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将士见百合一放手,手中的鞭子才收了回去。
叶世子此时脸上神色更冷,他眉头都皱了起来,周围人个个在说话。刚刚自己原本进城想要来个下马威的,没想到鞭子抽出去没打到人身上,反倒被个女人抓住了,那将士听到周围人的话下不来台。又见叶世子一双眼睛中全是不耐烦,顿时恼羞成怒,将手中鞭子又扬了起来:
“闭嘴!穷山恶水出刁民,朝廷办事儿,哪容你们多嘴!”他眼中透出杀意,刚刚若像他自个儿说的。抽陆六二十鞭,兴许出了这口气也就算了,现在面子失了,人没打着,他已经想要的是陆六以及百合的命了,那鞭子宛若毒蛇,张牙舞爪的这回向百合抽来,显然是要报她刚刚拽鞭让自己出丑之仇了。
若鞭子打到了自己身上便也罢,可要是打到了百合身上,不说她一个女人撑不撑得住,哪怕就是撑住了,可哥哥走时明明将一个好端端的媳妇儿交到自己手中的,若回来发现人伤了,恐怕这兄弟情也得断了,当初是他们几个撺掇着张洪义入军,张洪义临走时可说了,若是百合少了根头发,回来都找他算账的。
陆六慌乱之间手按到了刀上,也顾不得这一行人并不好惹了。
男人都有血气,哪怕就是兔子逼急了还咬人,这一行人不依不饶,他忍气吞声还步步紧逼,实在将他逼得无可奈何了。他情急之下跳起身来,大喝:“敢!”
不等他将手中随身配的刀抽出砍在这将士马鞭之上,那头叶世子已经看到了他的举动,眉梢扬了扬,眼中露出锐利之色,手里红缨枪转了个方向,正要朝他挑来,那鞭子再到百合面前时,‘啪’的一声,又被她伸手抓住了!
这一回百合没有轻易再将这个将士放开,事情可一不可再,她都已经如此道歉,这群人还要步步紧逼,刚刚一行进城时,骂人的可不止陆六一个。
营州民风彪悍,刚刚哪个张嘴的不比陆六骂得厉害的?可偏偏这些人柿子挑了软的捏,还真与他们杠上了!
百合冷笑了一声,那将士涨红了脸,伸手想要将鞭子从百合手里拽回来,却使出了浑身的劲儿都抽不动,他嘴里骂咧了一声,百合眯了眯眼睛:
“军爷该适可而止了,你们一行人进城这样横冲直撞,很容易伤人的,这个年头,大家日子都不好过。”
她话音一落,一旁叶世子冷笑了一声,终于不耐烦了:“不要耽搁时间了。”他声音低沉,一张俊美的面容挂满了寒霜,那一双长得笔挺漂亮的眉宇间带着浑然天成的贵色,嘴唇紧抿着,话一说完,旁人摸不清他是什么样的性格,可他随行的几人却知道他对于几人在此地逗留了一段时间,已经有些不满了。
那将士眼皮跳了跳,伸手拽紧了长鞭想要将百合往自己面前拖,一面又伸手去摸腰间的刀。
看他这个动静,百合也不再忍耐,手中鞭子握紧了,只用力一抖。
一股柔和的力道从她掌心里吐出,那原本因为两人力道而被绷得笔直的鞭体被抖出波浪的形状,马上的将士没想到她力气会如此之上,大惊失色之间原本想要极力稳住自己身形的,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身体被这力道带得从马背上歪了下来,若是仍再将鞭子抓着,他恐怕会被拖倒在地,幸亏他脚上踩着马蹬,稳住了他的身形,只是这会儿他一要掉落,本能的将士便将手一放开,下意识的将马脖子抱紧了。
只是如此一来,那马受了惊,有些不安的开始甩起了蹄子。
他极力想要爬上马背,嘴中骂骂咧咧,不干不净的道:“千人骑万人摸的小娘皮,老子回头将你扔到红帐…”他话没说完,百合将夺到的鞭子拿到了自己手中,听到这话,鞭子扬了起来,‘啪’的一声便打到马屁股上:“多谢军爷赞赏,既然这样,小妇人也送军爷一程,祝各位前程似锦了!”
鞭子抽到马屁股上时,那马原本就受了惊吓,这一吃疼,更是扬着前蹄儿嘶鸣了起来,不管不顾的甩着蹄子开始发狂了。
这只马一发狂,其余马儿跟着就开始发了疯,叶世子原本准备出手,却没想到会碰了这样的变故,吃惊之下自然顾不得再出手拿她,也不敢再像刚刚那样托大的单手握住缰绳,反倒是双手紧紧将缰绳拉住了,只是一只马发起疯来,根本止不住,一群马匹都开始在闹市之中狂奔。
“营州果然能人多!”叶世子俊美冷漠的脸上头一回露出狼狈之色,他之前一直没将百合放在眼中,此时没想到进了营州这里遇到的一个小小民妇,竟能将他逼得还没出手就已经露出狼狈相,他本能的转头去看百合,那小妇人此时伸手打了马匹之后,将手中长鞭扔在了地上,兴许是冷,双手已经笼在了袖口里,这会儿感觉到了他的目光,抬起了头朝他看过来,她勾着嘴角冷笑,叶世子这才发现这个开始看上去不起眼的妇人长相还有些不错,甚至像是在哪儿看到过的。
那张脸脑海中仿佛是有印象的,可硬是要想,又偏偏想不起来了,马匹还在发疯,一行人横冲直撞的,所到之处行人莫不避闪,嘴中发出骂咧声来。
原本准备向陆六出手的那将士此时最惨,马儿发疯之后他压根儿抱不紧马脖子,只能死死将马鬓毛抓紧了,可这样一来马匹却更吃疼,早将他甩掉了,他一双脚还踩在脚蹬中锁着,这一路动间人已经软软被吊在马背上了,等到众人跑进营州一条偏僻胡同将马儿终于控住,叶世子才发现这个将士一双腿骨都断了,此时早痛晕死过去。
叶世子从小出身富贵,进入军中天份惊人,一生里从未吃过这样大亏,进了城没能立个下马威,反倒遭人给摆弄了一回,他身上散发出大量的寒气,那表情让人不寒而粟,众人都咬牙切齿,他却想着那少女面孔,应该是在哪儿看过。
我的盖世英雄(二十九)
此时另一边,百合将这群人一赶走,回头便将陆六拉扯了起来,他双腿还有些发软,显然是因为刚刚的事儿给吓的,他有些不敢置信的盯着百合看,没想到百合今日会表现得让他如此出乎意料之外。
原本一年之前看百合拿了火钳追打着二哥跑时,陆六还以为张黑子这个莽汉终于找了一个与他匹配的悍妇了,两人一个凶一个恶,夫唱妇随倒也相配,可没想到这会儿百合让他吃惊的,是连鞭子都能给人扯下来了!
之前光听鞭子破空声时,就知道那军爷手上力道不小了,可这样一鞭百合伸手能拦住不说,还能从他手中将长鞭扯下来。
若说一开始陆六只是因为张洪义的原因对这个大嫂多有尊重,此时对百合倒当真是有些佩服了。
“没事吧?”百合问了他一声,他恭恭敬敬的摇了摇头,原本咧嘴想笑的,可是却又牵动了之前自己抽出来的伤口,脸颊肌肉刚一动,他嘴里就发出倒吸凉气的声音来:“嫂嫂…”
“先回去,收拾一些干粮你就走,这营州你不能呆了,前往高昌投奔你兄弟去。你几个兄弟都在高昌里,你老娘我来替你照顾,这几个人并不好惹,但若是在军中,凭张洪义的性格,他会保你性命的。”百合没等他说完,便将他话打断了。叶世子这个人并不好惹,且性格冷漠无情,从当初周百合与他定亲,但周家出事儿,他半点儿没有伸手便能看得出来,这个人是有多么薄情寡义的。
当初的周家虽然身为太子党派。可周父才能平疏,在朝中又没担任要职,哪怕就是身为太子党,可能帮上太子的又有多少?周家又并非什么太子嫡系,叶世子与新皇之间据说还有私交,若是他当初肯美言几句,周家哪怕再倒霉。也不可能会落得如此结局。
可他丝毫不念未婚夫妻情义。眼睁睁看着周家出事儿,虽然在当初那样的情况下,他帮是情份。不帮也没人能指责他,可由此就能看出此人性格来。
陆六听得心中不安,倒吸了一口凉气,咧了咧嘴。又摸了把被自己打得红肿破皮的脸,嘴中犹豫:“竟然这样凶恶?莫非还能吃人了?”
