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不可啊,你自己不也一直在打美白针。”

“我都想去啊,能够化腐朽为神奇,那凭我们的长相,岂不是能成倾国倾城的绝世美女了?”

“诶,我很好奇崔心怡知道傅梓君和季青凌好成这样会有什么反应。”林家妤抿着嘴笑了笑。

“肯定是恨不得把季青凌杀了啊,她也真够不要脸的,傅梓君都结婚了,她还不死心,巴巴地往他跟前凑,可把她老爸气得半死。”“名媛们”幸灾乐祸地笑着。

“这段时间都没看到她啊。”

“被她爸抓回美国去了。”

“你们说她要是知道傅梓君的事儿,会不会不顾一切地偷跑回来?”

“像上次那样?”

“有好戏看了。”林家妤掏出手机对着傅梓君和季青凌亲昵的背影拍了一张,“传给崔心怡,哈哈,搞定!”

“心怡,你就听你爸爸的吧。”泪水涟涟的中年美妇拉着独女的手,“你爸都是为了你好,那个傅梓君已经结婚了,你是我和你爸爸唯一的女儿,以后崔氏都是你的,你应该嫁给最好的男人,你就忘了他吧。”

“世界上不可能有比梓君哥哥好的男人!”崔心怡斩钉截铁道。

“你又没见过其他人怎么就能这么肯定?爸爸给你安排的对象妈妈见过,真的是个很优秀的男孩子,长得也十分俊朗斯文,完全不逊于傅梓君…”

“妈,你不要说了。除了梓君哥哥我谁也不要!他根本不爱季青凌那个丑女人,迟早会离婚的。要不是爸爸当初不肯帮傅家,我早和梓君哥哥结婚了。你们口口声声说崔氏是我的,那我当初要崔氏帮梓君哥哥一把,你们为什么不答应?你们一直在骗我!这个崔氏不要也罢!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从小就爱梓君哥哥,我一定要嫁给他!”崔心怡在大部分时候还是个听话省心的乖乖女,但只要事情关系到傅梓君她就倔得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胡闹!你还要不要一点自尊?好好的崔家小姐不做,要去做小三!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崔心怡的父亲崔明远忍无可忍地斥道。

“心怡只是一时想不开,你那么凶做什么?”崔心怡的母亲林燕萍虽然是个温柔的贤妻良母,但毕竟是大家小姐出身,在家中地位很高,见到爱女垂泪,她也跟着心痛如绞。

“一时想不开?都多久了?傅梓君结婚的时候你也闹过,现在人家结婚都快两年了,你还在闹,他的孩子说不定都快出来了,你还闹,再这么闹下去毁的是你自己的青春!”崔明远的声音有所收敛地压低了,可还是怒形于色。

“谁说梓君哥哥有小孩?”崔心怡的脸立刻变得阴鸷可怖,“他不爱那个丑女人,他们不会有小孩的!”

“无知!你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崔明远的耐心即将告罄,“我告诉你,不管你怎么幼稚,怎么无知,我这次安排的相亲,你去也得去,不去我也会绑着你去!”

崔明远撂下狠话就拂袖而去,崔心怡愣了半晌扑到林燕萍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爸爸不让我和梓君哥哥在一起,小时候你们不是常说我和梓君哥哥是娃娃亲吗?菁姨也那么喜欢我,她一直和我说,我才是她心中的儿媳妇。”

“那时候是开玩笑的,”林燕萍的脸色有些难看,暗骂赵雅菁居心险恶,故意诱使她的女儿越陷越深,她儿子都结婚这么久了,她还成天在崔心怡面前说这种话有什么用处?难道傅梓君还真能和季青凌离婚娶心怡?就算真的这样,他们也绝对不会把独女嫁给他的。

崔心怡被他们保护得天真单纯不知内情,她作为a城大族林家的小姐,这些年虽然不插手崔氏的经营,可那份敏感性还在,依旧能感觉到当初崔明远坚决不让崔心怡和傅梓君再扯上关系绝对不只是傅家濒临破产那么简单,背后一定有更不为人知的原因,很有可能就是傅氏当初出事时,崔明远也插了一脚,多年夫妻她自然知道以崔明远的为人做出这种事情来并不奇怪,她也没有过多怨恨,毕竟在商言商,利益至上也是她所认同的信条。

