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手推着门,一手吃力的用脚将旁边的大纸箱推开,怕一箱一箱的行李挡住通道的位置。

一双小手,帮他推住铁门。

他一谔,低头一看,小小的黑色头颅,有点眼熟。

刚才他搬家过来的时候,看见楼下的公园处,一群保姆在唾沫横飞的讲是非。

当时他的眉头蹙得很深,因为他看到那个保姆是“演讲”的中心人物,而这个孩子就蹲在花坛边上,其余一些保姆一边听着,一边指着孩子掩唇偷笑。

那么大的孩子其实已经有自尊心,这样的保姆很要不得。

而且,他真的很不喜欢别人说她闲话。

他温温一笑,揉揉孩子的小脑袋。

“你就这样跑过来,大人会担心。”

因为他的温柔触摸,小男孩整个背脊僵掉,他俯下头,就能看到小男孩脖子上根根寒立的小绒毛。

很可爱。

他能理解她为什么无法爱这个孩子,但是在他眼里,孩子无法代表罪恶,他看到的只是她的血脉而已,她一个人的。

小男孩没有回答他,只是他不松手,继续帮唐恩推着门。

有了多一双小手帮忙,他顺利的将门口一箱又一箱的行李搬进新家。

等他搬进最后一个纸箱,小男孩松手,将自己退出门口,就要跑开。

“宝宝,等等!”他换他。

那么拗口与不快乐的名字他喊不出口,他比较乐意喊小男孩统一“名称”。

因为一声陌生的“宝宝”,小男孩怔怔的停住了脚步。

“来,叔叔刚好有礼物给你。”他走过去,把小男孩的小手牵过来。

这是一个很乖巧的孩子,好像生怕给大人惹麻烦,生怕被遗弃,几乎对大人的话,有点言听计从。

他的新家很乱,不过幸好这间房子是带装潢与家具的,他还找得到一张沙发来坐坐。

他把孩子牵到沙发上坐好。

果然,小男孩丝毫不敢乱动。

其实,这是个能教育的很好的孩子。

他心里,已经暗暗有了决心。

他一箱纸箱一箱纸箱的找,终于找到他带过的一个小袋子。

他从袋子里取出一双童鞋,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小男孩那晚,很冲动的去商场买下的。

他解掉鞋带,然后走到小男孩面前,蹲下,帮他换掉早就已经磨破了鞋底的运动鞋,然后,他生涩的帮小男孩换上新鞋。

他没当过爸爸,自然不太懂得怎么替小孩子穿鞋,更不懂得该买多少尺码的童鞋。

鞋子终于顺利套了进去,可是有点大,并不合脚。

他蹙蹙眉头,对自己的判断力有点懊恼。

而小男孩一直只是紧紧的盯凝着他的脸。

“不太合脚,先脱下来吧!我改天再替你买一双。”他动手想脱下小男孩的鞋,没想到,他吃惊的跳出了沙发,远远的避开了。

他一鄂。

对上小男孩远远避着,一双很警惕的大眼睛。

“你喜欢这双鞋?”他将声音放得很柔,温和的问。

小男孩迟疑了片刻,然后,点点头。

这是小男孩第一次肯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心里有一股暖泉慢慢涌过,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这么喜悦。

小男孩穿着新鞋,又想走。

“你要不要帮叔叔整理房子?”他温声再问。

他一直以为这个小男孩旁若无人,周围发生什么事都与他无关,会很难引起他的兴趣与注意,他以为自己会有一场硬仗要打,他没想到,小男孩会主动亲近他。

即使,他的表现好像很怕受伤。

小男孩闻言,稍微靠近了一小步。

看得出来,小男孩很喜欢很喜欢他,才会一反常态的对周遭的人有了触动。

他也不逼迫,径自开始收拾行李,小男孩不离开也不靠近,只是远远的看着。

神情不再麻木,反而有点焦躁。

“你过来。”他朝小男孩招招手。

他看的出来,小男孩想帮忙,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所以让他有点焦躁。

这是一个语言发展有障碍,模仿能力并不强,更不懂撒娇的孩子。

他觉得这样就好,不能太心急。

“帮叔叔这样一本一本把书本搬出来。”他用最简单的动作,教他做简单的工作。

小男孩迟疑了片刻,然后上前,学他的动B bs 作,将书本一本一本缓慢的从纸箱里搬到地板上。

地板上撒了一地的书,但是小男孩不懂得该叠起来放。

他注意到,小男孩的学习能力不强,而且用的是左手。

那天在她家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注意到,那个保姆是左撇子。

他按住小男孩的左手,摇摇头,“宝宝,听叔叔的,用那只手。”这个习惯,得纠正。

他有信心,他会教好这个孩子。

小男孩怔怔看看自己右手,好像不太会用。

但是,他还是伸出了右手,动作不太稳的去搬完一本书,然后,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他。

