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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丽华院生意向来顶好,不出一会,楼上下都满了,觥筹交错,妓女们清脆的笑声,脂粉气酒气汗臭,一切都是胡天胡地乱七八糟。

不出一会,忽听一人大声笑道:“贩私盐的算什么英雄好汉!走在刀子上,官府一个不高兴,杀他个全家满堂红!那眼光利索些,有些肝胆的好汉,谁去做这等勾当!我说小红药啊,你也太没眼光,看上谁不好,偏看上那贩私盐的!岂不是太没眼光了?”

众人闻说,不由纷纷为之侧目。原来这丽华院向来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莫说贩私盐的,就连江洋大盗,榜上的通缉犯,真要搜也能搜出来一两个,只因老板有些后台,当地官府照应着,不在院里闹事,故而倒没出过什么乱子。他这样一吼,分明是故意卖弄,一时间众人都朝那边看去,只见墙角苏绣屏风下坐着一个青年男子,约莫三十岁出头,生得油头粉面,一双暴突的金鱼眼贼溜溜地在站在他对面的那个妓女身上打转,手里拽着人家,死活不让走。

这种场面常来窑子的人早就见怪不怪,有那些没脸没皮的嫖客,硬是看上院里某个花娘,死缠烂打,死乞白赖也要弄上手。通常来说,妓女是不能挑客的,但偶尔有那些颜色出众的妓女,被人花大价钱包下,那其他嫖客没有那般财大气粗,便只得犯干瘾,偶尔喝高了,见到心仪的妓女拉着耍赖也有,眼下这人很显然就是其中一个。

被他扯住的那个妓女果然生得白净俏丽,被他这般撕扯,面上微有怒色,一时忍着不发作,只急道:“何苦来!快放开!王大爷待会就要过来的!让他看见了,你不是自找苦吃!”

那人“呸”了一声,金鱼眼红通通的,显然是酒意上头,叫道:“哪门子的大爷!老子会怕他?!一个贩私盐的,什么东西,敢和老子叫板。小红药,老子就看上你了,你今儿非得服侍老子不可!”

那小红药只得隐忍笑道:“我说爷,你要当真爱我,何必用这等粗陋的法子。红药我人就在这里,你要抱要亲,那也随你。不过来逛窑子的,总也得有个规矩,没钱的客人,难道还要我们去喝西北风不成?”

那人哧地笑道:“谈钱那也太俗了,咱们文雅人,不谈钱财,只谈风月。你们这些妓女婊子,不是爱文人雅士吗?苏小小,谭小玉……人家也没成天钱啊财啊挂嘴上。你看看,我不是比那什么王大爷赵大爷风流倜傥多了?咱们追求真爱,我爱你,你也爱我,这才叫圆满嘛!”

说着硬是将她拉扯过来,张手就要抱住。众人见他如此不堪,又是笑又是摇头,谁去管他。忽听角落里有人低声一笑,慢悠悠说道:“没钱也敢谈风月,脸皮之厚,当真少见。”

那人正对着小红药上下其手,听得有人嘲讽自己,便怒道:“哪个不长眼的胡扯?!不瞅瞅老子是谁!有种的出来!”

角落里那人不为所动,只是轻笑,声音低沉魅惑,“俗话说,花钱买乐子,关键在花钱买三个字。你没钱还要乐子,只怕回头人家只会给你一顿脚丫子。”

那金鱼眼勃然大怒,用力在桌上一拍,放在桌角的茶壶登时摔在了地上,咣当一声碎了,小红药早已趁机跑远,躲在楼梯口朝这里张望。那人怒道:“报上名来!你哪条道上的?”

角落里那人浑身都藏在屏风的阴影下,只露出一只手来,手指修长,大拇指上套着一只金灿灿的扳指,被他转来转去的玩弄,越发显得那双手优雅而且从容。

“让别人报上名来之前,不是应当自报名号吗?你方才吹嘘自己走遍江湖,只有你不认识的人,没有不认识你的人——抱歉,我就不认得你。你是谁呀?”

四下里传出闷闷的笑声,金鱼眼紫涨了脸,突然狠狠一笑,道:“今天就说出来,你且好好听着,省得吓破了你的胆子!不归山你可听说过?”

众人一听不归山三个字,顿时嗡地一声闹开了,紧跟着突然又安静下来,厅里沉寂得十分诡异。角落里那人玩转扳指的动作停了一下,跟着“嗯”了一声,“不归山的名气,那可是大的很呀。”

金鱼眼冷笑道:“算你识货,老子就是不归山的人!”

