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重申,左城啊,独占欲也忒强。

江夏初哭笑不得,淡淡说:“除了叶在夕,我在圈里没有相熟的人。”

淡然的语气,听起来就算没有敷衍,也像敷衍,引用关艾的话:江夏初这丫,什么都好,没啥大毛病,就是淡定,不是装淡定,是真淡定。

这么个极品男人,说着这种极品暖昧的话,也只有江夏初不为所动了。

这女人,不是太会装,就是太不会装!

而且真是单纯的孩子,竟忽略了叶在夕那只‘最凶猛’的狼。

当然,左城是宁可错杀也不放过,叶在夕那可一直是左城心坎上的一根刺,恨不得立刻拔了,沉了嗓音,说:“叶在夕也是男人。”

江夏初怔了,之后,笑了,嘴边梨涡渐深,极好看,晃了左城的眼,淡淡玩笑:“那你应该把我藏起来。”

曾经,总是冷嘲热讽针锋相对的女人也会笑着玩笑了,只是男人好像永远不满足,没有一点戏谑,很认真地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会。”

藏起来才好,那样谁都不可以觊觎,她就是他一个人的。

这个男人,心里竟有这样孩子气的想法。

江夏初细细看着左城,很少这样专注地盯着他看,似要刺穿他眸底所有情绪,左城不自然地敛了敛,犹豫着躲开。

这别扭的男人,换一个词,那叫闷骚!

江夏初只是笑笑,不说话,安安静静挑衣服,半响,刚要拿出一件黑色的礼服,手叫男人擮住:“这一件吧,白色最适合你。”

五年前,江夏初就不穿白色了,如今呢?左城想知道。

江夏初只是看了一眼:“可是我喜欢黑色。”

左城眸子一暗,落寞来得铺天盖地又来势汹汹。

突然,手上一空,上一秒还说喜欢黑色的女人接过左城手里白色的礼服,什么也没说,直接进了换衣间。

男人眸中云破日出,唇边笑晕开,恣意渲染,美得着实是勾人。

这个男人,真是个妖孽!太美!

那个女人,真是个异类!嘴硬!

这算不算弃械投降、割城让地?

她啊,退了一步,然后又一步,一点一点失守,悄无声息。

不出一会儿,换衣间的门开了,女人拖着长长的裙摆走出来。

左城视线就再也移不开了。

纯白色的长裙,不张扬的华丽,露肩的设计正好显出江夏初若隐若现的锁骨,百褶蓬松的雪纺衬得她肌肤胜雪,仅用一根长长的纺丝收在腰间,绕过胸前,在左肩别了个蝴蝶结,白色的裙摆似荷叶,曳地。

不得不说,左城的眼光很好,不知道是衣服衬了江夏初,还是江夏初衬了衣服,总之就一个字:美。

还是那种不染烟火气的美,很合江夏初的气质:淡雅安静,简而华丽。

左城一直知道他的女人很美,却不知美得如此惊心动魄,加上情人眼里出西施,就这样,左城华丽丽地痴了。

“合适吗?”

江夏初狐疑地眼神,清凌凌的嗓音,左城三魂五魄才回到状态,正了正眸光,看了几眼,十分认真的回答:“换一件。”

明明就很美啊,这男人想什么呢?

诶,关键就是太美了,别忘了这男人的独占欲。

江夏初困惑了:“我觉得很好。”

其实哪件江夏初都会觉得好,她向来对审美,对衣着没有追求。

“太露。”

左城不疾不徐丢过去这么两个字,理所当然地桀骜不拘,霸道独裁。

江夏初愣了,以她一贯低调保守的眼光看来,还好啊。

好吧,不是这衣服的问题,是某人的问题。

“已经晚了。”江夏初没有要换下来的意思,男人的心思她猜不透。

“让他们等。”左城言简意赅地说,那语气,那叫一个狂妄。说完,低头就开始挑衣服。

这一次,显然,男人的标准已经变了,成功地避开了所有正常标准,最后,递给江夏初一件带了毛绒披肩的白色长裙,款式古典,或者说:保守。

江夏初并没有接过去:“那是颁奖典礼,不是私人晚会,让人等不好。”

不好?在左城的字典了,他说好,就没有人需要说不好,反正驳回!

