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点我过去拿吧?你难得跑一趟。”迎晨单手环腰,在走廊上慢步,“就一件外套,没事,我不冷。”
说话时,她看到了走出来的唐其琛,于是点点头招呼了下,又接着讲电话。
“那行吧,既然顺路,我就把地址发你手机。好,待会见。”
讲完了,迎晨拿着手机朝唐其琛走来,“你不进去唱歌啊?”
唐其琛笑了笑,“出来透透气。怎么?有朋友要来吗?”
迎晨:“没,是我弟弟。上回有件外套落在他那儿了,怕我没衣服穿,非要送过来。”
唐其琛赞叹:“你弟弟对你很好。”
迎晨挑眉:“凑合吧,六十分。”
重回包厢,唱了两首歌,迎晨一看时间还没到,于是去趟洗手间,手机搁桌上没有带。
真巧,她一走,电话就来了。
唐其琛看到屏幕上“迎璟”的名字,响了五六声,犹豫片刻,他还是帮忙接听,沉声稳重:
“你好。”
几分钟后,迎晨回来,有同事告诉她:“晨姐,你电话刚才响,唐总帮你去接人了。”
迎晨愣了下,“啊?”
反应过来,她赶紧走了出去,刚到电梯门口,门划开。里面站着的正是唐其琛和迎璟。
“哟,正好。”唐其琛看着她笑了笑,“说你姐,你姐就来了。”
迎晨:“说我什么坏话?”
迎璟今天穿了件纯黑卫衣,鸭舌帽斜戴着,又酷又朝气,说:“你老板,夸你敬业,要给你涨工资。”
唐其琛啧了一声:“不愧是姐弟,涨工资的事我可没说过啊。”
三人轻松笑了起来。
迎璟把外套递过来,“给。”
迎晨抱怨:“让你别跑一趟,就跟我犟。”
迎璟满不在乎:“降温了,怕你冻死。”
唐其琛神色温和:“来都来了,一块进去玩玩吧?”
迎璟:“不了,我还要回去做模型呢。”
他踏进电梯,门合上的短暂时间,他对着唐其琛意有所指地眨了眨眼。
唐其琛默契地低头一笑,嘴角弧度十分可亲。
没走几步,他也对迎晨说:“我下去有点事。”
迎晨奇怪:“嗯?”
“买个打火机。”
———
唐其琛到一楼,迎璟果然等在那。
他伸手招呼,“这里。”
唐其琛好笑,“特意发短信,让我下来什么事啊?”
迎璟虽才十八岁,但过了年个头就开始窜高,和一八五的唐其琛站在一起不相上下。
平日里聊天,他也知道唐其琛这么个一号人物。于是直截了当地问:“你是不是喜欢我姐姐?”
对视三秒,唐其琛轻轻应声,“喜欢。”
迎璟点儿都不意外,语气平平淡淡:“哦。”
沉默了一会。
他突然抬起头,咧嘴笑得灿烂,齐整的白牙像贝壳。
“初次见面,我送你一个见面礼吧。”
很快,唐其琛手里便被塞进一个纸袋。他迟疑,“这是……”
迎璟不给他拒绝的机会,转身跑得飞快。少年的背影帅气逼人,大声说:
“——电子狗,我自己做的,希望你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我这几天可能又要动个手术,有点麻烦。所以这3-5天,日更不会断,但就没法儿准时19:00更,我尽量准点,如果准不了,文案上会写明实际更新时间。抱歉抱歉,请大家理解一下。
☆、第26章 正面相对
唐其琛把礼物放回车里后, 才上楼回包厢。
待到十点半,大伙儿散局。迎晨和他都喝了酒, 被同事顺道送回去。唐其琛住得稍近, 比迎晨早到家。
迎晨进电梯的时候,他电话跟着打来。
“到了么?”
“你掐得很准啊,”迎晨说:“刚到。”
唐其琛的声音听起来很慵懒, 沁着笑,说:“当然准了, 掐着秒表算的。”又问:“你晚上喝了不少酒,没事吧?”
迎晨:“没事。”
唐其琛:“对了, 你弟弟是学什么专业的?”
“军械工程。”迎晨站在门口, 按密码锁, “怎么?”
“他今天送了我一样东西, ”唐其琛一只手打电话,另只手把玩着白色的电子狗,左瞧右瞧觉得稀奇, “这些小东西,做得还挺逼真。”
门开了,迎晨踏进玄关, “嗯?什么小东西?”
