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猜测她跟沈宴是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妹;
有的人猜测他们是亲戚;
有的人说他们在一块儿了!
两个班的班主任虽然不相信两个小学生能早恋,但还是分别给洛天远和沈清若打了电话,从两位家长那里知道了两家的关系以后,再加上沈宴几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第一,洛书颜排名全年级第二,老师们也就没管了。
洛书颜跟沈宴依然是邻居,由于沈清若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名职场丽人,朝九晚五,偶尔也会加班,根本不可能像在宁城那样每天给他们准备一日三餐,于是沈清若跟洛天远便请了一位烧饭阿姨,这位阿姨为人老实,话也不多,烧得一手好菜。
到了西城,洛天远即便已经成为了大富翁,也没敢露富,只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三居室,这小区有好几栋楼,每一栋都是一梯两户,格局相同,西城毕竟是省会城市,房价比宁城要高出许多,但这几年沈清若工作努力,攒下了一笔钱,在洛天远的帮助之下跟银行成功贷款买下了隔壁的房子。
洛书颜背着书包小跑着来到沈宴身边,迎着夕阳的余晖,两个孩子一块儿走出校园往家的方向走去,夕阳拉长了他们的影子。
洛书颜不是一个藏得住话的人,而且她跟沈宴之间几乎也没有任何秘密,想起唐雨跟自己说的小八卦,她嘿嘿一笑,高马尾在空中划出一道弧来,“沈宴,我听说你们班的语文委员喜欢你,是不是真的?看不出来你还挺受欢迎的嘛。”
虽然她觉得这小子太臭屁了些,不过现在电视剧都开始流行冷面男主了,可见还是有很多人喜欢这一款的。
一般对于这种话题,沈宴都是不愿意参与,不愿意搭理的,秉承着“惜字如金”的原则,尽量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他想起了今天去打水时,听到其他班几个女生在那儿聊天,似乎没看到他,聊得十分火热,其中就提到了三班的谁谁谁又给洛书颜写了情书。
虽然心里知道那些男生写情书就跟胡诌作文一样,搞不好语句不通顺、标点符号用错、错别字一大堆,可他还是竖着耳朵听了个仔细。
之后回到教室,他又努力回想了一下洛书颜最近的情况,确定没什么不对劲,也不像是会被弱智情书打动的样子,他才稍稍放心。
沈宴自然是没搭理洛书颜的。
洛书颜早就习惯了他这高贵冷艳的模样,就算他不给回应,她一个人也能自嗨到家,便继续自顾自地说:“我都不记得你们班语文委员长什么样子了,是单马尾还是双马尾啊?你喜欢她吗?”
沈宴停下脚步,抬眼瞥她,“洛书颜,你知不知羞?”
如果不是知道她的成绩没退步,如果不是天天盯着她好好看书,他都担心她会学坏!这些六年级的学生也是,居然还写情书!
洛书颜啧了一声,“你怎么天天说这话。算了,不说这个了,”她拉开书包拉链,从里面掏出一本粉色的笔记本递给他,“这是我的同学录,给你留了一页,你看,我给你的口头禅都写上了。”
沈宴一扫,在那一页口头禅后面,果然跟着她写的一行字——洛书颜,你知不知羞。
不知怎的,他一下没控制住自己,竟然笑了起来。
怕被她发现,又飞快地掩饰了脸上的笑意,重新摆上那一副生人勿进的表情。
“我不写。”沈宴将同学录给推了回去。
洛书颜:“为什么啊,都写了。我把第一页都留给你了,你看我多仗义。”
沈宴:“反正我不写这种弱智东西。”
洛书颜气得想打人。亏她还特地将第一页这么重要的位置留给他,他就这反应?
她一边将同学录重新放回书包里一边骂骂咧咧,总之,没什么好话,都是在骂沈宴的。
沈宴也不在乎,跟在她旁边注意着红绿灯,拉了她的书包上的小挂饰一下。
同学录这种东西根本就不适合他跟她。
都是要分离了,以后不在一个学校很难见到面才写,他跟她现在还是邻居,每天一块儿吃饭,之后还要一起上中学、高中、考同一所大学,总是天天都要见面,这同学录又有什么好写的?
