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男丁,大都寿字上头缺一点,短命。尤其是进十年来,魏家在京城里,还有一个比较出名的地方,就是府里寡妇多。
魏家驹祖父那一辈儿因为战乱,一族之中,就剩下他们兄弟两个。两兄弟相互帮扶,打拼,人口少,为了有个帮扶,两家一直没分府。
好歹到了他爹魏平飞这辈儿,总算有了堂兄弟三人,姐妹四个能活到成年。男子娶妻,女子嫁人。
魏家驹他爹十四岁的时候,他祖父就阵亡了。他们这一房,就剩下他爹一个。到魏家驹出生的时候,两房里,就只剩下了他伯祖母一位老人。
魏家男子短命这个禁忌,魏平飞也没躲过去,在魏家驹五岁的时候,年仅二十二岁的他,西宁兵祸,他本来是去劳军的,却不幸亡于两军阵前。
在他十二岁的时候,京城爆发时疫,他母亲娴雅郡主不幸染病去世。同年,他的堂伯父和堂叔父,也不幸染病过世。
这下偌大的威平侯府,就只剩下了老魏夫人和两个嫡亲的儿媳妇,带着魏家驹这个侯府掌门人,和他的几个堂兄弟姐妹。
要说魏老夫人这一支,眼下是她和两个儿媳妇带着三个孙子,五个孙女。而魏家驹这一房,却只剩下了他自己。
绪三爷何许人也,他全名魏家绪,他爹行二,只得了他和一个庶妹后,他爹就撒手去了。
他长的好,嘴又甜,会哄人,也因为这个,他娘从小最是宠他。他不光会哄他娘,更会哄他祖母和两位兄长,最是得大家的欢心。
如今,在书院读书,去年秋闱没中,打算两年后再次下场。平日里,除了读书,就是会友。
眼下魏家驹一路飞驰进京的时候,已经是夜色深沉了。他一脸黑沉的提着马鞭子,叫开了紧闭的
府门,朝府后走去。
威平侯府位于京城内城的威远街上,侯府府邸很大,大到这条街就只有威平侯府和奉国公府两家。
陈国开国年头多了,虽然也时有战乱,到底和平的时候多。经济繁荣,人口旺盛,地少人多,导致如今的京城,寸土寸金的。
尤其是内城,都是御赐的府邸,公侯王爷的,按着爵位受封。出了名的贵人区,那可不是有钱就能住的。
按理侯府是不该占地这样广的,毕竟一代代皇帝册封下来,亲王公侯的贵人也越发的多了起来。那建起来的府邸也多了,地方却没多起来。
可关键当年刚好倒出一批府邸,这威平侯府前身是某个郡王府邸。只因为是郡主下嫁,又是皇上最喜欢的侄女下嫁,才会赐给魏家这样大的府邸。
当然,也许是愧疚吧。把个有名号的郡主,下嫁给一个六品武将。说起来,那郡主也着实委屈。除名分外,自然要在其他方面进行补偿。
夜幕降临,威平侯府里各院也都陆续的亮起灯来,虽然是晚上,倒也不黑。魏家驹黑着脸,提着马鞭子,一路行来,站在西侧的一个院门外停住。
要是好信的人,可以透过门缝看到院子里站着几个丫头婆子,都低着头,鸦没雀声的。那紧张的气氛,让人压抑。
而此时正房前厅,却是灯火通明的。只是房门紧闭,不知道里面的人在干什么。魏家驹抬手要敲门,想了想,不知道想起什么,放下手,悄悄的转身朝房后转了过去。
此时正房里,雕花紫檀木的太师椅上,坐着魏家绪的娘,王氏夫人。她一脸的焦急生气,指着坐在下首的红衣男子,正狠狠的数落。
“你这是想活活气死我啊。那花羽是什么来历,你不是不知道,你还敢去撩拨她?你屋里的丫头还少吗,你怎么就看上她?如今你祖母也病倒了,这回看谁还能护住你?”
