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人不和。
可不可以想像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1)
怨不得小李说她们难缠,遇上这样聪慧而锋利的两位女经理,除了难缠之外,也的确没有第二个词可以形容。
眼看着两人剑拔弩张,忽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刚才送茶水的小妹,她看看宋词元歌又看看我,羞怯地说:“小姐,门口那辆丰田车是您的吗?”
我点头:“是我的,怎么?”
“保安阿清说有辆货车要过来,门口的通车位置不够,想请小姐把车挪一下。”
我略略思索,取出钥匙交给她:“我这里正在开会,不方便走开。麻烦你请保安先生替我挪一下,好吗?”
讨论继续。
我向元歌解释:“刚才宋小姐说的没错,‘玉兵时代’一词出自袁康《越绝书宝剑篇》,说在轩辕、神农氏的时候,人们曾经‘以石为兵’,就是将玉石磨成环套在手臂上,边缘处磨得很薄,像刀刃一样,可以随时取下来当飞镖或者砍削用,作为狩猎的工具和抵御袭击的武器。因为玉石的质地较一般石头软,又有装饰作用,所以久而久之,即使不打猎的时候,人们也喜欢磨一个漂亮的石环套在手上,也许,这就是最早的玉镯了。但是这个说法也只存在于古玩学家的传说中,并没有准确的考证,不像孔子关于玉的理论来得那样普及明白,所以也就很少有人知道。玉在人们的概念中也渐渐由兵器转为礼器,所谓‘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成了一种佩饰了。”
“是这样……”元歌动摇起来,“这样说的话,把玉饰秀和剑舞糅到一起倒也有点儿意思,可以考虑让武士们穿上表示远古时代的兽皮服饰……”
“再戴上面具。”宋词补充。
元歌点头:“傩舞的面具,增其张力,更刺激一些。”
“模特儿的服装要尽量柔美,和男子的兽皮形成鲜明对比。”
“主题可以稍做调整。”
“经费省下许多。”
两人的意见总算渐渐相合。正谈得热闹,小妹又急匆匆跑了来,门也忘了敲,一头是汗,满脸绯红,站在门口愣愣地瞅着我大喘气,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元歌大发娇嗔:“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没看到这里在开会吗?”
小妹吓得一哆嗦,更加说不出话来。
我忙走过去:“你是找我吗?”
小妹这才战战兢兢憋出一句话来:“小姐,你的车子撞了,你……你们还是自己出来看一下吧。”
宋词诧异:“有这样的事?”
元歌双手抱拳做祈祷状:“天哪,真该请那个阿清滚蛋,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
会议只得暂停,我走出去,果然看到自己的车尾擦在大货车的腰上动弹不得,保安站在一旁,涨红着脸,只是初春天气,他却满头是汗,看到我,嗫嚅地上前:“小姐,对,对不起,我,我赔。”
“你赔得起吗?”元歌口快地数落,“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你是怎么工作的?”
我过意不去,赶紧拦住元歌:“不能怪他,我这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他们来处理好了。”我看着保安,“你叫阿清是吧?”
他憨厚地点头,不知道回应。
我微笑,再问:“你有驾驶执照吗?”
他仍然只知点头。我轻松地拍一下手:“那就没关系了。保险公司会处理的。是我不好,本来应该我自己来挪车的,却要麻烦你来替我做事,不好意思。”
听到这句话,阿清猛然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我,眼里写满愕然、感激、喜出望外,种种情绪纠缠在一起,那样清晰而炽热地表现出来,反而让我觉得为难。
小妹喜极而呼:“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元歌取笑:“这里又有你什么事儿?阿清有麻烦,要你这么起劲道谢?”
小妹脸上一红,扭身跑了。
元歌更加娇笑起来。宋词却望着我轻轻点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这是《诗经·卫风》里的句子,形容君子品德高尚,如精磨之美玉。我当不起这样的盛赞,赶紧说:“既然没事了,我们接着开会吧。”同时心里忽然想起上午在四合院里见到的那个青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几句话,用来形容他倒是不错吧。
讨论进行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阶段。
“模特儿公司请哪一家?头牌是谁?”
“剑舞表演是找武术队还是找舞蹈队?对场地有没有特殊要求?”
“背景音乐采用何种风格?”
“如何通知媒体?要不要和电视台合办?”