第八十二章 学习

林燕萍怜悯地看着崔心怡,只是苦了女儿这么多年的期盼,“你爸也是为了你好,无论怎么说梓君已经结婚了,你爸爸给你选了不少青年才俊,你去看一看,这次这个要是不喜欢,下次一定会有中意的…”

“不!我不去!死也不去!”崔心怡别过脸去,“除了梓君哥哥我谁都不要。”

“你!”林燕萍又急又气,还要再劝,崔心怡却呆呆地看着墙壁,一言不发。

这样的状态已经持续了近一年了,自从崔明远将崔心怡从a市带走,她隔三差五就要闹这么一回,不闹的时候也就一个人闷在家里发呆,不去逛街不去美容,也无心学业事业,甚至连朋友们都不再见了,完全失去了从前的活泼娇俏,在这么下去,她都担心这个女儿要出现什么心理问题了。

崔心怡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着呆,不知道过了多久手机短讯的声音将她从神游中唤醒,发来的是一张图片,看上去有些模糊,她却能一眼看出那个她魂牵梦萦的背影,可是为什么他会牵着一个女人的手?

心中顿时警钟大作,“林家妤,那个女人是谁?”

接到电话的林家妤还没离开电影院,对着她身边八卦兮兮的三女做了个口型,笑得一脸得意,故意卖起关子,“咦,是心怡啊,怎么突然想起给我打电话啦?你这一年都跑去哪儿啦?”

“你少装蒜,快点说,那个女人是谁?”崔心怡根本没心情和她畅叙旧情,那张照片看得她青筋直跳,恨不得现在就冲回a市把那个女人撕碎。

她居高临下的生硬让同为千金小姐的林家妤很不爽。故意卖了个关子,“什么女人?我听不懂你说什么诶。”

“梓君哥哥身边的那个女人是谁?”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迸出这几个字。

“哦,你说傅梓君啊,他不是结婚了吗?他身边的当然是他老婆喽。”林家妤笑得很欢,同为千金小姐两人面上关系不错,私底下却是有竞争的,比拼谁的包包贵。谁的鞋子好。当然还要比男人,崔心怡过去视傅梓君为自己的囊中物三不五时地拿来炫耀,她身边的男人的确没有比得上傅梓君的。因此早就憋了一肚子火了,现在这个落井下石的好机会她怎么会放过?

“心怡啊,你的梓君哥哥越来越帅了呢,最让我想不到的是他变得好温柔哦。他不仅一路牵着那个季青凌的手,还帮她买爆米花呢。两个人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肉麻死了,看得我都起鸡皮疙瘩了。对了。记得他以前对你好像没这么好吧,那时候还以为他天生冷淡呢,现在看来是因为当时没找到真爱吧。没想到他们夫妇的感情这么好哦…”林家妤越说越起劲,想到崔心怡在电话那头的脸色。她就乐得不行,她身边的三个女孩子也笑得前仰后合。

“不可能!你胡说!梓君哥哥不会爱上那个丑女人的!”崔心怡果然大惊失色。

“只要有钱哪里有丑女人?那个季青凌去韩国整容啦,不仅脸变美了,那个身材也是前凸后翘,走在路上回头率高的很啊,难怪傅梓君那么宝贝她了。哎呀,我都好想知道她是在哪家整形医院做的手术,真的太神奇了…哎呀,其他的暂且不说,光是她的胸,啧啧,就完胜你啊,我想是个男人都会被吸引吧…”林家妤虽然看不上季青凌,可这个时候把她当作打击崔心怡的武器,用得倒是很得心应手。

电话那头的崔心怡不想再听这些会让她崩溃的消息,狠狠地将手机砸向墙壁,不可能,不可能!梓君哥哥不会爱上别人的!

