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宴的客人。”小仙一直止不住的哭:“我太怕了,脑子里好乱,全是以前的事。”
小仙曾被那个毫无廉耻的男人非礼,一直很抵抗男人的触碰,最初进酒店因此挨了很多骂,几次险些被辞退,用了好几个月才克制住自己的过激行为。
小仙举着自己被烫的通红的手,几乎失控的喃喃自语:“我以为我已经治好了,我以为我不怕了的……他从背后抱我……他可能是喝醉了……我还是……我还是……我完了,闯大祸了,这次肯定要被辞退,我妈的医药费……我完了……”
“别想了,”陆则灵不忍心的抱住了小仙,她才堪堪20岁,却背负着这么多沉重的事。她安抚着她:“别怕,不会有事的。”
她看了一眼小仙的衣服,把她身上“梅宴”的工牌取了下来,“你跟我过来,和我换衣服。”
小仙死命的摇着头:“不行!你都要升领班了!我怎么能害你!”
陆则灵拽她:“换就行了,我一直没犯过什么错,一次不怕的。”
用清水简单的清洗了一下身上的污迹,油的痕迹还是很明显,陆则灵身上有一股明显药膳味道。看来有钱人吃的东西和穷人的也没什么不同,泼身上都一样臭。
还没回到休息室,领班已经面色严峻的出现了。身后跟着今天上班的所有服务员。
一个大肚子的中年男人脸色铁青,趾高气昂的指着领班的鼻子骂:“你们这是什么破地儿?到底是怎么在干事的!你们知道不知道白杨是谁?你们拿汤烫他?是不是这酒店开的腻歪了!想分分钟关门啊?”
情况肃杀,服务员们自觉的排成队,站成三排,双手交叠放在身前,姿态恭谦。陆则灵站在第二排的中间,小仙站在她身后,身上穿着她的干净工服,瑟瑟发抖。陆则灵挺了挺腰,站的笔直,努力的想要遮挡住小仙。
领班大概也很忙乱,粗略的扫了一眼,最后对那大肚子的男人说:“今天上班的都在这了。”她又抬头看了一眼,最后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到了陆则灵身上的一片污迹。她下意识的往前站了一步,想要挡住那个男人的视线,但是依然来不及,他一眼就看到了陆则灵。
“你——”他恶狠狠的指了指:“出来!”
陆则灵轻吸了一口气,知道今天这一劫怕是躲不过,却还是挺直了背脊,努力保持仪态的走了出来,这时候,她更不能丢了酒店的脸面。
那男人的表情凶狠,陆则灵自认凶多吉少,看来小仙泼的这个男人怕是非常尊贵。她一步一步踱过去。还没走到,一道陌生的身影已经走了进来。
陆则灵下意识的抬头,与一双玩世不恭的眼睛四目对视。
那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男人,五官生得非常英朗,眼神挑衅,明明身上都是汤渣滓,却完全不让人觉得他有多狼狈。他似乎有点醉了,眼底红红的,可是嘴角却扯着笑意。
他并没有在陆则灵身上注目太久,几步便走到了那中年男子的身边,满不在乎的打趣:“杨秘书,你这是干什么呢?吓着这么多如花似玉的美女,还用我的名义?不厚道啊!”
