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结束通话,阿笙倒水喝得时候,关童童想起一事,对阿笙说道:“阿笙,你改天应该好好谢谢陆老师,说起来,他还是你的救命恩人。”
阿笙想起那个人,眸色温润,是应该好好感谢他,但面对他,有些话不知从何说起,也不能说,因为感谢的话,他不喜,所以只能装在心里和眉眼间。
那天晚上入睡,竟做了一个有关于她和陆子初的梦。
两人白发苍苍的年纪里,辟一处小院,在院里种满了新鲜的蔬菜,因为有他在,她不再畏惧年华老去,容颜衰老…
夜华如水,车内留有余香
更新时间:2014-5-16 19:26:54 本章字数:3312
周六,楚培华亲自派司机前来望江苑,陆子初推辞不得,只得坐车赴约。
中午在楚家用餐,陆子初对楚培华还是颇为尊重的,饭菜上桌期间,陪他在客厅浅漫交谈着。
与其说楚楚在厨房里帮忙,还不如说她是在帮倒忙。
“妈,不要做排骨汤了,子初哥不喜欢吃这个。”楚楚这边刚交代完母亲,见保姆王妈正在取菌类食材准备做菜,忍不住开口说道:“王妈,多炒一些,我记得子初哥喜欢吃这个。”
王妈一边应声,一边低头笑,楚楚再看母亲,也是一脸笑意,人逢喜事精神爽,自个倒是轻轻笑了起来:“你们笑什么?钫”
楚母笑眯眯的看着女儿,取笑道:“你要不要去客厅问问你子初哥还想吃什么?缺食材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楚楚脸红了,清了清嗓子:“懒得理你们,我去客厅陪爸爸聊天去。”
这顿饭吃得还算融洽,楚培华和妻子原本就很喜欢陆子初,饭桌上很热情,不时为他添汤夹菜旱。
表面看来,陆子初和楚家人相谈甚欢,身为后辈谦卑守礼,可谓礼节周全,但眸中弥漫的笑意却没有嘴角浓,只能说陆子初这个人太不动声色,愣是没让精明能干的楚家人看出端倪来。
餐半,楚楚起身,拿起红酒瓶,落落大方的走到陆子初身旁,亲自帮他把酒续满,举起杯子,模样颇为豪爽:“子初哥,我转学之后,你平时对我很照顾,这杯酒我敬你,因为有你,我在T大收获了很多新知识。”
陆子初嘴角含笑,放下刀叉,并不急着起身,而是拿起一旁的餐巾擦了擦嘴,并未起身,抬眸看着楚楚,淡声道:““我下午还要公事要忙,不适合喝酒。”
楚楚妩媚一笑,并不勉强,仰头喝完杯中酒,笑着对陆子初说:“工作重要,子初哥随意。”
既然是随意了,陆子初也懒得虚伪应酬,碰也没碰一下那杯酒,他表现的那么自然,跟往日神态一致,楚家人心知陆子初为人,甚少饮酒,尤其是工作场合,从来都是滴酒不沾,所以现如今不喝酒,也没多想。
饭后,陆子初看了看腕表时间,起身告别。
楚培华多精明的人,早就看出女儿喜欢陆子初,也有意创造机会让女儿多跟陆子初私下相处,于是寻了借口,让女儿开车送陆子初回去。
楚楚热情高涨,陆子初难得没有推辞,意味深长的打量了一眼楚楚,微微扬起唇角:“今天天气不错,有兴趣一起走走吗?”
对于陆子初的提议,楚楚求之不得,笑容欢喜。
她说:“好。”
其实很不好,跟陆子初散步真的不好。
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了,陆子初散步兴致不见消退,反而兴致正浓。
一个小时前,楚楚原本还能跟陆子初并肩而行;一个小时后,楚楚只能跟在陆子初身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垮下僵硬的笑脸,扭动着双脚。
并非楚楚娇气,而是她今日为了漂亮,穿着一双7厘米高的高跟鞋,这种鞋穿在脚上很好看,显得高挑而性感,但穿起来却很累。
楚楚刚开始还能踩着7厘米高的高跟鞋如履平地,但走的时间长了,小脚趾侧、脚后和脚背都被磨破了,不用看,刺痛感传来,一定是起水泡了。
现在的情形跟当初楚楚设想的场景完全不一样,她原本以为两人走一会儿累的话,就会找地方坐下来歇歇,而且那个地方很有可能会是咖啡厅或是茶餐厅,但没想到…
楚楚看着前方男子身影,忍痛踩着高跟鞋,追赶上他:“子初哥,你渴不渴?我们要不要找地方坐下来喝一杯再走?”