那人像是有些意外,哦了一声,“那倒是得罪了。还请问你是不归山哪一部门下?系何色彩带?执何种令牌?”

金鱼眼登时憋住,顿了半天,才道:“老子是北斗七使之一!你还不快滚?要逼得老子发怒不成?”

那人笑道:“这更奇怪了,我听说北斗七使里只有三个年轻人,其余的大多年过四旬。你这样年轻,莫非是三个年轻人里的一位?是摇光?天玑?还是天权?”

金鱼眼哪里能回答的出来,听这人说话,俨然是个知情的,他这回班门弄斧可算出糗到家了,当即咕哝道:“为什么要告诉你!什么玩意……老子懒得理你!”说罢掉脸就要出门,连酒钱也打算一并赖掉。

谁知走了一半,忽觉眼前一花,先前坐在角落里玩弄黄金扳指的男人不知何时已经站在自己面前,浑身裹着一幅藏青大氅,连脑袋都裹住,只露出一双精光湛然的眼睛,眼角斜斜飞挑,眼波荡漾,带着桃花般的艳色,像深情款款,又像轻佻嘲讽,风骚之极。

他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通体漆黑的长剑,比寻常的剑器长了一尺有余,寒意渗人,就那样轻轻巧巧搁在金鱼眼的脖子上,那只戴着扳指的优雅的手在剑柄上慢悠悠地点着,带着闲庭喝茶一般的悠闲,仿佛他手里拿的不是剑而是精致珐琅茶杯,正犹豫着是喝西湖龙井,还是来一点铁观音。

金鱼眼还在色厉内荏,颤声道:“你……你要做什么?不归山……岂是好惹的?快……快放开!”

桃花眼微微一眯,深情似水,“你说自己是不归山的,可有什么证据?”

金鱼眼暴突了半晌,突然叫道:“怎……怎么没有!咱们前些日子才找到苍崖城小主……”

那人惊道:“找到苍崖城小主了?!”

这话问得急了,宝剑顿时贴上金鱼眼的脖子,吓得他两腿打颤,连声道:“好汉饶命!我……我可不是什么不归山的人!在下、在下只是一介草民,手无缚鸡之力,不过随口说说……卖弄而已……饶命啊!”

那人笑道:“算你老实。你不肯说自己是谁,不如我来替你说。你叫李福光,兰州人,做贩马的生意,可惜没什么眼光,没两年就赔了本钱。你寡嫂见你可怜,便收留你在家,谁知你起了不轨之心,强暴不成便杀人灭口,并吞了寡嫂的家产,出门在逃。如何,李福光,我说的对不对?”

李福光只吓得软在地上,一个劲哆嗦。那人揭开大氅,将宝剑收回,腰间隐约挂着三把剑,李福光只觉心头一震,登时想起了他的身份,颤声道:“你……你是泽秀!”

只有泽秀才会身配三把宝剑,只有泽秀能抓到官府怎么也抓不到的通缉犯,只有泽秀无门无派,在江湖恣意独身闯荡,毫不畏惧,偏偏没人来找他的麻烦。

泽秀笑道:“贩马的,果然有些见识。你杀人便要偿命,和我去官府吧,我好领了赏银。”

说罢取出绳子将他捆住,提了便走,老鸨见他走到门口,急得追上去,只是软声叫唤:“大爷……大爷……喝酒吃菜的银子……”忽觉一个东西抛了过来,她本能地抬手一接,沉甸甸地,却是五两银子。

“两个人的,其余算作赏钱。”话音一落,泽秀人已飘然而去,走过街角。

“喂,你说苍崖城小主已经找到,可是实话?”走了一半,他突然发问。

李福光垂头丧气地说道:“不敢有假……我、我也是前日听一个不归山的人说的。不归山找到了苍崖城的小主,接去了派中保护……”

泽秀嗯了一声,将他送到官府,领了两百两赏银,自去镇上买了两匹骆驼,骑马牵着骆驼,朝玉门关外行去。

找到了苍崖城的小主,此事关系十分重大,他必须要去不归山问个清楚才行。上回他给天权写信,原是想请不归山出面寻找小主,没想到他们不声不响,闷声发大财,竟然早已行动了。

嘿,难不成,不归山也想沾点苍崖城的光吗?

