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林清岩学的是数学。这是他一生中第二快乐的一段时光。
在高中他就很喜欢数学,如今终于可以尽情投入其中。他觉得数学实在是太美了,简洁、干净、奥妙无穷。这种奥妙是外行人不能体会的,只有他一个人宁静沉溺于其中,如痴如醉。
但是也有不快乐的时候。因为大三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大学的男生宿舍,处处是荷尔蒙气息。看着旁人出双入对,甚至挂着帘子就在男生宿舍里折腾,林清岩并不像表面那样平静。他也会在被子下握住自己的欲望,把脸埋在枕头里,压抑住自己的汗水和喘~息,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窥探者。
大学女生不像高中女生那么单纯了,谁都知道林清岩穷,每天打三份工养活自己,年年要申请助学贷款。也有一两个女孩追求他,林清岩无动于衷。
他喜欢的,是全系最纯洁的那个女孩。她不一定是最漂亮的,但是有白皙柔软的鹅蛋脸,漆黑如墨的眼睛,穿一条漂亮的波西米亚风格长裙,笑容灿烂清澈得像一汪泉水。
毕业晚会前夕,女孩提前退场,无人注意。林清岩悄悄跟着她,一直走一直走,他想向她表白。
刚到学校东门外,就看着她上了一辆豪华的轿车。车里的男人约摸四十余岁,戴金丝眼镜,搂着她的腰,低头吻着她蜜色的唇。
林清岩站在阴暗的树影下,看着轿车绝尘而去。平生第二次,他感觉到抑制不住的恶心。而数年前的那个夏日午后,电风扇哗哗的响声,一室阴凉昏暗,杜铁老师柔软有力的手,抚摸他的臀的感觉,重新变得鲜活而清晰。林清岩蹲在校门外的树坑里,吐得一塌糊涂。
这世界如此龌龊,哪有一片干净的天空和土地?
——
林清岩念的大学还不错,但也不是全国拔尖。数学系毕业生,就业情况并不是很好。但他不想读研,不想在学校里穷酸窝一辈子。
多年苦读没有白费,他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如愿以偿进入国内最好的投资公司,做助理分析员。尽管职位低微,收入却已经很不错。成为同学们羡艳的对象。
他也是在这一年,遇到了秦姝华。
那是九月中的一天,本市分公司接到消息,集团董事长会从香港过来视察业务。整个投资部的人都去金碧辉煌的一楼大厅迎接,林清岩资历最低,留在部门值班。
秦姝华走进来时,诺大的办公室静悄悄,以至于林清岩都没听到她的脚步声。一抬头,就见个妆容清淡的中年女人,站在门口,看着自己。
林清岩现在一眼也能看出人的三六九等,见她衣着精良、耳垂还戴着钻石耳环,就礼貌的笑笑:“您找谁?”
秦姝华当即就笑了——原来公司里还有不认识董事长的人。
一大堆人很快跟了进来,部门经理看到秦总似笑非笑站在一边,而林清岩还坐着不动,当即扶额:“小林,赶紧给董事长倒茶。”
林清岩上个月刚入职,的确公司领导的脸都没认全。白皙的脸有些红了,立刻起身去倒茶。
秦姝华摆摆手:“不用了。”也没再看林清岩这个小角色,一大帮人浩浩荡荡又走了。
——
男人的好看,分很多种。二十二岁的林清岩,并不是第一眼就让人惊艳的俊朗帅哥。初一看,穿着白衬衣黑西裤的他,只是眉目清秀、高大白皙,安静又温和,看着令人舒服。
但秦姝华到死都认为,林清岩是她见过最英俊的男孩。她见过太多男人,一眼就能将林清岩从普通人中区分出来。男孩秀气干净的眉眼,看久了分明会给人一种璀璨至极的感觉。那澄黑修长的眼睛里,包含了太多东西。既有超乎同龄人的安静,可又有青涩的稚气;既写着毫不掩饰的野心,又似乎透着对现实的漠然和厌恶。
秦姝华看着他,就像看到当年白手起家的自己。而独身多年的她,头一次觉得,想要得到一个男人,想要占据这份清秀至极的诡丽。
之后发生的一切,简直是一场实力悬殊的猫捉耗子的游戏。
秦姝华视察分公司一个月后,林清岩被上级告知,抽调到香港,参加总部的一个项目。
“这是绝佳的升迁机会。”经理这么说,“小林,你一定要把握住。”
林清岩并没有受宠若惊,他本就优秀,如果有机会,他也觉得是自己应得的。
这个项目据说是集团战略性课题,由秦总的助理直接负责。有时候忙得晚了,总助也会直接吩咐林清岩做一些事——譬如去给秦总送文件,譬如给秦总泡咖啡,譬如开车送秦总去商场购物。一来二去,林清岩跟秦总也熟了,他见到她在商场的杀伐果断,也见到她深夜应酬官员之后的只身疲惫和落寞。渐渐的,他心里对这位女强人充满了敬仰。
事情挑明是在两个月后。那天是助理开车,他陪秦总到商务部参加一个酒会,这也是他接触商场人脉的机会,倍加珍惜。结束的时候已经很晚,秦总喝了些酒,上车后就昏昏沉沉。他本来要坐副驾,助理说:“你在后面照顾秦总。”
林清岩不疑有他,坐在秦姝华身旁,细心妥帖的给她倒水、递毛巾,又盖上块薄毯。秦姝华似是半醉,抬起眼看了看他,嘴角有笑意。
拐弯的时候,秦姝华身子一歪,林清岩连忙伸手去扶,她就倒在他肩膀上。
她闭着眼,呼吸均匀,一动不动。林清岩的身体有些僵硬,但无论是情理还是礼节,他此刻都不好推开她,只能坐得笔直,双手都搭在椅背上,避免触碰她的身体。
四十岁的女人,身体依然是柔软的,有淡淡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尖,她的脸更是靠在他的肩膀,隔着薄薄的衬衣,似乎不太舒服,轻轻蹭了蹭。
车内安静了数分钟,前排的助理就像什么都没看到。林清岩如坐针毡,到底还是开口了:“秦总?秦总?”