左城,一贯的独裁统治,谁又敢说什么,这男人,就是有这本事。

男人还是一贯不温不火的语气:“我没到,没人敢开始。”

也是实话,左城作为最大的赞助商,砸了大把的钱,无疑是衣食父母,置办方当菩萨供起来也不为过。

能说什么?说资本家狂妄吗?算了,狂妄这个词配不起左城。

江夏初只能无语,但是不接过衣服。

这女人也倔,亏得是江夏初,要是别人——没这可能,左城不会给机会。

左城还是不疾不徐,走过去,俯身,凑在江夏初耳边:“是你自己动手,还是让我帮你。”

这话!最暧昧的威胁。

江夏初脸一红,接过衣服,乖乖去了换衣间,某男人唇角笑得真真好看。

这两人啊,真是逆转了,现在越来越无可奈何的是江夏初。

托了左城的福,江夏初出左家的时候,已经华灯初上,看看时间,迟了半个小时,左城没说什么,一个电话过去,吩咐等着。江夏初稍稍放心,车子不疾不徐,最后停在了盛典会场的私人停车场。

江夏初手才刚触到车门,手就叫男人抓住,他手心竟有些冷汗:“夏初。”

他缓缓唤她,声调沉甸甸的。

“嗯?”

什么也没说,伸手,便将女人揽在怀里,吻了吻她额角。

“记住,我一直都会在。”他在她耳边,温言细语。

她点头,十分乖顺。

“保护好少夫人。”

“是。”副驾驶上的左鱼同样一身晚礼服,与周遭冷冽气息有些格格不入。

“叩叩叩——”

车窗打下,就见车外一张俊脸摆谱,没好气地催促:“至于吗?别磨蹭了。”

左城一个冷眼望过去,那人一双桃花眼,微转,继续风情万种,要多骚包有多骚包。

这不正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天王叶大人,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左城放得下心才有鬼。

“记住我的话。”忽然便擮住江夏初的唇,“嗯?”

一个字百转千回,十足的蛊惑啊。

江夏初连忙点头,慌乱地下了车,低头,进了叶在夕的车。

切——车外的叶在夕重重冷嗤一声,十分的不屑一顾,咬咬唇,心肝脾肺脏都不爽了,懒懒跟上江夏初,一双眸子死死盯着自己车里的女人。

男人之间关于女人的战争,就算没有硝烟,那也是危险系数极高的。

叶在夕的车才刚开到会场外,便可以听见车外热火朝天。江夏初手心收紧,渗出了细细的汗。

一张俊脸凑过来:“怕吗?”

“还好。”眉头皱得死紧,原本就没有化妆的脸,更白了。

这还叫还好?嘴硬的女人!叶在夕打心眼里看不爽。

虽然不爽,还是牵起江夏初的手,笑得痞气:“不怕还出了一手心的汗?”上一秒还调侃的男人,一本正经起来,“等会儿什么都不要说,让我应付。”

“嗯。”

推开车门,叶在夕挽着她,先一步出了车,做了个邀请的姿势:“进去吧,我的女伴。”

第三卷爱情的毒噬骨侵心 第九十四章:这玩意爷没有

推开车门,叶在夕挽着她,先一步出了车,做了个邀请的姿势:“进去吧,我的女伴。”

这家伙,真是人后一个狼,人前一个郎啊。

“是江夏初。”

“江夏初来了。”

“……”

江夏初才踏出一步,顿时无数闪光灯打过来,无数记者媒体跃跃欲试。

这是她所不擅长,不喜欢的领地,让她窒息,甚至难以睁开眼,忽然,手被握紧,嘈杂声中,耳边叶在夕的声音清晰:“不要怕。”

心似乎稍稍着落,不看着灯光,不看着人群,她转身,看叶在夕,这个男人,让她安心,无关风月的相信。

一步一步,叶在夕牵着她走在红毯,白线外的记者人潮涌动,似乎下一秒便要冲上来。

终于,开火了——

“一直以来,江小姐从来不参加任何颁奖典礼,这次隆重出席,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吗?”胆肥的记者面面俱到,又转了矛头,“叶在夕,能回答一下你与江小姐此次一同出席,有什么特殊的寓意吗?”

