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了。”厉坤诚实说:“效率高一点,我也没那么费神。”
“那你俩什么时候办喜宴?”
“也许不会办。”厉坤说:“迎晨也是这个意思,再从简,也麻烦。等天气好一点,出去旅游趟。”
“行啊,旅游结婚。”孟泽赞同:“这法子好,省时省心自己还舒坦。不过——”他提醒道:“小晨儿真是这么想的?”
厉坤嗯了声,“她没意见。”
“嘴上说没意见,其实心里可不这么认为。”孟泽一针见血:“你跟她求婚了吗?”
“……”
孟泽啧了声:“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啊哥们儿。女人一生就结一次婚,你不但没给她美好回忆,还用这么残暴的捆绑手段逼人领证。你自己说,说得过去吗?”
厉坤没说话,一细想,还真是这么回事。
“也亏得小晨儿对你没脾气,要是我,我早一哭二闹三上吊了。”说罢,孟泽飙起演技来,又是揉头发,又是抓脸的,最后还勒住自己的脖子,舌头一吐,佯装上吊。
“……”你他妈能和陆悍骁演对手戏了。厉坤一巴掌糊到他脸上,“对不起,你丑到我了。”
孟泽笑场,虽是玩笑语气,但心意是真好,他揽着厉坤的肩,神神秘秘道:“哥们儿,我给你出个主意。”
厉坤越听,眉头越皱。
孟泽起劲的说完,恨不得给自己啪啪啪鼓掌。
厉坤一言难尽,“还是,不要了吧……我觉得骚过头了。”
孟泽又是一番鼓吹,“这天儿又不冷,开个暖气,脱光也不会感冒的。”
厉坤犹豫片刻,然后心一横,
“——行。”
☆、第66章 盛世长安街
孟泽这人吧, 颇有点亦正亦邪的气质。面数多,对自己的童年友伴便以大哥身份自居, 换去场合上, 那也是个能拿大主意的角色。
私下里没旁人,他把男人那点坏心思都分享给了厉坤。
求婚,求的那叫一个出其不意与新意。孟泽出个馊主意, 说改天他组织,叫大伙儿一块去泡温泉。那地方是个高档会所, 又都是熟人, 能打配合。大致就是男色诱惑的套路, 让迎晨悦眼又悦心。
出发点是挺好, 但厉坤想了又想, 道:“别说得那么文艺,直接说跳脱衣舞不就得了。”
孟泽笑得浪荡,喝了点酒, 醉意上脸,货真价实的风流公子哥。
厉坤嗤了他一声,没再理, 走了。
虽说不屑一顾,但这也算个想法,缠缠绕绕的时不时冒出来。有次迎晨在看杂志,突然抬起头问:“你傻笑什么呢?”
厉坤顿时收拢嘴角,假意咳嗽掩盖过去。
迎晨不明所以,低头继续看书。
厉坤冲动上来, 忽然说:“明天晚上去泡温泉吧。”
“泡温泉?”迎晨问:“怎么突然想到这个?”
“孟泽约的,他请客。”
“那去,狠狠宰他一顿。”迎晨玩笑道。
“好,我去给他回个电话。”厉坤佯装淡定,走去阳台。
孟泽是个爱热闹的人,一听他同意,不嫌麻烦,承诺场地包办。
厉坤不放心:“点子靠谱吗?”
“那你得问小晨儿。”孟泽说:“女人不都喜欢什么型男啊,小鲜肉吗?”
