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洋一出来,就给了飘云一个熊式拥抱,快活的说:“亲爱的,你可想死我了。”
飘云在他怀里,笑得淡定从容。
“哥,谢谢你帮我照顾她,没太麻烦你吧?”隋洋搂着女友笑呵呵的看着自己的表哥。
“没有。”龙天佑低头点烟,“她自己过得很好,不用我照顾。”
随行的人负责拿行李,隋洋一身轻松,带着飘云上了龙天佑那辆SL65。
“去哪?”龙天佑问。
“我们先去吃饭,然后,你知道的。”隋洋笑着摸飘云的脸。
龙天佑从倒车镜看了他们一眼,隋洋低头亲她,手从衣襟探进飘云的胸口。他低头,点火,踩下离合,发动引擎,车子沿着高速一路飞驰。
“亲爱的,你怎么瘦了?”隋洋忽然说。
“没有啊,我觉得差不多啊。”
“还说差不多,都瘦的硌手了。”
飘云疑惑的看着他:“难不成你喜欢抱着一头猪?”
“呵呵,是不是想我想的啊?”隋洋美滋滋的说。
飘云笑:“是啊,想得都快想不起来了。”
“你敢?”隋洋捏着她的下巴亲她。
“去哪儿吃?”龙天佑打断他们。
“夏威夷啊,哥,刚才不是说过了吗?”
“哦。对了,隋洋,你不先回去看看老爷子?”
“没事,我在电话里跟他说了,明天再回去,今天我们三个好好聚聚。哥,我从上海带回一些当地的特产送你,不是什么贵东西,你别嫌弃。”
扭头看着飘云:“亲爱的,我买了很多东西给你。等一下我让他们送到宾馆,你慢慢的看。”
“不是跟你说了,别再给我花钱了吗?”
“我喜欢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话说回来,上海真是不错。浦东新区那叫一个漂亮,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办不到。飘云,我看以后我们去那边定居好了,反正老爷子迟早要把这边的生意搬到上海。”
飘云有点吃惊:“挪到上海?那里沧海横流,英雄辈出的,恐怕没那么容易吧。”
隋洋斜睨着一双桃花眼看着她笑:“你还是不了解老爷子的实力,他呀,高深着呢。今年做完步行街的地下人防工程,基本可以安枕无忧了。”
飘云先是一怔,接着摇头轻笑。这个人防工程,她早有耳闻,当地的老百姓意见颇大。那条步行街是上任市领导组织修建的,还不到三年。当时已经是劳民伤财,现在却要把好好的大理石路翻开重修。
这一个工程下来,新任领导有了业绩,承包商赚得盆满钵满,花的是公家钱,百姓受益了了。
越小的地方,财富越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话说得真没错。
不过话说回来,隋家还真是侯门深似海。飘云再不通时事也知道,要想拿下这个人防工程,省里没人,市里罩不住,基本就是天方夜谭。
老爷子,山水不露,却是大隐于市的有道之人,莫测高深,举足轻重。
晚餐照例丰盛,隋洋胃口很好,兴致很高,说上海什么都好,就是菜吃不惯。酒杯小,菜盘小,上海人酒量更小,一顿饭下来没滋没味的。哪像东北人,大杯酒,大碗肉,要的就是一个敞亮痛快。
两个男人杯觥交错,你来我往,喝了不少。龙天佑刚出医院,撑着一颗千疮百孔的胃,纯粮白酒一杯一杯的干,跟喝水似的
隋洋都看傻了:“哥,两个多月没见,酒量见涨啊。”
龙天佑笑得爽朗:“看见你回来,高兴。”
飘云低头吃菜,满桌的美食,看得人眼花缭乱。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上了一道黑椒牛柳,隋洋随手给飘云舀了一勺,飘云还没动,龙天佑筷子一伸,把里面的洋葱一块一块的挑了出来。