这房里摆设和装备,赶上红楼里的宝二爷了,精致,讲究。一水的紫檀木雕花家具,帘子是白水晶穿成的,坐垫都是苏锻刺绣的。
多宝格上,更是摆放着各色古董,玉石摆件,紫檀木的罗汉塌后,一架琴棋书画四美人的屏风,竟然是惠绣。可见,主人是多么会生活的人啊。
此时,头戴白玉冠,腰缠白玉带,身穿大红云纹缎袍的男子不理会那女子的啰嗦,笑眯眯的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他眉眼和魏家驹相似,那桃花眼睛比魏家驹还大些,一笑起来,更加勾人魂魄。而且肤色白皙,也没伤痕,看着比魏家驹还要漂亮。
只是一脸的轻佻,破坏了那清隽的容颜。他就是绪三爷,魏家驹的堂弟,魏家绪。
“行了,不过是武将的孤女,回头等大哥回来,娘去和他说,我喜欢花羽,想纳她做二房。再说,我也没把她如何,摸了几下有什么,你看看你和祖母,倒是她骂完了你骂,一个丫头值得这样吗。我可是你亲生的,你们不维护我,倒都向着他。”魏家绪放下茶杯,一脸的不在乎,闲闲的说道。
身穿半旧淡蓝苏锻褙子的王氏,摸着手上的白玉镯子,满脸的愁容,“你还满不在乎的,这回和从前能一样吗,那不是普通丫头,我说说就能给你的。满府里谁不知道,他只要娶了正室,就会给花羽名分。”
魏家绪一撇嘴,桃花眼一挑,不以为然的说道,“这都多少年了,他能把我如何?满京城谁不知道他是不喜欢女人的?那样一个佳人,他也不好总这么耽误不是。他可是出了名鳏寡侯爷,你当那花羽真想嫁他啊,好死不如赖活着呢。”
王氏被他的话吓了一跳,蹭的站了起来,一脸的紧张,走到窗前朝外看看,看丫头们都在院子门口,她才放心的又坐了回去。
无奈的低声喝道,“混账话,我怎么就生了你这样一个没心肺的孩子。你怎么这么口没遮拦,还想不想住在这里了。这种话你也能说出口,被他听见,还不记恨你一辈子。”
“哎呀,娘啊,我也不算是胡说吧,你和祖母那天不是也提起过吗,他如今还在河间买枣子呢,那里能知道我们母子的话呢。”
听他娘没玩没了的磨叨,魏家绪发挥从小练就的功夫,这耳朵进,那耳朵出。实在是听烦了,他无聊的起身走到多宝格那里,拿下一个翡翠的笔筒,把玩着。
“......你再胡说,我真生气了。绪儿,你都二十三了,你就不能安心读书吗?”王氏一脸的无奈。
听她娘语气哀伤,魏家绪叹口气,心底说,又来了。不过脸上可是乖巧的样子,不像二十三,倒像三岁一样。
走到他娘身后,乖巧的搂着他娘的脖子,腻声道,“娘,我就要花羽,你一定给我法子。得了她,我保证好好读书,给你考个状元回来。”
“这话说了多少次了。三年前,为了那包三娘,你也是这么说的。死做活闹的,娶了进来,如今怎么样,我才不信。”
“娘,我那也是为了给他顶缸,得维护威平侯的尊严啊。”他自己也奇怪,谁知道呢,他那时候是怎么了,非得找个庶出的当老婆。
当时觉得那女子很漂亮,娶回来,发现和通房丫头也差不多。又因为是庶出,被同窗朋友们取笑,再加上三娘善嫉,容不得他近房里丫头的身子,两人吵了多次。每次看她哭天抹泪,寻死觅活的,他就烦躁。这么吵闹多次后,他慢慢的也就淡了。
王氏推开他揉搓肩膀的手,轻轻的打了下他的手臂,嗔道,“当我真不知道吗,那天是你在书房,分明是你占了她的便宜了。你那个媳妇,也得好好的说说,别整天和丫头们较劲,好歹她的正妻。”
提起那个媳妇,王氏眉头皱得能夹死只蚊子,当时她就不同意,可这孩子死活要娶。要说温存小意都不如她,可作为当家主母她就不行了,处理事情总是脱不了小家子气。