宋词和元歌又争吵起来,她们几乎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会有分歧,往往要我参与意见才能得出答案。
开始我想不通她们如此不和,公司为什么还敢派这样两个人来同时接待客户。但是渐渐地,我猜出这其中的妙处来:因为两人的意见往往相左,如果你不同意此,就一定会赞成彼。而彼与此都有充分的理由和完整的计划可以说服客人与公司合作。这样,无论两人谁获胜,公司都一样受益。王朝的老总的确有统治一个王朝的心计。
争执间,宋词一只手忽然微微颤抖,不时去领口处拉扯。一枚玉璧从领口跳出来,我无意中看到,忽然目瞪口呆,半晌,才口吃地请求:“宋小姐,我可以看看你的玉吗?”
“当然。”宋词爽快地从脖子上取下玉坠。
可不可以想像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2)
我立刻紧紧地攥在手里,仿佛攥着自己的命,一颗心几乎停止跳动。
这是一枚极完美的龙纹玉璧,一望可知是出土古玉,因为表壳有莹润宝光,是埋于地下多年,沾染色沁后,以人气贴身珍存,慢慢盘玉数十年成就的。通体翠绿,底端忽然转为莹白,隐隐有青黑色,玉匠因地制宜,将翠的部分雕成龙,却在玉的部分沿天然纹路刻出丝丝缕缕的云卷云舒,刀工精美,细如发丝,龙蟠云上,巧夺天工。多年不见天日,并未有损它分毫锐气,相反,更使它有种温润含蓄之美。
最美的玉,发出最柔和的光。这是一块不折不扣的宝玉。
我抬起头,额上沁出密密一层细汗:“你这块玉,哪里来的?”
宋词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玉璧,有些得意,语气却偏偏刻意平淡:“是别人求我爸办事,当礼物送给我爸的。据说那人的祖上是个盗墓贼,有一次盗了个古墓,发现上百块好玉,就此发达了,在琉璃厂开了铺子,辉煌了几代,可是后来不知怎地又弄穷了,只差没有再去盗墓……我看这块玉雕得可爱,就跟我爸要了来,到底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唐小姐,你是行家,给估个价儿吧。”
我把玩龙璧,只觉无限辛酸涌自心底,那种熟稔的亲切感又浮了上来。我发誓,这玉璧我见过的,而且,围绕它曾经发生过许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记了。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不该忘的事情,是什么呢?
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惟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三五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五千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
“呵,那我岂不是发财了?”宋词笑起来。
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
“不用谈了。”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
很难说清决定签约那一刻的心情。
那不是果断,也不是冲动,而是一种认命,一种面对命运冲击时震撼的接受。只觉得有缘至此,夫复何言?
中国人对于“一见如故”这种情况有许多形容,诸如“三生有幸”、“缘订三生”、“一见倾心”、“倾盖如故”、“似曾相识”……而最准确的一种,便是“缘分”。
谁能说唐诗宋词元歌没有缘呢?
与这样的缘分相比,一纸合同几乎微如草芥,不值一提。
“你答应把生意给我们做了?”元歌和宋词一齐惊喜地叫出来。
我点点头,心头那丝震撼依然动荡不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唐诗遇到宋词和元歌是注定的,宋词佩戴着那样一块温润得直抵人心的宝玉也是注定的。
“玉”便是“遇”,这是天意。
我望着她们俩,自心底里感到熟稔,一种刻骨铭心的亲切感。只是,我不明白老天做了这样的安排,要暗示什么呢?
元歌仍在欢呼:“太好了,没想到谈判会这样顺利。唐小姐,同你做生意可真是爽快。来,为了我们的合作成功,也为了有缘相见,不如我们出去庆祝一下。”
“好,我请客。”宋词附和。
“那怎么行?当然是我买单!”元歌对我眨眨眼,“其实谁买还不是一样?都是公司报销。不过那个掏钱结账的过程很爽,如果不是掏自己的腰包,就更加爽。”
我笑起来。这次她们两个倒难得意见一致。我喜欢她们,她们是两个真正的白领,而没有通常白领那种世俗化的通病。
来到餐厅,我本能地先让宋词坐:“你是左撇子,坐窗口吧。”
宋词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左撇子?”
元歌笑:“一定是刚才开会时你写字暴露的。”
“可是刚才我根本没有拿过笔。”
“那就是端茶杯拿椅子露的馅儿。”
宋词钦佩地看着我:“唐小姐,你真是细心,观察入微。”
我苦笑,心头错愕不已,不,不是刚才观察到的,是我根本就知道。我知道宋词这个人,也知道她戴的那块玉。可是,我为什么知道这一切呢?
侍者送上菜谱来,宋词让我点菜,我推辞:“我又不懂点北京菜,你是老主顾,还是你来吧,我什么都吃得。”
于是宋词做主。我提点一句:“别忘了点甜品,元歌喜欢吃的。”
“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品?”
