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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安全了,可剩下的事情却还是很多很多,皇帝和太子都暴怒,严令彻查,估计从地方到京城,不知要有多少人因此丢官罢职甚至没了性命。

方若华管不到这些,他得到的只有好处,太子私底下跟他说,皇帝对西山各族的印象大好,决定回京之后就处理他们的事情。

“我和父皇商量商量,封西山为我大周国山,西山诸族,至少享七品待遇。”

太子笑道,“此次救驾有功的,另行封赏,或许用不了几年,西山诸族就能融入我大周,在大周境内通行无阻。”

因为抓了几个活口,陛下亲自审问,方若华也过去旁听,本来他就是个躲在一边看热闹的主儿,没想到那个带头人满肚子不服气,到了这等地步还叫嚣:“哼,若不是主子养的那群畜生竟然临阵倒戈,宁愿受烈焰焚身之苦,也不听命令,你等安有命在!”

他还嘴臭,唐小飞上去就一巴掌,扇掉了他半颗牙。

方若华躲在一边吃瓜子喝茶水,十分无辜。

远在京城的五王爷,立在王府内,听着妻儿笑语,转头看向唯一留下的一个家奴。

家奴叹气:“主人,时也,运也,命该如此!”

“命该如此?”

五王爷蹙眉,“我外祖父临终前为我占卜,明明说我有帝王之相,他留给我的这些家奴,祖祖辈辈侍奉我云家,从无背叛,再是听话不过,为何这一次却在如此关键时刻不听命令?”

老家奴沉吟半晌,也只能道:“大约是,即便是畜生,也终归还是想当人。”

云家诱骗小妖们签订的契约,是要让他们生生世世做奴仆,懵懵懂懂的时候也就罢了,世易时移,妖怪们也长了心眼,一旦有更好的出路存在,自然要追求更自在的,更有尊严的生活。

五王爷整理好衣冠,远远看到禁军统领卢文中和恒王出现在门口,默默起身,主动走了出去。

恒王看着这个弟弟,冷笑一声,也不与他搭话,直接把人塞到一辆狭长的马车里,亲自驾着马车走人。

五王爷撩开车门帘,盯着他看了几眼:“三哥,你以为你不与我合作,就能落个好?就凭你外家王家的地位,太子登基,也不会容得下你。”

恒王冷笑,白了他一眼:“至少太子心软,不像我的好五弟,在京城惯会装好人,人缘天下第一,坑害起兄弟来到比坑敌人还用心。”

这兄弟二人逗咳嗽逗回了皇宫,皇帝却特意从江南回转明州,去往参加西山上盛大的庆典活动。

只是…

皇帝看着被放在餐盘里做装饰品的金叶子和各色珍珠,咳嗽一声,郁闷道:“方卿,朕的赏赐是不是有些不合时宜。”

“没有的事,至少臣再喜欢不过。”

方若华失笑,他总不能说,昨天晚上开会时,诸族的长老们还个个交代底下人,不能随便把万岁爷赏赐的东西到处扔,就是扔,也不能让别人看见,否则就是大不敬,只不过好些小妖根本就一根筋,记性不好,千叮咛万嘱咐也还是会出错。

想了想,还是稍微委婉一些道,“不过,您要是赏青丘和涂山两族,最好赏个一千只羽毛鲜亮,个头也大的大母鸡。”

“至于徐姥姥那一家子,宫中的好些调香的方子赏过去,她们必然是相当开心,最近她们家的小姑娘们老觉得香火不好吃,味道特别一般,想换一换口味。”

皇帝:“…”

“还有,底下送礼的人未免太不走心,给十九送了二十张狐狸皮,还是白狐的,就算十九是只玄狐,可她娘亲却是白狐,这个,不大合适。”

皇帝:“…十九姑娘好脾气!”

