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注定不能够在一起,那么他这个人将永远住在她心底,是她最珍贵的回忆。

有一件事令曾芷兰想起来就想感叹世事无常,那就是高中时期一直缠着她想要她当替身的黄导居然和她成为了朋友,曾芷兰在有空时偶尔会帮他所导演的主角做一下替身,最多就停留一个小时然后走人。

在别人看来多么困难的动作,由她做来却得心应手,所以给黄导帮忙每次都不会浪费她太多时间,她只需要做一次就能达到完美的效果。

当然,拍摄小组看到来了这么个罕见的高手,怎会不议论纷纷,她这高超的武功是如何习来的就足够上报纸杂志头条了。

为了避免麻烦,曾芷兰每次去拍摄场地都会稍加打扮,将自己打扮得成熟平凡一些,没人能看出她还是个学生,何况有黄导的刻意误导,他们一直认为她是唱京剧的,所以身手才会那么轻灵,做出其他替身根本做不出来的高难动作。

并不是所有人都相信黄导的说法,也有人在曾芷兰走后秘密跟踪,但是曾芷兰是谁?岂会那么容易就让人跟踪下去,以她的身手只需故弄玄虚一番,就可轻易将之远远抛在身后。

所以对于拍摄组的人来说,她的姓名来历就是一个谜,在所有跟踪者都无功而返后更加确定了这一点。

作为替身完成几个动作对于曾芷兰来说不算什么,所以她都不收钱,因为黄导那坚持不懈的毅力值得她帮他,从当年他发现她的身手起就一直在说服她,谁也没想到他居然坚持了好几年,即使她是铜墙铁壁,也有心软的时候,所以她妥协了。

何况就冲他这人没有泄露她的秘密,令她远离那些就会无中生有的记者的骚扰,这么守信的人还是值得她帮助的。

走在回家路上的曾芷兰突然想到,她要开公司的事怎么就没想到找黄导帮忙?他这人见多识广,推荐几个身手不错的人应该不是难事。

曾芷兰想好后就转身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她要去找黄导谈谈,她一直都在帮他,这一回她需要他的帮忙。

前方精品店前停下一辆银白色宝马,随后从里面出来一个女人,确切点的说应该是个很美丽的女人,这个美人曾芷兰认识,是白婷菲。

显然白婷菲没有看到曾芷兰直接进了精品店,小轿车开走了,看来她打算要逛很久。

自白婷菲出国后,曾芷兰就没再见过她,前一阵子听陆叔叔说她提前几个月毕业回国了,目前打算在自家公司里先锻炼一下。

据说白婷菲变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么嚣张跋扈,性格变得温和多了,看来为了追回陆泽澈她下的功夫真不少。

爱情的力量确实是强大的,它可以令方遥然变得像无赖一样,也可以令白婷菲变得善良一些。

只是白婷菲的革命道路还是很长,陆泽澈的态度很强硬,坚决不吃回头草,任前女友变化多大他都视若无睹。

现在陆泽澈在英国爱丁堡大学已经拿到了计算机和工商管理双学士学位,正打算再攻硕士学位时,被他父亲叫了回来,按陆明霄的说法就是作为高级领导人学历不是最主要的,没必要去拿个什么高等学历头衔,想当年比尔盖茨还不是大学没毕业就开了公司,这几十年下来比那些博士后、教授等高学历的人不知成功多少倍!

其实有时候实际经验比课本上的理论知识要有用得多,目前陆明霄就想要锻炼儿子这方面的能力。

所以现在陆泽澈已经被迫回国,开始慢慢接手公司的事务,虽说公司的老股东欺他年纪小阅历少,经常在公事上排挤他,而陆明霄对此则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儿子自己去面对困难。

陆泽澈的表现也令人刮目相看,他这人性格本身就比较内敛,对于冷嘲热讽他也不会讽刺回去,就当没听见,在适当的时机他通过实力反击回去,令那些倚老卖老的家伙只能将气往自己肚子里吞。

