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苓苓仔细打量自己,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身上的衣服首饰,好像都是裴明榛送过来的。他总是轻描淡写,说随便做的,别人送的,哪哪不经意得的,他留着没用,就当是她送菜的的回礼。

因为他太轻描淡写,她也就并没有太注意,现在想想,这些东西每一次送来的时机都特别恰当,都是她最需要的时候。

这……不可能是巧合吧?

大佬心这么细的?

看来——自己这个表妹丢不丢裴家人这一点对大佬来说非常重要!

阮苓苓一边偷乐占了大便宜,一边愧疚不已。

因为她这里倒是圆满了,反观裴明榛,穿着一身香味不对的衣服,出了好大的风头,被人笑话了。尤其那位左公子,大概裴明榛平日实在无可指摘,好不容易露个小辫子,必须得抓住不放,左公子调侃特别来劲,什么是不是家有美人都说出来了……

当然大佬就是大佬,表现如常,脸色看不出一点尴尬就是了。

但阮苓苓仍然很惭愧,别的不说,接下来对裴明榛更上心了。

然后她就敏感的发现了一个华点。

终于知道裴明榛为什么之前闹别扭了!

他一个大男人,简直小气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样样他都要占先,比如她送吃的出去,如果给两个小伙伴送了,没给他送,他要生气,横挑鼻子竖挑眼,如果都送了,但是顺序不对,比如先给小伙伴送,再给他送,他还是各种哼唧不高兴,除非——先给他送,或者只给他送。

阮苓苓:……

太好了,她这颗心脏被大佬折磨得越来越强壮,现在都会主动思考了呢!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再别扭的脾气也能忍让不是?大佬的心情还是要顾的,再说——小伙伴们都没有这么小气!

接下来,阮苓苓就每回给小伙伴送东西,必先给裴明榛一份,有任何意外情况,必然第一时间跟裴明榛解释……果然发现,大佬脸色越来越对了,闹脾气都很少了呢。

呵呵。

大概最近难得心气平和,正月十五,裴明榛表哥力十足,应下陪阮苓苓上街看花灯。

方氏对此非常欣慰。她是长辈,已经不太凑上元节这个热闹了,女儿裴素兰还没从之前退亲的打击里完全恢复,不想看花灯,家里就只有这么一位表姑娘,远道而来,第一次在京城过这个节,不让人出去看看花灯也不合适,裴明榛愿意帮忙当然最好不过。

于是阮苓苓穿上最好看的衣服,披上那件暖和的不行的红狐狸皮大氅,和裴明榛一起到了灯市。

今夜阴天,无月,却并不影响灯市的美妙,一盏盏花灯如梦似幻,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吊在树梢灯挂,有的放在地上,远看如灿灿银河,近看飘渺如画,特别好看!

阮苓苓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街景,差点跳起来,脚步快的裴明榛差点追不上。

“表哥你快点呀!”

阮苓苓看裴明榛不疾不徐走路的样子就着急,街这么长,照他这样得走到什么时候去!

果然和男人逛街赏景不行,大家兴趣点都不在一处,怎么会合拍?阮苓苓对着一盏盏漂亮的灯叹息,太可惜了,不能和小伙伴一起共赏此景!

她颇为幽怨的抬头,看了眼远处高高竖起的塔楼。

每到上元节,天子会登城楼与民同乐,虽只是一小会儿,百姓们看都不一定看得到,但这个形式很重要,安平公主作为妹妹,形象又亲民,几乎每回都要参与或帮忙筹备,小郡主担心母亲,每回也都跟着,所以阮苓苓是注定见不到她的。

至于徐紫蕙——徐家嫁到外地的姑奶奶回来省亲了,家里特别忙,她根本不能得闲出来,就算出来也得陪客,不能和阮苓苓作耍。

没办法,阮苓苓只得屈就身边这个大佬。

“这个兔子灯好可爱!”圆圆的胖胖的眼睛好大好灵!

裴明榛面无表情:“太胖了。”

阮苓苓:“这个八角宫灯颜色好梦幻!”

裴明榛:“又不会转。”

阮苓苓:“这个走马灯好灵活——”

这个总会转了吧!

然而裴明榛仍然有话:“人物画的太僵硬。”

他还略有些诧异的看了阮苓苓一眼,好像很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喜欢这些东西,品位呢?

