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就过来了。”赵国栋有些结巴,嘀咕了一句,走到床边坐了下来。

忽然间有人从身后抱住了自己,那柔软的胸脯贴着他的后背,让他浑身紧绷。

赵国栋瞬间将脊背拉得笔直的,呼吸渐渐紊乱,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来。

“那就睡呀,你这样坐着,怎么睡啊?”李玉凤的声音带着点魅惑,在他耳边吐着湿热的气息,缓缓开口。

赵国栋胸口的起伏就更激烈了,手臂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勾勒出它本来的曲线,身体绷得如同一座雕塑。

“玉凤…”赵国栋咬了咬牙,开口道:“咱俩真的领证了是吗?”

“是啊,我们现在是合法夫妻了。”李玉凤贴着他的脸道,她心里也有些紧张,可这一天总会到来,紧张中便多了一丝的期待,索性将抱着他的胳膊收得更紧了一些,整个身体都贴在他的后背上。

赵国栋忽然转过身子,将李玉凤压在了身下。

第115章

“玉凤, 睡吧。”赵国栋忽然开口, 声音嘶哑到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他已经松开了对她的钳制,将她领口松开的纽扣重新系好了。

昏暗的灯光下,李玉凤白皙的胸口, 还残留着一丝晶莹的水光。

那个地方还没有偃旗息鼓,但赵国栋的这一声“睡吧”,把李玉凤拉回了现实。

她侧过身子,把身上有些凌乱的衣服整理好, 背对着赵国栋点了点头。

“时候不早了, 是该睡了, 明天还要一起送三嫂去报到呢。”

李玉凤静静的开口, 空气中还残留着刚才甜美的气息, 那人从身后抱着她, 浑身上下每一处都和她紧紧贴在一起, 咬着她的耳朵道:“玉凤,我不着急, 我欠你的, 这辈子都会给你…”

李玉凤原本滚烫的脸颊又烫了一些, 有些不好意思道:“说的好像我很急一样?到底谁急啊?”她扭了扭身子,正巧蹭到了赵国栋那个地方。

“我急…我急…”赵国栋从善如流的开口,被怀里的小妖精这样折磨, 他真的有些忍不住了, 但这里不行…这儿不是他们两人的家, 这也不是属于他们两人的婚床。

赵国栋低头,凑在李玉凤的耳边缓缓道:“玉凤,我喜欢你,我愿意等…”

“快睡吧!唧唧歪歪!”李玉凤转头,看了赵国栋一眼,床头灯光线昏暗,照得他那张红黑红黑的脸晦暗不明,唯有那一双幽黑的眸色,闪着深邃的光芒。

李玉凤伸手把床头灯熄灭了,赵国栋眼中的那一缕火光也跟着黯淡了下去,李玉凤身子一拱,靠在了赵国栋的怀中,带着些慵懒道:“睡吧。”

第二天一早,大家伙一起送马秀珍去学校。

马秀珍这次考上了省城师范大学,比原文中的地方师范学院也要好很多,这对于她来说也是一个进步,况且那个时代的英语专业,是很吃香的。在改革开放后,大批的外资进入国内,学习外语的人才少之又少,马秀珍一定会比原文中更优秀。

安顿完马秀珍之后,李三虎陪着马秀珍逛逛新校园,李玉凤和赵国栋就先走了。

他们还想去市中心逛一下新华书店和百货商场,想给家里人买些东西,也顺便给赵国栋安置一身行头。

以后他来省城的日子还多呢,不能每次都借别人的衣服。

电车坐五站路,便到了省城的市中心。那个时候的市中心也没有什么高楼大厦,很多都是古老的民国建筑,没有改革开放之前,城市化的进程相当缓慢。

考虑到书籍比较重,所以李玉凤先带着赵国栋去了国营友谊商店,里面出售百货、服装、还有鞋袜。

李玉凤想先给赵国栋买一双皮鞋。

这次他借了他师兄的中山装,门面算是撑起来了,但脚上穿的,却是一双黑色面子的新布鞋。按说穿这样的衣服,该配一双黑皮鞋才合适,但赵国栋没有…

衣服借着穿一回没事,鞋子借了穿坏了,可就不好意思了。

李玉凤径自领着赵国栋去卖鞋的地方,那时候物资紧缺,连卖鞋的柜台,也都只是小小的一块,里面放着各式的男鞋、女鞋。

皮鞋的款式也很有限,尤其是男鞋,大多数都是黑色的,款式主要是一脚头和系鞋带两种。

那种黑色系鞋带的马丁鞋,看上去中规中矩,很符合赵国栋的气质。

“营业员同志,这个款式44码的给我拿一双出来试试。”李玉凤指着柜台上的一双鞋子开口。

赵国栋看见李玉凤带他来这里,以为是李玉凤自己想买一双皮鞋,没想到看的却是男式的,急忙道:“我不穿皮鞋,在工地上也没机会穿,你自己买吧。”