这话一听,厉坤就暗叫完蛋,扫他兴致的回:“说的你好像很了解女人一样。”
孟泽向来不纵欲女色,是个对感情非常有谱的男人,三十有二了,真正处过的对象就一个。大学校花,才情气质绝佳,谈了四五年,也不知为啥事儿崩了。
别人关心问起,他从不说实话,三言两语给打发走,看着风轻云淡,但这两年,也真没见他正儿八经的有过女伴。
厉坤只听到电话那头男人低沉的笑。孟泽道:“行了,你甭让我这妹妹受委屈就是了。挂了。”
万事俱备,就等明天到来。
这一晚,两人窝在沙发上看了一部电影,十点多就爬床。
迎晨有睡前看书的习惯,捧着个kindle看入迷了,不但能忘记时间,还喜欢把电子屏的亮度调得很高。厉坤是个细心人,操心命,怕她看坏眼睛,每次都强制性的把kindle抢过来,设置到低亮状态才还给她。
迎晨看书,他看迎晨。防止这姑娘又悄悄摸摸的把亮度调回来。
今天反常,迎晨看了三四页便不看了。似是考虑了很久,对厉坤说:“我不想上班了。”
“嗯?”厉坤本能答应,“行啊,不上就不上,我养你。”
“你养我?”迎晨心头一暖,“怎么养啊?”
“工资不够,我晚上再去跑滴滴打车。”厉坤笑着说。
“得了吧,跑的车钱还不够你那车的油钱呢。”迎晨趴在他胸口,手伸进去捂热了会。才说:“我想开店。”
厉坤嗯了声,很平静,“说说看。”
“以前就有这想法,开个手工店,自己做些小首饰。”迎晨悠悠道:“图纸啊,设计啊,原材料啊,我都自己弄。”
厉坤想了想,认可:“你是学这行的,渠道资源也比门外汉丰富,如果真的考虑好了,我支持。”
想法由来虽已久,但毕竟只是个雏形。迎晨说:“我再琢磨琢磨,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厉坤的态度很温厚:“缺钱了,我拿给你,缺人手了,拿我随便用。缺生意了,我去队里给你打广告,放心,不收提成。”
迎晨乐的,往他脸上吧唧亲了口:“谢了啊,警察叔叔。”
软唇一碰,厉坤来了精神,抓住她手腕把人往上头一提,眸色深深的看着她:“那你现在,来用用我?”
遐想连篇的疑问句,一肚子坏水儿。
迎晨不负所托,知道什么姿势他最入迷,起身一跨,直接坐在他上边。
如同以往的每一个夜,如鱼得水,春色绵延。
一切发展得正合心意,第二天早上人还犯懒在床上没挪身,还接到孟泽的电话,极其负责任的汇报:“人我都吆喝齐了,场子也布置好了,温泉会所的老板跟我熟溜,友情帮忙,到时候围着池子弄一圈彩灯,配合你演出,哦不,求婚。”
厉坤还没醒透,听得云里雾里,“还有彩灯??”
声音稍大,惊醒了怀里的迎晨,她蜷了蜷身子,眉头微皱。
“嘘。”厉坤捂着手机,压低声儿说:“先挂了。”
就在他费神思索晚上的事时,部队的电话接着打来。一看这座机号的尾数,厉坤不敢耽搁,立刻腰板坐直,接听:
“我是厉坤,请指示!”
这通电话十分简短铿锵,结束后,厉坤掀被下床,迎晨也醒了,揉着眼睛哑声问:“怎么了?”
“紧急任务,我得归队了。”厉坤迅速换好军衬与外套,匆忙去洗漱。
迎晨对任务二字极其敏感,瞌睡瞬间扫光,她赤脚跟了过去,担心问:“又要出去吗?危险吗?打仗了还是解救人质啊?要不要很久?”