“总之你听我的话就成了。”陆六替她好歹送了一年的米。又平时为她送柴挑水的,好逮照顾过她,陆六的老娘她照顾着,也算是替他还人情了。上回张洪义回来说是邓知州要收他为义子了。之前又听陆六说张洪义确实是拜在了邓知州麾下,陆六得罪了叶世子,可若是有这层关系在。哪怕他吃些苦头,但好歹能将命给保住的。
她催促着陆六快走。又从怀里摸出一袋银子朝他扔去:“上回你大哥回来时给我的,拿去买马匹换些吃食和水,快走!”
陆六呆了一呆,摸着银子,眼中说不出的感动,他咬了咬牙,点点头,强忍着疼痛,嘴中骂咧着:
“这些狗娘养的,非逼得老子要去从军了,嫂嫂,我那老娘,就交给你了!”刚刚百合拽鞭子的举动,显然并不是柔弱妇人,老娘交给她照顾,陆六也放心,更何况这会儿他不放心也没办法了,看百合样子,她好像认识那个贵人的,若是自己还不走,说不定会连累家中老母。
男儿有泪不轻弹,他抹了把脸上的血水,转身就跑。
陆家的地方百合这一年中也是去过的,陆六的老娘陆郭氏已经四十出头了,可是看上去她的外表远比她的实际年纪要大,百合到了她家,请她搬离家里跟自己一块儿走时,陆郭氏还一头雾水。
只是陆郭氏知道百合,也明白她是儿子结义兄弟的媳妇儿,张洪义临走时托给儿子照顾的,这会儿看到百合来找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来不及问便去收拾了几件衣裳。
家中没什么值钱的,只余一小罐铜钱,陆郭氏将罐子一抱,跟了百合就走。
本来以为这一趟陆六应该躲过了,没想到夜半三更时分,有人却摸到了家中拍门,说是陆六出事儿了。
听到这话,陆郭氏整个人当时就不行了,她只得这么一个儿子,还没有传宗接代,当初陆六说要上战场,一来放心不下她,二来陆郭氏也是害怕这个唯一的儿子出了什么好歹差错,所以死活不允他去,只盼他在公门里干上几年,往后给自己讨个媳妇儿,好让自己抱孙子的,谁也没想到好端端的祸从天降,如今人在家中坐,祸也找上门来了。百合给她掐了人中,她才悠悠的醒来。
两个女人慌慌张张的回到陆家,陆六浑身被血泡涨了,停在屋中一张门板上。
一张脸已经被打得稀烂,如那破开的瓜瓤似的,一只眼珠都被打烂了掉出来,他还吊着一口气在,听到有人进门,便喉中发出‘霍霍’的声音,半晌之后,困难的喊:
“娘,娘…”
陆郭氏看到他时,简直没能将人认出来,双腿一软,若不是身后百合将她拽着,她恐怕当场就要坐倒在地。她跌跌撞撞被百合拉上前,也不敢去碰儿子,陆六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肌肤了,有些地方鞭痕入骨,百合抿了抿嘴角,想也知道是谁干的!
“嫂,嫂嫂…照顾,照顾我娘…”他嘴里发出痛苦的喘息,还在放心不下自己唯一的老娘。
今日百合让他赶紧走,可是他从小到大还没跟自己老娘分开过,总觉得要走也要跟老娘说一声才是,因此出了城想想不对劲儿又折转回来了。他原本打定主意了,自己跟母亲一道别,往后便投奔几个兄弟,立了功风风光光回来,给老娘娶个她喜欢的儿媳妇,往后给陆家开枝散叶。
他回来时还想得挺美的,可没想到一回来没等到老娘,反倒等到了几个如狼似虎的士兵。
这几人二话不说捆了他就走,陆六虽然拼命挣扎,可双拳难敌四手,被打得奄奄一息带走时,那几人将他捆到县衙门地牢中,当时他就知道自己怕是活不成了。
只可惜自己没能听百合的话,这个仇他是报不了了,陆六一说话,那身上还没凝结的伤口便往外不停冒血,四周街坊邻居都往这边看,嘴里念念有词的,猜测着陆六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大夫呢?大夫呢?”陆郭氏整个人都要崩溃了,大夫已经有人去请了,可是这会儿夜半三更的,大夫来得也慢,陆六明显不行了,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但他唯一一只蒙了血的眼珠还睁着,吊了一口气不肯落下,显然心中十分不甘。
百合忍了心中的感受,小声道:“这个仇,我若报不了,告诉你大哥,仇人是谁,我心中有数的。”
他这才咧了咧嘴,这一动,嘴角边一大股血又喷了出来,喷了握着他的陆郭氏一身都是,陆郭氏嘴中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陆六才脑袋一歪,咽气了。他这一出事儿,百合张罗着让人将他下葬,具体原因她不用打听也能猜得出来,得罪了叶世子,陆六当时又穿着捕快的衣裳,要查出他的身份并不难,如果他跑了也就罢了,自投罗网回来,肯定是被人捉去打了。
陆六这一死,倒没人再来找两个女人麻烦了,可惜陆郭氏早年丧夫,如今唯一的一根独苗这么莫名其妙又没了,哪儿受得了这个打击,强撑着身体将丧事一办完,自己也跟着落了气。
等百合办完丧事想要查探叶世子行踪,才知道他一早已经领着人前往高昌了。
年后张洪义回来,他照例是翻墙进屋的,拍门时百合已经上了床,起来门刚一打开,就被他抱进了怀里死死搂住了:
“媳妇儿,可想死我了。”他身上带着马戈皮具的气味儿,混杂着汗意与铁锈气,似是还若隐似无的夹杂着一丝血腥,味道并不好闻,百合推了他一把,问道:
“怎么突然回来了?”
“战事完了,我向义父求了个恩典回来的。”他如今在军中屡立战功,已经是邓知州极为看重的义子了。邓知州知人善用,张洪义力大无匹,且他虽然大字不识一斗,可是他在战事上确有其独特天赋,他悍不畏死,每当上阵时,有万夫莫敌之勇,如今一升再升:“义父已向我放话,若是我这一次回去,再立一功,他会任我为马军兵马史,从此你男人也是朝廷正经的偏将了!”
这战场上什么将不将的百合不懂,可看他说得眉飞色舞的,每回都是半夜回来,扰得人不得清静。
百合打了个哈欠,问他:“吃饭了没有?”
她一回来不是问自己得了多少荣耀,张洪义迫不及待想跟她分享时,她每次问的总是这样一些琐碎小事儿,可张洪义听在心头却觉得慰贴,他摇了摇头,目光软和:
“媳妇儿,我…”
“挑水去,我先将火生上。”他几个月没回家,一回来却被使唤得团团转,张洪义咧嘴一笑,应了一声就要去摸桶。
我的盖世英雄(三十)
只是张洪义揭水缸时,却发现里头并没有多少水了。想起自己上回回来时,明明缸还是半满的,他当时还对于自己将媳妇儿托给陆六照顾十分信任的,没想到才几天时间,陆六就敢这样托大了!
张洪义想到这儿,阴沉着脸将盖子一扔,提了墙上的扁担就要走,连桶也不拿,一副凶神恶煞要去找人算账的模样。
夜半三更的,百合看到他的举动,问了他一句:
“你干啥去?”
他也不出声,又歪头去看米缸,缸里有些米,可并不多,张洪义拳头握得‘咯咯’作响,嘴里骂骂咧咧的:
“陆六这狗东西,当初诳着我去当兵,说是会照顾你的,可是现在才几天时间,水不挑了米不买了,是不是看我没在家中,敢怠慢你了?老子跟他结义兄弟一场,没想到他这个狗东西竟然如此大胆,今天非要在他老娘面前,将他腿打断不可!”张洪义此时心中又急又怒,若是当日参军的是陆六,要是陆六将老娘托付给他,张洪义自然也会像当成自己的亲娘一般给他侍奉着,他原本以为陆六也会与自己一样,没想到现在看到家中米和水都没有,自然便急了。
原本他就是个急脾气,在军中一年多的生活又让他脾气变得更冲了,这会儿一发现不对劲儿就要冲出门去,百合听他这样一说,原本起身的动作又突然坐下去了。
“怎么了?”张洪义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转头来看,就见百合坐在灶台前,眉头微微皱着,面无表情也不出声,心里登时就慌了:“是不是有人欺辱你了?”
当初要去当兵,本来就是为了奔着前程去的,如今前程倒是有了,可原本要这前程,为的就是家里人为的就是兄弟媳妇儿。要换张洪义自个儿说,他是宁愿窝在营州这个地方,当一辈子没出息的杀猪匠的。原本出去奔前程,现在一切干得好好儿的倒也不差。家里媳妇儿有人照看着,他都盘算好了,干个几年,攒些钱,再跟邓知州说他要告老还乡。回来成亲生娃的。
可现在百合的表情让张洪义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心里如揣了只小兔,惴惴不安的:“怎么了?”