他突然想起什么,从腰后的皮囊里取出纸墨,舌尖舔了舔笔尖,写了一行字,忽又犹豫了一下,将那张纸撕碎了扔出去——还是不要事先告诉他们好了,他自己去看。

角之卷 第十四章 泽秀(二)

黄沙滚滚,像没有生命的浪潮,在脚下翻滚,在周身奔腾,在头顶呼啸。

小蛮此时早已分不清东南西北,也看不见天空大地,入目的只有恶魔般肆虐的沙暴。看样子他们说的没错,别看沙漠平时文静得像个千金小姐,一旦发起疯比疯婆子还厉害。眼下,这疯婆子是要她的命呢。

不归山要她报仇,沙漠要她的命,两相比较起来,小蛮悔得肠子都发青,早知道就不要一时头脑发热偷偷逃出来,折腾了大半夜,沙漠里的地形状况她完全不清楚,身边没有骆驼,更没带水,只有等死的份了。

好奇怪,她明明记得朝这里走应当有一块绿洲,还有帐篷呢,怎么走着走着就感觉越走越远?

怀里满满塞着珍珠宝石黄金,沉甸甸的,硌着她还疼,腰都直不起来。在沙漠里,带着这些东西完全是个大累赘,小蛮被风沙吹得半死不活,几次犹豫着想把它们丢了,临到关头又舍不得——她现在唯一拥有的,也只有这些金灿灿华美的值钱物事了。

远方的黄沙像长大了嘴的狂兽,嘶啦啦咬上来,打了她满身的沙。

小蛮一个趔趄,险些要摔倒。

她知道自己不能摔倒,如果栽在这里,不出一会她就会被黄沙活埋,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被风卷起的沙像刀子一样割在她脸上,疼得都麻木了,她的眼睛也早已被沙子迷住,睁都睁不开。

在这种时刻,她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往事。

沙子打在身上真疼啊,像滴水成冰的寒冬腊月,她衣着单薄,被丢在门外,浑身皮肤都要裂开一样的疼。

她没有哭叫,默默缩在地上,近乎贪婪地凝望着屋里暖洋洋的灯光,仿佛那样她就会感到一点温暖。远处来了一个人影,瞅见她,立即露出一脸不耐,一脚踹开房门,厉声道:“这么小的孩子,这么冷的天气,你把她丢在外面,是要冻死她吗?!”

屋里的女人暴跳起来,像一只野兽,两人扭打嘶吼在一处,她的声音因为长期喊叫,早已变得沙哑粗嘎,断断续续,像一把粗粝的刀:“你有良心!你的良心都被狐媚子给吃了!你也知道孩子小!那是你的种!你不把她带走?让她看看你做了什么丑事!”

屋里两个人滚来滚去,扭来扭去,乱七八糟,没人来管她。

每次都是这样,她都快看腻了,打完之后他俩都会说,都是为了孩子好,好像她是个祸水一样。奇怪,既然是为了她好,怎么不让她先进屋?她冻死了就是为她好?

叹一口气,她是孝顺的好孩子,为了避免以后杀子的罪名背在他俩身上,她还是自己照顾自己来的比较妥当。趁着他俩抓着屋里的东西乱砸,她偷偷摸摸爬回房间,坐在火盆子跟前取暖。

外面的喧嚣闹一阵安静一阵,最后大概是他俩都打的没力气了,连说话都有气无力。一个人突然走进来,往她床头放了一卷上好丝绸料子,外加几串包好的冰糖葫芦,抱着她亲亲额头,说道:“爹走了,你要好好的,回头爹再来看你。”

她没说话,只是夺命似的抢过冰糖葫芦,塞进嘴里——她快两天没吃饭了,饿得眼前发黑。

等一串糖葫芦吃完,屋里已经没人了。女人在外面淅淅沥沥地哭着,她突然意识到一种不好的事情,悄悄摸出去,只见到爹走远的背影。

他走了,三年多都没回来,直到她娘死了。

头顶突然有黄沙像巨掌一样拍下,小蛮被一掌拍在地上,姿势无比丑陋,像只苟延残喘的蟑螂,四肢瘫开,脖子还在使劲朝前伸,身上的金银珠宝压得她气也喘不过来,她还在妄想着逃离沙漠,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做富婆。

很显然,那是主角才有的命运,她这个冒牌主角,一个跑龙套的,是看不到那天了。

远处似乎又有一个身影缓缓行来,被风沙遮去了大半的容貌。她想起那个下雪的天气,她爹来了又走了,用一卷丝绸,三根糖葫芦,就算作对她的疼爱。

小蛮不知从哪里生出来一股力气,猛然从沙里窜起,抱住一条腿,毛茸茸的,张嘴就咬,头顶传来一声痛嘶,还有一个男人惊讶的叫声,紧跟着她被一根脚掌吧嗒一下踹上,眼前一黑,痛快地晕了过去。

