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回家的路上,丁峰一直追问丁胜男郭小林到底对她说了什么,但丁胜男只是淡淡地说没什么。
回到村里,丁胜男把书包给了丁峰让她回家做饭,自己一个人去了阿妈干活的地里。
平常的时候,丁胜男就算是要去地里帮忙干活,也会换上一身旧的衣服,干活会把身上的衣服弄脏,但今天她连衣服都没有换就来到地里,这让杨桂芳感到很奇怪。
知女莫若母,杨桂芳当然是了解自己的女儿的。看到女儿魂不守舍的样子,就知道女儿有心事。
“小男,你是不是又闯祸了?你脸色很不好,是不是又在学校惹事了?”杨桂芳问。
“没有,阿妈。”丁胜男勉强笑了笑。
“你瞒不了我,我生的你养的你,你有不对我咋个会不晓得,赶紧讲,你又弄啥了?”杨桂芳问。
丁胜男心一横,索性把郭小对她说的那些话统统如实告诉了杨桂芳。
杨桂芳停止手里的活,把手撑在锄头上,若有所思。
她自然已经明白了丁胜男的心思,两个女儿都是她的宝,若非要比较,她其实更喜欢像男孩子一样的小女儿丁胜男,大儿女丁峰虽然温顺听话,但性格过份软弱,正如丁胜男所说,性格太过软弱的人,不可能做得了大事,而且在陌生的环境更容易被人欺负,丁胜男成绩优异,个性坚强,如果能给她一个机会,当然更能给这个贫苦的家带来希望。
只是手心手背皆是肉,如果剥夺大女儿的机会让给小女儿,杨桂芳也过意不去,更何况这是人家作主的事,她也做不了主。
“你是想取代姐姐进城?”
良久,杨桂芳这才轻声问了一句。
丁胜男没有说话,她就是这样想的,她知道这个想法有些自私,但这是一个机会,如果给了丁峰,最多只是进城长见识而已,但如果给了她,她有信心考上好的大学,找一份体面的工作,改善家里的贫穷现状,甚至有可能实现她当大老板的梦想。
“小男,我知道你心大,我也知道你如果抓住这次机会,你能有大出息,但你和你姐姐都是我心里的宝贝疙瘩,我不能偏心,这件事,阿妈帮不了你。”杨桂芳说。
“阿妈,你别怪我心狠,程恺的亲爸说了,一但跟他进了城,他不但资助上高中的全部费用,将来如果能考上大学,他也会资助上大学的费用,这是多好的机会啊,如果没有这个机会,我将来就算是能考上大学,家里也没钱供我念,如果姐姐进城,她是考不上什么好的大学的,这你也清楚,我要争这次机会,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也是为了这个家,如果姐姐肯把这次机会让给我,我以后会加倍补偿她的。”丁胜男说。
杨桂芳也没有说话,只是叹了一口气。
她心里是赞成丁胜男的话的,但是她不能偏心,不然丁峰会恨她一辈子。
“这事儿阿妈帮不了你,你自己和姐姐商量吧。”杨桂芳说。
“我知道阿妈为难,阿妈,把这次机会给我,我会好好把握,以后不让村里人欺负咱家,我会让家里所有人过上好日子,请你相信小男。”丁胜男眼眶红了。
“如果你有办法说服你姐姐,阿妈没意见。”杨桂芳说。
丁胜男把杨桂芳的这句话理解为不支持也不反对,接下来的要做的事,那就是要说服姐姐丁峰了。
但这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情窦初开的丁峰对程恺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这是事实,她要是知道有这么一次进城和程恺一起念书的机会,她肯定不会放过,她绝对不可能会为了家庭的未来考虑,牺牲自己成全丁胜男。
这件事,丁胜男得另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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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丁胜男第一次来郭猴子家,她站在郭猴子家门口的院子里叫了几声程恺,引得郭猴子家的恶狗冲她狂吠起来,幸亏她早有准备,手里拿了一根打狗棒,那恶狗也就只是远远地叫唤,不敢近前。
程恺听到叫声,出门看到是丁胜男,眼里是满满的惊喜。
“胜男,你来了?快进来。”程恺一脸的喜悦。
“我要见你爸爸,在外面见,我不进郭家。”丁胜男说。
程恺一愣,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要见…我哪个爸?”
丁胜男这才意识到,他管郭猴子叫爸,现在他亲爸来了,他一下子有了两个爸。
“当然是你亲爸,谁稀罕见郭猴子那个老畜生!”丁胜男说。
“小恺,你和谁说话呢?”
