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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上去大约七十岁,穿着件黑色的连体游泳衣,外面套着条黑短裤。这种搭配显得出人意料地正式,仿佛那永不过时的黑色鸡尾酒小晚装的变种。她的皮肤奶油一样惨白,不过扁塌塌的肚子以上的部位以及皮包骨头的肩膀两侧除外,那两处浮满了大块的棕色老人斑。她脸上长着骷髅般突出的颧骨和光秃秃鼓起的眉骨,整张脸像一把尖锐的楔子。眉骨下面的眼睛深陷在眼窝的阴影里,几乎看不到。稀疏的白发从耳边笔直挂下来,垂到前倾的下巴两侧。

上帝,她太瘦了,我心想。她什么也不是,就是一袋子——

想到这里,我浑身打了个冷战,一个强烈的冷战,好像有人被人电击了似的。我不想让她注意到这点——于是我抬起手来挥了挥,挤出一个微笑。早上好,站在水上酒吧那边的女士。早上好,你这老掉牙的骨头袋子,你差点吓得我尿裤子,不过这些日子没关系,我原谅你了,你过得还好吗?我怎么觉得我笑得比哭还难看。

她没有朝我招手。

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个傻瓜——镇上没有头号傻瓜,我们轮渡来揍——打招呼的手以一个尴尬的半敬礼姿势收场,好像一只手掌按在我的两片肩胛骨之间。

她刚才站着的码头现在空无一人。我眯了眯眼,第一个反应是她肯定走进酒吧的阴影里去了,但她不在那儿,而是像个鬼魂那样消失了。

她走进酒吧里去了,宝贝,乔的声音说。你知道的,对吗?我的意思是……你是知道的,对吗?

“对。”我自言自语,那个夏天里我经常自言自语。“是的,也许她真的进去了。也许她走路鬼鬼祟祟的。”是啊,就像丹弗斯太太。

我再次停下回头张望,可道路沿着湖边稍稍捌了一点儿,从这儿已经望不见沃灵顿和日落酒吧了。真的,我心想,这样更好。

回去一路上我在脑海里一一列举莎拉—拉弗斯前后发生的怪事:反复出现的梦境、向日葵、电台标签、夜里的哭泣声。我觉得自己与玛蒂和凯拉的巧遇,外加电脑先生尾随而来的电话也勉强算得上是怪事之一……只是比起夜里听到的孩子的哭声是不同意义上的怪事。

那么,乔安娜死时我们在德里而不在黑迹湖这一点呢?也算得上是件怪事吗?我不知道,我甚至不记得为什么要把它算在里面。一九九三年秋天和冬天我正忙于把《红衣人》改编成电视剧脚本。一九九四年二月我开始写作《一落千丈》,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扑在这本书上。况且,提出前往T镇,前往莎拉……

“一向都乔开的口。”我对着空气说,当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时立刻明白这话有多么正确。我们俩都很喜欢这所湖畔的房子,然而每次都是乔提出“嗨爱尔兰人,让我们去T镇住几天吧。”这话她随时都可能说出口,似乎我已经把莎拉—拉弗斯给忘了,即使在夏天临近的时候。我真有那么专注于写作?好像不是……难道还有其它原因?

这里面有什么东西很不对头,可我不知道是什么。毫无来由。

这让我想到了莎拉?泰德威尔和她某首歌的歌词。她的歌从来没有留下过录音,但我有盲眼蓝调艺人雷蒙?杰弗逊翻唱她这首歌的唱片。其中一段唱道:

它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支谷仓舞,甜心

它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支圆圈舞

让我吻你甜蜜的嘴唇,甜心

我找到你,你是我的宝贝。

我喜欢这道歌,常想象它不是出自那位老民摇歌手醇厚的歌喉,而是从一个女人嘴里唱出来时会是怎样。从莎拉?泰德威尔的嘴里。我打赌她唱起来更甜美。朋友,我打赌她能唱出轻巧的节奏感。

我又到了自家门前的湖畔,环顾四周,没人(不过我已经听到今早第一艘滑水汽船排水的声音),于是我脱得只剩内裤,朝浮板游去。我没有爬上浮板,而是躺在旁边的水面上,一手抓着扶梯,慵懒地用脚踏水。这已经很舒服了,可是这一天余下的时间该怎么打发呢?

