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什么,却怎么都说不出来。
杜随见堂堂的程氏兄妹居然吓成这个样子,不由万分疑惑,转头看金墨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只野兽的形状。
虽然说是野兽,却是从没听说过的模样。大概和非洲狮的雄性差不多体积,通体覆盖着血红色发出耀眼光泽的长长鬃毛。头是一只狼的模样,头上却有刚才那只黑色独角,光泽美丽,好像黑玉雕成的一样。眼睛是金黄色的,只觉耀眼,看不出任何感情。身躯是大型猫科动物的样子,坐姿也是。指抓酷似龙爪,身后的一条尾巴也是龙尾。背后一双黑色巨大的蝙蝠翼,好像许多西方神话里的恶魔。
这只野兽看上去邪恶残酷,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美丽,居然让人很荒谬地联想到“神圣”二字。通体散发出巨大压力,使得它面前一切生物都只能匍匐颤抖,了无斗志。
杜随有一刹那觉得很熟悉,这只神圣美丽而恐怖的野兽看来真的是金墨所化,虽然外形完全不同,气息态度却完全相同。
这时听到程龙猛地抽了口气,将刚才说不出来的话一口气吐了出来:“血圣兽!”
当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杜随的心志也崩溃了。她立即明白了为什么程氏兄妹会吓成那个样子。只因他们见识比自己丰富,一开始就明白这是什么了。
血圣兽这种生物,杜随也知道得很清楚,这是一种真正的最古老的上古神兽。它和天地一起诞生,从生下来就是大地的主宰,那时候还没有人类,它被造出来就注定是地上所有飞禽走兽的主人。真正意义上的万妖之王。它的威力也是绝对不能战胜,不可抗拒的。
它自由自在地在大地上奔驰,享受上天赋予的一切,统治着当时所有生物。血圣兽以血为食,它喜欢灵力高强的妖魔,虽然当时的高等妖魔都个个自危,但谁也没想过反抗,只因弱肉强食是这片大地上的唯一真理。但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辖制约束的血圣兽,渐渐变得骄矜残暴,它常常因为高兴就随便残杀妖魔,一旦生起气来,方圆百里之内,再无活物。它的臣民们渐渐不堪忍受,终于,走兽里最强大的麒麟联合了飞禽中最强大的凤凰,定下计策,经过浴血之战,终于把血圣兽杀死。但是凤凰和麒麟都奄奄一息,后来凤凰接受了天仙的豢养,得到浴火重生的机会,成为天界的生物。而麒麟的灵体则被封印在海外的仙山上。
面对这样的上古神物,小小的人类又能怎样呢?
也难怪像程氏兄妹这样的剑仙,此刻也只有发抖的份了。
但是,金墨是怎么会变成血圣兽的呢?
“你…为什么…”杜随问不下去。
血圣兽冷笑了一声,声音和金墨一模一样。“原来你们连我的原形都不知道,就这样来送死。”它没有张嘴说话,声音的传播方式也很奇怪,好像是从每个人的心底炸开,让人心神摇动。
莫非是我弄错了这致命问题,让大家陷入险境?杜随一阵惊慌失措:“你…你明明有三个影子…竟,竟不是…三尸吗?”
血圣兽又是一声冷笑:“我的练成新躯体的方法是和三尸一样的,但你又见过哪个三尸是吸血的了?”
原来血圣兽的魂魄元神飘游天地之间,却无论天宫地府,六道轮回,都不能容下它,它只好孤独地过了许多万年,直到有一个聪明的修真者发明了三尸这个方法来重新获得生命,它又等了几千年,终于找到一个适合的胎儿身体,在十五年后,起死重生。
但是三尸本来数量就少,习性不为人知,杜随又怎么知道他吸不吸血呢?
难怪那天美人蟒见了他连逃的勇气都没有,原来见到的是它们的王者。
杜随现在才知道,它那天在电影院里对自己说“你这么弱的我一个指头就可以摁死几百个”,实非虚言。它以为自己早知它来历,还敢来挑战,所以称赞自己有胆色,实在杜随要早知它是什么,绝对会有多远躲多远的。
但是现在要怎么办呢?以他们四个的力量要对抗血圣兽,无异痴人说梦。
杜随觉得是自己使大家陷入险境,要是现在有办法使大家平安脱身,那么无论是多卑鄙的方法,无论怎样牺牲自己,她都是愿意干的。怎奈她想破了脑袋,也只有绝望。
“现在,”血圣兽缓缓说:“要怎么办呢?”