“对啦,我准备开始学法语啦。”晚饭的时候季青凌突然笑嘻嘻地说。

“英语还学不清楚,就开始学法语?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傅梓君埋头吃饭,毫不留情地给她泼冷水。

“王老师说要多掌握几门外语,他要求很高的,今后可能会让我们去翻译一些除了英文之外的外文材料,方仲南德语不错,沈师兄也建议我学法语,说法语比较精细,所以我想学法语。”

“法语可比英语难多了,你确定你学得会?”他心里有些不舒服,每次听她一口一个方仲南,沈师兄的,他就觉得膈应,好像她每天和这两个男人相处的时间还要超过和他这个正牌老公的。

季青凌对他的心思浑若未觉,“方仲南给我找了个外教呀,是个法国帅哥。哎呀,听说法国人很浪漫很有情调,我肯定有动力好好学!”帅哥的影子还没见到,她就开始发花痴了。

傅梓君再也听不下去了,终于抬起头来,“你要真想学法语何必去麻烦别人?”

“啊?”

“现成就有个家教,何必找外教,不用浪费钱了。”傅梓君慢条斯理地说道。

“你会法语啊?”

“biens?r.”(当然)

季青凌好笑地瞪大眼睛,“边素育喝?你还真会呀?我也会一句,帮助喝,哈哈哈…”

“你不相信我?”傅梓君顿觉得自尊受挫,他素来不爱卖弄,难得在她面前显摆一次,却遭到她无情的耻笑。

“哪能啊,我多崇拜你啊,”可惜她说这话时的演技太浮夸,丝毫没有说服力,“只不过你这个大忙人根本没那么多时间,我要趁着暑假好好学,你平时要上班,哪有时间教我?”

“贪多嚼不烂,你要是实在想多学一点儿可以陪我去上班,就当实习。”说到这里,他自己都眼睛一亮,这么好的主意他之前怎么都没想到?这样他上班的时候也能看到她,工作生活两不误,还能够增进彼此感情,提高工作效率…

他想得挺美,季青凌却不准备领情。

“我到你公司学法语当作实习?你们公司什么职位怎么奇怪?”她觉得好笑。

他轻咳了一声,“我的私人助理。”

“那陶健和王成算什么?”

“我的助理。”

“私人这两个字加得好奇怪。”她捧腹,面露狡黠,“会让人有一种不好的遐想。”

“那就这么说定了。”他决定无视她的嘲笑,这么好的主意没道理不得到认同。

“谁和你说定?”她傲娇地翻了个白眼,“我才不要去做什么私人助理,听上去就是端茶倒水的活儿,你要是有客人来了,人家问这位是?你就大摇大摆地说我的助理,那我多郁闷啊,搞得和你的下人似的。”

换做前世这样的机会她肯定是求之不得,别说端茶倒水了,就算是让她捶背洗脚她都甘之如饴。

“我才不会指使你干活,你乖乖呆着就好。”见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他十分郁闷,还是力图说服她。

“乖乖呆着?我又不是花瓶摆设,再说我也没有做花瓶的资本啊,还降低了你们公司的格调。”

这是哪儿跟哪儿啊?他无语地发现现在的她变得牙尖嘴利,很多时候都让他没有招架之力。

“好啦,术业有专攻,学法语当然是要和法国外教学啦,你要是有时间就帮我看看这份报告写的怎么样吧,”她可怜兮兮地推过去一份报告,“要是再不过关,王老师会杀了我的,沈师兄都快彻底放弃我了,他说我这份报告完全改不下去,只能重写,可是我花了好多时间了,真不甘心全部推翻重写啊。”

“你那位沈师兄对你还真好。”他酸酸地接过报告。

“那当然啊,我和他可是自高中开始就有的交情,他人超级好的,不过他也很认真负责啊,完全不会放水,严格按照王老师的指示要求我们,方仲南就还好,我这种程度就吃力了,所以还要多多拜托你啦!”她完全没有听出他的吃味,一派天真地说,“王老师真是超级恐怖的,听说之前还有好几个师兄师姐念不下去,干脆就肄业了。好不容易才考上的研究生,我不想毕不了业啊。”

