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在空间中极速的倒流,那个穿着运动服的阴郁男生,第一次落到自己的眼里,而这一次,她清清楚楚的在他的眼眸中,看到自己完完整整的样子。
低眉浅笑,脉脉情相牵。
“用我们一名突破很强的球员突破,同时我尽量投三分球,快速的跑空位,然后分球投篮,此外就是要我们要依靠快攻,记住一定要快,用速度拖死对方,同时不会打的队员,多跑位来混淆对方的防守。”
“在防守的时候我建议使用联防这个战术,这样可以发挥防守的最大的效果,如果个人盯防的话,不会打球的队员难免会被过了,这个时候就可以依靠联防去补防。”
“就按照这个打法,手上如果有球就尽量的传给我,明白了吧,好,上场吧。”
看着眼前的记分牌上明显的优劣,队员之间明显的实力差距,逆转的可能只能是微乎其微,只是想努力的输的漂亮一些,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宋佳南看着苏立,第一次看他打篮球,有些紧张和兴奋,曾书忆在不断感叹“宋佳南你哪找来的这么极品的男人”,她狠狠的瞪她,却还掩饰不住嘴边的笑意。
哨声一响,她听到苏立喊她的名字,还未反应过来,他的手已经伸了过来,那件运动服外套便轻轻的挂在她的手上,“帮我拿一下。”
曾经在操场的看台上,看到女孩子手里抱着的运动服,她们脸上都挂着大大的笑容,目光追随那个独一无二的人,年少青涩的情窦在男孩子跑跳投篮之间,慢慢的开怀。
她有时候会羡慕,会兀自的微笑,然后把目光悄悄的从女孩子左手的衣服右手的饮料上挪开,然后默默的走掉,耳边传来一阵阵清脆的呼喊声,还有各自要加油的名字。
那一刻,她会奢望,有一个人能够站在她面前,把运动服递给她,而她,欣喜的只能紧紧的攥住他的衣服,好像攥住的,就是这个人的手,和一生一世。
而现在,她的手里,安安静静的躺着苏立的运动服,迟到十年的那份悸动,迟到十年的光景戏剧般的上演。
她唯有,紧紧的攥住,在蓝白相间的条纹中,找回曾经属于她暗恋的色彩。
宋佳南从来不知道苏立的篮球打的这么好,刚上场就是一个准确的三分球,赢得满场的喝彩,他身姿修长灵活,跑跳举手投足之间自是一份风流潇洒。
她看的都有些痴迷了,旁边的曾书忆捏着她的膀子,使劲的掐,“好帅啊,跟我高中时候校队的篮球帅哥有的一拼了,天哪,简直是现实版的流川枫啊。”
“曾书忆,你别拉我,很疼的。”
“我激动吗,不给啊!”
比分在慢慢的上升,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随着这群赛场上的人叫喊欢呼,看上去苏立和队员的配合的很好,打法也很轻松,快攻上篮三分球,他几乎成了全场的焦点,可是谁也不知道,他的左手隐隐的有些作痛。
很久以前遗留的伤不小心又疼了起来,苏立悄悄的握住左手的手腕,用力的甩了两下,透过密密的人群,他还是可以看到宋佳南抱着他的运动服不声不响的站在一边。
没来由的心底涌上一股难言的复杂情绪,蓦地,比赛结束的哨声响起来,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比分仍然是稍稍落后,所有人期待的大逆转并没有因为他的到来而降临。
很多人跑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可是他一点都不遗憾,篮球毕竟是团队的比赛,不是个人表演,尽力了也就心安理得。
他不想听别人安慰他的话语,只想听一个人跟他说声谢谢。
“好可惜啊,居然没赢。”曾书忆失望的摇摇头,“要是他早一点出场就好了。”
宋佳南从箱子里拿出一瓶矿泉水,笑着说,“好了,重在参与吗,再说了,我们没输成个位比十位已经是我们主任天大的希望了,明天开会时候他一定不会故意迟到了。”
曾书忆看着她左手夹着运动服,右手拿着矿泉水,嘴里还絮絮叨叨的样子,打趣道,“宋佳南,我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就像是我们高中时候小女生帮那些打篮球踢足球男生拿衣服递水,哈哈,我说你高中时候有没有做过这种事情,那么熟练。”
“胡说八道,你才做过的呢。”仿佛被人戳破了心思,她瞪了曾书忆一眼,扭过头掩饰住微微窘迫的情绪,径自走向站在篮球架下的苏立。
刚才的剧烈运动,他微微的喘气,脸上有一两颗汗珠,顺着眉间蜿蜒到鼻梁,苍白的皮肤散布微微的红晕,那股冷漠凌冽的气质荡然无存,反倒是整个人散发一种淋漓生动刚毅的男性气息,让人不由的脸红心跳。
她递过矿泉水,看着他的眼睛,真诚的说,“谢谢你。”
观看比赛的人渐渐的散去,天空中灰蒙蒙的云,低低的压下来,冬季夜晚的黑暗悄悄的覆盖住白昼的微光,他的拧开矿泉水盖子,刚递到嘴边又放下,“我没赢。”
她的唇角弯起来,摆出一个俏皮的弧度,“输赢何妨,你篮球打的很好就够了。”
苏立不禁有些好奇,“你没看过我打篮球?”
