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那瓶子放下,状似无意的指了指剩余的玻璃瓶,那些瓶子大小不一,形状各式,但放在一起又是十分协调的。
宋斯南想了想,哪怕是单独拿出来,也是好看的。
他脑光乍现,那天逛超市时,她在饮料区拿着瓶子,他以为她不过是研究着饮料的成份,原来她在看的是那瓶子的造型……
她说的那句“谁说买饮料只是为了喝”还有那句“瓶子好看”,他以为她不过是随口一说,却没想到是她的肺腑之言。
“之漫……”他叫她的名字。
“嗯?”宋之漫抬头,笑弯了眼,“怎么了?”
宋斯南摇头:“没什么。”就是叫叫你的名字而已。
桌子上放着一大堆被宋斯南给拆了的千纸鹤,宋之漫叹气:“拆了这么多,你给我收拾回去!”
空气里的温情分子刹那间烟消云散。
宋斯南跳脚:“这么多,我拒绝!”
“拒绝无效!”
她又补了一句:“乖啊,你把它们折好,今天的我就写,和宋斯南在一起的第47天,天气晴,心情,宇宙无敌爆炸好。”
宋斯南眉开眼笑:“好。”他把那千纸鹤按照之前的纹路给折了回去,因为拆的多,他折的也多。
等折好搞定了,他眼尖的看到宋之漫那翻箱倒柜中多了个纸箱出来,纸箱被掀了一个角出来,宋斯南眼神好使,一下就看到了那亮晶晶的水晶球。
他怪异的叫了一声,把正收拾东西的宋之漫吓了一跳,她拍着胸口,瞪他一眼:“一惊一乍的干什么?”
宋斯南走上前,用脚尖踢了踢那箱子,“这么大一箱水晶球啊?”他怪腔怪调的说道。
宋之漫愣了,那是……封嗣每年寄给她的水晶球。每年一个,大小不一,但里面的城堡都是一样的。
城堡和公主。
宋之漫怎么会不懂他的意思呐。
可她不是公主,也不喜欢城堡。
她喜欢的,是面前的这个吊儿郎当,浑身匪气的人。
而这个浑身匪气的人,看到那一整箱水晶球时,整个人就炸毛了:“我去封嗣这人怎么就这么不要脸呐,觊觎我的女人这么多年,还寄这些个水晶球是几个意思啊?啊你也是,还小心翼翼的把这些破球给收起来了,也没见你把我那千纸鹤给收起来啊!”
宋之漫憋气,憋气,再憋气。
好想踹他一脚哦。
幸好她脾气好了很多,走到一旁,打开底下的柜子,“呐呐呐,你的千纸鹤,收在这儿了!”柜门一打开,圆柱形的瓶子里,装满了千纸鹤。
宋斯南数了数,一共有六个,红的黄的掺杂着,宋斯南想,她大概是按照时间顺序排的吧。
他快步上前,拿着那瓶子看了下瓶底。
果然,上面写着:“1到150.”
他的气都消了。
她都看过了呢,还分得那么清楚呢。
宋之漫看他背对着自己,心里惴惴不安的:“宋小四?”
“嗯。”
“你……抱抱我啊。”
他转身,还未到她面前时,长手一伸,把她拉到自己的怀里。
鼻腔里都是彼此的呼吸,宋之漫说:“宋小四。”
“嗯?”
“我喜欢你呀。”
“嗯。”
“嗯?”
宋斯南偏头,碰了下她的额头:“我也喜欢你。”
……
因为一系列的事,毛线成功逃过一劫。
宋斯南扯着它那大耳朵:“狗,今天算你幸运,逃过一劫。”
宋之漫在房间换衣服,提醒他:“毛线!”
“……”什么耳朵这么好使。
宋之漫穿好衣服,“走吧。”
“嗯。”宋斯南把毛线抱起来,放在宋之漫随身的大包里,“狗……哦不,毛线,待你窝里去。”
宋之漫把毛线眼前的毛给扒拉到一旁,小声嘟囔:“晚上回来带你去理一理,这毛也太长了。”
宋斯南帮她打开车门,回到驾驶座这边,那边陈妈妈的电话打过来,宋斯南赶忙接了起来:“哎,陈阿姨我和之漫在路上了,对,十分钟就到。你要先走啊?小鹿一个人在游乐园门口吗?哦那行我们马上就到!”