泽秀没想到自己这么倒霉,难得进一次沙漠,就遇到了沙暴。好在他事先带了两头骆驼,这次的沙暴也不算大,勉强前行,寻找避风处。

谁知半路又杀出程咬金,正是匆忙赶路的时候,沙里突然窜出一个妖怪来,抱着他骆驼的腿就啃了一口,骆驼受惊,一脚将那东西踢了好远,泽秀险些被颠下驼背。

他赶紧喝呼住惊惶的骆驼,扶剑走过去低头一看,却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妖怪,而是一个浑身被沙覆盖的女孩子,在她身下,珍珠宝石散了一沙地,亮晶晶的,一下子就被风沙掩埋了。

泽秀急忙将她抱起来,顾不得那些宝贝,这种时候,救人要紧。

好在风沙渐渐小了下去,周围地形虽然发生了变化,但骆驼认识路,不紧不慢地前行,很快便来到了附近的一块小小绿洲。

泽秀取了水,替那少女洗脸,谁知那张脏兮兮的脸洗干净之后却是白皙小巧,两弯似蹙非蹙的秀眉,一万分的楚楚可怜。她被骆驼一脚踢在膀子上,骨头断了,看这个情形,就算立即接骨,一场发烧是难免的了。

泽秀当机立断扯了她的上衣,救人事大,谁还管男女之防,何况他向来也不是这种拘礼的俗人。谁知脱了上衣,只见她粉嫩的脖子上挂着一个饰物,用红绳系得结结实实,分明是一根半透明的不知什么材料制成的玲珑小角。

泽秀心中大惊,飞快解下那小角放在手里仔细看——稚龙之角!不会有错,绝对是真正的稚龙之角!他还有点将信将疑,将她的中衣襟口扯开,果然见到她胸前雪白皮肤上的一块藏青色火焰状胎记。

是她!果真是她!全武林都在觊觎的苍崖城小主!

泽秀震惊极了,使劲揪住她的脸,左右上下每个角度都不放过——这个瘦不拉叽脏兮兮还会啃骆驼腿的丫头就是苍崖城小主?

那女孩似是被他粗鲁的动作给弄痛了,突然皱眉骂了一句:“混账王八蛋!”气势汹汹。

泽秀不禁哑然失笑,将稚龙之角挂回去,自取了板子绷带替她正骨。

苍崖城小主明明是被不归山救走了,却如何突然出现在大漠中?嗯,他想起当时散落在她身下的众多金银珠宝,当即下了结论:她不相信不归山,所以偷了珠宝逃了出来。必然是不归山有什么举动触怒了她,否则她独身一个年轻女孩子,怎么会不顾性命之忧只身穿越沙漠?

看来他这一趟是来对了,不归山啊不归山,可算露出狐狸尾巴了。

小蛮醒过来的时候,只觉浑身疼得像要散架。她第一件事便是去摸胸口,她的银票,珠宝,全副家当都在那里呢。

谁知一摸之下是空的,这一惊非同小可,她猛然跳起来,尖叫道:“我的钱呢?!”

紧跟着又是一声尖叫,原来是触动到了断臂伤处,痛得浑身发抖,一头栽了回去。

旁边突然伸出一双手扶住她,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在头顶响起:“不要乱动!否则以后胳膊一个长一个短,可别怪人。”

小蛮痛心疾首地抓住他,眼泪汪汪,哽咽道:“我的钱……”

话未说完,只见那男人递上来一个小荷包,塞得满满,打开一看,果然两千两银票好好的在里面躺着,外加她从镜子上抠下的两颗夜明珠,一个子儿也没少。

小蛮松了一口气,突然又提气叫道:“我的珍珠呢?黄金呢?”

那男人不耐烦地吼道:“啰嗦!命都快没了,还要什么黄金!”

小蛮被他一吼,这才发觉面前多了个人,勉强忍住心中悲愤,打量一番,却见他满脸络腮胡子,头发乱七八糟,衣服也乱七八糟,身材高大,目露凶光,端的是凶神恶煞。

她怯生生地说道:“大……大叔,谢谢你救了我……”

泽秀脸色一变,“你叫我什么?!”

小蛮急道:“大……大爷!”不对?那再换:“大伯?”还是不对,“老爷?”