厉坤已经刷完牙,牙刷牙膏往壁上一挂,反身将迎晨一把抱住。
这个抱法,突然,紧密,把人真真正正的往怀里按。
迎晨住了嘴,入鼻的,是他身上的熟悉气息,入眼的,是他松柏翠绿的衬衫,入耳的,是他强有力的砰砰心跳。
厉坤吻了吻她头发,耐心宽慰:“别担心,这个号打来的,就不是执行任务。”
得嘞,一句话安了迎晨的心。同时,晚上那不太靠谱的求婚,也算彻底黄了。
厉坤这一走,就没个归期了。也不知是什么事,没外派,全给限制出行。这个把礼拜,迎晨就接到他一个电话,报了声平安,让她照顾好自己。
这几日,迎晨便和迎璟混在一块。
迎璟刚参加完一个国际性的军研课题比武,他代表中国地区参赛,拿了个第三名,非常振奋人心。轮完学校、地市、区域的一片嘉奖,还被几家主流媒体采访报道。
迎晨刷微博,偶然之间看到一个转发量破万的热帖,内容是迎璟参加比赛时的现场照片,配着一个动态视频,当时有人叫他的名字,正专心研究课题的迎璟抬头,那一刹的懵懂,纯真无邪,逆着光,衬得他眼眸剔透。
比光要亮。
底下的热评引用了一句话——
“少年强,则国强。”
迎晨调侃:“不错啊,你也是网红了。”
迎璟很平静,岔开这茬话题:“我换号码了,你存一下。”
“嗯?”迎晨问:“手机丢了?”
“没。总找我采访,闹腾。”
迎晨感慨:“多少人想出名,像你这种主动躲开的,百年难遇。”
迎璟的觉悟可以说是十分老成了,“那你支持我吗?”
“当然。”迎晨冲他一笑,在这件事上百分百的尊重。
“对了,你周末有空吗?”她又问。
“有。”
“那你跟我出去一趟,帮我做个参考。”
“嗯?”
“我看了一个店面,近期准备搞装修,你帮我选选风格。”
迎晨是实干派,身上有女孩子难得的果敢和理智。在进行了风险评估和自测后,很快就将开店的想法付诸行动。
晚上和迎璟一道回大院吃饭。迎义章告诉她:“组织决定,今年国庆前后,将举行阅兵仪式。”
崔静淑:“哟,通过了啊?”
“是啊。”迎义章说:“过几日,就会外宣了。”他看了眼迎晨,“厉坤也回部队了吧?”
迎晨点头:“上周就回了。”
“他应该是在陆军特种兵方队,昨个儿开会,上头很重视,抽调人员都是素质突出立过战功的。”迎义章记了一番,“华南军区总共上去了四百多人,武警总队占比最大,常跟着厉坤的那个小伙子叫,叫……”
“林德。”迎晨满眼悦色,“他也去了吗?”
“对,是这个名儿,都去了。”迎义章说:“总训在北京,设了两个阅兵村,他们在沙坪那一块,还有五个月不到,训练强度会很大。”
沙坪机场隐蔽性好,能达到“与世隔绝”的基础条件。迎晨心里有了谱,厉坤这一走,不到阅兵结束,是不会回来的。
五个月,小半年。
迎晨心里微微失落,但很快平静接受。
只要平安,就是最大的福报。
三日后,全国新闻主流媒体都在播报即将举行大阅兵的盛事消息。网上热议过几日,而后恢复平静。
迎晨也开始着手店铺的准备工作,那次陷害风波过后,她便向集团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婉拒上层高管的热切挽留,走得潇洒。
借着多年工作积攒下来的经验与人脉,开店之路走得顺利稳当。从店面租赁到装修布置,再到设计人手、工具设备的筹备,全是她亲力亲为。
忙,忙得其所。
累,却也心安理得。
最后,将工商执照顺利办下来后,迎晨特地去挑了个黄道吉日,于三个月后,开业了。那日,玩得好的都来捧场,孟泽颇有大哥风范,忙里忙外,帮她一起打点细致。
晚些时候,唐其琛给她发来短信,非常简洁的两个字——
“恭喜。”
他是个张弛有度的男人,知分寸,懂礼数,做着一个成熟男人该做的事。我喜欢过你,追的时候,全身心投入。决定退出时,亦不拖泥带水,惹人非议。
一声恭喜,便足够了。