江夏初呼吸一滞,眸子沉沉浮浮就乱了。

相比,见惯了这般阵仗的叶在夕就如鱼得水,脸上摆着一贯妖娆勾人的笑,睃了一眼那记者。

上海人民娱报——好啊,够尖锐!

不疾不徐,叶在夕对着镜头,先是露出一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笑,比女人还妖上几分:“既然是颁奖典礼,自然是来拿奖的,还能有什么原因。另外一同出席的还有那边的李敏导演和他的戏里女主角,顾起和元灵珊,你觉得他们也都有什么特殊寓意吗?”

几句不着边际的话,顿时矛头就反转,那个问问题的记者,一下子就懵了,哪敢再吱声,再说一句,得罪的人可多了去。

漂亮!这个圈子,可是他叶在夕的领地,哪轮到别人来宰割不是?

叶在夕又笑了笑,看上去无害,眨了眨妖异的桃花眸,潋滟清光转了一圈,语气慵懒:“还有,记住,今晚可不是八卦盛典哦。”

说完,携着佳人便走过去,一路上,再没有一家媒体报社敢问话。

演艺圈谁不知道,叶天王有的是整人手段。

叶在夕与江夏初一同出现,外加林倾妍缺席,显然是一大热点,个中头条那都是一块一块的香饽饽,可是叶在夕话摆在哪里,还真没有人敢造次了。

“好好学着点,别遇上媒体就任人宰割。”

叶在夕逮到机会就训话,对着镜头,依照不妨碍他花了一票子人的眼。

“谢谢。”

二十米的红毯还在继续,江夏初比刚才放松了不少,多亏了叶在夕。

江夏初极少这么认真严肃地说谢谢,可是某人还不待见了,谱子都摆到天上了:“少和爷来这套,矫情。咱们什么关系。”

说完,就搂上江夏初的肩。

顿时,相机狂拍,叶在夕倒是享受,朝着歌迷招手。

除了左城,江夏初从未男人这般亲近,当下就要挣开,那男人按住她的肩,邪魅地在她耳边低语:“别瞎动,那么多相机拍着呢,走镜可不好看。”

这个时候,他关心的是走镜?骚包!

江夏初无奈,分明是来澄清绯闻的,如今有种越描越黑的感觉。

“你说记者们会怎么写?”

怎么写?一定坐实她狐狸精的名号。江夏初这么想着。

“瞎写。”叶在夕漫不经心地丢过去两个字,低头去瞅江夏初,“表情怎么那么僵硬,笑一个。”

江夏初是怎么也笑不出来,哪里像叶在夕,花枝招展地一路妖娆,方圆几里的雌性都受难了。

总算是进了会场,记者都被挡在了门外,江夏初顿下,眸子睃视,似乎在寻着什么。

“在看什么?”叶在夕凑过去,皱着眉猜测,“左城跟来了?”

心里腹诽:那个男人,也太夸张吧,这样防着,防狼啊?

确实是防狼,某只没有自觉的狼!

江夏初不说话,看了一圈,除了身后不远不近处的左鱼,在没有熟悉的人影。

“没看出来啊,还是个守妻奴。”叶在夕冷嗤了一声,一脸的不屑一顾。心里大大鄙视了一把左城。

这语气怎么这么酸呢?