“一只电子狗。”
“电子狗?!”迎晨心一抖,又来这招。她赶紧提醒:“唐总, 这狗……”
还没说完,唐其琛就接了话:“哟,还有开关啊。”
他顺手打开, 迎晨两眼一黑,已然听到了电话里狗吠的电子音。
“你离它远点!”迎晨大声,来不及了,里头“砰”的一响。
又炸了。
———
入秋已深,夜幕降下来的时候,凉意便多一分。
部队训练场上,战士们清一色的橄榄绿短袖,齐吆口号正在拉练。今儿个分两组对抗,李碧山是总指挥,厉坤是一队的队长。
特种训练项目繁多,难度最大的就是待会要做的抢滩登陆。说白了,就是比哪队先到达目标地。别看内容简单,其实对集体作战以及战术配合的考验是巨大的。
厉坤迅速分好任务,指示:“从坦克里出来后,林德和徐动交替掩护,明白?”
众人:“明白!”
“得嘞。”厉坤系紧皮带,目光炯炯望着外头,“这次不比他们快个五秒,就别吃晚饭了。”
他一声令下,坦克盖儿顿时被推开,林德飞快地窜了出去。
二队的人估摸着是逮准了厉坤,主力队员都来攻击他,林德这边儿顾不上,全靠他一人突破障碍。
碎石路上匍匐前进,尖石子儿磕在腰腹上跟挠痒痒似的。厉坤的个人能力是队里最出色的,比既定时间还要快地抢滩登陆成功。
他把红旗给取下来,拿出信号枪往天上一崩,“啾——砰——”高空拉出一道流星尾巴。
几里外的指挥车里得到讯号,李碧山按下扩音器:“一队获胜。”
林德在泥巴地里滚了一圈,只有大笑时的牙齿是白的,他冲着厉坤竖拇指:“哥,厉害。”
厉坤下巴一抬,还是那副严肃脸:“归队。”
林德觉得这人简直了,摸着脑袋匪夷所思:“自从放假回来,就没再见他笑过。”
一旁的战士寻思着:“莫非是得了面瘫?”
林德一想,不是没有可能啊,他问:“咱医疗室能治吗?”
“他这么严重的,估计难。”战士摇了摇头。
不怪他们猜测,厉坤回来的这两个多月,比以前更严厉。休息时也不跟人聊天,一个人去训练馆或者操场,打拳、引体向上、俯卧撑,胸肌腹肌是越练越硬了,人也是越来越冷了。
林德找到他,套近乎地说:“厉哥,明天不是放假么,要不再去我那儿做饭吃?”
后头那句“叫上晨姐”还没说出口,厉坤直接给拒了:“不去,有事。”
“哎?哎!”林德冲着他的背影嚷。
厉坤单手一甩,把迷彩外套搭在肩上,背影融进夜色里,有种消沉的颓靡感。
他没骗林德,第二天是真有事。
这天正好是孟泽生日,早约定了。孟泽怕他不来,特地放消息:“放心吧,小晨儿不过来。”
当时厉坤听得火气嗖的一下就飙了,“你什么意思?”
隔着电话又打不着,孟泽才不怕呢,刺他:“就你想的那个意思。”
厉坤说:“你找死。”
孟泽嘁了声:“也不知谁在找死。”
厉坤当即挂了电话,但到了这天,还是乖乖地来给寿星庆生了。
一是,他和孟泽多年兄弟,真心实意摆在这儿。二呢,他有点摸不准自己的心,内里滋生出的那么点不甘心,想来看看,迎晨是不是真没来。
孟泽今日设宴的公馆,不是杏城最响当的,却是杏城最贵气的,这个“贵”体现在身份上,一般的有钱人还不接待。聚的是个背景和层次,孟泽和这馆子的老板交好,七楼最大的阁间都留给了他。
厉坤挨个儿打了招呼,坐在高脚凳上,他扫视一圈。
还真没来。
孟泽在饭局上已经喝了一轮酒,加之逢喜事,精气神特别好,过来递了杯酒:“眼珠找什么呢?到处瞅。”
厉坤接了酒,跟他碰杯,没说话,一口干光。
孟泽瞧了他半晌,呵的一声笑,挑眉也把酒喝完。
“哥今儿个三十,能来的都来了,小晨儿该打。”孟泽捏着空酒杯左晃右晃地玩着,说:“她公司有个特重要的客户要接待,走不开。”
厉坤别过头去,找酒。
孟泽看穿了他心思,伸手招呼,侍者很快过来倒酒。
酒液红透,一点点地满上。
孟泽招呼侍者:“忙去吧。”他把酒杯端给厉坤,说:“时间最是留不住,以前小晨儿一小丫头片子,成天跟在我后头,现在可好,长大了,有本事了,知道挣钱了。”
厉坤沉默,一口下去,酒杯又空了。
孟泽拍拍他肩膀,“你俩的事吧,我觉得……”
“你有完没完?”厉坤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怎么这么烦,管对方是不是寿星,直接拿孟泽开刀。“你多吃几块蛋糕行吗?老奶奶讲故事呢?啊?”
