傅司嘴角却忽然浮现一抹冷冽的弧度,“想不到你也有这种蠢念头,好像血热心也热,血冷心也冷。其实不要怪变温动物冷血,谁叫它们没有心,千百万年的进化都没法赋予它们一颗能够维持体温的完善的心脏,不冷血怎么活?”

他语气冷峭,言辞犀利,温禧却觉得心痛,打小被人形容为蛇蚁虫豸一般的‘冷血动物’,难怪他言语颇为维护这些真正的冷血动物,温禧似乎能理解他是以怎样的心情豢养着那几条可怕的蛇了。

没有心,不冷血怎么活?温禧似无意识一般又重复了一遍。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可能全都看见。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里孤独地过冬。他的寒冷太过巨大,尽管她并不温暖,但还是想竭尽全力将自己的一小炉火为他燃烧,即使是杯水车薪。

莫傅司望着温禧,她面上的表情有些复杂,忧伤、迷茫、心痛,最后变成了奇异的坚定,金色的阳光镶嵌在她的眉目间,竟然是无以言说的璀璨,仿佛她已不是她,而是金身已成的飞天。

“我想学骑马,可以教我吗?”温禧忽然仰起脸,满脸期盼地望着莫傅司,眼睛一眨不眨。

莫傅司眉心拧出一个小小的纠结,每每与他对视时,她不总是眼神游移躲闪吗?但他并未多说什么,只是微微颔首,伸手将大卫牵住。

“先熟悉一下马。”莫傅司轻柔地搔弄着大卫下颌的鬓毛,说也奇怪,原本倨傲的大卫此刻神态温顺,和先前判若两人,不,判若两马。

温禧踮起脚尖,想摸摸马儿的顶心,不料大卫忽然扭过脸来,朝着她的脸响亮地吸了吸鼻子,一股气流直接喷洒在她的脸上。

“阿嚏。”温禧狼狈地四下躲闪,还不忘以手掩面。

看着温禧跳脚的样子,莫傅司好心情地笑起来,她性子素来沉静,这样的气急败坏倒真是媲美西洋景。视线无意间触及莫傅司唇角上扬的弧度,微笑起来的他,有一种奇异的俊美,温禧脸微微一红,狠狠地瞪一眼大卫。

莫傅司一言不发地抓住温禧的手,放在大卫的头上,握着她的手一下又一下地摩挲着那缎子一般流畅的皮毛。

“看着它的眼睛。”

温禧依言做了。大卫有一双乌黑的眼睛,湿漉漉的,还有两排密茸茸的长睫毛,非常漂亮。

“它的眼睛真好看,又干净,又清澈,像水一样。”温禧轻声说。

大卫似乎听懂了这句话,无比受用地将脸蹭了蹭温禧,以示亲近。

不料温禧顿时童心大起,“你脸真的很长,马不知脸长!”

大卫恼火似地扬起脸,对着温禧一连打了几个响鼻,连鼻涕都喷到她脸上。

莫傅司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温禧第一次看见他笑得如此开怀,只觉周围什么都隐没了,唯剩下那让天地失色的笑容。他平日里并非不笑,只是那笑,不是冷笑,便是讥笑,而且从来浮泛在眼睫表面,永远不达眼底,然而此刻,原本一直寂静无波的清冷眼眸因为笑容而染上了温和的色泽,再加上那一身白衣翩跹,使得他整个人的气质都改变了。

记忆里清凉少年和此时的隽永男子似乎陡然重合了。

手机铃声忽然响起,莫傅司脸上的笑容一下子不见了,他从裤兜里摸出手机,嗓音低沉,“喂。”

“二少爷莫非佳人在怀,不肯赏脸过府一聚?”是巴杜科夫的声音。

“巴杜科夫部长说笑了,莫洛斯无论如何也不能拂您的面子,只是家中近日陡生变故,一时脱不开身。”

那边巴杜科夫似乎沉吟了片刻,“莫不是为大公想开拓内地传媒市场的消息提前泄露的事吧?”

