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告诉顾忆笙,他最初说喜欢她,确实是为了气林朗。因为他拥有他羡慕和忌妒的一切,圆满的家庭和完整的人生。顾忆笙不当真,他便似口头禅一般总是挂在嘴边说喜欢她。但是说着说着,最后连他自己都开始相信,他是喜欢顾忆笙的。
他是喜欢顾忆笙的,喜欢她的纯真与善良,简单和开朗。他对她那么恶毒,她却总像一个笨笨的球状小动物,一脚踢开后又会磨磨蹭蹭地爬到他脚边,讨好他。
无论他发生了什么事,生病或者意外,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永远是顾忆笙。
她还是很土,穿很丑的T恤和不合她身材曲线的牛仔裤,但是她有一个全世界最时尚的灵魂。
赵一芒爱顾忆笙。
赵一芒真的爱上了顾忆笙。
这个秘密他永远不会让她知道。
因为他真的爱她。他希望她有生之年,永远幸福快乐。
第十二章 {相信} 那爱情变美丽,因为我开始相信
【一】“我也爱你林朗。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从未曾改变。”
因为确定了顾忆笙的心意,林朗开始变得厚脸皮,几乎把她的小公寓当做了他自己的家,常常赖着不走。他甚至没有经过她同意就复制了一把房门钥匙,即使顾忆笙不在家,他加班后也会就近去她家睡觉。
顾忆笙打开房门第一次看到自己床上躺着一个人时吓得当即就尖叫起来,当林朗睡眼惺忪地从床上坐起来,挠着头问她:“鬼叫什么……”她惊讶得下巴差点当场就掉在地上。
顾忆笙抗议了几次,无果,后来渐渐习惯了他的神出鬼没。有一次刚洗完澡,围着浴巾一推开门,就看到林朗坐在沙发上吃着薯片看着电视。他愣愣地望着她,往嘴巴里丢了两片薯片,咔嚓咔嚓咬得分外清脆,眼神百分之两百的无辜。
顾忆笙又羞又气地躲回浴室,在门后边对他说:“把眼睛闭起来!”
林朗乖乖闭上眼睛,可是嘴里却说:“有什么好闭的,你又没料……”
顾忆笙背对着他飞快地找衣服穿上,随手操起手边的书卷起来敲林朗的脑袋报仇:“关你屁事。”
九月末,顾忆笙终于得到一个独立跟踪采访的机会,为当月的O2做一个冬季时装发布会纵览的栏目。给赵一芒送饭时顺便虚心请教采访需要注意的各种事项以及之前需要做的功课,记过赵一芒撇撇嘴说:“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准备的。”他很不满因为这项工作,顾忆笙有一个星期没有办法给他送饭。
顾忆笙回家后给林朗也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她要出去一周,三餐记得自理。林朗最近似乎很忙,他们有好几天没有见面,他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也很疲惫。
“好的,那一个星期后见。”他没有像赵一芒那样表现出一点不舍,顾忆笙挂上电话觉得有点失落。
“少做作了,工作!”顾忆笙拍拍自己的脸给自己鼓劲,充满热情地投入到她热爱的工作中去。
那场为期一周的国内最大规模的时装盛会在北京举行,届时全国最顶尖的设计师及各大时尚品牌将举办数十场的冬季新款发布会。顾忆笙在入口处媒体签到,拿到一大袋的资料,进入开幕式的会场后找了个角落的位置翻看资料袋,光是设计师的介绍就有厚厚一沓。她翻着翻着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再想仔细看时突然觉得后脑勺被人轻拍了一下。她抬起头,看到一个西装得体的贵气又英俊的男人坐在她的身边,眯着眼睛对她猛放电。
“林朗!”她又惊又喜,随即发现自己真是后知后觉,林朗作为国内最引人注目的新锐设计师,当然会被邀请参加这场盛会。他之前那么忙,也是为这场发布会做准备吧。
“你太让我失望了,我以为你会邀请我和你一起来北京。”林朗做了一个很伤心的表情。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对了,我昨天给你打电话你不是还在A城吗,怎么今天就到北京了?”顾忆笙问。
林朗无语:“你以为每个老板都像你们O2那么抠门啊?来北京还不让坐飞机,只报销火车票。”
“嘿嘿。”顾忆笙只懂傻笑。
接下来的五天,是让顾忆笙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的五天。各种风格的华丽美服轮番上阵,漂亮高挑的模特在T台上都美得像天使或者帅得像骑士。
工作之余林朗拉着她走遍了北京有特色的大街小巷,尝遍了各种美食。他对她真是极好,处处为她着想,细心体贴地给她备好一切,又要做得自然不露痕迹,怕她觉得有压力。
在北京很容易看到漂亮高挑的女生,随便收拾收拾就像刚从T台走下来的模特或者大荧幕上的明星。有太多怀着明星梦的男生和女生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长成男人和女人,无数人的青春埋葬在这座拥挤的城市,只有极少数的青春落进合适的土壤,长出了绿色的枝叶,开出了硕大艳丽的花朵。
可是背后的眼泪与鲜血,又有谁知道呢?