迎晨凝视屏幕数秒,低头莞尔一笑,指尖轻按——
“谢谢了,师傅。”
又过三个月,迎晨的手工店步入正轨,只要出来的单品首饰,很快便能销售出去。到了第三个月末,已经需要提前预定了。客人不算多,好在稳当、忠诚。迎晨也不指望赚大钱,大学毕业后这几年工作,已经透支了她太多心血。
她见过职场官场的灰暗一面,也曾沦陷其中,劫后余生。
现在,她有关系渐缓的家人,有失而复得的爱人,她想生活慢一点,不该是走马观花,更该随心顺意。
———
九月十八日,夏末初秋,天高云阔,这一年,在首都天安门广场,正式迎来了阅兵仪式。
迎义章早两日便提前飞去京城,公务在身,场合隆重,不敢怠慢。迎晨提前一天去北京,由于重大活动举办在即,安保检查工作极其严格,晚七点后,主要街道已全部封路。
迎晨住的酒店在三环外,深夜时分,她能听到重型军装设备碾过路面所传来的隐约轰隆声。这种悸动,由耳入心,大有四两拨千斤的妙处,震撼感油然而生。
这一夜,迎晨心思难静,睡得十分浅。迷糊的睡了两小时不到,她便再也睡不着了,索性裹着毯子,坐在飘窗上与天色共明。
早上七点不到,迎晨便赶到了会场,经历了四十分钟的排队安检,终于批准进入观看区域。迎晨按着位置坐好,太阳从东方升起,光芒剔透,是个好天。
阅兵式于九点五十正式开始。
礼炮齐鸣,全体起立,在军乐队奏响的国歌声中,行注目礼,目送国旗与蓝天共高度。当和平鸽与五彩气球放飞升空时,全场掌声热烈,迎晨难掩激动,眼眶微湿。
当系列流程走完,终于迎来了方阵检阅。
最先出场接受检阅的是三军仪仗队,迎晨坐的位置还算不错,看过去,整齐划一,身姿挺拔。这是一场视觉盛宴,让人过目不忘。
进行了十几分钟,迎晨开始紧张,如果没数错,再下一个就是陆军特种兵方队。近半年未见,这种重逢,让人热泪盈眶。
人群里不断有人欢呼:“来了,来了!”
“哇!!超帅啊啊啊!”
“那是什么兵种啊?制服好好看哦!!”
这些赤忱的激动之声,把迎晨的情绪推到了最高潮。
走来了!
看到了!
统一的松枝绿迷彩服,黑色作战靴,钢盔戴在头顶,为威严气势加冕。
迎晨双手捂紧嘴巴,眼泪瞬间崩塌。
每个方阵都有两名排头兵,而特种兵方阵采用的是一老一少的搭配。年龄稍长的是战功赫赫的老干将,而与之并排的,正是厉坤。
他们戴着白色薄手套,握抢置于胸前,随着一声口令——
“向右看——齐——”
整个方阵同频率甩头往右,战靴踏响地面,如雷轰鸣,胸前的枪也往上齐抬,极其标准的变换位置。
现场解说通过广播阵阵传来: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判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
当方阵经过迎晨所在区域,厉坤的侧脸终于稍微放大,几秒功夫,迎晨恨不得挤到队伍最前面,目光黏在他身上舍不得挪开。
皮肤黑了,身材更精壮了,一身笔挺军装,怎么可以那么帅啊!!
这是时隔半年,两人最近的距离。
迎晨眼泪如涌泉,思念也好,骄傲也罢,她没办法控制。
艳阳升至高空,日光正盛,这盛世如人所愿。
旁边有人意犹未尽的赞叹:“他们真精神!男人就该这样!”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迎晨满心自豪,这里有长安街上最帅的人——
对,是她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引用出自岳飞《满江红》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誓死保卫祖国。”这段引用入伍誓词。
——
明天完结!高兴吧!激动吧!爽歪歪吧!
