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课业结束,公寓热闹了不少。
又有一批新的留学生被送到这里,大家也会说起国内形势,会讲到宋先生遇刺。
“宋先生家境贫寒,可当袁世凯派人送给他一本空白支票,保证永不退票,却被他拒绝。先生之志,在家国!我辈当效仿之!”
“对!如先生所说,‘死无惧,志不可夺’!”
有泫然泪下者,也有义愤填膺者。
可如今大总统手握重兵,谁又能奈他何?
沈奚听着,猜想,自己父兄当年是否也是如此,才落得最后的下场。
这些人聚在一处,常彻夜畅谈。
此时沈奚已经选读了外科,除了给傅侗文写信的时间,不舍昼夜苦读,从不参与他们的谈话。相熟的留学生里,也有一位男同学和她同专业,叫陈蔺观,倒是和她很投脾气,两人平素不太说闲话,但凡开口,就是课业。
两人你跑我追的,学到入魔,上课做不完、画不完老师提供的模型,下课补上。不满足于解剖课、实践课课时,就由沈奚做东,这位男同学想办法,出钱去买通人,让两人旁观外科手术,也由此积累了不少珍贵的手术素材及解剖画。
只是每每得到珍贵资料,两人都算得清楚,锱铢必较。
陈蔺观家境贫寒,钱大多是由沈奚来出。有时钱用得多了,沈奚也会抱怨,昔日在烟馆有无人领回去的烟鬼尸体,真是活活浪费了。所有花费她都会记在账上,让陈蔺观记得日后要救活多少中国人,为傅侗文积福。
婉风觉得沈奚学得过于疯魔,会想办法将她绑出去,听歌剧,看电影,她对这些并不十分有兴致。后来她迷上了心脏,可能教她的人在这个学校却没有。
教授也说,血液汩汩而出,心脏无法停跳,在如此情况下手术,难度极大。
“上世纪有人说,在心脏上做手术,是对外科艺术的亵渎。谁敢这么做,那一定会身败名裂,”教授在课堂上笑着,摊开手,“可已经有人开始成功,坚冰已经破除,我们会找到那条通往心脏的航路。”
大家笑,对未来信心满满。
等到了第三年,她顺利完成了预定课业。
教授问她,是否准备继续读下去?若她止步于此,在专业上很是可惜。
她举棋不定。
傅侗文从未说过对她未来的安排。
这一夜她在灯光下,翻看着自己生物学的笔记到快天亮,终于从笔记本下抽出早备好的信纸,给他写了一封信。这是她头次提及“今后”二字,想是内心惧怕,怕他会说“后会无期”,或是“不宜再见”的字眼,她遮遮掩掩,写满三张纸也没说明白这封信的主旨。
这一回信寄出去,她又从夏盼到冬。
这晚,婉风和顾义仁都受邀去了基督教家庭聚会。她和陈蔺观切磋血管缝合术,转眼天亮回到家,倒头就睡。再醒来已是黄昏。
他的信被当作礼物放在地毯上。
这一看到不要紧,沈奚人连着棉被滚下床,狼狈地抱着信和被子爬回去。
床头柜的抽屉底层,放着专门裁信封的刀片,今年快过去了,才算用上这一次。
她小心裁开信封,抽出纸,依旧是三折。
心跳得急,手却慢,打开纸,又是寥寥两三句:
我不日将启程去英国,归期不详。至于你的学费,无须挂心,可供你到无书可读之日。匆杂书复,见谅。
傅侗文
七月七日
一看这日期,沈奚猜到,他一定没来得及收到信,就已经动身了。
她内心失落,将棉被裹住身子,脸埋在枕头里。
褶层里消毒药水的味道挥之不去。
他去英国,是为生意还是为什么?还是有什么红颜知己在异国等候?思绪一旦到了这里,越想越离谱。饥肠辘辘,满脑子他要在英国娶妻生子的念头,沈奚再躺不住,翻身下床,勉强算是穿戴整齐,下了楼。
“我必须马上吃点东西,吃点中国人该吃的。”
沈奚三步并作两步,从楼上连跑带跳地下来,前脚刚落到了地板上,就看到了客厅里坐着的人。她一时收不住,很丢人现眼地撞到了扶手上。
公寓的开放式客厅里,坐着几个人。
都呈众星拱月的姿态,将那个男人围在了当中。
傅侗文握着个茶杯,灰黑拼色领的西装上衣敞开着,露出里边的马甲和衬衫来,领带好看,衬衫的立领好看,人也……遗世而独立,佳人再难寻……
天,这是什么要命的话。
幼时跟着家里先生读的书都白费了。
莎士比亚歌德托尔斯泰,李白杜甫白居易,血管缝合血栓止血带……
我该说什么?
