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笑了起来。又喝了几杯,勾肩搭背地走出酒吧。冷风一吹,我清醒了不少,也轻松了不少。“谢谢你,青蛙。”我跟高澎道别,伸手撩他柔软的披肩发。高澎也顺手捏了把我的脸蛋,“怎么谢我?”
“你想我怎么谢啊?”我带着几分醉意说,“不会让我以身相许吧?”
“你要是坚持的话,我肯定不会拒绝。”高澎一脸坏笑。
“美得你吧。”我踢了他一腿。
“这样吧,我最近要拍一组人物肖像,你就当我的模特吧。”
“拍照?什么照?”
“就是写真之类的。”
我心里一咯噔,头脑还算清醒:“不会是…人体之类的吧?”
高澎闻言哈哈大笑。
“死青蛙,笑什么。”
“考儿,你想做人体模特啊?”高澎恍然大悟的样子。
“想啊,只是没这本钱。”我故意说。
“你就是想,我也不会让你做,我可不会逼良…”后面的话没说完,他又呵呵地笑了起来。我知道他的意思,揪着他的耳朵说:“死青蛙,你老实说,你逼了多少‘良’了…”
高澎被我揪得龇牙咧嘴,直喊救命:“苍天啊,大地啊,我是如此的纯洁善良,我高澎从来没有逼过良,只有救人于水火,逼人从良…”
晚上回到家,我把自己埋在浴缸的泡泡里,只露出个脑袋,闭上眼睛,想象自己真的躺在棺材里,外面喧嚣的世界,现实无情的伤害,都离我远去,如高澎所说,我要做个纯粹的自己。我对自己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几年前祁树杰带着他的情人坠入湖底后,我不也活过来了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没人可以真正把我钉进棺材,区区一个米兰算什么,我不会就这么倒下去的,活着很好啊,有酒喝,有朋友,你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最好也弄个殉情什么的,那样岂不痛快?
NO.13 除非我们躺进坟墓(9)
早上出门,刚走到湖边就遇到了同样出门的祁树礼,我热情地跟他打招呼,他瞅着我很是受宠若惊,平常我见到他可都是爱理不理的。
“这么早就出门,去哪?”他也笑嘻嘻地跟我打招呼。
我脱口而出:“从良。”
“什么?”祁树礼没听明白。
我这才意识到说错了话,满脸通红。
“从良?”祁树礼眉头一皱,反应过来了,呵呵笑道,“考儿终于回头是岸了,要‘从良’了?”
我瞪着眼睛说不出话,这该死的骂人不带脏字呢。“我从良你不高兴吗?”我也不是省油的灯,反击道,“当然也可以理解,像祁先生这样艳福非浅阅人无数的人,大概是最看不得别人‘从良’的。”
“考儿,你过奖了…”哪知祁树礼这盏老灯,比我还不省油,“我阅人无数不假,不过还真没见过像你这样优良而要‘从良’的人,因为非良女子通常是不会把‘从良’挂在嘴边的,所以从这一点看,你还不具备当一个非良女子的基本素质。”
“你的意思是,我去当小姐还不够资格?”
“你想当小姐?”他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我,又是呵呵冷笑,“恐怕是不够资格,你看你,在男人面前动不动就吹胡子瞪眼睛,一点也不知道迎合别人,你这样会把客人吓跑的。”
我差点背过气:“客…客人?”
“你不是要当小姐吗,就把我当你客人好了。”祁树礼面不改色。
“混蛋!”我骂了句,扬起手袋就朝他砸了过去,结果用力过猛,手袋整个地飞了出去,掉进了他身后的池塘。老天,我新买的手袋,百利莲的,六百多大洋啊!我急坏了,像只猴子似的在池塘边跳来跳去,祁树礼却是隔岸观火,叉着手纹丝不动,一点也不急,财大气粗地说:“算啦,你还准备下去捞起来不成,我赔你个新的就是了。”
“你当然要赔,难道你还准备不赔吗?”我挥舞着双手更像只猴子了。
“我没说不赔啊,现在就赔好不好?”他好言相劝。
真是背啊,大清早的碰上这么个瘟神!但是跟高澎约好了要拍照,我只能先去把这事忙完了再来找他算帐,“我现在没时间,等我忙完了自然会来找你!”我气咻咻地掉头就走,走了几步意识到自己身无分文,马上又掉转头冲他吼,“我没钱,连坐车的钱都没有,拿钱来!”