孟泽不恼,嗤声笑起来,“可不是讲故事么。”
厉坤一团火烧在舌尖,又这么活生生地吞咽了下去。
“厉哥。”孟泽转了边,和他一排,说话清晰认真了些。“俩月前,迎晨被烫伤过。”
厉坤身形一怔,耳尖微动。
“被开水泼的,手背脱了一层皮,上回我见她,那印儿还没褪干净。”孟泽心里有块明镜,判定:“那天你俩闹了吧?”
厉坤从烟盒里掏出烟,咬在嘴里,点火的动作都有点急。
孟泽一声感叹,“也行,甭管好的坏的,至少话说清了,别让彼此误会,坦坦荡荡地见面啊,吃饭啊,都有个说法,总比不清不楚的好。”
他瞅了眼厉坤,平静说:“我听迎璟说,小晨的老板对她挺上心。”
厉坤终于有反应,侧过头看他,好像在问,迎璟怎么知道。
孟泽:“上回迎璟给我打电话,炫耀他最近的新发明,这小子,脑瓜子是真有智慧。他说这些发明里,最实用的还是电子狗,哦,对了,他也送了一只给唐其琛。”
厉坤莫名其妙的,就这么来了精神,十拿九稳的语气,藏不住讽刺,说:“炸了一肚子墨水吧。”
孟泽:“墨水?那多不友好。炸是炸了,但炸出了一肚子的红色喜糖,还是进口的——喜庆,洋气!”
某人手里的酒杯,差点没被捏碎裂。
这待遇差别,呵。
就在这时,包厢门从外头推开,先是一道缝儿,然后慢慢变宽,最后看清了来人,孟泽哟了一声,“小晨儿!”
听到这三个字,厉坤猛地回过头。
迎晨今天穿的是薄呢裙,膝盖上方两寸的长度,高跟鞋一衬,那两条腿就足够有本事让人挪不开眼。
她堆了满脸笑,俏皮着呢:“想不到吧,生日快乐呀。”
孟泽真心意外,赶紧拽着人进来,“不是说来不了吗?”
迎晨:“没骗你,现在还应酬在身。我们就在这接待客户,巧了,大厅经理认识我,就顺便告诉了我你的位置。”
孟泽以前也常带迎晨来公馆吃饭,经理有眼色,能把人记住。
“我不能待久了,敬你一杯就得过去。”迎晨大方招呼:“拿酒来。”
“好妹妹!”孟泽高兴,突然俯身凑近她耳边,飞快说:“小厉厉也在。”
迎晨乍一听没明白,可当她目光换了个方向,见到吧台边坐着的男人时,就心如明镜了。
厉坤和她对视着,隔着喧嚣,隔着热闹,一刹静止。
这是时隔两个多月,两人的第一次碰面。
迎晨迅速低下头,她的勇气,还不足以支撑这一刻的演技。她没法儿演示出一副若无其事的面具。
再看厉坤,在她低头的一瞬,目光反而坚定了,跟黏住了似的,不知回避。
正胶着、心思翻涌之际,外头又走进一个人。
“孟总,生日快乐。”
温厚的男声,打破了这丝微妙的气氛。
孟泽诧异:“啊,唐总。”
公馆里暖气足,唐其琛脱了外套,只着深黑色的衬衫,衬衫扣子还松了两粒,锁骨若隐若现,甚是性感。
他和迎晨站得近,手虚搭在她腰间,看起来颇为亲密。
唐其琛对人际关系的处理十分得心应手,礼数周全,温文尔雅,对孟泽举杯,说:“公事在身,不能陪你喝尽兴,我先干为敬,一是抱歉,二是祝福。”
然后满杯白酒,不带含糊地入了喉。
孟泽什么人啊,精着呢,他看出来了,唐其琛这是主动伸出友谊之手,收买人心打点关系呢。
而且他进门就看到了厉坤也在。无畏无惧,挑衅示威,够犀利的。
客户那边还有个副总陪着,他们这边不急。
唐其琛轻声对迎晨说:“你玩一会,我去拿包烟。”
人刚走,一直沉默的厉坤也动了身子,稳步走来,与迎晨擦肩。
孟泽纳闷:“诶?你又干嘛去?”