……
第二十五章
白杨这个人一贯不爱应酬,只是这几年为了生意不得不为之。如果不是为了所谓的爱情和家里绝对权威的母亲闹翻,想必也不用这么辛苦。
从姓了白这个姓氏开始,就注定了他的人生会比旁人顺遂,只是他一直不以为然,最后甚至轻易的想要放弃。
从前不懂什么是爱情,看到白松被个女人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他总是打趣他。那时候终究还是年轻的,他满不在乎的说:“若是这个世上有这么个让我要死要活的女人,我第一个掐死她,眼不见为净。”
直到这个人真的出现了,他没有亲手掐死她,甚至比白松更夸张,只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捧到她眼前。
这样的爱是具有毁灭性的,他违抗母亲的意志要和她远走高飞,她却在压力之下妥协,最终放弃。
可笑啊,一切都被母亲一语成谶,他恨她,更恨自己。
这几年一个人在外面闯,说是脱离了白家,其实又怎么脱离得了,不管上哪人们介绍他,开头第一句总是:“这是白家的二公子,对,襄山的白家。”
他不喜欢这样的帽子,却无能为力,这就是现实,人可以选择一切,唯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已经很久没有想起那个女人了,许是真的喝醉了。明明只是想出来吹吹风,醒醒酒,恍恍惚惚的却觉得好像又看见她了。
一双天真的大眼睛,一直被他嘲笑的“门帘”一般的齐刘海,一脸稚气未脱的样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她,一度怀疑自己有恋幼癖。
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情难自禁的上去拥抱她,仿佛那温度都是真的,太想念了,一切都让他太想念了,所以觉得是个梦也没关系。
直到被一碗热汤泼醒。
一瞬间他便酒醒了,再抬头,那女孩已经跑得没了踪影。从来没有谁敢这么对待白家的二少爷,他狼狈的解着自己的衣扣,好在穿得算厚,没有烫伤,只是皮肤有些泛红,火辣辣得像在烧。
并不想追究什么,反倒含着几分歉意。本身是他有错在先,他虽不是什么好人,但轻薄的事还是做不出,男女关系最讲究还是一个你情我愿。只是杨秘书有些不依不饶,硬是要找酒店的麻烦。白杨自然知道他不是真心要替白杨出气,如果他白杨不是叫白杨,而是张扬李杨,又有谁会管他烫成什么样呢?
他带着一身的汤渣滓出现在那些服务员面前,自觉这形象真有些糟,脚步也是匆匆的。
他扫了一眼都谦卑的低着头的女服务员们,最后和一个女人的目光相遇。
那是一双无畏而倔强的眼睛,主人却是个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女子。他没有太多的驻足在她身上,反倒一直盯着她身后一直在瑟瑟发抖的女孩。
齐齐的刘海,一双如鹿惊恐的眼睛。眉宇都像极了他记忆中的那张脸。难怪他会认错。
他笑眯眯的停在杨秘书身边,用一贯玩世不恭的语气说:“杨秘书,美女是用来疼的。”
他这话说完,杨秘书就讪讪的笑了。而方才那个女人已经走到离他两步之遥的地方。她身上的工作服和他的西装遭遇了一样的待遇,如果验验DNA应该能知道这是出自同一碗汤。
杨秘书趾高气昂的对那个女人说:“就是你吧?泼了白先生一身汤?不想干了吗?”
那女子不卑不亢的站着,背挺得很直,明明微垂着头,却让人觉着这女人有着铮铮傲骨,她谦卑而诚恳的道歉:“对不起白先生,是我的错。”
她这么说着,白杨下意识又回头去看了一眼那齐刘海的女孩,她整个人都在发抖,风中摇曳的模样让他怀疑他大声咳嗽两声那孩子都会晕倒。
明知不是眼前的女子,白杨却还是饶有兴味的踱步到她身前,他双手环着胸,居高临下的说:“是你泼我的?”
“对不起。”
白杨挑了挑眉,逗猫一般逗着她:“那你准备怎么办?”他眯着眼睛笑了笑,故意吓她:“我来头可是大大的!”
陆则灵也开始有些紧张,双手攥成一团,半晌才咬着牙说:“给我点时间,我会筹够钱的。”
陆则灵的话成功逗笑了白杨,他大大咧咧的说:“我又不是出来卖的,怎么会收女人的钱?”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陆则灵深吸了一口气:“我……我给您把衣服洗干净,行吗?”
