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有点像她吧。
杜随回房躺下睡觉时,心情好得不得了。
三尸妖
第四章 三尸妖
第二天早上陈聪家人都惊呆了:花木只死了三分之一,巨大的妖异睡莲不见了。
这表示厄运过去了!陈聪一家人明白了过来。
被吵醒的杜随睡眼惺忪地对这欣喜若狂的一家人说自己昨晚睡得很死,什么也不知道。
好在陈聪家人只要瘟神走了就行,倒也不追究怎么走的。
陈聪有点怀疑,但在杜随坚决的一问三不知之下也只好作罢。
午饭后杜随表示自己度过了愉快而有收获的一个周末,对陈家人表示了感谢,回城去了。
杜随住在东三环和四环之间的一处精致的单身公寓里,去年回国买的房子,实际上就是她设计的大楼。
这处公寓面向高收入单身年轻白领,大都是四十到六十平米的STUDIO,均价却高出周围房子三成,设计方面无论是实用性还是整体的美观都无可挑剔,每一套房子都有别出心裁的卖点。
作为设计师,杜随自然有特权,她买下二十一层的顶楼右翼一间,还霸占了七十平米的楼顶天台做了个空中花园。她的小公寓有六十多平米,除了一个小小的厨房和浴室,完全没有隔断。公寓大致是4*15米的长条形,朝南的一面十五米全是落地玻璃,门开在东北角,有一个由浴室的一面墙隔出来的ENTREE,摆着一个摩洛哥制的雕花黄铜衣帽架,上面还有伊朗咖啡玫瑰和猫儿草做的干花摆设,床是架高的,在层高3.8米的屋子里倒也没什么压迫感,沿东面墙安置,床下是电脑桌椅和衣柜。厨房在最西面,美国西部酒吧式的木质半门在西南角落里。从厨房出来就是一个半圆形固定在墙上的可折叠木头餐桌,两张高高的粗犷的木头酒吧椅充作餐椅。整个西面墙都做成直达天花板的大书架,为了能够着上面的书,书架前有一个常出现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古老的图书馆里的厚重的木头A字形梯,杜随很喜欢坐在梯级上面读书,两只脚在半空晃啊晃。书架旁的拐角处则是一个古董橡木酒柜。
屋里的东西其实很少,所以虽然是不大的屋子也显得空旷,中间部分靠落地窗的地方放了一个法国七十年代流行的麻袋型白色单人真皮沙发椅,旁边窗楣上系着一个亚麻布吊椅,脚下是真正的旧波斯织花地毯,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藤制的精致异常的杂志架,放了几本法语的《国家地理》和《历史》,架上的平面可以放杯红茶,不远处还有一株翠绿欲滴的盆栽巴西木。
这个屋子可以说是“密可罗雀,疏可跑马”,松紧错落高低有致,又大气又精致,舒适与风雅并重,看似不经意,实则件件都精心规划,要比一般家居杂志的图片强了许多。
这里是杜随得意的安乐窝。
星期一杜随有课,其中一门是公共课,在大教室上。课上杜随发现气氛很不对,许多人窃窃私语,老师脸色苍白,好像大祸临头,人人自危。
课间休息时杜随忍不住向李心眉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李心眉也脸色发白,惶惶不安,见杜随问,惊讶地说:“你还不知道吗?…出大事了!”
“什么事?”
“听说,”她压低声音,“闹鬼了。”
每个学校都有无数鬼故事,闹鬼自然也常常听说,杜随听到这个答案,也就释然地笑笑。
“真的,我同屋亲眼见了尸体,是个大三的女生…她吓得请病假躲男朋友家去了…”心眉小声说。
“啊?有人死了?”这下杜随有点重视了。
“…听说摔成了肉泥,惨不忍睹…”心眉脸色显然很不舒服。
“啊?是从楼上摔下来的?那是自杀或事故吧?”
“可是,”心眉脸色已经彻底白了,好像快哭了,“可是,尸体里已经一滴血也没有了!”
杜随手里的笔掉了下来。
血没了?!
这是什么妖怪?吸血鬼也不会将人的血吸得一滴不剩啊!
杜随百思不得其解。
“你知道尸体在哪里吗?”
“听说已经送火葬场了,警察怕人心惶惶。”
那就没办法了,杜随想。
接下来杜随接了个大case,忙着设计图忙得天昏地暗,周五去学校的时候觉得完全不对了,走动的学生极少,仿佛无人烟一般,到了班里发现缺席人数居然在一半以上,而且老师还没到。到的人在吵吵嚷嚷。
“看吧,老师都不来了!”
“咱们也快回去吧!”