我决定用来清理二楼我的办公室,完事后兴许去乔的工作室转转,如果那时自己还没丧失勇气的话。

我往回游,轻松地踏着水,脑袋浮在水面上,湖水沿着身体流淌而过,像凉凉的丝绸,我觉得自己像一只水獭。快到岸边的时候我抬起滴着水的脸,看见主街上站着个女人正看着我。她瘦得正像我在沃灵顿见过的那位……不过这一位是绿色的,绿色的指着道路的北方,像古代传说中的森林女神。

我猛喘一口气,呛进不少湖水,然后咳了出来。我在齐胸深的湖水里站起来,擦了擦灌满水的眼睛,紧接着笑了(虽然带着一丝怀疑)。那女人所以是绿色的,是因为它原来是一棵白桦树,看到树叶在斑驳的白树干周围的形成的那张窥视着的“脸”仍旧让我毛骨悚然。由于没有一丝风,那张脸纹丝不动(像那穿黑短裤黑泳衣的女人的脸一样纹丝不动),可是在微风轻拂的日子里,它会显出微笑或皱眉……甚至是大笑的样子。它后面矗立着一棵病恹恹的松树。一根光秃秃的枝干指着北方,我就是错把它当成了一只指向北面的皮包骨头的手。

这已经不是我头一遭把自己吓得灵魂出窍了,我总是看到一些东西,仅此而已。当你写了足够多的故事,在你看来,地板上的每块阴影都像是脚印,灰尘中的每根线条都传达着神秘的信息。当然,这显然对于我分辨这些离奇事件中哪些是真的发生在莎拉—拉弗斯,哪此只不过发生在我离奇的想像中没有任何帮助。

我匆匆扫视周围,发现湖的这一带仍然只有我一个人(虽然这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除了那艘船以外,湖上又响起另两艘船嗡嗡的马达声),于是嗑嗑绊绊地脱下了浸水的内裤,绞干放在我的短裤和T恤衫上面,然后捧在胸前光着身子走上了枕木台阶。我假装自己是男仆本特,正给彼得?温西爵士端去早点和报纸。回到房子里的时候,我已经乐得像个傻瓜了。

二楼虽然开着窗,可依旧闷热,一踏上最顶上的楼梯我就明白了原因。乔和我曾经共享这个楼面,她的办公室在左边(一个小房间,真正的小房间,由于另外拥有房子北面的工作室,这个小房间对她足够了),我的在右边。走道的尽头是带网格的空调出气孔,那台巨大的空调是我们买下房子后一年添置的。望着它我意识到自己有点想念它特有的噪声。空调上贴着个留言条,上面写着:诺南先生:空调已坏。打开只能出热气,发生碎玻璃一样的声音。迪恩说卡斯特尔—洛克的韦斯顿电器店会送维修零件过来。我只有看到了才说得准。B?梅赛夫。

我看着最后一句话笑了——这正是梅赛夫太太的风格——然后试着打开开关。乔总是说,当一台机器察觉到附近有个长着***的人类时,它往往会表现得更好些,可惜这回不是。我听了五秒钟空调的转动声,然后关上开关。正像镇上人喜欢说的那样,“真他妈糟透了”,在它修好之前,我在楼上连镇字游戏都玩不了了。

我到自己的办公室里转了转,看能找到什么,也同样好奇地想知道自己会有什么感觉。答案是,几乎没有。这里放着我的书桌,我就是在它上面完成的《红衣人》,向自己证明第一本书的成功并非侥幸;那里挂着一幅理查德?尼克松的照片,他高举双臂,摆出胜利的“V”字姿势,底下是标题:你敢从这个人手里购买一辆二手车吗?那里放着乔为我做的织毯,一两个冬天之后她迷上了阿富汗披肩,从此放弃了编织。