泽秀长出一口气,冷道:“省了这些俗套礼节,你方才突然从沙里窜出来咬住骆驼脚,被它踢断了胳膊,须得静养两日。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不用挂心,安心休息便是。”

这话说得好跩,分明是有钱人的口吻。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你倒是身外一个来看看。小蛮伤心地背过去掩面垂泪。

这时她才稍稍回过神来,沙暴已经过去了,他们如今身在一个小小的绿洲里,对面一潭清水,几株高大的白杨树。她身下铺着一张大氅,盖着自己的衣服——自己的衣服?!她又是一惊,她什么时候被脱得只剩下肚兜了?!

这一动弹又牵扯到骨折的右手,疼得她冷汗涔涔。她的右手大约是得罪老天爷了,不是破皮伤肉就是骨折,什么倒霉事都来。小蛮又一次抹去伤心的眼泪。

泽秀坐在她身边,取了火石点火,一面说道:“你胳膊断了,为了接骨只好脱你衣服,不用激动。我问你,你怎么会一个人出现在沙漠里?”

小蛮吞了一口口水,怯生生打量他,直觉这种情况下装可怜最好,于是颤声道:“我……我被一群坏人抓走,也不知要拿我怎样,我是趁夜偷偷逃出来的。大叔,您是好心人,救了我,您的恩情我一辈子也不忘,来生我一定给您做牛做马报答您。”

她玩了个狡猾,起誓起到来生了,反正来生的事谁也说不清楚,给他做牛做马也无大碍。

泽秀皱眉道:“不要叫大叔!”

那……叫什么?这人看上去得有三四十岁了,胡子拉渣的,不叫大叔难道叫帅哥?

他点了火,烧了一锅开水,这才道:“我叫泽秀,你叫我的名字便好。”说罢回头,桃花眼熠熠生辉,风骚入骨,小蛮竟看得呆了。

角之卷 第十五章 泽秀(三)

到了下半夜,小蛮果然开始发烧。

只是她发起烧来,和别人还不同,烧得越烫越有精神,两只眼睛亮得和灯笼似的——这是泽秀的原话。眼睛虽然亮,她却不多话,安安静静地坐在火堆旁。

沙漠的深夜是很冷的,大约还加上发烧的缘故,小蛮只觉十分冷,冷得彻骨。她近乎贪婪地盯着熊熊火光,那种奇异的神情,令人诧异。

泽秀递给她两块干饼:“吃点东西,早些睡觉。明天咱们还要上路。”

小蛮接过来,却不吃,轻轻说道:“大叔,你要带我去哪儿?”

泽秀已经懒得提醒她不要叫自己大叔了,他扯了饼子泡在水里,跟着却皱了皱眉头,显然他对这种简陋的食物毫无兴趣,勉强吃了一口,便再也吃不下,道:“回不归山,你是从那里逃出来的吧?”

小蛮手腕一颤,饼子一下掉在了地上,她喉头发紧,低声道:“你……”她想问你怎么知道,但转念一想此人既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必然是什么都知道的了,这话问来也没意义。她虽然烧得脑壳子疼,却没烧傻。

“你是不归山的人?”

泽秀哧了一声,对她的猜测嗤之以鼻,“你别问那么多,他们既然欺辱你这个苍崖城小主,这个公道我自然要讨回来。”

小蛮的嘴唇轻轻一触,也不知绕了多少主意,最后低声道:“大叔,我不想回去。”

她并不知道这人是什么身份,但看他行事极为潇洒利索,说一不二,想必就是钱师父嘴里说的那些江湖豪侠之类的了。如果能说动他将自己带得远远的,安顿在别的地方,那是再好不过。

泽秀道:“你不用上去,在下面等着就好。”

小蛮只得用怀柔政策,哀声恳求:“大叔,求求你啦。我真的不想回去……您带我离开这里好不好?随便把我放在哪里都可以,就是别回不归山。”

谁知道这家伙软硬不吃,挑眉道:“哦,你偷了他们那么多珠宝,所以心虚?”

小蛮不防他一下子点中自己的软肋,脸色顿时绿了。他怎么知道那些珠宝是不归山的?

