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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村虽然离市区很近,但山路难行,一直很穷。司马凡提的破金杯车派上了用场,在崎岖的山路上开了好几个小时也不怕刮花底盘,到达村口的时候,他们看到了那条小河和那棵高大的黄桷树,河水清澈,树高参天,天气虽然转冷,还是有小孩在河里游泳。

“你打算怎么做?”司马凡提问。

“希希脖子上的疮是怨气所致,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找到陈冬梅的尸体焚化,化解了怨气,一切就结束了。”

“就这么简单?”

“谁说简单,要找到尸体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龙初夏将烟在树干上摁熄,“先去村子里问问吧,如果陈冬梅当年所住的房子还在,那一切就简单了。

两人向村民打听,意外的是村民们很快就指出了陈冬梅家之所在。那可以说是一座危房,房子摇摇欲坠,门板都合不拢,也没有上锁,估计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偷的。

龙初夏推开门,门里有一股木头腐烂的味道,两人开始寻找陈冬梅用过的东西,里里外外找了个遍,从柜子里找出两件年轻女人穿的衣服,很旧很破了,收在抽屉里,用塑料袋子装着,倒没怎么脏。

天色渐晚,两人拿着这两件衣服回到村口边,游泳的小孩都被抓回家吃饭去了,正好方便行事。

黄桷树有几条根深入了水下,龙初夏将衣服搭在树根上,嘴里念念有词,从怀中掏出两张黄符,没有点火,黄符竟然自己烧了起来,她将黄符扔在衣服上,衣服湿哒哒的,竟然像淋了汽油一般熊熊燃烧。

“不到十五分钟,尸体就会浮起来。”龙初夏话还没说完,火却一下子熄灭了,司马凡提奇道:“这是什么意思?”

龙初夏呆了几秒:“这不可能啊,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河里根本没有陈冬梅的尸体。”

“你们在干什么?”手电筒的光照射在两人的脸上,两人回头,看见一个中年男人迎面而来,司马凡提拿出警察证自我介绍,骗他说在查案。中年男人很热情,说自己是灯塔村的村长,请二人到家里吃个便饭。

饭桌上司马凡提问起陈冬梅,村长喝得满脸通红,说:“你说冬梅啊,七八年前去城里打工了,一直都没有回来。”

“什么?七八年前?”龙初夏惊道,“她不是十六七年前就死了吗?”

“十六七年啊,那个时候冬梅是死过一次,不过她命大,掉河里之后飘到了下游,被人救了,因为得了什么肺炎,过了俩月才回来,可怜啊,她妈妈以为她死了,自己把自己给呕死了。陈冬梅估计是被肺炎烧坏了脑子,整天木木呆呆的,一个人生活到了好些年,也不肯嫁人。我家和她沾亲带故,我们也挺照顾她的,有次我家忙得腾不出人来,就让她帮忙进城里去买些生活必需品,她也不知道在城里看到了什么,回来了之后脸色很难看,但脑子却灵光了,收拾了些东西就说要进城了打工,这是好事儿,我们也没拦着。”

龙初夏越听越心惊:“村长,你有她的照片吗?”

“好像有一张。”他招呼厨房里的妻子翻箱倒柜找出照片,“这是好多年前照的了,那时候我们还年轻着呢。”

一看到照片,司马凡提和龙初夏的脸色就变了。

“我们上当了。”

急促的电话铃声将睡的正香的小林从美梦中吵醒,他眯着睡眼,有气无力地拿起电话:“喂?”

“小林,你对你那个远房姑姑了解多少?”

“老大?”他的觉立刻醒了一半,“呃,前几天我乡下的老妈给我打电话,说叫我要跟亲戚多走动,我就去看望了一下姑妈,说起来我们也十多年没见面了。”

“然后?”

“然后我就看到那个生怪病的表妹了,我跟她说我老大可能有办法,她刚开始还推辞呢,怕麻烦了你。”

司马凡提恨不得一个暴栗打在他的头上:“你这个臭小子,别说是我带出来的。这点警惕性都没有!”

小林吓了一跳:“老大,发生什么事了?”

“我们去过你姑妈的老家,找到一张照片。我们所见到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你姑妈陈春花,而是陈冬梅!”

“什么?”小林惊道,“那,那我姑妈在哪儿?”