阮苓苓:……

她果然不应该对大佬抱有希望的!

审美不同怎么一起逛街!

似乎察觉到了小姑娘的失落,裴明榛犹豫了下,指向一边高高挂着的灯,声音尽量轻柔,像在低哄:“那个竹灯不错。”

阮苓苓看过去,造型是挺雅致,颜色浅淡颇有灵性,竹叶雕的也很有风骨,确实不错,但……大佬认真的?这盏灯一点也不萌,颜色也不吸睛啊!今天看灯不是就是看热闹美么?审美不同,没有共同话题,阮苓苓摊手,算了,别说灯了,说说其它吧。她看了眼街道两边的小食摊点,要不说点吃的?

“哇那个饼看着好脆,金黄金黄的!”阮苓苓这一注意,还真发现了看起来就很好吃的东西!

裴明榛皱眉:“烙的太久,肯定硬,硌牙。”

阮苓苓:……

好叭。反正吃的多。

转眼她就又看到一家:“那个糕看起来好甜!”

裴明榛眉头皱的更深:“刚刚有个小孩子买了,说不好吃,不甜。”

“那个汤……”

“太容易打倒了,不方便捧在手上吃。”

阮苓苓:……

她为什么要为难自己,为什么要跟一个直男逛街!

阮苓苓决定再也不说话,就这么无声的结束今天的行程,回家算了!

走着走着,突然手里一重,被塞进一个长长竹柄,低头看,是那盏熟悉的兔子灯。

她瞬间就惊讶了,看看兔子灯,再看看裴明榛:“你不是说它胖?”还一脸嫌弃,那为什么要买?

“一看到它就走不动路,这么远了还惦记,看到差不多的眼睛就直,不给你买,你岂不是要这么一直鼓着脸回家?”

裴明榛仍然很嫌弃,可小姑娘拎着兔子灯的模样……好像也不错?

阮苓苓眼睛瞬间就亮了:“谢谢表哥!”

再然后,走着走着,一个甜米糕被塞进了手里,还有点微烫。

阮苓苓低头看:“咦?”

裴明榛:“我让向英看着做的,干净,很甜。”

阮苓苓咬了一口,眼睛立刻弯起来:“好吃!”

你说这男人,明明不是不仔细,明明什么都做了,怎么就那么不会说话,让人生气!阮苓苓非常有理由怀疑,这本书到最后裴明榛没有娶上正妻,并不是因为什么白月光,是因为娶不到,没有大家闺秀愿意嫁给他吧?

唉,真可怜。

阮苓苓认为大佬十分需要关爱,她理了理油纸包,露出米糕的另一头,举着手递过去:“表哥也尝尝!”

裴明榛眼神微深:“我也一起吃?”

阮苓苓给的是没咬过的另一边,完全没有心理负担:“是啊,你尝尝,真的特别甜!”

裴明榛微微俯身,就着阮苓苓的手,咬了一口,看着阮苓苓的眼睛,声音很慢:“是很甜。”

阮苓苓:!!

她给的明明给的是这一边,他却咬的是另一边!

阮苓苓有点迷,大佬……有吃饭歪头的习惯?

一起喝一杯水,一起吃一样食物,性格不同的人感觉不一样,有人很在意,有人完全不觉得是个事,大佬表情没半点不正常,阮苓苓也只好……装着正常。

但是这块糕,她不可能吃完了。

鼻尖微凉,阮苓苓愣愣的看了眼天,突然高兴:“下雪啦!”

冬天里有几场大雪,鹅毛大雪伴着红梅,非常好看,但今天的雪不一样,伴着这么多这么多盏灯,雪花像在空中飞舞,特别的轻盈,特别特别的不一样!

裴明榛看到雪,眼梢垂下来,伸手帮阮苓苓把大氅兜帽戴上:“不走了,我们回家。”

阮苓苓对戴帽子没有意见,天气也冷,可为什么要回家!

“才出来一会,我还没玩够呢!”