泽秀似是猜到了她的疑问,冷冷笑道:“那些珍珠宝石都不是纯圆形,上面打磨出无数个棱面,只有以不归山的奢华才会多此一举,别处再也看不到的。”

小蛮又愧又惊,一时竟想不到个完美的话题来转移。

泽秀又道:“何况你身份敏感,无论去哪里都不能自保。不归山说到底,倒是你最终可去的唯一地方,至少他们打着维护正义的旗子,明里不敢拿你如何。”

小蛮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实在不知怎么办才好,只得尽数坦白:“大叔,我看你人这样侠义又热心,索性都告诉你吧,我不是什么苍崖城小主,我家在梧桐镇,我叫小蛮……”

话未说完,忽觉眼前一花,脑子里嗡地一声,再也撑不住,往后仰倒。泽秀赶紧扶住她,奇道:“你刚才说什么?”

小蛮只觉脑子里像有千万只蜜蜂在嗡嗡乱叫,眼前阵阵发黑,所有声音感觉都离她越来越远,她喃喃道:“我……我叫小蛮,我不是……小主。”说到这里,终于晕死过去。

这下她要倒大霉了,一时没忍住,把真相吐露出来。这个人一定会把她送回不归山处置,偷东西,假冒小主,她的罪名可真够重的。房地财产也好,美男家丁也好,通通都浮云了。她要被人捆在高高的木架子上,点火来烧。小风嗖嗖的吹,火苗一个劲往上窜,她孤苦无依地靠在木架子上大喊大叫,下面一群人拍手叫好,哈哈大笑。

小蛮在噩梦里纠结了好久,突然大叫一声,从地上跳了起来,天色已然大亮,骨折的右胳膊传来阵阵剧烈的疼痛。啊啊,她没被放在木架子上烧吗?她还活着?小蛮惊魂未定,摸了摸手脚脸蛋,还好,都还在,而且烧好像也退下去了。

沙地上被蒸出一股股热气,远方的景色都被蒸腾得隐隐约约。小蛮扯下盖在身上的衣服,这才发觉不知何时身上的衣服都穿好了,想来是那个大叔帮忙的,他真是个好人,虽然嘴巴坏了点。他人呢?

水潭边蹲着一个人,早已穿戴整齐,一身的黑,背后还拖着一条又粗又长的辫子,直垂到地上。小蛮又狗腿又感激地叫了一声:“大叔!”

这声大叔是她出生以来叫得最甜的一次,那人慢慢回头,阳光直接照在他面上,小蛮脸上狗腿的笑容顿时僵住。

这个人,有一双勾魂夺魄的桃花眼,仿佛饱含了深情款款,又好像随时会淡淡地讥诮你一番。这种既轻佻又风骚的眼睛,长在一个男人脸上是很可怕的,人们会不由自主将他划分到红颜祸水那一块去。而事实上,他也确实有祸水的本钱——小蛮听见自己下巴脱臼的声音,她本能地用手去扶。

那少年摸了摸光洁的下巴,起身走了过来,勾起嘴角,道:“说了我不是大叔。”他那一笑都带着深情又轻佻的味道,勾人魂魄。小蛮手忙脚乱地站起来,手足无措。啊啊啊啊,世上居然有这种容貌的男人!她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天权来了,如果说天权是那种清贵公子的俊美,这个人就是典型的浪荡妖媚人物!比如戏子啊,男妓啊,或者祸国殃民的美人啊这种类型的。

她突然又意识到自己盯着看了太长时间,只得赶紧移开目光,惊疑不定,“大……大叔?”

泽秀走过来,将毯子大氅什么的胡乱收拾起来塞进骆驼背上的行囊里,道:“我叫泽秀,叫我名字就可以。”

小蛮见他行动的时候,腰上挂了三把长剑,心头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好奇怪,她怎么好像对三把剑和泽秀这个名字有点熟悉?在什么地方听过吗?

那双桃花眼又开始对她施展媚术,眯得像只猫,眼睛的主人说话却很有些不耐烦,粗鲁的很:“别发呆!快上骆驼!咱们要在天黑之前赶去不归山。”

小蛮哦了一声,突然低声道:“你……你别这样看人!好怪啊!”

桃花眼毫无自觉,眯得更厉害了,“废话什么!快过来!”

小蛮赶紧摇头:“不!我不去不归山!”

泽秀拧起眉头:“不去也得去!”

“我说了不去!你怎么不讲道理!”小蛮急了,这人要把她往火坑里推,她哪里还顾得什么八面玲珑,没破口大骂都算客气了。

泽秀翻身跳上骆驼背,轻叱一声,那骆驼没头没脸地朝她这里冲了过来。小蛮吓得尖声大叫,掉脸就跑,一面喊道:“我不想去啊!你这个人妖!男妓!快滚开!我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