“你估计不能在他老娘面前,将他腿打断了。”百合忍了心中的感受,看张洪义听到自己这话张大了嘴,一副茫然不解的样子,叹了口气:“陆六和他娘都没了。”
他还傻呼呼的,‘嘿嘿’的笑:
“没了是啥意思?”
“他们母子二人死了,丧事我办的,只是不知道你在哪儿。通知不到你。”百合挽了把柴,塞进灶里,张洪义听到这话,只觉得一二月初春的天气,刹时却寒冷得如同置身于十二月的寒冬。
一股寒气自他脚底窜起,他一个大男人,以往再冷,都从未像现在这样,身体开始轻轻的打起了摆子来。
身上鸡皮疙瘩一层一层的窜起,那手以前压得住肥猪。战场上提着双斧可以一刀砍下蛮子的人头,可此时竟然握不住那一根轻飘飘的扁担勾。浑身血液‘哗啦啦’急速的流,让他遍体生寒,手中的东西‘哐铛’一声掉落到了地上。打到他穿着黑底布鞋的脚趾上,他竟然张了张嘴,喊不出一声‘疼’字,仿佛整个人都没有知觉了。
“谁,谁,谁他娘的…”他声音哆嗦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浑身紧绷。
锅里饭烧开了,‘咕咕’的冒着汽泡,屋里生着火,饭香夹杂着柴火的热气,明明应该温暖如春让人浑身放松的,可此时张洪义却像是置身于洪流之中,他抖着嘴唇,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心头空落落的,手抖得厉害。
百合无声的叹了口气,将柴塞进灶堂里,这才拍了拍手,她起身朝张洪义走去,伸手拉他,他如落水的人抓到救命的稻草,死死将她握住了。
以往无论多寒冷,他的手心总是干燥而温热,可此时却又凉又硬,仿佛石头。他握百合的力道有些大,捏得人有些疼了,百合任由他抓紧了,另一只手环住了他的腰,如哄孩子一般,轻轻拍打着:
“与南平候府叶家那位世子爷总是脱不了干系的,不要担忧,此时报不了仇,往后总有一天能报的,就像你说的,你还年轻,南平候也不是生来就是南平候的。”她将那日的事儿一说,张洪义浑身抖着,紧紧将她搂进怀里,一滴滴水迹落在她头顶,没入她头发根里,如淋了一场雨似的,他安静的不出声,甚至连自己流泪的那一面都不愿意被她看见,百合也就假装不知道了。
他这样隐忍的悲伤,远比大声的哀号更让人心揪。
这一夜百合煮了饭,可张洪义却怎么都吃不下了,两人坐了半晌,第二日他并没有像上回一样天不亮便离开,反倒是去打了些酒。张洪义回来城里人都知道了,也晓得他结义兄弟陆六的事儿,看他阴沉着脸,众人大气也不敢喘的。
陆六母子埋在了城外一个土坡上,张洪义坐在简陋的坟墓面前,将香烛纸钱摆好了,又将酒坛子口封着的泥拍了:
“好弟弟,哥哥险些误会你了。你安心的去,总有一天这个仇,你大哥不要命也给你报了!陆家的香火,我来替你承,往后我儿子就是你儿子,就像以前你拿你嫂子当娘尊敬似的!”
昨夜他已经悲伤过,此时表情镇定得让人心中发毛。他眼睛通红,头一回那张憨厚的脸上露出几分凌厉狠辣之色,自己端起酒坛子喝了一大口,随即脸颊肌肉抽搐,重重的将酒坛子砸碎在了坟前,‘哐’的一声,那坛子四分五裂开,酒洒了坟头一地都是,他衣摆裤腿上也沾了,张洪义眯了眯眼睛:
“以前陪你喝酒的时间不多,哪想到你这短命的狗东西,竟不等哥哥风光回来陪你喝了。”他说到后来,声音哽咽了一下,又深呼了一口气,强忍住了。
百合看到这情景,走得远远的。张洪义呆了近半个时辰,才爬了起来,朝百合走来。
二月营州的天气还有些冷,早晨下了绵绵细雨,百合穿着青色的袄子,头上沾了不少白色的毛毛雨,身上也沾着,冻得脸色有些发青,嘴唇都失了颜色。
张洪义眼中露出怜爱之色,他伸手摸了摸百合的头,语气有些温和:
“冷吗?”他跟以前好像有了些变化,昨夜回来时还嘻皮笑脸的,这一回经了事儿,倒像是一夜之间就成熟了许多:“我跟陆六等人,从小就一块儿穿开裆裤认识的,成天没事儿就混到一起,为此他不知道被他老娘打过几回了,他老娘以前说他不务正业,好不容易谋了个衙门的缺,结果天天与我们这样的地痞无赖混到一处,每回见了我们,他老娘总拿棍子追着我们打,说我们教坏她老人家儿子呢。”
今日他好像谈兴很好,说起话来嘴角都带笑,估计是回想到了以往的情景,他眼神都微微发亮。百合也不出声,听他回忆着过往的事儿,抿着嘴角安静的听。
她这样的温柔,让张洪义心里仿佛掀起了一圈圈涟漪的湖面,总想要做些什么,握着她的手还不够,搂紧她好像也还欠缺了点儿火候,他忍了又忍,眼角眉梢透出几分狰狞:
“媳妇儿,不管你承不承认嫁我,这一回你以嫂子的身份给陆六安葬,替他老娘送终,在我姓张的看来,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回头等我得了空闲,我会求义父他老人家做主,替我们操持婚事,将事儿办了。”百合听他这样一说,歪着头看他,他目光也不躲闪,脸不红气不喘,平静的盯着她看,目光里满是坚毅:
“你跑不脱的,哪怕你不愿意,我姓张的背上强抢民妇的恶名,你也是我的。”他说这话时,还勾着嘴笑,以往看起来凶悍的脸,此时好像多了些什么,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他将陆六的死藏在心里,这会儿不提,不代表他忘了,他藏得越深,他日暴发之后便会愈凶狠。至于婚礼的事,百合皱了皱眉,没出声,他也不准备要等百合的回答,牵了她就往家的方向走,这一回他嘴里不再说要置办什么东西了,不再提要买花布鞋,要买缎子珠宝了,百合闭了闭眼睛,深呼了一口气,空气中全是潮湿阴冷的味道。
张洪义这一次在家里呆了两日,每日他都会买坛子酒,在陆六坟上坐上半天,回来将水缸挑得满满的,又买了一大缸的米。
现在的他入不入战场,已经由不了他了,他要为陆六报仇,当初叶二所说的英雄路,并不是那样的好走。
直到两天之后,邓知州派了士兵过来请他,他才走了。
这一走就是半年,太子反了,同时反的,还有淮南手握重兵的潘氏。新皇登位两年,根基太浅,面对这场叛乱,唯有向其余几个知州借兵,在这关键的时刻,邓知州借朝廷四万兵马,任自己的义子张洪义为都知兵马使,由他领兵北上,助新皇一臂之力,并剿除废太子余孽。
我的盖世英雄(三十一)
张洪义原本就不放心自己家中的妻子,更何况这一次皇帝许他富贵,答应若是这一次他立下大功,由邓知州举荐,可任江州州牧,且可拥有自行招募兵史的权利,虽然没有明言升任张洪义为知州,可在这样的情况下,皇帝只是没有将那层窗户纸捅破,害怕大齐朝再多一位知州,使朝局更加混乱罢了。是最多离京城还有一天路程时,一行人脸上都不由自主的露出松了口气的神色来。
越是离京城近,越是能感觉到不对劲儿,沿途一些村庄里的百姓估计已经感觉到不对劲儿,早已逃难,十室九空,路上偶尔还能看到几具穿着军服的尸体,大热的天,有些已经腐烂了,散发阵阵臭气。若仔细一些,还能看到大军路过的痕迹,留下的车轮印十分明显,应该是张洪义一行先到了。一路颠簸,有时一行人甚至连客栈都不敢找了住,如今好不容易快到达,一旦进了京中,必定就会有热水有美食,甚至还有貌美的姑娘了。
晚上众人也不歇息,想要一口气儿赶到皇城根下,早晨天色才刚刚蒙蒙亮时,远远的隔着山道都能看到笼在雾气中那高耸巍峨的城门了,前头为首的将士精神一振,打马来到百合马车旁:
“姑娘,快到了”张洪义虽然已拜邓知州为义父,并且这一趟大家知道他立功之后必会有锦绣前程,可他跟百合还未正式成婚,再加上张洪义虽然现在握军权,可毕竟百合还未曾得到朝廷正式的诰命册封,因此为首的将领对她只称姑娘。