莫傅司长长叹了口气,“добраяславасидит,адурнаябежит”(可意译为“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但他的半边嘴角却高高翘起,显示出他此刻心情正佳。

“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千万不要客气。”巴杜科夫趁机表衷心。

“这个自然。”莫傅司语气恳切,“我从未把巴杜科夫部长您当作外人。”

“那好,你忙吧。我们改天再叙。”

挂了电话,莫傅司抬头看了看远方,尽管此刻还是艳阳高照,但已经有积雨云在天际缓缓移动,这天,要变了。收回视线,莫傅司的唇畔泄露出一丝隐秘的笑纹。

“来,先上马,我教你最基本的骑坐、压浪、打浪和跑步。”

温禧在莫傅司的帮助下坐上了马背,紧接着莫傅司也跃上马背,坐在她身后。他一只手拉住缰绳,一只手则还住温禧的腰肢。

“上半身挺直,但要放松,不要前顷。肩膀要打开,手臂放松,手指紧握缰绳。下半身要用力,双腿尽量往下,脚跟不能提起来,脚掌不要张开。把握好平衡,用身体去感受马匹的运动…”

待到温禧习惯了骑座之后,莫傅司将环绕她腰肢的手臂略略收紧,长腿轻轻磕了一下马肚,大卫开始遛哒起来。

莫傅司又扶住温禧的腰,细心地教她如何打浪和压浪。

温禧学得很快,看着她跃跃欲试的模样,莫傅司稍稍放松马缰,大卫果然逐渐加速。

风扬起女子的长发,发丝扫过男子的脸,竟是奇痒无比。

温禧却似忽然想起了什么,扭头问莫傅司,“我们两个人,大卫会不会吃不消?”

莫傅司微微一笑,“不会。”

大卫速度越来越快,随着颠簸,温禧的身体不自觉地往后退,直到脊背碰触到他结实的胸膛。温禧一惊,下意识就要缩回去。

“别乱动。仔细掉下去摔断脖子。”男子清泠泠的嗓音就在耳畔,箍在她腰上的手臂也稍稍使力。温禧不敢再动,乖觉地倚靠在莫傅司的胸口。

两人的身体靠得很紧,女子单薄的双肩陷在他怀里,玲珑有致的躯体贴着男子的身体。

两具身体随着马儿的奔跑而起伏,不经意地磨蹭让温禧感觉浑身滚烫。莫傅司鼻尖就是她头发上洗发水的清香,伴着她皮肤的气息,混合成一股既清新又甜美的气味,让他觉得干渴,渴得要命。

老公爵坐在高背椅上,双目微阖,隔着巨大的北美胡桃木办公桌,两个儿子一左一右地站立着,只是一个神态张惶,一个面沉如水。

气氛有些诡谲,老公爵陡然睁开眼睛,眼光锥子似地盯住嫡长子,“马克西姆,你怎么解释?”

马克西姆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肩膀,“父亲,我没有”

维克托脸色铁青,再加上脸孔隐在暗处,简直像地狱里的恶鬼,他一扬手,一叠照片雪花似地飞满了半空,再悠悠地飘落到铺着带金花图案的地毯上。

照片上一男一女赤/身裸/体,交缠的肉身如同像两滩肮脏的牛奶。马克西姆的手开始颤抖起来,但嘴巴仍兀自强硬,“父亲,她只是一个女人而已。”

“女人,她是普通女人吗?鼎言的周吉婕,我们要收购的鼎言的周允非的丫头!”

马克西姆脸色愈发难看了,“怎么会,怎么可能,她根本没有说过,而且我是喊得高级应召…”

老公爵怒不可遏,从桌子上拿起一本黑色硬皮的书,径直朝大儿子扔了过去,书页在空中摊开,如同一只白色的蝙蝠,直直地飞到马克西姆的额角,马克西姆也不敢多,硬生生地挨了这一下。

“高级应召?我让你去圣彼得堡办事,你居然好意思招妓?我看人家八成是早盯上你了,挖了个坑就等你往里头跳!”

马克西姆不顾额角鲜血淋漓,恶狠狠地盯住莫傅司,“是你下的套,一定是你下的套!”