曾芷兰看着白婷菲优雅地走进精品店,心想无论她的性格怎么变,她那爱好买名牌衣物与首饰的习惯却改不了,这也算是从小出生在富裕家庭的人普遍的习惯吧。

不再多做停留,曾芷兰抓紧时间去黄导目前拍戏的地方,她这人做事向来喜好速战速决

母亲结婚

黄导这人还是很热情的,在得知她需要帮忙时,立刻拍胸脯保证决对会给她找几个身手不错的人。

果真没过几天,就有十来个人找她了,都是黄导推荐的,这些人一般都做过替身,有的是武馆的学徒,身手还不错,曾芷兰基本上都留下了。

做法还是一样,让他们在她公司没开之前先做好各自目前的工作,她会抽空教他们武艺。

令曾芷兰高兴的是,这十来个人有两三个会说英语,这也是经常跟着剧组各国跑锻炼出来的。

曾芷兰大三暑假期间,陆叔叔靠自己雷打不死的小强精神终于抱得了美人归,他们打算在七月中旬结婚,两人并没有打算将婚礼办得多隆重,只是打算请各自的亲朋好友来吃顿饭做个见证而已。

他们结婚后,曾芷兰当然要跟着沈慧住进陆明霄家,经过这几年的相处,几个彼此也熟悉了,根本不存在不自在之感。

沈慧结婚这天,老天真是给面子,万里无云,阳光明媚,偶尔吹过一丝丝微弱的小风,令人感觉心旷神怡。

这天曾芷兰也破天荒地打扮了一下,一改平常的牛仔裤加长袖T恤穿着,选了件淡粉色较保守的礼服,露出一小部分颈部,礼服长度过膝,她当然不会让自己的小腿露在外面,穿了肉色的丝袜,胳膊上又套上了当年在高中时期所用的‘臂套’,这东西自上大学后就再也没用过,今天又派上了用场。

长发也被美容院的人给盘在头顶,只留下几缕发丝垂在耳旁,经化妆师随意一弄,这发型既显华丽妩媚又不失其俏皮之处。

由于曾芷兰没有打耳洞,所以没有打算戴耳坠,几天前母亲特地为她买了条白金的项链,今天所穿的礼服领口较低正好将之衬托出来,看起来极其美丽优雅。

尖跟的高根鞋曾芷兰穿不习惯,所以选了双粉色坡底高跟凉鞋,这鞋和衣服的颜色都不是她所喜欢的,只是日子特殊,她必须穿这些颜色较喜庆的衣服和鞋,她也只打算穿这一次。

曾芷兰本身就漂亮,而现在一经打扮看起来更是淡雅脱俗,令人移不开视线,她的五官非常适合上妆,本就美丽的脸一经上妆显得更加精致,她本身肤色就白,根本不用费太多力气就可以化个完美的妆,平常冷静犀利的双眸经眼线笔和睫毛膏的作用,居然显得勾人起来。

做好一切打扮,连化妆师都对曾芷兰赞不绝口,连称这个小女孩上起妆来美得太勾魂了。

婚礼当天选在大饭店举行,采取中式婚礼,一大早男方就去女主家里接人,然后一路高级名车浩浩荡荡地开往婚礼所举行的饭店。

沈慧穿着专门定制的白色婚纱,整张脸经过化妆师的巧手,看起来也就三十岁,展现出一种很有韵味很成熟的美,这从陆明霄进门后看到她时那惊艳的目光就可以看得出来。

对于沈慧来讲,这一刻是幸福的,她这一生从没想过自己还可以打扮得这么漂亮,穿着特制的独一无二的婚纱举行婚礼,当年和曾逸结婚时由于当时生活不好,仅是领了结婚证而已,根本没有办什么仪式。

对于一个女人来讲,婚礼是其一生之中最主要、最难忘的事情之一,谁不想美丽一回?谁不想拍美丽的婚纱照然后去外国度度蜜月?

