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知道真相
回到学校之后,换了教室,但周围还是那么一群俗人,生活照旧,枯燥到让人生厌。李麦便生出了给许默谦写信的想法。毕竟打电话太唐突了,两人并不熟络,而且也都不是善于言谈的人。
第13章 爱情是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也喜欢我(13)
第一封信她写得很委婉,只是表达了对许默谦的那种生活方式的向往,没有表达个人意愿。写第二封信的时候,她先给许默谦打了个电话,确定第一封信收到了,才开始写第二封。只是电话里的许默谦有些冷,只是说有机会再手谈几局,没提其他,显得非常客套。
李麦讨了个没趣,但并不灰心,还是一如既往地写着自己的生活琐事。大约过了一个月,在信封上写地址的时候被同桌看见,问了她一句:“大理的许默谦,是那个书法家吗?”
“什么书法家?”
“你不知道吗?网上最近传得蛮凶的,说是著名美女作家俨如心因为和许默谦搞婚外恋,被夫家净身出户了,你上网百度下就知道了。”
李麦心里一凉,冥冥中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但放学后还是去了趟网吧。家里有电脑但是没有联网,网吧的气氛李麦很不喜欢,所以一直以来她很少接触网络这东西。
进了网吧她按同桌说的去搜了许默谦、俨如心和画饼充饥客栈,一大堆消息扑面而来,这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可能永远也不会属于自己的。
她原先以为许默谦这块宝生活在那么出世的地方,应该是鲜为人知的,被她发现了,那以后就一定是她的了。却没想到许默谦是躲在那里的。
网上把许默谦的资料曝光得无比清楚,出生日期、出生地,连开画饼充饥书店的缘由也能查到,竟是被父母逼婚,不得已才逃去的大理。
至于同桌说的和俨如心的恋情,倒没那么确定,因为俨如心已经去了国外。如果两人真有猫腻,那她应该是去大理和许默谦一起啊。
但就算没有俨如心,许默谦这样的人,也不会看上自己的吧,仅仅是在下棋上能和他对等而已,其他方面都是天壤之别。李麦有种知道真相之后眼泪掉下来的感觉。
当晚,她给许默谦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客栈前台的姑娘,她告诉了李麦一个很让人绝望的消息,那就是许默谦出国了,要过几个月才回来。
06大胆表白
父母出事就在许默谦出国的那几个月,李麦找不到可以说心里话的人,就一封一封地给许默谦写信,知道彼此可能永远无法在一起了,她心里反倒放下了包袱。爱他只是她的事情,不一定非要让他为她的爱困惑。
这样的生活大概过了两年,她一直写信,从不打电话。两年之后的一天,已经读大三的李麦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你的信我都看了,你现在在读大三了吧,学业要紧,不要再分心给我写信了,你若考了好成绩,我可以去看你。和你再大战一场,也是我一直期待的事。”
李麦好想问他结婚了没有,和那个俨如心的事情怎么样了,但是那些话打出了又删掉,发出的时候,只有四个字——我知道了。
李麦依旧写信,但不再寄出,都存在家里放茶叶的盒子里了。盒子很大,但是两年过去,茶叶已经被喝完了。她曾经想过再让他寄茶叶给她,但是想了还是忍住了。她想等信把盒子装满了,再也塞不下了,她就把盒子快递给许默谦。
她一开始想那时候可能已经大学毕业了,或者可以考到云南的大学读研究生,那样就不用快递,自己捧着盒子亲手交给他。但是时间过得很慢,盒子塞满了,大学最后一年才过去一半。而且学习压力越来越大,她可以腾出的心思越来越少。为了能顺利去云南读研,她不得不咬牙去学那些她并不喜欢的科目。
她想,只要他还没有结婚,她就还有机会。只要她足够努力,幸运之神迟早会眷顾她的。她在床头刻了一句话——许默谦,你一定要等我长大!
信不再写了,但是想他的时候,还是会做一些关于他的事情,比如看那幅画,比如研究象棋,甚至她还干出了织围巾这种她以前觉得只有很俗气的女生才会做的事。
做了这些俗事之后,时间便稍显过得快些。毕业过后,她跟外婆请了长假,打着外出散心的幌子去大理看他。他依旧是老样子,看书、下棋、泛舟海上,才不过二十多岁,却过得像个百岁开外的世外高人。
她依旧住过去的房间,不过守前台的姑娘已经换了,看着她对许默谦太热络,那姑娘眼睛里便有了几分敌意,摆明了也是喜欢许默谦的。
两个人见面后二话不说,摆上棋就开始下,其间喊前台的姑娘泡茶,那姑娘磨磨蹭蹭,老大不情愿,最后泡了两壶茶,一壶是许默谦喝惯了的自己烘焙的茶,一壶是招待游客用的粗茶。
李麦也不计较,拿起来就喝。两个人一下又到了半夜,一旁当电灯泡的姑娘受不住,先去睡了。趁着没人,李麦鼓起勇气说了句:“我想留在你身边。”
“留在我身边干什么?”许默谦装作不在意,继续下棋。
“做什么都行。你看那前台姑娘能做的事,我都能做的。”
“前台姑娘一年换一个,你愿意干一年就走吗?”