沈宴想问洛书颜情书的事,话到了嘴边又给咽了回去。
也没什么好问的,她是什么性子,她会不会被那些狗屁不通的情书打动,他比谁都清楚,何必问出来呢,免得她以为他与她是“一丘之貉”,对这种八卦和无聊的事情感兴趣。
“我们去音像店吧。”洛书颜拉了沈宴一下,“马上就是唐雨生日了,她一直想买萧然的正版磁带,我想送给她。”
沈宴回想起总是跟洛书颜一起去上厕所的女生,哦了一声,一脸不情愿,但还是跟着她转道去了另一边。
现在大家听歌的设备不多,洛书颜听说初中生跟高中生听歌都用MP3,他们小学生都买不起这个,家长也不可能给他们买,办法总比困难多,复读机就有听歌的功能。
萧然的磁带放在最显眼的地方,小小的一盒,听说最近销量特别高,打开电视剧的音乐节目,一周排行榜里他总是排在前三。
正版磁带也不算便宜,洛书颜拿起那磁带看了看,在磁带的反面下行有很多小字,注明了编曲填词的人员,她一眼便看到了那个logo——致颜唱片。
致颜传媒集团除了投资电视剧、电影以外,也运营发行唱片,去年横空出世,旗下现在最知名的艺人便是萧然,萧然擅长编曲,个人风格强烈,一出道便吸引了不少年轻粉丝,这已经是他的第二张专辑了,一经推出便成为销售冠军。
沈宴见洛书颜拿着磁带在发呆,便出声提醒她,“是钱没带够吗?我有。”
洛书颜回过神来,握紧了那盒磁带,抿了抿唇,问道:“沈宴,你说我爸爸准备什么时候告诉我我家里超有钱这件事啊?”
她不知道爸爸现在名下资产有多少个亿了。
难道在爸爸心里,她还没有成为已经经过了考验的小孩吗?
沈宴看了她一眼,“你很缺钱吗?”
洛书颜摇了摇头,她何止是不缺钱,就是在小学生中间,她都能算有钱人了。
爸爸总是给她很多零花钱,可是小学生又有什么花钱的地方呢,她最爱吃的炸串现在都不怎么吃了。
有钱人的生活也没那么香啊。
——
两年前,笑颜时装在西城开了分公司,洛天远出手阔绰,趁着房地产这股风还没刮到西城来,便买下了一栋写字楼,当地政府知道笑颜时装在业界的影响力,为了招商引资,也为了解决西城毕业大学生的工作问题,没少给笑颜时装各方面的优惠政策,这栋位于西城繁华地带的写字楼,洛天远就以比预期中要低不少的价格拿下。
现在洛天远在公司明面上是客户部经理,在他的安排之下,有着丰富翻译经验和流利口语的沈清若则跳槽来到这公司通过自己的努力升职为海外部副主管。两人刚开始来到公司时,也难免会有闲言闲语,随着洛天远谈了个女朋友、几个月后又分手,这一谣言不攻自破。
沈清若将一头长发剪短了,穿着白色的套装,走在人群中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离两个孩子小升初的考试日子越来越近,两个人都默契的没有选择加班,下班铃一响,就收拾了办公桌准备回家,在电梯那里碰上。
这几年的时光令洛天远也更加成熟稳重。
公司里那群才毕业没多久的年轻女孩都很喜欢他,每次瞧见他都脸红。
现在公司里基本上没什么人会认为洛天远跟沈清若是一对了。
洛天远跟沈清若也不像是在宁城时那样避嫌了,毕竟两个孩子都这么大了,他们也都清楚,不会听信所谓的流言蜚语。于是偶尔碰上不好的天气,他也会主动开车带她一起回家。宋前进都说过,沈清若也是洛天远的红颜知己,两人情况差不多,独自带着孩子,有时候对于一些别人无法感同身受的事情会有相通点。
只是他们二人确实对彼此都没有那方面的心思,沈清若不是洛天远会喜欢的类型,更何况他知道了她曾经的经历,便更不会对她有那种心思,沈清若呢,也压根没有跟谁谈感情的打算,只想多赚钱以后给儿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两人一起走进电梯,电梯里贴着新上映电影的宣传海报。
“苏雪的演技很好。”沈清若突然笑道,“前两天同事约我去看电影,看的就是这一部,剧情很搞笑,苏雪也很漂亮。”
沈清若现在也是几个为数不多知道洛天远真实背景的人之一。
随着两家关系越来越好,洛天远似乎也没打算避讳她。
沈清若知道这部电影就是致颜传媒投资开拍的,一经上映票房大爆,苏雪更是现在致颜传媒力捧的女艺人。
今年二月份时,她也见过苏雪一面。
苏雪是港城人,普通话并不是很标准,说话也软言细语,更像是在撒娇。港城美人太多,各具特色,在这种环境下,苏雪仍然能排在中上,可见她有多美。
那时候苏雪一脸好奇,只是微抬下巴问她:“你跟天远是什么关系?是他女友吗?”