只是这些在以前对于沈慧来讲都是奢侈的,她想都不敢想,所以曾逸在娶晚晴时那豪华的婚宴令她每次想起都会心头刺痛。

而如今她也彻底美丽了一回,这也算是老天对于她前几年所受的苦给的补偿吧。

虽说只是请了亲戚朋友,但是来的人还真不在少数,毕竟仅凭陆明霄的生意伙伴与公司职员的人数就很可观,这些人有很多不在宴请的范围内,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居然都自己来了。

白婷菲和白父也来了,白父和陆明霄关系一向很好,而白婷菲也算是从小就在陆明霄的眼皮底下长大,所以对于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她不来也说不过去。

今天的白婷菲真可谓是艳冠群芳,在外国生活了几年,也许是经常吃高热量食物的原因,她现在已经脱离了以前的骨感美,整个人变得略显丰满起来,身材标准S型曲线,比起以往更加有女人味。

陆泽澈负责的事情比较多,无论哪一个亲戚朋友来他都要照顾到,负责张罗各人喝茶吃糖等等琐事,事情不复杂,但是也很累人。

看到曾芷兰时,陆泽澈还是惊艳了一番,前几年在国外,回国见过她的次数也不多,只是在最近觉得她越长越漂亮,漂亮的女生他见过不少,所以也没觉得如何,只是今天匆匆一瞥,他还是被震撼了,原因不仅是她的外表,还有她的气质,也说不上来具体是如何,只是她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独一无二的。

白婷菲知道与陆叔叔结婚的人是曾芷兰的母亲,这事情发展得太过狗血了,这当年她和陆泽澈欺骗的小女生如今居然成了澈的妹妹,她母亲成了澈的继母,事实就是这么可笑,这情节和八点档电视剧太过相似了。

自她一来到这里,白婷菲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陆泽澈,只是他的目光并没有在她身上多加停留,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向另外一个方向。

白婷菲顺着他的目光一看,愣住了,那里站着一个纤细的女生,非常具有存在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很美,只是觉得她很眼熟,仔细想了想,突然茅塞顿开,那不是曾芷兰吗?多年未见,没想到她变得这么漂亮了。

曾芷兰站在场中央,虽然应付那些想要拉拢关系的人感到很烦,但是今天是母亲大喜的日子,她很开心,如果‘她’还在世上也会为母亲能够得到幸福感到欣慰吧。

“曾芷兰?”一道悦耳的略带犹豫的女声在耳边响起。

曾芷兰转头看向来人,原来是白婷菲,今天她真可谓是盛装出席,穿着紫色的紧身裙,将她美好的曲线表露无疑,这从一旁总有男士偷偷瞄她的胸部,就可以看得出她的身材有多好。

“好久不见。”曾芷兰礼貌地向她点了下头,她和白婷菲的关系一向都称不上好,所以她无法表现得很热情。

白婷菲打量起曾芷兰来,眼神越来越惊奇,语气带着不易察觉的不甘心:“真是女大十八变,我都快认不出来你了。”

曾芷兰冲她笑了笑,淡淡地说道:“你比以前更漂亮了。”她知道美女最爱听别人夸她长得好,尤其是被和自己有过矛盾的女人夸更加能满足虚荣心。

果然,白婷菲听到曾芷兰的话立刻笑逐颜开,如昙花绽放般光彩夺目。

渐渐的,她们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视线,毕竟两大美女站在那里,无论是谁都会忍不住多看一眼。

此二人一个美得如莲花般圣洁,一个美得如牡丹般高傲。

于是周围渐渐有人走了过来,开始套近乎。

“这不是白总家的千金吗,好像叫婷菲是吧,都长这么大了,这一位是哪家千金?我怎么没见过?”

“你今年多大了?我家儿子今年二十有六,未婚,要不要先交个朋友试试看?”

“啊,这不是陆总的继女儿吗?原来这么漂亮!我姓张”

“我是”

很快的,曾、白两人周围的人越来越多,众人的热情令曾芷兰即使想微笑也感觉自己的嘴角僵硬得很。

白婷菲看众人的热情全是对着曾芷兰,她逐渐成为了配角,这令她很不爽,从小受众人瞩目已成为习惯,而这次居然成为了陪衬的,她感到很恼火。

只是她还是有分寸的,不会不顾场合地生气,再说她明白这些人无非是冲着陆叔叔的面子才会对曾芷兰热情,这点道理她还是懂的。

“众位叔叔伯伯,今天是我爸大喜的日子,各位远道而来也是我们的荣幸,先都找个地方坐下来喝杯茶吧。”