郭家走出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近五十岁的样子,皮肤很白净,略发福,有传说中的啤酒吐,但不算太胖,手里拿着一根很粗的烟,当时的丁胜男并不知道这种烟叫雪茄。
“是我同学丁胜男,她说想见你。”
程恺对他的亲爸看起来还是很陌生,他也没有直接称呼他‘爸爸’。
中年男子向丁胜男走了过来,“你就是丁峰?那个救过我家小恺的孩子?”
“我不是丁峰,我是丁胜男,丁峰是我姐姐,但救程恺的是我,不是我姐姐。”丁胜男说。
很多年以后,每当想起自己说的这句话,丁胜男就会愧疚不已,明明是她把程恺给推下了水,是丁峰及时赶到才救了程恺,她却说是自己救了程恺,完全就是颠倒黑白。
这是她人生撒的第一个大谎,她不知道如果自己当时没有撒这一个谎,她的命运将会是怎样,或许她将会和所有的农村孩子一样出门打工,然后找一个年龄相当,长相不太难看的人一起结婚生子,也就没有后来闻名商界的女强人丁胜男了。
程恺听到丁胜男这样说,也愣了一下。他是善良的少年,他当然知道撒谎是不对的,但他也是聪明的少年,他已经隐约感觉到丁胜男来找他亲爸的目的。
“哦?是么?那我得谢谢你了,你找我干什么呢?对了,我叫程普功,你可以叫我程叔叔。”程恺的爸说。
“程叔叔,我希望你能资助我上学,把我和姐姐都带进城里上学,我会很努力,我会考上最好的大学,将来加倍回报你。”
丁胜男说这话的时候,虽然语气坚定,但内心还是感到无力,这也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求人,开口求别人的时候,她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而且还有说不出来的无力感。
程普功打量着眼前这个长相清秀的姑娘,虽然还没有完全长成,但已经能看得出是一个绝对的美人胚子,女孩都喜欢大眼睛挺鼻梁,但丁胜男的眼睛却细长如柳叶,鼻子也不是很挺,但就是这样并不完美的组合,却让她的脸看起来别有韵味,尤其是她说话的语气和坚定的眼神,完全不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小姑娘,她的老练和成熟,让程普功刮目相看。
“可是我只准备带你们姐妹俩其中一个进城,我只带救我儿子的那一个,村里这么多孩子,我要是都带进城,那也应付不过来。”程普功说。
“就是她救了我。”程恺在旁边轻声说。
丁胜男知道程恺会这样说,因为程恺本来就希望她进城,但她心里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因为她背叛了自己的姐姐。
“既然你主动来找我,如果在你们两姐妹中选择一个,你当然希望是选你了,对不对?”程普功笑着说。
丁胜男没有说话,算是默认。她就是这样想的,也没有必要娇情地否认。
“这死丫头最野了,说她救过程恺,我一点也不相信,我倒怀疑是她要害程恺。”这时郭猴子也从屋里走出来了。
“就是丁胜男救的恺子,阿爸你别胡说。”这时郭小林也听到动静,从屋里出来了。
“你这臭小子,你知道什么?那天你根本就没在场。”郭猴子喝道。
“我没在场我也知道。”郭小林坚持说。
“好了,不争这件事了,程恺说是这位小姑娘救了他,那肯定就是她了。”程普功意味深长地对丁胜男笑了笑,说了一句让丁胜男琢磨不透的话。
丁胜男这才松了口气,这件事应该是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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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丁峰已经把晚饭做好,杨桂芳也已经回来了。
丁胜男心里一阵难过,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尤其是对不起姐姐丁峰。两姐妹虽然平时也会有争吵,但总的来说感情还是很好的,现在她硬生生地夺去了本来属于姐姐的机会,她觉得自己很不是东西。
吃饭的时候,平时话最多的丁胜男一直默默地往嘴里扒饭,连菜都忘了夹。
“小男你怎么了?好像心事很重的样子,你刚才去弄啥了?”丁峰问。
“没啥,我就是心里闷得慌,到小河边走了一圈。”丁胜男心虚地说。
杨桂芳虽然不知道丁胜男到底做了什么,但也能猜个七八分,她也什么都没说,只是心里叹息。
正说着话,外面的大灰土狗又叫了起来,大灰虽然是只土狗,但很有灵性,村里熟悉的人来,它都是摇尾相迎,现在突然叫起来,自然来的是陌生人。
、第9章 挥别故土
丁胜男喝住了大灰,看到来的人是程普功。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要是程普功把之前她说的话说出来,那就麻烦了。
“程叔叔,快请家里坐。”丁胜男紧张地说。
“好好好,打扰了啊。”程普功进了门,把手里提的两瓶好酒放到了桌上。
丁柱并不认识程普功,只是微笑着冲他点头,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阿爸阿妈,这是程恺的亲爸,程叔叔,这是我阿爸,这是我阿妈。”丁胜男说。
“你们好啊,我叫程普功,不请自来呢,是有件事和你们商量,你们家一对千金都聪明,我想领一个进城念书,资助她完成学业,也算是我为白杨村做点事,不知道两位的意见如何?”程普功客气地说。
丁峰眼里放出光来,“程叔叔,那你准备带谁进城呢?是我还是带我妹妹?”
