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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晴和绝心是离开十七王府,便离开了京城,一刻也不曾耽搁。

只是,当他们到达寄存马匹的驿站的时候,仍是见到了不该出现的人。

“杜公子?别来无恙!”在遇到过去的熟人时,出面说话的,自然还是绝心,晚晴继续当哑巴。

“楚神医。”杜旭枫冲着绝心如常招呼,只是眼睛,却盯着他身后的晚晴。

“二姑娘,或者我该称你为,常乐公主,又或者是…楚夫人?”

晚晴轻轻一叹,终还是将面纱撩了起来。

“杜大人,好久不见。”

听到晚晴的对他的称呼,杜旭枫微微苦笑,努力这么久,他终究只能是杜大人,连朋友都不是。

“当真是,一点机会也没有么?”

只是,他仍是不死心啊!他自认,他可以爱她,给她世间女子不可得的幸福,为何她却弃之如履?

晚晴没有回答,而问道:“你希望我死么?”

“当然不想。”

晩晴微微一笑,“可是,没有他,我会死。”视线投向绝心。

“且不论我与他的感情。只是因为,我身上的毒,必须要靠他的血才能解。”

抬手阻止杜旭枫开口,晚晴继续说道:“不是因为他的血特别。而是,我中的毒,需要一种药,那种药,必须要以身饲之,受常人不能受之苦痛,每一次,都几乎要放尽他身上的鲜血…”

“我懂了。”杜旭枫颓然垂首。随即抬起,向两人一抱拳,“我会放弃,不会再纠缠与你。但是,想来你比我更明白,心中有一个人的时候,不是随时都能抹去的。”

晚晴的确是懂的,只能点头。

世间事,一齐解决(九)

世间事,一齐解决(九)

“多谢。”

说完,转身便欲离去,可刚走了两步,却又猛的转身,看向晚晴:

“三皇子让我将来见到你的时候,替他转告你,谢谢你的三个问题。还有,他不会让任何人知道真想。”

晚晴只略一沉吟,当下便点头,“那么,请你告诉他,常乐公主已死,这天下,再不会有人知道了。”

她懂三皇子的心思,陈妃虽然等于是害他母亲之人,可是这么多年,想必两人之间,也有了母子之情。

更加上,陈妃这么多年,汲汲营营,在朝中建立不少势力,身为皇子,不可能不想那个位置,他当然舍不得将那股势力给丢弃掉,所以,现在他自然不能跟陈妃翻脸。

何况,死者已矣…亲生母亲他本没感情,何况,生在帝王家,亲情本就淡薄。

“常乐公主已死。”杜旭枫口中喃喃几遍,才又微微苦笑。这才离去。

“现在去哪里?”看着天色,虽早却也不适合上路了。

但是,他知道,晚晴不会愿意在这里多待片刻。

“去靖城吧。”本来,她还想去清城的,可想想,还是算了。

有些事情,不用急于一时。人生还有好几十载,她有的是时间去慢慢走。

“好,去靖城。”

迎着夕阳,两人两骑,一黑一白,骑着马儿,走着驴的路…

两个月的路,两人愣是走了两年才到。

他们没有左拐右绕,一直都是走最近的路。

只是,晚晴并没有放弃她要当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更没有放弃要快意江湖,轰轰烈烈…

虽然不能报出真名,但是,两年之后,江湖上还是又出了两个非常有名的人物,一个叫闪电,一个叫疾风。

晚晴终于如愿的用了她所谓的极威风的名字。

听说两人都是来无影,去无踪,行动迅捷。

决不会有人跟那两个,骑马比走路还慢的家人联系起来…

世间事,一齐解决(完结)

世间事,一齐解决(完结)