陆泽澈在远处看到了曾芷兰逐渐僵硬的脸色,便立刻过来帮忙,片刻功夫众人都坐回了自己的位子上,即使还有不甘心的人,可是看在世侄都如此说了,再待下去没面子的是自己。

曾芷兰松了一口气,对陆泽澈感激地笑了笑,如果不是他帮她解围,她还真不知要被这些热情的长辈们‘折磨’到什么时候。

白婷菲冷眼看着陆泽澈,对于他的举动她感到很不舒服,因为她注意到了他今天的反常,从她来就注意到他的目光一直在围绕着曾芷兰转,而现在他居然来给曾芷兰解围,她当然不会自恋地认为他是在给自己解围。

最让她心慌的是,刚刚曾芷兰对他笑的时候,他眼里那藏不住的惊艳令她危机感四起,每个人对自己所喜欢的人都是格外注意的,换句话说自己所喜欢的人对哪个人格外特别,自己绝对是第一个感觉得到的,有时这种感觉的准确度能和雷达相媲美。

而现在她感觉到了,这个曾芷兰对于澈来讲是特别的,她不明白了,以前并不知道他对曾芷兰有多好啊,难道是因为今天看到她打扮得漂亮心动了?可是美人他看得还少吗?不说在外国那热情洋溢的‘波霸’美人,就是她自己的外貌也胜过曾芷兰几分。

一见钟情这东西她更不认为会出现在澈的身上,不管怎么说,也许澈自己还没有注意到,但是她能肯定他对曾芷兰不一般,这个事实就像是蚂蚁在啃她的心一样,难受得要命!

如果她的直觉是对的,那么他们两人以后成为一家人,经常相处在一块,那还不天雷勾动地火,谁敢保证他们不会‘旧情复燃’?

曾芷兰对一旁的白婷菲那既困扰又担忧的表情感到很困惑,不知她的心里到底在纠结什么,但她不是多事的人,没有打探别人心思的乐趣。

又过了一小时,在司仪的开场白下,婚礼正式举行了,新郎新娘开始走红地毯。

看着母亲在陆叔叔的带领下一步步往前走,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曾芷兰在这一刻突然觉得眼眶热热的。

这个婚礼还是相当热闹的,司仪的口才很好,很会带动气氛,将宾客的热情都带动了起来。

这一天,众人的脸上都是带着笑的,有人是发自内心的笑,当然也有人是皮笑肉不笑,不管怎么说,今天的婚礼举行得还是相当顺利的。

晚上回到陆家,四人都很累,但累得开心,由于一整天的忙碌几人都感觉到了困乏,于是很快便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准备休息了。

午夜梦醒

在陆家的日子,曾芷兰过得也渐渐习惯,每天早餐大厨都会准备两种,中餐和西餐,西餐只有陆泽澈一个人吃,而午餐和晚餐还是很讲究,只是在沈慧嫁过来后不想在食物上太过浪费,所以每顿菜的种类也减少到够他们吃就好,不再像以往那样总会倒掉不少。

陆家的格局是一楼为客厅和厨房,二楼则是卧室,房间共有五间,他们四人共占了三间较大的卧室,剩下的两间则作为客房留给客人,三楼是办公的地方,两大间书房,陆氏父子一人一间。

暑假期间,陆明霄和陆泽澈在工作日去上班,沈慧因为不想过衣来伸手的生活,所以并没有放弃咖啡店的工作,而曾芷兰有空时也和陆氏父子去公司,算是去了解一下公司的运作,偶尔也会帮些小忙。

虽然沈慧与陆明霄已经结了婚,但是曾芷兰还是叫陆明霄为陆叔叔,而陆泽澈则称沈慧为阿姨,如果改口叫爸爸妈妈,四人都会觉得不习惯。

曾芷兰去陆氏公司实习,最高兴的莫过于大块儿那三个人,‘兰姐’来了,他们这些作为弟子的当然要热烈欢迎。

当年散布谣言,扎陆明霄的车胎之类的事情他们哥几个没少干,没想到如今陆明霄居然成了他们的衣食父母,这也多亏了‘兰姐’面子大,否则就凭他们这几个没什么本事的人怎会入得了陆总的眼?