办公定对我并不陌生,但每一样东西(尤其是光秃秃的书桌)都在告诉我,这里是过去的迈克?诺南的工作地。人的生命,我曾经读到,通常包含两股力量:职业和婚姻。在我的生命中,婚姻已经结束,而职业正处于一个似乎是永久性的断层。在这种情况下,我终于毫不奇怪地发现,自己曾在其中耗费无数日夜,兴高采烈地编织过各种假想生活的工作场所,如今看来是毫无意义的。这就好像你正看着某个已经被解雇了的……或突然死掉了的文员的办公室。

我正要离开,突然转出一个念头。角落里的文件柜塞满了纸张——银行对账单(大部分是八到十年前的)、各种信件(大多没有回复)、一些零碎的创作草稿——但我没有找到要找的东西。我转移到壁橱,里面的温度少说也得有一百一十度,翻出一个梅赛夫太太标上了“工具”标签的纸板箱,找到了——一台三洋牌随访录间机,那是黛布拉?温斯托克在我们完成了给普特南出版社的第一本书之后送给我的。经过设置,这台录音机能在你开始说话时自动打开;在你停止说话的时候自动进入“暂停”状态。

我从来没问过黛布拉,当她第一眼看到这台机器时,想到的是不是“噢,我敢打赌任何一个自重的流行小说家都会想要这个宝贝的”。还是其它更为明确的目的……比如某种暗示?把你潜意识的小传真变成文字吧,趁它们还新鲜,诺南?我那时不知道,现在仍然不知道。但我有了它,一台真正高性能的录音机,而我车上刚好有不下十盘磁带,都是我自己录了开车听的音乐带。今晚我就要在里面塞进一盘磁带,把音量调到最大,把机器调到“录音”状态。然后,假如那个我迄今听到过两次的声音再响起来,我就能把它录下来。我可以把它放给比尔?迪恩听,问问他的想法。

如果今晚我再听见那孩子的哭声,而机器却没有自动打开呢?

 


尸骨袋 正文 第9章(下)
章节字数:5580 更新时间:08-05-10 10:15
“那么,我会知道一些别的事。”我对空荡荡洒满阳光的办公室说,汗流浃背地站在办公室门前,腋下夹着录音机,眼睛看着空书桌,“或者至少有个怀疑的理由。”

和对门乔的小办公室相比,我的办公室显得拥挤但更有家的感觉,她的地方一向东西不多,此刻更是徒剩空空的四壁。地毯不见了,她那些照片也不见了,甚至连书桌都不见了,仿佛一个“自己动手”计划在即将大功告成之前突然被放弃了。乔的痕迹被彻底清除出这个个房间,有那么一会儿我对布兰达?梅赛夫产生了一股无名之火。我记起每当我自作主张做了什么母亲不同意的事,她老人家总是说:“你是不是有点儿做过了头?”对乔小小的空间如今的境遇我就有这种感觉:把它清理得只剩下墙壁,梅赛夫太太真有点做过了头。

也许并不是梅赛夫太太把它们清理掉的,那不明飞行物的声音说,也许是乔自己做的。有没有想过,傻瓜?

“开玩笑,”我说,“她为什么那么做?我才不认为她会预感到自己的死。再说她还买了……”

但我不想说出口,不想大声说,这好像是一个坏主意。

我正要转身离开,突然一股凉风令人惊讶地穿过闷热的暑气,擦过我的脸颊,不是我的身体,仅仅是脸。这是一种相当奇异的感觉,好像两只手轻轻抚摸过我的双颊和前颊。与此同时我耳边听到一声叹息……但这么说也不确切,它像是擦耳即过的喃喃低语,好像有人急匆匆地说了些什么。

我一转身,指望看到房间的窗帘被风吹动的样子……但它们一动不动地垂着。

“乔?”我说,听到她的名字让我浑身发抖,差点把录音机掉在地上,“乔,是你吗?”