林朗成了这次时装发布会的最大赢家,他的独创品牌“SIMOON”的设计风格广受欢迎,成功开拓了北京市场。
因为O2没有给顾忆笙飞机票的预算,所以林朗也买了火车票和她一起回来,不过他们打算提前在安城下车。
“去看看吧,回国后我还没时间回去过。”是林朗的建议。
顾忆笙给顾天一买了一套保暖内衣和一些北京特产,也想顺路带给他。他看到了一定会很高兴。
顾忆笙能很明显地感觉到这些年顾天一的变化,他似乎越长越回去了,开始像个小孩一样依赖顾忆笙,所以她一直想在A市能尽快站稳脚跟,然后把顾天一接到身边一起生活。
顾忆笙和林朗睡同一个包间的下铺,起先他们坐在同一张床上聊天,车窗外的暮色四合,天空呈现一种迷离的青黛色,语言就渐渐失了效。
车厢从喧嚣到安静,他们肩并肩地分享着同一个MP3的两只耳机。中铺挡掉了大部分的光,他们两人在微微的阴影里,林朗没有笑,但是他的侧脸和琥珀色的眼睛让顾忆笙心生温暖。
MP3里陶喆在唱:
我一直都想对你说
你给我想不到的快乐像绿洲给了沙漠
说你会永远陪着我
做我的根我的翅膀让我飞也有回去的窝
我愿意我也可以付出一切也不会可惜
就在一起看时间流逝要记得我们相爱的方式
就是爱你爱着你
有悲有喜有你平淡也有了意义
就是爱你爱着你
甜蜜又安心那种感觉就是你
…………
从北京到安城,林朗灯光下的样子,在顾忆笙的心中被一点点地定格。她想起很久之前他们一起去官岛秋游,回来的路上他们也是这样并肩坐着。每当她想起那个画面,很多感官上的回忆被轻轻唤起:夏末山野浓郁的绿色,空气里干燥的花草香气,途径暖水汀时从窗口飘进来的那朵紫色的小花。
顾天一见到顾忆笙和林朗高兴坏了,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的菜。
吃过午饭,离下午的火车还有三个多小时。林朗提议去街上走走。
他们漫步目的地走在安城又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路边的泡桐树仍长得郁郁葱葱,风吹过的时候叶子如同眼泪一般纷纷坠落。后来风气得有些大了,吹乱了顾忆笙的长发,她觉得有点冷,指尖冰凉,身体不由得轻微地瑟缩了一下。
林朗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很自然地伸出手拉住了她的手。
顾忆笙的手抖了一下,心跳又开始加快。她偷看林朗的表情,发现他微微侧脸望着前方,不让她看到他的表情。
是在害羞吗?顾忆笙低头微笑,从指尖传来的温暖源源不绝地传遍她的身体。
从一条林荫道到另一条林荫道,坐了两站公交车,顾忆笙发现林朗拉着她来到了他们第一次相遇时的景美初中部。她跟着他往前走,穿行在寂静的校园里。今天是“十一”黄金周的最后一天。
走到一个半圆形的建筑前,林朗对顾忆笙笑了笑,说:“到了。”
是那座他们相遇的小礼堂门口,白色的台阶,紧闭的朱红色木门,橘色的塑胶篮球场。
林朗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公交卡,插进门缝里上下划动了几下,门竟然应声开了。
“这一手你是在哪儿学的?”顾忆笙大开眼界。
“初中时喜欢打篮球,可是外面的篮球场常常被人占了。里面有个室内的篮球场,那时候我们常常偷偷进去打球。”林朗边说,边拉着顾忆笙往里走,黑漆漆的礼堂,少量的光束从侧边的天窗上斜斜地射进来。
“我记得第一次遇到你那天是全市的文艺会演比赛吧。我们初二的都被拉来当观众,我觉得无聊就独自溜出来打球。”他扭过头望着她,“你那时候是要表演小提琴演奏吗?”
