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辰心中一麻。

“依我看,他迟早要来抢,不如,你趁早主动送给他,免得父子反目。”

慕辰睁开寒凛凛的丹凤目:“绝不。”

“那你只能毁她的容!”老头儿扬起雪白的剑眉,一字一顿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慕辰吃力地撑着身体坐起来,铿锵道:“绝不暴殄天物。”

老头儿仰天大笑:“还说不是暴殄天物?你能做好一个丈夫吗?你能生孩子吗?我给你开了药,想给你治病,你却受了风寒,不得不中止疗程,还是她求着你喝的治风寒药。你都不如把机会让给你父皇!哈哈哈!”

慕辰气得寒眉俊目结了冰。

老头儿指着他的鼻子道:“在你不能保护你自己之前,你必须保全自己!”

慕辰道:“南疆会给我一个机会保全。”

老头儿一惊。

“怪不得我只见过李肃几次,他就又不见了,难不成你早就派他去南边游说了?”

慕辰不语。

老头儿眉毛一舒,望着床榻上的男人:优雅,沉着。手腕狠了些,却足以成事。他忽然觉得,自己低估了他。

“也对,南边那一仗迟早要打,只要有战事,就算不派你去打仗,为了稳定军心,他就不敢给锦瑟动土。但是,这样只能治标,治不了本。”老头儿转身道:“你们父子既是这种关系,或许,他将永不会立你为太子了。”

慕辰面无表情。

他需要战功——壮大他自己,保护身边人:阿忠阿信,王史都,戚风,小陶,张逢…

说到小陶,他心中阵阵怜惜再生。若自己有实力,定给她寻个好的归宿才是。

却说陶蓁没有离开草原,两月余一直住在一个牧羊女的家中。

白天,穿着牧羊女普通的蓝衣放羊,骑在草原的小马背上,抬头仰望更近的蓝天,天上白云簇簇,草原上的羊毛亦像白云。

猫兔子骑在羊身上,乐得龇出一口大白牙。

一个月前,世子的婚礼很隆重地举行,十六的部落的千人的号角队伍几乎将云彩都震了下来。

万人饮酒。

万女齐舞。

世子妃与身长九尺的世子乌米尔差不多高,也差不多粗壮,皮肤黝黑,宽骨架,要不是身穿女服,竟如同哥俩。

世子乌米尔却笑得勉强,清幽的绿瞳盖着他自己也诉说不清的忧伤。

那一夜,乌米尔喝了许多酒。西域的葡萄酒,草原上的马奶酒,中原的杏花村酒,老烧,花雕,女儿红,醉成了一团泥,竟当着众人面大声哭泣。

“小陶。”乌米尔一口对着杏花村的酒坛子,另一手还抱着女儿红。他要喝江南的酒。

骁义可汗忍无可忍,道:“世子喝醉了,快扶回新房!”

他却站不起来,被三个人抬了回去。

连续三天,他的新房被酒气淹没。

乌米尔不是没有想过对世子妃好,面对那铁塔般的身材,砧板似的胸脯,他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江南女子细白的身姿不断在他眼前闪现:白皙如花瓣的腿,微微凸起的有粉嫩桃花的小胸脯,纤细的腰肢。

他抱起一坛酒继续猛灌。

“别喝了!”世子妃一拳将酒坛打破,上好的女儿红撒了他一身。

乌米尔**着身子,挥马扬鞭,顺着陶蓁来时的路飞驰。这个夜分外的孤寂凄清,月牙如勾,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只有他自己。

翻过一个丘陵,他记得,她在这里和他告别。

她给过他机会,也给过他无尽的失望,她说,她用麝香避孕。

“陶蓁!我操你!”

乌米尔大骂着,飞驰过一个小溪,再行过一个部落,草原上的圣湖法澈雍错临近了。

借着月光,他望见满湖畔的鲜花凋零。

月光下,湖畔坐着一个娇小的女子,月光将她的头发照得分外柔美。

“小陶?”