“我想听听两位家长的意见。”程普功笑着递给病床上的丁柱一根烟,丁柱表示自己不抽烟。
杨桂芳看着丁柱,这件事她希望男人来作主。
“程老板这么客气,让我们受宠若惊了,丁柱八字不顺,早早地就成了废人,害得妻儿跟着受苦,实在是惭愧得很,只是村里这么多孩子,为什么偏挑中了我家的孩子呢?”丁柱说。
程普功愣了一下,瞬间明白了丁柱的顾虑,丁家姐妹虽然也才十三四岁,但也都是清丽的少女了,丁柱难免会往一些不好的方向去想。
“这个请放心,程普功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那种龌龊之辈,前些年我一直在国企供职,因为端的是铁饭碗,想多生个孩子也怕把工作给整没了,只好偷偷把程恺送到白杨村来让老郭抚养,这些年国家政策好了,我已经把那家国企买了下来,变成了私企,我也从体制内跳了出来,这才交了罚款,光明正大地把孩子领进城去念书,农村虽然能锻炼孩子吃苦能力,但毕竟城里的教学质量更高,我这样做没有什么二心,只是想让孩子有一个好的未来,请务必相信我。”
程普功这么一解释,丁柱也觉得自己有些想多了,歉意地笑了笑,“程老板不要介意,丁柱多年都躲在病床上,没见过什么世面,说话没分寸。请你多担待。”
“这倒不会,父母担心孩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不过丁哥放心,我只是资助孩子上学,没有其他任何的想法。”程普功说。
“程老板,孩子爸不是这意思,你可千万别生气。”杨桂芳说。
“不生气不生气,那两位的意思,是让我带走哪一个千金呢?”程普功说。
杨桂芳和丁柱相互看了看,都面有难色。
“手心手背都是肉,让我们作这决定,也作不了,既然是程老板出钱资助,那就由你来决定好了。”丁柱说。
丁峰捧着饭碗的手都在抖,看得出来她也很想进城,但她不知道程普功会不会选她。
“既然是这样,那我就选妹妹吧,听说妹妹的成绩更好一些,只是脾气比较野,新的环境,脾气野一些好,更容易适应新的生活。”程普功说。
这个决定在丁胜男的预料之中,但丁峰却非常的失望,她甚至眼眶开始发红,她的软弱立刻就表现出来了。
“那孩子什么时候走?”杨桂芳的眼眶也红了,儿行千里母担忧,母亲既希望女儿有好前程,但真要走了,又舍不得。
“本来我是过两天就要接走的,但和学校协调之后,还是等他们把这个半个学期念完,参加完县里的中考之后再进城,到时就可以直接转学到江宁市最好的高中了,如果孩子们争气中考成绩好,那就容易多了,如果成绩不好,那我还得托人找关系。”程普功说。
“那就拜托程老板了,您的大恩我们也不知道如何报答,只希望小男以后有出息,再慢慢报答您了。”丁柱说。
“客气了,能所力及内能帮忙让孩子有个好的未来,也是我的荣幸。”程普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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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程普功后,丁家四口陷入很长时间的沉默之中。
“阿爸,阿妈,姐姐,我一定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给我十年时间,我一定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我会让咱们家成为白杨村最有钱的人家,咱们不用再领低保,咱们要修村里最漂亮的大房子。”丁胜男说。
丁柱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有大心思,但也不要太急,要一步一步地走,如果太急,反而容易走歪,这次全凭程老板大发善心,有了这么一个进城的机会,确实是很难得,如果没有他,家里没办法供你们念高中上大学的,阿爸是个废人,全靠你阿妈撑起这个家,阿爸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
丁柱说到这里,已经哽咽。
“孩子爸你别这样说,这家里只要你在,不管干不干活都是我们的支柱,孩子有了进城的机会,这是好事,我们都不要说这些不开心的话了,咱们说些开心的,我们家小男是上进的孩子,我相信她以后会有大出息。”杨桂芳说。
“妹妹当然有出息了,就我没用,所以你们谁也不待见我。”丁峰气愤地说。
“姐姐你不要这样说,是我对不起你…”
杨桂芳打断了丁胜男的话:“说好不说这些的,怎么又说起来了?既然都决定了,那就不要再说这些了,你们都是我的好女儿,都是我的心头肉。”
丁胜男当然明白阿妈的意思,于是不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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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的日子,丁胜男一直觉得有愧姐姐,但她知道现在根本无力补偿。两个月后,中考成绩下来,丁胜男总分全校第一,全县第四。程恺全校第二,全县第三十名以后,虽然在校里只是第一和第二的差别,但实际上差距很大,丁胜男用近乎拼命的努力,给程普功交上一份漂亮的成绩单。