没有动静。既没有幽灵的手抚摸我的皮肤,也没见到窗帘动一下……如果真有风的话,它们一定会动的。只有一个满脸淌汗腋下夹了个录音机的高个子男人站在空房间的门口……但正是从这个时候起,我开始真正意识到莎拉—拉弗斯里并不是只有我一个。

那又怎么样?我问自己。就算事情是这样,又怎么样?鬼还能伤害到谁?

那是我当时的想法。

当我午饭后来到乔的工作室(她带空调的工作室)时,我对布兰达?梅赛夫的感觉好多了——说到底,她并没有做过头。乔的小办公室里我记忆犹新的东西——镶了镜框的她的第一块阿富汗披肩,她的绿色织毯,还有也装在镜框里的缅因野花招贴画——都被挪到了这儿,连同几乎每一样我此刻记得起来的东西。梅赛夫太太的做法像是在说——虽然我没法减轻你的痛苦让你忘记悲伤,也没法不让你触景生情,但我至少能把让你伤心的东西移到同一个地方,这么一来你就不会突如其来、毫无心理准备地撞上它们而难过了。我只能做到这些。

这里没有一面墙是空的;墙上挂满了我妻子心灵和创造力的结晶。这里有编织作品(一些是认真的,另一些则是随性之作)、蜡染、手工布娃娃、一幅用黄、黑、橘色丝绸贴成的抽象拼贴画,以及她拍摄的花卉照片;在她的书架顶端甚至还放养一座尚待完工的作品,那是莎拉—拉弗斯本人的头像,用牙签和棒棒糖杆子做成的。

工作室的一角放着她的编织机和一个小木柜,木柜门把手上挂着一块标签:“乔的编织!请勿触摸!”另一个角落里放着她尝试过一阵子的班桌琴,她最后还是放弃了,说琴弦害得她手指头疼。第三个角落里搁着一根爱斯基摩的船桨和一双磨损了的溜冰鞋,鞋带顶端挂着紫色的小绒球。

房间正中的旧拉盖书桌引起了我的注意。在我们一起在这儿度过的那许多夏天、秋天还有冬天的周末里,这张桌子上总是散布着线轴、线团、针垫、草图,或许在有一本关于西班牙内战或美国名犬的书。有时候乔安娜让人操心,至少对我来说,因为无论她做什么都不会遵循真正的系统或秩序;有时候她也可以变得强有力,甚至是专断的。她绝对是个丢三落四的人,这一点永远体现在她的桌面上。

但不是现在。我可以想象梅赛夫太太把那些东西从桌面清走了,统统藏到那边的塑料罩下面,但这难以置信。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没有必要。

塑料罩下面有样东西,我伸手去摸,就在离它一两英寸的时候手发抖了,一个旧日的梦中情景:

把那个给我,那是我用来挡灰的。

从我脑海中掠过,就像那阵拂过脸庞的轻风。这情景紧接着消失了,我揭去那层塑料罩。底下是我曾经用过,但很多年没有再想起过的绿色IMB打字机。我向前倾了倾身,才看到——但在看到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了——上面的打字球是我曾经最喜欢的书信字体。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的旧打字机怎么会在这儿?

乔安娜折腾绘画(虽然画得不怎么样)、摄影(真的拍得很好,有时候还能卖出个价钱)、刺绣、编织、织布、染布,她还能在吉他上弹出八到十个简单和弦。她会写作,当然;大多数文学专业的人都会,因为这是他们选择文学专业的原因。她是否显示出过人的文学创造力呢?没有。大学期间她曾尝试写诗,但很快就放弃了这门艺术,认为自己不适合。你来替我们俩写,迈达,一次她这么对我说。写作全部交给你;我只要在其它方面样样都稍许涉猎一下就行了。考虑到她的诗作相对她的丝绸、照片和刺绣的水准,我认为那也许是个明智的决定。

可我的旧IMB打字机到这儿来了,为什么?

