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凌双被她的大嗓门震了一下,愣了有那么几秒钟后开始反击,“顾初你抽什么风?嗓门那么大干什么?吓唬谁呢?”
“你做了缺德的事儿还怕人吼吗?”顾初一手拿着手机,一手叉着腰,站在小路中央。
“我做什么缺德的事儿了?”
“不承认是吧?”顾初气得脸煞白,一股脑全都倒出来了,“我和乔云霄的照片怎么出来的?那些绯闻是谁传的?你这期杂志卖得这么好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凌双我告诉你,别把所有人都当傻子!你这个手段用的高啊,我和乔云霄都当了你的垫脚石!你也够可以的了,为了卖你这期的杂志,可真是处心积虑啊,先是明其名曰地帮我疗伤,然后又叫了乔云霄出来,再找了狗仔偷拍!你这么做有意思吗?太卑鄙了!”
吼完这些话,她以为凌双会胡搅蛮缠的不承认,那么她会炮火升级,岂料,凌双承认了。
“没错,就是我做的。”她倒是干脆,“我这么做也没什么不妥吧?一方面给你疗了伤,另一方面又保证了我的杂志销量,这不就是一箭双雕的你我都盈利的事吗?你有什么好生气的?”
“废话!你说我有什么好生气的?”顾初听她云淡风轻的口吻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这叫什么?这叫出卖朋友!”
“我出卖你什么了?把你卖了还是伤你性命了?顾初,是你很想知道你在陆北辰心里的位置,那么我就帮你了呗。这有什么啊?绯闻照片满天飞,能够容得下这些的男人那才叫真爱,容不下的那就不是真心爱你,是我请了狗仔,那又如何?满足了你的要求同时又能给我的这期杂志形成前瞻性话题,这不就是两全其美吗?”
“你还真是大言不惭啊,这种歪理你都能讲得出来?凌双,我看你是在那个大染缸里待的久了是非不分了对吧?这件事你有想过我和乔云霄的感受吗?你有把我们当成是你的朋友吗?还有笑笑,你明知道她喜欢乔云霄,弄这么一出事儿来你怎么对她交代?怎么对得起她?”
“我干嘛要对得起她?顾初,我做事不需要向你们交代什么吧?我就是把你当成朋友才这么做的,那么我帮了你,你再帮我又如何呀?再说了,绯闻对你和乔云霄影响大吗?他不还是很快地就抹清了绯闻?我帮你出了绯闻,让你验证了你的男人,紧跟着又有男人出面帮你摆平绯闻,这不是挺好的结局吗?那我借着这点绯闻做点对我有利的事有什么不对吗?”
“凌双,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无赖了?连最起码的底线和道德都没有了!”
“顾初,你说话可别这么损!我怎么没底线和道德了?我要是像你嘴里说的那样的话,当晚干脆就让人把你拍清楚了。杂志这行竞争本来就激烈,我这种手段算什么啊?”
顾初快要被她气炸了,牙根直痒痒,“好,凌双,你有你的做事标准,但我无法认同你的标准,我告诉你,以后我就不认识你了!”
“喂,你至于吗?多大点事儿啊?说生气就生气?”
“我不想再跟你说话了!”顾初又对着手机吼了一嗓子,掐断了通话。
唯一的念头就是:她被朋友出卖了!
虽说她跟凌双的关系很奇怪,但她不得不承认一点就是,她始终将凌双视为朋友。可这一次,凌双做得太过分了。
也许,现在连乔云霄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大火,除非是对企业和他个人形象不利的事情发生,公关组会第一时间通知到乔云霄,平日他是很少关注这些八卦消息的,所以他被凌双利用这件事怕是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这个该死的凌双!
最好别让她再看见她,否则,扒了她的皮!