“是,是,娘,你别生气,回头我就和她说。”
王氏叹口气,“你啊,这点聪明要是用到读书上,早就给娘挣个诰命回来了。你争气点,娘也不用事事谨慎,凡事都得看你祖母和你那位侯爷二哥的脸色过日子了。”
“娘,便是我考个状元,我也挣不来这一屋子的摆设。那翡翠笔筒是这回二哥回来孝敬您的吧。谁不知道,在这府里,你和大娘过的比那诰命夫人过的还好。再说平日里,二哥事事都把您放到前面,他对你比我还孝敬呢。”
“你懂什么,他怎么和你比。隔层肚皮隔层山,到底那不是亲生的,随时都很可能翻脸的。你祖母也不是他亲祖母,你也不是他亲兄弟,他早晚要娶妻生子的。老太太年龄也大了,万一有一天不好,咱们可怎么好还在这府里住。”王氏一脸的阴霾。
魏家绪笑嘻嘻的安慰他亲娘,“娘,你想那么多干什么,他那个鳏寡名,谁家姑娘不怕死,敢往里嫁啊。过了一年半年的,你就想法子把我儿子过继给他,别让大伯母抢了先机。只有成了,你不就可以永远住在这里了吗?”
屋里的母子,不再说花羽,而是开始商量如何过继。房顶上的魏家驹,不想再听。他面无表情的把掀起的瓦片放好,提起马鞭子,飞身跳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抽了,我睡了一觉起来再试,要是再发不上,我就得晚上发了。
57
57、57 失踪 ...
“你个无事生非的,为了这点事,就跑去找侯爷。要是侯爷有了什么,你就等着咱爹抽你鞭子吧。”
威平侯府后街上的魏宝家,是一处二进的院子。此时,魏宝正气哼哼的提着魏财的耳朵教训。
“大哥,我,我不是担心花羽吗,她爹和咱爹,那也是过命的交情,花伯父死的时候,可是说了,让咱们多照看她的。”魏财有些不服气的说道。
和他哥正好相反,他长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配合着微黑容长脸,倒不失为一个英俊少年。此时,这位英俊少年,正梗着脖子,不服气的看着他哥。
“花伯父,花伯父,当我不知道你的那点小心思啊。你赶紧给我死了心,以后也不要再和她联系。”
“没有,我没有,我一直都是当她是妹妹。”魏财脸涨的通红。
魏宝放下他的耳朵,叹口气, “她如今不是小时候那个妹妹了,你不要再当她是小时候的那个羽毛妹妹了。”
“大哥,她没变,是你变了。你总不在家,那里知道她的委屈。”魏财还是不服气。
魏宝有些无力,他这个弟弟,从小就一根筋,没治了。他忍着怒火,“你十六了,遇事也不动脑子。好,我我问你,那花羽既然吓到都人事不知,还能让人传信给你,她是真不知道吗?我刚刚问了陈妈妈,花羽啥事都没有。绪三爷不过看到她,拉了她袖子一下。话说回来,她没事不在内院安心绣花,去外书房做什么。”
他一向不看好花羽,作为武将的闺女,就算不能英姿飒爽,也不该学那些大家小姐,脸上带着笑,心里摆道道吧。当然,有心计也不是坏事,毕竟她如今是孤女。
可你摆道道,也该找对人啊。侯爷那样关照他,她竟然也算计。次次侯爷在京,都会搞些事情出来,让侯爷添堵。整天娇娇嗲嗲的,拎不清自己的身份。想着自家弟弟再一次的被利用,他更生气。
“还戳在这里做什么,还不赶紧出去找侯爷。下次你再这样,不用爹抽你,我先一个大耳刮子给你醒醒脑。”魏宝恨恨的又踢了魏财一脚。
魏财一愣,摸着后脑勺,“哥,你又踢我。我觉得吧没事,侯爷一定是有什么任务,而且是秘密的。老夫人和夫人们也许知道,不然他们怎么没让人找。”