李麦沉默了,他知道她要的是一生一世,却还拿这样的话问她,分明是想她知难而退,可是她怎么会甘心呢。她觉得就是磨,也要磨下去,反正这里房费也不贵,她就住上一个夏天,看他动不动心。
似乎是看穿了她的心思,喝了口茶之后,他接着说道:“你其实不用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不值得,毕竟我们年龄相差太远,就算我让你留在我身边,也不是长久的事。而且真正可贵的感情,也不是一生一世。”
“那是什么?”
“是因为对方,而变成了更好的人。”
“若变得更好了,对方却不在了,那变得再好又有什么意义呢?”
“你太聪明了。”
“聪明不好吗?”
“聪明用在下棋上是好的,但若要是相处,还是傻一点好。”
听了这话,李麦心里稍稍安稳了一些,既然他都提到相处了,那说明自己也算没有白来。只要在云南读研究生,经常来找他玩,就算他不承认也喜欢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反正相恋的最终目的也不过就是日日相处,若能时常见到他,她的目的便也算是达到了。
07一局终了
考研的事情顺利落成,但去画饼充饥客栈做前台的提议,许默谦并不同意。拒绝的理由是,真工作了,他就不能随时要求她陪他下棋了。
伴随新学校到来的还有许默谦送她的礼物,和那次临别的礼物一样,还是一盒茶。和上一次的区别是,他拗不过她的软磨硬泡,带她去见了那住在苍山上的酿茶人。
让她意外的是,那居然是个气质超凡的美女,不是她想象中的中年大叔。而且棋艺不在她之下。她第一次见到许默谦那天,就是许默谦约酿茶人在洱海下棋的日子。
许默谦和酿茶人之间的对弈比和李麦下棋有趣多了,他们常常会小赌一把,赌注是字和茶。这两种东西都是无价之宝,拿到俗世可以换到不少宝贝。
看着他们对弈,李麦第一次心生自卑。上一次看到俨如心和许默谦的绯闻的时候,李麦还有那么一丝不甘,她觉得自己比俨如心年轻漂亮,更重要的是她和许默谦志同道合,能陪他下棋,还能欣赏他的字。
可是如今遇到了这个酿茶的姑娘,她算是明白了什么叫绝望。和人家两个人的郎才女貌比起来,自己活像个小丑。有了这样的想法之后,李麦就萌生了退意,可是许默谦和酿茶人的棋只下了一半,李麦的任性让许默谦有些扫兴。
当天回到客栈,她留了一封长信给许默谦,信上的言辞幽怨无比,但最终是以祝他和酿茶的姑娘百年好合收尾。
许默谦看了她的信之后,和以前一样,丢进了床头柜里,那里已经丢了满满一柜子李麦写的信。但是丢进去之后,许默谦第一次,拿出纸笔,给李麦回信。
想了很久,写下的却只有一段话:
爱一个人未必非要求个结局,就像我喜欢她,你喜欢我,都不会有结局。她也有她喜欢的人,环环相扣,谁也离不开谁,谁也成就不了谁。有一天你也会遇上像你喜欢我一样喜欢你的人,你也会面临是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还是喜欢自己的这样的难题。我想以你的性格,多半也会选择前者,那就会和现在的我一样。其实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上次和她没下完的那半局棋,等你回来了,我接着和你下下去。
第14章 梦想是照亮人生的星星(1)
网络时代的爱情
你做梦都想到达的和某些人拼命想离开的可能是同一个地方。比如我想去哈尔滨,常常梦见自己坐着狗拉的雪橇在冰雪上滑行。而从小在哈尔滨长大的香草却希望自己能坐在南唐后主后宫里的秋千上,左手托着一盒橘子罐头,右手拿着小勺,美滋滋地坐在被树叶割得支离破碎的阳光下小口吞咽着温暖和甜蜜。
香草在哈尔滨读大学,她选择了一个很艰苦的专业。白天要在没有暖气的琴房里弹几个小时的钢琴,还要穿着单薄的舞衣在没有暖气的舞蹈房里上形体课。晚上她总要在电脑前熬到一两点才睡觉。她在榕树下建了一个社团,人气很高,她每天都要去处理社团里的事情。
上网的地方在校外的网吧里。网吧里环境恶劣电脑陈旧,你在键盘上猛烈地敲打一阵子后,总要发足五六分钟的呆,屏幕上才会不慌不忙地一个一个地显示出你打的字。这比挨冻更让人痛苦。可是没有别的办法,方圆十里就这一家网吧。
刚进学校时香草想买一台电脑装在寝室里,学长告诉她要由辅导员系主任等等校官批准才行。而等这些校官都批准了,香草也就毕业了。