他二话没说,连忙掏出自己的皮夹取出一叠钞票给我,“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再给你张卡。“
“够了!”我看都没看,就把钞票塞进了口袋。出了门拦辆车直奔袁家岭,高澎约好了跟我在那见面的。下车时付钱,看都没看就掏了张钞票给司机,可是司机看了一眼就扔给我:“小姐,我没零钱。”
“一百块也找不散?”
“你看是一百的吗?”
我这才仔细看手中的钞票,不看不知道,一看差点歇菜,美元!祁树礼居然给我美元,这个杀千刀的!
“小姐,我们开车很辛苦的,要养家糊口,你拿这种假票子来糊弄我太没素质了吧,”司机大哥很生气,教训我说,“要不看在你样子还算正派的份上,我会把你拉去派出所。”
毫无疑问,这厮把我给他的美元当假钞了。我想争辩,他还很不耐烦,“你下去吧,我白拉你算了,别耽误我的生意,再嗦我真把你拉去派出所。”我只得憋了一肚子火下车,脚刚下地,司机就猛地踩下油门,还把脑袋伸出来给我扔下一句话:“小姐,做人要厚道,这种缺德事今后可别再干了。”
高澎正好走过来,很好奇:“怎么了?谁缺德了?”
我没好气地答:“我缺德!”
高澎大笑:“那我岂不更缺德?”
高澎的工作室在袁家岭一个废弃的学校教室里,这原是所工厂子弟小学,前年学校随工厂大部队迁到了城南,却又暂时没钱拆这边的旧房建新房只好对外出租。租这些教室的大多是外地生意人,用来囤积货物,偶尔也有包工头租下给民工住。高澎租的教室在四楼,也是顶楼,从外面看跟其他教室没区别,进了里面却是别有一番洞天。教室其实是两间打通的,窗户大都被厚厚的绿色天鹅绒窗帘遮住,教室的两头都挂着巨大的森林照片,配上绿色窗帘,感觉置身森林般幽静神秘。外间的教室有沙发茶几,可能是接待客人用的,还配有电脑和工作台。里间则是摄影室了,漆黑一片,高澎拉开灯,我吓一跳,门对面墙上挂着的一幅巨照竟是一座掩映在绿林深处的坟墓,坟头开满蔷薇,那些红色小花将坟头罩得严严实实,像戴了顶花冠般灿烂无比,墓碑像欧式的一扇门,我骇得不行,好奇地走近一看,只见墓碑上刻着“爱女丽莎之墓”,我从未见过有人把坟墓的照片弄在房间里作装饰,搞艺术的真是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
NO.13 除非我们躺进坟墓(10)
房间内很整洁,地面铺着厚厚的地毯,一些摄影器材很有序地摆在墙角的工作台上,房间靠门这边有沙发,高澎示意我坐下,自己则去忙准备工作。我坐到沙发上,一抬头就正看见对面墙上掩映在花丛中的坟墓,感觉怪怪的,倒不是恐怖,而是觉得很诡异神秘,甚至还有点伤感。丽莎,一定是个女孩的名字,她生前一定很喜欢蔷薇花,所以死后她的亲人才在坟头种上那么多的蔷薇。
“你怎么弄这么张照片挂着呢?”我终于忍不住要问。
“这张照片怎么了?不好看吗?”高澎正忙着往相机里装胶卷,回头看了眼我,“我觉得挺好啊,坟墓是一个人一生中最清静的地方,也是最干净的地方,每个人最终都是要住到里面去的,我挂这张照片就是要提醒自己,你终有一天会死,趁着还没死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及时行乐,就这个意思!”
工作开始了。高澎是很专业的摄影师,一丝不苟,也很有耐心,他温和地要我摆各种姿势,背景正是那幅坟墓照片,满眼都是郁郁葱葱的绿色,这让我感觉很奇特,站在坟墓前拍照还是头一次呢。
拍完照两人坐在地毯上抽烟,高澎忽然说:“知道那是谁的坟墓吗?”