两年,他们能到达靖城,得益于晚晴家的意外来客。呃,也不是外人,就是她肚子,不小心胖得狠了点。

然后,在一经神医检察,立刻便被鉴定出,乃是她家多了个意外来客,还是不能拒的。

于是,在离靖城不到百里的地方,快马估计一天,要是按他们的速度,大概得走上半月到两月的距离。

绝心当机立断,放弃正常速度,花了三天时间,到达靖城。

而楚年早已备好了两年的婚礼,终于等来了新郎新娘,刚到第二天便是好日子。

当下便成了亲。

两人都隐性埋名,自然没有什么道贺之人。

楚年哪里能让自己的女儿如此寒酸,当下,便在靖城城里开了流水席,全城的人,只要愿意,全都可以去吃席去。

而且,一吃就吃了十天。

当真是轰动全国,被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不,不是后无来者。

八个月后,楚年再开流水席,这一次,足足吃了一个月。

而且,来的人,不用送礼,还有红鸡蛋拿。

因为晚晴生了一对双胞胎,两个男孩,更让楚年和楚怀高兴坏了的是,他们不姓萧,而是姓楚。

十年后。

“娘,娘,爷爷呢,爷爷在不在?”两个一模一样的小脑袋,从窗户外伸进来,一起问坐在工作台边雕玉的晚晴。

“不在。怎么了?”

“惨啦。那,爹呢?”

“在屋里。”

两个小家伙立刻缩回头,一起向着内室跑去。口中还大叫,“爹,爹,救命啊!”

晚晴见怪不怪的挑了下眉,继续雕玉。

直到半个时辰之后,绝心一脸无奈的走进工作室,静静的站在她的身后。

好一会儿,晚晴才将手中的活计放下,一脸轻笑的问,“又怎么了?”

“那两个小子又去接生意了。”

晚晴轻轻挑眉。

“只是这点小事,应该不会让你生气吧!”

“他们居然把那些人给抓了回来。”

世间事,一齐解决(完结)

世间事,一齐解决(完结)

晚晴依然只是挑眉,“然后呢?”

“他们拿他们试毒…”

晚晴不挑眉了,而是默默无语,随即猛的站起来,“那两个混小子…”

晚晴边往外冲边想着,她是不是不该这么早的让那两小子学这些东西。不知道,她会不会养出两个恶魔来。

拿人试毒,真亏他们想得出来…

一个时辰之后。

晚晴回到自己房间,绝心早已等在那里。

“怎么样?”

晚晴皱眉不答,虽然她教育过了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也表示明白,可以接受,会改过。

但是,她还是不放心。

不当妈,不知养儿苦。这些年,她可是知道了。

也知道,为什么曾经看到的小说电影里,那些在年轻时可以叱咤风云的女子,一旦嫁了人,生了孩子,便会性情不变。

事实上,跟性情无关,而是,当一个女人怀了身孕,便会无法不去爱肚子里的孩子。

更无法不爱生出来的孩子。他们那么弱小,弱小到她小心翼翼,精心呵护。

任何对他们的锻炼,都是建立在他们绝对的平安之上。

任他们自生自灭,那是决对做不到的,便是野兽怕也做不到。

怕他们危险,怕他们生病,更怕他们行不正,坐不端,行差踏错。

母爱,让女人很自觉得收敛了所有爪牙,所有性格,一切,都以一个好母亲为先。

“我们是不是该带他们出去走走…让他们也知道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免得将来,成为目中无人之辈。”

“你决定。”绝心三个字将所有责任推出去,

让那两个小子到外面历练去,磨磨他们的性子也好,免得他们像两个小恶魔一样,总拿这靖城的人玩。

“那么,第一站先去青波府,正好,我将这一次雕得玉,亲自送过去…

晚晴轻笑,随即三言两语将行程定下来。

漫漫人生路,她终于不再是一个人…

正所谓:

两世为人方识情滋味,

生养育儿才知父母恩。

《全书完》

人间晚晴不同版本 (1)

1穿越之一波三折

“老爸,老妈,我好饿!”苏晓悠一有了意识,连眼都还没睁,就下意识的大喊着。

直到听到自己出口的是一连串的哇哇大哭,她才猛然醒悟,随即睁开眼,惶然四顾,却又再一次失措。

“这里又是哪里?”苏晓悠紧皱着眉,想着自己这些天来,匪夷所思的经历。

十天前,又或者更久些天前,她跟老爸老妈一起去“旅游”。接着老爸老妈就“不小心”的招惹到了别的国家的“旅游”者。

再然后,她被绑架,用来威胁爸妈,将路上拍的“照片”交出去。老爸老妈当然是不愿意的,而她也一直知道老爸老妈没事常常“旅游”的目的,她更是以此为荣,为目标。

所以,当面临那样的情景,她觉得,作为老爸老妈的女儿,她自然是要自救的。

她成功了,不但将别的国家的旅游者全都放倒,还将他们拍来的照片全都找了出来…却没想到,她终于得了老爸的许可,以后可以跟他一起光明正大,名正言顺的旅游时,却在回程上,飞机失事。