“你喜欢甜品吗?”我怔忡,“我随便猜的。”
“我嗜甜如命呢。”元歌赞叹,“唐诗,你要是个男人,我一定爱上你。又斯文,又细心,又会做生意,文武双全。”
我羞赧,这人拍马屁有一套,可以把人抛上天去,只不知跌下来时有没有人接着。
边吃边聊,我渐渐知道她们两个也都不是北京土著——宋词在蒙古出生,骑马背,喝羊奶,直到小学毕业才阖家迁至北京,所以性格有点像男孩子。她的父亲是政府官员,与“王朝”总经理有点交情,遂将女儿推荐至公司出任制作部经理,情况约等于李培亮之于“再生缘”;而元歌的家在廊坊,算是近郊,师范学院毕业后不服从分配,一个人单枪匹马来到京城打天下,从广告业务员做起,两年跳三级,升至创意部经理。
可不可以想像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3)
我也将自己的经历向她们和盘托出:小时候在农村,六岁去台湾。这次来北京,是我出去后第一次回内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完全没有陌生感,仿佛故地重来,连风的气息都有一种熟悉的味道,在风中,时时听到有声音在轻轻呼唤我的名字,一个我自己不知道的名字,儿时的名字,我知道那是在叫我,可是听不清。走在北京的街道上,我总有一种感觉,好像随时转过某个街口,就会迎面撞上一个熟人。我总觉得,生命中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记了,现在忽然想起来,可是又记不清楚。而当我遇到她们两个时,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会不会是因为在电视或者杂志上常常看到有关北京的消息,所以来到这里才觉得似曾相识?”元歌帮我分析。
我摇头:“那种熟悉感,不是因为我看到什么具体的建筑或者景物,而是因为那种气息。从在北京机场一下飞机开始,我就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了,关乎我的一生。每走一步,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一分。可是,我想像不出,会是什么样的事情。那种感觉,有些兴奋,有些紧张,又有些担心。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
“也许,那重要的事情,就是要你认识我们两个吧。”元歌娇笑,“你不觉得我们三个的名字巧得出奇吗?”
“唐诗、宋词、元歌,像不像艺名?”宋词也笑,“好似瞎子琴师教出来的三个女伶。”
“为什么琴师一定要是盲的?”元歌抬杠,“我说应该是陶渊明养的三朵菊,林和靖种的三株梅,齐白石笔下的三只虾,徐悲鸿纸上的三匹马……就算做戏子,也一定是哪个戏班的三根台柱子,红得发紫的那种。”
“红又怎么样?戏子终究还是戏子。”
“那可不一样。就像现在,不红的叫演员,红的就叫明星,身价差远着呢!”
“好了,元明星,要不要请你签名呀?”宋词讽刺。
元歌不以为忤,迅速接口:“这个嘛,请你问我经纪人。”
我笑起来,听着两人斗嘴,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来了。
我们没有要酒,可是咖啡也是会醉人的,我小口小口地啜着,已经醺然。曾几何时,我亲眼目睹过宋词和元歌两个人,也像此刻这样,针锋相对,寸步不让。那娇俏的表情,那愠怒的眼神,多么熟悉!
可是,我明明是今天才认识她们呀,因为一纸合同。
我弄不明白了,到底我是为了玉饰展才来北京的,还是玉饰展根本只是让我来北京的一个契机,而冥冥中其实早有安排,注定我要与宋词元歌相遇相识,一起去寻找我们共同的回忆。那些湮没在记忆深处的陈年往事,那些不可碰触而又无时或忘的心痛,到底是些什么呢?
直到这时候,我才有机会细细打量宋词。
她属于那种骨感美的典型,眉形整齐,与峻挺的鼻子横竖分明构成一个“T”字,棱角突出,轮廓鲜明,倒有些像欧洲人的脸型。但是到了下半部,因为嘴唇的小巧与丰满,整张脸的线条忽然柔和起来,平添了几分稚气,这使她所有的性格与倔强都变成小孩子的赌气,有种婴儿般的天真。而这天真里,写着不甘心、不服气、不安定、不知所措等种种情绪。
这是一张美丽的脸。
这是一个不快乐的女子。
这张脸我见过的。还有她戴的那块玉。
在哪里呢?
回到宾馆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轻盈的月光在衣间流动,风微冷,带着玉兰的香气,星罗棋布的夜空有鸟飞过的痕迹。是燕子吧?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我,可认识那只燕子?