“都到这会儿了,还没遇上叛军,说不定大人早将太子党余孽一举清光了。”那将士说话时,哪怕百合坐在马车里没看到他的脸,从他语气中都能听出眉飞色舞的意味,她笑了笑,只是很快的却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儿了,马车轮子还在地上滚动着,可百合依稀感觉到地底微微的震动。
她练星辰练体术两年之久,五感远比别人更灵敏得多,这是一小支人马前来了,且马蹄上应该包了什么东西,所以动静很小,应该是快到了才让她感觉到。
“有些不大对劲儿,你听听。”百合掀起车窗帘子,向外头的人皱着眉头说了一句。
外头的将士开始还不以为意,只当她是胡思乱想罢了,还笑:“姑娘想多了,如今离京城越近,大人领大军先行,都已经快到天子脚下,废太子的人马不是大人对手的,姑娘恐怕是久没见到大人,所以思念了。”
那队人离得越来越近,百合摇了摇头,马车轮子还在地上骨碌碌的滚动着,发出很大的响声,一定程度上消减了众人的听力。百合一脸严肃的神色,将士开始还笑着,看她表情有些不太对劲儿,想了想双腿一夹马腹,喊了一声停。
众人不明就里,车队缓缓停下,那将士跳下马,将耳朵贴紧地面,这一转眼的功夫,那不知是敌是友的队伍离得更近了。这将士虽然不如百合武功高,可他在战场多年,也算是颇有经验了,此时听到马蹄声,脸色都变了变,对方越离越近,此时一行人就是想躲,可此时离京城不远不近的距离,这四周空荡荡的,又能往哪儿躲去
一行人数量这样多,还带了个女人,跑又跑不快的,那将士咬了咬牙,正拿不定主意,那支队伍终于赶到,一行约二十来人,穿着黑衣蒙了脸的队伍骑着快马冲来,蒙蒙天色中,前方的人举起了手中的手弩,嗖嗖的破空声响起,这分明就是来杀人灭口的,将士还没来得及报出自家将军的大名,身下马儿便眼中中了一箭,开始发起狂来。
这队人马一来也不说话便大开杀戒,护百合入京的队伍先是被这阵突破弄了个措手不及,但很快的回过味儿来,众人牢牢将百合护在中心,这些人有备而来,又用的是军中才有的轻便小巧且杀伤务极大的弓弩,还打了众人一个措手不及,那弓弩上抹了毒,很快这边人马便死伤了小半,百合想从马车里出来,外头却遭人堵得牢牢实实的。
听到外头惨叫声,她一脚踹破马车厢,外头的将士没料到她力道这样大,吃了一惊的同时,百合捡起一块破裂开的马车厢板,手上运足了力便朝那群放弓弩的黑衣人砸去。
手弩的优点在于轻便,杀人于无形,可若是论穿透力,与弓相比又差了许多。更何况在这样近距离的情况下,最多刺穿人已经是不错,百合这会儿扔了马车板子过去,那弓弩便穿破不了这东西了,并且马车板在受到了雨点似箭矢袭击,却不减去势,直接朝那群黑衣人飞去。
那群人见了人便杀,哪儿会料到百合反应得这样快,更何况也压根儿就没想到马车中的人力道会这样大,等到反应过来要躲时,身在马上,手中拿着弓弩,想躲都躲不了了。
一阵闷哼声响起,百合从马车里跳了下来,哼了一声:“抓住他们”
开始这群人突然闯来,众人反应不过来,只能被动防守,倒死了好些人,现在百合的举动扳回了众人的劣势,几人呆了一呆,回过神来愤怒的一行人拍了马便冲上前。
本来以为这群黑衣人一见事情败露便要逃的,谁料这些人倒也不逃,反倒在慌乱过后,很快的稳住了阵脚,看到一群人冲过来,开始摸出了武器。
为首那黑衣人摸出一支银枪,在清晨雾蒙蒙的天气里,那银枪闪烁着寒光,像是看准了目标一般,朝百合冲了过来,一路有人拦他的,都被他一枪挑到了马下。未完待续。。
我的盖世英雄(三十二)
这个蒙着脸提了银枪的黑衣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竟然武功颇有些门道,马上功夫也不差,枪下几乎没有一合之敌。
最重要的,也不知这群人究竟是哪个派来的,竟像是死士一般,行动间替这提枪的黑衣人开路,且配合得极好的样子,一路冲过来,势如破竹般,很快便像一柄尖锐的刀,破开了防守的众人,直朝百合逼近。
“保护姑…”此次领队的将士看到这样的情景,脸色都有些变了,这一趟他受张洪义的委托,得邓知州的命令护送百合北上,眼见如今已经快到皇城根下了,一路都平安无事儿,若是快见到张洪义的人了,在这里百合却出了问题,他拿什么脸面去见张洪义,往后又有什么脸回营州见邓知州?
那将士嘴中着急的话还没喊完,百合看到这群人,又看到那支亮闪闪的银枪,突然间就勾了勾嘴角,一掌就将这将士拍开了。
他话音未落,便被百合拍了个踉跄,若不是他双脚还锁在马蹬之中,这一下恐怕早被拍得落下马去了,只是他虽然没落下去,身体却晃了两晃,连忙死死勒住缰绳,嘴里发出安抚马儿的声音,好不容易才堪堪稳住了身形。
“姑娘…”这将士实在不明白百合为何要推他,正有些吃惊间,却见百合从破裂开来的马车上跳了起来,身形如一片轻飘飘的叶子,率先跳到他马背上,那马受了惊吓,有些不安的打着响嚏,还没来得及甩着蹄子原地转动,百合已经跳了出去。
那提着银枪的黑衣人看到她的举动,雾色中眼里露出几分冷色,原本朝这边挑来的长枪打了个转,那红缨在空中洒荡开来,带起一阵凌厉的风响声。要朝另一边划去时,百合却伸手出去,显然是想要将他银枪抓住。
“找死!”那黑衣人发现她的意图,嘴里忍不住吐出两个字来。正要开口,但下一刻那横扫出来的长枪没能挑中别人,百合拽住了一缕红缨,顺手便将枪尖拖着往自己的方向拉拽过去,那黑衣人开始还不以为意。他臂力本来就不小,再加上银枪原本的重量,扫出去时力道更增加了数倍不止,哪怕就是沙场好将与他拼斗,他也不见得能拼输。
此时百合赤手空拳就想要来抢他长枪,他冷笑了两声,原想等百合自己站立不稳被自己的力道带得摔下马车,却没想到那扫出去的枪头一下子被她拉住,仿佛突然间扫到了铁棉上一般,再也动弹不得。在她拉拽间,那长枪头被她拉了过去,她顺手将银枪握住,黑衣人还没反应过来,百合抓稳银枪,身体朝他马背上跳了过去。
她一个女人,也不知道哪儿来这样大的力气,那黑衣人抓紧了银枪没放,而枪身另一端又被她握在掌中,黑衣人挣了好几下没挣脱。随着她跳到自己马背上的动作,握着银枪另一侧的黑衣人仿佛像是坐跷跷板似的,一下子被百合整个人逼得不住朝后退,若是要缓解这种情况。除非他将手里的长枪撤了。
可是这黑衣人显然十分傲气,并没有放弃抵抗的意思,下一刻他只感觉锁在马蹬上的双脚传来一股剧痛,他力道不如百合大,被逼得直接从马背上往后滑落。
掉在地上的一瞬间,他还有些不甘心。可是百合只抖了一下手腕,那原本他使得顺溜的长枪却仿佛一下子变得陌生至极,滑溜如蛇,让他根本抓不稳。他不由自主的松手,心里一股无名火直往上冒,身体重重摔落在地,下意识想要撑起身时,百合已经将手里夺过来的长枪转了个方向,枪头对准他了。
他起身的动作险些让枪尖穿透了他的喉咙,黑衣人下意识的僵住不敢再动,百合坐在他的马上,用力将长枪往地上掷去。
‘铿’的一声,枪尖插在地上,枪尾还在不住晃荡着,其余众人回过神来,都赶紧拿武器将这个黑衣人制住。
其余一群黑衣人失去了首领,在离得这样近的情况下,手弩的威力便不像刚刚那样好使了,护送百合的一群将士扑上前来,将这些人砍的砍杀的杀,很快把场面控制住了。
“姑娘,这应该是废太子的余孽吧!”众人死伤了大半,为首的将士让人将刚刚的黑衣人拿刀架住,大部份的人开始打扫战场。
众人谁都没想过百合看起来娇娇弱弱,却在眨眼功夫就将这看起来武功不俗的黑衣人撂倒,看她的目光都有些惊骇,百合听到这将士的话,笑了一声:
“废太子的余孽此时恐怕早已经被清扫干净了,叶世子,好久不见了。”叶世子原本的坐骑被她夺了过来,刚刚叶世子摔下马时,马受了些惊吓,此时还在原地甩着尾马打转,百合控制着缰绳,任由不安的马匹带着自己转圈,目光却居高临下盯着这会儿被好几把长刀架在脖子上,躺地上动弹不得的叶世子看。
“叶世子?”百合这话音一落,那为首的将士便惊呼出声,下意识的喊:“不可能!”