又开始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杜随咬了咬下唇,毅然说:“我知道你这次是决不会放过我的,你…你不是一直很想吃我的血吗?…把我吃了之后,可不可以…”她自己都觉得很难启齿,“求你放过他们呢?”
血圣兽说:“这两个人灵力比你强得多,我为什么要为了你放过他们?”
“那么,”杜随一指奥立弗:“这个人未曾修行,血中毫无灵力,你也说过普通人的血不好吃,放他下山吧!”
奥立弗一直沉浸在人变成怪兽的冲击中,这时才回过神来,问杜随说:“这是什么?好漂亮的…动物。”
杜随苦笑,她当然不能在此时此地跟他解释什么是血圣兽,所以简洁地说:“恶魔,和撒旦路西华差不多。”
奥立弗睁大了眼睛。
血圣兽一直不说话,忽然开口说:“好吧,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
杜随也睁大了眼睛。
“你们四个人,一人一次机会,使出你们最厉害的本领来,只要有一个人能够伤害到我一根毛发,我就放你们下山。”
竟有这样的好事!
他们四个人要与它对抗是不行,若说连它一根毛发都不能伤害,那倒也不大相信。
一时间,不但杜随面露喜色,连程氏兄妹也清醒过来,目光炯炯地盯着血圣兽。
血圣兽红色的鬃毛无风飘扬,威严高傲至极,刚才的两道伤口早已影子都找不着了。“你们若是失败,我也可以放你们下山,但是这个女人,”它看了杜随一眼,“就要任凭我处置。”
四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只要能损坏它一根毛发就能活命,即使失败,也不过牺牲杜随一个人而已。
“好,就是这样!”杜随生怕它反悔,抢着说。
她转过去对程氏兄妹说:“程师兄,程师姐,我先上,你们替小妹掠阵。”
她深知自己不是主力,所以想去做第一轮进攻,如果不能成功,还可让程家兄妹观察到血圣兽的实力弱点,好对症下药。
程氏兄妹见她如此决断豪气,心中都佩服感动,说:“杜师妹,你放心吧,必不负你所托。”
杜随走到血圣兽面前,看了它一眼,缓缓说:“我的攻击,你是熟悉得很了,再班门弄斧一次,不要见笑。”说着解下耳上的七宝珠,一时间在黑暗洞中,白色彩虹光晕的光芒大盛,如水银泻地,朝血圣兽席卷而去。她这次生死关头,已经拼尽实力。
但是一接触笼罩血圣兽周身的血红色光芒时,所有的白光都消失不见,等大家的眼睛都适应了强光刺激时,杜随的七宝珠赫然在血圣兽的脚下,血圣兽却连姿势都没变过。
杜随惨白着脸,一言不发地走了开来,也不再看她的七宝珠一眼。
程氏兄妹一起站了起来,气势凝重,程龙沉声说:“我兄妹想一起上,可以吗?”
程氏兄妹是孪生,自然心意相通,那金银双剑本是一对,必然有一招双剑合璧的剑法。
血圣兽答应了。
程氏兄妹互看一眼,各自伸出一支右手相抵,同时清叱一声,左手掐印决,朝地上的两把小剑一指,只见两把小剑变成一只金色的龙和一只银色的凤凰,龙张牙舞爪,凤凰振翅而鸣,一起向血圣兽扑了过去。
这是程氏兄妹最后绝招“龙凤呈祥”。
在场众人只见血红光芒徒然大盛,便将一龙一凤完全吞噬,然后红光消退,只听“当当”两声,两把小剑落在地上,都已变成了暗红色,暗淡无光。
峨嵋金银双剑被毁了。
程龙程凤分别发出一声闷哼,同时吐出一口鲜血,倒在地上。
杜随大惊,越过去查看,见他们气若游丝,昏迷不醒,所幸胸口还有微微起伏。
他们为了拼命,将本命元神付在剑上,随着剑被毁,也遭到致命打击。
杜随突然醒悟过来,血圣兽只说让他们攻击,并没说自己不还手,那么它大可趁机将三人杀死。
想通这一点,杜随朝奥立弗厉声道:“他会杀了你,你弃权吧!我们认输了!”