这样的事情我也遇到过。我家在乡下,门前有几棵树,是我爷爷在世时种下的。这些树越长越粗,粗到影响出行的时候我决定把树伐掉。伐树要有伐树证,否则就是违法的,环保局要追究责任。我不想落个破坏环境的罪名,就到局里找各科室的领导,他们相互推诿,拖了一年也没把证办下来。没办法,我只好在墙上另开了道门。但从此以后,每天我都去揭一小块树皮。众所周知,树没了皮很快就会死掉,死后不伐它也要干枯风化。所以总有一天我会胜利的。其实只要领导让我把树伐掉,我就会在屋后种上几棵小树苗,而他们不让我伐,我也就不敢种了。
不上网也不上课的时候,香草就洗衣服。这时候一般是在晚上,地点是卫生间,别的地方水流太小,涮洗衣服不方便。在零下十几摄氏度的天气里用冷水洗衣服,即使戴上橡胶手套也要把手冻僵。而香草什么也不戴,她觉得戴上那个手套像个中年妇女。这种事我也干过。为了保持玉树临风的形象,我在冬天光着腿穿一条牛仔裤,看到穿厚棉裤的人还不忘问一句:有那么冷吗?
不过香草毕竟是在东北长大的,冻着冻着就冻成了冰肌玉骨,不像我,冻着冻着就感冒了。
香草的皮肤很白,刚开学的时候天气还很热,细腿长发穿短裙的她走在校园里很招人忌妒。由于她每天晚上很晚才回寝室睡觉,不知情的人就开始散布谣言,说她行为不检点,知情的人装作不知情的样子四处打听。到后来无论香草走到哪里背后都有人指指点点。
香草很苦恼,就给我打电话。作为著名的青年扯淡家,我不仅舌肌发达,臂力也很大。假如我和香草在一所大学,我就可以把那些乱嚼舌根子的八婆打得满地找牙。就算不用武力,我也能说得她们怒发冲冠吐血三升倒地不起。可惜我不在她身边,不但帮不了她,还会浪费她很多电话费。
我的好朋友草莓多多倒是和香草在一所学校,她是个咳嗽一下就有人送止咳糖浆,打个喷嚏就有人送白加黑的人。其实香草要是哭起来也有人送纸巾,关键是她不哭,她总是一个人吃饭、走路、唱歌,对身边的一切漠不关心。和谐社会,这样的人真要不得。
喜欢草莓多多的人很多,我不喜欢凑热闹,于是我就喜欢香草。香草写的文章大都是意识流。这个时代在网络上写意识流的人真多,像“拥抱多了,你就触摸不到更远的世界”这样的句子。把思想放在第一位,故事就有些跟不上,虽然有独特的语言做支撑,可是读多了就会犯困。所以失眠的夜晚我就读香草的文字。
凌晨两三点,我趴在床上,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把床头的电脑打开,先去香草的博客看她自拍的照片,再去榕树下看她的专栏。香草博客里的照片是隐藏的,只有博主才能看到。我知道香草博客的户名的密码,所以我也能看到。要是香草偷懒没有更新博客和专栏,我就会发短信给她,告诉她我睡不着了她要负责。这样做有撒娇耍赖的意思,很不像我的风格。至于我的风格是什么,我还没有想出来。正在床上脱衣服准备睡觉的香草收到我的短信后,脸上就会浮现出蒙娜丽莎似的微笑。她的回复一向简约:巨恶狂恶旋风恶。
得到这样的回复之后,我会感到很困惑。我和香草是不是在谈恋爱呢?如果是,那为什么我撒娇她会感到恶心?没有谁规定只有女人可以撒娇啊。如果我们不是在谈恋爱,那我为什么会向她撒娇呢?这样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就会把这事忘掉。
后来我才明白,当一个人说恶心你的时候是真恶心,当这种恶心升级到巨恶狂恶旋风恶的时候就不是恶心了,甚至可能是喜欢。因为物极则反。可惜当我想明白的时候香草已经消失了,伤感之余,我写了句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据说这句诗后来流传很广。
由于不在香草身边,我无法陪她荡秋千,也不能帮她洗衣服,汇钱给她让她买橘子罐头吃,她又不肯接受。所以我只好讲故事给她听。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创意,喜欢照本宣科。我觉得很好玩故事,就讲给香草听,香草听后说:真恶心。
有一段时间无论我讲什么故事香草都说真恶心,这让我很沮丧,但也只是沮丧而已,并不愤怒。这说明我那时还是小孩子心性。后来香草消失了,再没有人听我讲故事,更没人在听完我讲的故事后来一句真恶心。我憋了一肚子话没处说,终于活活憋成了愤青。
