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店出来,老是想起这个叫“刘德华”的弃儿,这样的夜晚,他该到哪里去过夜啊。
一剑擒心这次不再跟我抬杠了,他拉住我的手:“笨笨,这个城市不知有多少这样的流浪儿呢,真不知他们的命运究竟会怎么样!”
我沉默,这个城市一边是夜夜笙歌一边是夜夜饥寒,也许,这样的现实是任何地方都一样的吧,我们除了看着还能做些什么呢?
任何社会下的保障体系,也许都无法消除这些弱势群体起码生存权的隐忧吧。
当我们这些小资老在埋怨自己过着漂泊的生活,没有房子没有车子时,却忘记了有些人还没有明天的早餐呢。就像一个哲人说过的:当我们抱怨自己没有鞋子时,有些人还没有脚呢!
于是,便老也想着这个叫刘德华的弃儿!
我终究还是没有告诉海虹,郭大勇和那个前台小姐的关系。因为我还没有来得及,海虹就辞职了。
我帮她收拾好东西,歪着脑门看她,然后,送她出去。
“大老婆,现在有什么打算?”我问她,故做轻松的样子。
“反正总会有事做的!”海虹也故做轻松地回答。海虹是个坚强的女孩,我想,这也许就是我喜欢她的原因:此刻,她胖乎乎的脸上,是一种让人感到温暖的笑意,一点也不沮丧,更不像其他失恋女孩子那样地要死要活怨天尤人什么的。
“今后有什么困难要记得找我”我摸摸脑门,不知该对她说什么好。
“好的,一定一定!”海虹答应着,用手拍我的大脑门:“笨笨熊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口吻就像我的姐姐。
然后,我看着海虹离开,也许是将不止离开这个公司,甚至离开这个城市,到遥远的我不知道的陌生的地方让一切重新开始。
这时,我才真正明白:
海虹原来是真正爱上了郭大勇。
爱有多深爱过的人才会受伤多么深。
我们都是所谓的这个城市的白领女孩子,可惜地是,我、海虹——我们都还没有来得及学会白领杂志上教我们的如何巧妙地对待办公室恋情,让自己的利益即使在受损的情况下也能尽量将受损程度减到最低。
温良的海虹没有学会,笨笨的笨笨熊也没有学会。
一剑擒心一直在准备本土MTV大奖赛的参赛曲目。起初他和蔷薇乐队的成员商定的是后来的新歌《亲爱的人》,但是在简易的录音棚里面鼓捣了许久,一剑擒心还是决定就用以前那首《蔷薇来过这世界》。
用他的话来说:这是蔷薇乐队的队歌,容易唱成经典。
我对流行音乐毫无研究,更不关心他们是否能够得奖,按照我个人的意见,我始终认为:这首歌由杨杰来唱,比一剑擒心好多了。
这是从受众的角度来看的,当然,一剑擒心这个固执的小子是不会认可的,所以我也不在他面前提起。
“笨笨,我想在这首歌曲里面加入R&B,这样流行的元素大概要更加浓郁一些……也许我说不定能成为第二个周杰伦呢……”
他径自眉飞色舞着,我却皱眉,内地歌手就是因为一味盲目模仿港台歌手,而本土的包装又跟不上潮流,所以大多都成了一首歌唱到老的尴尬明星。内地的流行元素和台湾相差不少,要想向周杰伦靠齐,像一剑擒心这样没有专门的明星公司包装,恐怕是难上加难。
我注视一剑擒心良久,他意外地看我:笨笨,你看我干吗?
看你是不是已经被明星梦给冲昏了头脑,我沉默半晌,然后说。
他不跟我抬杠了:笨笨,你不赞成我进军娱乐圈?
要进军娱乐圈,你当初就应该呆北京——知道么?许多走红的本土歌手都是在北京求得发展的,北京每天都混着一大批的流浪艺人在寻梦,而在成都这样闭塞的城市,我想,你是没有多少机会的!
一剑擒心不以为然:我唱你写,你看张宇和十一郎夫妇两个合作多么默契多么成功!
我哪有恁能干啊,并且我志不在此,我这样懒惰并且得过且过的女孩子才不想这样“望夫成龙”呢。
所以,我摇头。
“要是你陪着我,我会去北京的!”一剑擒心凝视我“笨笨,行么?”