“南平候府叶家也是军中的老人,叶世子如今是皇上宠幸的臣子,绝不可能干出这种事儿来,更何况我家将军对叶世子推崇有加,姑娘这样的话不能乱说了。”邓知州爱才若渴,在营州军中声望极高,当年叶世子未婚上战场前,曾在营州一带呆过,当时的邓知州对他便十分喜欢,曾数次言明说若非他出身来历太高,否则这样的人才,他必会收为义子归自己所用的。
这将士是邓知州身边的人,深受邓知州信任,这一次才被派了出来护送百合。
当日邓知州说要收叶世子为义子的话时,这将士曾亲耳听到的。这一回新皇要平废太子乱,向邓知州借兵,邓知州二话不说借了兵马四万,相当于他手中兵力的三分之一了,邓知州对皇上的忠心可见一斑。叶世子是皇上的心腹,又受邓知州看重,他没有道理要来杀害百合,更何况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罢了。
听到百合这张嘴便指认是叶世子,这将士因为忠于邓知州的关系,对叶世子也是爱屋及乌,百合话音一落,他心中便微微有些不快,连一开始时对百合身手的惊艳都冲淡了大半,脸色就沉下去了。
他心中还当妇人头发长,见识短,只是碍于张洪义的原因,不好将这话说出口罢了,却心中免不了觉得张洪义英雄一世,却昏了头,被美色所迷,看上这么一个女人。
一路原本对百合生出的好印象,这会儿散了大半,那将士冷着脸开口,百合对他态度也不以为意,只是伸手拨了拨那插在地上的银枪杆,摇得‘嗡嗡’乱晃了:
“若是不信,扯了面巾好好看就是了。”她这话一说完,被按在地上的黑衣人突然开口:
“你到底是谁?”
这会儿被百合点破了身份,叶世子心头其实也如惊涛骇浪一般,他奉命前来拦截百合,只知道这次自己要拦的是邓知州派进京中的义子张洪义的妻子,并不知道他妻子是谁,他在这里伏了两日之久,好不容易等到了,刚刚一见面便欲杀人夺车,一开始原本进展得十分顺利,却没想到这个自己本以为极好拿下的妇人,却在最后关头发力,让自己栽了一个大跟头。
开始时叶世子其实并没有将百合认出来的,只是恍眼看到间觉得她十分眼熟,可直到自己银枪被她夺去,又被迫遭她挤下马去时,叶世子突然间想起了在营州城时,自己当日领人进城,却遇上了一个营州的捕快以及一个小妇人的情景。
当时那小妇人也是伸手将他副将手中的长鞭夺去了,那会儿他只觉得那妇人有些脸熟,却想不起来曾在哪儿见过,此时再次遇到,又听她一口就唤出了自己的身份,照理来说这张洪义未入军中时,只是营州一个小小的杀猪匠罢了,叶世子也曾打听过他身份,这妇人能嫁他,出身并不高,又怎么会认得自己?
想起脑海中那股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再听到百合此时一口唤出的自己的名字,叶世子一下子就惊呆了。
被一个女人挑落下马,且被她用那种漫不经心的口吻唤出自己名字时,又看她坐在高头大马之上盯着自己看,叶世子心头涌出一股受辱的感觉,他情不自禁的问了一句,百合身旁那将士已经忍耐不得,跳下马来一把将他脸上蒙着脸的巾布撕开了。
叶世子那张俊美冷漠的面庞出现在众人面前,虽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是强行维持着脸上的寒霜,可脖子上遭几把大刀架住,他眉宇间的傲气依旧是被几分惶恐不安与狼狈替代了。
“竟然真是的你!”那将士看到叶世子的脸,大受刺激,手里抓着蒙脸的黑布,有些不敢置信的喊了一句。
“哼!”叶世子此时身份暴露,双眼眯了眯,原本拿刀架他脖子的人,此时发现他的身份,投鼠忌器,下意识的都将长刀抽离了几分。
我的盖世英雄(三十三)
“到底怎么回事?”原本以为这群劫杀百合的人绝不可能是叶世子的,百合在喊出他身份时,那首领还曾驳斥,此时证据摆在众人面前,活下来的人都蔫了。
皇帝向邓知州借兵平反,此时他的心腹爱将却埋伏在此地诛杀邓知州手上的人,那将士脸上露出怔忡之色,百合冷笑了一声:
“我猜,叶世子此举,应该是为了邓知州了。”她这话一说完,原本一脸冷色的叶世子眉头就皱了皱,仿佛被踩到了痛脚般,刚要挣扎,却又被人一把按到了地上,他紧紧的抿着嘴唇,额头发丝间沁出大量冷汗,又大声问了一句:“你究竟是谁?”
“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众人这会儿没人理睬叶世子的问话,反倒听百合话音一落,都不由自主的向她询问了起来。
百合好歹也经历过许多任务,阴谋诡计不一定玩得比别人精通,可如今这事情一环扣一环的摆在她面前,她却并不难猜出。
新皇是个什么样的人,从当初他登位便开始秋后算账便能看得出来了,攻于心计且又心狠手辣,他如今内忧外患,外有楼兰等部族虎视眈眈,内有废太子余部让他寝食难安,最重要的,是经历废太子意图谋反,新帝发现了自己无兵可用的窘况,必会不甘心如此的。
“据我所知,京城之内,除直属于皇上的亲卫之外,期门羽林两军各有士兵约五千人马,大齐共有六个知州,兵力共约五十五万,可是这些兵力,却都分散于各知州手中,皇帝碰不着,摸不到,每年却要拨大量军饷前往这六大知州手中,银子、米粮。皇帝怎么甘心哪?”手中没有人马,就好似万兽之王的老虎失去了爪牙,虽然仍空守着一个帝王宝座,可若是没有兵权。得了一个皇帝称号,不过也只是一个唬人的纸老虎罢了。
皇帝年轻而野心磅礴,不甘受制于人,必定会想办法解决这一困境。
尤其是此次废太子造反,估计越发会让当日突然登上王位的越王反复思量了。
“堂堂皇帝。却要向手下借兵,估计皇上心中,肯定肯定是不甘的。”百合伸手趴在马脖子上,伸手摸了摸那柔软的鬓毛,马鼻子中打了个响嚏,叶世子此时脸色就更加难看了。
“邓大人忠于皇上,且又对张洪义爱才有加,他愿借兵给皇上平反,一来是为了大齐江山社稷,二来也是为了张洪义这个干儿子往后飞黄腾达。可皇上为了借兵,当日好听的话随口那么一溜就说出去了,心中必定是会恨邓大人,认为他借机要挟,大齐六个知州已成皇帝心腹大患,他又怎么会还答应从自己眼皮子底下,多出一个知州来,威胁他的王位呢?”百合微笑着,周围一群人听到这儿,脸色都变了。叶世子紧咬着牙,浑身绷得僵硬,又问了一句:“你究竟是谁?”