看来赏赐还真得注意些,他要施恩,又不是要结仇,“…方卿,不如在京城理藩院专门设一衙门,就负责与西山诸族联络,人选方面,你来费费心。”

“是。”

方若华笑应了。

因为遇到刺杀事件,南巡自然是匆匆结束,御驾返回京城。

第三百零三章 家事

三年后

京城

永安宫外,无数御医汗流浃背,皇子皇孙们一言不发地坐在椅子上。

桌子上的茶热了冷,冷了热,哪怕都变了味,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有心思挑剔。

太子和小皇孙默默地坐在床边,床上缠绵病榻一个月之久的皇帝,今日看起来气色还算不错,就是脸颊上带了一抹病态的晕红:“…太子,大周以后就交给你了。”

“父皇!”

太子眼眶发红,声音有些干涩。

皇帝到是镇定得很:“以前我也怕死,可现在我不怕了。”这三年来,他亲眼见到另外的世界,那么广阔,那么神奇,他还怕什么?

虽然追求寿命的漫长,似乎失败了,但是,人死之后既然有另外的世界,那么死亡就是新的开端,何必害怕?

“也没什么好交代的…”

一日后,太子灵前登基。

一年后,改元致和,当日,太子唯一嫡子,被立为太子。

这一夜,夜色难得的美,月亮特别圆,皇帝和方若华坐在御花园里喝酒,酒过三巡,招来舞姬助兴,抬头看小皇孙和青凤膝盖捧着膝盖坐在一处,借着月色读书,突发奇想,小声道:“你说,要是朕的儿子娶了青凤,生出来的皇孙是人还是…狐狸?”

方若华:“…你想太多了。”

“也是。”

怎么可能呢!

这夜,皇帝回宫,缠着皇后笑道:“我忽然觉得,咱们还是在多生一个儿子为好。”

皇后:“…”

虽然皇后的身体有些差,太医们说不容易再怀孕,但也不是绝对的,这些年吃了那么多好东西调养,底子早就给补回来,早些年不生,是打着让孩子们年岁隔开大些的主意,现在大儿子都大了,他也成了皇帝,再生一个又有何妨?

大周天和二年

当年的小皇孙至今登基已经有十年。

他们都老了。

罗乐轻轻拔下一根白头发,瞪着它半天没说话,良久才叹了口气,转过头特别嫉妒地看了看方若华。

三十年过去,他到是显得成熟有魅力,一点都不见老,依旧有无数漂亮年轻的小姑娘倾慕他…

“咳咳。”

罗乐目光流转,颇有些得意。

虽然这个男人不真是她的,但那些小姑娘们的羡慕嫉妒恨,她还是很乐意接收。

方若华正和徐姥姥聊天,感觉到罗乐看他,顺手把桌上的葡萄扔给青凤,让她给拿过去。

青凤如今已经是窈窕少女,有一头垂在大腿的长长黑发,笑语温柔,再没有小时候的淘气。

罗乐一边吃葡萄,一把抓住青凤抱在怀里撸毛,青凤也只好一伸胳膊一踢腿,化成黑狐狸,两只前爪撑着罗乐的肩膀任由她撸。

今日是她那个冤家的忌日。

罗乐和往常一样,放了一艘小木船进入碧水,眼看着船随水流而去,轻声道:“这些年了,我好像都忘了你的模样,可你也别觉得我对不住你,我的日子这般快活,哪里有力气日日记着你。”

“早些年我还想,将来要是我死了,你要是还在奈何桥上等我,那我跟你一块投胎,下辈子做正经夫妻,现在我到觉得咱还是做一回兄妹得了,要是做夫妻,我怕以后成怨侣,实在你性子不好,脾气倔,也不会体贴人,我这一辈子让人温柔呵护着过来的,下辈子怕是要跟你过不下去,哎,我下辈子,恐怕和谁都难过到一块儿!”