莫傅司闻若未闻,他只是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父亲,您也观察了儿子半天了,如果没别的事,儿子要回去补眠了。”

维克托一口气立刻梗在喉咙口,他精芒毕露的眼睛盯牢了现在的二儿子,曾经的七儿子。

七儿子,是啊,他曾经有过七个儿子,不过在他的“九犬一獒”的念头的默许下,他们彼此下绊子、放冷箭、背后捅刀子,最后就剩下了这么两个。而这个十二岁时才认祖归宗的七儿子不仅成功地活了下来,而且如今已经深沉到他看不透的地步了。他就那么懒散地站着,一张苍白的脸孔上没有透露半丝心绪。

“莫洛斯,你有什么话要讲吗?”维克托缓缓开了腔。

莫傅司淡淡地笑了笑,“我没什么好说的。周吉婕什么时候来的圣彼得堡,入住的什么酒店,怎么和大哥完美邂逅,想必父亲已经查得很清楚了,所以我想我没有喊冤的必要。”

维克托自然是将事情的始末早已经细细琢磨过了,无论是真实发生还是有人陷害,总归是滴水不漏,所有的一切都指向大儿子的重色误事。于是当下老公爵又转向狼狈不堪的长子,斥骂道,“马克西姆,你再这样下去,早晚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听到这话,马克西姆悚然一惊,莫傅司却在心中冷笑不已,老东西倒还有几分预言的本事,可不就是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都给我滚!”

随着老公爵的厉喝,马克西姆和莫傅司一齐退了出去。

关上门,马克西姆抹了抹额上的血,灰色的眼睛像食腐的秃鹫一样死死咬住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你给我等着!”

莫傅司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踱回了卧室。

温禧正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大英百科全书》,因为太入神的缘故,连莫傅司进来都未察觉。

直到感觉身下的床铺明显塌陷下去,她才抬起头,略有慌乱地丢下书,唤了一声莫先生。

莫傅司“嗯”了一声,视线落在大英百科全书的黑底烫金字的扉页上。

温禧咽了口唾沫,解释道,“莫先生,对不起,我早就听说过《大英百科全书》,但一直没有见识过,刚才看见书橱里有,就忍不住拿了一本。”

“你看吧。”莫傅司淡淡地说道,将双手交叉垫在脑后,视线则落在空白的墙上。身侧不时传来翻动书页的声音。眼角的余光里,女子盘膝而坐,素白的小手捧着厚实的大部头,鬓角的碎发垂在脸颊一侧,从下颌到修颈,是一道曼妙的曲线。房间里的气氛静谧极了。这样的感觉是莫傅司从未感受过的。一般来说,女人如果和他在同一张床塌上,看他都来不及,至于还能正正经经看这种砖头似的百科全书的,她绝对是第一个。

半个小时过去了。

一个小时过去了。

莫傅司忽然觉得有火气一拱一拱地往上蹿,他居然被人当成空气给忽视了。他故意大幅度地变换了一下姿势,但温禧显然丝毫没有察觉。

“你看到哪一页了?”莫傅司嗓音低沉。

温禧头也没抬,下意识地接嘴道,“143页”

“Oyster(牡蛎)?”莫傅司扯了扯嘴角,声音里有几分得意。

温禧吃惊地抬起脸,“您连哪一页有什么条目都记得?”

看着她一脸崇拜的样子,莫傅司忽然觉得心情很好。他淡淡地嗯了一声,“小时候看的,你可以随意考考我。”

温禧倒是从善如流,将百科全书颠来倒去折腾,“207页?”

莫傅司想了一下,“公主海葵和樱花海葵。”

“72页?”

“南欧铁线莲。”

如此问答进行了十数次,温禧最后不得不认命地承认:有些人注定是用来仰望的,比如莫傅司。

“年纪大了,以前差不多可以背下来,现在背不全了。”莫傅司忽然淡定地来了一句。

“背下来?”温禧看看手中的一本,再看看书橱里的一沓,傻乎乎地重复了一遍,“背下来?!”

莫傅司神色平静,“牡蛎,双壳类软体动物,分布于温带和热带各大洋沿岸水域…牡蛎的爱情生活不由它们自己做主,而是要依赖于外界的温度和潮汐。如果它所处的世界温暖,周围的水温在华氏70度左右,它可以喷射出小水柱似的精/子,进而刺激雌牡蛎大量产卵,幸运的话配合潮汐作用,精/子会遇到卵,牡蛎苗就这样成形。”

温禧怔怔地看着第一百四十三页唯一的词条“Oyster(牡蛎)”,一整页密密麻麻的英文就这样在他清冷低沉的嗓音里娓娓叙来。

牡蛎,他喜欢的食物,他那销魂的吃法曾经让她脸热心跳,他也曾迫着她尝试那咸腥的生蚝,还曾就着她的手饮下那鲜美的汁水,牡蛎已经在她的感情生活里留下了难以回避的印记,然而想不到牡蛎的爱情生活居然和她自己一般做不得主。温度和潮汐,温禧有些想苦笑。

莫傅司敏锐地察觉了她情绪的异变,戏谑道,“怎么了,被我的渊博打击到了?”