百合没有理睬他:“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皇上借邓知州兵力平反。也怕他日张洪义成为知州之后与邓大人同气连枝,他想要废除六大知州,将兵权集中到自己手上,可惜皇上手中无权,六大知州又各成气候,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张洪义手中这四万精兵了。”她说到这儿,一群将士哪儿心中还有不明白的,个个都觉得后背发寒,叶世子面如金纸,此时眼中再也找不到丝毫名门贵阀的傲气与冷漠,反倒变得有些惊慌了。
“张洪义一个营州横空冒出的小人物,无父无母,哪有什么弱点呢?无非就是我这个他买回家的媳妇儿了。”百合说到这儿,顿了顿:“张洪义那傻子一面为皇上平反叛乱,估计还做着往后成为一方州牧的美梦,另一头皇上稳住他,派叶世子将我挟持,想要夺他手中兵权。想必他看重我,皇上这样的人物,要想从他嘴中套得话,肯定也是轻而易举的。叶世子拿我做饵,若张洪义上了当,正好接收他四万兵马,杀回营州,趁邓知州不备,夺他兵权,收复那八万兵马。若是营州一旦拿下,五大知州依个击破,想必皇上心中是有盘算的,至于究竟是什么样的盘算,我一个小妇人,就不得而知了。”
剧情中叶世子是在几年之后才出现在营州里的,百合这会儿也明白过来了,应该是剧情中压根儿张洪义没有像现在这样横插一脚,他没有入军,仍是在营州当了个普通的杀猪匠。
“叶世子当日匆匆进入营州城,恐怕也是因为邓知州爱才若渴,当年他曾想收你为义子,并应该说过某些可赠你兵力之话。”百合说完,叶世子的脸色顿时就变了,那护送她的将士没出声,可表情却有些难看,手都按到了腰间长刀上:“不错,当日大人确实曾说过,若叶世子并非候府出身,这样的人才,他必会收到麾下爱惜有加,可惜叶世子出身候门,又哪儿用得着他来提拨?”
若得邓知州爱护,那么叶世子极有可能会跟张洪义一般,今日得邓知州赠兵,说不定他日也能自成气候。
“正是因为有邓大人这一番话,所以早些年皇上与叶世子肯定是不着急的。”皇帝知道邓知州性格,因此邓知州在几大知州之中实力最为强大,可因为他性格好琢磨,反倒是最好对付的,因此剧情中皇帝第一个对付的肯定不是邓知州,而应该是旁人。
正是因为如此,剧情里的张洪义没有突然出现,也没有被邓知州收为义子,所以叶世子是在几年之后才前往营州的,恐怕前往营州那会儿,为的就是邓知州手中的人马。至于百合猜得对不对,此时已经不重要了,剧情中的原主并不关心这些国家大事儿,她目光只放在儿女情长上,见到叶世子便只想起昔日那些过往的恩怨罢了,后又不甘如蝼蚁般的死去,又哪儿知道这许多?
“但因为张洪义突然被邓知州收为义子,十几万人马分了四万到他手上,邓知州手中剩余兵力十万不足,这锅汤被分干净了,以后还能再有叶世子的?”百合笑了笑,目光就落到了叶世子身上了:“所以皇上才着了急,想要先向邓知州下手吧?”她一双杏仁似的眼睛与叶世子那细长的眉眼对上,目光中还带着笑意,笑起来时眼睛下方露出卧蚕,似是在哪儿见过,却无论叶世子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了。
“你…”
“叶世子还是想问我是谁吗?”百合歪了歪脑袋,像是知道了叶世子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一般,叹了口气:“说来真是有些不好意思,容易让你见笑,昔日周家的故人,那个被抄的昌伯候府中,曾跟你有过婚约的周氏就是我了,叶世子贵人多忘事,恐怕早已经不记得了吧?”百合说到这儿,忍不住就笑了起来,叶世子一听这话,如遭雷击,整个人都傻了。
她这样痛快的说出自己的身份,没有推三阻四的隐隐藏藏,她笑着将话说完,叶世子目瞪口呆,盯着她的那张脸看,再也说不出话来。
是了,难怪她能一口叫出自己的身份,一个营州城普通的妇人,竟然知道他是谁,竟然能认识他。一开始时叶世子还有些疑惑,此时竟然半点儿都不觉得意外了。
这张脸,仔细看来确确实实是有些印象的,之前隐约觉得有些熟悉,总觉得好像在哪儿看到过,可是并没有往那方面联想,所以从未猜想过她可能是出身周家,也许他应该那样想过的,可是他太自信了,他潜意识里压根儿不觉得自己不要的女人,周家那个闺阁之中娇养长大的女儿,竟会在被发落之后甘愿嫁给一个屠夫,并且养得那样好吧。
他总以为周氏是活不了的,当初周家被抄发送流放那一日,他曾为皇上办事儿回来看到过一眼,那个以前在他心里半点儿没留下印象的周氏穿着一身灰白的囚衣,披散着头发,那单薄的身形一看就是熬不下去的,营州那个地方他呆过,她这样的大家闺秀,甚至可能活不到营州的地盘上。
以前周氏这个自己名义上未来夫人的印象,在他心里最多也就是穿着一身漂亮的衣裙,一副贤淑贞静的模样,当日周氏给他留下的印象,与京中其他贵女差不多,况且他并未将她装进心里,因为在两人订婚之初,当时未登位的越王就跟他说过了,他未来的妻子不会是她,叶家早为他务色了更加适合的人选,当日叶候爷答应与周氏结亲,只不过是在麻痹太子注意力罢了。他心中那个似木头人一般的前未婚妻,在当日看到她着囚衣的样子,就已经被抹去了,注意不会再有交集的人,他记来干什么?
当日在营州遇到时,觉得她有些眼熟,却怎么也跟印象中那样苍白瘦弱,稍有几分姿色却并不能让他停留下脚步的女人联系到一起。
我的盖世英雄(三十四)
此时百合含着笑意趴在自己的马上,她穿着一身普通的布衣裙,一头长发松松垮垮挽着,没有以前那繁复的鬓钗风华,没有华衣的妆点,却反倒看着比以前让人印象更深刻,叶世子说不出话来,他没有料到,当日他高头大马之上,看她被羁押看管,自己冷眼旁观。不出的感觉来。
这个妇人曾是他不要的,此时却被人当成珠宝一般对着。张洪义这个他曾看不起的莽夫,却抢了本该属于他的邓知州的喜爱不说,如今捡着他不要的女人,却是这样宠着,甚至任她爬到他头上作威作福的,哪怕当着一干手下的面,他脸不要了也哄她开心。
叶世子看到百合打了张洪义时,她分明嘴角边是带着笑意的。
这一刻他自个儿都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样的感受,喜欢肯定是谈不上的,最多也有些不甘心罢了,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又天性聪明,照理来说该当是个人生赢家,可如今碰上了这对上不得台面的夫妇,两人打骂嬉笑间,却仿佛让叶世子浑身都不舒服了。
帐篷里张洪义衣裳被扯了下来,一条刀伤自他左侧肩胛骨斜着直划到了右侧腰腹之下,那捆着的麻布上血迹还没有干透,刚刚张洪义起身走动,这会儿伤口又裂开了,他脸色有些发白,可却像是感觉不到身体的疼似的,只盯着百合傻笑。
“看什么”百合一巴掌拍到他脸上,啪的一声,他嘿嘿笑了两声,伸手揉了揉脸颊,又将另一侧脸凑了过去:
“再打一下。”
两人分开了这些年时间,他平时做梦都总感觉她像是在自己身边似的。仿佛脸上的巴掌声响起时,心中酸酸甜甜的感觉压过了身体上的疼,他一双瞳孔中只映出百合的影子。就再也装下其他。
头一回听到有人挨了打还要求要再被打一下的,百合如他所愿,又一巴掌打在他脸上,他舔了舔嘴唇,盯着百合看了半晌,突然咧嘴大笑,不顾她的挣扎,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死死抱紧了。
“发的什么疯”百合在看到他伤口时,其实就并不敢大力的挣扎,张洪义将下巴搁在她头。目光却开始在帐篷里溜达,她看到一旁架子上挂着的盔甲,除此之外还有一对板斧也挂着,她起身去拿,张洪义还跟在后头咧嘴笑,这姑娘打人不疼,一般打了他,他还得自个儿将肉多的地方凑过去给她打,知道拿东西也好,免得打了手还疼。她自己不觉得。张洪义却记得有一回她打了自己,那手心都发红了,自个儿没感觉,倒将他心疼了好久。那会儿他傻不知道怎么回事。还当自己是出了问题。明明疼的该是她,倒是他来替她疼,后来才知道入骨相思。只是那时的他不知罢了。