罗乐对着碧水自怜了半天。

青凤:“…”

罗乐拍了拍青凤的脑袋:“你别当我矫情,如今不比以前,老大的年纪,即便没有正经跟过男人,难道还不知道男人是个什么样子,不说那些三妻四妾的,就是有从一而终的,对女人也不一定有你方哥哥那么好,那么体贴。”

青凤老老实实点头。

方若华在对面听见,失笑道:“傻丫头,等你真遇见个有情人就不这么想了,别管他是体贴还是粗心大意,在你心里,都是好。”

“用得着你说,好像谁没个有情人似的。”

罗乐翻白眼怼他。

自己可是有一个青梅竹马的良人,固然去得早,却是当真有情,方若华这辈子才亏,根本不知道情是何等滋味。

早些年,她还发愁,总劝着这人寻个好姑娘,不愿意委屈人家,把话说清楚自己下堂也无妨,反正手里攥着钱,人脉也有,怎么都能过得去。

偏偏方若华不乐意,现在成了个老头子,她也就不劝了,如今位高权重,被封了宁国公,飞蛾扑火一样的女人多了,真心却更难求。

正说话,翠鸟收拢羽毛落下,把一封信搁在方若华的手里,他拆开来看了看,随手折叠塞到袖子里去。

徐姥姥失笑:“又是那件事?”

方若华叹气。

徐姥姥摇摇头:“老太太都九十多的人,你就顺了她的心意,别让她惦记。”

终究还是点点头,方若华轻声道:“黑二家生了个小子,打算塞给我,就抱给罗乐,只说是我们养的孩子,让老太太放心。”

多少年下来,老太太一直希望方若华能认个孩子在膝下,方大也乐意把自己儿子过继给他,奈何他媳妇生产的时候伤了身体,也只一子,当然,他就是儿子多,方若华也做不出夺人子嗣的事,哪怕对方嘴里不介意。

即便没当过爹娘,可方若华当过人的女儿,不会不清楚父母的爱子之心。

为了弟弟,方大心甘情愿地让自家孩子过继是一回事,过后难过,又是另一回事。

问题是,老太太很想不开,既然大儿子只有一子,她就开始盼孙子,孙子多,过继给自家二宝也成,这回到是如了她老人家的意,方大孙子孙女都不少!

从方大第二个孙子降世,老太太登时精神大振,腰酸背疼的毛病全好了,九十多岁的人走起路来比三四十岁的还要利索,精挑细选了许久,挑中他的二孙子,今年四岁半的牛牛,准备开祠堂过继给方若华。

为了自家大哥的家庭和谐,也为了老太太高兴,方若华打算把黑二家的熊崽子抱回家扔给罗乐。

反正黑家的熊崽子多,让方若华挑一个教导,认作义子,黑二只有高兴的份儿。

第三百零四章 穿越

在家祭过祖,看过一家老少,再把黑二生的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抱给老太太看过,方若华就带着罗乐,拎着青凤准备回京城。

方母也一把大年纪了,不过保养得好,在西山生活的村民身子骨都硬朗,到是眼不花,腿不疼的,手上的活还是像以前一样好,花了三天不到,就给方若华做了两身皮袄。

“都是你大嫂打听的,京城时兴的花样。”

乔氏在一边腼腆一笑,扶着自家婆婆。

方若华连忙道谢。

乔氏心里却是真心感激自己这个小叔子,以小叔子的身份地位,如果当真想过继孩子,哪怕不过继她的独子,只让方大再纳一房贵妾,想来也不算什么,而且他当真开这个口,没人会觉得不对,可他没有!

这么多年下来,小叔子从没有做任何一件让自己为难的事,娘家人都说,她嫁给方大,嫁到方家,简直就是进了福窝窝,逢年过节送回娘家的重礼,厚礼且不说,方大这些年独独只有自己一人也不说,光是她多年下来,比她妹妹还显年轻的多,就足够娘家所有人羡慕的。

她妹妹可是比她小十岁,如今瞧着却仿佛比她还大上好几岁的模样。

乔氏的满腔心思无人知,方母拉着方若华的手,细细看了好长时间也看不够,轻声叹息:“孩子们大了,到一个个的不在跟前,细妹子还好,跟你一块去了京城,你们兄妹有个照应,可大姐,大姐她怎么就这么倔!”

方若华缩了缩头不敢吭声。

大姐二十年前嫁给了一个从波斯来的商人之子,从此每年都有大半年的光景在海上漂泊。

当初大姐的婚事,是他答应下来,劝服了家里人,如今母亲见不到女儿,要埋怨他也只能受着。

好不容易脱身,终于回了京城,刚一进家门,那位如今都快四十的皇帝就从他卧室里溜达出来。

方若华:“…真是半点都比不上你父皇稳重。”

“青凤姐姐生日,她又不肯进宫,难道朕还不能出来给她庆祝庆祝?”

