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初抬头,目光扫过阿笙,那神情太严肃,分明是想公事公办。
阿笙自知陆子初不是善茬,不敢掉以轻心,有那么一瞬间,的确是想摈弃杂念,好好回答问题的,但…
“我很好奇,你期许的爱情应该长着什么模样?”陆子初语速不急不躁,盯着阿笙,眉眼间可以确信的是,没有丝毫笑容。
阿笙摸着心口承认,陆子初用英语说这话,真心好听,但这话出自陆子初之口,阿笙着实愣了很久,就连另外几个主考官亦是一脸神色古怪。
这是什么怪问题?
如果是平时,阿笙或许会反问陆子初:“一定要回答吗?”但此刻他主考,她应试,面对他的提问,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回答,她无比坚信,只要她放弃此题,那么陆子初绝对会在她英语口试成绩上画了大鸭蛋,也许鸭蛋太小,会直接升级成大鹅蛋。
同班同学的声音还在阿笙耳边回响:陆老师亲切?
她眼拙,还真是没发现他有多亲切。
阿笙说,爱情是一场遇见
更新时间:2014-5-4 22:19:59 本章字数:3290
T大实行学分制,阿笙只要提前修完学分,就能顺利毕业。面对此情此景,她分得清孰轻孰重。
在此之前,每当有同学从教室里出来,关童童就会上前热心询问,刚才老师们都问了些什么?有没有很严厉?讲话语速快不快?能不能听懂?
阿笙难免耳濡目染,倒也总结出一些规律来,每个教授问的问题都会凸显各自的教学特色,但大都跟学业靠边,唯有陆子初,问题多是关于梦想和大三实践规划安排…
如今,陆子初依然很有自己的特色,他问她爱情是什么,口语答题最少也要五分钟,阿笙就算天马行空的现场乱编,也需要一个胡诌的过程。
老实说,阿笙脑子有些发懵罘。
抬眸看向陆子初,提出问题后,他就闲适的翻看着老师平时对她的课业评价,他那么一目十行的人,什么时候看东西那么仔细过?
绿色档案夹,这种颜色如果放在夏日,定当生机盎然,但此刻落在阿笙眼里,却觉得无限凄凉,好比她的心境,揪成一团,又疼又麻。
这问题太刁钻,阿笙后齿槽都快咬出血腥味来殳。
她这边正纠结着,陆子初倒也不催她,慢条斯理的等着,摆明了是想看她笑话,真没想到平时斯斯文文一个人,做起事情来会这么毒。
陆子初不催,并不代表其他教授不会催顾笙,已经有教授等的不耐烦了,敲了敲桌子,“同学,想好了就抓紧时间回答问题,后面还有学生等着呢!”
阿笙无语,他们这么多教授坐在这里,难道就没有发现陆子初是在故意为难她吗?
垂眸,清了清嗓子,阿笙终于使用英语,开始她为时五分钟的口语演讲。
演讲内容:如下。
我不曾期许过爱情,但我坚信爱情的存在。我爷爷喜欢喝茶,所以我奶奶练就了一手好茶艺。午后温茶,总是一只茶壶,两只茶杯,就那么安静的放在茶桌上,瓷杯花纹精致,咫尺相对。
一壶茶可以供给他们一下午的水分,因为他们喝茶的时候,喜欢说话,我从未见过一对老伴相扶走到晚年,竟然还有那么多的话可以讲给对方听,并且不嫌对方话语啰嗦。
他们讲的都是最琐碎的生活点滴,就连以前住的房子朝西还是朝东,都能笑眯眯争执好半天。
奶奶说:这是情趣。
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关注我父母的感情生活。
他们是大学恋人,爱情很平淡,乏味可陈。他们平时话语很少,喜静,爱看书,各自守着一间书房,小时候我曾一度认为,我父母如果长此以往下去,或许有一天会在无话可说里一步步走向离婚。但我后来发现,我父母在彼此面前,从不避讳各自的优缺点,当他们把缺点暴露给对方知道的时候,很快另一人会用优点覆盖住对方的缺点。