她笑着摇了摇头,说不是。
苏雪立马就开心起来,眼睛亮亮的,“那我相信你。”
……
洛天远看了一眼海报上明眸皓齿的女人,表情一如既往的温和,只是眼里掠过一丝笑意,“她听你这么说肯定很高兴。”
几年前苏雪为了给母亲治病,经人介绍准备去拍广告,哪知道这是一场骗局,在饭局上肥头大耳的老板偷偷给她下药,她喝了酒后被老板带回酒店,正在混沌时,仅存一丝的理智逼着她从房间跑出来,正好撞上了来港城出差的洛天远。
洛天远救了她,见她有天赋,容貌也好,在征得她同意以后,将她签了下来。
既然提到了苏雪,洛天远也就顺便说道:“我准备等书颜跟小宴考试完了以后带他们去一趟港城,去年不是就办了通行证吗?之前在星月湾买的房子书颜还没去过,我想带她看看,也顺便看看公司的情况,清若,你要不要一起去,深市那边的总公司你还没去过。”
“港城?”
洛天远点头:“清若,你知道我信任的人不多,以后除了海外部以外,我想把更重要的工作交给你,所以希望你能多学习多见识,当然,我这不是给你压力,也是在征求你的意见。”
沈清若见识不俗,可能因为过去几年的经历,她在刚来公司时,是有些怯懦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她在前半生都没有工作的经验,之后生下沈宴,不得不挑起生活的担子,从事的也是比较简单的工作,她从未想过自己能在职场上大放光彩。
是洛天远给了她机会,她在完成一个又一个任务以后,也开始变得自信起来。
毫不夸张的说,是洛天远让她看到了原来在自己身上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她不再犹豫,她想抓住每一个机会,“好。”
——
洛天远回到家时,洛书颜正在研究刚从音像店买来的磁带。
“喜欢萧然?”洛天远坐了下来,看了一眼笑着问道。
“还好,他的歌蛮好听的。”
现在好歌手太多了。洛书颜感觉好歌都听不完。
洛天远道:“要是喜欢他的话,爸爸可以拜托熟人去给你要个签名照。我有个朋友就在这家公司上班,有时候会碰到萧然。”
……又是无中生友。
洛书颜已经习惯了,偶尔也会感叹一下老爸的演技真好,跟那些电影明星都有得一拼了。如果不是知道自己家里的真实情况,恐怕她还被蒙在鼓里,以为家里刚从温饱家庭迈向小康。
不过自从前年发生了一件事情以后,她开始明白理解老父亲的苦心了。
前年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新闻,某市首富之子被人绑架,绑匪提出百万赎金,还好警察叔叔给力,否则那个可怜的小男孩多半会被撕票。
当时她也听说了这个新闻,并没有放在心上,可那天晚上她口渴起床喝水,看到爸爸坐在客厅里一边抽烟一边看报纸,她走过去一瞧,爸爸看的就是那个小孩被绑架的新闻。
她至今还记得爸爸看向她时,满脸紧张与害怕。
这两个词用在爸爸身上似乎很不合适,无论在哪个时候,他都是淡定从容的,可她确定自己没有眼花,那一刻开始她明白了爸爸的苦心,也知道爸爸掩饰富豪身份的原因了。
想到自己今天下午放学后在音像店里跟沈宴的一番话,她抿了抿唇。
“不要啦。”洛书颜将磁带放在书包里,“是我同桌喜欢他,我还好,路人粉而已。”
洛天远难得的疑惑了:“路人……粉?那是什么?”
这已经是洛书颜不知道多少次脱口而出的怪词了,“就是有点好感,只是偶尔关注一下。”
“好吧。”
洛天远有些遗憾。
他现在越来越摸不准女儿的喜好了,就连穿衣风格,她都是更喜欢沈清若给她挑的,他给她挑的明明很可爱很淑女,她反而没那么喜欢,就算嘴上说喜欢,实际上也最多穿那么几次。蛋糕糖果零食她这两年也不怎么吃了,还很严肃地叮嘱他不要浪费不要买。
他突然想到,之前跟他有过合作的熊总比他要年长十来岁,那次在饭局上喝多了,熊总就拉着他倾吐心事,说女儿在国外留学,每次给她打电话,他说十句,她回一句,他发一长条短信叮嘱她注意身体不要亏待自己,她就回一个“哦,知道了”……
原本他以为女儿喜欢萧然,下次就找机会安排她跟萧然见一面,结果女儿反应也是淡淡。
以后会不会女儿有什么心事也不会跟他说?虽然他也知道等孩子十来岁以后,秘密跟心事都会选择跟朋友分享,但他还是希望女儿能多黏着他。
洛书颜及时地发现爸爸的情绪有一点点低落。
“爸爸,我想看电影了。”
洛天远立马就高兴了:“好,收拾一下,爸爸这就带你去看电影,看完电影还想做什么呢,吃不吃必胜客,还是肯德基?”