江夏初冷而自制,忽然淡淡开口,说:“可以放手了。”

一句话,在叶在夕头上点了一把火,语气上扬了几个调:“靠!你以为你是红杏出墙啊。”手一收,“老子还不干呢。”

说完,气冲冲就先一步进去了,一张俊脸,黑得不像话,十分难看。

江夏初只是抿抿唇,跟上去。

虽然叶在夕正在火气上,但这人也就嘴硬,时不时就回回头,一边嘴里骂着江夏初腿短,磨蹭,一边又等着她,一道去了休息室。

演艺圈的称得上名气的,几乎都来了,除了几个江夏初合作过的歌手,几乎清一色的生面孔,她性子淡,在这个圈子几乎孤立,不像叶在夕,一进休息室,陆陆续续过去搭话闲聊的女人就没断过。

江夏初也不好妨碍叶在夕的桃花,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安安静静的,半阖着眸子,那些好奇的、审视的、鄙夷的视线,置若罔闻。

那边,叶在夕把玩着的手里饮料瓶子,明显心不在焉,对面的美人幽怨:“在夕,你还真敢和她一起来。”

此美人不就是上上上次和叶在夕一起上时尚封面的女主角吗?有这么一句话,东边倾妍西边落雨,这美人就是那闻名的西落雨。

自然,也是叶在夕风流史中的一朵桃花。

叶在夕端着妖娆风情反问过去:“为什么不敢?”

王落雨脸色微白,一双潋滟的眸子暗了又暗。

很显然,余情未了啊。叶在夕这妖孽,真是到哪都是祸害!

“难道报道是真的,你真看上她了?”落雨美人眉间淡淡忧悒若隐若现着。

叶在夕凑过去,眼神勾人,轻笑:“语气怎么这么酸啊?你男朋友还在那呢,别让我这个前男友难做啊。”

王落雨哭笑不得,只是怨念地瞪了好几眼。

叶在夕就有这种本事,能和所有前女友变成闺蜜,闲暇时间,一起凑几桌麻将,这样的男人,注定就是女人的劫啊。

叹了叹气,王落雨喟叹了一句:“你还是你,一样的无情多情。”

“没办法,女人还真喜欢这样的。”

这家伙,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瞧他一脸放荡不拘的。

王落雨嗤笑,真拿这个连无赖都勾人到骨子里的男人没办法,问:“这次多久?闹这么大可别没几天就分了。别玩得过火了,你的粉丝们心脏再强,也经不起一而再再而三地刺激。”

妖媚的男人只是笑笑,桃花眼流转风情,语气暧昧:“放心,不会比你久。”

“真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女人能让你收心。”她笑着调笑,心里的酸楚在不为人见的地方发酵。

戏子嘛,最在行的就是没情的时候装有情,有情的时候装没情。

“那就不好玩了。”一张比美人还美上几分的脸,笑得张扬,眸光若有若无地瞟向偏僻的角落。

落雨美人笑着摇头无奈,这才是叶在夕,一颗心,不知道放在了哪里,偏生最会抓女人心。

叶美人在美人堆里转了一遭,回来时,江夏初还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角落里,垂着眸,镁光灯下的睫毛很长,与周遭的喧嚣太格格不入,看着怪可怜的。走过去,稍稍俯身:“瞅你这小眉头皱的,又不是哀悼会。”

说不清道不明,叶在夕就是觉得心里酸酸的,柔软得过分。

怜香惜玉这玩意,真不是男人该有的,闹腾难受!

缓缓地,她抬起头,巴掌大的脸蛋,未施粉黛,灯下尤其纸白:“我有点不安。”

刚对上双凌乱深谙的眸子,叶在夕心口像针扎了一下,有些疼。

突然便闪过王落雨的话:真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女人能让你收心——

收心?起奇怪的感觉,叶在夕不动声色地摸了摸心口,走过去,挨着女人坐下:“天塌下来还有我顶着呢,怕什么。做最坏的打算不也就判你个通奸,我都不介意你还嫌亏啊!”