母亲说:其实爱和婚姻无关,如果两个人彼此相爱,纵使没有婚姻,也会彼此为了爱,坚守一辈子;倘若男女之间没有爱,那么婚姻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一道程序而已。
爱情只能在生活里才能凸显出它的纯度和高度,如果它能脱离浪漫,在柴米油盐中来回折腾几十年,每天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演悲喜剧。那么,它便是这世上所有人最期许的爱情。
…
阿笙口语演讲临近收尾时,因为突然响起的敲桌上戛然而止。
毫无疑问,终止演讲的那个人是陆子初。
阿笙含笑看着他,眼睛开始隐隐有火光冒出来了。
人家陆子初并不惧怕,身体靠后,倚在红木椅子上,语速迟缓,淡淡的说:“顾同学,你在转移话题,我问的是你,不是你爷爷奶奶,也不是你父母,请不要答非所问。”
阿笙想鼓掌了,好一个答非所问。
阿笙用力呼吸,再用力呼吸,看向陆子初,迎上他宛如子夜的眼眸,笑得明媚:“首先,我要感谢陆老师,您这个问题,提的很好。”
陆子初闻言微愣,看着阿笙,眼波里似有水波流动,挑挑眉,不语。
“同学,拍马屁无效。”有教授清了清嗓子,唇角甚至还带着笑意。
“呃…”阿笙想流汗了,陆子初又不是一匹马,即便她想拍马屁,也需要陆子初走近,在她面前背转身啊!要不然怎么找位置一掌拍下去。
想了想,阿笙说:“我是这么想的,所谓情爱,太费心思。之前确实没想过这个问题,但老师您既然问了,那我就试着答一答。因为年轻,如果说错了什么话,还请老师们多担待。”
有教授没能维持严肃表情,忍不住笑了。
一开始,他们确实为这个小姑娘捏了一把汗,没想到她口语能力很好,不知情的人会以为她曾经在国外居住过,更何况听一个年仅18岁的少女提及爱情,分享感受,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
小姑娘搬出“年轻”做挡箭牌,希望老师们更多关注的是她的口语,而不是话语本身是否存在问题。
不能不说,她很聪明。
阿笙这一次说的很慢,担心时间不够五分钟。
…
在我眼里,爱,其实就是一种习惯。
习惯了一个人,讨厌可以转化成喜欢,喜欢也可以转化成爱。
没有人规定,爱情一定要费尽周折,一定要轰轰烈烈。
年轻人喜欢风花雪月,计较爱情,然后在爱情里执意长大。倘若失恋,自有一群人陪着,喝酒、唱歌、嘶吼、痛骂、拥抱、哭泣…他们醉的一塌糊涂,拒绝排斥面对现实。他们为自己曾经付出的爱情觉得委屈,那些啤酒瓶可以堆成一座小山丘,但里面埋藏的从来都不是痛苦,而是一段过早夭折的爱情。
中年人谈爱,惧怕劳心劳力,但却重视对方履行责任的诺言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
老年人又比中年人多了几分沉稳,阅历沉淀,反倒觉得,期许一场爱情,还不如期许一场别开生面的葬礼。不是说他们厌倦憎恨爱情,或是受过爱情的伤,而是说他们在韶华已逝的那一刻,终于明白,所谓爱,其实无关风花雪月,无关诺言兑现,跟爱有关的,从来都是那个终年伴在身旁的那个她/他。
我期许的爱情,是后者。
…
话到这里,已有教授忍不住笑了起来,除了陆子初之外,另外几名教授都有妻有子,之所以觉得有趣,倒不是她对年轻人、中年人和老年人的感情理解有多透彻…笑点在于她的语气。
那句“我期许的爱情”,隐隐透着小委屈和小谴责,目光幽怨的盯着陆子初,说的极为不情愿。
为了学分,还真是豁出去了。
陆子初眸光落在阿笙脸上,目光竟是一扫之前严苛,似乎藏匿着温润的光,合上她的档案,表情认真:“然后呢?”