顾忆笙点了点头,她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时候,看到年少时的自己怯生生地站在角落里,神情拘谨,眼神暗淡。
“真想听你拉小提琴。”林朗说。
“我拉得又不好。”上大学后就没再拉琴,顾忆笙连指法都忘得差不多了。
“入得我耳,就是最好的。”
两人坐在舞台边聊天,有一道阳光刚好斜斜地划过了他们俩的身体,凝神能看到细小的尘埃在空气里跳舞。他们说着寻常的事,年少的、现在的、工作的、生活的。顾忆笙微笑,倾听,或者轻声说话,她的一颦一笑都牵动着林朗的每一根神经。
说出来她一定不信,林朗等这样的时光等了太久太久。他不敢让顾忆笙知道他到底有多喜欢她,怕她会害怕,会退缩。
林朗不知从哪儿变出一条小提琴吊坠的项链——小提琴是由水晶雕刻成的,小得只有尾指指甲盖那么大。
“你什么时候买的?真漂亮。”
”我为你戴上。“
顾忆笙转过身,握住头发举起一点,林朗为她戴上水晶小提琴项链。在扣上项链搭扣后的几乎同一秒,他紧紧地抱住了顾忆笙。
”我今天,“他开口道,”其实想向你求婚。“
顾忆笙不动,亦不出声,只听到不知谁的心跳跳得那么大声。
”可是我想,我们前面的路还会有很多阻碍吧……我不想在这样的情况下得到你的承诺。但是我可以向你承诺。“
”顾忆笙,我爱你。不是五年前的喜欢,是五年后的爱。我想娶你。你先准备一下吧。“
顾忆笙抓着林朗的手,垂着头,眼泪一颗一颗地掉在他的手背上:”我也爱你林朗。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从未曾改变。“
林朗先是一怔,而后整个人无法控制地微微发抖。顾忆笙感觉到有温暖的液体打在她后颈裸露的皮肤上。
”顾忆笙,我等你等了太久……你能不能答应我,无论将来我们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这一次,你一定要和我坚持到底……我不放手,你也不放手。“
林朗”听“的第一个爱情故事里说:如果你是我,也要将心沉入海底,与水草一起。可是那时李星星在他的MP3里还放了另一个爱情故事,那个故事里说:这世上不存在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人,如果没有在一起,只能说明爱得不够深。至少爱,比不上那些让你们分开的因素重要。
【二】他唯一记得的人只有顾忆笙,唯一给他的生命中带来过光明和温暖的女生。
回到A市,顾忆笙回家刚放下行李就去了医院,她答应赵一芒会在回来后的第一时间去看他。
赵一芒在顾忆笙离开的一个星期内病情再次恶化,开始断断续续地昏迷。她去看他的那天下午,他就那么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苍白瘦削得像一个干净剔透的少年。
顾忆笙一看到他眼泪就不受控制地落下了。赵一芒的主治医师说:“有空来看看他,和他说说话吧。虽然他昏迷着,但其实能听到的,只是不能回应。”
顾忆笙坐在赵一芒的病床前,只觉得胸口像是被无形的钝器一下一下地扎扎实实地砸着。她握住他的手,说:“赵一芒我来看你了……以前你总是骂我笨骂我蠢,骂我丢三落四,骂我没脑子,现在你不能说话了,该轮到我好好骂你了……赵一芒你这个白痴蠢蛋暴君毒舌鬼喷火龙……你快点醒啊,快点把病魔打跑啊。你醒了,病好了,才能把我骂回来……我好想你骂我啊,一直一直骂我……我好喜欢做你的小助理,跟着你屁颠屁颠地跑来跑去……赵一芒,你醒醒啊……”
顾忆笙觉得赵一芒一定是像医生说的那样听到了她说的话,因为她觉得他握紧了她的手,虽然只是很轻微的一下。
“赵一芒,加油……虽然你以前对我那么坏,可是在我心里,一直一直都很敬重你、仰慕你、喜欢你。你是我的偶像、我的信仰、我的楷模、我的奋斗目标……你快点好起来吧,我想永远永远做你的小助理。”
赵一芒之前嘱咐顾忆笙不要告诉林朗他是苏紫杉儿子这件事,他当时还翻了个白眼很不屑地说:“我才不要那种人做我表弟。”可是如今他病得这么重,顾忆笙觉得该是时候让林朗和他的家人知道了。
和林朗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顾忆笙就给他说了关于赵一芒的故事,说到他从小无父无母,被人欺负还能忍,但是那种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不知道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要遗弃自己的感觉时,她突然落泪。
顾忆笙讲完了故事,见林朗没有什么表情,正气定神闲地扒饭,不由得急道:“你怎么都没反应啊?”