李玉凤没有搭理他,只是从营业员的手中把皮鞋接了过来,拿在手上有一种沉沉的感觉。

那个年代的皮鞋都是纯手工制作,也还没有人造革,一股子真牛皮的味道,薰得她眉心都皱了起来。

“你试试。”李玉凤把皮鞋放在地上,指着一旁的板凳,对赵国栋道:“买了又不是让你在工地穿的,寻常正式的场合,或者朋友请客吃饭,总要穿得体面些,皮鞋是最基本的。”

其实赵国栋早就想买一双皮鞋了,但这样做工的皮鞋,在广安的国营百货商店都要卖到五六块钱一双,相当于他一个月收入的五分之一了。而这个鞋如今放在了省城的商店,价格肯定还要更贵一些,但做工还是不错的。

那柔软的皮质,厚实的鞋底,比起他在广安看见的更好。

“那就听你的。”赵国栋想了想,脱了鞋子换上皮鞋,穿进去竟然出奇的合适。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鞋码是多少,李玉凤竟然知道?

“两只都穿上,走走看。”李玉凤蹲下来,把另一只鞋递给他,赵国栋顿时羞的脸都红了。像他这样劳动人民的脚,就算洗得再干净,还是会有汗味的,李玉凤这样,让他觉得过意不去,他急忙接了鞋穿上。

“小伙子长得帅气,这鞋穿上立马不一样了。”营业员笑着开口道。

李玉凤的嘴角也跟着勾了起来,转头道:“这双直接穿着走了,麻烦你把那双包起来。”

新皮鞋穿在脚上,软软的底子,赵国栋的心情也跟着愉悦了起来。这还是他成年以后的第一双皮鞋,是李玉凤给他买的。

赵国栋有些汗颜,他自己还没能给李玉凤一个像样的家,可她却已经开始照顾他的起居生活了。

“钱我来付。”赵国栋急忙开口道,一双鞋没什么,但男人本就不该让女人花钱。

“谁说我要抢着付钱了?”李玉凤笑了起来,撇撇嘴道:“你咋那么傻,你的钱难道就不是我的钱吗?”

他们已经领证了,现在已经不是两个个体了,而是一个家庭…

赵国栋一下就反应了过来,脸上有些烫。他怎么就忘了这回事了呢…他们已经没有你我了。

但这钱还是不能让李玉凤付,她还要在省城过好几个月呢,要是钱不够花咋办。

“那也我来付。”赵国栋笑了,从兜里掏出了那个黑色皮夹子。

“谈对象了还这样分得这么清。”连营业员都笑了起来,收了赵国栋的钱,忍不住笑道。

“我们两已经结婚了。”李玉凤开口。

“已经结婚了?”营业员有些好奇,只继续问道:“看来你们不是省城人了,看你们年纪不大,要是在省城,可没那么早能领证结婚的。”

那时候大城市对晚婚的规定很严格,必须要求夫妻双方年龄总和达到五十岁,才可以让单位开证明结婚,所以像李玉凤和赵国栋这种早婚的现象,基本上是很少的。因为如果违反规定的话,可能连工作都要不保的。

“看…我说咱就该早点领证吧?不然等我的户口出来了,咱俩想结婚,还得等个五年呢!”李玉凤沾沾自喜,悄悄凑到赵国栋的耳边道。

赵国栋看着李玉凤,瞬间感觉到了他媳妇的英明神武,含笑低下头。

买完了鞋之后,李玉凤又给赵国栋买了一套中山装、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外加一套秋衣。

