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什么特别异样的事情。
一切都很平顺。
当时她回来后,也和吴叔说过,夫妻俩都没有觉得有哪儿不对。
但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于夫人死的离奇,他们对此事毫无头绪。
沉默了一会儿,张伯问:“她没质疑你的身分?”
“我和她是旧识,她还没出阁的时候,与我们小姐关系就很亲近。侯府出事之后,她还曾经让人送财物给我们。”
“想要迁回京城来,是你提起的,还是她先提起的?”
吴婶顿了一下:“是她先提出来的。她说…姑娘家到了年纪总是要出阁的,在穷乡僻壤的小地方胡乱嫁了岂不误了终身,不如回京城来再做打算。侯府当年也是无辜卷入二王叛乱的,这两年京中都说新皇仁慈,当年的事情肯定不会再追究了。”
张伯慢慢转着茶杯。这些事情他们也都听说过,并且已经观望了许久,最终于决定回京的。当年一并卷进二王之乱的人,已经有不少陆续返乡或是回京的了,还有不少人在上下活动想为当年的事情翻案。最明显的一个信号是,当年因卷入二王之乱被查抄的庆国公府后人已经走通了承恩公的路子,甚至还谋了一个正六品侍卫的缺。
虽然官卑职小,与庆国公府当年的威势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但这是一个明晃晃的信号啊!侍卫虽小,但是既然赦了罪,重回了京城,总有再爬上去的一天。
庆国公府这个例子让众多当年因二王之乱获罪的人都看到了希望。
吴叔吴婶并不指望太多,侯府当年满府上下几十口人只逃出一条命来,阿青又是个姑娘家,没什么重振家业的重责大任。吴叔吴婶只是希望她能嫁个好人家,过上与她身分相匹配的生活,不要在底层苦苦挣扎温饱,嫁与贩夫走卒,一辈子过得困顿艰难。
再说,阿青一天天长大,模样越来越好,这样的美貌若没有自保之力,将来如何是好?
张伯站了起来,在屋里走了几步:“于夫人有没有犹豫,或者嫌恶?怕沾惹麻烦?”
吴婶又仔细回想了下,认真摇头:“没有。”
“她没出嫁前也是这样热心肠的人吗?”
吴婶愣了下。
于夫人没出嫁之前…
她不确定了。
那时候她不怎么注意于夫人。于夫人只是自家小姐的表姐,有时候一年里头会来住些日子,有时候就不来。她和自家小姐算是在闺中比较要好一些的,要说真了解,吴婶可不敢说。
小山在外面喊:“娘,娘,你来一下。”
吴婶没好气的提高声音问:“怎么了?”
听着吴婶情绪不好,小山还是坚强的把话说完了:“你来看看这花移到哪儿?”
吴婶哪有心情理会这样的小事,沉着脸一声大吼:“别问我!”