除了耐冻外,香草还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本领,就是耐饿。有时候没有课,香草就泡在图书馆里看书。她可以从早上七点看到下午五点,中间不进食甚至不挪屁股。这样一来我就很担心,怕她饿出胃病或坐出痔疮。得了胃病就不能美滋滋地吃橘子罐头,长了痔疮再去荡秋千就会很不爽。我把这些道理讲给香草听,她听后不但不领情,还说我诅咒她。天地良心,我怎么可能诅咒她,我爱她爱得要发疯。
二十岁时,我得了一种病,一到人多的地方就要晕倒。中药西药针灸电疗都无法治好我的病,没办法我只好退学,整天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睡觉看书上网。这时候我很喜欢这种病,它让我摆脱了考试的痛苦。
后来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香草薇儿的姑娘。我喜欢她的冰雪聪明,她喜欢我的玩世不恭。这是故事的开始,看上去很美。故事继续发展,如你所见,我爱她爱得要发疯。
我想去见她,让她煮汤圆给我吃。最好是“三全凌”牌的,豆沙馅。然而她在哈尔滨我在平顶山,来回要很长时间,我担心我会在中途晕死过去。这时候我就很讨厌我的病。由此可见,生病并非坏事,关键是病在什么时候。
为了尽快治好我的病,我到处去看医生。邻居王大叔说生吃狗肺可以治好我的病,于是我就趁夜深人静的时候翻墙到王大叔家,扔了几块在迷药里泡过的馒头给他们家的狗,狗被迷倒后,我就取了狗肺趁热吃了。后来那狗再没得过跟肺有关的病,而且变得特别能跑,你开车它在后面追,追几十里路都不会大喘气。
可是吃了狗肺我的病仍不见好,我感到很痛苦,我把我的痛苦告诉香草,希望她能主动跑来见我。可是她认为女孩子主动去见男人是件很没面子的事。用她的话说就是:我不让你驾着七彩祥云来找我,你还想让我跋山涉水千里迢迢去看你?简直岂有此理!香草就是这样,死要面子。
现在我二十一岁了,香草已经消失了大半年。我的病还是老样子。香草消失后我就很少上网了,整天闷在房间里睡觉。据说一个小时的睡眠可以做出二十个小时的梦,睡觉可以大大地延长生命。显然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说法。如果醒着时有许多有意思的事可干,谁愿意去睡觉呢?
假如我是一个姑娘
我是一个男青年,长得不帅,脾气不坏,只是举止言行有点怪。
我常常一个人坐在北方那座以前住着我的爸爸妈妈、现在只住着我和一只狗的大房子里的卧室靠着墙的大床上,胡思乱想。我对我的生活环境很不满,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这糟糕的生活会不会变个模样。
我的狗名叫阿呆,其实它看上去一点也不呆。如果我心情好,会给它洗个澡,用我以前的女朋友留下的胶木梳子梳它的毛。那时候,它看上去甚至可以说是很帅的。我不喜欢它变帅之后趾高气扬的姿态,所以我很少给它洗澡。
阿呆是一只公狗,遇到它的时候,我刚刚失恋。我的女朋友去了太平洋对面的一个国家。我们没有分手,她告诉我她七年后就回来。她说如果我不愿意等她,就找个好姑娘恋爱吧。她说这话的时候一副欲语泪先流的样子。我是个心软的人,我马上抱住她,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会等你回来的。
虽然没有分手,可是我比分手了还难受。无论怎么看,我都是一副失恋的样子。就是这个时候,我在路上遇到的阿呆。那时候它看起来比我更衰。如果说我是失去了我的姑娘才变成这样,那么它肯定是爹死了娘嫁了老婆跟别人跑了,自己还被兄弟出卖了,挨了朋友一顿打。我略带同情地用眼光扫了它一眼。它低着头,走在路边,没有挡着我的道,可我还是冲过去踢了它一脚。
前面说过,我脾气不坏。可是失恋后我踢了路上一只陌生的狗。由此可见,人是善变的。阿呆被我踢了之后,惨叫了一声,跑出老远后,回过头来看我。我想,那时候它肯定很迷茫。它一定想不明白,我这个慈眉善目人,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踢它一脚。迷茫之后,它感到愤怒。因为无论我遭受了多大的打击,都和它毫无干系,况且,它也烦着呢。