冬天他穿着汗衫背心试毛衣的事情李玉凤还记着呢!虽然秋衣秋裤必将会被将来潮流所淘汰,但作为现阶段的御寒服装,它还有存在的必要性。

赵国栋连一套像样的秋衣秋裤都没有,却愿意把赵家仅剩的家底拿出来向她提亲,这实在让李玉凤既感动又心疼。这样的男人,想不对他好些,都不忍心了。

两人买完了东西,大包小包的从国营商场出来。

中午是在国营饭店吃的中饭,李玉凤带赵国栋吃了省城最有名的鸡汁汤包,还叫了一人一碗鸭血粉丝汤。

鸭血粉丝汤和鸡汁汤包都还是几十年后的味道,但眼前的人…却是几十年后的李玉凤从不曾遇见过的。

李玉凤看着赵国栋小心翼翼的夹起一个汤包,在边缘的地方咬开一个口子,慢慢的吸着里面的卤汁。

微烫的卤汁从汤包里流出来,烫得赵国栋的舌尖有些酥酥麻麻的感觉,这种充斥味蕾的鲜美让赵国栋觉得非常满足,就像是昨晚和李玉凤的那个吻一样,甜美到让人沉醉。

赵国栋的脸上不自觉就多出了一丝笑容。

李玉凤看着眼前被自己装扮一新的男人,甚觉秀色可餐。她一口咬开汤包的口子,被烫得舌尖都疼了,急忙喝了一口冷水,心情愉悦的看着赵国栋享受这难得的美味。

房子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第116章

第二天就是李玉凤报道的日子, 两人特意起了个大早。

田嫂煮了白粥, 买了油条和锅贴回来,还炖了一锅银耳绿豆百合汤。这几天天气忽然转热,肖艳的嘴角起了水泡,怕把火气过给奶娃娃, 特意让田嫂炖了百合汤下火。

李玉凤盛了一碗白粥,拿起碗的时候,抬头看了赵国栋一眼,皱眉问他道:“要不然, 你也喝一碗百合汤下火?”

这两天晚上赵国栋都没睡安稳, 按说他们小夫妻睡在一起, 总要发生些什么, 可赵国栋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誓死要做一个坐怀不乱的人。作为大姑娘…李玉凤对那个事情自然是可有可无的, 他不想要, 她也乐的跟他保持距离。

但睡在一起,身体彼此触碰, 总能擦出一点火花来的。

赵国栋的脸颊一下子就红了, 低着头不说话。李玉凤就看着他的脸一下子从古铜色变成红铜色, 笑着把自己跟前的白粥推给他道:“你喝粥吧,我喝一碗百合汤。”

赵国栋接了粥碗,心情稍稍平静, 一旁的肖艳却道:“小赵和三虎也都喝一碗, 男人喝百合汤也不错的, 我经常让田妈做来给你舅舅喝。”

一旁的陈建军听了,也没会意李玉凤和赵国栋之间的哑谜,随口道:“年轻人不需要吃这些,有什么火气,多活动活动就下去了。”

大家分明都知道他说的“活动”是什么意思,可听在赵国栋的耳中,还是让他觉得脸颊无比滚烫。他和李玉凤同睡一张床,又是小年轻,他们肯定认定了他们“活动”过了。

李玉凤看着赵国栋那面红耳赤的样子,好不容易憋住了笑,转身对陈建军道:“舅舅,一会儿我和国栋坐车去学校,你不用派车送我了。”

这些日子她吃住在他们家,已经觉得很不好意思了。

陈建军点了点头,对赵国栋道:“那小赵送完了玉凤之后,还回这里,再住一晚上,明天一早我派人送你和三虎去车站。”

“好。”

赵国栋点头,碗里的白粥已经见底了,李玉凤把他的碗拿了过去,又盛了一小碗的银耳百合汤,笑着道:“你还是喝点百合汤好了,我看你火气挺大的。”

赵国栋一时无语,只能接了她递过来的碗,慢慢的吃起来。他的媳妇儿真是越来越调皮了…总有一天,他要让她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的火气大的!