皇帝故意装嫩,“师父都不疼朕了。”

“你还叫青凤姐姐!”

“谁让我打赌输给她来着,师父当朕想叫不成,朕也觉得面上无光。”

方若华摇摇头,拿这位陛下没办法,四下看了看,见侍卫都带齐了,就干脆不多捞到,领着他回宫去,顺便叫上涂山的几个小姑娘进宫热闹热闹,正好今天妖社排了新戏文,他也想看看。

说起来,当年的小皇孙,现在的大周朝皇帝陛下和青凤之间天差地别,简直就是隔着天和地的距离,当年谁也没想过他们两个真能做夫妻。

狐女嫁人是不稀奇,但狐女哪有嫁给皇帝的,真以为是个狐狸精,就能做苏妲己?

奈何这小皇帝从小就主意正,不服输,想做什么非要做成不可,最后闹来闹去,还真就让他成了事!

如今青凤一只狐狸,正正经经地做了正宫娘娘,可惜狐狸就是狐狸,在宫里憋着根本就憋不住,动不动就向外跑,闹得后宫皇后娘娘体弱多病的传闻不绝于耳。

这两个还时不时要闹些矛盾,一开始别说罗乐,连方若华都各种担忧,毕竟不是小时候,小皇孙已经是皇帝,多少个皇帝对幼时的青梅竹马赶尽杀绝?可这些年下来,闹归闹,吵归吵,吵完了还是好的跟一个人似的,而且惯常只有青凤逗这位陛下,陛下占不到半点便宜。

暮色降临,京城街面上却依旧繁华热闹。

“大周天和二年…”

林良辰茫然四顾,转头看到不远处的告示牌上贴着一张陈旧的告示,默默握紧手中的弓箭,“这是哪一年?一千年前?”

他今年二十一岁,是长平大学三年级的学生,而且学的是历史专业。

“大周?”

大周到是知道,应该是萧国公林远南所在的朝代,可是天和这个年号有吗?

林良辰努力想了半天,还是想不起来,大约是他记性不大好,没记住?

虽然学的历史,可他并不是特别好的学生,学习一般般,中等而已,记错个把年号是极正常的,此时天色渐渐暗淡,马上要黑了。

林良辰怪不得思考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从自己的时代,回到这样古时候,万分紧张地抓紧长弓,四处打量。

他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住所,安安稳稳地住下,举目远眺,不远处有一个客栈看起来寻常,不过他调整了一下眼镜,清清楚楚在客栈上看到结界的光。

就这种光度,虽然看不出是哪一种结界,但比起当初参观国内最好的修行学院时,看到的亮度还要高,想必相当了不起…

林良辰二话不说就向着客栈跑去。

他不敢不谨慎,晚上可是各类妖物出没的时候,是妖怪的天下,身为一个正正经经的凡人,身上戴着的护身符再多,也不敢露宿街头。

真这么干的傻大胆,被妖物拖回窝里生吃掉绝对是活该倒霉。

想想每年因为不小心卷入人类修士和妖怪,妖物和妖物,人类修士彼此之间的各种大小战争,而丢了性命的同学们,林良辰的脚步不自觉更快了。

他记得前阵子刚读过妖史,大周似乎算是妖物最活跃的时代之一,而且也是妖物们频频现身于人前,和人类之间的关系变得恶劣的开始,听说眼下这个时代,千年大妖数不胜数!

林良辰不是什么高材生,但因为自幼丧父丧母,到是独立性比较强,遇到变故,承受力也不错…即便如此,他精神也紧绷的厉害,一直到进了客栈,找了个空位置安安稳稳地坐下,这才松了口气,回过神看了眼自己的衣着打扮,登时咬了咬嘴唇。

他穿了一身短袖体恤加牛仔裤,在最后正常的记忆中,正在咖啡店等他交往了三个月的女朋友,似乎太困了,眯了一会儿?