“谁说我没有反应?”林朗哀怨地看了顾忆笙一眼,“你说他的故事都把自己说哭了……虽然我承认有那么一点感人。”他抬起的眼中确实隐隐泛着泪光,“不过这个也不能改变他这个人很讨厌的事实。哼!”
话是这么说,林朗还是把这件事转告了林一涛和徐淑兰。
过了几天,赵一芒的情况有所好转,苏紫杉、林一涛还有徐淑兰及林朗都到医院看望赵一芒,碰巧的是还遇上了一起来看赵一芒的O2同事。
赵一芒恢复了清醒,可是因为脑部肿瘤压迫,有点失忆。
顾忆笙一直觉得失忆这样的事,只有在小说上看得到。可是当她看到赵一芒面对以前常常被他“羞辱”的同事却叫不出他们的名字时,那些常常喊着要“罢工”要“革命”的同事没有一个不为之动容。许小曼的眼睛通红,才迈出病房就控制不住地失声痛哭。她靠在顾忆笙的肩头,边哭边说:“怎么会这样……他怎么会病成这样……我一直以为他会很快好起来,然后继续回公司上班,把做好的设计丢在我的脸上……为什么会这样啊……”
林一涛和徐淑兰对赵一芒来说本来就是陌生人,那天他见了许多对他而言完全就是陌生人的人,突然有点不耐烦,差点把床旁边的仪器踢倒。
他的身体很弱,可是脾气还是很坏。但是在人群里看到顾忆笙时,突然就笑了,说:“顾忆笙你快过来。你是不是很久没有来看我了?我可想你。”
顾忆笙告诉自己不能哭,笑着走向他,坐在他床边对他说:“只要你喜欢,我天天都来看你。”
苏紫杉在顾忆笙身后转过身哭起来——赵一芒也不记得她了,他唯一记得的人只有顾忆笙。
那个唯一给他的生命中带来过光明和温暖的女生。
他不是故意忘记她的,却让她知道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合格的母亲。在他孤独成长的童年和少年,她假装他不存在,不给他拥抱和关怀,等她有一天终于做好心理准备,想要给他拥抱和关怀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长大了,她抱不动他了。
林朗和顾忆笙送林一涛、苏紫杉、徐淑兰他们下楼。
林朗和顾忆笙并排走在一起,他习惯性地去钩她的小手指,被她拍掉。抬起头,看到徐淑兰刚好回过头想叫林朗。
“朗朗,回家吃饭吗?你爸说他今天晚上没有安排事情,我也把和江姨的聚会推掉了。”她装作什么都没看到。
“好啊。”他们一家人有很久没有好好坐下来吃饭了。
在徐淑兰的要求下,林朗没有留下来陪顾忆笙,随父母一起先行离开。顾忆笙站在医院楼下和他告别,说了再见就没有回头。因为她想,她有的是时间和林朗再见。
她没有想到,这一别,差点就是她和林朗的永别。
赵一芒没有什么亲人,苏紫杉身为明星,总有诸多顾虑,无法总是陪在他身旁。所以顾忆笙向公司请了长假,专心照顾他,陪着他。
赵一芒的情况时好时坏,有时候清醒,有时候昏迷。清醒的时候他们就说说话,他昏迷的时候她就给他念念报纸。顾忆笙将他照顾得很好,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以为她是他的女朋友。最后连赵一芒都说:“喂,我是不是因为生病所以漏了一段记忆,其实你真的是我女朋友啊?”