身后有脚步声,沉稳笃定。
顾初没回头,蹲在小石子路上,一手攥着手机,一手气愤地抠着石头子。
“起来吧。”头顶上的嗓音润朗沉淡。
她扭过头。
陆北辰居高而立。
午后的阳光透过叶隙,斑驳的光影落在他的发丝、他的眉眼。一身清爽简约的白衬衫,一手拿着工具箱,凝着她,眼里是深邃的光晕,不怒不喜。
顾初没动,只是一脸的委屈。
陆北辰轻叹了一口气,伸手拉了她起来。
她就顺势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脸埋在了他的胸膛。
“行了,别闹孩子脾气了。”陆北辰开口,似笑,又似劝慰。
“是凌双欺骗了我的感情!”顾初窝在他怀里,闷闷地将一切的情况告知给他听。
陆北辰闻言后,轻笑,“她这么做也很正常,每个人出发点不同,做事目的自然也不同。”
“你竟然还站在她那边?”顾初瞪着他。
陆北辰抿唇,“我只是在说事实,一件事要用辩证法去分析才合理。”他微微拉开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唇角上扬,“就例如,你因为想要泄愤就穿着白大褂跑出了实验室,那么,我是不是要因为你违反了实验室的白大褂不准穿出去的规定而惩罚你呢?”
顾初愣了一下,低头一看。
懊恼。
真是糟糕,她只顾着找凌双算账了,忘了不能穿在实验室的白大褂出来。这是陆北辰三令五申的,实验室的白大褂只能在室内穿,即使是要出案发现场,他们的白大褂也是现场备好的。
一时间她觉得,自己又闯祸了。
“你要罚我吗?”她瞅着他,眼神楚楚可怜。
“罚,是一定要罚的,否则你不长记性。”陆北辰忍着笑意,“但现在你要跟我去一趟浦东区,罗池找到庞城的住址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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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对她的不可思议
通话结束后,凌双觉得像是无数只蜜蜂飞进耳朵里似的,嗡嗡作响。
她躺在美容*上,脸上还敷着面膜,揉了揉耳朵,等稍稍缓解后她才冲着手机低咒,“永远改不了你的大小姐脾气,什么历经人生低谷啊?我看你的嘴茬子跟从前一样还是那么厉害,就你有理啊?就你能喊啊?”
气得肝都跟着疼。
身边是在为她做服务的美容师,小姑娘上前为她揭了面膜,用娴熟的手法做脸部疏通,笑问,“您这是跟谁生这么大的气呀?”
“一个朋友。”凌双闭着眼睛,整张脸在经过保养后异常白希剔透,她又补了句,“关系还不错的朋友。”
“既然是好朋友就不用生这么大气了,前脚吵嘴后脚和好的,我和我的好朋友都这样。”美容师笑得温柔,“您现在恢复得特别好,效果也特别好,所以平时还是不要生气,否则会影响皮肤的。”
凌双忙抬手碰了碰脸。
她现在定期都要到减肥机构来做保养,除了奉献点自己的血外,脸部保养是她最看重的。
美容师在为她抽完了血后,说,“其实吧,女人定期抽出点血有利于美容和延年益寿。”
“延年益寿我倒是没怎么太奢求,只要我这张脸能保持比同龄人年轻就好了。”凌双这么说着,不经意又想起顾初来。顾初是天生的逆龄长相,与几年前的样子相比,现在的她没有太大变化。她看上去还像是十八九的模样,虽然凌双不想去承认,但也不得不去承认自己是挺嫉妒她的模样。
“这绝对没问题啊,您现在做保养啊是最佳的年龄,保养得越早年老的就越晚。”美容师说着,将手里的美容液递给她,“再加上我们院里的美容液那是全国都独二无二的,您已经用过一瓶了吧?效果是不是挺好的?您的那位朋友比您多用了一瓶,现在她整个人都要迷死人了。”
凌双知道她指的是筱笑笑。
这也是她心里不舒服的地方。
筱笑笑也就比她早减肥了一阵子,但变化极大。不但身材愈发地婀娜多姿,就连那张脸都看上去愈发动人。其实她知道筱笑笑挺漂亮的,就算她是在胖着的时候她的五官也挺受端详。但她一直不想承认这点,从大学认识筱笑笑和顾初后,她就无法跟天之骄女顾初去拼去抢,所以,筱笑笑成了她的“欺负”对象。
说白了,她也只能在筱笑笑身上找点平衡感。
她可以笑话筱笑笑胖,笑话她吃得多,笑话她做事畏手畏脚,笑话她总是在减肥的路上没有持之以恒。之所以会那么肆无忌惮,完全在于一来筱笑笑性格好,绝对不会生气,二来,她是绝对相信筱笑笑一辈子都会是个胖子。
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筱笑笑不但瘦了下来,还在减肥的过程中愈发变得漂亮,那张脸的生动远胜于她。
“有你说得那么夸张吗?你们这是美容液,又不是整容液,就是她原本的五官而已,哪有那么迷人。”凌双嘴里这么说着,但还是打开了美容液,说实在的,她内心是承认这家减肥机构的美容液的,很好用,用完皮肤滑滑的,像是有再生功能似的。
美容师笑道,“哎呀您是不知道吗?您那位朋友在咱们机构可出名了,她是最成功的例子啊,而且现在越来越漂亮,听说啊,昨天有个煤老板都追到咱们院里来了,当着众人面就跪下来跟您那位朋友求婚呢,被她迷得不行了,说什么都要她嫁给他。”
凌双愣住,她还真没听筱笑笑提起这件事,光顾着整合乔云霄这期杂志的宣传了。没想到,筱笑笑那个丫头还能引来个金凤凰,凌双是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
她筱笑笑凭什么呀?