司马凡提挂断电话,对身边的龙初夏说:“坐稳了。”

龙初夏翻了下眼睛,你一个金杯车,就算马力全开能有多快?

事实证明,司马凡提真的能把金杯开出宝马的速度,往车顶上安一个警报灯,在马路上风驰电掣,不过到达半山腰那个小区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保安堵着不让进,鼻孔朝天甚为嚣张,司马凡提亮出警察证,他还是不依不饶,大言不惭地说市长的某某某就住在我们小区,你一破警察算什么?司马凡提面无表情地将枪一亮,他立马安静了,乖乖开了门。两人懒得跟他计较,马不停蹄地赶往陈家。

房门紧锁,司马凡提一手持枪,一手从怀里掏出万能钥匙,伸进锁孔里轻轻一捣,门锁发出咔哒一声轻响,开了。

光线像被什么东西隔绝在屋子外,里面黑漆漆的,那股腐尸味儿更加浓烈,一道长长的影子映在地上,被光线拉成诡异的形状。

两人抬头,看到一个人吊在屋子正中的水晶灯上,双手下垂,其中一只手中紧握着一条链子,链坠明晃晃的,照得人眼睛疼。

“快,快救人!”两人手忙脚乱地将她放下来,虽然那张脸青紫,舌头吐得老长,但他们依然能够看出来,她正是陈冬梅。

司马凡提摸了摸她的脖子:“已经死透了,尸斑都出现了。”

龙初夏将她手中的链子拿起来,链坠像是一个字,却又认不出是哪国的文字,她愣了一下,低声叫道:“不好,快去看希希。”

两人放下尸体,急匆匆跑上二楼,推开门,腐臭味和血腥味铺天盖地,司马凡提打开灯,看到希希时,两人的脸色都变了。

希希脖子上的那个疮已经大得像个箱子,里面有什么东西在挣扎,希希的五官被拉得变了形状,嘴唇和鼻孔都裂开,已经没有声息了。

“是人。”龙初夏惊道,“疮里有人!”

刺啦,皮肤被拉出一条巨大的口子,鲜血四溅,一只手从口子里伸出来,两人吓得仓惶后退,那个人就像电视里的恐龙蛋,恐龙撕破了蛋壳,从里面爬了出来。

那是一个人,一个成年女性。

“你,你是谁?”司马凡提问。

那个浑身是血的人回过头去,看了一眼血肉模糊的希希,忽然抱着自己的头尖声大叫起来,声音凄厉,简直不像人类。

龙初夏吞了口唾沫:“如果我没猜错,她就是陈春花。”

一股寒意从二人的心底生出来,虽然已经入秋,两人依然汗流浃背。

“陈冬梅将陈春花封在希希脖子上的疮里?”白小舟惊得目瞪口呆,“她是怎么做到的?”

研究所里弥漫着咖啡的味道,叶不二将煮好的咖啡一一端到众人的手中。

“这是哪里的术法?”朱翊凯问。

“我也闻所未闻。”龙初夏从怀里掏出那条链子,链坠摇摇晃晃,反射着白炽灯的光,白小舟忍不住用手遮挡了一下眼睛。

“这是什么?”瞿思齐问。

“你们谁认识这个字?”

众人传递着看了看,都摇头:“难道是梵文?”

“我小时候被师父逼着学过一年梵文。”龙初夏说,“没见过这个字。”

“也许并不是字,而是一种符咒?”

司马凡提推门进来,手中拿着一个文件夹:“我查过那个陈冬梅,她八年前进城,做过很多工作,做保姆、在餐馆端盘子、在车站当羊儿客,都做过。听和她合租的人说,她这个人平时很正常,可是一到夜里就变得很奇怪,好像种了一盆什么花,不过平时她都用布将花盖起来,谁都不让碰。”

“花?”众人沉默,龙初夏将那链子举起来:“这个查得怎么样了?”

“我查过很多资料,都查不到这个东西,也许只是件普通的饰品。”

“不,陈冬梅死的时候将它握在手中,一定有某种因由。”龙初夏说,“对了,陈春花怎么样了?”