不行!我不要离开我的家乡去过飘摇不定的生活,我没有大志,不想放弃目前的安宁!我不假思索地拒绝。
一剑擒心沉默了,我们第一次不欢而散。
这时,我第一次明白:原来,我和一剑擒心之间是有距离的,这种距离并不是我大他的那2岁,而是,我们在意识和所谓的事业观念上的巨大的反差,他渴望着鲜花和掌声,而我,那个叫笨笨熊的笨笨女孩,居然一直是胸无大志,只求小安即可的。
这些日子,常常顺路去那家过桥米线店,于是,便就老看见那个叫刘德华的小孩子在附近转悠,然后进来吃饭。
一个有阳光的中午,刘德华进来了。
我发现这个孩子老是选择在没有多少客人的时间段进来吃饭,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阳光暖和地照进来,刘德华脚指头依旧露在鞋子的外面灵活地活动着。
他大声招呼我:姐姐,你好。
我笑着点头,在他向店里的伙计说出:大份素米线之前,先给他点了个大份的过桥米线,然后要了一碟糖醋排骨,还特意叮嘱老板给他一个特大份的。
老板已经跟我很熟习了,立马吆喝着准备去了。
小孩问我:姐姐,你不上班吗?
今天是周末啊,我笑着走到他那张桌子坐下。
刘德华拍拍脑袋,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知道,这个整天流浪的孩子对每天是星期几没有什么概念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我问他:“你想你妈妈么?”
孩子沉默了一会,低头鼓捣露在鞋子外面的脚指头一会,低声说:她都不想我,我嘛样要想她!不过,我有时还是会梦见她的……
我还没有回答他,我的手机响了,是一个同学临时有点事情找我。我来不及和他聊了,赶紧从皮包里面抽出一张50元的钞票给他,叫他明天中午在这里等我,就匆忙离开了。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常常在某一个黄昏
总会想起自己甜蜜的青春
不奢望鸳梦重温
惟有回味甜蜜的初吻
那时他和她都是学生
初次约会在郊外的竹林
没有言语只有燃烧的眼神
月光照着一对热恋的人
转眼已经走过一段人生
错过的不止是那时的单纯
那些属于美丽的梦呵
它一直背弃了我们
和同学喝了一会茶,出来时天色已经晚了。我信步来到市中心闲逛。最近,这个城市正在进行春熙路地段的改造。
春熙路位于市中心,周围几乎集中了这个城市所有的繁华购物场所,所以一直是很多游人来这个城市观光的首选地点。
外地人来春熙路,其实最大的目的不在于购物,而是看美女。凡是繁华的购物地段总是美女大量出没的地方,再加上这里还集中了成都市最大的几个服装批发市场,所以,无论是进高档商场的白领金领大家闺秀,还是在便宜无比的批发市场逛来逛去的打工妹学生小家碧玉超过其他地方百倍。这里最典型地体现了这个城市的“美女文化”的韵味。在最近的城市调查排名中,被北方男人艳羡地形容为:三步一个张曼玉,五步一个林青霞。
这绝对不是夸张,除了没有两大美女的身材外,要看脸庞绝对不会逊色于她们,所以,每当我们公司有外地的客人来谈判业务,请客时,老板便总会把饭店定在春熙路一带,让他们在享受四川特殊的辣椒文化的时候,更是一饱眼福,阅尽美女无数,用我们当地人的话来说,就叫做:
打望。用重庆人的话来说就叫做洗眼睛。
打望或者洗眼睛,都是男人的爱好。但是,基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原则,我也在时常闲得无聊时就去这里走走看看,除了看美女,能碰上王府井、太平洋等大商场的大打折服装也是很不错的。
既然春熙路位于这样的有利位置,所以被小贩严重占领,每天各式叫卖小吃烧烤什么的声音总是不绝于耳,多少年来,擦皮鞋的、修脚踏车的、卖D版CD、VCD、书本的……将这整条长长的街道弄得浓烟滚滚,脏乱不堪。
就在成都市民在豆浆油条的爱恨情仇里怨声载道时,政府开始了对春熙路的大动作改造。
因为整个春熙路整个周围的大改造,路上一直很脏乱,尽管这样,每天,这个地段的人流依旧川流不息,美女也仍然多如过江之鲫。
我在太平洋的糕点部买了一个刚烤好的比萨饼,低了头大啃一口,也不管奶油糊了我满脸。这就是一个人逛街的好处,谁也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谁,用不着顾及形象。
一个普通话说得很标准的男人问我:“小朋友,春熙路就是这个地段么?”
我点头如捣蒜,这个男人一看就是外地人,我对外地人一直分外热心,因为我怕留给人家四川女孩子粗野泼辣的印象。
男人点头谢我::“谢谢,小朋友,再见。”
“大朋友,不客气。”我也点头,笑呵呵地再啃了一大口手里的比萨,像一个贪吃的小老鼠。那个男人笑着看看我,大步离开了。
我抬起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太平洋的女装部出来。我几步跑过去,大声叫:“杰哥哥好!”
