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得容易,”我对着房间喃喃自语,房间现在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我翻了一页并读到以下一段:思特里克兰德的这种叫人无名火起的冷静让施特略夫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一阵狂怒把他攫住;他自己也不知道做的是什么,一下子便扑到思特里克兰德身上。思特里克兰德没有料到这一手,吃了一惊,踉跄后退了一步,但是尽管他久病初愈,还是比施特略夫力气大得多。不到一分钟,施特略夫根本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已经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了。
“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
我想到乔永远也不会翻开这一页并听到思特里克兰德管可怜的施特略夫叫一个小丑。有一刹那灵光闪现,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怎么能够?那是我生命中最糟糕的时刻——我知道那不是一个能矫正的错误,或者是我可以醒来的梦。乔安娜已经死了。
尸骨袋 正文 第1章(下)
章节字数:1027 更新时间:08-05-08 16:08
悲痛使我失去了力量。如果不是有床在那里,我早就掉到地板上去了。泪水从眼中流出,我们都是这么哭的,但在那天晚上,我觉得全身的每一个毛孔似乎都在哭泣,我坐在床上她的那边,手里拿着她那本落满灰尘的平装本《月亮和六便士》,痛哭起来。我想我感到的惊奇和痛苦一样多,不管是我在一台高解析度的显示器上看到并辨认的尸体;不管是葬礼还是彼得?布里洛夫用他高亢、甜美的男高音唱《我有把握》,也不管是下葬仪式和尘归尘土归土,我并不真的相信死亡这一事实。企鹅版的平装书做到了那口大大的灰色棺材没有做到的事:它坚持她已经死了。
“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
我躺回到床上,双手交叉蒙在脸上,像孩子们不开心时所做的那样哭着睡着了。我做了一个可怕的梦。在梦里,我醒过来,看见平装本的《月亮和六便士》仍然躺在我旁边的床单上,我决定把它放回到床底下我发现它的地方。你们知道梦是很让人弄不懂的——就像达利的钟那样,如此之软,像毯子一样挂在树枝上。
我把扑克牌书签放回到一百零二页和一百零三页之间——现在和永远,离“‘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只有手指头翻动一页的距离——并滚到床上我的那边,把头伸出床边,打算把这本书放回到我发现它的地方。
乔正躺在一团团灰尘中。一张蜘蛛网从床框弹簧的底部吊下来,像一片羽毛一样亲吻她的面颊。她的红头发看上去有点呆,但她的眼睛迷矇并警觉,在苍白的脸上显得邪恶。当她说话的时候,我知道死亡已经把她逼疯了。
“把那个给我,”她嘶声叫道。“那是我用来挡灰的。”没等我给她,她就把它从我手里夺过去。有那么一瞬间我们的手指碰到了,她的手指像霜冻后的树枝一样冰凉。她把书翻开,扑克牌飘了出来,她反萨默塞特?毛姆的书盖在脸上——文字编成的裹尸布。当她双手交叠放在胸前静静地躺下时,我意识到她正穿着我埋葬她时穿的蓝裙子。她从她的坟墓里跑出来并藏在我们床下。
我闷声哭了一下醒过来,一阵痛苦的抽搐几乎使我从床上滚下来。我没有睡着很久——眼泪在我脸上还湿乎乎的,我的眼皮还留有哭了一回后那种怪怪的肿胀感。这个梦如此鲜活,我滚到床边,垂下头,向床底下张望,她当然应该在那里,脸上盖着书,她将伸出她冰冷的手指来触摸我。
当然,那里什么都没有——梦就是梦。不过,后半夜我是在书房的沙发上度过的。我想这是正确的选择,因为那晚不再有梦。只是睡得什么都不知道。
尸骨袋 正文 第2章(上)
章节字数:4117 更新时间:08-05-09 11:40
我结婚十年从来没有遭受过写作障碍,乔安娜刚去世时也没有经历过。事实上,我一点也不了解这种状况,等我知道一些不寻常的事发生的时候,这种情况已经开始了。我想这是因为在我心中,我认为这种情况只影响“文艺类”作家,《纽约书评》讨论、解构这些作家,并且有时将他们拒之门外。