魏宝气的又踢了他一脚,小眼睛里全是冷厉,咬牙骂道,“就你这榆木脑袋,还要跟着侯爷上战场,一个回合小命就得玩完。赶紧去你熟悉的那几家,偷偷的门房打听,看侯爷可有去过?记住,一定不能声张。”
看着桌子上那装着枣子,枣酒的包袱,魏宝想起魏家驹那一份赤诚,却被人当成理所当然。到底不是亲生的,如今两天没消息了,也没一个人问问。
这份富贵是他娘留给他的不假,可如今魏家的风光却是他拿命拼的。谁能相信,作为主帅,他一向是和将士们同吃同住,很少搞特殊。
这些年,随着魏家驹餐风露宿,尸山血海的一路过来,没有人比魏宝更清楚,他的侯爷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魏宝的思绪被门口传来的大嗓门打断, “你这小子,不跟着侯爷,怎么坐在家里?你弟弟他又怎么了。我看他垂头丧气的,脸上还有个红印子,是你打的吧。到底出什么事情了,你这样收拾他。”
“爹,侯爷不见了。那些人,都不当一回事。”魏宝起身上前给他爹魏大力,磕头行礼说道。
“行了,他是有分寸的人,不会有什么事情的。我这就去让人打听,你也别在这里发呆了,去兵部看看,有无他的请假手札。”
到底姜还是老的辣,那魏宝的爹,魏大力抓了抓乱草一样的胡须,眯着比魏财还大的铜铃牛眼说道。
其实魏宝有一件事说的不对,魏家驹不是没人在意。相反,在意魏家驹的人大有人在的。比如宫里的皇帝,宫外那些待嫁的少女,还有那些没爹的孩子什么的。
比如眼下就有一个,正在苦苦的思念着他的侯爷。在河间府,蒋庄,晴岚家门口右侧的那颗玉兰树下,坐着一个穿着大红罩衫的娃娃,正在思念魏家驹。
只听一个清脆的童声,在发问,“董妈妈,大叔什么时候会来呢?他说,定期来带我骑马,还要看我写的大字,妈妈,他说要送我他小时候用的砚台呢。”
梳着两个髽鬏的暖暖坐在小木凳上,托着下巴,仰着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渴求的看着正在摘玉兰花的董嫂。
董嫂慈爱的笑着,“不急,会来的。你先写字,妈妈一会给你做玉兰花饼子,等饼子好了,你的愿望就实现了。”
暖暖眼神亮了下,又黯淡了,他摆弄着白嫩的胖手,一个个按着上面的小肉窝,没精打采的说,
“妈妈,昨天你就是这么说的,让我吃蜜粉的时候。可是我吃了那么多,大叔也没出现。”
晴岚出来的时候,正好听见暖暖在叹气。她皱了皱眉头,这孩子,小小年纪,心思也太重了些。
那个什么侯爷,也不个东西,乱给孩子许愿。这几天,孩子只要有时间,就跑出来等。
她笑呵呵的站在院子里,朝暖暖招手,“儿子,进来啊,看娘都做了什么好吃的。嗯,有你爱吃的红烧肉,什锦牛肉啊,还有蛋羹,快和你董妈妈进来吃,凉了就不好了。”
晴岚前世算是个吃货,大学里为了挣钱和打牙祭,还在饭店后厨房里打过杂。打杂的同时,也学了不少特色菜。
中国的饭店,一向都是前厅多少女,服务员,后厨多青年,厨师。晴岚打工的那个厨房里,那些三十往上的洗碗阿姨不算,她是唯一的年轻女性了。
厨房里大大小小的厨师三十多个,从十四岁的学徒,到四十岁的大厨,对晴岚都很好,毕竟她是一堆绿草里的唯一那朵鲜花了。
在那个后厨,晴岚知道了一句厨子名言,不挑嘴的厨子不是好厨子,挑嘴的厨子都喜欢吃货。所以,晴岚不费什么力气,就学会好些她喜欢的菜品。
刚来的时候,是穷,没啥可做的。后来去饭店打工,她怕被怀疑,不敢说自己会做菜,只应聘做了杂工。