“得了很严重的精神病,话都不会说,谁都不认识。”司马凡提皱着眉头,白小舟插嘴道:“被人封在疮里,不疯才怪。”

“这件事我会继续跟进,不过恐怕只能成为一桩悬案了。”

龙初夏低头看着手掌中静静躺着的链坠,她有种奇怪的预感,这个链坠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以及,一个可怕的人。

颈中疮•完

天兵记

白小舟醒过来的时候残阳正照在她的窗户上,将她蓝绿色的窗帘照出一种怪异的金色。

她刚刚梦见了外公,她已经很久都没有梦到外公了,在她的记忆中,外公都是温和而慈祥的,唇边总是带着看破世事的微笑,仿佛世上没有他解决不了的事。

可是在今天的梦中,她却看到了一个满面愁云,悲伤忧愁的外公,梦中她仿佛躺在一个大缸子里,外公一边将药草往她身上撒一边叹息。

房间里似乎还有另一个人,他隐在阴影中,看不清容貌,但她能够感觉到从他身上弥漫出来的巨大悲伤。

爸爸。她在心中低低说,爸爸,是你吗?

“师父,小舟他真的能活过来吗?”

外公沉默不语。

“求求您,师父,您一定要救救小舟。我已经失去了音儿,我不能再失去她。”

白小舟拉开窗帘,看着窗外的景色,外面种了一棵香樟树,暗香浮动,树枝摇曳,将夕阳的光芒割得破碎不堪。

音儿。她在心里默默念这个名字,她的母亲,就叫卫音君。爸爸说的是妈妈吗?他说他已经失去妈妈了,是什么意思?

她忽然觉得很害怕,抱住自己的双肩,心里的不安愈加强烈。

客厅里传来敲门声,她打开门,看到一个年轻女孩,穿着T恤牛仔裤,戴着一个遮阳帽,笑容明媚:“请问你是白小舟吗?”

白小舟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你是?”

“我叫韦妍妃。”女孩说,“请问卫天磊卫先生是你外公吗?”

白小舟万分诧异:“你认为我外公?”

“是我爷爷认识。”韦妍妃说,“我爷爷曾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见过卫先生,卫先生于他有救命之恩。”

白小舟将她迎进屋内,她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包裹,拆开红绸包袱皮,露出里面的红木箱子,箱子上雕刻着一枝红梅,梅梢头站了一只画眉,应了那句‘喜上眉梢’的景儿。韦妍妃小心翼翼地打开盖子,里面是一块圆柱形的东西,上面生满了铜锈,好像是什么东西的部件。

“这是什么?”白小舟问。

“这是我爷爷的宝贝,我爷爷去年去世了,嘱咐我一定要找到卫先生的后人,将这个交还给他。”

白小舟奇道:“为什么要还给我们,难道这是我外公的东西?”

“这是爷爷和卫先生一起在战场上找到的,它是古代一种火器——子母铳的部件。”

白小舟小时候在外公家里看过一本古书,名叫《武备志》,里面记载了明代各种各样的火器,那时她大为惊讶,没想到在三百多年前的明朝,中国就有了这么多热兵器。子母铳又名子母百弹铳,是明朝后期创制的一种10管枪。铳身由10支铳管平行箍成。1管居中,长1.5尺,9管绕其周,各长5寸。单管用精铁打造,10管合用一根木柄,管中装有火药与若干枚小铅丸,有火线通出,并将各管的火线总连一处。作战时,由体壮力强的士兵发射,一次可射百弹,具有较大的杀伤力。

白小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能将这件古代火器的零件拿在手中,遂反复观看:“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听说过阴兵吗?”韦妍妃严肃地说。

“在小说里看过,好像有阴兵借道的说法。”

“战场是一个戾气非常重的地方,古战场所在地一般都有怪事。一战的时候,英军驻扎在某座古战场,半夜站岗的士兵看见一名中世纪骑士手拿长矛,骑着战马在营中快速跑过。中国古书中也多有半夜行路,在古战场附近看见两军交战,或者军队整齐开过的记载。我爷爷在朝鲜战场上就遇到了这样的怪事。”

韦妍妃的爷爷名叫韦丰羽,那时候还是个二十不到的小伙子,刚一参军就被派去了朝鲜战场抗美援朝。他记得那天是立秋,天气渐冷,他所在的连队被派去某处执行任务,夜深人静,他们的队伍在山路上前行,四周只有沙沙的树叶声。