——
与此同时,东溪别墅里陆行森手里拿着一张照片。
他双目怔然的盯着照片里的女人。
女人坐在光线昏暗的餐厅里,由于隔着一段距离,只能看到她的侧颜。
江丞瞥了陆行森一眼,弹了弹烟灰,故作不经意地说:“这是我的人在港城时拍的照片,当时不敢惊动她,只拍了这么一张照片,其实我也不敢断定照片里的人就是她,毕竟隔着距离,又只是个侧脸,我也不敢认,不过想想,这都过去快十二年了,就是我们比起从前都变化不小,她肯定也是有变化的。”
陆行森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真的是分离太久了,或者说他潜意识里已经接受了她不在人世这件事吗?看着这照片,除了刚开始的紧张以外,竟然没有一丝丝别的情绪。
平静到他都诧异。
如果说他已经接受了这件事,已经放下了她,为什么在看到这屋子里她的东西时,心还是会被牵动,还是会痛?
“她……还好吗?”陆行森过了半晌问道。
江丞勉强压下内心那一点心虚,说道:“还不错,不过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改了名字,我让人查过,她现在叫叶如秋,在港城一所小学教书。”
“港城……”陆行森的视线从照片转移到茶几上的杯子上,他声音喑哑,神情黯然,“以前她是说过想看看维多利亚港。江丞,这几天忙完了我去一趟港城。”
总归是要去一趟的。
问问她,为什么要不告而别,为什么能狠心这么多年不露面。
他也想知道,找了她十多年,为什么这一刻有了她的消息看到她的照片,他却如此平静。
第43章
从东溪别墅出来,江丞回到车上便拨通了陆夫人的电话。
“阿姨,我不知道行森有没有相信照片上的女人是沈沁,不过他有说要去一趟港城,应该是信了的,毕竟过了十多年了,人的相貌发生一点改变也是正常的。”江丞低声说,“只是我不知道行森见过那个叶小姐以后会不会如您所想。”
江丞是陆行森多年的好友,两人从记事起就一块儿玩了,现在见陆行森如此偏执,过着如同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他心里也难受。
所以,当陆夫人找上他,希望他能帮忙时,他没有考虑太多就答应了。
陆夫人这两年来一直都在寻找跟沈沁长相相似的人,几个月前,终于在港城找到了叶如秋,叶如秋算是目前最像沈沁的人了,在光线昏暗的地方,几乎有八、九成相像。
叶如秋的真实年龄比沈沁要小两岁,从小家境贫寒,靠母亲四处为人打工生活,几乎不费什么力气,陆夫人就打动了叶如秋,这几个月正在让叶如秋从行为习惯乃至言语谈吐方面学习沈沁。
陆夫人觉得,以儿子对沈沁的在意,这十多年来他是怎么过的,她这个当母亲的都看在眼里,现在出现了一个赝品,儿子也有可能沉迷在这种幻想中。
当然陆夫人不太看得上叶如秋这种没有家世没有背景没有学识的女子,叶如秋在市井中长大,爱慕虚荣、小家子气,陆夫人只打算让叶如秋陪在儿子身边一段时间,叶如秋并不聪明,她的本性儿子一定会看透的,到那个时候,儿子便会厌恶,叶如秋越是长得像沈沁,儿子就越容易放下。
玩腻了、沉迷够了,儿子一定会抽身的,到时候她便会给儿子重新安排一个女人,一个门当户对、符合陆太太身份的女人。
陆夫人很有把握:“我的儿子我是了解的,小沁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可要好好活着,我想,小沁在天有灵,肯定也希望行森能过得幸福。”
江丞却没陆夫人这样乐观。
人死了,她的形象便会被活人美化。如果行森真的那么容易走出来,又何必蹉跎这十来年?