“拜托,我是个运动白痴,从来都不去上活动课当然没看过。”宋佳南不好意思的笑起来,话语里还有些责怪的意味,“而且你从来都没告诉我。”
心底那股复杂的情绪又慢慢的涌上,苏立环顾四周渐渐稀少的人群,周围的高楼,还有校园里准点响起的广播,里面John Lennon正在温柔的唱到:“Oh my love for the first time in my life,I feel sorrow,I feel dreams,I feel life,I feel love。”
“知道这是什么歌吗?”
很优美的旋律,男子温情的演出,她顺口问到,“这首歌是什么?”
“Oh My Love!”把运动服随意的搭在肩上,他笑道,“宋佳南,这是你研究生时候的母校,你肯定很熟悉了,陪我走走好吗?”
“这是德政楼,我们上课会在这里,可这里离食堂实在是太远了,太不方便国计民生。”
“宿舍楼就在那栋楼后面,很旧很古的,到了春天时候湿气一直渗透到四楼的地板上,水泥地都泛着一层湿淋淋的潮气,虽说是两个人一个宿舍,条件还不如新校区的四人宿舍。”
“我读研究生时候,很糟糕的,天天猪狗不如的混日子。”
“对了,这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上来看看。”
偏僻的七层楼的天台,上面堆放一些建筑用的废弃的材料,除去这个,就是空荡荡的平台和一望无际的开阔视野,学校不远处是脉脉的远山,暗色的云层下依稀还见一片浓重的绿影。地面上有潮湿的雨水落下的痕迹,寒风吹来凉气逼人。
“这里可以看到这个城市很多的景观。”宋佳南张开手臂,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人要是觉得累了,难过了,就会跑到这里来看看,夏天快结束的时候,炙热的太阳把水泥烤的温热,躺在这里看夕阳真是人生的享受。”
“就像坐在操场的看台上看天空?”
“恩。”她轻轻的笑起来,看进他的眼眸中,刹那间的目光相接,可是气氛隐隐的有些心照不宣的暧昧了起来。
天空中终于有冰凉的湿意带着刺骨的寒意飘落而下,冬日的雨又悄悄的弥漫在城市的上空,宋佳南拉了拉衣领,自言自语道,“可能是要下雪了吧。”
“恩,我们先回去吧。”
轻轻的掩上天台的门,一下子人就笼罩在黑暗之中,眼前都是漆黑和茫然,宋佳南一向夜视很差,当黑暗包裹住她的眼睛,好像整个世界之剩下她一个人。
还有走在前面的那个人的脚步声。
很多年前的时光,就如天上的那些凌冽的湿意毫无预兆的迎面而来,十年前她是一个面目清秀,性格模糊的女孩子,十年前,她曾经跟在这个冷漠阴郁的男孩子身后,走过一段黑暗的,长长短短的楼梯,祈祷没有尽头,十年前,她从没想过,这样一走就会十年光景。
定了定神,她想去摸手机照亮脚下的路,还未摸到手机,黑暗中那个冷清却温情的声音传来,“宋佳南,怎么了?”
她微微的窘迫,“太黑了,我看不清楚。”
看不清的是脚下的楼梯,因为还有浅度的近视,她扶着墙,小心翼翼的下了两个台阶,脚还悬在空中未踩下去的时候,手边一股很奇怪的热源慢慢的靠近,她的手背触到了手心的温热还有五指缠叠的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