“写信。”我心说,“她在地窖或别的什么地方找到了这台打字机,拿来写信用。”

不过这不是乔的作风。她把大部分的信件都拿给我看,常常强迫我在信尾亲自添上一些附言,还总是用那句老话来激发我的负罪感:鞋匠的孩子没鞋穿(她总不忘加上一句:“幸亏有亚历山大?格雷汉?贝尔,否则作家的朋友得不到作家的消息”)。结婚以来我从没见妻子用打字机写过一封信——除非有其它理由,否则她一定会认为那是小题大做。当然,她会打字,慢吞吞地打出些没有拼写错误而且很有条理的业务信件,但她通常会用我的台式电脑或她自己的苹果笔记本。

“你在想些什么呢,宝贝?”我问道,然后开始检查书桌抽屉。

布兰达?梅赛夫连这里都没有放过,但最终还是被乔的处事风格打败了。表面的整齐(比如按颜色排列的线轴)很快让位于乔一贯的混乱。在这些抽屉里我发现了无数令我伤心的乔的记忆碎片,却没有找到一份用我的旧打字机打出的文件,不论是不是用书信字体球打的,一张纸片都没有。

完成了这次搜寻,我靠进椅子(她的椅子)里,看着桌上小像框里的照片,我不记得曾经见过这张照片,很可能是乔自己印(原来的照片可能来自某个当地人家的阁楼),自己手工上色的。完成后的作品看上去像一张经过泰德?特纳润色的通缉令照片。

我拿起照片,用拇指肚抚过像框的玻璃面板,给逗乐了。莎拉?泰德威尔,世纪初的蓝调歌手,最后的表演地就在T镇。她和她的乐队成员——其中一些是她的朋友,大部分是她的亲戚——离开T镇后,在卡斯特尔—洛克停留了一小阵子……随后便不知去向了,仿佛是地平线上的一片云彩,或是夏天早晨的一片迷雾。

照片里她露着浅浅的笑,几乎看不出来,眼睛半开半闭,挂吉他的绳子——不是宽带子,而是绳子——挎在一个肩膀上。背景上我能看到一个黑人男子像杀手那样斜带着一顶礼帽(音乐家的一个长处在于:他们知道如何戴帽子),站在一个看上去像是水盆贝司的乐器旁边。

乔把莎拉的皮肤染成浅褐色,也许是依据她见过的其它照片(市面上流传着不少这样的照片,大多表现莎拉仰着头,头发几乎垂到腰部,正在发出她众所周知的肆无忌惮的大笑),虽然其中几乎没有彩色照片,世纪初还没有彩色照片。莎拉?泰德威尔的形象并非仅仅留在老照片里;我想起迪奇?布鲁克斯,“全能修车行”的老板,曾经告诉我他父亲宣称自己在卡斯特尔县的集市上赢到过一只泰迪熊,并把它送给莎拉?泰德威尔。作为回报,据迪奇说,她给了他一个吻……虽然我怀疑他是不是当着妻子的面说的。

照片里的莎拉只是在微笑。莎拉?泰德威尔,人称莎拉?拉弗斯,从来没有录过唱片,但她的歌曲照样流传下来。其中一首《陪我走,宝贝》和“空中铁匠”的《朝这儿走》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今天,这位女士会被人们称作“非洲裔美国人”。在一九八四年,也就是乔安娜和我买下这幢房子并且由此对她发生兴趣的时候,她会被人们称作“黑人”。在她自己的时代,人们会称她是一个“女黑鬼”,或许是“混血女黑鬼”,当然,还有直截了当的“黑鬼”,那时很多人都那么称呼黑人。我能相信她会当着半个卡斯特尔县的面吻迪奇?布鲁克斯的父亲——一个白人吗?不,我不相信。不过,谁说得准呢?没人说得准。这就是历史的迷人之处。