沉默间,旁边一个店小二笑眯眯走过来,递给他一张菜单:“客官,看看您想要点什么?”

林良辰本能地接过菜单:“…”

第三百零五章 痛哭

这都是什么?

妖兽套餐,三两银每份。

人造灵气露,十两银一壶?

店小二仔细打量了他两眼,又打量了两眼,目光流转,笑道:“客官这是想扮作凡人?那该给您这份。”

这回菜单就寻常得多,什么咕噜肉,炒青菜豆腐,红烧鲤鱼等等。

店小二给了他菜单,也不催促,径直去忙乎别的,看样子一点也不好奇…似乎没人觉得自己的衣服不对劲!

这里模样像客栈,但也像酒馆,很大,很宽阔,装修得十分精致,最前面是一个大戏台,目前只有一个头发花白,脸上却很光滑的老人家坐在上面拉胡琴。

大堂里十来张桌子,有几个客人在,有的独自坐着喝茶,也有聚在一处嘻嘻哈哈地说笑。

林良辰忽然觉得有哪里不正常!

左边那个啃鸡腿的小姑娘,头上那两只动来动去的尖耳朵是怎么回事?

窗户旁边那个大汉,屁股后头甩来甩去的那是条尾巴不成?

冷汗涔涔地冒出来,林良辰脑海中浮现出上小学第一天,老师们千叮咛万嘱咐的出行守则,其中排在第一页的是什么来着?

在陌生之地,遇到妖邪,第一时间按下警报器呼叫警察救命。

丫的,他的警报器还管用吗?

林良辰按了七八下之后,最后决定做第二步,一旦警察无法及时赶到,赶紧写遗书。

“兄弟,你也来妖社听戏?胆子不小。”林良辰正紧张,身边忽然坐下个人,他抬头看了眼,见是个正经的书生,模样俊秀,这才松了口气。

“别紧张。”书生笑道,“京城这边管理严格,妖怪们不能寻衅滋事,他们要闹事,万一在档案上记一笔,今年就别想补充晶能,妖协那边也要管的,至少一年不要想找正经的工作。”

“哦,哦。”

林良辰满头雾水。

那书生似乎喝了点酒,谈性很高:“你这么晚还来听戏,醉翁之意不在酒吧…哎,咱们没赶上好时候,前几年想娶个狐女容易得很,我有个兄弟就娶了一位刚入世不久的小狐女,贤惠,漂亮,虽然娶了狐女不能纳妾,但一百个小妾也比不上她温柔体贴,还要妾做什么,再说,狐女生下的孩子大部分聪明伶俐,说不定还能继承母亲的天赋,会些法术,这叫什么,按照方爷的说法,这是赢在了起跑线上!”

“现在就难了,听说妖怪那边很多男性妖怪都抗议,说娶妻艰难,人类的小姑娘不爱嫁,女妖精又都嫁给了人,妖协看民怨沸腾的,就定了规矩,男妖娶妻之后夫妻之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若有和离的情况,财产平分,还有其它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一下子最受欢迎的小狐女就变得不大乐意嫁普通人,以前随便哪个有心思的读书人都能勾搭上手的!”

书生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林良辰听得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狐女嫁给人类?妖物和人类能通婚?

原来千年前是这个样子?

明明在他那个时代,每年只听说妖怪们掠夺多少多少人口,抢占多少美女,什么时候听说过妖怪会嫁给人了?人也得敢娶才成!

“对了,今年徐姥姥那个老家伙好像不肯做妖协的主席了,青丘那边也不做,方爷提名了没有,下一任谁做?”

“方爷好像说以后不管,我们自己推举人选来着。”店小二笑应了一句,见周围一片哀鸿,登时笑骂,“方爷说得也不错,他老人家管了咱们三十年还不够,咱们还不肯断奶啊?”