沈奚忘了身处何地,身处何时,前一刻还在构想他在英国的风流韵事,此刻却面对面,不,是隔着十一……十三、四步远的距离,彼此对视。
傅侗文饮尽手中的英式茶,将白瓷杯搁下,不咸不淡地取笑她:“没想到,弟妹在这里还过着中国的时间?”
为强调这句调侃,他望了眼窗外。
已近黄昏。
一抹斜阳的光,从窗子透进来,落在他的西裤和褐色皮鞋上,仿佛洒下了金粉金沙。
第4章 第三章 今朝酒半樽(1)
无论受了几年的西洋教育,在她心里,幽静的一个角落里还是立着十来岁在广东,乡下宅子里捧着书卷,看二哥和四哥对弈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藏在记忆深处,沈奚寻常见不着她,可当傅侗文凭空出现,“她”也走出来了,举手投足都十足十的温婉。
沈奚垂下眼帘,低声唤了句:“三爷。”
傅侗文目光流转,应了:“在外唤三哥就好,”他说完,又去对身旁的人嘱咐,“此处不比北京城,都叫沈小姐。”
一句三哥,无形拉近了距离。
“昨夜和同学去研习课业,天亮才回来,所以晚了。”她解释。
傅侗文手撑在腮边,笑:“我晓得。”
晓得什么?
晓得她醉心课业,还是晓得她昨夜与同学研习课业?
医生也算是旧识,含笑上前,对她伸出右手:“沈小姐。”
沈奚心神还飘着,没及时回应,医生也不好收回手。
到她醒过神,却更窘迫了。
“庆项,知道她为何不理你吗?”傅侗文带着一丝微笑,好心将这窘况化解,“当由女子先伸手,才是礼节。我看,你是忘形了。”
傅侗文身旁的一位戴着眼镜的男人也笑:“是啊,别说你同我们一道留洋过,”那人揶揄着,“沈小姐,你快将手垂下来,为难为难他。”
垂下来?她不得要领。
“就是,还没见过他对谁吻手礼过,也让我们开开眼。”
沈奚在众人哄笑中,懂了这个意思,下意识将两只手都背去身后,生怕这位医生真来个吻手礼。那医生本就有窘意,再看她唯恐避之不及的小动作,更是苦笑连连,他气恼地挽了衬衫袖口,做出一副要揍人的架势:“你们这些世家公子哥,就喜欢捉弄女孩子。”
那个戴眼镜的男人用眼风去扫傅侗文:“庆项你又错了,三爷偏爱偎红倚翠,并不喜好捉弄良家女子,尤其这女子还是自家人。”
大家又笑。
傅侗文懒理这些话,也不反驳,反倒说:“你们这些人,不要欺负谭庆项老实不多话,他这人心思密,很有皮里春秋的。”
眼镜男人忙比个脱帽的姿态:“谭兄,得罪了。”
医生又是无奈地摇着头:“罢了,我惹不起你。”
沈奚在这满堂笑语里,望着他。
戴眼镜的男人察觉了,将搭在桌上的手肘挪了挪,有意撞上傅侗文的小臂,促狭地笑着,摆了个眼色:提醒他这位“弟妹”在看他。
傅侗文一抬眼,她即刻低下头,去看自己脚下的高跟皮鞋。
清清白白的对视,在这些阔少眼里倒都成了眼神勾连,欲语还羞。
当初关于这位四少奶奶和傅三爷的传闻,真真假假的,大家都听过一耳朵。今日一见,倒起了旁观一场风月的瘾头。怕是,那婚事真是幌子吧?
几个公子哥在笑,心照不宣。
戴眼镜的男人将身子坐直:“沈小姐当年,是如何和三爷认识的?”
“我……”
沈奚被问住,为何要问三爷,不该是如何和四爷相识才对吗?