我的写作生涯和我的婚姻生活的时间跨度几乎一样长。就在我和乔正式订婚后不久(我把一杖蛋白石戒指突然套到她左手的中指上,在戴氏珠宝店花一百十美元买的,比我那时能承受的多很多……但乔安娜似乎完全陶醉了),我完成了我第一本小说《两人行》的初稿,在她被宣告死亡后一个月,我完成了我最近的一本小说《一落千丈》。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热爱高处的患精神病的杀手,一九九五年秋天出版。从那时起我还出版了其它小说——我能解释这种矛盾——但我不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会有一本迈克?诺南的小说出现在任何排行榜上。我现在知道什么是才思枯竭了,比我曾经想知道的还要多。
我很不情愿地给乔看《两人行》的初稿,她一个晚上就看完了,只穿着一条短裤和前面印有缅因州黑熊的T恤,蜷缩在她最喜欢的椅子里,一杯接一杯地喝冰茶。我出去走到车库(我们在班戈和另一对一起租了座房子,他们的财政基础和我们一样脆弱……不,乔和我在那时还不算结婚呢,虽然就我所知,那杖蛋白石戒指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手指)毫无目的地闲逛,觉得自己像《纽约客》漫画里的角色——那些关于待产室里的有趣的家伙的漫画。正如我所记得的,我搞坏了一个简单得小孩也会弄的鸟巢工具包,几乎切掉了左手的食指。每二十分钟左右我就回到屋里瞥一眼乔。如果她注意到了,不作什么表示。我会认为这是有希望的表示。
我坐在后面的露台上,抬头看着星空抽烟,她走出来,坐在我旁边,把手放在我脖子后面。
“怎么样?”我问。
“很好,”他说。“你现在为什么不进来干我?”还没等我作出回答,伴随着尼龙布料的悉卒声,她一直穿着的内裤就落在了我的大腿上。
后来,躺在床上吃橘子(我们后来改掉了这个坏习惯)的时候,我问她:“好到可以出版了吗?”
“是的,”她说,“我对出版这个富有魅力的世界一无所知,但我一生都在为快乐而阅读——《淘气乔治》是我最初的所爱,如果你想知道——”
“我不想。”
她俯过身来,把一瓣橘子塞进我嘴里,她的胸部很温暖,贴着我的胳膊非常挑逗。“——我是带着狂喜读这本书的。我预言你作为《德里新闻》记者的职业永不会度过新手期。我想我会成为一个小说家的妻子。”
她的话令我震动——事实上我胳膊上爬满了鸡皮疙瘩。不,她对出版这个富有吸引力的世界一无所知,但是如果她相信,我也相信……信仰最终成为正确的方向。我通过以前的创作课老师(他读了我的小说,没有赞扬只有批判,把小说的商业价值看成异端邪说)找到一个代理人,这位代理人把《两人行》卖给了兰登出版社,看到这本书的第一个出版商。
乔关于我记者生涯的话是对的,我有四个月的时间花在报道花展,加速汽车赛,教学会餐上,一个星期大约赚一百元,然后,我第一张来自兰登出版社的支票来了——二万七千美元,是扣掉了代理费后的数目。我在新闻室里待的时间都不够长到可以等到第一次小小的加薪,但他们同样为我举行了欢送会。在杰克酒吧,也就是说,我想起它来了。后面房间的桌子上方挂了一张条幅,上面写着:迈克好运——继续写!后来,当我们到家的时候,乔安娜说,如果嫉妒是酸性腐蚀剂的话,我身上除了皮带扣和三颗牙齿外什么都不会留下。
后来,关了灯躺在床上——吃掉了最后一个橘子,分享了最后一支烟——我说,“没人会把它和《天使,望故乡》混起来吧,他们会吗?”我是在说我的书。她知道我在说什么,正如她知道我对我以前的创作老师对《两人行》的反应相当沮丧。
“你不是要把失意艺术家的废话讲一堆给我听吧?”她用一条胳膊撑起身来问,“如果你要这样做,我希望你现在就告诉我,这样我明天早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自助离婚工具包里挑一个。”
我感到好笑,但也有一点受伤。“你看到兰登出版社出的第一版了吗?”我知道她看到过。“他们管我叫带把的安德鲁斯,看在上帝的份上。”
“噢,”她说,轻轻地抓住我那个有问题的东西,“你确实有把。至于他们对你的称呼……迈克,当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帕蒂?班宁经常管我叫鼻涕虫。但我不是。”
“感觉就是一切。”
“胡说,”她仍然抓着我的小弟并很刺激地捏了它一下,这让我有点痛,但同时感到很奇妙。那个疯狂的裤裆里的老耗子从来不真正在意这些天它所受的待遇,只要有足够的照顾。“幸福就是一切。写作的时候你感到幸福吗,迈克?”