乌米尔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可是,坐在她腿上的白畜牲开始蹦跳,像极了她的猫兔子。

“小陶!”乌米尔大叫着,飞马到她身边,陶蓁本能地想躲,脚下却像是被什么黏住了一般,一步难迈。

乌米尔带着一身酒气飞扑上来,一个拥抱,让她几乎窒息掉。

乌米尔浑身都在发抖。

“我恨你!”乌米尔边说边亲吻着陶蓁的黑发。

他打横抱起陶蓁,顺手扔进圣湖中,自己脱了上衣,亦跳了进去。

月光下,两人水乳交融,乌米尔干劲一如从前,湖中,鲜花周围,都留下了两人的印迹。

最后两人累了,相拥在月下入眠,猫兔子守在两人中间,不眨眼地瞪着大眼睛盯着周围。

月牙的颜色变浅,深蓝的天空变为蔚蓝,碧绿的湖水将两人的影清晰倒影时,猫兔子挠挠乌米尔的耳朵,不醒,再挠。

终于将乌米尔挠醒,乌米尔留下一句话:“今晚还在这里见面!”挥马扬鞭而去,陶蓁心中混沌成一团,跳入湖中洗了个澡,上岸时不忘涂上香气馥郁的香膏在脐间。

当夜,乌米尔果然早早在盛湖畔吹着牛角等待。

这夜的天空特别晴朗,数不尽的繁星高挂,闪闪耀耀像是乌米尔焦急的心情。

他等不到心上人,急得又跳又唱,最后站在远处眺望,终于等来陶蓁时,他高兴地连翻了三个跟头。

“我还有四天就要离开草原啦。”陶蓁道。

“没关系!你给我记住,我活着的一天,我就会想办法娶你!”乌米尔笑道:“我们还会再见面!”

这一夜,两人坐在湖边讲故事。

一连三天,乌米尔夜深时便出走,引起了世子妃的注意,她召集自己的弟弟,金鱼河部落的少头领可可玛派人秘密监视,终于在第四夜发现了法彻雍错的秘密。

最后一夜,缠绵**夜。

当两人终于无间相拥时,一排排草原上的强弓如冰雹般射杀过来。

密密麻麻。

乌米尔忙拾起刀,任流刃如白火。

雪白的豹子在圣湖一畔飞扑,噬咬,无数只利箭或者被折断,或者原路返回。

金鱼湖部落的士兵们纷纷倒下。

更密麻的利箭如暴雨。

乌米尔将陶蓁紧紧按在身后,任自己的刀光如盘旋的白龙,下山的威虎。

银光缭绕,飞旋,扑,引,捉,啄,挑。

一堆堆的士兵手脚飞上天,身后的圣湖落下上百个尸体。

“好你个可可玛!姐夫我偷情罪不至死吧!更何况你还杀不了我!”

乌米尔大笑着,将刀白火舞得刺眼:“世子的位置你不要再想了!我父子俩是草原上坚不可摧的统治者!”

声音在圣湖周围激荡。

箭雨弱了些,一众金鱼湖的士兵开始后退。

可可玛见大势不妙,带着所剩无几的士兵们掉头就跑,眼看鼠窜的小分队越来越远,天色蒙蒙亮了。

两人坐在湖边,望着满目的尸体,沉默,忽然,乌米尔闻听嗖嗖的金属利器声越来越近,径直驱入陶蓁的后背。

躲,已来不及。

乌米尔本能地用自己宽厚的身躯挡住了那一刀。

第四十八章

大刀穿过乌米尔的胸膛时,赤红的金鱼花纹刺得陶蓁双目生疼。

一口鲜血从乌米尔的口中喷出。

血,溅了陶蓁一脸。

“乌米尔!”