如果我是它,一定会找一只体形比自己小的动物,冲上去咬一口。可是我毕竟不是它。如果它真的去咬别的动物了,那么后来我也不会带它回来,拿我最喜欢吃的红烧猪蹄喂它。它不是一般的狗。前面说过,我踢了它之后,它惨叫着跑开。但是后来,它却跟在我的身后。我失恋后,不想回家,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走,饿了就随便找家小餐馆喝酒吃饭。一开始,我以为这只陌生的狗跟在我身后是要伺机报复那一脚之仇。后来我发现我坐下来吃饭时,它很温顺地蹲在我的脚边。它有很多机会可以下口的,可是它故意错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机会。我想,这恐怕就是传说中的在武侠小说中常看到的以德报怨吧。
到最后,我走累了,就坐出租车回家。下车后,我发现这只陌生狗居然一直跟在车的后面。它累得浑身的毛都湿透了,像被雨淋了一样。我很感动,我想,这狗可能是喜欢上了我。曾经我喜欢上网,和很多姑娘聊天,那些姑娘喜欢上我后,就坐火车、飞机、汽车、轮船等各种交通工具不远万里来看我。虽然她们看到我本人之后很失望,觉得我不该长这副模样。可这是她们的事情,我的感觉是:爱情真是可怕的东西。
阿呆比那些姑娘强,它一点也不嫌弃我的容貌。它甚至不嫌弃我是一个人。它义无反顾斩钉截铁,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爱上了我。我一点也没有惊慌失措措手不及。我立刻抱起它,当天晚上就给它洗了澡,并亲自下厨给它烧了我最爱吃的红烧猪蹄。我以前喜欢叫我的女朋友小呆瓜,现在她不在了,我决定把这只陌生的为了爱而甘心受虐的狗命名为阿呆。
阿呆不会说人话,我不通狗语。所以我们在一起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但是我们有一些共同的爱好,比如睡懒觉、发呆、看到烧好的猪蹄会不由自主地流口水。有时候我想,阿呆并不爱我,它只是需要一个伴而已,这样看上去不那么孤单。逛街的时候,阿呆总是无精打采地跟在我后面。我走路很慢,有时候它走得快了会撞到我的腿。
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阿呆会不会在我无聊的时候跳舞给我看?就像我以前对我的女朋友那样。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阿呆会不会在逛街的时候兴高采烈地跑在我前面,像我以前的女朋友那样,看到好玩的物件就大呼小叫让我去买?
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生活会是什么模样?当然,我得是个漂亮姑娘。如果只是把我的性器官换一换,那我估计会活得更惨。我应该像含香公主那样,浑身带着一股子异香。我的皮肤应该是光滑细腻的,而且冬暖夏凉。我走在街上会引起路人不住地张望,开车的司机会因为看我而把车开到人行道上。我想,也许一觉醒来,我就会如愿以偿。所以我经常为了醒来而睡觉。
我睡觉的时候,阿呆会独自外出。它喜欢在空旷的地方待着,废弃的厂房,乱草丛里也是它的游乐场。那里通常会聚集着很多无家可归的流浪狗。阿呆曾经和它们一样。我想阿呆是厌倦了漂泊无依的生活,才追随了我。或许有一天,它又会厌倦了烦闷的宅狗生活,重新开始四处漂泊。
远在大洋彼岸的女友偶尔会寄明信片给我,这些明信片漂洋过海,到我手里,有一股子潮湿的味道,让我着迷。我从来没有见过海洋,我的家乡有一条五米多宽的河,每到冬天,就会断流。断流之后,你去掀河床上裸露着的大石头,可以看到一窝窝小螃蟹,爬来爬去很可爱。我的姑娘没出国的时候,常陪我去河边玩耍,她害怕蛇、青蛙甚至泥鳅等等滑腻的东西,我经常拿这些东西吓得她尖叫。
第15章 梦想是照亮人生的星星(2)
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呢?会不会像我这样百无聊赖地生活着?有时候兴奋不已,有时候莫名其妙地感到绝望。可是我想,无论如何,我都会陪在他身旁。在他失落的时候想尽办法让他拥有快乐的力量。可惜我终究不是一个姑娘,我不能给任何人带去希望。