后院里小山一缩脑袋,看着手里头已经被连根挖出来的茉莉花。
他认得的花不多,好不容易这个他能认得。前阵子吴婶还说想在屋里养盆儿茉莉花呢,一开花整间屋都香,他兴冲冲的想来表一表孝心,结果迎头挨一棍。拎着花转了一圈儿,小山找了个空花盆,铲了土,把那株瘦巴巴的茉莉摁到盆里,再浇上一回水。想着新移栽的花最好别狠晒太阳,他把花盆抱到墙根下晒不着太阳的地方。
不知道移栽完能不能长好,要是长不好就算了,长好了再给娘端过去。
阿青忙出了一头汗,她不大干这样的活计。刨坑种菜不算重活,但是得一直弯着腰。大妞和她一起干,两个人把这一小块地全种上了。
虽然累,但是两个人都挺高兴。
“小青菜长的最快,其他的要慢一点儿,不过等七八月的时候,肯定都能吃上了。”大妞乐滋滋的。
突然换了个地方,人生地不熟,这里的人说话都和家乡不一样,不能随便出门,整天圈在屋子里院子里…这些都让大妞觉得不适应。干这样的活让她觉得又回到了熟悉的生活节奏里。
——
吃完晚饭太累太困了,忍不住睡了一觉,睡到十一点钟,醒了以后半天没想起来现在到底是什么时间…
下次还是不能这样睡,人都睡糊涂了。
三十四 南瓜饼
以前过的日子那是天宽地广,去山上摘野菜一去一天也没人管,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高兴了还能唱呢。
那时候她可不觉得这样野跑的日子有什么稀罕。相反,她稀罕的是城里人的日子,住着大院子大房子,吃的穿的,天天做的事儿,都比乡下要强。
但真的进了城过上了这种日子,大妞就开始觉得憋闷了。怎么活动就只有这么巴掌大的院子,外面不能去,外面的人也不认识,睁眼闭眼都是一样,连呼吸的气味都不如老家那么好闻,总是带着一股说不上来的,混沌的不干净的味道。
大妞很想家。
现在的家不是不好,但是她不习惯,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喜欢。
阿青也想家,但是阿青比大妞更懂得随遇而安。她的心境和阅历可比大妞要成熟和丰富得多了。
“姐,歇会儿吧。”大妞抹了抹汗,抬头看了一眼天:“京城的天儿可真热。”
“现在就说热?那后头半年你怎么过?”
两个人并肩坐在墙边,茶壶里的水冷热适中,还有阿青做的小南瓜饼当点心。这是把老南瓜皮去了蒸熟,压成南瓜泥,拌上糖和糯米粉之后煎成的。口味当然不用说,就是拿在手上,看着也叫人心里喜欢。
阿青有一套很齐全的点心模子,是她刚学下厨不久的时候吴叔和吴婶一起送她的,图样子是吴婶精心收集的,找了镇上手艺最好的一个木匠刻的,共分四块,每块上头有六种不同的花样。别看模子不算大,可是用料好,份量可不算轻。这次搬迁,阿青别的什么没收拾,先把这套点心模子仔细包好先放进箱子里头。她平时用的也特别爱惜,时时擦拭保养,轻拿轻放的。昨天做南瓜饼的时候拿出来用了,有蝴蝶、如意、金鱼、梅花、桃心…做出来的南瓜饼个个形态不同,金黄金黄的,别提多漂亮了。
大妞捡了一个桃心的放在手里把玩的半天,才很小心的咬下去。
甜丝丝的,可是又不特别甜。虽然是用油煎过的,吃着也一点都不油腻。
“真好吃…就是做的太少了,不够吃的。姐,赶明咱们再做吧?”
“要是天天吃,就不稀罕了。”阿青笑了,凑过来小声说:“晚上咱们做红豆饼吃。”
大妞的两眼顿时“噌”一下亮了,简直象两只超瓦聚光小灯泡。
真可爱。
阿青只觉得手心儿痒痒,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伸手抓着大妞的辫子一阵摇:“吃吃吃,你就长了个吃心眼儿。”
其实阿青做南瓜饼,是因为看吴婶心情不好,饭也吃的少,想着做些点心,让她早晚吃几口找补一下。而且做点心和做饭又不一样。做饭炒菜是要赶着饭时做的,虽然做的也顺手,但总有点紧迫感。而做点心就不用了,没规定什么时辰一定要上桌,尽可以由着性子慢悠悠的做,想起个什么新奇的点子也可以马上实验一下。而且相对于做饭来说,做点心没有那么烟熏火燎的,阿青觉得做点心就是一种休闲和享受,她在过程中得到的,并不亚于最后的成果。
因为天气突然热起来,晚饭特意多做了两个凉菜,小葱拌豆腐和凉拌金针。果然,热菜大家没吃光,但是两碟凉菜全都被扫空,连盘底都刮净了。小葱拌豆腐不用说了,清爽可口,凉拌金针是酸酸凉凉的,非常开胃。用过晚饭,阿青果然拉着大妞一起又泡在灶间里做点心,还请吴婶过来帮着调味。
女儿希望替她排解烦难,这个吴婶明白。这孩子从小就懂事。
有时候吴婶难免会想,是不是因为这孩子早早就知道了自己并非吴家的亲生骨肉,所以才心细多思,懂事早熟?不然的话,象小山似的,只知道憨吃憨玩儿,半点心事没有。
“娘,还要不要再加点糖?”