“我想要的,其实一直很简单。从我嘴里说出来的话,他会觉得欢喜;他能在人潮里读懂我的小情绪;可以在我最糟糕的时候,不窥探我的坏情绪,给我一个最简单的抚慰。”
今天天气不太好,窗外阴沉一片,教室里开着灯,阿笙坐在教室正中间的椅子上,灯光照在她的脸上,闪烁着陶瓷般的圣洁光泽。
阿笙顿了顿,微微一笑:“爱情是一场遇见,如果有一天,我遇见了那个他,也许下一秒,我就会在他那里找到此生圆满。”
室内很静,听到这里,几位教授内心最深处,在此刻不期然浮现出来几分小尴尬,好像光明正大偷窥了少女的心事…
唯一正常的那个人是陆子初,提起钢笔似是在打分,腕上手表在灯光下反射出一道刺目的光线,阿笙垂眸避光,却看到自己错综复杂的掌心纹络,宛如心里一池被搅乱的湖水。
结束口语面试,在陆子初无声授意下,阿笙起身准备离开,正欲松一口气的时候,却被陆子初唤停了脚步。
他叫她:“顾笙。”
阿笙轻轻咬唇,回头看他。该不会还要为难她吧?
谁知,他缓缓站起身,漆黑的眸定定的看着她,用英语,一字一字道:“虽说放缓成长会让你过早弯了腰,但请你…不要放缓成长。”
阿笙呆呆的看着他,另外几名教授看着陆子初和阿笙,均是一脸疑惑不解。
在打哑谜吗?
阿笙转身,眼眶竟已湿润。
她的成绩,享有掌声和光环
更新时间:2014-5-5 14:23:42 本章字数:3320
陆子初的话并没有让阿笙纠结太久,一轮接一轮的年考,把每个人折腾的死去活来,薛明珠每次考试完回到宿舍,都会躺在床上,直呼很累,想睡觉。
年考终究还是结束了,那天走出考场,天空飘起了小雪花,关童童缩着脖子,双手移到唇边哈着热气取暖,她说这场雪,有可能是年前最后一场雪。
阿笙这才意识到,时间过得有多快。
考试的时候,阿笙手机在震动,没敢接。走出考场,拿出手机一看,漏接的那通电话竟是哥哥打来的。
回到宿舍,回拨电话给顾城,电话通了,但接电话的人却不是顾城,而是一个女人钕。
“阿笙吗?你哥哥刚才出去,忘带手机了,等他回来,我让他给你回个电话。”女人声音温柔,传进阿笙耳中,阿笙有些恍惚。
那是阿笙第一次知道徐秋的存在,而徐秋虽然没有见过阿笙,但顾城和徐秋私下相处时,时常会谈论起他的妹妹,所以阿笙之于徐秋,并不陌生。
临近中午,顾城给阿笙打来了电话,阿笙并没有提及徐秋,反倒是顾城,并无隐瞒的意思:“阿笙,她是徐秋,我女朋友。凄”
想了想,阿笙说:“你一定很喜欢她。”
顾城也在电话那端笑,没接话,但却开口说道:“最近接了几个案子,怕是没办法回国过年,你一个人回老家过年,没事吧?”
阿笙笑着说:“没事。”
心里,隐隐有些小失望。
…
考试结束,夜晚508宿舍的人睡得很早,也睡得很熟。
8点左右,手机在阿笙枕头旁肆无忌惮的震动着,实在是太困了,阿笙模模糊糊的挂断了手机。
第二天起床拿起手机一看,被挂断的那通电话,竟是唐汐打来的。
阿笙懊恼不已,上次唐汐把她从蓝钻送回宿舍,她还不曾好好感谢对方,昨夜又不小心挂断了唐汐的电话,怎么看都像是卸磨杀驴。
给唐汐打电话,阿笙尚未解释那通被她无意中挂断的电话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唐汐的声音就从话筒里传了过来:“睡醒了?”