阿呆虽然在外面和那些城乡结合处的野狗乱搞男女关系,可是它也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绝不带女朋友回家过夜。我知道它是怕我看到了会感到孤独。我常常站在它的角度思量我们俩这有爱无性的生活。有时候我会假装睡着了,在阿呆外出的时候悄悄地跟在它后面。
阿呆进学校很容易,只需要侧侧身子,就可以从校门下面的缝隙里钻进去。而我就难了,一开始是翻墙,后来被门卫发现了,挨了顿臭揍。我说我是来找狗的,他说我是小偷。没办法,我只好给了他一些钱,堵上了他的口。其实阿呆到学校的小岛上也没什么事,就是坐在岛上望着湖水发呆。所以后来我就不进学校了,躲在角落里等它出来。我猜测,阿呆肯定看过了很多次爱凋谢,但是仍不甘心在孤独里冬眠。
阿呆是只颓废的狗。郁郁寡欢是它的基本生活状态,遇到我那天,纯属抽风。我想让它积极乐观起来,可是它一点也不配合,我带它去晨跑,它总是慢悠悠地在后面晃悠。后来我烦了,就开始给它制造麻烦。白天我故意把食物摆在很高的地方,夜里我把它装在篮子里挂到墙上。有一天醒来,我发现篮子掉在地上,阿呆不见了,篮子挂在很高的地方,阿呆摔下来一定受了重伤。
我开始寻找阿呆。如前所述,阿呆是不堪忍受我的折磨才愤然出走的。愤然是我想象出来的,或许阿呆只是感到失望而已。它一开始一定觉得我这个男人与别的男人与众不同,所以才舍生忘死地追随我。可是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它发现其实我与芸芸众生没有什么区别。不但没有什么区别,而且比那些芸芸众生更恶劣更变态。
我去了以前阿呆常去的地方,大学里的人工湖、第一次遇见它的那条尘土飞扬的路。我没有看到阿呆的身影,却看到了我很久以前的女朋友。她居然还认得我沧桑的面孔,她告诉我,她终于学会了恨一个人。说完那句话她就走了,留我在原地发呆。我不知道她说的那个人是我,还是别的什么人。可是我想,她应该去学的是遗忘,而不是恨。就像我小时候不应该去学音乐而应该去学画画一样。人活着,应该学一些自己感兴趣并且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否则,就是一种浪费。
阿呆应该是离开这座城市了。人们常说,爱上一个人时会爱上他所在的那座城市,失去一个人时会离开他所在的城市。阿呆是一只非正常的狗,有时候可以跑得和出租车一样快,有时候需要踹一脚才能磨蹭几步路。我不知道它离去的方向,算不出它一日的脚程,我想象不出它在离我多远的地方。
我走在路上东张西望,看到人了就拦住人家的去路,以极其悲凉的口气询问对方,有没有见过一只神情和我一样沮丧的小狗。每个人都会被我问得不耐烦,骂一句神经病然后扬长而去。我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一定会有人告诉我阿呆在什么地方。我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那么每个路人都会投来同情或鼓励的目光,给我继续寻找下去的力量。
我回到家中,翻出所有的积蓄,变卖了所有的家具。我决定远走他乡,在我经过的地方画上阿呆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认识这只善良的小狗,它曾为了我肝肠寸断遍体鳞伤。等到我推开家门,却看到阿呆正坐在通往楼顶的楼梯上。它看到了我,马上跳下来,舔我那落满了尘土的鞋子。我想,它是想告诉我,它需要的只是一场出走,而不是永远的背离。
十八岁那年
那年暑假,父亲和他新结识的女友去外地旅行,我懒得当电灯泡,就没有跟着。那段时间我情绪糟糕透了,连我最喜欢的作家写的小说和最欣赏的导演拍的电影都无法吸引到我,做什么都觉得无聊。可是什么都不做更无聊。因为是夏天,天气闷热,不适合逛街。上网聊天逛网站吧,又遇不到有趣的人,偶尔遇到一个,人家又觉得我无趣。总之,那阵子我一听到哪儿刮台风哪儿有地震了,我就郁闷,咋我住这地儿就这么风平浪静呢?