傅侗文不给他们窥探的机会:“散了吧。”
他下了逐客令。
主人发了话,众人也不好再拖延,识相告辞。临走了,还有人和傅侗文低语,此处风月场的人太过外放,喧嚣有,却没了能让人一瞥惊鸿、摄人心魄的佳人。那人又问傅侗文的归期,傅侗文语焉不详,挥挥手,将人赶走。
最后只剩下了傅侗文和医生,还有从家里跟来的仆从,和沈奚年纪相仿的一个少年人,。
二楼走廊尽头的那间空置的房间已经被收拾整洁,傅侗文入房休息,沈奚在他的授意下,也亦步亦趋地跟了进去。医生为他打了一剂针后,将废弃的针头和药品盒都在废纸里包裹好,拿去了外头。沈奚想瞄一眼是什么药剂都没机会。
房间里,只剩下两人。
傅侗文坐在临窗靠床的桌前,翻看昨日报纸。
“今早,我收到三哥的信,”沈奚立在他身前,像等着被检查课业的孩子,“七月七日的,你说要去英国。”
傅侗文放了报纸,在回想。
“我七月也给你写了信,想问,是否要继续读下去,”沈奚幼时荡秋千,荡得高了,心会忽悠一下子飘起来,没找没落的,眼下就是这种心境,“你没回信,我又不能再耽搁,已经选了新的课程。”
她没停歇地,还想再说。
傅侗文抬手,无声截断她:“欧洲起了战事,倒还没影响到伦敦,可我怕打久了难离开。于是,先来了这里。”
沈奚轻轻地“啊”了声:“是听说那边在打仗。”
她就算再幼稚,也不会以为三爷是为了探望她而来。
傅侗文说的这个,报纸会提到,同学也会议论。
祸是从塞尔维亚起来的,德奥英法俄相继都被卷入。当时的她没有猜到,后来这场战事愈演愈烈。很多年后这场战争被人称作Great War,第一次世界大战将傅侗文送到了纽约,送到她的面前。若没有这场战争,傅侗文怎么会万水千山到了英国,又仓促赴美?自然也就没有了之后的所有事。造化常弄人,唯独这次,算是好事。
“那你去英国的事被耽搁了吗?”她问。
“是去治病,”傅侗文淡然道,“到美国也一样。”
沈奚颔首:“来这里好,这里的医生也很好。”
又是一句傻话。
两厢安静。
傅侗文垂下眼,将报纸翻到背面,对折,两手握住,认真看起来。
借着台灯的光,她悄悄端详他三年来的变化,又瘦了些,脸更尖了。沈奚幼年腮帮子圆鼓鼓的,娃娃脸,是以更是觉得消瘦,面部棱角柔和的人才好看。当然,三爷的容貌,也轮不到她来下定论。
傅侗文眼不离报纸,忽然说:“今夜九点来这里,我有话对你说。”
她脱口反问:“今夜?”
傅侗文没否认。
到晚饭时,婉风和顾义仁才露面。
同在屋檐下这些年,三人都习惯在晚饭时说闲话,今夜却是个例外,只有碗筷碰撞的轻响,都满腹心事,又佯装全然无事。婉风和她关系再要好,说过好多私密话,只是从未提过为何会来照顾她。沈奚也是如此,一是性命攸关,二是怕连累傅侗文。
到八点半,她将手中的笔记翻了又翻,心绪难宁。
九点是个不尴不尬的时间,平日他们都还没睡。若是被婉风和顾义仁撞上了,怕会误了傅侗文的事。她想到厨房的柜子里有一包桂圆干,平日舍不得吃,想在考试前用来补精神,可一想到傅侗文不远万里乘船到这里,就觉得理应给他用。
正好,也是去寻他的借口。
沈奚没再耽搁,去厨房找到那包藏好的桂圆干,又找到鸡蛋,按照记忆里的法子来烧桂圆。锅子烧上水了,她频频看客厅里的钟,心神在火上,又不在火上,险险将桂圆烧干了。忙活着将烧桂圆倒入碗里,再看落地大钟,离九点还有两分钟。
垫上布,端着碗,她一小步一小步挪着,上了二楼。
到门外,意外没人守着。
“三哥。”她压低声音。
门被打开。
竟是婉风。
婉风倒不意外,笑吟吟地从她手里接过那碗,轻声埋怨:“看来这好东西,你也只舍得拿来给三爷吃了。”
沈奚摸不清形势,没说话,跟着进了房。
书房内,不止有婉风,还有顾义仁。顾义仁像个晚辈似的,没了平日嬉笑,规规矩矩立在傅侗文跟前。烧桂圆的味道很快弥漫开,婉风将碗放到桌上:“这是沈奚私藏的,平日不让我们碰,说是用来大考吊精神气。”
傅侗文目光一偏,看那水面上浮着的蛋花:“只烧了这一碗?”
沈奚惭愧:“我不晓得,他们两个也在。”
顾义仁和婉风对视,笑了。
傅侗文沉吟片刻,从容地将碗端起来:“你们三个,都坐。”
那两人没客气,答应着,将屋子里的椅子搬过来。
除了傅侗文占着的,一人一个,刚好少了一把。婉风和顾义仁自然不敢坐床,自顾自坐下,佯装无事。沈奚本就因为忽然多出两个人,局促不安,此时面对没有椅子的情况,更是纠结了,她踌躇着,是否要和婉风拼坐在一起,又怕对傅侗文显得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