“它什么也不是,只是一支谷仓舞甜心,”我唱道,把照片放回到桌上,“它什么也不是,只是一支圆圈舞。”

我拿起打字机罩子,但还是决定不盖上。我站在那儿,眼睛回到莎拉的照片上,她半闭着眼睛站着,肩膀上露出那根当作吉他背带的绳子。她脸上和笑容里有种东西一直给我种东西一直给我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突然,我想起来了。她长得和罗伯特?约翰逊惊人地神似,后者富于原始风格的节拍出现在“莱德—杰普林”和“后院鸟”乐队几乎每首歌的旋律背后,传说他曾经走到十字路口,把灵魂出卖给魔鬼撒旦,换取七年醉生梦死、沉迷酒色的生活,当然同时还有音乐里永恒的生命。这些他得到了。罗伯特?约翰逊据说是被女人毒死的。

下午晚些时候我走进湖畔小店,在冷藏箱里看到一条不错的比目鱼,打算买作晚餐,作为搭配还买了瓶白葡萄酒,在收银台前排队的时候,一个老头颤颤巍巍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昨儿个看你交了个新朋友。”北方佬的口音太重,让人直想发笑……只不过口音并不是唯一好笑的地方;更有趣的是它的调门——真正的缅因人说话都像拍卖员。

我转身,看到了前一天遇上凯拉、玛蒂还有那辆斯考特吉普时同迪奇?布鲁克斯一起站在门口的那个怪老头。他手里还拄着那把金头拐杖。现在我认出它来了,五十年代《波士顿邮报》给新英格兰各州的每个县都送了一把这样的拐杖。这些拐杖被分发给当地最年长的老人,然后从一个老人手里传到另一个人手里,不断传下去。这个故事最滑稽的地方在于,《邮报》自己却在几年前就死翘翘了。

“确切地说是两个新朋友。”我答道,努力回想他的名字。想不起来了,但我记得乔还活着的时候自己曾见过他,他坐在迪奇的接待室一张垫得鼓鼓的椅子里,在车行的重锤声和气压机的轰鸣声中从天气谈到政治,又从政治谈到天气。一个常客。要是68号公路上发生了什么事,他一定会看到。

“听说玛蒂?德沃尔很可爱。”他说着,一只皱巴巴的眼睑耷拉了一下。我活了这么多年,见过许多猥亵的眨眼,但没有一个比得上拄金头拐杖的老家伙递过来的眼神。我真想一拳把他蜡光光的尖鼻子揍下来,它从他脸上折断的声音一定和在膝盖上折断一根枯树枝的声音差不离。

“你听说的事不少吧,老伙计?”我问。

“噢,那是!”他答道,咧开两片猪肝色的嘴唇笑了,牙床上布满魄的斑点,上齿龈上还剩两颗黄牙,下边儿有四五颗。“还有她的小家伙——调皮,真调皮!那是!”

“调皮得像只猫味。”我表示同意。

他朝我眨眨眼,有点儿奇怪我这张该是新潮的嘴里居然冒出这句老话,令人生厌的笑容加倍咧开了。“不过,她妈不怎么管她,”他说,“小家伙到处乱跑,你知道吗?”

我开始注意到——虽然晚了点,但总比没有强——这会儿有六七个人在看我们,听我们讲话。“我可没这种感觉。”我提高了嗓门说,“没有,我一点儿没觉得。”

他只是笑着……老家伙的笑容像是在说哦,那是,亲爱的;我知道得比人清楚。

离开小店的时候我开始为玛蒂?德沃尔担心了。在我看来,好管她的闲事的人太多了。

回到家,我把酒拿到厨房——打算趁把烤炉拿到露台上的当儿让它冰一下,伸手正要开冰箱门,突然停住了。冰箱门上原先凌乱散布的四五个磁贴——它们被做成蔬菜、水果、塑料字母、数字,甚至加利福尼亚葡萄干的样子——已经不再凌乱,而是排成了一个圆圈。有人来过了。有人溜进来过,然后……