直到重遇赵浩后,她才一点点的捡起来那前世的厨艺。到了这个村子后,为了低调,也为了节省费用,她没找厨娘丫头什么的。一切饮食都是她和董嫂动手,当然,即便她想动手,也都是董嫂把食材都备好。多数还是董嫂做,她只是在那里指挥动嘴的时候多。
可不管怎么说,能亲眼看着,晴岚觉得踏实。真正的掌控了厨房和自己的饮食,不用担心那天会再次食物中毒。
每天,她只要不忙就和董嫂一起,量米择菜,打酒买肉的,小日子过的越发充实,她也越发的了解和融入这个社会了。
一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二是为了调理暖暖的身子。几年下来,手艺越发的纯熟了,连带董嫂的厨艺也提升一大截。晴岚虽然舍不得花钱请人,却舍得花钱买食材,练手艺。
“嫂子,一会儿,你给董大哥和老大也送一份过去,我都装好了。”
“奶奶,你又去刷碗筷了,不是说,那些粗活我做吗?啧啧,你看看,好不容易养出来手,这么一泡水,风一吹,又该干裂了。”董嫂看晴岚拿围裙擦手,上前拉住她的手,责怪道。
“不过几个碗,算不得啥事。”晴岚摆手笑笑。
如今是春耕季节,男人们,都去了枣林和地里干活去了。如今家里就他们两个女人,又干活,又带孩子还要去送饭,都指着董嫂,太不现实了。
照晴岚如今的身家,其实该再买两个丫头婆子的,只是暖暖中毒吓着她了,便是董嫂,时不时的
她还会猜疑下呢,何况那些不认识的牙婆带来的人。
还好,她枣林里,一向都雇长工打理,为了照顾方便,都是住在枣林那边,不用负责饮食。
“奶奶,你可不能这样。到底我是下人,总这样,人家会笑话咱们家没规矩的。”董嫂一脸无奈的说道。
晴岚揽住董嫂的胳膊,笑嘻嘻的,“嫂子,你还这么客气,奶奶奶奶的,我都被你叫老了啊。如今我就是个农妇,你就是我亲嫂子,就是亲嫂子也不见得能这样对我呢。呵呵,和大哥说,我喜欢做菜给你们吃的。”
到底她如今人在乡村,还摆什么谱啊。多少农家女子,日日都是干完家里的,干地里。干完地里的活,还得点灯熬夜的纺布绣花的,贴补家里。吃的比猫少,睡的比猫晚。
她和暖暖,孤儿寡妇,一点根基都没有。几年下来,真切的感受到,女人在这里生活的不易。
女人要孝敬公婆,服侍丈夫,教养孩子。有钱人家,除了上面那些,还要替丈夫,打理小妾和她们的子女的衣食住行,读书嫁人。
不过农村里的女子相对没那些讲究,男女大防不太看重。毕竟有些人家的男人去当兵了,女人也要下地干活的。
晴岚很喜欢这里,最初来这里住,是为了清静,也是因为如今户籍的管理越发的正规了,要求人和户籍要统一。
比如她户籍在河间,就必须在河间的境内居住。除非她嫁人,否则很难走出河间去。
“又偏了奶奶的好菜了,昨个晚上还骂我,说我不知好歹,不守本分呢,一个婆子,不伺候奶奶吃饭,总吃奶奶做的菜。”
“董大哥真是,三四年了,他还是这样客气。其实做菜也是一种享受,我这算不得什么的。”董嫂拍拍晴岚的胳膊,笑笑。
忽然想起一事,越发的笑个不停,“呵呵,奶奶是没看到,头一回他吃您做的菜,哎呦,差点把舌头都吞了。那么大的一盆子水煮肉片,片刻他就吃个精光。便是那汤水,他都泡些米饭吃的一点底都没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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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8 何时走啊 ...