我生日那天晚上,在家门口遇到一剑擒心后,一直在下意识地逃避杨杰,所以很久没见到他了,现在突然见到,一向粗心大意的我竟然忘记了逃避,很开心地迎了上去。
杨杰不是一个人,他身边还有一个打扮得很俗艳的女人。
“杰哥哥,你干吗呢?”我亲热地叫他,再迷惑地看那个女人,女人白了我一眼,移开 了目光。
“笨笨熊”杨杰叹息一声,掏出一张面巾纸擦我的额头:“你看,奶油都涂在额头上了。”
也许是杨杰过于亲昵的举动让那个女人很不开心,她大声地不耐烦地催促:“快走,我要赶时间。”
杨杰没有看她,冲我抱歉地笑笑:“笨笨熊,我有点事情,先走了。”
他的手离开我的额头时,我清楚地看见这双原本瘦削的手居然越来越瘦削,简直就是干枯得跟竹枝似的了。
“杰哥哥,你还好吧?”我不再啃我的比萨饼,仰着头问他。
笨笨熊,我没事,你好好玩,我走了。杨杰摸摸我的大脑门,然后走了,自始至终,都没看过那个女人一眼。
我看着他走远,一向无心无思的脑海里面居然有着一种仿佛叫疼痛的东西瞬间掠过。杨杰一定有事情瞒着我,我固执地这样想,尽管没有什么根据。
在泥泞不堪的春熙路逛到华灯全部绽放,我发觉自己不知不觉地竟然走到了卡都卡的门口。
这是周末,卡都卡闪烁不定的彩灯表明里面是多么热闹非凡。
我不由自主地走进去,“衣冠禽兽”那一层的舞池,早已人满为患,一些服用了摇头丸的人正在疯狂地摇着头狂乱地扭着摇着。
迪吧里卖摇头丸几乎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秘密,尽管有关部门的扫黄打非要不要来突袭一下,但是,大家都知道,在许多方面保护伞的“关照”,除了个别关系不到位的迪吧老板被小惩大戒,让市民知道有关部门没有白白享用纳税人的MONYE外,几乎再没什么损害迪吧老板利益的举动了。
今天的卡都卡真是奇怪,“禽兽”这一层居然人并不多。
我选择了一个好位置,要了一杯“杰克柠檬”清酒慢慢地喝着。今天的DJ依然不是杨杰,这真是一件让人失望的事情,因为,我本来就是特意来找他的。
坐了一会,台上已经有一个只穿了一层纱的女歌手在唱歌了,我还没看见杨杰。我想,杨杰今天晚上大概没有上班吧。
我决定去第三层的“禽兽不如”坐坐,再看看那个令人惊艳的美女诗人。这个包装年代,大家对什么都爱冠以“美女”的封号,写一首诗叫做“美女诗人”,写一本小说就叫做“美女作家”;而美女作家里面还有诸如九丹一样被称为“妓女作家”的另类美女。
人们对女性的看法和评价,其实,一直都是如此的奇怪和不公正,男人爱用色相衡量女人,所以整个社会便也用色相来衡量一些特殊职业的女人。真不知道这样下去,会不会还有什么“美女企业家”“美女官员”一类走俏的名称出现。
“禽兽不如”里面,很多年轻的男人走来走去,这些男人一律的高大帅气或者小白脸。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这个地段大家都知道的一家“鸭店”,来消费的一般都是款姐富婆,当然也不尽然,很多冲着女诗人来的文化人不是找鸭子来的,但是,因为它的逐渐退化成鸭店,所以来的文化人也少了。
我招手叫WAITER时,那个小伙子不耐烦地看我,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我们这里不欢迎学生!
他居然认为我是什么都不懂,胡乱闯到这里来的学生。我笑笑,不理睬他,付钱买了酒就开始喝。
一杯酒才喝了几口,中央一张桌子上,一个女人突然嚷嚷了起来。
女人面对着我,看起来大约有40来岁了,大概是酒喝多了,脸在灯光下特别红,笑容也特别的——
淫荡!
请原谅我用了这样一个粗俗的词语。我事先说过,我是拥戴贾宝玉派的,喜欢女孩子,而女人,实在是无论如何,一结婚就变得面目可憎,比如面前这个身材已经很发福的女人,她毫无顾忌的咯咯的笑声,很难让我不想到“淫荡”这个词语。
除了我,旁边的人都对这个笑声不以为意,仿佛早就习惯了这种笑声。
女人站起来,似乎拧了一下身边那个男人的脸,男人一直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脸,他的声音也很轻,我想,这个大概就是人们传说中的作鸭的“小白脸”吧。
他肯定是很帅的吧,我很好奇,真想看看他究竟什么模样。
几个女人从里面的包间出来了,中年女人大声招呼她们,几个女人嘻嘻哈哈的坐下后,中年女人再招手叫服务生。
很快,各式的酒再送了上去,满了那张本来不很大的桌子。
红蜡烛在水里面漂着,乎明乎黯的灯光下,我有一种陌生的恐惧——
我从来不曾见过女人们的目光这样赤裸裸的——
仿佛一群老虎盯着一只被围在中央的待宰猎物!