如果可以的话,她是真的不想再走了,简直是活受罪。
“累了吗?”陆子初眼神关切。
楚楚嘴硬,“不累。”
陆子初笑容迷人:“不累就好,我记得再有几条街,有家老店专做饼干,味道很好,你陪我一起过去,正好可以给你父母买一些带回去。”
一听还要走上几条街,楚楚脸当时就白了,但因为性子倨傲,只得扬起僵硬的笑容:“好啊!我妈妈最喜欢吃饼干了…”
于是,楚楚为了“最喜欢吃饼干的楚母”,踩着高跟鞋,穿过几条街,再次强忍了一个多小时,因为疼痛,楚楚好几次都想哭出来…喜欢一个人,太不容易,偏偏前面那人毫无察觉。
有一次,楚楚实在是忍受不了,唤住陆子初,想对他说自己脚疼,走不动,可当陆子初回头,状似不经意的垂眸看了一眼她穿着的高跟鞋,表情半是认真半是戏谑道:“穿这么高的鞋子,不累吗?”
楚楚眸中有光华闪动着,看起来甚是动人,还不待说话,就听陆子初温声开口:“你穿高跟鞋,很漂亮。”声音娓娓动听。
也就是这么一句话,瞬间让楚楚心花怒放,这还是陆子初第一次夸她,这时又听陆子初问她:“你刚才叫我,想对我说什么?”
楚楚忍着痛,咬牙微笑:“没什么,我只是想问问你,还有多久才能到。”
“大概十分钟。”转身,陆子初嘴角笑意撩人,搭配清隽的五官,秒杀路人无数。
…
这天晚上,阿笙在宿舍挑灯夜读,接到陆子初的电话,他说他在法学系教学楼那里等她。
披衣下楼,周六周日很多学生回家,要不就是彻夜不归,外出狂欢去了,老实巴交呆在学校里的人,不是埋头苦读,写报告,写论文,就是在睡大觉。
宿舍楼距离教学楼有一段距离,阿笙怕陆子初等着急,一路跑过去,远远就看到了陆子初的座驾。
教学楼几乎没人,所以陆子初把车停在教学楼前,看似光明正大,却又显得很隐蔽。
阿笙忍不住想笑,两人现如今在学校见面,场面多少透着心酸。
陆子初原本正坐在车内闭目养神,听到车门声响,瞥了副驾驶座一眼,就见阿笙坐在了副驾驶座上。
发丝有些乱,脸有些红,额头上还有汗…
陆子初皱眉:“一路跑过来的?”
“怕你等得太久,会不耐烦。”前面那一句是认真的,后面那一句是在开玩笑。
陆子初笑了一下:“傻气。”对她怎么会不耐烦呢?
陆子初抽出一张面巾纸,单手揽住她脖颈,帮她擦拭起来。阿笙笑着没动,这时候又觉得她仿佛又变成了他女儿。
车内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香味,阿笙深深吸了一口气,轻声道:“很香。”
陆子初笑了笑,没说话,帮她把额头上的薄汗擦干净,这才探身从后座里取出一个袋子递给她。
阿笙好奇打开,“巧克力饼干?”