丁峰则彻底的沦为中下成绩,别说在全县里排名了,就算是在本校,她也属于中下,完全成了学渣。
以她这样的成绩进入高中,如果不拼命的追赶,要想高中三年后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几乎就不可能,而她性格软弱,并不是那种可以横下心来拼命努力的人。程普功的选择,无疑是对的。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进城的机会,对于丁胜男来说,是可以改变命运的良机,但如果给了丁峰,那恐怕最多是见见世面,最好的结果就是能在城里找到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嫁了,对于改善丁家困境不可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成绩一下来,就意味着丁胜男要离开白杨村了。
这是她知事以来最大的梦想,离开这贫苦之地,去更远的地方,更大的世界。但真正要走时,她却又心里难受,舍不得病床上的阿爸,舍不得辛苦操劳的阿妈,舍不得她背叛了的姐姐。舍不得丁家破败的木房子,舍不得村边的小河,舍不得村里的一切。
心在远方,就注定别离。
临走前的一晚,丁胜男跪在了阿爸的病床前。
丁柱被小女儿的突然的举动惊住了,赶紧示意杨桂芳拉她起来。
“阿爸,我明天就要走了,不能照顾你了,你得答应我,我不在的时候,你一定要好好的,不要冲阿妈和姐姐发脾气,也不要生你自己的气,等我赚钱了,我带你去最好的医院治腿,我要给你买西服,让你穿得像电视里的那些老板一样好看。”
丁柱情难自制,赶紧扭过头去面向墙壁,他不想当着女儿的面哭。
“阿爸,你虽然卧病在床,但你是我们全家的精神支柱,是你教育了我,要我学会坚强,你永远是我心里最敬爱的老爸,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好好的,给我十年时间,我一定会让你和阿妈还有姐姐过上好日子。”丁胜男接着说道。
她语气坚定,只是眼泪哗哗直淌。
“你放心吧小男,阿爸答应你,阿爸会好好的。”丁柱抹了抹眼泪,用力地笑着说。
“阿妈,我知道你不容易,虽然我想说让你不要那么辛苦,但我现在没能力让你摆脱辛苦,我只有硬着心拜托你再辛苦几年了,等我大学毕业了,我不会再让你干活了。”丁胜男扭头对杨桂芳说。
杨桂芳早就泣不成声,只是用力点头。
丁胜男看向丁峰,丁峰把头扭向一边。
“姐姐,有些事虽然是不得已,但毕竟是我做的,我不想多说,我这一辈子都欠你的,我以后会加倍补偿,对不起了。”
丁峰并没有完全听明白这话的意思,因为她至今也不知道丁胜男背着她做了些什么。但她隐隐觉得丁胜男话中有话,但事已至此,丁峰知道自己是不可能替代丁胜男进城了,就单说那中考成绩,就已经是天差地别,程普功自然也不会糊涂到选她进城念书。
第二天的大雾中,丁胜男挥别所有的亲人,乘坐程普功派来的小汽车离开了白杨村。
告别的时候她不想让阿妈伤心,一直忍住没哭,汽车离开村庄后,她就一直在哭,怎么也劝不住。
、第10章 初入都市
家乡的山水渐渐远去,丁胜男开始了终于靠命运的眷顾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走出了白杨村。
离别的伤感渐渐消去,丁胜男的头越来越沉,越来越疼痛难忍,外加恶心想吐,这也难怪,第一次坐这么高档的小桥车,难免会晕车的。
程普功事情较多,这一次并没有亲自来接丁胜男她们,只是派了一个手下来接,这人三十来岁,长得白净斯文,戴一副金丝眼镜,脸上总是带着得体的微笑,给人如沐春光的感觉,他姓华,名字叫华之恒,他让丁胜男她们叫她华哥。
虽然丁胜男觉得叫他华叔会更适合一些,但既然他喜欢被叫哥,丁胜男也只好从命。
丁胜男几次想让华之恒停车,因为她实在太想吐了,但倔强的她憋得脸色苍白,终究还是忍住没有吐出来,到了县城上了高速,晕车的感觉才慢慢舒缓了一些,一方面是因为路面没那么崎岖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丁胜男渐渐习惯了在车上的环境。
她从来都是那种为适应环境而生的人,她内心的倔强可以让她忍受任何不适的考验,晕车如此,以后面临其他的问题时也是如此。对于她来说,没有认输的可能,因为她输不起。
丁胜男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终于在晚上九点时到达了S省的省会江宁市。
当汽车下了高速,驶入灯火辉煌的都市时,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大都市的繁华还是给第一次进城的丁胜男带来了强烈的震撼,虽然是晚上,但城市一样亮如白昼,高耸云端的大楼,装修漂亮的商店,外墙被霓虹点缀得美轮美奂的娱乐场所…
这一切让丁胜男觉得新鲜又刺激,这里不像白杨村那样一到晚上就听到村边树林里的夜鸟叫声和村里的狗叫声,这里晚上也像赶集一样的车水马龙,处处流光溢彩,处处繁华绚目,这才是丁胜男想要呆的地方,她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要留下来,我要拥抱都市,我要融入都市!