五天后的中午,晴岚家的餐桌上,正上演胡萝卜和红烧肉的比拼。
“多吃点,好长个头。不然你这样的上战场,去一个没一个。”一个男子,优雅的给暖暖面前的碟子里,放上一堆肉。
晴岚伸出筷子把暖暖面前山一样的肉都拨走,放上两片胡萝卜,她忍着不快,冷声说道,“不好意思,暖暖是我儿子,他的身体我知道,他不能光吃肉,你不要这样纵容他。他还是个孩子,必须吃菜,不然营养不够。”
“有,他是不会当兵的,谁不知道,好人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啊。”晴岚愤愤然的说道,这什么人,这样咒她的儿子。
可惜那人根本不理会她的怒气,只是微调起那桃花眼,一脸的平静的指着饭桌上的两盘子菜,
“晚上还做这个酱炒肉和红烧肉,我喜欢,我看孩子也喜欢吃。素菜可以,就是别菜菜都放胡萝卜了,那味道很怪,我看孩子也不喜欢。”
“不行,他必须吃菜,尤其是胡萝卜,不能总吃肉。”晴岚皱着眉头,这人真是,啥都管。
“那怎么行,爱吃胡萝卜的那是兔子,男子汉还得吃肉才能壮实。他如今长身子,你怎么能不让他吃?”
那人也不生气,只是眯着桃花眼,撇了晴岚一眼,那个流光溢彩的,让晴岚都楞了下,差点忘了刚刚的争执。半晌才听说,他是拐着弯骂她呢。“呸,你才爱吃,你才兔子呢。”
晴岚气的低声咒骂,只能低低的,因为还有暖暖在场。那人笑笑,也不介意,只是看向对面的小男孩。看着男孩那白嫩嫩的小脸蛋,他神色越发的温和了。
“暖暖,吃好了吗,如果你吃好了,就收拾一下,我带你去遛弯。”
“好啊好啊。”暖暖一听,连忙放下汤勺,自己拿布巾擦了手。眼睛亮亮的,那兴奋的神情掩也掩不住。不过他还没被喜悦冲昏头,还知道照顾她娘的面子。
“娘,我可以去吗?”暖暖怯生生的问了一句。
他仰起头看着晴岚,那一脸的期盼让晴岚不忍心拒绝。想着从小缺乏父爱的孩子,每次看着那男子的热切,晴岚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走走就回来,你要睡午觉呢。还有,你刚刚吃完饭,一个时辰内是不能骑马的。”
她过去给暖暖擦掉嘴巴边的饭粒和汤汁,忍着心里的不快,劲量柔声的对待暖暖。她实在不想因为自己的情绪,让孩子不开心。这孩子开心的时候,实在太少了。
穿着蓝色袄子暖暖,刚刚的小心翼翼转眼变成一脸的神采飞扬,他脆生生的说道,“多谢娘,娘,你放心,我都记下了。大叔也说了,晚上和早上去骑马,中午我们就去遛弯的。”
“嗯,哼,你啊,是娘的儿子,最要听的是娘的话,而不是什么外八路的大叔。”晴岚低声嘀咕。
“走了,男子汉,不要这么罗嗦。”
那男子不理会晴岚的不满,只伸出一只手把暖暖提起来,放在肩头,大步的朝门口走去。坐在肩膀上的暖暖,兴奋喜悦的笑声传出老远。
“大叔,你看,我就说,我娘最会做菜了,好吃吧,比董妈妈做的还要好吃。”
“呵呵,是啊,你比大叔有口福。吃了你娘那么多年的菜,大叔才吃几天啊。你还想吃红烧肉吧,咱们去看看,前街那肉铺里的肉卖完没有,得买些鲜肉来,我发现厨房是真的没肉了。”