“哪有那么夸张,王凌人还蛮和蔼的。”看着她可怜兮兮的样子,他认命地接过报告,发现她写的果然有些凌乱,不过这么大的题目,交给一个研一的学生来写,在不四处抄袭的基础上,能写成这样也算不错了,便认真帮她勾画完善起来。

“和蔼那是对你们这些青年才俊而言的,对我这样孺子不可教的,那就…”季青凌耸耸肩,很自觉地站起身收拾碗筷,顺手给他泡了一杯消食的普洱。

“要不什么时候有空请他到家里吃顿饭吧,也让他照顾照顾你,毕竟你的程度和方仲南不能比。”他突然抬起头,提了个建议,王凌固然是名师严师,但有的时候欲速则不达。

“这话我听起来怎么那么不顺耳啊,你没看我正努力地迎头赶上嘛,”她不悦地嘟囔着,“不过为什么要请他到家里来吃饭啊?”

“外面那些酒店的厨师哪里比得上你。”傅梓君轻飘飘地来了一句,听得季青凌龙心大悦,一时间什么都忘了计较。

第八十三章 请客

王凌不是个迂腐的人,听说季青凌要请自己吃饭还是在家里,立刻很有兴致地答应了,倒是方仲南觉得奇怪,除了社交宴会这年头谁还在自己家里请人吃饭啊,“你打算请多少人啊?”

“就王老师、沈师兄,还有你啊。”季青凌的脸上有些发烧,她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总觉得有拉关系之嫌,可是傅梓君说这样做有利于增进师生和同学之间的感情,是非常正常的,他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就经常和导师一起聚餐。

“就三四个人为什么还在家里吃?叫酒店外烩太麻烦了吧,我看还是去会所吧,我带你们去一家环境很好的…”

“那你下次请大家去好了,这次是我做东,吃顿便饭而已,为什么要叫酒店外烩?”

“不叫外烩,难不成你自己做?”方仲南很不给面子地嗤笑。

“当然啊,这才叫诚意。”

“你会做饭?你竟然会做饭?”方仲南像发现怪兽一样看着她,“这年头还有女生会做饭?”

“你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好不好,你认识的女孩子不会做饭,可不代表现在的女生都不会做饭。”季青凌白了他一眼,虽然她未必上得了厅堂,但肯定下得了厨房。

投资美食网站后,她就在网站里注册了前世自己的账号发一些自己做的美食和食谱分享,网站的点击率虽然不算很高,但是她和齐力一中一西,互相借鉴学习,她的厨艺又得到了提升,也许要她像酒店那样做一大桌山珍海味有难度。但做些家常小菜还是不在话下的。

沈复言不像方仲南那样质疑她,毕竟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知道季青凌从来都不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当初还在咖啡店里打过工,会做饭再正常不过了。

方仲南接上王凌和沈复言,照着季青凌给的地址敲了门,开门的却是傅梓君。他不由得有些意外。传说傅梓君和季青凌感情不谐,外人都以为他们早已分居,婚姻名存实亡。没想到他竟然陪她住在这样的小公寓里,他看着傅梓君那镇定自若的神色,有些拿不准他究竟是陪着季青凌做戏,还是两人真的有感情。

沈复言也是神情复杂。季青凌的婚礼他没有去参加,从始至终他都有意无意地不和傅梓君接触。因为他知道自己始终无法做到真正的心无芥蒂。

就像是现在他忍不住会把自己和傅梓君做个比较,无论是长相、气质还是身家,他都远逊于他,难怪季青凌当初会奋不顾身地和他在一起。当年是他先认识她的,两人做了那么多年的好朋友,本以为两人最终能够走到一起。可到底还是因为一些人,一些事错失了。

沈复言心中苦涩。笑容也有些勉强起来。

方仲南和他两人神态各异,倒是王凌和傅梓君一副十分熟络的样子,虽然在收季青凌做学生之前,他并不记得她是傅梓君的妻子,也是在之后的相处之中才记起来,不过她朴实上进,虽然基础差一些,但没有纨绔习气,比方仲南还要讨他的喜欢,此刻见到傅梓君他没有太多惊讶,“梓君这个大忙人今天也在?那可要陪我好好喝几杯。”