李玉凤的中医学院离马秀珍的师范大学不远,在同一个区,坐车也只有三四站的路,这让赵国栋感到非常放心。

后世名声显达,出了很多位中医药大师的中医药大学,在这个时代只是一个小小的中医学院,除了几栋教学楼和学生宿舍之外,剩下的几栋房子,就是教职工宿舍了。

学习条件是艰苦的,但李玉凤知道,这里后来的发展是非常好的,到下个世纪初期,这所学校已经是省城一流的中医药大学,还有好几家下属的附属医院。

当初她选择这个专业,除了考虑到可以把赵家的济春堂重新开张之外,也是看见了中医这种国粹将来的潜力。

她可以学金融进入银行业,也可以学建筑进入房产业…但那些都不是她所热爱的行业。

如果穿越到这个时代,只是为了能赚到第一桶金,成为一个有钱人的话,那对于李玉凤来说,这可能并不是她所想要的。

她还有赵国栋,她喜欢这个男人,并且愿意相信,他会和原书中一样,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有钱人。

赵国栋已经帮李玉凤把床铺好了,他们来的早,李玉凤选了一张靠窗的上铺。

他又检查了一下上铺的木栏杆,确认固定的很结实之后,才开口道:“你睡觉动作幅度太大,睡上铺我还真有些不放心。”

“什么叫睡觉动作幅度太大?你才跟我睡几天了?”李玉凤忍不住嘀咕了一句,正想还继续往下说,看见其他的舍友背着行李从走廊上过来。

一个看上去比李玉凤大了三四岁的年轻女子,送他来的男人手里除了行李,还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

那男的看上去有二十六七的样子,肤色晒得黝黑,穿着一件藏青色涤卡两用衫,底下是洗得发白的军绿裤,一看就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

年轻女子到了门口,转身接过了农村男人手里的行李,带着泪眼亲了一口那小姑娘,捏着她嫩嫩的小脸蛋道:“妈妈要进去了,你和爸爸回了老家要乖乖的。”

男人看着那年轻女子,浓黑的眉眼中透着点纠结,想了想才缓缓道:“那…我和妞儿等着你回去。”

“嗯。”女人拎着行李进来,看见宿舍已经有别人在了,伸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又从身上的绿军包里拿出几张钱,走出去塞给那男人道:“这钱你拿着,路上给妞儿买些好吃的,我就不送你们了。”

小女孩看着她妈妈,小嘴儿撇了一下,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小声问道:“他们说妈妈来了城里就不回去了,我不要妈妈不回去,我要妈妈跟我回家。”

女人终于忍不住了,捂着嘴哭了起来,抬起头看着那老实男人,冲他道:“你为什么要跟妞乱说这些…咱俩…”

老实男人低下头,李玉凤看见有两滴眼泪落在他脚下的地上,但他啥话也没有说,抱着吵闹哭喊的小女孩,转身离开。

而此时,赵国栋的心也跟着紧紧的揪了一下。

现实总是这样残酷,结了婚生了娃那又怎样,为了前途都可以说抛弃就抛弃…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有些愣怔的看着那个男人的背影,那一瞬间心疼到了极点。

但她绝对不会让赵国栋再心疼下去,他们绝对不会成为这个时代的悲剧。

年轻女子已经进了宿舍,李玉凤轻轻的拽了一下赵国栋的衣袖,赵国栋这才回过神来。

“你好,我叫陈佳惠。”

“我叫李玉凤,这是我对象。”李玉凤大大方方的向她介绍。

陈佳惠刚才已经看见了赵国栋,虽然他穿着中山装,相貌俊朗又气度,但从他小麦色的肤色可以瞧出,他应该也是一个农村人。再看李玉凤,肤白貌美,看上去倒不像一般的农村姑娘。

城里人都是细皮嫩肉的,即便是下乡的知青,也总是保持着一些城里人的习惯,不可能和当地的农民真正的融为一体。即便她嫁给了当地人,可她骨子里还是一个城里人。

“你好。”陈佳惠又向赵国栋打了个招呼,她佩服李玉凤的勇气,考上了大学,还能把农村的对象带出来,这样毫不遮掩的跟人介绍,可她就是做不到这一点,她甚至连让那男人进她的宿舍都做不到。

赵国栋朝她点点头,他不会瞧不起这样的女人,但也不会对她有什么好的感官,毕竟她刚才让他看到了那样残酷的一面。

“国栋,我们去食堂吃饭吧。”

李玉凤还在心疼赵国栋,但她知道,这时候任何的山盟海誓,都没办法让他忘记刚才的那一幕。

这是这个时代造成的悲剧,说不清谁对谁错,但肯定对一方造成了很深的伤害。

“好。”赵国栋一向是话不多的人,这时候便更加沉默,他心里知道李玉凤不是这样的人,可还是为刚才的那个男人感到悲哀。

李玉凤拉着他的手出门,陈佳惠目送着两人的背影离开,丢下手中的行李,忍不住坐在床上捂脸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