叶在夕痞里痞气没个真假,暧昧得不动声色,那风姿绰约,搁哪个女人都招架不住啊,只是江夏初——

“不要做这样的打算,我不喜欢被人误解。”

一句话堵死了叶在夕所有继续暧昧调侃的余地,一张帅到人神共愤的脸铁青了,语气冲得跟什么似的:“靠,感情是爷我一厢情愿了。得,弄得我多稀罕你似的。你愿意,我还不想当负心汉呢,所以别担心,等会我一定撇得一干二净。”说完,也不知道和谁赌气,桃花眼一挑,一副大爷不爽的模样。

也是,叶天王不爽也是当然的,纵观万花丛中过的风流史,哪个女人不是他召之即来的,偏生遇上这么块硬石头,不仅捂不热,还咯得慌。

越想越不爽,叶在夕自顾找了跟烟来抽,狠狠吸了几口,看向江夏初:“我说你怎么就这么不待见爷,至于一副生怕甩不掉的苦情样吗?爷我是怎么了?闹个绯闻还能掉你价了?”

一口一个爷,这家伙不爽的时候就喜欢摆谱。

她只说:“你知道,我不喜欢不明不白。”

那左城呢?

几乎要脱口而出的四个字,不知道怎么咽回喉腔的,那个致命的器官狠狠地抽搐喧嚣了几下,然后安静,然后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

这个女人啊,这个要不得、放不得的女人,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他们自始至终只是楚河与汉界。

就着手里的烟,他狠狠吸了几口,胸腔刺疼得有些麻木,烟雾缭绕,看不清他花败颓废的眸,他啊,还是戏谑收场:“得,你就是一块石头,又硬又冷。”

偏生这块又冷又硬的石头盘踞在了他心底,又痛又恨。

江夏初只是半阖着眸子,心事重重。

得!叶在夕说得极对,这就是快石头。

“懒得管你。”

灭了手里的烟,叶在夕起身就要走,身后,她声音小小的,淡漠的:“你会管的。”

是的,他会管的。

几乎条件反射,他回头了,然后再也没办法洒脱地转身,看着她,心又开始闹腾,因为她说准了,他这辈子大概就这样栽了。

妖孽的俊脸沉了好一会儿,还是坐回去,捂着胸口:“丫的,人干嘛要长义气这种没用的东西。”

胸口长得是只是义气吗?

谁知道呢?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半真半假,演员的专长不就是如此吗?

长长叹了口气,不知道在惆怅什么,他无奈:“所以,心放到肚子里,没那么复杂。”

“林倾妍来了,能简单点。”

叶在夕一个白眼丢过去,不知为什么,反正他很不喜欢从这个女人嘴里听到两个名字,一个就是林倾妍。

“她要来了,就不可能简单了。亏得她伤得下不了床。”

那个女人,他还不知道,端着圣母玛利亚的面孔,一肚子阴谋阳谋。

她摇摇头:“你不了解女人。”

冷嗤了一声,叶妖孽一脸不以为意:“真新鲜的说法。”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实践出真理。说一个在花丛里摸爬滚打的男人,不懂女人,这可是奇耻大辱。

江夏初嘴角若隐若现的笑,不明喜怒:“不会为了我,是为了你。”

叶在夕被这句话弄得晃了一下神,半响,琥珀样的眸子移开:“扯她干什么?”

这厮,懂女人,也懂女人的情,但是揣着明白当糊涂人,所以这么多年,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林倾妍,你喜欢吗?”她问得认真,秀气的眉拧着。

一个问题,充分说明了两个问题:江夏初智商很高,情商很低。

叶在夕懒懒靠着沙发,搭起长腿,眼角撩德媚人,笑道:“喜欢?”冷嗤一声,十分不屑,“这玩意爷没有。”

说这话的时候,叶在夕看着江夏初的眼睛,他在笑,依旧迷人勾魂,只是若细看,他眼底的光,亮得惊心,也凉得动魄。

这辈子,叶在夕记不清和多少女人说过喜欢,唯独,江夏初不同。

他说,喜欢这玩意他没有。

大概都给出去了,收不回来,偏生还不能为人知。

第三卷爱情的毒噬骨侵心 第九十五章:厕所是个事故高发地啊

他说,喜欢这玩意他没有。

大概都给出去了,收不回来,偏生还不能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