顾忆笙斜眼看他,笑道:“想得美。”从前她并不相信这世上的男女之间能建立起一种亲密无间却纯真无邪的感情,不是爱人却比爱人还要亲近。而从赵一芒生病后她渐渐相信世间真的有第四类感情存在。
她对赵一芒的感情当然不算是爱情,但是她有时候敬他,有时候疼他,总想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她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她觉得赵一芒既像她的哥哥,又像她的弟弟,这种感情,复杂又纯真得说不清。
同事里要数许小曼来得最勤,在知道赵一芒真正的病情后,她几乎隔三差五就会跑过来看看赵一芒,看看顾忆笙。
她坐在赵一芒的床前对顾忆笙说:“想想真觉得不可思议,以前被他骂的时候恨不得他出门立刻被车撞飞,可是有一天他真的患了重病,却想如果能折寿换回他的健康,我也愿意啊。”
林朗已经有半个多月没有来看赵一芒了,也没有和顾忆笙联系,她打他手机,总是不通。有一天半夜她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觉得枕头下的手机似乎一直在振动,摸出来一看,是林朗的号码。她连忙摁下通话键,可是那边却传来电话被快速切断的声音。
“嘟——嘟——”单调的电波声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格外让人心慌。
【三】他唯一的失算是爱上了顾忆笙,让他有了留恋这个世界的理由。
再多的眼泪和挽留都无法留住赵一芒失去的生命。
这一年的冬天刚刚开始,他在初雪来临的那天傍晚停止了呼吸。赵一芒在弥留之际时有点分不清现实和梦境,时断时续地哭泣,叫着“爸爸、妈妈、奶奶”、“不要走”……破碎和混乱的话语。苏紫杉昏过去几次。她的心被一遍遍鞭笞和拷打着。
赵一芒什么都不知道,他唯一记得的事情是紧紧握住顾忆笙的手,一直一直不曾放开过。
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短暂的回光返照。赵一芒突然像恢复了健康一般神志清明,看着顾忆笙说:“明天我想吃糖醋荷包蛋,蛋黄煎得嫩一点,蛋液要有点会流的那种。”
那天顾忆笙很勇敢,她一直没有哭,全程微笑,反握住赵一芒的手说:“好,明天就给你做糖醋荷包蛋,蛋黄煎得嫩一点,蛋液要有点会流的那种。”
冬日的黄昏来得特别早。下午四点四十五分,暮色已经降了下来,天际的残阳如血。赵一芒微笑着闭上眼睛,走完了他短短的二十八载人生。
其实他真的对生命没有太多留恋,因为爷爷和爸爸死于相同的疾病,所以从懂事起就知道自己很可能也会步他们的后尘,一直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告诉自己死亡没什么大不了。十二岁的时候他在和同伴玩耍时摔倒,胸口乌青了好几天。那时候就很怕自己死掉,却又不敢和年迈的奶奶说,每天晚上都躲在被子里一个人偷偷哭。
后来慢慢长大,知道生命不在于长而在于好。所以凡事努力做到最好,不压抑自己的情绪和欲望,尽量让人生肆意和精彩。但不沾染任何会让人上瘾和不舍的人或物,因为害怕最后会留恋。
他唯一的失算是爱上了顾忆笙,让他有了留恋这个世界的理由。他不想死,真的不想死。
可是无论是他生还是死,都没有人问过他的意见就替他下了判决。
在他不想“生”的时候来到这个世界,然后被抛弃、被遗忘、被欺侮;在他不想“死”的时候剥夺他的生命,然后却让他在最后爱上一个叫顾忆笙的女生。
他唯一的欣慰是他终于用尽全力保住了那个属于他的小秘密,即使是在神志不清的最后关头,也没有说漏了嘴。
顾忆笙我爱你。顾忆笙再见。
赵一芒努力记住眼前这个不知是笑得像哭还是哭得像笑一样的女生的脸,然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波状的脑波图呈现一根直线,仪器发出刺耳的长鸣,在这个安静的黄昏扎破了每一个人的心脏。