她抬起头,定定的看着白杨,白杨只觉得这个女人的眼睛长得很诡异,眼眶圆圆的,眼珠又黑又大,像要把人吸进去似的。他扯着嘴角笑了笑,鬼使神差的脱下了西装的外套,搭在她身上。
“洗干净点,我可是会找你要的。”
陆则灵胆战心惊的接过西装,又看了一眼他身上同样污渍斑斑的衬衫:“衬衫……”
白杨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最后附在她耳侧说:“想看我裸体方法多的是,但我个人觉得,在床上最合适。”说完,他哈哈大笑着离开了。留下陆则灵不知所措面红耳赤的站着。
危机解除了,领班瞪了陆则灵一眼,散了大伙,各干各的活去了。最后宽敞的走道里只剩陆则灵和小仙。
小仙像是刚参加了百米赛跑似的,额头上全是汗,陆则灵拿着脏衣服走到她身前安慰她:“别怕,你看,果然没事吧。”
小仙抬头感激的看着她,“则灵,谢谢你保住了我的工作。”
陆则灵抱了抱小仙。相依为命一年多,两人互相取暖互相救赎,说谢谢都太过生分,她们早已不分彼此。
白先生的衣服很是贵重,送到干洗店的时候一开始人家不愿意收,怕洗坏了要赔,最后是陆则灵出了三倍的价钱人家才愿意洗。过了三天她去拿衣服,拿的时候也没注意,回了宿舍才发现西装外套上掉了一颗纽扣。
她翻遍了装着衣服的袋子都没找到纽扣,看了一眼衣服的领标,这牌子陆则灵并不算陌生,从前盛业琛也偏爱这牌子的西装,从前她买的时候都是刷着盛业琛的卡,倒并不觉得这些东西有多奢侈,如今轮到她得花自己挣得钱给人家配扣子,她才意识过来这些东西都是她消费不起的。
穿着常服去了趟商场,一楼的奢侈品专柜没什么人,这氛围安静又很典雅,拿着白先生的西装直奔品牌店,漂亮的导购小姐看了衣服后歉意的摇了摇头,她寻了外套上的另一颗纽扣,指着侧面的字母对她说:“这衣服是客人定制的,我们这边配不了,定制的客人都有专门的客服,需要找他们配。”
陆则灵抱着西服有些丧气的叹了一口气。
不过是件衣服而已,连纽扣都要定制,有钱人还真是讲究。
她正准备拿着衣服回家,一抬头却看见不远处出现了一道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
高大,清隽,眉眼都是她熟悉的样子,日思夜想都是这张脸孔,她没有想到会在这座城市碰到他,太猝不及防了,她恍惚的站在原地,觉得也许是自己在发白日梦。
她紧紧的闭上了眼睛,良久又睁开。真的是他——盛业琛。
一年多了,没想到此生还能再见他。仿佛一点都没有变,眼角眉梢都和过去一样,只是不再像对着她那样忿恨又冷漠。
此刻他身边跟着的女人正是叶清。她穿着及脚踝的黑裙,一双金色的平底鞋和腰间的金色腰带相呼应,简单却又矜贵的打扮,也只有她这样的身高气质才能穿得出来。两人这么看着还真是般配,陆则灵看着觉得有些眼酸。
也不知道叶清在和他说什么,他温良的笑了笑,嘴角微微扬起,像将要远航的船,将陆则灵的灵魂都带走了。那笑让她觉得陌生极了,四年,他从来没有对她露出过这样的表情。原来他不是不会笑,只是不会对她笑。他一直都是从前那个美好的他,只是那个美好的他,是属于叶清的。
原来一切真的回到原点了。真好,真好啊。
熟悉心痛袭来,心脏一阵阵的抽搐,痛得好像不属于她了。
她果真如同扔进水里的一颗石子,留下点点涟漪,最终沉没于底,不留痕迹。也许这才是上天的安排吧,她原本就是多余的人,她离开了,他才能幸福。
以前看书的时候,曾看到叔本华写过这样一句话:为了了解人生有多么短暂,一个人必须走过漫长的生活道路。
孤单而苦难的人生是漫长的。陆则灵抱紧了手上的衣服,往外走去,择的是一条盛业琛看不见,也最远的一条路。
这才是他们之间的命运,她终于懂了,只是有些晚。
盛业琛这一年多过得还算平静,和父母的关系不算好也不算好,年前盛母得了一场大病,痊愈后她就开始移交权力给他,他原本不想碰他们的生意,可是父母终归是老了,他有些不忍心。
这一年总是出差,真正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他总是让自己很累,累到什么都不去想。他不喜欢回家,连奶奶那都去的少。奶奶老年痴呆症越来越严重了,明明健忘得偶尔连他都认不得,却总是眼巴巴的问他:“则灵呢?那没良心的丫头怎么都不来看我了?她种的花都快死光了!”