“拿个打火机。”
这俩拿烟拿火机的人,心往一处指,男人懂男人,一个眼神,一个语气,就能看出听出里头的阴阳怪气。
两人会和在走廊转弯的偏厅里。
唐其琛捏着包烟,深色壳儿的和天下,他慢条斯理地拆开,“久仰大名啊厉队长。”
都是有话要说的人,谁都不演戏,厉坤早他妈卸下了严厉,神色坏,吊儿郎当的样子,“看来迎晨在你面前,提过我不少。”
厉坤也是正儿八经的大院子弟,这些年当兵磨炼,顽劣气质造就得能收能放。他心里有迎晨,真情实感之下,受不得别的男人挑衅。
他挑眉,故意问唐其琛:“她向你介绍我,足够让你印象深刻了么?”
这话戳到唐其琛的痛处,怎么能不深刻啊,那姑娘说起厉坤时,温柔的眉梢,隐忍而爱慕的眼神,从来不会骗人。
嫉妒得要人命。
稳住心神,唐其琛清清淡淡的把话给拨回去,“再深刻也不过是一段过去,她告诉我,你们分手了,我也安慰了她,成年人了,过生活,过日子,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厉坤脸色一沉。
对面这男人,用“现在”去抗击他的“过去”。
现在和未来,我可以有无限可能,而你只存在于过去,再深刻,也只能是回忆。
同为男人,唐其琛深知对方的七寸在哪。
他走近两步,还是那副温和的神态,对厉坤说:“你现在和迎晨没什么特殊关系,我追她,光明正大。”
唐其琛掷地有声,又近一步,“哪怕你现在和她有什么——公平竞争,我也不怕你。”
厉坤望着他淡定离去的背影,整个人像是回了魂一般。
疯了吗,为什么要和他说这么多。
当真受不得一点气?沉稳的性子哪里去了?
最关键的是,自己和迎晨,已经两两相清。
可为什么,
为什么在看到唐其琛的手虚扶着迎晨的腰时,愤怒得想把那爪子给剁掉。
厉坤双手揉了揉自己的脸,重呼一口气,无力感跟闷锤一样,咚的声砸在了心里。
———
迎晨和唐其琛在孟泽这待了十分钟左右,就又回去陪客户了。
忙完已是十一点,迎晨坐在副驾,唉声叹气,“累死了。”
唐其琛开着车,笑道:“这个月奖金给你多发点。”
迎晨兴致不高,“补点假给我就行。”
但也这只是想想,搞定客户之后,后面的工作才刚开始。
唐其琛说:“下周,我们就要出差,先去四川,再去贵州,每座矿山都去实地考察一下。”
迎晨嗯了声,“知道。”
唐其琛听出了她语气里的颓靡,乐着说:“真那么想休假啊?”
“想啊。”迎晨语气懒懒,尾音拖得长。今儿喝了酒,她浑身热腾,把车窗都滑下也不怕冷。双手趴在窗沿上,下巴垫着手背,呼呼地对外头吹气。
唐其琛瞥见她乖巧模样,少了工作时的利落果敢,真真正正地像个小女孩儿。
风吹进来,有霓虹光芒在车身上轻跃。
唐其琛的心思,忽然就动了。
他抑制不住,声音沉了些:“想休假也行,有个办法,能很快休十天半个月。”
迎晨没细想,感了兴趣,侧头看着他:“什么办法?”
唐其琛:“婚假。”
迎晨笑了起来,本能地反问:“别开玩笑,我现在去哪儿找个人结婚啊。”
“没开玩笑。”唐其琛整个人印在一片霓虹中,正经着,温柔着,轻轻地说:“只要你愿意,明天我就带你回去见我父母。”
红灯了,车停了,唐其琛的模样儿也清晰了。
那眼神,望着她,里头像是住进一片星光,璀璨又深情。
作者有话要说:我明天手术,今天提前请个假,明天也是22:00更新。
今天这医生太凶了,我都是躲着码字的,好怕他砸了我的电脑。
还有,剧情这两天走个高氵朝,是该让厉哥吃瘪了。
☆、第27章 揍你揍你
这一晚, 迎晨觉得自个儿被酒精给熏着了,在家门口按了几次密码锁, 都没按对。不是手指力度轻了,就是眼睛模糊没找准数字。
好不容易进了门,人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往沙发上一坐,盯着手机屏幕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