“尝尝,这次感冒吃药,你不是一直说嘴里没味吗?女孩子应该会喜欢吃这个。”他从里面拿出一块巧克力饼干送到她嘴边,就着他的动作,阿笙吃了一口,确实很好吃。
她问:“在哪买的?依依也喜欢吃,下次我可以带她过去。”
“你喜欢的话,我开车给你买,那里离T大比较远。”
“哦。”她有些愕然,因为吴奈口中有洁癖的某人把她吃了一半的饼干放进嘴里,吃的一干二净。
好吧!无视就对了。
夜晚风有些凉,但车内却很温暖,浅淡的光线折射出陆子初较之以往更加幽深的眸,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阿笙吃饼干,眸光温润,似乎可以这么饱含耐心的看上一辈子。
“阿笙,如果有委屈,别忘了告诉我。”
阿笙微愣,委屈?他在说她被同学孤立这件事情吗?她不确定。
应该是的,因为他的目光太过撩人心弦,仿佛看一眼就能拨动她潮润的心湖。
在他的注视下,阿笙轻轻抱住他,脸埋在他怀里,“必须要告诉你,谁让你是我家长呢!”
陆子初抱紧她,把脸埋入阿笙的颈项里,她无法看到陆子初当时略显阴沉的表情。
阿笙重感冒期间,他偶尔会离开几小时去T大上课,无意中听到了孤立事件,那天回来看到躺在藤椅上熟睡的她,坏情绪涌上心头,他知道,他那是心疼她。
有些事情,他不能帮她,否则只会让她成为公敌,处境更为艰难,人生中出现的有些磨难需要她自己去面对,她做得很好…
从未告诉过她,他为她感到骄傲。
跌倒,这个男人真心狠
更新时间:2014-5-17 20:11:54 本章字数:3531
转眼间到了六月初,期间阿笙很忙,陆子初也很忙,除了上课可以见到彼此之外,各自来去匆匆,但再忙,电话和短信却是必不可少的。
他们说的话都是日常最琐碎的点滴,可就是这些再简单不过的话语,却让阿笙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和幸福。
忙着修满学分,忙着交毕业论文,她有很多事情要忙。时间,对于阿笙来说,好像永远都不够用。
偶尔走出教室,抱着几本厚厚的书籍,会不期然慢下脚步,忽然发现每天走得太匆忙,以至于冷落了沿途风景,从春到冬,常年往来奔波,却是第一次惊觉:风景,原来日日不同;如同时光,每一个昨天都是死去的自己,一觉天亮,另一个崭新的自己将会换上新面貌,重新游离在尘世之内。
所以,在逝去的年华里,装着太多需要改变的顾笙,她宿命的认为,成长原本就需要改变钫。
送人温暖,手留余香。可能毕业在即,她对同学们反而越加包容,每日一抹微笑,同学们每每触及,都会失神很久,仿佛柔和的阳光笼罩疲惫潮湿的心头,散发出一种温暖的味道。
有同学感慨道:“发现没有,阿笙越来越美了。”
是的,阿笙越来越美,因为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到了陆子初,彼此不窥探,不深究,给对方最大的私人空间,用来放飞梦想。她知道终其一生,她都不会再遇上比他更懂她的人旱。
还记得五月下旬,有一天晚上,他给她打电话,得知她在图书馆,让她五分钟之后到一楼大厅等他。
大厅空旷,没有人烟,就连大厅管理员也偷懒趴在桌上打起盹来。
阿笙下楼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在下雨,雨水很大,开始为他担心了,他总说她傻,其实傻的那个人是他,下这么大的雨,何必辛苦奔波?
可就是这么一个男人,头发衣服上纵使沾染着湿气,依然淡定优雅,远远走来,递给她一只颜色素雅的保温瓶。
她接过,有点沉。
他说:“今天在粥满堂附近办事,想到你喜欢吃那里的粥,所以就买了一份给你带过来,趁热吃,别凉了。”
他是真的有事,跟她说话的时候,手机就在响,接通电话,并不急着说话,而是摆手示意她上楼读书,来不及道别就匆匆离开了。
那一晚,阿笙坐在只有寥寥数人的自习室内,闻着香味弥漫的香菇鸡肉粥,舀一勺放在嘴里,还是热的。
晚上回到宿舍,问江宁有没有听说过粥满堂?