“当然,”她知道这个。
“你写作的时候,你的良知令你烦心吗?”
“我写作的时候,什么也不想干,除了这个,”我说,一下子翻到她身上。
“哦,亲爱的,”她用娇柔轻微的声音说,这声音总是让我疯狂。“我和你之间有个小鸡鸡。”
当我们做爱的时候,我意识到一件奇妙的事情,或许是两件:当她说她真的喜欢我的书的时候,她就是这个意思(该死,从她坐在靠背椅里读书的样子我已知道她喜欢这书,她光着两条腿盘坐在椅子里,一绺头发搭在额上),并且我没必要为我所写的东西害羞……至少,在她眼里不用。另一件奇妙的事:她的感觉,跟我的感觉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婚姻才能提供的真正的两个人共有的观点,这是唯一跟我有关系的感觉。
感谢上帝,她是毛姆的拥趸。
有十年工夫,我都是带把的安德鲁斯……如果你加上乔安娜去世后的几年,就是十四年。前五年和兰登出版社合作;随后,我的代理人从普特南出版社那里得到一笔很高的出价,我就跳槽了。
你在许多畅销书排行榜上看到我的名字……那就是说,你星期日报纸上登的排行榜一直排到十五名而不是只列出前十个。我从来就不是克兰西、拉德勒姆或格里沙姆,但是我卖出了相当数量的精装本(我的代理人,哈罗德?奥布罗斯基,曾经跟我说安德鲁斯从来没卖过精装本,这位女士是平装本的奇才),并且曾经在《纽约时报》的排行榜上得到第五名的位置……那是我的第二本书《红衣人》。讽刺的是,阻止我爬得更高的书中有一本是泰德?比蒙特(笔名乔治?斯达克)的《钢铁机器》。比蒙特家族以前在卡斯特尔—洛克有一处避暑的房子,离我们黑迹湖边的房子的南边甚至不到五十英里。泰德现在是死了,死于自杀。我不知道他的死是否和写作障碍有关。
我正站在神奇的百万畅销作家圈外,但我从来不介意。到我三十一岁的时候我们拥有两套房子;在德里的爱德华七世时代风格的可爱的老房子,另外,在缅因州西部,一座湖边的木屋,大得几乎可以被称做旅馆——那就是莎拉—拉弗斯,当地人这样叫它有将近一个世纪了。在生命中的某个时期,我们毫无债务和负担地拥有了两个地方,而许多夫妇还在为好不容易获得第一套房子的抵押贷款而感到庆幸。我们健康、忠诚、具有幽默感。我不是托马斯?沃尔夫(甚至不是汤姆?沃尔夫或托比亚斯?沃尔夫),但我能做我喜欢的并得到报酬,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就像拥有偷窃的许可证。
我像非畅销小说过去在四十年代的样子:被评论界忽略,有着特定的风格类型(就我而言,创作类型就是可爱的独自生活的年轻妇女遇上了迷人的陌生人),但是报酬不错,像内华达州合法的妓院一样被人们猥琐的内心所接受,这种感觉看上去就像应该提供一些途径来发泄更底层的本能,有人必须要做那种事情。我很热情地做那种事情(有时候得到乔热情的共谋,如果我的情节构思上遇到问题直到十字路口),在乔治?布什么当选时期的某个时间点,我们的会计师告诉我们,我们是百万富翁了。
我们还没有富到可以拥有喷气机(格里沙姆)或足球队(克兰西),但根据缅因州德里的标准,我们一定程度上在钱里打滚了。我们做了几千次爱,看了几千部电影,读了几千本书(乔在一天结束时经常把她的书藏在她那边的床底下)。可能我们获得的最大的福气就是我们从来不知道时间有多短暂。
不止一次,我在想打破仪式是否是导致写作障碍的原因。白天的时候,我可以把这种超自然的瞎想打发走,但在晚上很难做到。在晚上,你的思想让人很不舒服地挣脱了它的项圈,自由驰骋。并且如果你耗费了成人生活的大部分时间来写小说,我相信这种项圈会更松,连狗都不急于戴它们。是萧伯纳还是奥斯卡?王尔德说的?作家是教他自己的思想不端正的人。
打破仪式可能是我突然和出乎意料的(至少我没有预料到)沉默的一个因素,这种想法是不是真的很牵强?当你在编故事这块地上挣你每天的口粮时,现实和感觉之间的界线就更细微了。画家有时候不戴有某一特定的帽子就拒绝作画,打得好的棒球选手不会换他们的袜子。