唐汐母校也在T大,所以她知道年考时间很正常,阿笙笑了笑:“昨天太困,不小心挂断了你的电话,实在很抱歉。”
“学姐也是过来人,我懂。”唐汐笑声温婉,跟阿笙说了一会话,询问她各科考试怎么样?阿笙浅浅的应着,话到最后,唐汐终于切入正题:“今天晚上我过生,凤城会所,我已经给依依打过电话了,到时候你们一起过来。”
唐汐过生,阿笙若是不知情,届时不参加,也就算了,但被唐汐这么一告知,反倒不好推辞了。
于是,含笑应下,并说自己晚上一定会出席。
挂断电话的时候,阿笙还在想,最怕欠下人情债,欠人容易,还人难。
…
上午9:30分,全校师生齐聚大礼堂开会,校长叮嘱学生放假期间注意安全,然后又说了一些场面话,最后提前预祝大家新年快乐。
阿笙听得有些心不在焉,不知道该给唐汐买什么礼物,纠结得很。
江宁站在她身边,听得哈欠连连,压低声音:“看到陆老师了吗?我来来回回找了一遍,也没看到他。”
闻言,阿笙抬眸,台面上站满了老师,阿笙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愣是没把陆子初找出来。
“估计没来。”阿笙说。
江宁感慨道:“真牛,全校老师都来了,就他没来,简直是太有范了。”
阿笙垂眸没接话,不期然想起那日,陆子初对她说:“请你…不要放缓成长。”
她可以忘记陆子初说话时的表情,却忘不了他说话时的怅然,还有他的眼眸,那么深,那么黑。
…
陆子初今天有访客,这也是他为什么没能出现在大礼堂的原因。
来者名字叫楚培华。T市赫赫有名的金牌律师,曾经创办了T市第一家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定位一致,只接刑事辩护。
楚培华和陆子初父亲相识多年,来往甚密,值得一提的是,陆子初之所以会成为一名律师,最初的时候是受楚培华影响。
如果说,陆子初职业启蒙老师是谁的话,那么一定非楚培华莫属。
学校没有学生走动,静悄悄的,陆子初带楚培华沿着校园大道,参观学校的同时,浅声交谈着。
楚培华年轻的时候留过学,后来回国发展,平时工作很忙,算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来T大。一路走来,直夸T大学习氛围很好
临近中午11点,校园里开始出现三三两两的人群,想必是会议结束了。
走了这么久,楚培华毕竟上了岁数,有些累,陆子初便带着他往回走,路过法学系宿舍区,离得很远,就看到顾笙和一个女孩子抱在了一起,笑的很开心。
那女孩,陆子初是认识的,名字叫刘依依,好像和顾笙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好。
这么明媚的笑容,陆子初前几天还在顾笙脸上看到过,不过当时和现在相比,略显牵强。
英语考试教室内,她眼眸弯弯,夸他问题提的好,但两只手却紧紧绞缠在一起,泄露了她的口是心非。
现在想起来,还会觉得好笑,只不过这笑,触及她在蓝钻流下的泪水,变得有些沉。
“怎么了?”楚培华毕竟是楚培华,身为金牌大律师,眼神敏锐,虽然陆子初表情如初,但还是被他看出了端倪,顺着陆子初的目光望了过去。
天有些阴,白雪辉映下,有两个年轻的女孩子手拉手走进了宿舍。
楚培华问:“她们是你学生?”
陆子初收回目光,在长辈面前,习惯性勾起唇角:“对。”没必要说依依是外校学生,也并不见得楚培华就有兴致听这些。
陆子初想错了,楚培华对依依或许没什么兴趣,但对一人还是颇有兴趣的。
“我之前听楚楚说,你的学生里有一个女孩叫顾笙,她好像是03年T大高考状元。”
陆子初笑了笑,遇事淡定,再说这事也没什么好惊讶的。
楚楚那天在蓝钻见过顾笙,原本挺活跃的,后来似是装了心事一般。陆子初和楚楚虽然称不上是青梅竹马,但少时因为双方父母的缘故,倒是常常见面,还曾应楚培华之邀,暑假期间当过楚楚的课业辅导老师。
楚楚很聪明,03年考取T市高考状元,当时还兴奋的给远在英国的陆子初打电话,讨要礼物。
离开蓝钻的那天晚上,陆子初送她回家,她在后座问陆子初:“那个叫顾笙的女孩子,你知道她的高考成绩是多少吗?”