江宁说粥满堂很出名,她之前被她小男朋友带去过一次,不堵车的话,去一趟就要一小时左右,来回两小时,从城东横跨城西,绕大半个城市,远着呢。
阿笙就那么抱着保温瓶,眼睛有些湿润,想起他嘴角的那抹浅笑,心里酸酸的,却又带着淡淡的甜。
事隔两天,他有课,课罢回到办公室,过了一会儿听到有人在敲门,没想到进来的那个人会是她。
看到她,他是很欢喜的,某人在遭遇偷亲事件之后,迎来了阿笙的拥抱。
面对阿笙投怀送抱,陆子初原本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但又担心她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就那么站在办公室里,任由她抱着他,轻轻拍她的背,任由沉默渲染一室。
“别让我依赖你。”她在他怀里静静开口,声音闷闷的。
他忽然间明白了阿笙情绪由来,摸着她的头发,柔和的语调消融在甜腻的空气里:“不是你依赖我,而是我依赖你。”
六月初,阿笙翻看手机日历,这才发现,距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了。
时间很小气,因为它每次都来去匆匆,让人来不及看清它过去的面容,就跌跌撞撞的奔赴到了旧时光之中…
…
六月,T大学院团委,体育教研室承办了一场田径运动会,并在学院田径场隆重开幕。
开幕式那天,各学院负责人全部到场,副校长上台,做了简短发言,真的很简短,只有五分钟,说完后全校学生都在为副校长鼓掌,感谢他没有像往年一样用长篇大论荼毒他们的耳朵。
阿笙原本不想参加的,为此辅导员还专门找她谈过话,说她身为班代,要做好表率,要有集体意识,团队精神…
阿笙足足听训一个小多时,最后站起身:“老师,您别说了,我参加…”她怕自己不点头的话,辅导老师很有可能会说上一整天。
于是,不擅长运动的阿笙赶鸭子上架参加了长跑项目,并被选为法学系运动员代表上台进行宣誓。
还记得,报名参加长跑项目之后,她给陆子初打电话:“运动会那天你来吗?”
陆子初正在忙,电话那端有行人来往走动声:“去的可能性不大。”
阿笙松了一口气,开始自黑起来:“我报名参加了长跑项目,你不去也好,我跑的很慢,估计会是最后一名。”
闻言,陆子初似是在电话那端笑了,沉吟一下,笑着回了一句:“输赢不重要,贵在参与。”
所以结束通话,也没说那天他到底是来,还是不来。
…
6月5号那天,陆子初还是来了。
很低调,事先也没跟阿笙说一声,阿笙发现他,并非偶然,陆子初现身田径场,势必会引起一阵***动。
那天天气不太好,没有太阳,只有清凉的风。
阿笙抬眸,就看到那人站在看台上,白衬衫外搭了一件黑色毛衣,戴着眼镜,离得远,阿笙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知道那人很高,嗯…身材还是很好的。
江宁在旁边活动四肢时,又开始色~欲熏心了,盯着远处的陆子初,“啧啧”了好几声,感慨道:“陆子初真讨厌,今天又来引诱我了,要不是姐姐我一会要披甲上阵,还真想把他压在操场上就地正法。”
阿笙看了江宁一眼,只能说这姑娘真强悍。
薛明珠喜欢和江宁拌嘴,在一旁冷嘲热讽道:“算了吧,不是姐们瞧不起你,你再美,也顶多就是一花瓶,人家陆子初将来找女朋友,那女人就算不是一天仙,也绝对会满身插着金羽毛,身家堪当…”
阿笙有些汗颜了,尴尬的退到一旁,免得话题祸及到她,她不是天仙,也没有浑身插满金羽毛,如果有一天508舍友知道她和陆子初在一起,怕是会集体崩溃吧!
长跑哨声响起不多时,陆子初慢条斯理的踩着石梯,一步步走下看台,跟裁判老师闲聊起来。
原本跑最后一名也不算什么,但如今陆子初就那么闲适的站在田径跑道一旁,反而激起了阿笙潜藏已久的小执拗。
怎么说也不能跑最后一名,免得他以后笑话她。
长跑赛道,难免会有肢体碰撞的时候,有同学后来居上,于是肩膀相撞,阿笙只觉得眼前景物一歪,膝盖处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再看那姑娘,不是楚楚,还能是谁?