“谁的?”我立即来了兴趣,这正是我好奇的。
“我初恋女友的。”高澎把烟灰弹到旁边的烟灰缸,长长地吁口气,“死了都十二年了,我几乎已记不起她的样子。”
见我面露惊愕,他扬起脸,眯着眼睛望着那张照片陷入深深的回忆,“她是我初中同学,我们偷偷地好了四年,后来被她家人知道了,她父亲是做生意的很有钱,捐了一笔钱给学校要学校开除了我…从此我就一直在社会上混,家里怕我学坏,就托人让我在一家照相馆里当学徒,但我和她还是分不开,经常偷偷约会,有一次被抓了,我被她父亲的手下狠揍了一顿,躺在床上半个月没起来,她想来看我,却被父亲反锁在家里,她就爬窗户想沿着下水道管子溜下来,结果一脚踩空…死了,死得很惨,头部先着地的…他父亲扬言要杀了我,我父母都很老实,怕得要命,就凑了笔钱把我送出了城,临走前我就到她墓前拍了这张照片,很多年来我一个人在外面流浪,虽然也混出了点名堂,但我一直就不快乐,我发疯似地换女朋友,最多的一次是一周内换了三个,越换越虚,换到后来自己都厌了…”
“高澎…”我拉过他的手,感动得无法言语。
“考儿,你不觉得我们有很多地方相似吗,都把爱给了另外一个人,毫无保留地给了对方,人被掏空了,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怎么都没办法爱起来,你不爱我,我也不爱你,但我们需要彼此的安慰,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我笑了笑,点头。
“你好可怜,还没死就把自己囚禁在坟墓里。”
高澎自嘲地笑,“我们都差不多,虽然我们都有挣扎,但始终冲不出自己给自己筑的坟墓,除非有一天真的躺进坟墓,否则我们谁也别想解脱。”
“高澎…”我看着他突然心里一阵狂跳,一个巨大的冒险念头没来由地在我脑子里蹦了出来。
“什么事?”
“你…敢不敢给我拍人体?”
《如果可以这样爱》第五部分
NO.14 昔日心中的一个人(1)
晚上回到莫愁居,一进门小四就奔过来,递给我一个精美的包装袋。我打开一看,是个手提袋,LV的呢。最新款,杂志上见过。我顿时笑得合不拢嘴,这包起码也要五六千元,五六百元的包换个五六千元的,还不错,挺划算。可是小四接着又递给我一张信用卡,我就笑不出来了,“是祁叔叔给你的。”小四说。
我拿着卡就直奔近水楼台。
这还是我第一次到他家,一进去,我才真正领会到什么是实力,铺天盖地的豪华不遗余力地向来访者昭示着主人的富有。不过祁树礼好像还比较有品味,他没把他的家装饰成暴发户的样子,从色彩的搭配到家具的摆设,从餐厅比客厅高出两个阶梯的巧妙设计到客厅整面墙的壁画,祁树礼的家豪华中透出宁静和高贵,尤其是那铺满整个客厅的米色拉毛地毯,还有沙发对面的欧式壁炉,以及客厅和餐厅之间起间隔作用的玻璃墙,让我不得不佩服设计者的别具一格,特别是客厅中央旋转而上的楼梯,没有采用惯用的铁艺扶手,而是采用特制的磨花玻璃(跟客厅的玻璃间隔刚好是协调的),连阶梯也是玻璃的,托起玻璃阶梯和扶手的是雪亮的不锈钢,暗藏的蓝色灯光将整个楼梯照得通亮,宛如一架盘旋而上的天梯,让人叹为观止。设计这房子的是天才!但我并不佩服祁树礼,他无非是拿钱来砸,我相信他没这能耐设计出这样的装修风格。
“稀客啊,考儿,这可是你第一次来我家。”祁树礼从“天梯”上走下来,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拉我到沙发上坐下,我的眼睛却还在东张西望,他得意扬扬地跷起了二郎腿,说:“怎么样,还可以吧?”
我仰着头看着客厅的巨大水晶吊灯连连点头:“行,是不错。”
“我设计的,还合你品位吧?”
我惊得下巴都快磕到地上。他设计的?
“我喜欢自己设计房子,别人设计得再好也难合我的意,”祁树礼起身放音乐,是很好听的轻音乐,然后他又坐回沙发紧挨着我说,“我在美国的房子有这房子的四个大,全是我亲手设计装修的,很漂亮,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你还有这爱好?”我把身子往旁边移了移,感觉很不自在。
“是啊,我很喜欢设计房子,我好多朋友的房子都是我帮忙设计的…也许是小时候太想住像样的房子了,长大后又四海漂泊,更想有个舒适的家,所以我很热衷于此,可是房子设计得再漂亮,没有心爱的女人,一个人住又有什么意思呢?”他在旁敲侧击。
我不想跟他瞎扯,直截了当地把信用卡放在茶几上,“这卡我不能要。”
“为什么不能要?”他并不意外,显然早有准备,“你的那个包里肯定还是有钱或者手机什么的吧,我这是正常的赔偿,你别多想。”
我一点也不领情,“我哪来的什么钱,比不得你,大款,你赔的包我要了,而且你给我的那沓钞票也足够弥补我的损失了,所以这卡你收回去。”
“你不喜欢钱吗?”