他看百合去提斧子,还在笑:“小心别落下来砸了脚,等下哭鼻子可不怪我了。”
张洪义天生神力惊人,那斧头也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每柄重达好几十斤,一般人提一把都沉,她一个姑娘家又哪儿拧得动
可下一刻,张洪义就看到百合将那一支明晃晃的斧头提了起来,那板斧钢刃上映出她半张侧脸,她双手将纯钢打造的斧柄抓住就朝他追过来,显然刚刚将人给撩拨火了。张洪义一看到这情景,吓得赶紧撩了帘子出去:“简直没有王法了,平时打就算了,现在竟然提斧头了,一点儿规矩都没有,看我好欺负,就时常打我”百合手中斧头明晃晃的抖了两下,张洪义嘴角抖了抖,下意识的伸出双手要去捧,也不敢躲了,深怕她一个抓不稳,那斧头掉落下来,锋利无比,恐怕能将她脚掌给切了。
他自个儿身上还带着伤,倒并不觉得有多疼,可一想到她若是伤了皮儿流了血,心头却开始紧张担忧了,原本想要躲的,此时脚步却本能的飞快朝她跑去,嘴中连声的哄:
“祖宗,不能玩这个啊,若是掉下来切不掉你的脚,砸到也要骨头裂开了,这东西危险,可不能碰的。”
他语气哄孩子似的,伸手将斧头夺过来,任由百合瞪他,直到将斧头挂好,还觉得有些不安心,将人拉得远远的才作罢。
“张洪义,你当我傻,偷人还要将姓叶的带回来了”百合拧了他一把,他哎哎的叫着,又不肯放手,百合知道他刚刚那话只是故意说的,却仍是拧了他耳朵,将气出了,才将今日一大早的事儿说了。
一开始张洪义还嘻皮笑脸的,可听她一说完,脸色却变了,他坐直了身体,揉了揉被百合抓得发红的耳朵,眉头皱了起来:
“皇帝想夺我义父的兵权”他声音压低了些,牙齿咬得咯咯作响:“还想拿你来威胁我这狗东西,早知道老子昨天便该联合废太子,反了他”他越说越是火大,伸手一巴掌拍到了自己大腿上,也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间冷笑出声来:“真是心眼儿比那筛子还多,老子倒险些真被他拿住痛脚了”
营州的人,尤其是像张洪义这样身为罪奴之后的,对于皇帝的忠诚显然不如大齐那些被养得似鹌鹑般温顺的百姓的。营州那片儿地方,自建朝以来就是一个感受不到皇恩浩荡的地方,那里的民众对于朝廷的归属感并不强,张洪义之所以为皇帝平乱,一来是奔着他自个儿的前程,二来纯粹只是为了邓知州的知遇之恩罢了。
可此时皇帝如此算计他,他对皇帝并没有那么忠心不二,也没有受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念头洗脑,自然会将反了皇帝的话脱口而出了。
这话若是几年前他说起,当然是天方夜谭一般,可现在不同了。
现在他手中有精兵四万,哪怕就是昨日与废太子的交战折损了一些人马,可他仍有三万多精兵,京都守备最多两万人马,此时若是他要攻入京中,也不是不可能的。皇帝哪怕就是想要召六大州牧进京护驾,可等那些人入京,皇帝的尸骨恐怕都已经僵硬了。未完待续。。
我的盖世英雄(完)
原本他参军入伍,就是为了娶妻生子,就是为了以后给媳妇儿好的生活,给以后儿孙挣份家业下来,并没有什么为国尽忠的伟大目标与理想,现在皇帝的所做所为,让人向百合下手,尤其还是让叶世子出手,这一举动就像是触到了他逆鳞一般的,张洪义开始令人使京中开城门,以便供他大军入内。
废太子的余部才刚被收拾了,这会儿朝廷哪里敢让他这些士兵入驻城中,城里的人一旦拒绝,张洪义也是个胆大包天的浑人,不理城头上的威胁,竟然开始下令攻城了。
皇帝实在没想到张洪义行事如此没有章法,人都蒙了。京城里的守士侍卫原本几天前因为废太子等人的围城,早就已经疲惫不堪,此时张洪义的队伍一强攻,城墙上的人都慌了,等到城门告破,他领兵冲进城中时,城里乱成一锅粥般,尖叫声与哭喊四处可闻了,许多发疯的百姓往城外冲,却还没出城又被堵了回来。
先分散军中两万人马将京城皇帝的亲卫军拿下,张洪义亲自领兵将京城里扫荡了一圈儿,所到之处家家户户房门紧闭,以往热闹的京城,此时安静得仿佛一座死城般。
叶世子被捆在后方的马匹上,一张昔日高傲冷漠的俊脸此时说不出的狼狈与灰暗,张洪义转了一圈儿,才拍马回来问百合:“南平候府在哪儿?”大军进城之后他就让人抢一辆马车,让百合坐了进去,此时听他开口问话,百合掀了车窗帘子,就看到他一脸的严肃之色,不知之前是不是经历了一场权力的搏斗,他额头还有些汗珠没抹去:
“老子转了两圈都没看见,这京城太大了,不像营州那个地方,出门儿便能让人认准了。”这里左一个胡同一个拐角的。每个地方都像是一样的,他开始还强绷着,后面就忍不住了,骂骂咧咧的。
后头马匹上被捆得如粽子一般的叶世子听他问叶府所在的位置。脸色有些发白:
“张洪义,你不要倔了,你这是造反,往后邓练先也保不了你!”张洪义胆子太大了,做事儿又是冲动不顾后果的。这会儿连强闯入城的事儿都敢干了,若是别人恐怕还会犹豫一番,害怕背上了反贼的名,可他好像什么都不在意。
直到此时他问起叶府的位置,叶世子才想起家中的父母长辈,想起了家中的妻子。
他这短短一生之中曾因为越王登位之后清算旧账的原因,曾看过新皇抄家灭族,甚至还曾助新帝抄过好几家,对于世家名门更新替代,早就应该已经看得多麻木了。
可是现在不一样。以前死的是别人,现在轮到了自己。张洪义这个无法无天的浑账东西,连城门都敢破,说起叶家时咬牙切齿的,一副要叶家人性命的样子,叶世子真的很怕他对自己的家人不利。
直到此时他才开始有些后悔,他后悔自已当日太过自信,皇帝在给他发派任务时,他从未曾想过自己会有失败的可能,所以导致自己落得这样的结局。
张洪义这个人实在无法无天。叶世子此时人都慌了,他想要保住叶家,可这会儿自己都已成为阶下囚,要想保住叶家的念头。自然就是天方夜谭而已。此时唯一还能制得住张洪义的,估计就是当日那个他曾看不上眼的周百合了。叶世子还在想着自己要用什么样的方法将张洪义吓住,他认为张洪义不过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汉罢了,心中怕的就是他硬来蛮干,若是能想个方儿治他,找到了他的弱点。那么这样一个人,也不过空有蛮力的匹夫,不足为惧了。
“如今你也有妻儿,邓练先对你不薄,借你精兵四万,你竟犯上作乱,不怕他日皇帝怪罪下来,你死不打紧,连累…”叶世子心中还在想自己要如何将张洪义弱点试探出,却不料这话一说出口,张洪义冷笑了一声,冲百合眨了眨眼睛,挽在他腕间的鞭子被他一抖,那鞭子在空中划出一个圆圈,带起音爆,下一刻叶世子只看到鞭影朝自己脸上抽来,他大惊失色想躲,可此时被捆在马背上,又哪儿躲得脱?
叶世子表情狰狞仰了脸要躲,可惜避开了脸上的灾祸,那鞭尾却仍沾在了他右侧锁骨。开始他只觉得身上酸麻难忍,那鞭上像是抹了油辣子般,火辣辣的,紧接着身体开始本能的打起摆子,那股最初的麻木过后,钻心的疼让他脖子上青筋都跳起来了。
他甚至控制不住的双腿开始打起摆子,身体卷曲在马背上,痛得直不起身来了。
“吓唬我?老子从小可不是吓大的!不该你说话时,就给我闭嘴,你这小瘪三儿,老子早想打你了!”他手一抖,将鞭子收了回去,一张粗矿的面庞上还带着痞里痞气的笑容:“当日我那好兄弟拜你多加照顾,如今坟头的草已经有齐人高了,你这狗东西吃香的喝辣的,话倒还挺多?”他动了动手,叶世子看到他的举动,双腿一下子将马匹夹紧了。
那疼痛似附骨之蛆,让他忍得后背心冷汗都沁出来了,身上汗毛倒竖。叶世子出身世家名门,何时曾吃过这样的苦?他听张洪义嘴中不干不净的骂着,心里受辱,嘴上却不敢吭声了,这个人就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行事全无章法,别说这会儿惹恼了他打人,恐怕再说下去,他就是将自己当场砍杀了,哪怕最后皇帝能为自己报仇,又哪儿能再使自己起死回生?