“那是自然的。”他笑着将众人让进屋,“青凌也常将沈师兄和仲南挂在嘴边,她这个人迷糊得很,平常多亏了你们照顾。”

傅梓君这个人看似高冷,可对于那些他真心想要结交的人却平易近人,长袖善舞,和他对谈常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三两下就把气氛弄得十分熟络。

王凌和傅梓君是老熟人,两人坐在客厅里品茶论道颇为相得,沈复言自从进了门之后就神思不属,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发什么呆,季青凌在厨房里待着。

剩下一个方仲南无聊地枯坐着,他生性跳脱,对王凌和傅梓君那些关于商场上的话题不感兴趣,便心不在焉地打量着四周,这个公寓对他来说着实有些逼仄,也难得这两个养尊处优的人能住得惯,无论从装修还是摆设上来看都带着浓浓的女性风格,只有细节处的零碎小物能看得出有男人长住于此,想不到傅梓君还挺纵容她的。

方仲南暗自咋舌,自当年在英国见到傅梓君飞去见季青凌一面开始,他就觉得他对她的感情并不像她说的那样淡薄,傅梓君在圈子里素来以高冷著称,如果真如外界所说的对她毫无感情,早就无视这个无奈之下娶来的妻子了,哪里会这么眼巴巴地搬来和她同住,还愿意浪费自己的时间和他们应酬。

“没想到小季的厨艺还挺不错啊,梓君你可有口福了。”王凌看到一桌子丰盛的饭菜,无论是荤素搭配还是颜色搭配都让人眼前一亮,“现在的女人会做饭的不多了,我家那个就从来不肯下厨。”

“青凌喜欢在厨房里捣鼓,吃了她做的菜,我是越来越不喜欢在外应酬了,味如嚼蜡啊,特别是她做的甜点,是我吃过最棒的。”傅梓君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

“这么神奇?”王凌也惊讶了,忍不住笑了,“你确定你不是王婆卖瓜?”

“王老师,您别听他瞎吹。”季青凌从洗手间出来,稍经收拾后身上少了几分烟火气,她有些腼腆地笑着,“也都是些家常菜。”

她说的也是实话,凭她的能力想要做出一桌满汉全席那是不可能的,这一桌子也就是些时令新鲜菜肴,看起来普通家常,只是多了几分精致。

“这个肉味道很好啊,你放了什么炒的。”方仲南是个食肉动物,一坐下来就不客气地挟起一块肉。

“茭白啊,这是茭白烧肉,你看不出来?”

“我知道,我是说你有没放什么秘制酱料之类的。”方仲南好吃好玩,尝到喜欢的菜肴就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哪有什么秘制酱料?我做菜从来不用味精和鸡精。”季青凌笑道。

不仅是方仲南和王凌吃了一惊,就连天天吃她做的饭的傅梓君也有些意外,这三人虽是君子远庖厨,可也都知道现在人做菜鲜有不放味精鸡精调味的,只有沈复言从头到尾心不在焉,闷不吭声地低头吃饭。

“不放味精和鸡精,竟然能有这么好的味道?”

“真正的好味道就是食物的原味啊,为什么要用那些化学产品来影响食物的味道呢?像饭店烧一种菜要使用几十种调料,大家就以为美味是用调料调出来的,其实那些食品经过保险、储藏、运输,中间经过冰冻啊或是添加防腐剂啊,食物的原味受到了损伤,只能用浓重的调料去掩盖。如果我们用的是最新鲜的食材,只用油盐来烹饪,味道就已经足够鲜美了。像这道茭白烧肉,茭白是农民自己种的今天刚拿出来卖的新鲜货,肉也是土猪肉,不吃饲料不打抗生素不含瘦肉精,吃到嘴里不会觉得很油腻,你们觉得这道菜好吃,其实这就是食物的原味啊。”

她这番话听得三人齐齐一愣,就连沈复言都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眼神十分复杂。

“看不出小季还是美食家啊。”王凌感慨地说,“这个年头会做饭的女孩子已经不多了,像你这样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更少了,梓君,你真是好福气啊。”

傅梓君微微一笑,神色颇为自得,其实连他自己都有些意外,他知道季青凌做菜好吃,可没有想到其中竟有这么多讲究,这些看似简单的饭菜,她用了多少心思,让他怎能不动容。

方仲南是个好吃的,直接就把崇拜写在脸上了,“这个桂花糯米藕呢?怎么做的?”