那时她还只是没见过世面的青涩少女,多年以后,她的目标就不再是融入都市,而是要称雄都市。她要在都市闪耀,她要在别人羡慕又妒忌的眼光中接受记者的采访,她要让自己随口说出的一句话成为商界名言,受万人追捧。
汽车穿城而过,只是华之恒想让这三个孩子见识一下都市的繁华而已,程家的别墅其实在郊区,那时程家的乐凯集团还没有发展到多大,程家住的别墅也只是普通的连排别墅,并不是后来自己买地修建的超大型豪华别墅。但对于当时江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程家的房子也已经是豪宅了。
汽车驶进别墅停下,丁胜男还没来得及下车,就看到一个穿着讲究的妇女哭着迎了上来,嘴里叫着‘恺儿’,丁胜男知道,这肯定是程恺的母亲了。
下了车后,程家的佣人都围着程恺问这问那,同车抵达的郭小林和丁胜男则被晾在一边,在白杨村时他们的地位是差不多的,但一到都市,阶级差别就出来了,程恺是少爷,而郭小林和丁胜男则是受程家资助来上学的乡下娃,自然不受关注。
郭小林平时在村里横行,但现在也很紧张,他甚至有些无助地看了丁胜男一眼,丁胜男虽然也紧张,但却不动声色,只是沉默地捏紧自己背包的带子,她知道程家既然把她给接来了,那就不会不管她,受点冷落很正常,她在这里,本来就是外人,彻底的外人。
“胜男,小林,进去吧,以后这里就是你们的新家了。”最先发现冷落了郭小林和丁胜男的是程普功,走过来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
“段茹,这就是从小和咱孩子一起长大的郭小林,这是丁胜男,她救过程恺的命。”程普功说。
段茹就是程恺的母亲了,丁胜男赶紧弯身,叫了一声:“阿姨您好。”
在白杨村,女长辈一般都称为婶婶或娘娘,‘娘娘’是读第一声,也就是阿姨的意思,丁胜男知道这是在城里,入乡随俗,也就叫了一声‘阿姨’。
“哟,这孩子长得真好看,又懂礼貌,以后正好和程嫒做伴儿,,以后程诺也多了一个姐姐,这家里就热闹多了。”段茹笑着拍了拍丁胜男的脸蛋,这个动作虽然友好,但丁胜男心里并不喜欢,她感觉段茹拍她的脸时候,就像她在家时拍家里的大灰土狗一样。
段茹口里说的程嫒,是大程恺两年的姐姐,程诺则是小程恺两岁的妹妹。程普功当时还在国企上班,是属于政府任命的行政人员,是体制内端铁饭碗的公职人员,如果发现超生,那当然会被开除公职,后来他自己下海搞企业后,跳出体制之外,又成了有钱人,自然超生的事也就不算事儿了。
“姐姐,我叫程诺,我今年上初一。”
穿着花裙子的程诺有着一对大眼睛,圆圆的脸蛋如白玉一般无瑕,真是个漂亮的女孩儿,丁胜男心里喝了一声彩。
“我叫丁胜男,我初中毕业了。”丁胜男礼貌地回应程诺,程诺虽然比她小,但在这个家里,程诺是小姐,也是不能得罪的主。
相对程诺,程恺的姐姐程嫒就比较冷傲了,至始至终,她也没有主动和丁胜男打一声招呼。多年后回忆起初次进都市的情景,丁胜男还是认为,第一个给她压力的人,就是程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