那天顾忆笙绕着医院的围墙走了一圈又一圈,把她从十七岁的雨夜偶遇——穿白衬衫撑一把黑伞站在墨色浓重的大雨中,微醺的脸上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哀伤表情的赵一芒;到后来去O2面试,冷淡的赵一芒;和成为她上司后对她极尽羞辱之能事的赵一芒;到后来温柔地假装说喜欢她的赵一芒;到最后弥留之际,紧紧握住她的手,对她微笑说想吃糖醋荷包蛋的赵一芒……每一个赵一芒都在她的脑海中过了一遍。
她走了多久就哭了多久。那天晚上月亮很大很圆,可是没有一颗星星,她想它们大概都掉下来变成了她的眼泪。
赵一芒他努力了那么久,可还是被这个世界彻底抛弃了。
在赵一芒的追悼会上,O2所有的同事都来了,还有林家的所有亲戚,苏紫杉的出席惊动了大批媒体,一时之间到处都是乱哄哄的。
林朗没有来,林一涛和徐淑兰都穿了黑色套装,神情肃穆。徐淑兰看也没看顾忆笙一眼。
赵一芒出殡,哭得最伤心的人不是顾忆笙和苏紫杉,而是许小曼,她哭得心肝肺好像都皱成了一团。她边哭边说:“你怎么这么快就死了呢……都是我不对,我以前不该在背后偷偷诅咒你……赵一芒,你这是在惩罚我说错话吗……赵一芒,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一直没有离开O2不是因为找不到更好的工作,在你的严酷要求下,我的技术突飞猛进,有很多杂志都来挖过我呢……可是赵一芒,我不舍得离开O2,因为……因为……我喜欢你啊……”许小曼暗恋赵一芒很久,这件事连顾忆笙都不知道。她小心翼翼地收藏着这份卑微的爱,希望有一天要么她变成足够闪亮的女生可以和他肩并肩地站在一起,不然就永远不会告诉他她爱他。她以后也会嫁人,生子,她只要像这样每天上班都能看到他就满足了。
可是现在许小曼发现自己错了。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如果在今天遇到了你爱的人,那么一定就要在今天告诉他:我爱你,我非常非常爱你。即使他无法拿相同的爱和你的回应,至少在他知道自己被爱的那一刻是高兴而欢喜的。
你的爱曾让你爱的人有那么一下下的高兴,那便有了截然不同的伟大意义。
可如今,她永远失去了这个机会。
【四】怕一抬头,美梦就成了空,眼泪顺着脸颊不停地滑落下来。
顾忆笙在家好好睡了三天,每天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拨林朗的号码,给他的手机发短信,给他的语音信箱留言。
一直没有任何回应。
第四天,她养足了精神。穿着她平常穿的T恤和牛仔裤,坐了两个半小时的公交车,又走了二十分钟,才到林朗在A市位于蜜湖别墅区的家门口。
林一涛从政。徐淑兰经商,A市本来就是她的重要市场之一,所以早早就在A市购置了房产。林朗回国后将事业重心放在A市,她也逐渐增多了在A市的时间。
顾忆笙只来过这里一次,林朗似乎更喜欢待在她破破烂烂的小公寓里,因为他说他家虽然很大很漂亮,但是也很空洞。不如她的小公寓温暖。她找了很久才找到林朗家的门,摁了门铃,可是一直没有人来开门。
她没有继续摁,但是也没有因此放弃离开,而是站在门边。
过了许久许久,有人打开了门。
“顾小姐,你走吧,太太说她不想见你,她也不会让小朗见你。”来的人是李阿姨,照顾林朗长大的保姆。
顾忆笙对她微笑,谢谢她转达,但是并不离开。她依然沉默地站在门口等待。
长久以来一直是林朗在等她,是林朗在努力,这一次轮到她等他一次。虽然她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她知道林朗一定是在以他的方式为他们两个人的未来而努力着,争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