奥立弗已经认识到事态的严重,他脸色变得煞白,但还是缓缓摇了摇头,站起身,眼神坚定地看着血圣兽,慢慢走了过去。
杜随觉得这个有点天真的子爵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么英武俊美过。
奥立弗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很像笔的金属小棍,在地上画了起来。杜随知道他画的是魔法炼成阵,有点紧张地看着。
也许西方的魔法会对血圣兽有用也说不定。
奥立弗画了半天终于画成了,然后搬了一块大石头,放在魔法阵中间。然后念出咒语。
魔法阵发出光芒,周围的石头都朝阵中飞了过去,不一会了,出现了三米高的石巨人,踏出阵来,朝血圣兽走了过去。
杜随对炼金术略有所知,知道奥立弗使出来的是很了不得的生命炼成,足以傲视当世了。
石巨人每走一步,这溶洞就被震得隆隆作响。奥立弗神色紧张,脸上都有了汗,显然这次的炼成是超出他平时实力之上的。
血圣兽一直不动,看着石巨人走近,等到了跟前,它突然身子一侧,龙尾像鞭子一样闪电抽出,这一下石破天惊,石巨人被打成许多大大小小的石块。
但是奥立弗这招技不仅此,那些石块像有生命一样慢慢聚拢,显然这石巨人是有再生能力的。
杜随看得心中狂跳,人皆好生恶死,她在这石巨人身上看到了自己活下去的希望,不由紧张起来。
血圣兽冷哼了一声,冲着其中一块石头吐出一口血红色雾气,那雾落在石头表面,好像变成了薄薄的一层红色胶质,将大石粘住,那块石头好像垂死挣扎地动了几下,终于不动了,其余石头也就不再聚拢。
杜随看得分明,那血圣兽早看出刚才阵中那块石头是石巨人的心脏,所以毫不犹豫地攻击,彻底瓦解了石巨人。
奥立弗脸色更白了。
杜随死心了。
血圣兽看着她,冷漠地说:“你们输了。”
奥立弗脸上现出犹豫神气来,显然他是不能坐视杜随丧命,但是遵守约定于他而言是一个基本品德,何况实力悬殊,他又能做什么呢?
杜随在这一刻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她昂首走到奥立弗面前,直视他说:“师兄,愿赌服输,天经地义。眼下程师兄程师姐命在一线,你需得立即将他们送回峨嵋,不是犹豫的时候了,快快下山吧。”
奥立弗争辩说:“但是,师妹你…”
“别再多说了,”杜随断然说:“我们中国人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再说你也该明白,这种情况下,是该死一个人呢,还是死四个?”
奥立弗眼睛里已经有了泪光,他一言不发地又弯腰画了一个炼成阵,把一些树枝放在里面,一阵光亮之后,出现了一个简陋的木板车。
杜随帮他一起把程氏兄妹放置其上,然后小声说:“都拜托你了,师兄。世间风波险恶,师兄往后多多保重。”
奥立弗听到她这诀别之语,身子一颤,泪终于流到他的苍白俊脸上。他看了看杜随,想说什么终于没有说,一扭头,拉起那木板车,从另一个较大的出口走了出去。
杜随听到木轮碾过石块发出的声音,心里已经彻底冷了。
同居
第十三章 同居
杜随耳中听到木轮车远去的声音,心如死灰。她看着眼前的血圣兽,缓缓说;“我都准备好了,要不要沐浴焚香更衣?”
血圣兽金黄色的眼睛没有瞳孔,看不出任何表情,像一块反射光线的冰。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杜随发现恐惧从她心底窜升上来,她知道血圣兽对撕毁互不侵犯条约的她的恨意,高兴时尚且要屠杀的这头上古凶兽,对于怨恨的人会怎么样呢?
她膝盖一软,可耻地跪在了地上,发现自己害怕得已经动不了了。现在她才明白当时那两条美人蟒的心情。
血圣兽抬起爪子,慢慢地朝她走了过来。
杜随心越跳越快,干脆闭上了眼睛。
等待像许多世纪一样漫长,明明已经感觉到了它的呼吸,为什么还不下手?
突然,杜随发现耳朵上有点异样感觉。
它把她的七宝珠还给她了?