此举一出,把另外两个人全镇住了。
龙天佑瞧见隋洋困惑的眼神,这才回过味来,妈的!他都习惯成自然了。
拍着额头呵呵一笑:“喝晕了,晕了。”
一餐饭吃完,倒也风平浪静。龙天佑似乎真喝高了,摇摇晃晃的走出酒店,冲着隋洋他们摆摆手:“抱歉哈,喝多了,送不了你们了。你们自己打车走吧。”
“没事,哥。我们今晚就住这了,你要紧不?要不我们先送你回去吧。”
“我没事,在这吹吹风,醒醒酒。你们上去吧,怪冷的。”
“那我们走了啊。”
龙天佑靠在车上,看着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酒店大堂的玻璃门里,他站直了身子。
他没醉,只是疼的快死了。
抬起头,眼前的酒店金碧辉煌,灯火通明,气派非凡的矗立在辽阔的天与地之间,头顶是漆黑如墨的夜空,繁星闪烁。
他数了一下,酒店大厦,二十层楼,三百零八个房间,三百零八张床,他爱的要死的女人就在其中的一个,与她的男朋友,自己的好弟弟共赴巫山云雨情。
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卡在胃里,好像是酒,更像是割肉的刀子。
夜里九点一刻,在这座北方小城,有人加班,有人睡觉,有人合家团聚,有人跟远方归来的男友做爱。
只有他,孤身一人,疼得天翻地覆。
飘云,你知不知道,有个男人在大雪天里像傻子似的守在学校门口,只为了远远的看你一眼。你知不知道,有个男人做梦都是你的脸,梦里都在请求你的宽恕。你又知不知道,有个男人想你想得心都碎了,把自己弄得丑态百出。
你一定不知道。如果你知道,你不会狠心的看都不看我一眼,是不是?
虽然你不爱我,可能你恨透了我,可是你的心那么软,你还是会可怜我的,是不是?
飘云,我想把你带走,可我不敢把你带走。我怕你会讨厌我,我怕自己不得不承认,我连隋洋都不如。
听人说,人有三个魂魄,丢了一个就萎靡不振,丢了两个就百病缠身,丢了三个,自不必说了。我的灵魂在那个飞雪飘落的夜晚,已是负数。
我已成魔。
隋洋在洗澡,飘云撩开窗帘看着楼下的万家灯火,几场大雪,整个城市银装素裹,宛如处子,宁静清透。
外面是白色的街道,树木,房屋,一段她要不起的爱情,一个独自伫立在雪地中的男人,龙天佑。
飘云并不吃惊,她早有预感,他会在下面,看着她,辗转在隋洋怀中。
这些日子,他一直跟着她,像个孤独的影子。学校,体育馆,超市,公寓楼下,在那不远不近的距离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知道,她全都知道。
隋洋从身后悄无声息的抱着她,吻的细致缠绵。飘云感到自己的心在发抖。
他把她抱起来,走向那张玫瑰色的大床,上面堆满了他送给她的礼物。Dior的香水,Hermes的丝巾,PRADA的大衣,还有兰蔻的整套化妆品,每一件都跟这个男人一样,尊贵非凡。
飘云躺在一堆漂亮的礼物中,身心俱冷。她看着隋洋解开浴巾,瘦长精壮的身体慢慢欺近。看着他一件一件的剥开她的衣服,亲吻她的身体。
这都是平时最熟悉不过的,承受惯了的。可是,今天,这一切却让她不堪负重。难过卡在嗓子里,像根尖利的鱼骨,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扎得人难受。
隋洋很激动,低头亲她,呢喃着:“飘云,我好想你,每天都在想你。”
她不知道在想什么,就把头别了过去。
隋洋愣了一下,扶过她的脸:“飘云,你怎么哭了?”
第四十一章
龙天佑坐在自己的车里吸烟,手机忽然响了,他拿起来一看,竟然是隋洋。
“哥,你在家?”
他按下车窗:“是,我在家,怎么了?”