不过既然拜托到他这里来了,他为了好友也要试一试,希望那个叶如秋能够让行森走出来吧。
——
洛书颜送给唐雨的磁带,唐雨特别喜欢。
之前哪怕唐雨的妈妈耳提面命,恨不得抄家伙揍她了,她也没想改掉驼背的行为,洛书颜那天说了以后,又找了好几个漂亮女明星的贴图来,告诉她,自信才是一种美,你看,这些女明星的胸也很大啊,哪里丑了,别人想都想不来,还要去做隆胸手术呢。
由于洛书颜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跟表情都很真诚,而且眼神也是艳羡的,唐雨便信了她的话。
洛书颜虽然才转学过来这边一年,但她成绩好、长相漂亮、人缘又好,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了,唐雨觉得,她说的话肯定是真的,想到自己也有地方令洛书颜羡慕,她再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就一点儿都不烦恼了,背也悄悄地挺直了。
唐雨也送了洛书颜一张音乐贺卡。
纵观学生时代的大大小小考试,小升初考试绝对不算很重要,跟中考和高考是不能比的,但六年级的学生们也知道了,下一次开学,可能身边的同学就不是原来的了,所以这阵子便流行起写同学录以及送礼物。
送的最多的礼物就是贺卡了。
有音乐的跟没音乐的是不一样的,送给玩得好的,那自然是有音乐的,玩得一般的,就只能收到平平无奇无音乐的普通贺卡。
洛书颜人缘好,收了一大叠贺卡。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沈宴也收到了很多贺卡,大多数都是女生送的。
转念一想这样的情况也是正常的,沈宴不仅长得好,还有学霸光环,有小女生喜欢一点儿都不奇怪。
这天晚上,沈宴去书店买了一张特别花哨的贺卡,听老板说是卖得最好的,他买了贺卡回到房间,正准备拿笔写点什么的,突然灵机一动,笔从右手来到了左手,他不是左撇子,想要用左手写字,就是希望洛书颜不要发现是他送的贺卡。
其实他觉得送贺卡特别无聊。
不过别的人都给洛书颜送了贺卡,她收到也很开心,那他就勉为其难的也送一份吧。
沈宴小小年纪,写字已经很好看了,就连老师都夸他,卷面整洁,令人眼前一亮。
他用左手一个字一个字的写着——
【永远开心,永远快乐。】
左手写字,跟右手写字是不一样的,沈宴就算想写好,也还是有些歪歪扭扭,不过他想,洛书颜是绝对看不出来的,这就放心了。
这是沈宴在这一年送出去的第一张贺卡,也是唯一一张。
只可惜,洛书颜收贺卡收到手软,这一张话语并不多的贺卡也没有引起她的注意,被她放在抽屉里,跟其他同学的贺卡在一块儿。
——
小升初考试的前一天要布置考场。
老师们人手不足,又习惯了将这种事情都交给学生,于是,六年级的小学生十分兴奋地搬着课桌跟椅子去往别的教室。
课桌是学校里的,有学生用削铅笔的小刀在课桌上刻了“早”字,也有些调皮的学生用改正液在课桌上写“XXX专用”。
沈宴除了搬桌子以外还要监督同学们布置考场,有一张课桌大剌剌的在走廊上,出去准备将这课桌搬进来时,只见课桌桌面上用黑色的圆珠笔涂黑写了一行字——洛书颜我喜欢你。
他面无表情的盯着这一行字,从书包的侧边拿出改正液,非常果断的涂上,直至完全覆盖。
洛书颜跟沈宴都约好了,谁先搬完课桌谁就在教学楼前的花坛等着,明天就要考试了,沈清若今天也是提前下班准备做拿手好菜为他们打气,原本洛天远是要带他们去外面吃海鲜的,但沈清若没同意,这要是平常也就算了,考试前夕怎么能在外面吃,吃坏了肚子影响考试发挥怎么办?洛天远觉得很有道理,只能将海鲜大餐安排在考试以后了。
洛书颜比沈宴要提前搬完书桌,跟班上同学说了一会儿话后,就背着书包去花坛了,到了花坛,沈宴还没来。
她也不着急,坐在花坛上等着。
哪知道没等到沈宴,倒是等到了班上一个很调皮捣蛋的男同学陈盛云。
陈盛云成绩不是很好,总是垫底,平常看他穿着打扮,还有透露出来的信息,大概家庭条件不错,父母都是做餐饮生意的,他只比沈宴矮一点,平常很调皮,作业从不按时交,老师拿他都没办法。
洛书颜见陈盛云似乎目的明确朝着她这边过来,她赶紧站了起来,还以为是谁找她有事。
哪知道陈盛云来到她面前后又不吭声了。
洛书颜便摸不准这个同学找她是做什么了,正准备问时,陈盛云提了个纸袋子递给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皮肤有些黑的缘故,他脸红也看不出来,只是说话不像平常那样嚣张,还有些吞吞吐吐,“洛、洛书颜,之前我看你在别人的同学录上写了生日。”
恩,然后呢?
陈盛云不敢看她:“你生日时我们都放假了,这礼物我就提起送给你,都是我自己亲手做的。希望你会喜欢。”
洛书颜当场就愣住了。
她跟陈盛云一点儿都不熟,话都没说过几句,他这是什么意思?
这礼物她肯定是不能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