“我是良家女子。”
他笑了起来,“还在生我的气啊?开玩笑的,干吗那么当真。”
我没理他,目光被沙发对面的壁炉上摆着的一个小铜人吸引住了,我认得,是希腊神话里的爱神丘比特,歪着脑袋,撅着屁股,高高举着爱之箭,那箭正对着我,栩栩如生,可爱极了。于是我站起身,大摇大摆地走过去拧起丘比特的脑袋,“这小人我看上了,送我!”说完头也不回地朝门口走。
“你只看上了丘比特吗?”他在后面大声问。
“反正没看上你。”我背对着朝他摆摆手,径直出了门,拧着丘比特的脑袋感觉像拧着祁树礼的脑袋一样心情舒畅。
第二天清早我还在睡梦中,高澎就在楼下喊,我们约好了今天去郊外采风的,他那高八度的嗓门别说人,连鬼都叫得醒。我起床下楼,喊他进来一起吃过小四煮的小米粥才出门。祁树礼的司机刚好开着那辆黑色大奔从莫愁居的侧面经过,车窗是摇下来的,祁树礼一眼就看到了手牵手往门外走的我和高澎,他很惊讶,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高澎。我也看到了他,没理会,若无其事地和高澎往小区外走,但在我转身的时候,却清楚地看见他的眼中流露出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愤怒,他是个深藏不露的人,很少流露出这样的情绪,我顿觉背心一阵发凉。
NO.14 昔日心中的一个人(2)
接下来几天除了上班我就整天和高澎厮混在一起,同进同出,俨然一对亲密恋人,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不是。我们从未像现在这样如此地依赖对方,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谈话,拼命从对方身上索取自己需要的其实是很卑微的安慰。我们看似如胶似漆,却又刻意保持距离。
进出莫愁居的时候,住在隔壁的祁树礼好几次都碰到了我们,但他没有再显露声色,态度比第一次看到我们时平和得多,他甚至还主动跟高澎打招呼,高澎不知内情,也连连笑着点头。
“你这邻居是个款爷吧?”高澎那天又碰到了衣冠楚楚的祁树礼。
“你最好少跟他搭讪,”我没好气地说,“小心他把你卖了都不知道。”
“扯谈,我能卖几个钱哪,他卖我干什么?”高澎觉得好笑。我瞪他一眼,不耐烦地说:“反正你少跟他接触就没错。”
这天晚上,我们约在五一广场的一家餐厅吃饭,两人的胃口都很好,点了满满一桌子菜,又要了一瓶上好的红酒。我们坐得很近,高澎主动而热情地往我的酒杯里加着酒,四目相对时我看到了他眼中深深的痛楚,还有一种怀疑的神色在里面。他怀疑什么?
“你会爱上我吗?”他问了个愚蠢的问题。问得很唐突。
“你不是说我们在一起时不要谈感情吗?”我微笑着说,拿起酒杯同他碰杯,“怎么你反而来问我呢?是不是喝多了?”
“我也不知道,真不知道,”高澎使劲摇头,点燃一根烟,神情很沮丧,“跟你接触久了,我有点怀疑自己的意志力,我们都不愿谈感情,但其实我们比任何人都需要感情,因为太需要反而变得迟疑。”
我又给自己灌了一口红酒,咽下去,愣愣地看着他表示不懂。
高澎吐着烟,烟雾缭绕中他被酒精染红了的脸悲哀地显出一股腐朽的快感,似乎在暗示着他混乱潦倒而无常的一生。我忽然一阵心痛,他让我看到了他内心最真实的无奈和挣扎。他为什么让我看到?我真不懂了,拿过酒瓶给他的酒杯里加了酒,他默默地凝视着我,伸过手握住了我放在台上的一只手。
“你说我们有没有可能?”他眼睛泛潮,紧紧握住我的手。
“这个世界没有不可能的事,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我们…好像不太适合。”
“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同类,同类懂吗,一样的孤独难耐,一样的自私自利,一样的脆弱敏感,都想把对方抓住,却又怕受到伤害,都想去冒这个险,但又都怕掉进万丈深渊。何苦呢,没必要去冒险的,这样不是挺好的吗?谁也不亏谁,谁也不欠谁,厌倦了就分开,需要时就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