吴婶回过神来,仔细品了品嘴里豆沙馅:“不用了,这样正好。”
其实阿青早就尝过味了,不过是看着吴婶又走神了,才有意这么问一声。
连神经粗的象马路的大妞都能看出家里长辈们这两天不对劲,小山也知道要栽花讨好,更何况阿青?
她不但看得出家里遇到了难题,还看得出,这难题十有八九同她有关。
吴婶他们白天商议了一番,最终还是不能确定于夫人的死是否同他们有关。如果无关,他们一找到于夫人,于夫人就出了事,时间上未免太巧合。如果有关,那么下手的人既然有办法让于夫人这么一个有身份有财势的官家太太都这么“病死”,对付他们这种小人物更不是费吹灰之力,不可能于夫人都死了,他们却安然无事?
如果是针对他们的,吴婶前天去于府就不可能太太平平的全身而退了。何况,二王之乱已经过去多年,先帝已逝,新帝登基,行事作风一向宽和仁厚,不会揪着过去的事情念念不忘。不可能有人还因着当年的事情再为难他们吧?侯府当年上上下下都死绝了,只有一个女孩儿活了下来,若是个男丁还好,一个姑娘家能对人有什么威胁?
现在他们面前的难题有两个,一是于夫人的死会不会波及他们,二是…于夫人死了,那么先前考虑好的安排就被迫全部作废,他们得选择另一条出路。
哪有那么简单呢?
先不说当年和侯府亲厚的人家差不多都在二王之乱里被一扫而空,就算还有漏网之鱼,也不愿意再和当年的晦气事情扯上关系。
吴婶抬头看了一眼阿青的脸。阿青正和大妞一起做饼,大妞脸上糊了好几处面粉,肯定是刚才出汗她自己用手抹的。阿青脸上就没有蹭上面,但是她也出汗了,微微的汗意衬着红润的脸颊,仿佛夏日里盛开在水面上的荷花,令人见之忘俗。
这孩子是她看着一天天长大的,饶是如此,有时候吴婶都会看呆。她也太会长了,当年小姐的相貌是不错,姑爷也是一表人才,可小姐完完全全超出了父母的综合水平。这样的相貌,任何人都不可能无视。倘若被不怀好意的人算计…
儿女真是债啊,上辈子欠了他们的,这辈子要劳心劳力一世来还。
——
昨天去新房子打扫卫生,实在太累了,写了一半睡了,这章是补昨天的,今天的更新稍后送上。
三十五 送礼
晚上下起了雨。
雨来的很从容,阿青一开始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她用笔蘸了水在桌盘上练字,笔锋与盘面摩擦时那规律而轻柔的声音听的久了,让人沉迷。
过了好一会儿,还是大妞去外面一趟回来告诉她:“下雨了。”
雨虽然不大,但是雨丝很密,大妞的发丝上沾满了晶莹细密的水珠。
阿青停下手,侧耳听了听。果然,外面有沙沙的轻响。
她站起来去推开一扇窗子,雨吹着雨丝拂到她脸上,那种潮湿的凉意让人昏昏沉沉的精神为之一振。
大妞高高兴兴的说:“太好了,今晚能睡个好觉——咱们不关窗了吧?”