整理了一下冰箱上的磁贴?如果是这样,这个小偷真该好好学学。我碰了碰其中的一个——小心翼翼地只用指尖,然后突然对自己很恼火,伸手把它们统统打乱,由于用力过猛,两个磁贴掉到地上。我没去捡。

那晚入睡前,我把录音机放到驼鹿标本本特下方的桌子上,打开录音机,拨到“录音”模式。然后塞进一盘自录的旧磁带,把计数器拨到零,这才上床去,享受了八小时无梦、不受打搅的睡眠。

第二天早晨,星期一,这样的好天正是度假客们来缅因的原因——天空晴朗没有一丝云彩,湖对面的群山看上去仿佛被放大了似的。华盛顿山,新英格兰最高的山,屹立在最远的天边。

我把咖啡装进咖啡机,吹着口哨走进客厅。这个早上,过去几天的种种想法在我看来都显得很愚蠢。可紧接着口哨停了下来,我看到录音机的计数器——上床前我把它归到零——现在的读数已经是“012”。

我倒了倒带子,犹豫着把手指放在“播放”按钮上。对自己说(用乔的声音)别傻了,然后按下了按钮。

“哦,迈克。”磁带里一个声音轻轻地说——几乎是哀伤的叹息——我不得不用一只手的掌根按住嘴,止住一声大叫。在乔的工作室里那阵轻风吹过我脸颊时,我听到的就是这个声音……只不过现在这声音放慢了,能辨出其中的意思。“哦,迈克。”它又说了一遍。接着是轻微的“咔哒”,机器自动暂停了一会儿,接着又是一声:“哦,迈克。”这就是我在北翼睡觉时客厅里的低语。

然后它消失了。

 


尸骨袋 正文 第10章(上)
章节字数:5514 更新时间:08-05-10 10:21
九点左右,一辆小型敞篷车驶入车道,停在我的雪佛莱后面。这是一辆全新的“道奇—公羊”,车身干净锃亮发着金属光泽,好像早上才拆下保护膜——不过颜色和原告那辆一样,是米白色的。驾驶座在车门上刷着一行我熟悉的字:威谦?比尔?迪恩,营地看管、细木工,外加他的电话号码。我手里端着咖啡杯上门廊去迎他。

“迈克!”比尔叫起来,从方向盘后面爬下来。北方佬不兴拥抱——这是一条和“凶家伙不跳舞”以及“真男人不吃乳蛋饼”一样的公理——可是比尔热情的握手差点让我把杯子里仅剩三分之一的咖啡泼了出来,然后他满心欢喜地在我背上拍了一巴掌,笑起来露出一口漂亮的假牙——那种过去叫做“罗布克斯”的假牙,你能通过邮购买到它们。我顺便想到,那在湖畔小店和我谈话的老家伙完全可以买上一副,这么一来这个多管闲事的老家伙吃饭一定能方便很多。“迈克,见到你我可真高兴!”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我笑着说,能感觉到笑容不是装出来的。那个能在雷电交加的深夜里把我吓破胆的东西看上去只喜欢在明亮的夏天早上出来活动。“你气色不错,朋友。”

这是事实,比尔老了四岁,发际开始发灰,不过其它地方一点儿没变。六十五?七十?这都没关系。他没有显出一丝病态的苍白,脸上也没有那种我向来作衰老征兆的塌陷,尤其是眼睛周围和两颊。

“你也是。”他说着放开我的手。“我们都为乔难过。镇上的人都那么想她。中风,她这么年轻。我妻子让我转达她的慰问。她得肺炎那年乔还送过她一条阿富汗披肩,伊维特永远也忘不了。”

“谢谢。”我说道,有那么一两秒钟我的声音都不像自己的了。我感到仿佛在T镇上,我的妻子并没有死,“也谢谢伊维特。”

“怎么样,房子里头一切还好么?我的意思是,那台空调除外。糟透了!韦斯顿电器店保证过上星期就把零件送来的,可现在他们又说要等到八月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