只能说楚楚演戏天分很高,当真应了她的名字,楚楚可怜的站在那里,反应过来,连忙弯腰扶她起身:“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有同学从身边跑过,阿笙笑了笑,她当然知道楚楚不是故意的,因为她是有意的。
人前,她和楚楚是同班好同学,借助楚楚手劲站起身,抬眸望向陆子初,裁判发现这一幕,原本想过来,却被陆子初阻止,眸光定定的看着她,摆明了是让她忍着痛坚持比赛结束。
剧情发展跟电视和小说相差甚远,根据电视小说情节发展脉络,陆子初这时候应该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跑过来抱她就医才对,然后她在众目睽睽之下,享受身为女主角的殊荣,脸埋在他怀里,试图掩饰内心的小窃喜…
幻想的情节永远很美好,而生活带给他们的往往是残酷。
阿笙忍着痛坚持完长跑,觉得自己小命都快没了,弯着腰,喘着粗气,连跟江宁和薛明珠拍手庆贺的力气都没有。
一百名长跑运动员,阿笙跑了第49名,不是最后一名,她觉得挺好。
抬眸朝陆子初望去,田径场上早已没有他的身影,真狠心…
于是三分钟之后,狠心的那个人给阿笙打来了电话:“能一个人走到校门口吗?”
“能。”长跑都能坚持,这时候没道理连大学校门也走不出去,她还没那么娇气。
“出来吧,我在外面等你。”说着,又补充了一句:“坐校园公交车出来。”
阿笙拿着手机发了好一会愣,这才拿起白色运动外套,对江宁简单打了一声招呼,离开时遇到了楚楚。
楚楚穿着一身红白相间的运动服,站在那里看起来聘婷玉立,笑着道歉:“真不好意思,需要我带你去医院吗?”
阿笙笑得温和,跟她擦肩而过时,说了这么一句话:“如果狗咬你一口,难道你还指望那条狗会好心带你去医院打狂犬疫苗吗?”
身后似有阴霾的目光凝定在她的身上,只是…谁在乎呢?
就诊,她认真的时候很有趣
更新时间:2014-5-17 22:45:51 本章字数:3418
小时候,阿笙走路,常常会跌倒,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但她并不觉得疼,几乎从未因为跌倒失声痛哭过。
在她看来,如果有一天她流泪的话,那一定是因为心灵受伤了,她笃定自己不会因为身体伤痛仓惶落泪。
所以医院里,护士含笑问她疼不疼时,她笑着摇头,其实还好,她说过身体上的疼痛,她都能承受。
擦伤比较严重,伤口出血,需要把运动裤纤维从上面清理干净,护士拿着棉签消毒清理,阿笙是真的疼,陆子初站在一旁也皱了眉:“轻点。”
护士笑道:“已经很轻了,再忍忍。钫”
于是,阿笙忍得脸色煞白,那护士有可能是近视眼,或是忘戴隐形眼镜了,棉签在阿笙破了皮的伤口上不知轻重的刮动着,那滋味还真不是一般的疼。
陆子初脸色有些难看,站在阿笙面前,把她的头按在他怀里:“别看。”话虽如此,他却一直盯着护士,那护士原本清理伤口,手法还是很稳的,但被陆子初这么一注视,反倒紧张起来。
这人长得好看,但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却让人不容小觑,手竟开始颤抖起来旱。
护士手头这么一抖,阿笙下意识腿部抽动了一下,倒抽一口凉气,跑步的时候气氛渲染倒不觉得疼,但此刻上了药水之后,疼的钻心。
陆子初拍了拍阿笙的背,眉头紧锁,对额头冒汗的护士开口说道:“你告诉我怎么清理,我来。”
“啊?您来?”护士吃惊的望着陆子初。
老实说,陪女朋友前来就医的男人有很多,但像陆子初这么疼女朋友的男人却很少,而且还是这么帅气的男人,护士一时间芳心大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