凭着年轻漂亮?还不是因为减肥?
凭着高尚的职业?她是出版人也不赖啊,比她筱笑笑更出名才是。
怎么,一直到现在她都无法碰上那个令她心动的男人呢?
想到这儿,凌双心情愈发沉重了。
不是她碰不到,而是碰到了她失去了。
从此,再美的风景都跟她无关了。
“她答应了吗?”凌双问。
“答应了就不叫八卦了。”美容师说,“那个男人死活地求,您的朋友死活就不答应,看样子是被那个男人吓得不轻,脸都煞白煞白的,她啊,还真是个老实本分的姑娘,换做是其他姑娘,奔着那枚鸽子蛋也得同意啊。”
凌双低声嘟囔,“还真是土鳖,至于吗?鸽子蛋都准备了。”
“您说什么?”
“哦没什么。”凌双倒了些美容液于手心,轻轻涂抹了脸颊。这筱笑笑心有所属,当然没把其他男人放在眼里了,再说了,乔云霄什么身价?是那个煤老板能比的吗?就算真的比乔云霄还有钱,那也没乔云霄有内涵有气质吧,这男人啊,最后修炼的就是个内在。筱笑笑见过最好的,怎么还会去退而求其次?
“您这皮肤可真是越来越紧绷了。”美容师称赞。
凌双心想着,你可算是开始赞美我了。不动声色间淡淡地说,“还好吧,没怎么太觉得。”
美容液的淡香逸了出来,于凌双的鼻腔里若隐若现。
“你们这美容液——”她顿了顿,又深深呼吸了一下,总觉得似曾相识,便改了口风问,“什么成分啊?之前问你们一个小美容师,她却不知道。”
“这个…其实我们真的不清楚。”美容师有点尴尬地笑了笑,回答,“您也知道,院里的美容师都是招来打工的,美容液的配方哪会让我们知道呢?我们只是知道很多客人都认这款美容液,是我们院的镇院之宝呢。”
凌双耸耸肩膀,也罢,现在的确有些美容产品打着所谓的“秘方”来做幌子,目的就是为了敛收更高的价钱,但这家减肥机构的营销手段倒是令她心生敬佩,镇院之宝的美容液从不收取任何费用,只要能成为这家机构的会员,只要能坚持来这里献血。
会员瘦了下来,皮肤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年轻,也成了最直接的广告宣传,这也是这家机构能够迅速打开知名度的重要原因吧。
凌双盯着手里的美容液,半晌后,装进了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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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住址,将意味着有更多的发现。
打从顾初跟着陆北辰参与案件以来,她渐渐得出了一个结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即将发生的事是不是推翻你所有判断的线索。
所以,对于庞城住址被找到一事,顾初是既期待又有点担心。期待的是,能通过庞城找到死者甲的线索;担心的是,死者甲和庞城真的素不相识,凶手只是觉的庞城的头盖骨最适合死者甲而已。
最期待的情况未必会出现,最担心的情节也未必不会发生。
这也许,就是查案的魅力吧,总是牵引着破案者像是剥洋葱似的一层层探索真相。
没有耽误时间,顾初跟着陆北辰一起与罗池汇合,然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了浦东。
浦东这几年开始了大面积的建设,重点做起了绿化。
很多老建筑都在拆毁中,当然,还有一片等待拆除的居民区。
庞城就在最犄角旮旯的位置租了房子,熙熙攘攘。
顾初和陆北辰赶到时正是午后四点多钟,到了居民区,两旁大大小小陈旧的店铺占据了车行的面积,无奈,罗池只能带着他们徒步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