也许,我的形容是错误的,但是,我实在想不出比这个更恰当的形容了。
几个都已经不算年轻的女人手脚并用,各自在男人身上掂量,如电影电视里面常演的一群嫖客对着一个美丽的名妓时的摸乳捏臀的镜头。
我很好奇,这个男人该如何反应呢?
男人也喝酒,喝一杯杯被女人们递到嘴边的酒,笑声也比较大了点儿,居然是熟悉的。
我突然浑身发冷,仿佛这个幽暗的地狱里面的空调突然坏了。
男人依旧背对着我,我有忍不住跑到他面前看看的冲动——但是,我害怕面对求证后的结果,我试着抬腿,腿似乎灌了铅般沉重,沉甸甸地仿佛抬不起来。
笑声越来越粗野,女人们的动作也越来越不堪入目,我低着头喝酒,喝了一杯又叫了一杯。服务生更加不耐烦起来:小妹妹,你快回家吧。
你怕我没钱?我瞪他,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叠钞票拍在桌子上,重重地继续嚷:我喝一杯给一杯钱,你怕我赖帐么!!!
服务生还没开口,那个被众多女人包围着的男人终于回头。
他怔住,我也怔住。
正如已经隐约预料到的事实,可真当他出现在眼前时,竟然还是这样让人通彻心扉。原本以为,这是一个和自己无关的人啊——
这样深的痛,这样一刀刺穿心扉的伤,又从何而来?
他的怔住比我的短暂,他离开移开目光,似乎并不认识我,然后,继续和那群女人调笑。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我更不会蠢得在这个不恰当的时候去招呼他,我埋头喝自己的酒,一杯又一杯,每一杯送来就递上一张或者两张钞票。
渐渐地,酒的味道几乎跟白开水的味道差不多了,也许是酒精麻痹了味觉的同时也麻痹了感觉。
但是我的心里面还是分外清醒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试了一下,手脚也还灵活,表明我自己还并没有旁边人错觉中那样醉得厉害——
原来,我的酒量居然是这样的好,我几乎要忍不住自豪了起来。
我看见对面那个男人去洗手间,然后出来继续坐着和那几个女人调笑。
然后,那个一直看我不耐烦的服务生走了过来,低声说:小姐,你的朋友叫我送你回去,走吧。
我的朋友?
这里谁是我的朋友?
我漠然地看他一眼,起身自己走了,我的脚步很稳,一点也没有踉跄,因为,我的心里还是很清楚的。
已经是凌晨2点了,卡都卡的客人已经陆陆续续离开了不少了,但是音乐还在疯狂地响着,像世界末日般狂欢了今晚没了明晚。
“禽兽”那层,自己离开时的座位,现在依然空着,我要了一杯白开水,依旧坐在那里,看台上那个主持依旧精神焕发地搞笑。
原来,这里的真正“精彩”的节目,是等普通客人走得差不多了,为“特殊”客人准备的。
一群年轻的舞男出来了,穿着一层纱。
从来不知道舞男也是可以穿纱的,我为自己的少见多怪汗颜的同时,也好奇地看台上。掌声响起,环顾四周,我才发现原来这里的客人,不知何时居然已经几乎全部变成了女人。而且女人的掌声吆喝声一点也不比男人逊色。
舞男跳着跳着干脆揭开了身上的那层纱,于是,台下的女人们就开始往上面扔花束、糖果,甚至一些纸币做的玫瑰。
舞男谢幕后,一个男人拿着话筒上场了。
尽管自己看不见自己的表情,但是我能够确定,此刻自己的脸一定是惨白的,因为我握着装白开水的玻璃杯子的手,已经慢慢变得冰凉,在身边桌子上一盏漂着红蜡烛的灯下,我清楚地看见,自己的手指,每一根居然都是苍白的。
男人开始唱歌,在台下如狼似虎的女人们的吆喝下唱起了改编了歌词的男版《18摸》。
台下的笑声越来越响,掌声越来越大,然后,我看见那个有点臃肿的中年女人企鹅一样地冲上台,然后抱着男人就是一阵乱啃。
我发觉自己的手指越来越冰凉,再抬头时,男人一直在躲闪:“小姐,您喝醉了……” “我没有醉,宝贝……”女人大声嚷嚷着,踮起脚俗艳的口红直往男人脸上凑。
男人还在躲闪,女人干脆八爪章鱼一样地搂住了男人,叫他躲闪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