宋之漫问:“小鹿到了呀?”
“嗯。陈阿姨店里有事,要先走,小鹿一个人在游乐园等咱们,我开快点,让她少等一会儿。”
“嗯。”
周末游乐园人多,宋斯南找了好久才找到停车位,一停好车,他便马上跑了过去。
游乐园门口,宋之漫撑着伞和陈小鹿站在售票窗口,见他来了,宋之漫转过去,买了三张门票。
因为陈小鹿身体的原因,他们也不能玩大型的游戏设施。所以三个人一致决定,玩——旋转木马!
陈小鹿开心的不得了,排队的时候跟个好奇宝宝似的东张西望的,还缠着宋之漫问了许多问题。宋之漫耐着性子一一给她解答,等轮到她们的时候,陈小鹿选了个红色的木马,跳上去。宋之漫则选择了她边上的位置。
音乐响起,两个人随着木马一上一下的动。
宋斯南站在外面,一直手里拿着只袋子,袋子里装了几个娃娃。刚刚路过一个摊子,交十块钱,就可以用沙球掷娃娃,宋斯南交了十元钱,不出两分钟,就砸了几个娃娃出来。宋之漫小时候和宋斯南待的久,觉得这不足为奇。
但陈小鹿完全不同了,她向往游乐园,却因为身体原因没办法来,心里是憧憬的很的。这一趟来,果然是大开眼界。
她连连直夸宋斯南好棒。
吹得宋斯南身后那隐形的尾巴都翘上天了。
宋斯南的另一只手里拿着手机,等宋之漫和陈小鹿转到这边的时候,他举起手机,给她们拍照。
照片里,一个青春正盛,有无限的活力,而另一个,则惊艳了他的漫长青春。
……
旋转木马最后停了下来,宋之漫拉着意犹未尽的陈小鹿下来,却没有在那个地方看到宋斯南。
她蹙了蹙眉,刚准备拿手机的时候,就看到有人朝她走来。
举着一只红玫瑰。
她以为是她看错了,可那人在她面前停下,把那花递给她:“第一天。”
宋之漫摸不着头脑。
紧接着,又有一个人走来,同样的,手里也是一只红玫瑰。那人说:“第二天。”
她伸手接了,余光看到又有人走了过来,说了一句:“第三天。”
陆陆续续的有人不断朝她走来,从第一天,到第四十五天。
她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双手捧着那一大束花一动不动。身旁的陈小鹿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她偏头的时候,看到陈小鹿也拿了一只玫瑰。
陈小鹿眯着眼走过来,把那玫瑰放入她的怀中,说:“第四十六天。”
她的身后,有人嘴里叼了一只玫瑰,单手插兜,踱步而来。
他背对着光,向她走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将那一套休闲服换下,身上穿了一套西装,与这游乐园格格不入。可宋斯南到底是宋斯南,即便是这样的穿着,在一群人中间,也是极为的英俊不凡的。
宋斯南终于走到了她的面前,温声说:“哭什么。”他伸手,抚上她的脸。
宋之漫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流泪。
她用那满是哭腔的声音说:“你干嘛啊,宋小四?”
“求婚啊!”还是往日不正经的话。
宋之漫:“在这儿啊?”
“啊!”宋斯南取出叼着的玫瑰,放在她的怀里。
47朵玫瑰。
和你在一起的第47天。
“每天一朵,以后也是。”他淡淡的说。
宋之漫却从他的手心处看出了他的紧张。
宋斯南吹了一声口哨。
毛线迈着小短腿、扭着屁股跑了过来,嘴巴里还叼着一宝蓝色的盒子。——和宋斯南一个德行。
宋之漫哭着哭着又笑了,“你把它当什么了啊?”