那种眼神,似曾相识。

曾经有个女孩也很喜欢这样看着他,眼神里有着若有若无的讨好。

他笑着,又揉揉孩子的头。

这一次,小男孩整个人还是僵着的,只是没有马上避开。

她应酬了一夜,近中午时分,才从外面回来。

早上,她收到一个消息,几乎慌了手脚。

每天该收到的短短“今日平安”四字,今天早上七点多,居然变成了“他已搬家”。

她动用了所有力量,去查他的新落脚点。

现在,她的人还没有给她消息,让她坐立难安。

一回到家,就从保姆嗫嚅、心虚、结巴不定的口中听到了丁天仇不见了的消息。

她差点怒急攻心。

这几年,她一直睡不好,生怕那个人会从天而降再次侵害唐恩的生活。

她一直派人暗中保护,不让那个人有一丝一毫接近唐恩的可能。

她的整个精神,时时就会绷得更像快断掉的琴弦。保护他,居然成了一种习惯,一种生活下去的目标。

现在居然告诉她,她要保护的人不见了,而她的“筹码”也不见了!

三年前,她不知道唐恩怎么办到的,确实在唐恩回中国以后,那个人一步也没有在他面前出现过。

但是,她的恐慌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十年,女人青春有限,她只打算用十年的时间,暗中将唐恩一步一步拱上高位。

现在,他已经是科长,十年以后,也许就会是局长。

他有权有势,而她,也就安心了。

她这么为他,可以不顾一切,这,又是为了什么?是爱情,她拒绝相信。

太子说她根本连什么是爱也不懂。

是啊,她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懂爱。

保护唐恩,她只是为了还恩,真的真的无关爱情。

起码,再见到他时,她半点眷恋也没有,只希望他能快点离开。

这,不会是爱。

……

丁天仇失踪了。

她冲出屋子,因为太焦躁,高跟鞋差点被隔壁新邻居放在垃圾房里的几个空纸箱绊了一脚。

她按下电梯,根本没有注意隔壁的门,是开着的。

“不可以挑食。”正当她想冲进电梯时,一声温淡的声音传入她的耳朵。

好熟悉的声音。

她怔怔的回头。

“张嘴。”

看到,隔壁房子里,有一个沉谧如水的男人,正在一口一口喂着一个小男孩吃饭。

骗人的爱情by蛋蛋1113(卷三06-终章)01-20

她走过去,不敢相信,她要保护的人和她的小小“筹码”,全部都窝在一起。

而那个沉谧如水的男人,明明已经看到她走进他的家门,居然连眼睑也不抬一下。

她怀疑,他是故意的。

故意不把孩子送回来,故意让她看到保姆有多失职,故意……让她紧张……

“要吃中饭吗?锅里还有一点。”他手里的勺子在碗里漫不经心的舀来舀去。

她看不透他的想法。

但是,他面前那个小的,她倒是冷眼看得一清二楚。

从她进入这个屋子开始,丁天仇的背脊就一直寒僵着,看得出来,很怕她。

而她,也不需要儿子的友善,她不屑。

她伸出手,就想把丁天仇拽回来。

她厌恶这个孩子会粘着他,很厌恶很厌恶!

她的手还没有触到儿子僵硬的手臂,有人已经早了一步。

“锅里还有蛋汤饭,你也留下吃饭。”他重复。

她一怔,因为她听出他的语气虽淡,但是带着少许的命令。

而印象里,他一向是从来不会命令人的男人。

是他们隔了太久,她早就已经不认识他了?

他主动松开孩子的手臂,步入厨房,去锅里端了一碗蛋汤饭给她。

“抱歉,手艺不好。”他神情自若的将饭推到她面前。

那个失职的保姆丢了孩子,肯定会慌张的也失职的忘记做中饭。

刚才他看到,她刚从外面回来。

每次都入夜出门,天亮回家,她不累吗?!

她看着眼前那一碗黄得一塌糊涂,稠得卖相让人毛骨悚然的据说是蛋汤饭的饭,马上无语。

眼前的男人,就是厨房杀手。

和三年前,一点改变也没有。

但是,她的儿子,僵着身子一口一口的吞进他的喂食,好像一点一滴该有的味觉也没有一样。

丁天仇一向很听大人的话,那是她刻意的结果,没有一个在天天被暗示要将他扔掉的恐惧中长大的孩子,会敢不听话,但是她看的出来,哪些是恐惧哪些是心甘情愿。

“饭会冷,再不想吃,也吃一点。”他淡淡的开口。

她为什么要听他的?

她安静的坐了下来,也心不在焉的舀着这根本不像是蛋汤饭的饭。

“以后来我家,能少喷一点香水吗?我的鼻子很敏感,闻到杀虫水一样的气味会很不舒服。”他又淡声说着。

杀虫水一样的气味?

她喷的是Opium(鸦片)香水,每一个男人都说极度诱惑力!还有,她有说还会来他家吗?!

她反驳不出口。

冷着一双不用刻意就很妖媚的眸,她闷不作声,吃着碗里的蛋汤饭。

虽然卖相不太好,但是味道还行,看得出来烧得时候用了心思注重咸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