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郑叮叮亲自去天水苑送货,这一次,下来提货的是个年轻的女孩子,眉眼间和宁为谨有些神似,她笑着说自己就是宁为璇。
“四十二元。”宁为璇爽快地将钱塞给她,笑容甜美,“谢谢你帮我送货。”
郑叮叮将包装精美的礼品袋递给她,她接过后,看着礼品袋上的一对猫耳朵,惊讶:“这个袋子好萌。”
“是我自己设计的。”郑叮叮点了点袋子后头,“后面还有一个尾巴。”
宁为璇翻过来一看,果然袋子背面还有个毛茸茸的尾巴:“你好有才啊。”
两人正在说话,一辆车子缓缓开进小区门口,宁为璇第一眼就认出人了,笑着扬了扬下巴:“哟呵,宁大教授来了。”
果然是宁大教授,他开的依旧是那辆保时捷,在她们面前停下后,伸手摇下窗,目光投在郑叮叮身上,似乎在探究她为什么在这里。
郑叮叮主动打了招呼。
宁为谨今天穿了一身深灰色的西服,气质比在医院里成熟内敛很多,雅致,漂亮的手骨下方的那颗黑宝石袖扣,不动声色地透着尊贵,他没有说话,只是对她点了点头。
郑叮叮收到了钱,立刻对宁为璇说了拜拜,转身就走了,没走几步就听见那宁为璇在说:“哥,你今天相的那个刘小姐,还合你胃口吗?”
“不好不坏,没有特别的感觉。”宁大教授的评价很中肯,语气略微淡漠。
“你再挑剔小心嫁不出去!”
“我急什么?”语气更淡漠。
…
看来那天宁教授在医院里对那些女人撒谎了,他私下还是积极相亲,很在意终身大事,郑叮叮在心里得出了结论,他是个口是心非的男人。
甚至是…也许他非常“恨娶”?
chapter3
周六下午,从云南旅游回来的筱琼请动完手术的郑叮叮喝下午茶,地点是老地方,湖滨路的酒店大堂。
郑叮叮提前二十分钟打车过去,到达目的地时接到了筱琼的电话,她说家里的小狗急性腹泻,她正在处理,可能会晚半个小时到,郑叮叮说没事,你慢慢来,我等你。
点了一壶锡兰茶和一份红糖香蕉司康,郑叮叮从包里掏出一本生活周刊,一页页地翻看,她看任何有文字的东西都很仔细,仔细到连右下角的广告都会一字字地读。
正聚精会神的时候,耳畔传来两声“扣扣”。
郑叮叮抬了抬眼皮,一只好看的手轻轻撑在她的大理石餐台面上,微微蜷起的食指关节正有序地,连扣了三记。
“嗯?”她彻底抬起头,映入瞳孔的是一张熟悉的,准确来说是近来很熟悉的脸—宁为谨。
宁为谨穿着正式,G&H的英式西服,深灰色的隐纹,平整熨帖,衬托出他宽肩窄腰,优雅而有力的身材线条。
“宁教授?”郑叮叮意外。
宁为谨探究地看了她一眼,表情很是放松,慢慢地说道:“竟然是你。”
“啊?”郑叮叮一头雾水。
宁为谨正欲在她对面坐下,不远处传来一个清甜的女声:“宁教授?”,郑叮叮回头,和宁为谨的视线一齐投在那个女孩身上,她顿时明白了这是什么情况,嗯,宁教授显然搞错了相亲对象。
那个穿红色针织衫的女孩起身,对宁为谨招了招手,笑容有些腼腆:“是这边啦。”
“不好意思,我找错人了。”宁为谨说完,迈开长腿朝真正的相亲对象走去。
郑叮叮低头瞅了瞅自己身上的红色针织衫,心想,早知道就该穿那件紫色的毛衣,省得闹出这样的误会。
她端起杯子喝了口茶,不由地又想:宁教授的相亲频率挺高的,大概和他的高要求有关。
她还记得他的实习生陈述的那几条,他讨厌女生化浓妆,讨厌女生穿高跟鞋,讨厌女生矫揉造作,讨厌女生吃葱烧猪肉,讨厌女生看偶像剧…这么回想一下,她发现自己也戳中了他的一条禁忌,她喜欢追看偶像剧。
等等,这和她有什么关系?
她轻轻摇了摇头,回过神来,动手翻了一页杂志。
筱琼在迟到四十分钟后出现,一坐下就深深吸了口气,又重重呼出:“我好怀念云南的空气和水,回到这里都不能适应了,真的,亲爱的,你去过后就知道了,H市的空气是多么的糟糕。”
郑叮叮微笑地持壶给她倒了一杯茶:“有本事就一辈子留在那边,不留恋这里的红尘万丈。”
筱琼摸了摸鼻子:“那边的古镇真的很不错,就是没有星巴克,我有点不能适应。”
“安啦,我了解你,红尘俗世才是你的心之所向。”郑叮叮将杯子推到她面前,“美好的古镇,你待一个月没问题,待一辈子你一定会被自己憋死的。”
两人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聊起来,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最终,话题还是没能绕开“陈珣”两字。
“陈珣联系过你吗?”筱琼问。
郑叮叮摇头。
“连通电话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