陶蓁清甜的声音霎时干涩黯哑。

望着乌米尔瞬间煞白的脸,她觉得自己的胸腔也被穿刺了一刀似的,疼,撕心裂肺。

乌米尔咧嘴一笑,疼,疼得他冷汗泗流。

耳边刀声忽忽。

“叫我怒忽热(丈夫)。”乌米尔吃力地扶着陶蓁站起来,两人手持刀剑,威武彪悍的金鱼湖部落男子正步步逼近。

乌米尔的妻子可可璐站在最前方,身材魁梧,玄色的皮肤,铜铃般的双目圆瞪。

“草原永远不是你们的!”乌米尔煞白着脸,挥起长刀,陶蓁一口气杀掉十几个来袭者。

两人背靠背,任刀刃如雪舞龙凤,在一帮彪形大汉中如轻云蔽月,如流风回雪,如团团白雾入了泥淖,又如烟岚飘忽于沼泽。

乌米尔用他最后的时光,将他始终学之不成的“惊鸿流风”使了出来。

陶蓁亦是拼了自己的命,她和高大强壮的可可璐不顾一切地打斗着,刀剑一路火花碰撞、焚燃。

“你为什么抢我丈夫!”可可璐招招致命,陶蓁勉力招架了喉咙下,小腹,心脏处的一刀又一刀。

“你们是来抢草原的,不要找借口!“陶蓁开始占上风,扭头,只见乌米尔的腿开始瘫软。陶蓁双目通红着,直取可可璐的喉咙。

圣湖,很快就成了血湖。

无数尸体在湖面上横陈,人首,胳膊,腿,纷纷铺就圣湖边的草场。

英俊的少年,漂亮的少女通身艳色。

乌米尔气力越来越弱,陶蓁站在他身前,一次次被他推到后面,朝阳升起,灿烂,金鱼湖来袭的汉子们噼里啪啦倒了一地。

高大的乌米尔如山般轰然倒塌,陶蓁忙扶住他越来越冷的躯体,强忍着泪水,倒是乌米尔,眼泪从眼角溢出:“我终于保护了你一次。”说着,用颤巍巍的大手抚摸着陶蓁姣好的面颊:“老婆。”

陶蓁的泪终于止不住低落在他的脸上。

“哭了,爱上我了么?”乌米尔开始笑,他抬起的胳膊开始慢慢下沉。

陶蓁抓住他满是老茧的手,捂在怀中温暖着。她的大脑开始混沌,他胸前刀上的金鱼要把她的眼珠都疼掉了。

“别说没用的了,有什么需要我做么?”

眼看乌米尔呼吸越来越弱,陶蓁急得紧紧将他搂在怀中。

“把我的…尸体交给父汗,还有,无论你以后嫁给谁,死后…和我合葬。”乌米尔苦笑着,绿瞳开始涣散。

“我…答应你。”陶蓁的眼泪如断线的珠子,将乌米尔血污的脸冲刷得干净,浓黑的眉,深邃的绿瞳,英武的鼻梁。

乌米尔自嘲地笑笑,“还有,你能不能…脱衣服,真想再操你一次,呵呵…”

陶蓁一把将上衣扯下,乌米尔粗声喘息着,视线中美丽的躯体越来越模糊,雪白和桃花混成一团。

他想去抓住那粉红,彻骨的倦意却侵袭了他浑身每一处。

他的眼皮越来越沉。

“乌米尔!”

他听到他最爱的人在大声呼喊。

他想睁开眼睛,却再也没有力气。

“乌米尔!我喜欢你!”那清甜的声音,似乎远在天边,他陷入了无边的黑夜。

定格。

“她是我乌米尔的世子妃,你们谁敢动她!”

“我不要江山,我要你!咱们做普通的牧羊人好不好?我们一起放马,看星星和萤火虫,我给你摘鲜花,放羊养家,你给小乌米尔们缝衣裳,做饭!”

怀中人为了她差点要放弃可汗世子的位置呢。

乌米尔双目失去光华的那一刻,陶蓁的泪就干了。

她抱着他的尸体,望着白云团团成簇的蓝天,心凉成冰。

草原那边乱成了一团,昭曜那边,却热闹成一片。

大婚在阿忠的新驸马府上盛大举行,帝、后,公主的生母慎妃,各个皇子携自己的王妃前来祝贺,连身体初愈的汤王亦不例外。

驸马府亭台煊朗,大气,各种珍稀植物琳琅,出自殷王慕辰的手笔,慕辰更是携了王妃锦瑟前来,这绝世的佳人虽娥眉淡扫,略施薄粉,然那曼妙的身姿绰约至极,白皙娇嫩的肌肤被处处是红的四周衬得羊脂玉一般,清水明眸不染纤尘,喜气洋洋的各种宫乐鸣奏,请的是最好的乐师,那乐曲却似乎也玷污了她的美。

凌宛天的双目穿过众人,凝滞在她身上。

不似别的王妃,满头珠翠,锦瑟仅一只蔓草蝴蝶纹珊瑚珠金钗,簪几朵五瓣梅花珠花,却已艳冠群芳。

好熟悉的金钗,红色的珊瑚珠,是他心头的朱砂。

忽然,凌宛天觉得心头一紧,像是被人捅了一刀似的。

这钗,是他亲手为慕辰的母亲杨德妃打制的。

那年,老六正好十四岁,他记得清清楚楚。他记得,自己前脚刚为德妃亲手制了金钗,几天之后,却将她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