秦姝华慢慢的抬起脸,额头、脸颊、嘴唇,轻擦过他年轻而富有热力的脖子和下巴,静静的望着他。
林清岩心头如同一道雪白的闪电,瞬间照亮所有。
这时,秦姝华已经闭上了眼等待,嘴唇离他不到一厘米。而与强烈的滞涩困闷感同时涌上心头的,竟然是一个清晰的念头——他不能拒绝,他只能吻下去。
车内如此安静,林清岩心中却如同惊涛骇浪,几乎是微微颤抖着,低下了头。察觉到他的动作,秦姝华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将唇送了上来。
林清岩第一次吻人,没有半点感觉,只有湿湿滑滑的舌头缠绕在一起,秦姝华嘴里还有淡淡的酒气。与此同时,他还感觉到身体某处开始肿胀发硬。这反应令他一个激灵,被忽略压抑的耻辱感,瞬间排山倒海。他想要一把推开秦姝华,可实际动作,不过是偏头移开了唇。四目凝视,他看着秦姝华眼角的细纹,恶心感终于一阵阵往上冒。
他忍着,忍着不吐。秦姝华却没察觉,以为他是害羞紧张,继续将头靠上他的肩膀,轻声说:“清岩,我很高兴。”
终于到了秦总的别墅,他和助理扶秦总下车。助理说:“小林,你送秦总上去。”
他却几乎是触电般松开了她,往后退了一步:“我明天早上还有事,我跟你一起回去。”
秦姝华没说话,助理刚想再开口,就听他说:“秦总晚安,总助晚安,我先走了。”他转身就走,身后立刻传来助理略带不悦的声音:“你这是……”但他没有说完,也许是被秦姝华制止了。林清岩越走越快,也不管身后人是否一直看着自己,很快就逃离了别墅。
第二天一早,林清岩朝公司递交了辞职信,同时请病假不再去上班。三天之后,助理打来电话,他没接,直接挂断;过了一会儿,秦姝华亲自来了电话,他还是没接,直接挂断关机。
几天后,辞职手续办下来了,秦姝华和助理都没有再露面。
多年之后,林清岩再回想起这件事,明白很可能是自己过激的反应,才令秦姝华动怒,采取后来的铁腕手段对付他。如果当时他处理得好一点,也许秦姝华会放过他。
当然,也许不会。
只是当时的他太过耻辱了,完全不想面对秦姝华。不仅是因为她利用职权之便,对他觊觎;最主要的,是他竟然利欲熏心的吻了她。
……
这个时候,林清岩以为,这事就算完了。
直到他连续到数家投资公司求职,明明笔试面试表现极好,却都被拒绝,才感觉事情不对劲。后来也有人漏了风声给他:“你干嘛得罪秦氏?他们已经给话了,要封杀你。”
封杀?对于一个毕业不到半年的男孩来说,这个词何其隆重其事。但事实是,堂堂秦总,想要在这个行业里封杀个菜鸟,当真是举手之劳。
林清岩被逼到不行,只能去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求职。可他学的是数学,能干什么?文员?领一份极其微薄的薪水,跟一帮极其平庸的同事在一起工作。而公司老板连一张复印纸,都要跟员工算清楚。
可就算这样的工作,也干不长久。他明明是干得最好的,莫名其妙就被炒掉。旁人对此讳莫如深,而他也只能沉默。
几个月后,他终于被逼到了绝路。四年助学贷款还要还,而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他饿了整整三天,在街上晃荡。而秦总的人,大约是觉得火候到了,越发明目张胆,开着车,隔着几步的距离跟着。
他硬着口气,一家家餐厅找,当服务生,他们就在外头守着,餐厅老板看这架势,根本不敢用。
傍晚的时候,终于有家餐馆肯用他。他在热气熏天人声鼎沸的小餐馆里,来来回回跑了整个晚上,连什么时候晕倒在地上,都不知道。
醒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非常柔软的大床上,身上已经换了干净舒服的衣物。这是个非常豪华的房间,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灯火。
床边摆着一盘食物,他爬起来,狼吞虎咽。
夜风吹动白色纱帘,秦姝华就坐在帘子后,静静的,温和的看着他。
她没说话,他也没说话。
过了很久很久后,秦姝华轻声叹息:“你这又是何必?清岩,我能帮你实现梦想,我能改变你的人生。这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
☆、69林清岩番外下-蜜桃成熟时