心里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疤,不去碰就不会疼。不去想就仿佛是真的忘了。他回到了自己的轨迹,一切都完美的不可思议。
叶清是个知趣的女人,她没有逼他再去接受从前的感情,只是这么待在他身边,不索取感情,也不希冀名分。算下来她也有28岁了,在这个城市算是高龄未嫁,他知道她在等什么,可是他始终觉得自己给不了。他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只是心中有卑微的希望,总觉得有个人还会回来的。
这次出差是临时的任务,要待一个星期,回国后叶清一直待在学校里做研究,偶尔带几个硕士生,工作倒不算太忙,时值假期,她吵嚷嚷着也跟过来了,她父亲正在这城市开会,正好来陪他过生日。
他也就闲了这么一个下午,就被叶清拉来逛商场,她要给父亲买衣服,要他帮忙参考。
其实他哪懂什么时装,从前看不见的时候都是陆则灵在打理,连衣服都是她亲手洗的,她把他照顾的太好了,以至于她走后,有半年他都不能习惯生活里少了这么个人,只有经常出差才能阻止自己强迫症一样去寻找那一抹安静的身影。
叶清站在他旁边,笑眯眯的和他说着学生犯得有趣的错误,眼角眉梢都是温柔和沉静,像一朵清丽的百合花。这么想着,盛业琛突然想起了陆则灵。
她是什么呢?向日葵吧?不起眼,有点傻傻的,把他当太阳一样坚守着,可是他什么都不是。
他心不在焉的听着叶清说话,偶尔叶清看中了什么问问他的意见,他据实以答,买了衣服和皮鞋,时间也不早了,准备去吃饭。
刚穿过恢弘的大堂,身后就突然就传来一道女声,堪堪的喊出了三个让盛业琛颤抖的字:
“陆则灵——”
盛业琛觉得在那一刻好像灵魂都在颤抖,他的手下意识的握成了拳头,良久都不敢回头,可是心里却不断有个声音在催促着他,他猛的转过身去。
仿佛天旋地转,入眼的只有商场金碧辉煌的装饰,大理石的地板反着吊顶璀璨的光,好空旷,眼前好空旷,一个人都没有。
他失望的松开了手,自嘲的想,视力退化就了算了,听力也开始退化了。
不明所以的叶清好奇的看着他:“怎么了?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盛业琛强扯着嘴角笑了笑:“没事。”
第二十六章
陆则灵自己也没有想到居然还会遇见林晓风,其实两人已经不算朋友,只是时间是个奇怪的东西,不过四五年再见,竟然就能平和的一笑泯恩仇。
这座城市已经进入夏天,阳光刺眼,温度骤高,商场的咖啡厅冷气开的很足,只穿着短袖的陆则灵觉得有些冷,下意识的抱了抱手臂。到底是多年的朋友,只不过一个小动作林晓风就看出来了,把自己身上的披肩解了下来递给了陆则灵。
想必现在的林晓风一定过得非常幸福,她怀里抱着才五个月大的孩子,眼中早没了当初的气焰,转而变成了为人母的平和和慈爱。
她哄了下孩子,等孩子睡着就交给了旁边的保姆,所有的动作都是轻手轻脚的。
陆则灵一直沉默的看着她,心中觉得很羡慕,能遇到一个相爱的男人,和他共同孕育一个孩子,这曾是陆则灵毕生的梦想,可惜梦想终究是梦想,难以实现。
林晓风喝了口水,对着陆则灵笑了笑,过往的一切就那么消散了,两人都是那么平和。
“真的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碰到你,这么多年我最后悔的就是过去的事,看来老天待我不薄,能让我再遇到你,总算是不留遗憾了。”林晓风抿了抿唇,诚恳的说:“则灵,对不起。”尽管这句对不起,已经迟了六年。
这一年多陆则灵已经学会了很好的掩饰情绪,甚至连怎么哭都快忘了,可是当林晓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还是感到鼻子酸了酸。
青春就这么残忍的过去了,曾经那么尖锐的爱和恨最后都归于平淡,一边跌撞着成长,一边了然的悔悟,好像什么都没有做,甚至任性都还没有耍够,大家就都长大了。
陆则灵吸了吸鼻子,努力的扯着嘴角笑着:“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曾经说过那么多难听的话。”
“总归是没有我说的多。”
两人都不再说下去,只是默契的笑了笑。时间是一把软刀子,可以一刀斩断浓重的爱,同样,也能切断刻骨的恨。年轻的时候所谓的嫉妒甚至是恨,在多年后的她们看来,都是那么幼稚和可笑。
“能抱抱你儿子吗?”
林晓风笑了笑,示意保姆把孩子给了陆则灵。陆则灵小心翼翼的抱着孩子,贪婪的看着孩子香甜的睡颜。明明是美好的画面,她却觉得心脏好像被狠狠的撞了一下,疼的她倒抽了一口凉气。
她有些难过的想,如果她的孩子生下来,大概也有这么大了吧?