杜随惊讶地睁开眼睛,眼前见到的景象好象昏暗久远的岩洞里原始的火堆余烬照耀的许多古老文明的壁画,不是血圣兽,而是赤裸的金墨,也跪在地上,一手撑着地,一手还在她的右耳上,眼睛正看着她的脸。
杜随那一瞬间觉得他脸上的表情所有的画家都画不出来,不是悲也不是喜,不是怒也不是哀,杜随怔怔地与他对望。
过了许久,金墨才开口说话:“你不想死吗?”声音平静,竟有几分温柔。
这声音和话像是把杜随艰难忍耐的堤防决了个口,杜随的眼泪簌簌地掉了下来。
金墨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流泪。
她的身子不住颤抖,泪不停留下,再也止不住,好像要把许多年积攒的眼泪都一次流出来。
“…我不想死,现在…还不想…活下去…明天,明天也许会…幸福…”
她从来在心里对自己说的话,第一次变成了声音:活下去,明天也许会幸福。
有多少次她痛不欲生,有多少次她觉得这个世界的残酷不堪留恋,都是因为这个理由,才让她努力地活下来,直至今日…
杜随一直哭一直哭,哭得趴倒在地上,金墨一直平静地看着她,不知道在这天地间独一无二永生不死的神兽面前,一个小小人类女子心中像残灰中的火星一样对幸福的期望和脆弱的肉体不可抑制的哭泣有什么意义。
等到杜随的哭声终于变成了断断续续的抽泣,金墨开口说:“好,我不杀你。”
听到这句话,杜随惊讶地抬起了头,看着他。
不对,有时候不杀比杀还惨,他要是高兴,把自己关个一二十年,每天在自己身上割块肉,再弄点蚂蚁之类的在伤口上爬爬,那还不如现在杀了的好。
但是金墨已经继续说下去了,他的声音缓慢沉静,仍然带着以前所没有过的温柔意味:“这次我不杀你,但是,不要再背叛我了。如果你再一次背叛我,定会…让你后悔诞生到这世上。”
后面的声音语气并没变,但是其中的寒意却让人好像浑身浸到了一桶冰水里。
这用词大大不对,自己又不是他的手下,也没和他结盟,谈得上什么背叛?
但是杜随现在急于求生,也顾不上抗议,连忙点头。
关于这一次金墨这么容易放过她,杜随直到现在还不大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但是事实俱在,她已经从那座倒霉的山上回到她温暖的公寓,重新投入到她热爱的工作中,并且已经度过了繁忙劳累的一天,现在正拖着疲惫的双腿,在晚上八点十五分的时间结束加班回到她自己的家。
活着真好。以前怎么没觉得加班竟是这么温馨的事?
过道的灯坏了,一片黑暗。杜随摸索着朝自己家的门走过去。突然,她像兔子一样警觉的竖起耳朵:门边深沉的黑暗中有不明生命体存在。
考虑了一下之后,杜随用她的“金刚伏魔”在指尖放出一点光。
光明照亮了黑暗,也照出了黑暗中的生物。
杜随目瞪口呆。
金墨穿着运动服倚在她门口的墙上,身边有一个体积庞大的登山背包。
他这么俊美冷漠的男孩,这么斜斜一倚,在白色幽光之下,实在是出奇的动人。但是对他心有余悸的杜随自然是不会有欣赏的兴致。
“你…你为什么…在这儿?”杜随已经有不好的预感。
金墨还是那个姿势靠着墙,冷漠不耐烦地说:“你才回来,我已经等了你一个多小时了。还不快开门让我进去!”
杜随小心翼翼地问:“等,等了我一个多小时?…请问…有什么事吗?”
“嗯。”金墨的语气好像越来越不耐烦,勉强冷漠地应了一声。
“我住在宿舍里总是不大方便,所以打算来和你住。”施恩的语气。
来…来和我住?
杜随的脑袋轰的一下子大了。“…和,和我住吗?…”
“怎么,”金墨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语气也变得和目光一样冷,“你想拒绝吗?”
“拒,拒绝?…不是的…那么,住多久呢?”杜随觉得自己声音微微发抖。
金墨很认真地想了想,“一直吧。”
一…一直?
杜随现在要好好考虑是立刻死了,还是活着零碎受罪。
金墨愈加不耐,催她快快开门。
杜随在麻木中打开了门,金墨像在自己地方一样毫不拘束,把背包扔在地上,自己到浴室洗了个脸。
杜随很郁闷,有一丝责备地说:“你至少应该提前通知我,好让我有所准备。你看,我地方很小,只有一张床…”突然住嘴。
耶和华保佑,千万不要让他学三流小说或肥皂剧,说出什么“我们可以睡在一张床上”的老土混账流氓话来。否则我就立刻吐血倒地死给你看。
幸而,金墨并没有对她的抱怨有什么过激反应,只是不以为意地说:“明天去买一张床,今晚你睡床就是了,我彻夜练功,不用睡觉。”
我在一只如此危险随时高兴就会把我吃掉的血圣兽面前要还能旁若无人安然入睡的话,岂不是比猪悟能兄还要强?
杜随强笑道:“我也炼功,不用睡觉。”
开玩笑吧,我和他住在一起,不用三天就会彻底精神分裂的。我每天在外面累死累活,回到家本是放松一下的时候,却要加倍小心,诚惶诚恐,连睡着都要小心提防,这种压力,谁能受得了?
血圣兽居然也会杀人不见血了?
“嗯,这个,…金墨…你看这样好不好?…你不想住宿舍,我去帮你租一处房子…”
金墨目如冷电,扫了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