☆、第67章 正文完
阅兵从分列式到之后的装备检阅, 历时五十分钟。
完毕后,迎晨随着队伍有序退场,流程繁多,所以耗了不少时间。
排队时, 她就接到了厉坤的短信:
[在哪?]
迎晨放眼四周看了圈,全是乌黑黑的人头, 回道:[还没出来。]
厉坤:[在排队?]
迎晨:[嗯, 西南门。]
前边还有四五号人,到迎晨时, 那边才发来信息:[你沿金水桥西面走三百米,左手边能看到一个大门。到我这儿来。]
十来分钟后,迎晨找到了地方。人还未散尽, 迎晨边走边寻思要不要打个电话过去,就听到一声响亮的吆喝:“晨姐!”
林德还是列队时的那身衣服, 精精神神的咧开大白牙,“厉哥让我来接你!”
迎晨欣喜的看着他,“好久不见。”
“我想死你了。”林德这孩子实诚心眼,表达欢喜的方式向来直接。
迎晨乐的, 竖起大拇指:“你刚才表现太棒了!”
“你瞧见我了?”林德兴奋:“那么多人你也能瞧见我?”
“当然能,三排左手边的第二个,对吧?”
“嘿!真说对了!”林德热情极了, 挥着长手臂:“晨姐,走。”
这边应该是个临时的休息区,盛大活动, 无论哪方面都安排妥当细致。迎晨跟在林德后头,问:“你们那个方阵都在这休息吗?”
“啊,对。”林德带她走了两个转角,“早上七点就集合待命了。”
这是个园子,曲径清幽,面积不大,但雕花围栏和一池锦鲤衬在这,赏心悦目。闻了一路淡淡桂花香,很快到了楼房前。
迎晨迟疑,“哎,我方便进去吗?”
“怎么不方便。”
“不太好吧,要不,我到外头等?”
“没事没事,任务结束了,都走光了。”林德大咧的模样儿让她放下忐忑,迎晨不做多想的迈步上楼。
总共三层,到了二楼,林德突然提声咳嗽,“咳咳咳!我来了啊!”
迎晨没明白,刚问一句:“你怎么了?”门就被林德猛的推开,一屋子的喧哗扑面而来。
“晨姐,走你的!”
迎晨措手不及,被林德一把拽了进去。
“哎!”她踉跄,扶住林德的胳膊,就听砰的声儿关门。
一屋子的战士列队站得笔直,五横五纵,好几十号人。迎晨被这阵仗吓懵,此情此景颇有举目无亲的画面感。
就听齐刷刷的喊声:“——嫂!子!好!”
“……”迎晨本能往后退,央求林德:“开,开门,我要走。”
林德堵着不动,笑呵道:“晨姐,你看。”
队列突然以中间为界限,左右两方秩序井然的跨开一步,让出了一条路。
迎晨定睛,愣住。
厉坤立身最后面,两腿微迈,双手背在身后,他和所有人一样,穿着迷彩军服,姿态挺拔,像一棵长势最好的白杨树。
他目光深深,定住迎晨。手心藏着的黑色丝绒盒已经掐出了印痕。厉坤用笑掩饰紧张,迈步沿着这条让出的道朝她走来。
迎晨心里有了隐约预感,她不再退步,站在原处。
两人间的距离一米,厉坤步伐渐慢,左脚先收,然后右脚靠拢,军姿颇为正式。迎晨仰眼,本想笑笑缓解气氛,但一对上他严肃认真的目光,便不敢造次了。
厉坤右手一抬,送了她一个标标致致的军礼。
“迎晨。”他嗓音沉,努力克制着颤劲儿,深吸一口气说:“我要向你求婚。”
随后,厉坤没给她考虑的机会,直接单膝下跪,把戒指从背后拿了出来。黑色绒盒是扣上的,厉坤紧张,打开它的手在微微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