十年一觉如梦醒。再回头,林清岩已经三十二岁,秦姝华五十四岁。
香港的天是很蓝的,每天早上醒来,林清岩会穿着黑色睡袍,站在观景阳台上,看着日出寂静无声。而这个时候,秦姝华或是依靠在他怀里,或是从背后望着他高大修长的身躯,微笑不语。
这些年,从外人看,林清岩活得非常好。连他自己,都一度这么认为。
秦氏集团董事长的义子,从管理一家小投资公司,到掌管秦氏的半壁江山。旁人都恭维:“林总简直就像秦总的亲生儿子,连做生意都同样精明有气魄。”像,当然像。他是秦姝华手把手教出来的,无论做人、做生意还是做~爱。
他也有了很多钱。秦姝华给的零花、身为高管的年薪、自己投资赚回的钱……虽然与秦姝华的资产相比,不过九牛一毛,但也足够他花几辈子了。他还给曾经的女班主任打过去一笔钱,她惊喜之余坚决不要,林清岩硬是给了。
他每天健身、参加酒会、舞会、高尔夫协会,活得像个真正的上流人士。
甚至连秦姝华也许都是真心喜欢他的——她一直没有其他男人,很多时候,两人像真正的情侣呆在一起。
只是每当午夜梦回,看着身旁秦姝华头发中新生的银丝;看着她每年花费巨资维持的、光滑白皙得就像假人的脸;还有华丽衣衫之下,松弛的、零星散落老人斑的皮肤……满室令人窒息的腐朽感迎面而来,而他沉没其中,再好的未来,都会死去。
有一次回国,他从金矿弄了很多氰化钾。据说这是种令人完全没有痛苦的毒药。他想终有一天,不是秦姝华死,就是他死。无论是谁,都应该死得平静而快乐。
然而他第一次杀的,却是个完全不相干的女孩。
那段时间秦姝华去了马来西亚修养,他留在香港坐镇江山。加班到深夜,回到别墅只见一室清冷,秦姝华的睡衣还丢在床上,满屋都是她淡淡的香水味,垃圾桶里还有他们昨天用过的避孕套。林清岩突然觉得不能忍受,开着车离开别墅,一个人驶入夜色里。
他是在兰桂坊的一家酒吧,遇到了Linda。那是个非常干净漂亮的女孩,二十出头的年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脸蛋上还会有两个梨涡,吸引了全场男人的注意。
也许林清岩天生就有犯罪的潜质。这个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要杀Linda,但他却下意识的先离开了酒吧,在无人的小巷一直等,一直等到Linda出来取车。
之后发生的一切顺理成章。开着豪车、英俊又忧郁的男人,对于任何女孩都有吸引力。Linda上了他的车,两人一路热烈拥吻,车刚开到半山,就忍不住来了一次。
他带她去了自己的别墅——秦姝华不在香港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呆着。那晚他和Linda做的非常自由,非常激烈,非常快乐。年轻女孩的身体如此清新干净,白嫩的皮肤就像要滴下水来。林清岩沿着她的身体一寸一寸的舔,连私~处和脚趾都不放过,Linda笑骂:“真变~态。”
变~态吗?也许吧。林清岩只知道,他就像濒死太久的鱼,终于得到水里的氧气,怎么要她都不够。到最后,Linda也受不了了,吃吃笑笑,伸手推他:“你太猛了,够了不来了。我要回家,开车送我吧。”
林清岩眼神沉黑如兽,斯文白皙的兽,一把将她按回床上。
好不容易得到的救赎,他怎么舍得放过?再剩下他一个,他会死,他真的会死。
之后十多天,他用锁链将Linda绑在床上,白天给她喂安眠药,等她睡熟了,他才去上班。晚上回来,一有时间就做。他还给她喂了日本性素,那是一种女用催~情药,秦姝华有时候也会用一点,而他加倍剂量,用在小宠物身上。那些夜晚简直美妙得令人销魂,小宝贝趴在他的胸膛,臣服在他身下,只为得到他的伐挞和恩宠。
事情终止于秦姝华返港前夕。
这个时候,Linda已经如行尸走肉,浑浑噩噩,意识清醒的时候,只反复哭着求林清岩别杀她。
可他不能不杀啊,他又不是傻子,知道犯下了重罪。
而且他现在不想死了,他觉得自己重新又活了过来。LInda那鲜活干净的生命力,仿佛注入了他的身体。
他好快乐。
Linda死的时候很安详,氰化钾令她的脸蛋泛起淡淡的红晕。林清岩把她放在别墅里冷藏了三天,最后依依不舍开车到荒郊,藏在山林深处。
——
秦姝华第一个察觉到林清岩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