这个仪式从我的第二本书开始,我记得这是唯一我感到神经紧张的一本书——我想我吸收了相当数量的那个读大二的白虎星的奇谈怪论:一次成功可能只是侥幸这种看法。我记得一个美国文学老师曾经说过,现代的美国作家,只有哈珀?李找到了一种可靠的方法来避免写第二本书时的沮丧。
当我写到《红衣人》结尾的时候,我停了下来,还差一点完稿。德里本顿街上爱德华七世时代风格的房子在那时还有两年要还贷款,但我们已经买下了莎拉?拉弗斯,黑迹湖边的一处房子(当时各处都远不如后来装修得那样好,乔的工作室还没建,但是很漂亮),我们当时就待在那里。
我用手一推,从打字机前退开——那些天仍然坚持用我旧的IBM电动打字机——然后走进厨房。那是九月中,大多数避暑的人都走了,潜鸟在湖面上的叫声听上去有说不出的可爱。太阳正在下沉,湖本身变成了一个宁静的、没有热度的、燃烧着的盘子。这是我拥有的最鲜活的记忆之一,如此清晰,我有时候觉得我能够走进并重温这段记忆。有什么事,如果有的话,我会做的不一样吗?我有时候会思考这个问题。
尸骨袋 正文 第2章(下)
章节字数:2741 更新时间:08-05-09 11:42
傍晚的时候,我曾在冰箱里放了一瓶泰迁爵香槟和两个细长酒杯。现在我把它们拿出来,放在一个锡盘上,这个锡盘通常被用来从厨房往露台端一罐罐的冰茶或果汁,我端着锡盘走进了起居室。
乔安娜埋在她破旧的安乐椅里读一本书(那个晚上不是毛姆而是威廉?;邓布劳,她最喜欢的同龄作家之一)。“哦,”她说,抬起头来并在读到的地方做了个标记。“香槟,有什么重要事情啊?”好像她不知道一样。
“我写完了。”我说。又用法语说了一遍。
“好啊,”她说,微笑着接过了我俯身递给她的一只酒杯,“那这样就好了,是吧?”
我现在意识到这个仪式的精髓——有活力和有效的那部分,就像一连串胡言乱语中真正神奇的那个字眼——就是这句话。我们几乎总是喝香槟,她几乎总是随后跟我走进办公室去做另一件事,但并不总是这样。
有一次,大约是在她去世前五年左右,当我完成一本书的时候,她在爱尔兰,跟一个女朋友度假。那一次我自己喝了香槟,也是自己输入了最后一行(那时候我已经在使用苹果电脑,它可以做许许多多不同的事,但我只用它做一件事),没有浪费一分钟的休息时间。但是我电话打到她和她的朋友布林待的旅馆;我告诉她我已经完成了,然后听她说我特意打电话去想听的话——这些话溜进爱尔兰的电话线,旅行到一个微波发射机,像祷告一样上升到某个卫星,然后下来回到我的耳中:“好啊,那这样就好了,是吧?”
正如我说的,这个习惯在第二本书写完后开始。我们每个人喝了一杯香槟,然后斟满再喝一杯后,我把她带到办公室,在那里一张纸还夹在我的森林绿的电子打字机上。湖面上,最后一只潜鸟在暗夜中鸣叫,这个叫声在我听来像生锈的东西在风中慢慢地转。
“我想你说你已经完成了。”她说。
“除了最后一行都写完了,”我说,“这本书,虽然它没有多大价值,是献给你的,我想要你写下最后一点。”
她没有笑,也没有抗议,也没有动感情,只是看着我,想确定我是否真是这个意思。我点头表示我真的是这个意思,然后她坐在我的椅子里。她早些时候在游泳,她的头发披在后面,穿过一个白色有弹性的东西。她的头发是湿的,颜色比平时更显暗红。我摸了摸它,像摸一块潮湿的丝绸。
“段落缩进?”她问,跟速记联营公司里要记大老板的命令的女孩一样严肃。
“不,”我说,“继续。”然后我说出了我头脑中从站起来去倒香槟起一直想好的一行话。“‘他解开她头上的链条,然后这两个人走下台阶,来到汽车停放的地方。’”
她打完这句话,检查了一下,然后充满期待地看着我。“就这样,”我说。“我想你可以写‘完’了。”
乔敲了两次“回车”键,然后把回车符居中,在文章最后一行下面输入“完”,IBM的书信字休打字机很顺从地跳动着打出了这个字。
“他在她头上解开的链条是什么呀?”她问我。
“你必须读这本书来找出答案。”