曾芷兰有时会跟这三个人一起吃午饭,大多数时候都是和陆氏父子一起吃,实习了几天,她还是有所收获的,起码对于如何处理下属之间的矛盾纷争和与客户的沟通谈判方面长了一些见识。

平常陆叔叔让她跟在陆泽澈身边,对于如何当好公司的高阶层人员,两人目前还都处在摸索阶段,只是陆泽澈比起曾芷兰来讲则多了些理论知识与实际经验。

不论以前如何看不惯陆泽澈这个人,但是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下来,曾芷兰对于他的工作态度她还是比较钦佩的。

他这人工作很认真,对于工作的任何方面,即使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他都要做到最好,面对众人的排挤他也以平常心对待,在适当的时候用实力堵住他们的嘴。

曾芷兰想,其实有很多方面她都要向陆氏父子学习,有很多次,那些公司的股东们找陆泽澈的麻烦,利用自己经验丰富这一点打压他,那种欺人的嘴脸她在电视上看过不少,每次都看得她怒火中烧,恨不得那拥有可恶嘴脸的人尽快消失掉。

而陆泽澈则冷静地坐在那里,好像根本没将这些放在心上,对待那些故意找麻烦的长辈还是礼貌有加。

于是曾芷兰明白,以后的工作中即使碰到再不愉快的事情,也不要轻易用武力解决,那样不仅伤和气,还会留下把柄,落人口实,对自己来说根本是得不偿失。

她现在最需要锻炼的就是见人要微笑,这点可以和张倩倩学学,要笑得人心里暖融融的,不要让人觉得你是笑面虎,而且即使谈生意中自己一方吃了亏,或是双方有矛盾,也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和颜悦色,即使心里再窝得慌,脸上也不要表现出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中午陆叔叔有事,所以午饭就陆泽澈和曾芷兰一起吃,最近两人经常一起用餐,虽然都是帅哥,但是对于曾芷兰来说,和方遥然吃饭与和陆泽澈吃饭的感觉不一样。

和方遥然一起吃饭感觉很好,当时两人相处得也不错,在一起时感觉很轻松,而和陆泽澈一起则不同,他这人不会像方遥然那样时不时开个玩笑,并且她的潜意识里对他还是有偏见的,毕竟他当年的所作所为太过令人难以接受。

所以曾芷兰和陆泽澈在一起,无法做到放松心情,对陆泽澈的偏见已经深入骨髓。

“多吃点。”

曾芷兰抬头便看到陆泽澈正静静地看着她,墨色的双眸流动着浅浅的笑意,这才意识到自己走神了。

大厦有一层是员工食堂,有几间包厢,专门给经理主管一级的领导使用,曾芷兰和陆泽澈一般都来包厢,偶尔也会和员工们在一起随便吃一些。

陆泽澈静静看了曾芷兰一会儿,突然说了句:“对不起。”

“呃?”曾芷兰感到意外,挑眉疑惑地看向陆泽澈,手指忍不住要掏掏耳朵,想确认是不是自己耳朵出了毛病,听错了?

“我为我以前做过的错事向你道歉。”陆泽澈这次是真心地道歉,曾芷兰这人,以前不常见,他也只是觉得她变了许多,感觉很特别,但不会过多去注意,因为他没时间。

可是现在不同了,他们处在同一个屋檐下,天天见面,并且几乎每天都要相处四个小时以上,他发现越和她相处,越感觉她的与众不同,她这种人就好比令人上瘾的毒药,一旦沾染上,就戒不掉,并且还令自己越陷越深。

“你不是已经道过歉了吗?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我们就不要再纠结在这个问题上了。”该被道歉的人已经不在,他现在即使有多后悔多愧疚,也已经于事无补了。

“不一样,以前我是被逼无奈,不得已而为之,可这次我是真心向你道歉,以前我所做的事情确实荒唐。”陆泽澈眼眸微敛,长长的睫毛覆盖在他的眼皮之上,一个帅哥在你面前忏悔,确实非常有震撼力。

如果换作任何一个女人几乎都要被他此时的神情迷倒,他这种表情如果是长得丑的人做出来,只会令人看了倒胃口,但是被帅哥做出来,那效果则完全不同,女人一般都是有母爱的,对于这样一个英俊非凡的人如此歉然的表情,一般都会心软继而母性泛滥,只恨不得能立刻上前抱抱他。