“这不是道很寻常的时令菜么?”季青凌被他热情的眼神看得有些吃不消,“这道菜做起来不难,就是有点麻烦,做的时候得有耐心。从最开始泡糯米,到往藕孔内灌米,到煮藕时慢慢待其成熟,都是要花时间,急不得的。”

沈复言勾起唇角,笑意苦涩,这道菜是他母亲的拿手好菜,也是他最喜欢的,曾经和季青凌提过桂花糯米藕的做法,那时候的她就很嘴馋,曾经以为有机会为她做一次桂花糯米藕,最终还是没有这样的缘分。

心里想着,口中香甜的糯米藕也变得苦涩了,他的神情尽数落在傅梓君的眼里,却只是不动声色地抿了一口杯中酒。

“这桂花糖很香啊,怎么弄的?”方仲南还在大大咧咧地缠着季青凌问着这道菜。

“是自己买了桂花回来做的糖桂花,你要是喜欢待会儿带一罐走。”

“可以冲水喝吗?”

“当然可以,但你要喝?”季青凌狐疑地看着方仲南。

王凌也忍不住好笑,“你一个大男人喝这个?别给我丢人。不过小季的菜的确做的好,又家常又精致,比外头饭店的厨师强多了。”

“是啊,你要是去学厨师专业,肯定比现在强,搞不好已经是世界级的名厨了。”方仲南笑道。

季青凌沉默了几秒,脸上三条黑线,“你是让我去新东方报个班吗?”

第八十四章 法语老师

“你可别小看厨师啊,要真能把饭菜料理出食物的原味,也是一件很风雅的事情,我有一个老友开了个客栈,不仅住人还做私房菜,去他那儿吃饭不准点菜,凭着他的心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每天只料理两桌饭菜,那个预定能排到半年后去,多少人想去吃一顿都吃不上,且不论赚钱与否,人家常说他才是真正懂得吃的大家名士。”王凌认真地说,他平时没有吃家常菜的机会,却对吃十分感兴趣,比一般吃货多了一丝风雅,不过距离老饕还有些距离。

“这么厉害?王老师,什么时候也带我们去吃一顿吧。”方仲南立刻双眼放光。

“行啊,下个学期我去江南h大讲课的时候把你们带上,可以顺道去拜访拜访他。”王凌竟然好说话地一口答应。

“不在我们a市?”

“他嫌吵,喜欢在江南小城里过日子,可也不乏从大城市去的客人专门就为了吃他做的一顿饭,他的客栈基本也就是招待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

“做饭也能做得这么牛?用的是什么山珍海味?”

“山珍海味?你就俗了吧,”王凌哈哈大笑,“和小季一样,都是最普通的家常饭菜,现在越是普通越是地道的饭菜,越是有人趋之若鹜。不是有句话叫做,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

见他们或是微笑不语,或是若有所思,王凌越发有了兴致,“为什么说越家常的越精致?因为自己家做饭菜总是舍得用最好的材料,就像小季今天做的饭菜,肉是土猪肉。蔬菜是时令鲜蔬,讲究的是一个‘真’字一个‘鲜’字,你在外头的饭店里就一定能吃到这么真材实料的东西吗?我看未必。我那位好友就更加精细了,他闲来无事就全国各地地跑,在各地寻找最好的食材,甚至在农村雇人为他种蔬菜稻米,听说最近他为了吃特地在郊外开垦了一个农庄。所以他用的食材都是最最上乘的。才能够用最朴实的东西做出最顶尖的味道。”

“王老师说的是,就像是《随园食单》里的菜肴,那时候根本没有什么味精之类的添加剂。照样能够让我们现在读起来还唇齿留香。”傅梓君点头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