这是他第一次执行任务,当然有些害怕,时不时地看看四周,总觉得那些峭楞楞的树丛中会跑出什么东西来。

队伍忽然发生骚动,前面传来消息,说是抓住了个什么人,过了一会儿,连长叫他过去,他看见一个中年人,大概三四十岁,穿着朝鲜平民的衣服。面容英俊,目光如电,韦丰羽第一印象就觉得这人绝对不简单。

连长说这个人自称中国人,是到朝鲜来研究古文物的,身上还带有中国某大学的证件,是个什么教授,名叫卫天磊。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他自愿留下来继续研究,就没有回国。连长一时分不清他究竟是真华人还是敌军细作,自然不能随便放他走,决定带着,如果有命回去,再查清他的身份。

韦丰羽就是被叫来看守他的。

韦丰羽老大不高兴,他从来不喜欢这些知识分子,觉得教授老师都是臭老九、走资派,对这个人也没有好脸色,卫天磊似乎不以为意,一直在自说自话。

“这么晚了还行军,恐怕不太好啊。”

韦丰羽瞥了他一眼:“紧急任务,不分昼夜。”

“就算再紧急,一到了三更也该休息,等过了三更再走。”卫天磊说,“否则冲了阴煞,有百害而无一利啊。”

“什么阴煞阳煞的!”韦丰羽怒道,“你再说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小心我不客气。”

卫天磊冷笑一声,没有再说话。

也不知走了多久,韦丰羽身边的一个士兵忽然趴在地上听了一阵,神情紧张地向连长报告:“有马蹄声从前方来了。”

这个士兵以前是长白山里的猎人,听走兽脚步声最得力,连长自然不能不信:“难道是敌军?大家做好战斗的准备!”

他安排士兵们隐藏进路旁的树丛中,韦丰羽听卫天磊说:“果然冲撞了阴煞,这下子麻烦了。”

众人凝神屏气,等待着这支神秘的军队到来。马蹄声越来越近了,一种诡异的气氛的军中悄悄弥漫,有人低声说:“真邪门儿了,声音这么近了,怎么没见到人?”

韦丰羽想说什么,被卫天磊按住了:“别说话。”

马蹄声愈加近了,众人能够感觉到一支队伍已经来到面前的山路上,可是什么也看不到,那踏踏的马蹄和四周沙沙的树叶声混合在一起,像一部恐怖电影。

“见鬼。”韦丰羽低声喝骂,卫天磊猛地捂住他的嘴,他听到那支看不见的队伍中似乎走出了一匹马,缓缓来到自己所潜伏的草丛,他甚至听到了骏马所打的响鼻。

气温仿佛一瞬间降低了好几度,一丝寒意在他的脖子上绕来绕去,韦丰羽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伙子第一次感觉到了刻骨铭心的恐惧。

“夜半行军,这都是上头的命令。”卫天磊低声说,“见怪勿怪。”

马蹄声绕着两人转了半圈,终于转身远去,待那马蹄声消失在山路的尽头,整支连队的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

“连长,这不会是真见鬼了吧?”一个战士压低声音问。

连长脸色有些白,但又不敢说真的见鬼了,那是犯政治错误。他正犹豫着不该怎么回答,一回头看见卫天磊站在身边,连忙往他身上一指:“卫教授,你既然是教授,一定懂得很多,快给大家讲讲,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韦丰羽有些担忧地看着他,刚才卫天磊也算是救了他一命,要是这位神神叨叨的教授真说出些犯忌讳的话来,以后就算能活着回去,恐怕也有麻烦。

卫天磊淡然笑道:“在明朝的万历年间,也有过一次援朝战争,日寇侵略朝鲜,大明派兵援助,这一代曾是明军与日寇交战的古战场。这一代的岩石里含有一种名叫四氧化三铁的磁性物质,可以记录声音。一旦各种条件符合,就会播放出来。”

他说得有理有据,虽然在场的大多数人都听不懂什么氧什么铁的,不过都很信服。连长满意地点头:“教授就是教授,比我们懂得多啊。大家都不要害怕,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武装自己,世上根本就没有鬼。”

卫天磊默默听着,笑而不语。

军队开拔,韦丰羽再次打量面前这个男人,觉得他更加高深莫测。

翻过一个山头,四周树木愈加茂密,松涛阵阵,树动影摇,卫天磊忽然步子一顿,拦住韦丰羽:“不好,有埋伏。”