她坐在我的办公椅里,我站在她旁边,她处在一个最合适的位置把她的脸贴在她现在贴的地方。当她说话的时候,她的嘴唇在我身上最敏感的部位移动。在我们之间,只有一条棉质内裤,就是这样的。
“我有办法让你说的。”她说。
“我打赌你会的。”我说。
完成《一落千丈》的那天,我至少试着去举行这个仪式。感觉很空,奇妙的实质已经离开了,只剩下形式,但我已经预料到这种结果了。我这样做不是出于迷信,而是出于敬重和爱意。一种纪念,如果你明白的话。或者,如果你明白的话,乔安娜真正的葬礼,终于在她入土一个月后举行了。
这时是九月下旬,仍然很热——是我记得的最热的暮暑。在带着悲伤的心情最后努力完成那本书的时候,我不停地想我有多么思念她……但这从未使我慢下来,还有其它的事:德里跟往年一样热,我通常只穿着一条沙滩裤干活。我从未闪过要去湖边住所的念头,我对莎拉—拉弗斯的记忆好像完全从脑海里被抹去了。也许是因为等我完成《一落千丈》的时候,真相已经深入脑海了。这一次,她不是在爱尔兰。
我在湖边的办公室很少,但能看到风景。位于德里的办公室很长,沿墙排满了书,没有窗子。在这个特别的晚上,头顶上的风扇开着——共有三个,在感伤的空气中转动。我穿着短裤,T恤,橡胶系带凉鞋,风锡制的可乐盘端着一瓶香槟和两个冰冻过的玻璃杯走了进来。在这个像有轨电车车厢一样的房间的另一端,有一个很斜的屋顶,这个屋顶这么陡,我几乎不得不蹲下,才能避免站起来时撞到头(这么多年,我也不得不顶住乔的抗议,说我选了房间里这个绝对是最差的地方当工作台),我的苹果电脑的屏幕亮着,上面都是字。
我想我可能要迎来另一场悲痛的侵袭——可能是最坏的一次——但无论如何我要向前……我们的情绪总是让我们惊奇,不是吗?那个晚上,我没有痛哭和流泪;我猜我体内已经没有眼泪了。代之而来的是一种深深和悲哀的失落感——她过去喜欢坐在上面读书的空空的椅子,她总是把她的玻璃杯放得太靠边的空空的桌子。
我倒了一杯香槟,等泡沫消退了,举起杯。“我写完了,乔。”我坐在转动的风扇下面说。“那么这样就好了,是吧?”
没有回答。考虑到接下来的事,我想值得重复一遍——没有回答。我没有感觉到,后来我感觉到,在这间看上去空荡荡的房间里我不是一个人。
我把香槟喝掉,把玻璃杯放回到可乐托盘上,然后在另一个杯子中倒上。我把它拿到苹果机前,在本应是乔安娜坐的地方坐下,人人都喜爱上帝,但上帝偏偏带走了乔,我没有流泪和痛哭,但我的眼睛被泪水刺痛了。屏幕上的字是这样的:
今天不是那么糟糕,她想。她穿过草地走到汽车旁,看见挡风玻璃上有张白色纸片,笑了起来。卡姗?;迪兰西,他拒绝气馁或接受否定的回答,邀请她去参加另一个星期四晚上的品酒会。她拿起纸,撕碎了,然后又改变了主意,把碎片塞进牛仔裤屁股上的口袋里。
“没有段落缩进,”我说,“继续。”然后我在键盘上输入了我头脑中从站起来拿香槟起就一直想着的一行话。那里有整个世界,卡姗;迪兰西的品酒会是一个开始的好地方。
我停下来,看着这个闪烁的小光标。眼角的泪水仍使我双眼酸痛,但我反复说没有寒气绕着我的脚踝,脖子后面也没有鬼魂的手指。我敲了两次回车键,选择居中,在文章最后一行下面输入“完”,然后举起本该是乔的那杯香槟跟屏幕干杯。
“这是给你的,宝贝,”我说,“我希望你在这里。我太想你了。”说到最后一句话时我的嗓音有些颤抖,但没有泣不成声。我喝下泰廷爵香槟,保存了文件,把整个文档存到软盘上,然后备份了一下。四年来,除了便条、杂货单和支票,这是我最后写的东西。
尸骨袋 正文 第3章(上)
章节字数:6019 更新时间:08-05-09 11:45
我的发行人不知道,我的编辑黛布拉?温斯托克不知道,我的经纪人哈罗德?奥布罗斯基不知道。弗兰克?阿伦也不知道,虽然不止一次我非常想告诉他。就让我当你的兄长吧,不看在你的份上也看在乔的份上,他回到他在缅因州南部城市桑福德的印刷事业和多半孤独的生活的那天,他对我说这番话。我从未指望过接受他的提议,现在也没有——不是以他可能一直在想的最基本的求助的方式——但我每隔两个星期左右就给他打电话。男人间的那种谈话,你知道的——天气怎么样啦?不太坏,冷得像冰窖。是啊,这里也一样,如果我能搞到棕熊队的球票你想到波士顿来吗?也许明年吧,现在相当忙。是啊,我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再见,迈克。好的,弗兰克,当心你的身体啊。男人间的谈话。