听出她话语间的闷闷不乐,陆子初毕竟是了解她的,知道她自信心受损,原本不想搭理她,却听石涛笑道:“这事你怎么不问我,我私底下问过阿笙,这事保不齐我比子初还清楚。”
陆子初皱眉,石涛和顾笙几时走得这么近。
石涛说:“顾笙高考总成绩是720分(满分750分),其中奥赛加了20分,我专门查了查,顾笙文综成绩差0.5分就是满分,纵使如此,还是创下了当地高考单科成绩之最。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顾笙虽是文科生,但数学却得了满分。”
闻言,楚楚皱了眉。
石涛没觉察到楚楚情绪有变,含笑问她:“楚楚,话说03年高考,你的高考成绩是多少?”
楚楚笑了笑,不说话。
03年高考,楚楚的高考成绩是702分(满分750分),分获文科状元和英语单科状元。当然这样的成绩,远远比不上陆子初的高考成绩:749分。
曾经有人戏称过陆子初的高考成绩,说他此生若想圆满,只差那个“唯一”了。
人家陆子初,8岁就开始参加数学竞赛,潇洒来回不下几十余场,他是常胜冠军,高二就被保送国内顶级名校,但高考结束后,却选择了T大。他是天才,有谁会傻傻的跟天才去比拼成绩。
但楚楚不跟陆子初比,并不代表她不会跟同性相比,她原本在另外一座城市念书,那夜在蓝钻看到顾笙,激起了她的求胜心,再加上陆子初也在T大教学,私心里她是很想转校的。
如今,楚培华来T大,上午见陆子初,下午见校长,目的很明确,楚楚想在明年开春转进T大法学系。
醉一醉,夜半惊魂
更新时间:2014-5-5 18:32:07 本章字数:3276
在楚培华眼里,高考状元是凭实力得到的荣耀,虽说包含着运气,但离不开平时勤奋好学。
陆子初是他看着长大的,从陆子初考进法学院的那天起,他就知道,陆子初早晚会成为法律界炙手可热的领军人物,假以时日,所获成就甚至会盖过他。
楚培华很欣赏这个晚辈,年纪轻轻,但在职场上足够的冷静,也足够的心狠,他曾观摩过陆子初在法庭上的表现。
年轻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优雅,在进攻和防守间理性娴熟,轻松驾驭着诉请逻辑,难怪有人会称陆子初是为刑辩而生的人。
陆子初能力显著虽让楚培华欣赏,但他更欣赏陆子初的却是他毕业后的选择罘。
在中国,坚守刑辩为专职的律师凤毛麟角,很多年轻人参加完司法考试后,用专业字句来形容的话,他们通常会为了生活“弃刑经商”,这里的“弃刑经商”指的并不是放弃律师职业,进军商界,而是说,刑辩流年不利,并不是赚钱的肥差,但抛开刑辩这条路,接收其他案件的话,都将是肥差。
倒也不是说陆子初不为金钱所动,他父亲是有名的房产巨擘,家里惟独不缺的就是金钱,这么想来,背后有陆家财力做支撑,陆子初职业规划难免顺风顺水多了,但陆子初毕竟是有一身傲骨的,从不仰仗家里帮忙,更没寻求过楚培华的帮助,每件棘手的案子落在他手里,到头来都能完美收场。
在他身上,有一种令诉讼人信服的力量殳。
面对这个处变不惊的年轻人,楚培华比谁都清楚,楚楚若是转到T大,一定会从陆子初这里收获到很多专业素养,所以面对女儿转校,楚培华虽然不太认同,但还是妥协了。
妥协的原因有很多,但这些原因里,一定有一个原因是关于陆子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