不过那阵子我做得最多的事情还是上网。本来我是不爱在qq群里待着的,嫌里面烦。可那阵子不知怎的我就向人要起群号码来了。给我群号码的是个神人,有三百多个群。我进群里之后,也不怎么说话,偶尔插一句,也没人搭理我。
那天夜里我看一群文艺青年在聊轮回,就没头没脑地说了句:据说杨广轮回之后变成了杨玉环。我把这话发出去就后悔了,那群文艺青年都是鼎鼎大名的神人,我说那么浅薄的话一定会被嘲笑的。谁知他们停顿了几秒钟后,有人接着说:而宇文成都变成了语文课本。
于是我就注意起说这话的人来。他们实在是神侃,从轮回扯到公蚊子不咬人,咬人的都是母蚊子。关于蚊子的性别我还真没研究过,这也是第一次听人就这个问题发表看法。我只听说过母螳螂交配后要吃掉自己的老公。后来他们聊的话题越来越深刻越来越专业,我就困了。睡觉前我把说宇文成都变成了语文课本的人加进了好友名单。
等我醒来的时候那群神人已经散了,唯独被我加成好友的那位头像还亮着。我就发消息问她无聊了怎么办?她说洗脚,洗干净了,就光着脚在地板上走几圈,然后再洗。我说你变态啊,她就不理我了。
我是个有心理障碍的人,无论我多么喜欢一个人,如果她不理我,我也绝对不会主动去理她。最多就是常在她周围晃悠,吸引她的注意。可是这招在网上就不奏效了,对方一沉默,我就尴尬了。我打电话问给我群号码的朋友,希望她能熟悉这个叫光子的姑娘。沉默是金,幽默是白金。这年头姑娘们都可劲装忧郁,幽默的姑娘就像女明星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少了。
朋友说光子和我们在一座城市里,觉得好玩的话就约出来见见。这对我来说可真是个惊喜,下雨天打孩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就让朋友约了她,一起去ktv唱歌。
该怎么描述光子的相貌呢?她比我想象的要娇小,二十四五的样子,眼睛忽闪忽闪的,睫毛很长。总之我很喜欢就是了。后来我提到她,就说:那真是个柔媚得可以把人融化的姑娘啊。在ktv里我一反常态,不唱二手玫瑰的不正经摇滚而是点了阿哲的《别怕我伤心》。
我唱得那叫一个投入,那叫一个惆怅。连她们俩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她们走后我又唱了几首,然后把没有喝掉的啤酒拎在手上结了账。回到街上的时候还不到二十二点,我拎着酒朝灯光照射不到的地方走,就到了河边。
尽管是雨季,河里却没什么水了。岸边的柳树倒是翠绿,树下坐着几对情侣。我很无耻地在他们中间坐了下来,反正是夜里,月亮躲在云里,谁也看不到谁。我是靠着一棵大柳树坐的,粗糙的树皮弄得我背上痒痒的。我感觉有一对情侣就坐在树的另一面,我可以清楚地听到他们的私语。男的问女的:你说李白的女儿叫什么名字?女孩想了半天说不知道。男孩就得意了,说:紫烟呗!日照香炉生紫烟。
我突然就觉得生活挺美好的,小口小口地把啤酒吞进肚子里。风里的凉意逐渐浓厚的时候,我就回去洗洗睡了。
次日上网再遇到光子,话就多了。见过面的网友到底比没见过的多一份亲切感。她告诉我她靠给杂志画插图写游记为生,只是暂时停留在这座城市。她是一个人住,本来想养几条金鱼或者小狗的,后来想想不久就要离开,送人不舍得,带着麻烦,于是就只买了一个鱼缸,养了几棵水草。
于是我去百度搜索她的名字,就看到了她写的一些游记。很苍凉的笔风,看起来和她的年龄很不相称。当然这是我后来才得出的感慨。当时我只看到她去过那么多地方,心里就有些羡慕,我暗想以后我也得像她那样,自由自在,四处游荡。那时也不明白她所说的“每到一处,就要租下一所房子,把住的房间涂成自己喜欢的颜色。等摸清这座城市的脉搏了,就到陌生的地方去。体验从陌生到熟悉的距离,在一次次蜕变中老去。”原来是件很寂寞的事情。
又隔几日,朋友说光子生日,问我是否同去光子家玩耍。我自然应允了,可一时间想不到带什么礼物好。像她这般千山万水走遍的女子,应是什么都看淡了。打车去朋友家的路上,看到路边有卖小乌龟的,眼前顿时一亮,我想光子的鱼缸不是空着的嘛,就送她这个吧。然而到了朋友家,却发现她和我想一块去了。可是光子只有一个鱼缸啊。
朋友说,光子是个很不错的人,看得出来你喜欢她。可她是行者,是过客,不可能为你停留的。
我说,我也没想过她能为我停留下来,随缘吧,你不要说破。这对小乌龟我来送,你就给她买点护肤品吧。
见到了光子,她亲手把小乌龟放到鱼缸里,鱼缸一下子生动起来。看得出来,光子是喜欢我的。然而只是姐姐对弟弟的那种喜欢。在她眼里我是一个即将读大学的少年,虽然父母过早的离异让我看起来比同龄人成熟一些,可举止言谈间,仍带着几分稚气。关于这个荒谬的世界,关于她为什么要行走,我是无法理解的。她即使要找个归宿,也是找那些历尽沧桑的人。我纵然不甘,也只能埋怨父母晚生了我几年。