“别吵吵了,上面好像说今年的主席让皇后娘娘的小姑娘做。”

众人一静,齐齐大笑:“好,这个好,同意!皇后娘娘的女儿来当咱们主席,一准能争取到更好的待遇,更多的经费,更宽松的就业环境。”

“可是皇后娘娘的女儿入的是人籍,没有入妖籍,而且今年才七岁不到。”

这句话明显被淹没在笑闹中,没掀起半点浪花。

妖协?什么东西…林良辰不着痕迹地套话,越交流,越不可思议。

原来在这个时代,人类和妖族混居,彼此之间虽说也有些矛盾,但大体上还算和谐,妖族甚至有人入朝为官,有人教书育人,还有人正当光明地在街上卖艺。

人类可以雇佣妖族为自己工作,也有人嫁给妖怪,有人娶妖怪为妻!

“萧国公没有发起第一次净化行动,没有组织朝廷军队血洗西山,诛杀群妖?”

“你说什么呢?疯了吧,还血洗西山,西山可是咱们圣祖爷亲封的国山,圣山,谁敢血洗?还诛杀群妖?诛杀个鬼!萧国公是什么东西?哪个国公,什么东西?”

林良辰发现自己居然把心里话说了出来,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问:“萧国公,林远南林公啊?当朝驸马爷,明霞公主的夫婿。”

“林远南,没听过,有哪个驸马叫这个名?”

“谁说林远南呢?”旁边一小姑娘转头过来,蹙眉道,“我到是知道一个林远南,登徒子,大骗子,专门骗妖族的小姑娘,我姥姥说有个玉兔一族的小妹妹差点被他骗到了手,幸好一开始就发现他一出门就遇见女人,遇见了就往家里带,这才及时抽身,否则可惨了。”

林良辰:…难道他学的是假历史?历史上最赫赫有名,人族的英雄,妖族最仇恨之人,大名鼎鼎的萧国公林远南,竟然只是个登徒子?

最后他也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浑浑噩噩地离开了客栈。

一连三日,林良辰在街头徘徊,他发现街面上和他衣着打扮差不多的人也有几个,虽不多见,却也不稀罕,而且其它奇装异服也有许多。

妖怪们真的很随意地在街面上走动,还会讨价还价,人和妖物自然也有争吵的时候,他还看到有妖怪偷窃,让人一个呼哨,叫来了另外两个妖怪,然后扭送偷窃的小妖去衙门…

震惊过去,他忽然嚎啕大哭,一直藏得特别特别好的蓬蓬尾巴嗖一下冒出来:“哇哇哇!”他为什么没活在千年前!

作为人与妖之子,他这二十几年过得苦不堪言!

第三百零六章 记忆

“我说的每一句都是实话,我真是从一千年后穿越过来的,您不知道什么叫穿越吧,穿越就是…真的,我没有骗人,在我们生活时代,妖和人势不两立,年年要大战个好几回,双方都占不到大便宜,妖族实力强横,人族人口众多…”

林良辰被提溜到方若华面前的时候,满脸激动,眼睛里全是泪光。

方若华:“…”

先让人给他倒了杯茶,又让人给他准备吃食,轻声安抚了几句。

“哇!”林良辰大哭,“方爷,我们这些半人苦啊,一旦暴露了身份,学不能上,找不到工作,人族不收,妖族不管,有父母的,父母负责任还好,好歹能勉强隐藏身份活下去,可是隐藏不住,每年不知道夭折多少个,呜呜呜呜!”

青凤和皇帝都特别好奇,凑过来看热闹,听他哭得凄惨,青凤最近特别感性,都忍不住落了泪。

皇帝更是不敢置信:“怎么会?朕还有两个公主呢,朕的公主也是半人半妖!”

青凤咬牙切齿地使劲拧皇帝的大腿:“肯定是你们这些奸诈的人类挑事,要不然我们这些正经的不吃血食的妖族怎么会这般对待子嗣?明明别管是哪里的幼崽,都要被好生呵护才对。”

皇帝:“…”

青凤越来越来劲,一时间妖族在她心中受尽委屈,纯真无邪,什么黑锅都往人类身上扣!

方若华咳嗽了声,也不提醒青凤,前些年刚有一批特别喜欢血食,且坚决不肯接受人类约束,敌视和人类和平共处的同族的妖怪出现,因为这帮家伙,从理藩院独立没几年的妖协压力很大,当时青凤还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把那群妖族都给吃了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