裴明榛:“我让向英每种灯挑几盏给你带回去,挂在你的院子里。”

阮苓苓没说话,无声抗议。

小姑娘失落得太明显了,裴明榛想着是不是再宽限一会,只一小会儿,雪应该不会大起来,可刚这么想,不知前面遇到了什么事,这边人流突然加大,小姑娘一个不注意,被冲过去的小孩撞的身体不稳,一个趔趄,眼看要倒——

裴明榛迅速环住小姑娘的肩,把人捞到了面前,声音低沉:“不许不听话。”

人流擦肩而过。

男人身体如定海神针,把姑娘牢牢圈在怀里,不管她是无根浮萍,还是调皮小鱼,只要在这里,就能站得稳稳的。

阮苓苓脸红了。

她们……在人群中拥抱。

男人熟悉又陌生的气息就在耳边,在眼前,她却推不开,也不能推开。

只能一边祈祷人流赶快过去,一边胡乱找着话题:“雪很美……”

裴明榛以为她仍然倔强坚持,固执的双手箍紧,不准她逃离:“回家我陪你看。”

还能怎么办?敌不过对方的力气……只能回家。

阮苓苓和裴明榛坐着车,速度并不很快,回来时,靠谱长随向英已经在丫鬟们帮助下把院子打扮好了。

一盏盏微黄的灯,大的小的,兔子灯,莲花灯,走马灯,八角宫灯,错落有致的挂在院子各种地方,就像一个美人,上了妆,描了眉,扑了粉,往日没太注意的小细节,竟也突然出色。

阮苓苓从没发现,原来她的院子这么美!

“好漂亮!”

她捧着手炉站在庑廊下,兴奋的眼睛里像有星星在闪,根本舍不得回屋。

温柔的灯,轻盈的雪,带着冬日特有的冷梅香,让人忍不住想靠近。

阮苓苓甚至思维发散,觉得裴明榛就像这雪,清冷又澈烈,看着很远很冷,实则只要靠近就会融化……就是不知道他喜欢哪一盏灯,愿意被它融化呢?

“咱们喝点酒吧?”阮苓苓兴奋的看着裴明榛,“总觉得这大好景色不应该被辜负呢。”

裴明榛本来不想答应,但今日小姑娘并未尽兴,不哄一哄不大合适,再说他也答应陪她赏雪了,有他在,不会让她喝多伤身。

“好。”

裴明榛招来向英,亲自安排。

庑廊下支起小桌,放上菜点,旁边支上炭盆,很快酒也上来了,仍然是果酒,度数低味道好,香香甜甜。

阮苓苓是不挑的,好喝就行:“好棒!”裴明榛默默的看了她一会,认命的拿帕子给她擦嘴角:“怎么能这么笨,吃的满脸都是。”

阮苓苓脸微红,尴尬的转移话题,白生生手指指着挂在栏杆上的兔子灯:“兔兔能这么可爱,你为什么不喜欢?”

裴明榛看了一眼:“哪里可爱?”

阮苓苓:“就……眼睛大大的,耳朵白白的,毛毛软软的,你就不想摸摸看,不觉得可爱么?”

裴明榛看眼前的小姑娘。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的,头发软软的,耳梢碎发跟着她动作一动一动,看久了……的确很想摸摸看,是什么手感。

看看小姑娘,再看看差不多的兔子灯,裴明榛顿了顿:“好像……是有点可爱。”

阮苓苓那叫一个得意:“我说吧?”

一小盅酒下肚,阮苓苓脸有些红:“这雪真好看哪,飘逸又柔软,要是不那么冷就好了。”

裴明榛:“那就化了。”

“切,扫兴。”阮苓苓手掌撑着下巴,突然想起一个人,“二表姐第一次在别人家过上元节,也不知好不好。”

她那么爱漂亮爱出风头,以前一定特别喜欢这个节日。

裴明榛:“别人欺负你,你倒是想的多。”

阮苓苓好奇:“她是你一起长大的妹妹,这样……不会舍不得么?”

裴明榛静静看着她,说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在血缘,而在相处。”

往常两人经常接不上弦,今天这句,阮苓苓却懂,非常懂。

这世间事,有亲人成仇的,也有朋友成亲的,这片土地上的人对血缘很在意,却也不是以它至上,真情来自于长时间的相处培养,再有血缘,天天败也不够,要不怎么会有远亲不如近邻的说法?