可是曾芷兰不同,要论长得好看,前世那个堡主就俊美得令整个江湖的女人都为之疯狂,甚至为争风吃醋经常动起手来,她也是因为这一点才迟迟不肯接受他,堡主那种人就是即使他不去勾引女人,只是往那里随便一站就会令一群女人为之神魂颠倒,他的优点和缺点都是魅力太大。

何况方遥然的外貌也不比陆泽澈差,她也看了有一年半之久,对于男人的外貌她也具有了免疫力,所以这陆泽澈那本该令女人发花痴的表情在曾芷兰眼里就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我早就不放在心上了,如今我们成了一家人,我只想提醒你一句,以后不要再去欺骗女人的感情,你可以不喜欢她,但绝对不可以玩弄她,没有人的命是生来就贱的!”

“我明白,当年我算了,就让我以后去偿还你吧。”陆泽澈喃喃地说道,其实他明白,错误一旦造成,即使以后再道歉也不会让受害者好过多少,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以后对曾芷兰好一点,何况现在和当年不一样,他现在是发自内心地愿意和她相处。

偿还?曾芷兰不着痕迹地笑了笑,‘她’已经走了,他怎么补偿也补偿不到‘她’的身上了。

“嫣然,你在哪里?”雷雨阳那俊美如雕刻般的面孔此刻却因深深的思念而憔悴不堪,“那老巫婆信誓旦旦地说你重生在八百年后!如有半句谎言她则天打雷霹,死后魂飞烟灭!容不得我不信。”

“你等我,马上我就会在那巫婆的帮助下去找你,她说你不仅变了名字与外貌,连年龄都变了,我要找到你会很辛苦,据说在那个以人多著称的时代要寻一个人可比大海捞针,何况你已不是你”

“这里刚过一年,可你已在那里生活了五年半,那几年没有我的日子你是怎么过的?”

“年轻人,时辰不早了。”巫婆苍老、诡异的声音传来,在深夜里令听者忍不住打心里发毛。

雷雨阳走向巫婆,眼神充满了执著与不悔。

巫婆盘膝闭上眼双手合什,开始念咒语,片刻功夫大风骤起,卷起尘土与落叶将二人牢牢圈住。

不到一柱香的时间,风停了,落叶一片一片掉落在地上,这片土地就只剩下了巫婆一个人在那里静静地坐着,仿佛刚刚那个年轻人根本就没有出现过。

八百年后,偏远处的一座高山上闪出一片银光,渐渐的自银光中走出一个人,然后银光消失。

“这里就是你所在的时代吗?”雷雨阳举目四望,除了山没有别的东西,向下望了望,山很陡,轻功差的人绝对无法活着走下去,但这对于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弹了弹长袍上的灰尘,雷雨阳轻轻一纵,身体便如箭一样向山下冲去

雷雨阳要适应这个时代要下一定的苦功,但是所谓是金子在哪都能发光,这个人就是一个发光体,无论身处在哪一个朝代,都能活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熟睡的曾芷兰突然被一声呼唤惊醒,心神恍惚地坐了起来,她居然梦到了堡主,梦里他的面孔略显憔悴,双眼布满红丝,望着她坚定地说:“嫣然,我来找你了!”

梦境如此真实,令曾芷兰直到现在心还是跳得厉害,有多久没有梦到那个时代的人了?如今她已经当自己是现代人,对于古代所发生的一切她都已经深埋在心底。

可是现在她又梦到了那个在前世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人,她有一种感觉好像他真的来找她了,这也太过离奇了些,想了想又觉得自己想太多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人可以穿越时空,她来到这里也许只是巧合,如果他也来到这里就太不容易了吧?

曾芷兰摇了摇头,耍掉脑子里那乱七八糟的东西,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平复了自己的心跳,又重新躺回到床上,睁着眼睛看天花板,也许是这几天太累了,才会做那个梦吧?

被惊醒后,曾芷兰就没有了睡意,在床上躺了近一个小时都没有睡着,于是干脆坐了起来开始打坐,目前为止她的内功已大有进步,起码有了前世内力的七成,虽然这一宿没有睡好,但打完坐后第二天她照样可以精神抖擞,这就是会功夫的好处。

大洋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