多么恶俗的桥断啊,更恶俗的是,她居然穿越了。

她还记得,当她从飞机失事当中醒来,正准备庆幸自己居然大难不死时,却猛的发现自己成了小婴儿。

刚从娘胎里出来,脐带刚剪断,小屁股被拍得啪啪响的小婴儿。

虽然舍不得自己家老爸老妈,不过,既然死了,重生了,那她就好好过活呗。可是,让她不解的是,她的心理建设还没完成,她便被人抱进一小小的篮子里,匆匆跑走,不知道要去哪里。

初生婴儿很虚弱,苏晓悠虽然很想保持清醒,可是,却无法抵挡困意。终于还是在小篮子一颤一颤的睡着了。

再醒来,不知多久,只知道肚子极饿,她醒来便喊,只听到自己一阵哭声,那叫一个撕心裂肺,可惜没人理她。

她更迷糊了。

看着那慰蓝的蓝天,耳畔潺潺的流水声,她猜着,自己大概刚出生就被丢了。

“唉。”苏晓悠心中轻叹,若是她不是这么小,被抛弃也无所谓的,虽然这里人生地不熟,一些小说里也总是说,在古代,女人没地位,寸步难行之类。

可她还是相信,以她从小便跟老爸老妈他们去“旅游”的经验,想要活下来,还是不成问题的。

只是,现在她这个样子…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活着长大啊!

想到死,苏晓悠再一次的想到,如果再死一次,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再有一次穿越的机会,这一回,最好直接回到她原来自己的身体里。

人间晚晴不同版本 (2)

虽然那个身体长得只是普通,可是,她好歹也习惯了二十三年不是?

而且,马上她就可以女承父业,当一个…呃,专业“旅游”者。用一般人的称呼,就是——特工。

没错,她老爸老妈是特工,没有很耀眼的外表,没有很酷的造型,没有很帅的工作,只是两名最普通的普通的人,唯一与别人不同的是,他们经常出去“旅游”,也就是出任务。

本来,他们的身份是瞒着苏晓悠的,可是,在某一次,她被绑架之后,却发现,平时木讷的老爸突然变身蜘蛛侠,将坏蛋一个个打得落花流水,将她救回来之后,他们便不再瞒着她。

她也才知道,不只是身为教师的老爸,便是身为护士的老妈,也是专业旅游者,特工。

从那之后,她便以成为一名专业旅游者作为人生目标…虽然有些可惜,那专业旅游者跟她想象中的并不相同。

她的人生目标是从十三岁开始订立的,而在那一年,她拼命缠着老爸老妈问关于专业旅游者的事情。

得到答案一度让她非常失望。

记得她曾问:“老妈,特工是不是身手很厉害,杀人于无形,来无影去无踪…”

老妈狠狠的白了她一眼,“你说的那是杀手。”虽然,特工也同样需要过硬的身手,不过,决不会轻易杀人,那样太容易暴露自己。

“老爸,特工是不是像电影里演的,上天入地,从一百层楼上跳下来也没事…”

“你超人电影看多了…”老爸是边修改学生作业的时候边回答的。

“可是,总得要从枪林弹雨里冲过,刀光剑影里跑过吧?”

老爸干脆理也没理她。

是了,她自己也知道,那是特种兵才干的事。

虽然曾一度失望,不过,她后来还是选择了以特工为人生目标,表面上决对的平凡,用老妈的话来说,就是丢在人群里,用显微镜找都找不到的那种。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最大程度的安全。特工,最重要的是完成任务,而不是多风光耀眼,如果是那样,特工永远也无法完成任务。早就被别人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