“出来喝杯酒吧,我睡不着,有点闷。”
他低头看表,一点多了。
“好,我去接你。”
两个人在“飞龙”一楼的酒吧,过了一点,因为有特别表演,这里的喧嚣是有增无减。
隋洋也不说话,什么也不看,只顾闷头喝酒。龙天佑看着他,一颗心被另一个人揪着,七上八下。
“哥……”他终于开口,已是醉眼惺忪,“如果一个女人,跟你做爱的时候,一直哭,这能说明什么?”
“啪!”龙天佑手里的酒杯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隋洋醉意正浓,只顾着自己的酒,没留意到这一幕。
“你们怎么了?”龙天佑发觉自己的手在发抖。
隋洋盯着杯子苦笑:“刚才做的时候,她一直在哭,不声不响的,就没停过。”
“你没问她原因?或许是她身体不舒服,她生病了。隋洋,不是我说你,你有时候怎么就这么不知道心疼人呢?”
“哥,你怎么了?”隋洋疑惑的看着他,“干嘛这么激动啊?”
“没,没有啊。我这不是担心你们吗。”
“哦。”隋洋点点头,信了。
“她说,昨天刚去过看守所,她妈妈的精神状况越来越遭,她太担心了,所以没状态。可我觉得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你知道吗?我刚进去的时候,她连身子都在发抖。以前从不是这个样子,我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了。你说,她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隋洋醉熏熏的看着龙天佑,表情诚恳。
龙天佑愣了一下:“你说什么呢?你的女朋友,当然是喜欢你了。”
隋洋乐了,摇摇头,一根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哥,你甭逗了。她从来就没喜欢过我,从来没有。”
龙天佑有点懵,以前一直拿他当孩子,以为他一天傻乐傻乐的没心眼,没想到他的眼睛这么尖,竟然什么知道。
“我好像还没跟你讲过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我们是高中同学,那时她是学校的文艺部长,学习好,舞跳得好,人也长得透亮,很多男孩子喜欢她。哥,你知道的。我从小身边就不缺女孩。要么冲我的钱来的,要么冲我的人来的,总归有一样。我一直以为最好的东西就应该是我的。谁想到,她就是不待见我。每天只知道学习,看都不多看我一眼。大学毕业后,在同学会上,我们又遇见了。我本以为,她书念完了,该想点其他事了。男子汉就应该爽快点,没想到我主动示爱,人家拒绝的更爽快,一点活路都没给我留。从小到大,这是我第一次主动想跟一个人好,却落了这么个结果。我是又生气,又不甘心。可过了没几天,我就在大街上看到她,跪在雪地里,被一群人指指点点。你知道我当时在想什么吗?”
龙天佑只是看着他,没说话。
“我想的是,童飘云,你总算落在我手里了,不过如此嘛。把她妈妈送进高间的那天晚上,我就要了她。那是她第一次,就这么给了我。现在想想,都觉得那时候自己特混蛋,做了很多过分的事。一方面的确是情不自禁,另一方面我生她的气,气她为什么就是不稀罕我。可是,我却越来越喜欢她,喜欢到不行了。哥你不知道,她平时看着挺精的,其实是个傻丫头,傻的被人打掉了牙还得往肚子吞。呵呵,这个傻丫头,可怜的傻丫头。”
隋洋笑起来,仿佛很愉快,可每个音符都透着凄凉。
龙天佑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知道,飘云不是傻,她是无奈。被生活逼得精不起来,看得越透,痛苦越深。索性大智若愚。
“在那之后,我用尽全力对她好。可是,过去做错的事我弥补不了。飘云不说,可是我知道,那一直是她心里的一道疤。所以她不可能喜欢我,永远不可能。”
看着隋洋绝望的表情,龙天佑觉得有些难受:“你也别这么说,飘云对你不错,什么不是把你放在前面。她一直很感激你,这就行了,别要求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