“留一条缝吧,怕晚上会下大了。”
一条缝就一条缝,总比全关上的强。
“你还有半篇字没写呢,过来写完吧。”
大妞没想到她出去逃了一圈儿,回来阿青还记着她欠的字。
“不早了…要不咱们先睡吧,我明天一早起来肯定补完。”
大妞不是个懒姑娘,但是她就是对写字不行。小小的一管笔,她觉得简直比一把硬木锨还重,一提起笔来手就不由自主要发颤,就是不听使唤。写出来的字是忽大所小,笔划忽粗忽细,让她写几个字,比让她去挑担水都费劲。
“不成,今天的事儿,今天干完。”阿青可不上她的当。明日复明白,明日永远不会到来,这件事情也就一直拖下去,遥遥无期。
大妞唉声叹气坐下来,阿青特意把灯端近了些,让她看的更清楚些。
大妞提起笔,还是不甘心:“小山这些天也没有写字啊。”
这种“我倒霉也得拉个作伴”的心理让阿青忍不住笑起来。
“他不写,自有爹娘管教他,不用你多操心,你把自己的这份儿干了就行。”
大妞垂头丧气的写字,活象斗败的鸡一样。阿青就在旁边盯着,她也不能敷衍了事随便对付过去。等她把剩下那半篇几百个字写完,都快三更了。
“行了,睡吧。”
大妞如蒙大赦,赶紧把笔搁到一边,那模样活象晚一步那笔就会咬她的手一样。
大妞褪了鞋子爬上床躺下,阿青拆了头发,也躺了下来。屋里一静下来,显得外面的雨声格外清晰。天气一天天热起来,人都变得心浮气躁的,到处尘嚣飞扬。这时候能下场雨,真是一件好事。
早上醒的时候雨还没停,仍旧是牛毛细雨。小山不肯打伞,到后院儿跑了一圈儿回来,头上身上全是潮气。
“你别淘气了,下着雨,衣裳湿了可不好晾干。”阿青掀开锅盖,拿出一个包子来给他:“尝尝。”
小山嘿嘿笑着,也不怕烫,三口两口把包子吃完了,一抹嘴:“好吃。”
“行啦,帮我端碗吧。”
盛好饭,一家人围着圆桌坐下来。
因为早上没什么菜吃,阿青把昨天买的菜瓜切条后用开水焯一下再凉拌,另外就是切开的咸蛋和辣炒萝卜干了。这其中咸蛋是有数的,一人半个,辣炒萝卜干大家特别的捧场,就着粥把一碟子都吃完了。
前几天油炒的东西大家吃的不多,那是因为天气的原因。今天这道菜大受欢迎,也是天气的原因。
刚吃完饭收拾完,阿青正擦手,就听见有人叩门。
很规律的声音,笃,笃,笃,不紧不慢的。
阿青有点意外,和身旁的大妞互相看了一眼。
这时候有什么人会来?
阿青把布巾放下,大妞已经跑到外头去了,隔着大门问了一声:“是谁?”
外面有个女子的声音问:“这是吴通吴老爷家吧?”
找吴叔的?
还是头一次听见有人称呼吴叔叫老爷,大妞倍感新奇——又觉得很怪异。她印象里,被叫做老爷的,都是脑满肠肥,身穿绫罗,眼睛都长脑门上,说一个字要拖三声长腔的人。吴叔这样的,哪象个老爷啊。
大妞正纳闷,吴婶已经走了过来,示意她让到一边,也问了一声:“是哪一位?”
她把门打开了半扇,外头有个穿青色衫裙,梳着圆髻的婆子,客气的问:“这是吴通吴爷的家吧?我们爷和吴爷是旧识,知道吴爷一家迁到了京城,我们夫人特意差遣我们过来请安的。”她顿了一下,接着说:“我家老爷姓孙,住在华阳街,吴爷肯定记得的。”
吴叔站在堂屋门口,这番对话他都听的清楚。阿青注意到他的神情,是先有些茫然,然后象是想起什么,变得疑惑不解。
吴婶回头看了一眼丈夫。
“你家老爷是孙重延,孙老爷?”
那个婆子笑着应了一声:“正是,我们爷和夫人差遣我过来向吴老爷吴夫人请安。”
既然真是相识,当然要请人进来。
那个婆子倒先不忙进,转身招呼身后的人抬东西进来,足足四抬礼盒,沉甸甸的把抬棍都压得有点弯了。抬礼盒的人都穿着一样的服色,行动俐落有礼,放下礼盒后向吴叔躬身行礼,又退到门外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