光子许完愿,朋友就推说有事提前走了。我这么孤僻的人之所以能和朋友相处这么久,就是因为她事事都让着我,就算不认可我的想法,也会给我机会让我去把握。
吃完蛋糕光子又打开一瓶红酒,她看起来有些惆怅,许是又添了一岁的缘故。人都是渴望被疼爱的,尤其是女人。我就讲一些学校里的笑话给她听,她心不在焉地听着,突然就说:给你看看我的画吧。
然后我就看到了她的画。她的画分两种,一种拿去换钱的,就是那些和文字很搭配的插图;另一种就是画给自己看的。我自然喜欢后者。那种赤裸裸的没有丝毫秘密的画,可以直抵她的心,自由得那么自然。虽然不能说超脱尘世吧,起码是狠狠地触动了我的心,且为我以后要走的路,定了一个大致的方向。
我陪着她聊天喝酒到深夜,很奇怪我们几乎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却能一直说下去,那种与君笑醉三千场不诉离伤的感觉很让人痴迷。后来她靠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找了条薄毛毯给她盖上,然后环顾四周,想为她做点什么。可是窗明几净的,并没有可做的事。然而我不想回去,也没有一丝睡意,就拿了条椅子坐在阳台上看星星。夜色很凉,侵蚀着我每一寸裸露出来的肌肤。我突然就想一直这样坐下去,抬头是遥远神秘的苍穹,回头是我喜欢的人均匀的呼吸。
天快要亮的时候,光子醒了,起来找水喝。喝完水就不睡了,陪我在阳台上坐着,问我以后的理想是什么。我突然就冒出一句顾城的诗: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
光子就笑了,在我的额头上轻吻一下,说:你还挺有志向的嘛。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每天想的,都只是我的男朋友,和他周围的一切。
然后彼此就沉默了。不约而同地抬头看天,有些星星已经看不见了,因为天要亮了。星星是属于夜的,就像光子是属于路上的一样。
没有在光子家吃早饭,我就回去了。路上看到早起的老人在打太极拳,我突然就想,我老了以后,会在哪里呢?这座城,终究不是我要长待的地方。
回到家栽在床上就睡着了,连澡都没洗。一觉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了,想给光子打电话,突然想起没有她的电话号码。于是问朋友,朋友说,光子是不用电话的。于是上网,打开qq就看到了光子的留言。她说:我要走了,本来想让你送的,可是怕离别的情景会把你这个小鬼弄哭,所以我就一个人走了。你要好好的啊,也许有一天,我会再来看你们的。
于是就像电影里那样,我飞快地跑下楼,可是一时又打不到车,把我急坏了。最后终于到了火车站,光子正在候车厅里安静地看书。我心里突然就难过起来,我以为她会站在广场上东张西望,渴望看到我来相送的身影的。
我们这里是座小城,火车站也很小,所以不用买票也可以进候车厅。我在候车厅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就在这时候,广播里传出了火车要到站的提醒,于是我就看到光子收拾好行李,往检票口走。我很想像电影里那样,跑到她旁边,把脖子上戴的妈妈签完离婚协议离开这座城市时留给我的可以保平安的玉佩送给她。
可是我终究没有过去。
从火车站回来的时候我没有坐车,懒散地走着,心里闷闷的。路边的音像店里,传出歌手张宇沙哑的歌声:“都说要忘了她,曲曲折折后各自走天涯…”
是那首《单恋一枝花》。
一次关于出走的想象
我追随想看雪的女友来到一座以煤炭闻名全国的北方城市读研。女友看到雪的同时看上了一个不怕冷的北方男子。
失恋后我开始怀念从前。像一个垂暮的老女人回忆她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她如花的容颜。如果说考研是一场战争,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她说她对那个在零下七摄氏度的天气里,上身只穿一件薄毛衣下身只穿一条牛仔裤,皮肤粗糙声音洪亮的北方男子是爱,对我这个缩在肥大的羽绒服里的小男子只是喜欢。她的狡辩让我弄清了爱和喜欢之间的距离,不过二十厘米。那男子一米九,我一米七。
第16章 梦想是照亮人生的星星(3)
我祥林嫂般地向室友诉说我的不幸。他们都是虎背熊腰的北方汉子,听完我的哭诉后,他们一个个义愤填膺摩拳擦掌,要为我报仇雪恨。我说不必了,打轻了不解恨,打重了伤了我女友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