我非常确信,有一两次他问我是否在写一本新书的时候,我想我是这样说的——
哦,他妈的——我在撒谎,不是吗?这个谎言如此深入内心,现在我甚至跟自己也这样说。他问我好不好,我总是说,对,我正在写一本新书,写得很顺,真得很顺。不止一次我很想告诉他我写不到两段就要经历一次身心折磨——我的心跳加倍,三倍,我呼吸急促,开始大口大口喘气,我感觉眼珠子要迸出眼眶,挂在脸颊上。我像一个关在下沉的潜艇里的患幽闭恐惧症的人。事情就是这样,谢谢你的问候,但我从来没有。我不需要帮助,我也不能要人帮我。我想我已经跟诸位说过。
我承认我的观点带有偏见,我认为成功的小说家——即使不是很成功的小说家——在创造性的艺术中都有最好的表演。确实,人们买的CD比书多,更多的时间在看电影,在看电视。但是小说家的生产力曲线更长一点,也许是因为读者比非书写艺术的爱好者更聪明一点,因此有更长久点的记忆。《警界双雄》中的大卫?索尔只有上帝知道在哪里,那个罕见的白人说唱乐歌手瓦尼拉?艾斯也是如此,但在一九九四年,赫尔曼?沃克,詹姆斯?米契纳,还有诺曼?梅勒,他们的作品还都在流传;他们讲的故事都是恐龙在大地上行走时的事了。
阿瑟?黑利正在写一本新书(流言是这么说的,但是,后来这件事还是真的),托马斯?哈里斯能够在精神病人中待七年,仍创作畅销书,虽然有近四十年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杰罗姆?塞林格仍然是英语课和在咖啡馆里聚会的文学爱好者们的热门话题。读者拥有的忠诚度是创造性艺术中其它领域所无法匹敌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这么多作家,他们已经失去了势头,仍能一帆风顺,被推到畅销书排行榜上,仅仅是因为他们的书的封面上“作者”这个神奇的字眼。
出版商想要作为回报的东西相当简单,特别是从被指望每本小说能卖五十万本精装本和一百多万本平装本的作者那里:每年出一本书。纽约的专家们认为这是最合适的。每十二个月用线或胶水装订的三百八十页,一个开头,一个中间,一个结尾,连续的主角,如金西?米尔霍恩或凯?斯卡皮塔,这点可随意,但如果有就更好。读者喜爱连续的人物;像回家的感觉。
一年完不成一本书,你就是在糟蹋出版商在你身上的投资,妨碍你的业务经理继续支付你所有信用卡的能力,并危及到你的经纪人及时给他的精神病医生付钱的能力。同样的,如果你太长时间不出书的话,总是会失去一些读者,这是没有办法的。正如你出得太多的时候,会有读者说,“唷,我已经读够这个家伙的书了,开始觉得寡然无味了。”
我跟你们说了这些,你们就会明白我怎么可以四年来一直把我的电脑当成世界上最昂贵的涂写板,并且没人觉察到。写作障碍?什么写作障碍?我们不知道写作障碍。当每年秋天都会有规律地推出一本新的迈克?诺南的悬疑小说,非常适合暮暑的消闲阅读,人们怎能想到这样的事情,朋友们,不要忘记假期就要来临,并且你所有的亲朋好友也可能阅读诺南的新书,在博得连锁书店可以以七折买到,哇,如此的买卖。
秘密很简单,我不是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美国流行小说家——如果传言是真的话,丹妮尔?斯蒂尔(只举个名字为例)几十年都在用诺南的套路。你们看,从一九八四年的《两人行》开始,虽然我每年出一本书,但在这十年中有四年我每年写两本书,出版一本,藏起来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