“你丫家是北京的能回,我们往哪回呀?”
“嘿,搬出去租房子住怎么样?”
“堂堂大男人被鬼吓跑了,多丢脸啊!”
“你要脸还是要命?”
“鬼神之说,终属虚无。大家也不用这么急于下定论吧?”
…
杜随朝趴在桌上,忧心忡忡的心眉走过去:“又出事了吗?”
“这几天每晚一个,又死了四个人,好恐怖啊!”
“都是被吸血了吗?”
“嗯,都是大量失血死的,但是都没像第一个人那样一滴血不剩。”
“脖子或哪里有牙印吗?”
心眉打了个寒颤:“最奇怪的就是这里,据说验尸下来通体都没有伤痕。”
不是吸血鬼。
杜随皱起了眉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会不会是什么犯罪集团搞的鬼?
“这四个死的都是什么人?”
心眉如数家珍:“一个经院的研究生,一个大一的新生,一个进修的女生,还有一个英语系的女生。”
“他们互相认识吗?”
心眉摇摇头:“警察也想到有什么内幕了,可是听说这四个人互相见都没见过,也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现在人人恐慌,已经没人上自习了。”
杜随下课之后去案发的几个地方转了一圈,发现邪气很重,空气凝滞,但不是普通的妖气,以杜随的见识和灵力看不出是什么作祟。
杜随知道按一般小说情节发展今晚就该夜探殡仪馆,去看一下尸体,但她今天要和一个大客户吃饭,所以坚决不去。
毕竟挣钱是正事,自己既不是卫斯理又不是GS美神,也没有义务一定要保护人类和平。
人活在世界上首先总要让自己有饭吃。
第二天是周六,她宿醉头疼,再说忙了一个星期实在也应该睡个懒觉,下午起床发现设计图有个纰漏,连忙开始赶工直到半夜三点精疲力竭倒在床上睡去。
星期日继续赶图纸,直到晚上十一点半,终于完工了。
杜随伸了个懒腰,深深松了口气。
电话铃响了。
是心眉,在电话里歇斯底里放声大哭。
“我看到了…呜呜呜…我看,看到了…”
“你看到什么了?”杜随跳了起来,莫非是,她亲眼看到了,妖怪?恶鬼?
“尸,尸体…呜…我去找师妹,就在师,师妹她们楼旁边…呜呜…”
“还是那样吗?”
“…惨,惨白…好白好,好白…”
心眉一边泣不成声一边不停地说“白”,看来受的刺激不小。
“…呜…已经第七个人了…呜呜…他出差去了…呜…我怎么办?…呜…”
杜随知道自己应该跳起来冲出去开车直奔学校去与邪恶作斗争,这是小说主人公的救世命运。
可是她累得爬都爬不动了。
“听着,心眉。”杜随的声音虽然有一丝疲倦,但是异常清晰,低沉,稳定,冷静。她知道这样很有安抚人心的效果。
“这只妖怪每天只杀一个人,所以你现在是安全的,这么晚如果乱动会很危险,所以你要待在宿舍里,哪里也不要去,听到没有?”
心眉乖乖地听着,她听见杜随用肯定语气说“这只妖怪”的时候早吓得浑身发抖,不但忘了哭,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现在宿舍有人吗?”
“就,就是我师妹,她楼里死,死了人,今晚,和,和我,和我睡。”心眉不能控制地哆嗦。
“很好,心眉,我刚干完一个大case,下周打算休假,明天我就搬你宿舍去住,我打算重温一下校园生活。如果我一周休假完了这事还没完,而你老公还没回来的话,你就到我家来暂住。”
心眉抱着电话连连点头,杜随自然看不见,不过她也没等心眉回答。
想到一个可能性,杜随又叮嘱心眉说:“对了,这几天在校园里走如果听到有人叫你名字不要回答,无论声音熟不熟。如果你一时大意答应了,回头却没见到人的话,你要原地站住,拔下三根头发放在地上,当天晚上别睡在自己床上,准备一个糯米饭团拌上蜂蜜,用你身上的内衣裹住放在空被窝里。千万记住。”
“为…为什么…”心眉吓得牙都打颤了,上下牙碰得“的的”直响。
“没什么,想起我小时候我妈给我讲的民间传说而已,以防万一,你记住就是了。”
其实杜随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美人蟒。也就是民间传说中的美女蛇。美人蟒其实不是吸人魂魄精气,这也是一种靠鲜血存活的吸血生物。只不过因为它吸的时候不直接接触猎物,所以被害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但其实死因还是过量失血。
学校里是不是栖居了一只美人蟒呢?