很快那说笑声就消失在门口,晴岚却不去收拾桌面。她就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什么时候结束。那是她的儿子,如今却和一个不相干的男人混的比跟她还亲。
最最关键的是,他什么时候走啊。这里是她家,她家啊。一万个不满,却一个都说不出口。
不是她胆小畏惧权势,晴岚心里唾弃自己。好吧,其实还是畏惧,她承认。谁让这年头,人命比芥菜子大不了多少呢。
尤其是她们这样的平民百姓,对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侯爷。威平侯爷最是重情重义,不止是家人,还是对国民,要知道本国的安宁都靠他了,能在她这个小院里停留,都是晴岚祖上积德了,这是董嫂的原话。
可晴岚分明记得,北疆一战,他可是下令火烧村子,只为了用火带阻隔进攻的北国人。她只是常想,这人手上沾了多少人的血,杀人如麻的想着就恶心,怎么也看不出重情义来。
威平侯魏家驹怎么跑到晴岚的小院来了,这件事还得从五天前说起。
那天她亲手做了几样菜和点心,想用好吃的把孩子的注意力转移,不要总惦记那什么骑马的侯爷。
威平侯魏家驹对于晴岚来说,就是个出手大方的,买得起她枣子的财主。要说这世道,让晴岚最喜欢的和能印象深刻的,那除了暖暖,就是银子对晴岚深刻些。要知道她卖一年的枣子,去掉所有的抛费,也剩下过五十两。威平侯一出手就二百两,够她添十几亩地了。
所以说对于晴岚来说,魏家驹等于二百两银子。银子收到钱匣子里,侯爷在她记忆里也就成为过去。作为一位寡妇,她觉得没有其他想法。
只是这孩子每日都会去门口等待,而且时不时的就会提一句,骑马的大叔怎么还不来,再不来是不是就食言了什么的。
孩子每日都是兴奋的等待,然后带着失望睡去。晴岚不知道暖暖,为何那样思念一个只见一次面的男人。不过因为不能给暖暖一个完整的家和一个真实的父亲,她一直忍着不去阻止他的思念,希望他自己大一大就自然忘记了。
只是如此七八天下来,每天便是吃饭,他也会问,大叔是不是也会喜欢这样的菜呢?在晴岚家里,魏家驹俨然成了熟人,时时的生活在她的生活中了。
那天还是从魏家驹离开为止,第一次,吃饭的时候他没提,大叔会不会喜欢吃这个菜的问题。因为他最爱吃肉,尤其是晴岚做的红烧肉。
可是他脾胃虚,不能总吃肉,所以每天晴岚都会做一二个肉菜和几个素菜。又怕孩子总吃吃坏了,所以红烧肉一般一个月会吃的三两回的。
那天她们三人吃的挺好的,暖暖一直忙着吃红烧肉,也顾不上提侯爷。晴岚觉得自己作对了,还得拿孩子喜欢的分散他的注意力。下一步,看来她该考虑送他去学堂了。
吃着吃着,晴岚总觉得不对劲,仔细的扫视餐桌,才发现,自己忙着出来叫暖暖,忘了一道菜了。
晴岚一怕脑袋,有些懊丧的说道,“瞧我这记性,厨房里还有豆腐丸子汤呢。我去取来,暖暖,你先少吃些,等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