温禧摇摇头,“不是,我只是在想那些成功繁衍后代的牡蛎运气得该有多好。”

莫傅司嗤的一声轻笑,嗓音有些低哑,“是啊,如果运气和人品不幸都不在服务区的话,那就只好断子绝孙了。”

“莫先生,可以告诉我您是学什么专业的吗?”温禧鼓起勇气问道。她早已不再是那个初入莫宅的她了,对于他的一切,她都渴望了解。她对他没有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奢望,她只想离他近一些,在不惹他生厌的程度内尽可能地离他近一些。这样的卑微和渺小,却依旧让她甘之如饴。

莫傅司神色有些复杂,半晌他才转过脸去,淡淡道,“我在哥伦比亚学了一年商学然后转到人类学与艺术史方向去了,不过没毕业。”

温禧并没有再追问下去,她的直觉告诉他,莫傅司不喜欢这个话题。

“你喜欢你的专业吗?”莫傅司忽然石破天惊地来了一句。

温禧愣住了,今晚的气氛和谐得有些诡异,“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学英语专业只是考虑有一技傍身,毕业了也好寻个好一点的饭碗。”她实话实说。

“我想要一个高贵的职业。”漂亮年轻的女孩子站在他面前,脸色泛白,但眼睛和双颊却燃烧着不同寻常的火焰。莫傅司一面轻轻揉按着太阳穴,一面眯着眼睛看着身畔的温禧,这样的颜色,他叹息似地吐出一句话来,“放心吧,美丽的女孩子不论出身高低,总是前途不可限量的。”

温禧垂眸不语,她何尝不懂这一点,只是这世间哪一样不是以物易物换来的呢?

长相出众固然比寻常人被赋予了更多的机会,却也多了蜚短流长,何况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美丽从来都不属于自身,而是从她们甫一出生,就被判给了男人。自嘲似地笑了笑,温禧轻声说道,“莫先生,您不明白,对于绝大多数女人来说,她们一生最重要的事就是嫁人,读书、美容、打扮、学五花八门的才艺、寻一个体面的职业不过都是为了增加自己嫁得好的筹码。女人最大的本事便是拥有一个人所共知的好丈夫,被称呼为张夫人徐太太,而不是李家师娘王家媳妇。嫁掉之后,优渥的工作不过是锦上添花。相反,如果一个女人没有家庭生活,事业再成功旁人看来也不过是可怜可叹,完全是反面教材。”

莫傅司微微有些惊讶于温禧的透彻与犀利,但他只是不动声色地反问道,“那你呢?是这绝大多数吗?”

“我?”温禧苦笑道,“我在努力成为这样的绝大多数。”

莫傅司眉毛一扬,“怎么讲。”

温禧别开眼睛,神色倦怠,“我的情况您都清楚。上层社会的男人可以接受我这种出身的情妇,却绝不会娶我回去做少奶奶,普通男人也许乐意有我这样长相的女朋友,但娶回家做老婆却还要母亲大人批示后掂量再三。”

莫傅司蹙眉凝望着眼前的女子,此刻她神情淡漠,嘴角还有一丝自嘲,他倒是真没想过她其实一直处于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出身论,又是出身论,社会进步到今天,还不是一样唯出身论,莫傅司心情一瞬间有些复杂起来,但很快他便勾唇笑了笑,伸手摸了摸温禧的长发,动作亲昵,“放心,日后即便你想嫁摩洛哥亲王我也帮你实现便罢了。”

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不是调侃,不是讥讽,仿佛一个安慰任性妹妹的哥哥,温禧只觉得一颗心又冷又热。即使明明没有对天长地久抱什么奢望,但还是无法控制地情绪低落,然而她又无比清楚莫傅司的承诺是何等意味和价值,呵,摩洛哥亲王,便是地球的王又怎样,不是她爱的,便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