“孩子长得真漂亮。”陆则灵由衷的赞叹。
林晓风还是和过去一样大大咧咧的笑着,大言不惭:“随了我。”
两人一同笑了。
“你现在过的好吗?”林晓风问。
陆则灵眨了眨眼,抬起了头:“还行。”
林晓风瞅见她放在一旁沙发上的西装,试探的问:“男人的?”
“我不小心把汤泼到客人身上了,洗了以后发现扣子掉了一颗,今天来配扣子的。”
林晓风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虽然只是三言两语,但她能听出陆则灵似乎过的不好。
“盛业琛,你们,还在一起吗?”
陆则灵倏然听到盛业琛的名字,心疼的抽了抽,半晌才回答:“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说完自嘲的苦笑了笑,“我现在过的还行,反正靠自己的双手吃饭,也挺心安的。”
林晓风鼻子一酸,眼底也有些湿润了,“前几年我总是烦夏鸢敬想找你,结果一直没找着,后来我结婚怀孕生孩子,忙忙碌碌就是一两年,幸好今天又碰到你了。”她顿了顿,想起什么又问:“对了,夏鸢敬和你还有联系吗?”
陆则灵垂了垂眼:“没有了。”她没脸再去和夏鸢敬联系。
和林晓风聊了许多,大多是听林晓风在说自己的生活,现在的她过的很简单也很幸福,和老公是相亲认识的,门当户对又知根知底,原本并不来电,后来七弯八转又相爱了。两个人都偏执的只想要对方,于是缘分成就了这段姻缘,以喜剧结尾。陆则灵觉得仿佛在听童话故事。
分别的时候林晓风强势的留了陆则灵的联系方式,嚷嚷着把她的人生大事委以己任,让陆则灵有些哭笑不得。
有些爱旁人一辈子都不会懂,太清醒的人也不会懂,陆则灵的偏执是一种病入膏肓深入骨髓的病,一辈子只会爱那么一个人。即使爱而不得,也会爱到死去。从离开盛业琛开始,陆则灵就做好了一辈子自己生活的打算,其实也不算太难,至少她觉得自己可以做到。
陆则灵这辈子朋友很少,如果要说她最感恩的人,当属夏鸢敬。只可惜她做了太多伤她心的事,所以陆则灵选择了逃避。
她没想过夏鸢敬有一天还会来找她,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只为来找她。
彼时陆则灵正忙碌着找房子,她升职了,员工宿舍是针对基层员工的,她拿了住房补贴,只能自己重新找房子,一连一个多月都在焦头烂额,最后终于在一片旧社区里找了一个室一厅的房子,装修的比较陈旧,但是价格实惠,她工作也方便。
刚从超市回来,手上还拎着两大包东西,陆则灵走的有点吃力,一直垂着头盯着地下。
刚走到单元门口,她被一双黑色高跟鞋的主人挡住了去路。
陆则灵有些不敢抬头,眼泪已经迅速的盈满了眼眶。
她用尽了全力才抬起了头,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夏鸢敬已经一巴掌狠狠的打在了她的脸上。
手上的超市购物袋掉到了地上,商品撒了一地。
脸上火辣辣的疼,可陆则灵却觉得解脱。好像等这个契机等了许多年一样,她终于纵容自己嚎啕痛哭了起来。
“如果不是林晓风,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都不联系我了?这就是你过的日子?这就是你伟大的爱情?这就是你的醒悟?”夏鸢敬的一巴掌又准又狠,她瞪着陆则灵的目光燃着火,她几乎咬牙切齿的说:“陆则灵,你怎么这么疯?”
不过几个字而已,两个人却是止不住的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不需要再说什么,所有的酸甜苦辣,都在心里。
***
盛业琛往停车场走着,叶清就跟在他身后,其实她知道盛业琛为什么停下来,从橱窗的反光玻璃里,她看到了匆匆离开的陆则灵。人都是自私的动物,她看见了,却不打算提醒盛业琛,可是盛业琛的表情还是刺痛了她的眼睛。
分开的四年,她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他,她也曾挣扎过,最后还是在爱情面前妥协了。她还是想和这个男人在一起。
她和一般的女人不一样,她的生活很充实,不需要男人来调剂也不需要依靠男人生活,她只想找一份合心意的爱情,如若没有,她独身一辈子也没什么关系。
在美国的四年不是没有试过去接受新的感情,只是终究是不对的,年少的那份爱,那份毫无保留的心情,终究是不能复制的,所以她还是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