杜随心里隐隐觉得记忆中还有一种妖物是可以不留下伤痕地吸血的,但是搜尽枯肠,怎么也想不起来,有时觉得就在嘴边了,可还是说不出。
苦想了半天之后,她承认失败,上床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上杜随收拾好必备物品放到一个louis Vitton的旅行包里,这个包是一个客户送的,杜随每次拿出去都很不好意思,因为所有人都会觉得是满大街到处可见的赝品。
“为什么我好不容易的假期不能去蔚蓝海岸倒要在学生宿舍度过呢?”杜随一边把包扔进车后行李厢一边小声嘀咕。
她先去了事务所,把图纸交过去,又交待了底下人几句,开始了她的休假生活。
驱车直奔Q大学,到了心眉住的博士生宿舍楼。心眉正在宿舍里惶惶不可终日,见到她如见光明。
宿舍里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二十岁,上大二,是心眉的同乡师妹。叫黄毓。
这女孩子性格和心眉不大一样,尽管目睹了恐怖的尸体,但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是兴奋,唧唧呱呱说个不停。
杜随一见这外向的女孩就断定昨晚一定是因为心眉自己害怕才把人家拉来的。
师妹见到杜随也很兴奋,不停地表示自己崇拜仰慕杜随已经很久了,杜随见她毫不停息也不疲倦不得不承认五岁的年龄差距确实很明显,精力上相差太多了。
上完课杜随和心眉黄毓一起去食堂吃饭,杜随看着食堂像蚁冢附近一样的人流量,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大学时候。
心眉和黄毓熟人都很多,一路不停打招呼,杜随不认识谁,只好四顾张望。
突然,一个十五六岁样子的冷峻漂亮的男孩子走了过去,吸引了杜随的目光。
那男孩穿着运动装,无论长相态度都很像大了几岁的《网球王子》里的越前龙马,走路的样子好像世界上所有人都与他无关。
突然,杜随像一只受到惊吓的猫一样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三尸妖!
那个男孩的影子!如果开过慧目的修道之人就可以看出来,他的影子是三层较淡的影子重叠在一起的。看上去却和常人无异。
杜随只是听那个教他符咒的茅山道士说起过一次,三尸妖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妖物。其实平心而论,是不是能算作妖怪也很值得商榷的。
自古修仙之人如果得道,最好的自是飞升,直接成为天仙,可天界也怕人口膨胀,要走这条路是难得很,几乎都被天雷打得形神俱灭,能成功的古往今来可谓是寥寥可数。第二等是躲避天雷,练就元婴,遨游四海,成为地仙。这个自是没有做天仙这么爽,但是学过一点经济学的人都知道风险和利益都是成正比递增的。可其实要成为地仙还是很难的,绝大部分是不能成功的。这样就有了一个词:兵解。
兵解是没能成功的修道人就被杀死而元婴脱出体内。在这样情况下,往往也面临着选择。
完美主义者或者说是有志气的人会毅然放弃累世修行,重入轮回,投胎转世。这样来生从头修炼要当天仙或地仙都可以重新选择。这种选择看似简单,风险却很大,六道的力量是不可抗拒的,连天仙都被其控制,一个小小的修道之人,一旦昧了灵窍,可能数十世都再与修道无缘,在下三道里打转,前功尽弃。一般敢这样做的,一定是有一个道行深厚的长辈或朋友作后台,就算转世也能找出来收做弟子再行修炼。即便如此还是有风险,如果转世不在人道怎么办?就算是人,如果在南美洲的穴居人部落怎么办?就算还在神州大陆也不一定能找到,茫茫人海啊!就算找到了,灵窍也闭了,重新修炼也有资质贤愚之别。
所以许多人就会选择保全元婴,用魂魄继续修炼,成为鬼仙。这样自然不会有太大成就了。
还有一说是借尸还魂,其实完全是胡说。所谓借尸还魂,就是用魂魄去操纵一个尸体,情况和生人完全不同。说得简单一点,就是穿上了一件衣服的鬼魂,对于这个鬼魂来说是非常不便而且不利的,一般都是这个鬼还有重大心愿未了,必须要以人的身份去做,宁可牺牲一些魂魄的修行力量也采取这个下策。要说可以拿这个躯壳去修炼那是万万不能。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聪敏异能之士就想要谋求别的解决之道。终于在两千多年前,有一位非正非邪,惊才羡艳的异士想出了一条别的途径:他兵解之后,努力将魂魄和元婴炼在一起(很像鬼仙修行的第一步),继而找到了一个还在母腹之中天赋资质极佳的胎儿,便将自己的元婴魂魄挤进去,附在胎儿体内,然后一起出生,此后便日日开始炼化这个婴儿,将自己的魂魄与婴儿融为一体,一直到这个孩子十五岁时,终于龙虎相会,阴阳交泰,大功告成。