话音未落,枪声大作,韦丰羽被卫天磊拽进旁边的岩石后,以岩石做掩护,他听见连长在大喊,头顶枪炮声不绝,战友一个个在身边倒下,他恐惧得浑身都在发抖。卫天磊猛地一拍他的肩膀,厉声道:“不要怕,越怕死,越容易死。”

韦丰羽看着他的眼睛,忽然觉得血气上涌,后面的事他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那是一场恶战,卫天磊总是如影随形地跟随着他,好几次他以为自己死定了,都是卫天磊救了他。

这个男人就像有法术一样,总是能够化险为夷。

韦丰羽所在的连队遭到了重创,残兵退到山中,借助山势隐蔽。空气中弥漫着火药的味道,韦丰羽靠着一块岩石,累得直喘气。

“你不是历史教授吧。”他问身边的卫天磊,卫天磊笑道:“我是什么人很重要吗?”

“这是战争时期,一个人的身份当然很重要。”

卫天磊望着擦亮的天空,朝鲜的日出很美,金色的光从遥远的山坳间透出来,为起起伏伏的山脉涂上了一层耀眼的光彩。他淡然道:“我只是一个旅人,喜欢四处流浪,管管闲事,听听故事。”

“你没有家人吗?”

“孑然一身。”

“我有个妈妈,年纪大了,身子有些不方便。”他抬起头,眼睛有些红,“如果我不能活着回去,就没人能照顾她了。”

“你参军之前该娶个老婆。”

“谁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娶老婆是害了她。”韦丰羽侧过脸来看他,“你呢?你没想过安定下来,娶妻生子?”

卫天磊俊美的眸子里有些难以理解的悲伤:“永远不会有那一天了。”

“为什么?”韦丰羽心想他不会有什么隐疾吧。

“我最想娶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他扑向韦丰羽,将他按倒,一颗炮弹在不远处炸开,炸飞了两个士兵。

追兵到了,连长受了重伤,还支撑着指挥大家反击,韦丰羽看了卫天磊一眼:“你走吧,你没有必要跟我们一起死。”

“等等,你不觉得奇怪吗?”

“怎么?”

“明明天已经亮了,怎么天色越来越暗?”卫天磊抬头看天,仿佛有一把刷子,将原本蔚蓝的天空一笔一笔擦得黝黑。

“要下雨?”

卫天磊皱眉:“有点不对劲。”

敌人的军队推过来了,枪声也越来越近,容不得士兵们有半点的时间顾虑天气。韦丰羽投入战斗,出生入死了好几回,才发现和卫天磊走散了。

他或许逃了吧。他在心里想,逃了也好,活着就好。

身边不断有战友倒下去,死了的自然不管,还有一口气的就被抬进后面的山洞救治,连里没有带多少药物,谁都知道,被抬进去的都免不了一个死字。

敌人的火力越来越强,连长让大家往后撤,他殿后。韦丰羽等人一直退了几十里地,退到了悬崖边上,已经退无可退。连里的指导员阴沉着脸,手中紧握了枪,对剩下来的人说:“同志们,准备殉国吧。”

“指导员,后面有人上来了。”

指导员拿过望远镜看了看:“是连长跟过来了。”

草丛动了动,一个人爬了上来,果然是连长,指导员连忙问:“其他人呢?”连长一脸血污,对众人说:“都牺牲了。不过大家不要担心,我们已经联络上了总部,很快就会有援军过来。”

这个消息令士气大振,众人又看到了生的希望。敌军围住了那座山峰,士兵们在连长的带领下,借助地理优势,据守了一天一夜,直到最后子弹都打光了,援军还没有到。军心又开始动摇,山顶上剩下的也不过二三十人了。指导员压低声音问连长:“你真联络上总部了?”

连长点头:“放心吧,我说援军会来,就一定会来。”

夜色迷离,山下很安静,敌军似乎在休息,准备明天最后的总攻。韦丰羽抱着枪,靠着岩石,却怎么都睡不着。翻了个身,屁股上好像有什么坚硬的东西,他刨开泥土,发现一块铁器,像是什么东西上的零部件。他有些纳闷,这东西看着眼生啊,上面生满了铁锈,想必有些年头了,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铁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