爸爸说过,我是在北京出生的。难道,那时我已经有了记忆?爸爸还说,我出生的时候,他还不知道爷爷仍然活着,并且已经在台湾另娶,还以为自己是唐家惟一的根呢。唐家几代单传了,到我已经是第五代,所以十分紧张,天天祈祷着能生一个儿子。而且每个人看着妈妈的肚皮,看着她迈左脚跨门槛儿,都猜测会是个儿子。可是到了儿,老天骗了他,生下我这么个丫头。
据说生我那天,父亲摇头又摇头,叹气又叹气,可是想想是第一胎,也就接受了,谁知道紧接着下放,妈妈伤了身体,再也不能生了,他们只得接受今生只有我一个独生女儿的事实。
而到了台湾不久,叔叔又出了车祸,年幼的我成了偌大唐家玉行的惟一继承人,从此被当成男儿教育。
我在各色各质的玉器堆里长大。最先拥有的玩具,是“玉”,最先熟悉的颜色,也是玉。世界对我而言,不是很明确的赤橙黄绿青蓝紫,而都是一些中间色,比如翠绿、碧青、鹦哥绿、丹砂红、羊脂白、茄皮紫,以及各种各样的色沁。
所谓沁,是指玉在地下呆久了,周围矿物质的颜色就会沁到玉里,形成不同的颜色。
而我,我是“玉沁”,整个人从小到大活在玉的包围里,耳濡目染,脑子里全是有关玉的知识。生活非常简单。就是玉。玉的鉴赏、收藏、雕琢和经营。
奇特的是,我对玉天生有种极高的敏感度和颖悟力,真伪好坏,往往一言中的,师傅教过的知识,过目不忘;师傅没教的,也可触类旁通。选玉辨玉,眼光奇准,连玉行最高级别的匠人也对我这初生牛犊不敢小觑。
爷爷很是惊喜,感慨说我虽然是个女儿,可是不愧为唐家的后代,这便是天意了。从此不再提起那套重男轻女的老论调,也不许别人提,只一步步着意将家族生意交到我手上。这次进京宣传,便是一次重要的历练。
可是没想到,一到北京就发生了这么多奇事。
我有种感觉,来京好像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为了寻找一些失落的记忆。那些记忆,沉睡在我心灵的最深处,只等北京的风将它唤醒。
同时,我心里还有一个小秘密,一份深藏的渴望,尽管,我知道实现的机会是多么地微乎其微。那就是,我想寻找一个人,一个故人。
躺在床上,我习惯性地取出一只木刻的小灯笼,点上蜡烛,看烛泪一点点滴落。
烛光中,有张阳光般的笑脸对我开放……
恍惚又回到短墙旁。
那年,我六岁,他八岁。相遇的地方,是家门前矮矮的篱笆墙。
刚刚下过雪,空气中有种凛冽的清爽,钢蓝的,拍上去似乎可以发出脆响。
他坐在墙垛上吹口哨,看到我,问:“你叫什么?”
“丫头。”那时,我并不知道除了“丫头”外自己还有什么别的称呼。“你呢?”
“张国力。”他答得很大声,气壮山河的。
可不可以想像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4)
于是我觉出自己名字的土了,有些不服气,忙忙地补充:“我爸爸是大夫,会给人治病。”仍然问,“你呢?”
“我爸爸……”他转了转眼珠。只有八岁,但经得多懂得多,已经很会顾左右而言他,“我爸爸会讲故事。”
“你会讲故事吗?”
为了那些故事,我打开了篱笆门,消除了所有的隔阂与戒备。并且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
小红帽,海的女儿,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还有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那个时候听来的。
我记得很深。
这以后我一直很喜欢看书,尤其嗜读童话,不得不说是得益于张国力的启蒙。只是,不知为什么,我看到的童话书往往和他当时讲述的内容有出入,后来我想明白大概是他记不清楚就故意东拉西扯。可是小时候我不会这么想,那时我坚信他是对的,而那些童话书翻译错了,真正的原版,是张国力版。
除了故事,他还给我讲过很多新鲜的事儿。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识不知道比我广多少倍。他甚至去过遥远的哈尔滨,见过那种只有童话里才会有的冰雕的灯。
“冰灯呀!”我神往地赞叹,又渴望地仰起头,“你会做吗?”
“我不会做冰灯,不过,我会做雪灯笼。”他说做便做,随手握起一团雪,捏实了,用小刀剜得中空,圆圆的,像莲花开,然后插上一根蜡烛,点燃,就成了。
我忍不住拍着手跳起来:“雪灯笼,雪灯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