这种方法看似简单,其实既复杂又凶险。首先,这个胎儿是很难找到的,既要天资好,又必须能够适应自己的魂魄,几十万人里头也未必有一个,为了这一点,往往就要等许多年。
而天资好的人往往自我意识也很强,要炼化他的灵魄真是谈何容易,何况又是在人家体内,随时可能被反噬,这十五年就像坐在一个时刻可能喷发的火山口上一样,片刻大意不得。
这种方法并不是完全消灭宿主的魂魄,而是将两个魂魄融合起来成为一个,自己的魂魄被掺入别的意识,也不能保持原来的样子,算不算是自己也难说得很。再说融合灵魂说起来简单,实际上简直比把两个生命融成一个还要难上百倍,完全是逆天行事。而且可能有许多问题和后顾之忧。
有这样两个魂魄在体内日夜斗争的孩子很像精神分裂,行为古怪,所以遇到危险和被遗弃的可能性也极大,又没有任何自卫能力,这个魂魄生前的仇人也可能找上门来,一般是很难长到十五岁的,而一旦夭折,也就前功尽弃了。甚至如果融合程度高的话,原来的魂魄元婴也不能保全。可以说是十分危险。
一旦到了十五岁练成之后,可就极其厉害了,不但完全恢复生前的能力,这个身体还能任意改造,改变形状体质,非人非鬼,非仙非怪,不老不死,很少有武器法术能伤害它。
但是可能毕竟是人鬼两个魂魄练就,这种东西性情也和一般人类大大不同。何况完全违背了生命法则,连上天也不大能容忍,所以当时正邪两道群起而攻之,称之为三尸妖,追杀千里。因为这种种艰险困难,后世也就很少有人冒险去效仿,据说古往今来的三尸妖物不超过十只。
而现在自己眼前就有一只,叫杜随怎能不大吃一惊?
“这个孩子是谁呀?看上去还是个中学生?”心眉发现杜随盯着一个男孩子看,不由问道。
黄毓师妹看了一眼,笑着说:“他可有名了,是今年才进校的著名神童,才十五岁。”
少年班之类的她们也见得多了,杜随和心眉都没大惊小怪。
“这孩子是数学系的,听说十岁就随手解开了一个什么什么猜想,数学神童体育也巨棒,网球打得可以参加温布尔顿。哦,对了,据谣言说他熟练掌握四门外语…长得也这么帅,可怜孩子,要是在同龄人里头一起长大可真是不折不扣的校园王子,可惜这里全是大姐姐,英雄无用武之地啊…唉,可怜!”
“老天有时还真是大方,可见天之骄子这种生物是到底存在的,不同你我凡夫俗子。”李心眉最近在看亦舒,语气也变得很像人家的主人公。“他叫什么,这个神童?”
“咦,叫什么?…好像是…对了…姓金叫金墨。”
“奇怪的名字。”
杜随冷笑。什么天之骄子?是天人共诛的妖物!
她一个箭步冲过去,在那孩子身上撞了一下,假装一个踉跄,手里热腾腾的菜饭全合在他身上,慌乱中左手在他肩上扶了一下,好像是避免跌倒。
自然,她的左手掌心已经画了一枚“驱邪符”。
神色冷峻的男孩皱着眉转过身来。
杜随见他肩上被印了一枚“驱邪符”居然宛若无事,不由心下一惊。
“对不起,同学。我真是太不小心了!”杜随装得万分惶恐。
那男孩冷目如电地扫了她一眼,一字一句地说:“你确实太不小心了。”
“把你的衣服脱下来吧,我送去干洗。”她要看看这男孩胸前是不是有三尸妖的另一个特征:一个隐藏的三瓣花式的白色印记。
“不必,”那男孩冷冷地看着她,“我不喜欢在大庭广众下脱衣服。”
“那样太不好意思了,”杜随好像没看懂对方的警告,笑吟吟的,“这样吧,我正好现在也有事,你告诉我你的宿舍和电话,我晚上去找你。”
现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不宜斗法,我们另寻时间地点。
对手显然认可了,没有感情不动声色的声音说:“7号楼401,电话是4651。”
杜随很有风度地笑笑:“得罪之处,对不起了,不要见怪。”
对方一言不发,只是锐利的眼睛冷冷地盯了她一眼,大步走开了。
“怎么回事?”两个女孩追上来,见杜随如此着痕迹地去刻意认识金神童,不由万分诧异。
“你喜欢小男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