阮苓苓有点可惜,裴芄兰大概是被姨娘养坏了。

裴明榛:“她这样的,要么死,要么乖没别的路走,与其关心她,不如关心你自己。”

“也是,”阮苓苓感慨,“你念着她,不如念着珍珠。”

裴明榛:“珍珠?”关她什么事?

阮苓苓已经有点醉了,实话憋不住的往外说:“表哥不是喜欢她么,身上带的荷包都是她绣哒!”

小模样还很欢快。

裴明榛眯眼:“我喜欢珍珠?”

阮苓苓怔了下,这才后知后觉捂嘴,调皮眨眼:“对哦,这事没准珍珠还不知道,现在不能说,你得亲自告白!嘘——”

裴明榛额角青筋直跳,死亡射线看向远处的珍珠。

珍珠差点跪了,我不是我没有我是无辜的!那荷包只是份内的针丝活,没有任何心意,我有意中人的啊!

裴明榛黑着脸,给阮苓苓倒了一杯酒,看着她喝完,才问:“你呢,有喜欢的人吗?”

阮苓苓摇头:“现在还没有。”

裴明榛:“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他自己都没注意到,说这句话时心是绷着的,手是攥紧的。

“我喜欢呀……”阮苓苓一点都不知道正在被套话,笑的没心没肺,“得长得好看!”

“嗯。”

裴明榛微微点头,理了理衣角,他一直对自己皮相还算满意。

阮苓苓:“要不穷的!”

裴明榛继续点头,他以前是穷点,现在好像完全没这个困扰。

阮苓苓继续,手都举了起来:“要性格活泼,天天都能让我开开心心的!”

裴明榛脸色瞬间就阴下来了。

性格活泼?天天开心?他好像每天都在让小姑娘不开心……要那开心干什么!每日三省吾身,人活着就是要思考!

阮苓苓话还没完,担心大佬听不懂,非常贴心的解释:“就不要想那么多事,整天苦大仇深的,要阔朗,要豁达,最好有点幽默感,反正有钱嘛,日子又不愁过。”

裴明榛气得一口气梗在心头,咽咽不下去,吐不出来,所以他是小姑娘最讨厌的类型了?

他并不认输,十分顽强的继续:“你就不想他上进,争功名?”

“悔叫夫婿觅封侯么,”小姑娘接的十分自然,“人人想法不一样,他喜欢当然可以,不喜欢也没关系啦。”

裴明榛的话几乎从齿缝中蹦出:“那孩子呢,和你们一起得过且过?”

阮苓苓小手拍了下桌子,十分严肃的纠正他:“这怎么能叫得过且过呢?我就很不喜欢望子成龙那一套,不要把自己意识强加给孩子么,教给他三观,潜移默化的告诉他哪条路是什么样的结果,中间会付出什么,人生路需要自己选择自己走,他喜欢什么样,自然会去努力争取。你看,有人白手起家创下不世家业,有人却怎么都守不住,富不过三代太平常,我觉得吧,人们最主要的是找到自己,不是别人说大家都说好的路,就是好的,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裴明榛完全没想到会听到这样一段话,小姑娘也有大智慧,任何女子,都不应该小看轻视。

酒喝多了,阮苓苓聊兴很浓,鼓着脸,手指往院子里一划:“像我我就不喜欢这小小院子,只能看到一小片天,阴个天下个雨都感觉喘不过气,每天都是事,一模一样的大小麻烦。如果以后我要这样子过,肯定不开心,天天发愁日日憋屈,我一定会早死的!”

这话有点大,裴明榛自己都没注意到,他接下来的话带着几分小心翼翼:“你……不想过这样的日子?”

“嗯!”阮苓苓斩钉截铁点头,“超级不想,外面天地多大,多宽,多舒服!要是有个可以带我到处走的男孩子就好了,不像表哥这样——啊表哥你不要误会,我不是说表哥不好,我是在选夫婿不是选表哥么,其实好男人该像表哥这样,又强又冷,是天上云,空中雪……”

喝醉了的阮苓苓有点语无伦次,把之前想的表哥像雪的话说了出来:“……表哥你呀,得找个能暖你的人……可表哥是白色,好像又不喜欢白色,也不喜欢月亮,好奇怪呀……为什么和我一样喜欢吃肉呢?小时候饿过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