“爱的信使。”
宋之漫又笑。
宋斯南说完也觉得好笑。
但下一秒,他单膝跪地,从毛线口中掏出那个宝蓝色的盒子,打开那个盒子,里面的戒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在这一刻,宋之漫感觉自己的脑袋一片空白。
周边的人和事都已远去,喧嚣不再,她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的宁静。
宁静是因为有所决定,决定了要一直爱下去。
宋斯南嘴角一抹笑,“宋之漫,嫁给我,好吗?”
“好。”
宋斯南把那戒指从盒子中取出来,催促道:“快伸手快伸手!”像她下一秒就会反悔似的。
宋之漫咬唇,笑:“我这儿抱着花呐,一伸手,花就掉。”
宋斯南找着她的手,无名指——
找到啦!
他抬着头,目光专注的看着她的手,虔诚而又真挚的把那戒指给她戴上。
宋之漫突然想到,那晚合欢问她,为什么会喜欢宋斯南,那么久呢?
她是怎么回答的。
“他就是个痞子,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没有任何的改变。
想来我也是。”
“也是什么?”
“没有变啊。”
这十年来,对他的喜欢分毫未变。哪怕十年星河路转,世事变迁,可我还是像十年前一样的喜欢他。
十八岁的喜欢。
“可我已经二十八岁了,这漫长的十年已然度过,喜欢于我而言已经不合适了。”
“二十八岁的我,不再喜欢宋斯南了。”
“我爱他。”
由喜欢,到爱。
这漫长的十年,我们都在成长,喜欢慢慢发酵成为爱,我对你的情意终究改变,成了世人称颂至极的爱。
她低头,他抬头。
两相对视,眉目深情。
宋之漫想,她真的是爱惨了这个人。
哪怕岁月蹉跎,年少错过,但他们兜兜转转,终究还是续写了当初的完美结局。
作者有话要说:这本书完结在夜晚与白天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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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爱的数字。
1、这本书,从开文开始就各种不顺利,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中间又经历丢稿、修文等事情,但幸运的是,完结了。
其实啊,当初写这本文的时候,想的蛮多的,可是到最后动笔的时候,又是另一个模样,大概真的是我笔力不足。
不过,幸好一路以来有你们陪伴。
2、本书已经和出版社签约,具体的出版时间可看我的微博通知。十分感谢编辑的喜爱,能让这本书出版,纸书版与网络版会有不同,希望到时候大家会喜欢纸书版。
3、还是那句话,江湖很大,我们有缘再见。
4、番外会休息一段时间再更。
5、新文《姜糖》,大致有十万字左右,纯甜文,希望大家收藏。
6、感谢温柔善待于我的你们。
☆、第62章 番外一
宋斯南和顾氏其他三只见面的场景, 并不算太美好。
那个时候他已经在国外待了三年了,封嗣在半年前回国了。他也想回,可是学业还是要继续。他没有那么坦然率性,抛下学业回国。而且现在回国算什么?大学没念完, 回国了就是一高中生文凭。
在宋之漫面前, 算什么?
配不上她。一点都配不上。
这天詹言侨给他打电话,说了些有的没的。
宋斯南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你想说什么,直说, 兜圈子的没劲。”
詹言侨在那边笑, “也没什么,你情敌过来了。”
宋斯南皱眉。
他补充了一句:“嗯,带了一大束玫瑰。”
宋斯南脸色发黑。
他又补充:“这个月第五个追求者了。”
宋斯南铁青着脸,咬牙切齿:“宋之漫你可以的啊!”
“唔, 毕竟是院花嘛。”詹言侨火上浇油道,“上个月有十一个, 这个月才十号, 估计是可以破上个月的记录的。”
宋斯南炸了, “詹言侨你给我闭嘴!”
挂了电话的宋斯南怒气冲冲,回到房间之后十分大力的把自己埋在床上。
越想越气越想越气, 想到最后他实在受不住,跑到酒吧去了。
不是说一酒解千愁吗?
他点了店里最烈的酒, 一口气就是十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