“一鞭子你就受不了了?老子那兄弟当初可是足足挨了二三十下,狗东西,今日若不是大爷有正事儿要办,当场就将你那项上人头给削了!”他原本就是营州一个地痞无赖,浑不吝的角色,对兄弟他有情有义,有自己的女人他百般爱护,可不代表他对于别人也是会一样讲道义明事理的。
张洪义骂完,看叶世子强忍着疼,不敢出声了,这才冷笑了一声,在面对百合时。又换了副模样,小心翼翼的将头弯过去了,‘嘿嘿’的笑:
“媳妇儿,指路!当日这姓叶的狗东西瞧不上你。我要让他看看,他错过了什么。咱们在叶府中举行婚事儿,让叶家那帮不长眼的给咱置办喜堂,当日你该有什么,我想他们最清楚。”他记着百合所说的周家被抄了之后她被赶出京中。张洪义大字不识一个,对于礼仪规矩也不见得能懂,他说不出动人好听的话来哄百合,可他疼媳妇儿的心不比人家少许多。
他不会的规矩,别人会,大不了捆了叶家人帮他来操持婚礼就是了。虽说当日正是因为有周家被抄,原主被流放,才有他认识了百合的经过,可张洪义心中却只记得昔日周大郎给百合带来的耻辱,他想要让世人看看。自己的女人不比任何人差,百合他没想过要让给任何人,却不能让人将她看轻了。
当日的她原本该嫁进叶家,她没嫁进去,那么自己抢了叶家来给她圆一场婚事,正好两人把喜事办了。
刚刚骂叶世子时,他嘴舌还挺伶俐的,可这会儿一对上百合,便只知傻笑,什么话都说不大利索了。他将话一说出口。才恍然察觉自己的话说得好像有些不对,慌忙又解释:
“不是说你嫁进叶家,是嫁给我的,只是拿叶家的府邸给咱们做新房就是了…”他想要替百合出口气。讨回一个公道,虽说行为方式似孩子一般有些幼稚,可他的心意却无庸置疑的。
百合点了点头,眉头轻轻皱了皱,张洪义激动时话有些说不大清楚,可她却明白他的意思了。她指了叶家的府邸。一行人朝叶家冲去,众人如狼似虎的踹开叶家大门时,在叶家人的尖叫声中,一干叶家的家丁下人被捆了起来扔到一旁,打了个半死,唉唉叫着。
而婆子丫环等则是照张洪义的吩咐,开始在叶家里催办喜事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叶家众人心中忐忑不安时,却还得被逼着笑着,屋门外被挂出了大红的灯笼,一群绣娘紧赶着替百合准备嫁衣等物。
短短几个时辰,闹得叶家鸡飞狗跳的。
叶家的主宅此时被张罗成喜堂,外头天色暗了,穿着一身龙袍,脸色有些勉强的年轻皇帝双手握拳,搁在大腿上,胸膛不住起伏。
张洪义派人将他从宫中拉出,又让他写了圣旨赐婚,此时皇帝的尊严被这样一个匹夫践踏,皇帝心中的怒火自然是可想而知的。可他偏偏还不能表现出半分,哪怕此时已经急怒攻心,却依旧得挤出笑容。
“媳妇儿,当初答应你的,要媒聘过礼,这会儿看来是不成了,好在正好咱们是在京中,原本我想慢慢来的,可偏偏有些人喜欢无事生非,只有委屈你了!差你的,往后你男人千百倍来补!”张洪义穿着一身临时赶制出来的大红袍子,底下不知穿了什么,胀鼓鼓的。
被布置成喜堂的大厅里,此时静悄悄的,除了红烛燃烧时偶尔爆开的小火花之外,就只能听到张洪义的声音了,众人大气都不敢出,他咧着嘴看着百合看,目光柔和。
外间站满了披着盔甲的士兵,将整座叶府围得水泄不通,被迫被请来观礼的京中权贵们,此时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没人敢发出半点儿声响来。
“这些年,委屈你了,我姓张的这辈子原本只想窝在营州,一辈子杀猪吃肉,偶尔能得酒喝便已经心满意足,从未想过能娶大家闺秀,旁人看不起我,唯有你对我从未露出过鄙夷之色。”人人都惧怕他,当成毒蛇猛兽一般,只有她拿自己当成普通人似的,喜欢时的温声软语,不高兴时的怒骂打闹,陆六死时她温柔的抱着自己不出声,生平头一次有人注意到他衣裳小了。
全是些小事儿,可他桩桩件件都记心里,此时回想起来,目光不由更加柔和。
他想说的话很多,可此时喜堂之上,他又不想要说给这些人听了,他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的跟她说。
张洪义抹了一把脸,手有些笨拙的伸出去替她整理衣冠。这手握着两柄上百斤重的斧头时不颤不抖,可此时替她整一下凤冠,那指尖却颤得别人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好了。不多说废话了,快些叫礼吧!”
他冷不妨开口,司仪吓了一大跳,回过神来说了几句吉祥话。才开始唱念,说到拜父母时,张洪义皱了皱眉头:
“父母早已过世,省了吧。”
拜天地父母,这是自古以来婚事的传统。哪儿有省了的道理?那唱礼的人脸色有些发白,看了一旁高坐在正中的年轻皇帝,小声道:
“不如拜皇上也成的…”他这话音一落,张洪义冷笑了一声,那目光似刀子般:“拜皇帝?我媳妇儿的响头我都还没受着,皇帝能受得起?”他此时也横了心,反正这淌水不淌也淌了,这脚不湿也湿了,进城名义上就已经是反了皇帝,他也用不着再装那贞洁大臣的样儿了。话一说完,他这煞星般的模样吓得那唱礼的脸色发白,众人遇到他这魔头,个个不敢张声。
皇帝气得肝都疼了,却咬紧了牙关不敢开口。
人群中百合倒是最冷静的,她抬起头:“张洪义,你还想要我给你叩响头了?”
“那是不敢的。”刚刚他还凶神恶煞的,一下子却如巴儿狗般,点头哈腰的:“我给你叩,不是怕你膝盖叩疼了。回头又怪我?”
这样多人面前,他倒是半点儿面皮也不要了,百合心里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张洪义惯来就是好脸面的。以往被她追打着,在兄弟们面前却是绝不肯低头认错的,反倒会将声音喊得极大,此时却反常的开口这样哄她,倒像是有什么事儿要发生似的。
那眼皮不停的跳,还有些心神不安。他像是想要婚礼匆匆完成一般,百合忍了心中古怪的感觉,哼了一声。张洪义松了口气,伸手将她死死握住了,又示意婚礼继续。
不用拜天地君师父母,便只剩了夫妻交拜。
“夫妻恩爱,一鞠躬。”
“百年好合,再鞠躬。”
“早生贵子,三鞠躬。”那唱礼的还害怕张洪义拿眼刀瞪他,这会儿战战兢兢的将话念完:“天上牛郎会织女,地上才子配佳人。今日两家结秦晋,荣华富贵万年长。”
张洪义笑了两声:“不是才子,照样娶着了佳人。”
此时原该再行结发之礼的,侍女甚至已经端了剪刀呈上,外头却有人来喊:“报!”
营州大急,皇帝早在几日前令叶世子伏击百合的时候,就已经联合了其余两个州牧,准备攻打邓知州了。皇帝一向做两手准备,当日发现自己手中无兵可用,痛定思痛的情况下,他决定削六大知州手中兵权,他选定了邓知州作为首个下刀对象,邓知州在几个知州之中实力最强,原本是最不易对付。
可邓知州借了张洪义四万兵马,手中只剩了十万人左右,他还得分一些镇守高昌,若是此时打他,再合适不过。他说过了两个知州联手,此时恐怕营州已经遭围了。
张洪义看也没看那侍女呈上来的剪子,突然冲百合咧嘴一笑:
“媳妇儿,义父对我恩重如山,营州城里我那几个不争气的兄弟还守着,当日我曾跟他们有言在先,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你男人不能忘恩负义。欠你的,往后来还。这未成的礼,我回来办,你还没说过想要嫁我,不过若是我回来,不管你应不应,你都是我的了。”
他一面说着,一面伸手去扯自己身上的衣裳,嘴里大声吩咐:“将叶家一干人等推出去砍了,带上皇帝往西走!”
叶家里哀嚎怒骂声一片,他却充耳不闻,百合安静的看他将身上的红色喜袍扯下来了,露出里面青色的袄子,他好像早料到这一刻了,袄子外还套了锁子甲:“我留一万兵力给你,放心,为首的将士是我信得过的,我若是回来,你这丫头一世逃不脱,若是,”他说到这儿,眉头皱了皱,转身要往外走:“若是回不来,你找个人,改嫁了吧。”
这一趟离开,恐怕他心头也是有预感的。他明明可以等一会儿圆了房再走,可他应该是有某些感觉,不想祸害了她。
百合嘴角勾了勾,心里却有些酸酸楚楚的。张洪义这个人外表大大咧咧,看似不讲理,可若是能得他放在心上,他必会以命相报的。
士为知已者死,邓知州对他有知遇之恩。如今邓知州有难,明知营州此时是龙潭虎穴,明明他可以领着四万兵马,过上很好的生活,偏偏他还是义无反顾要往里头蹦。
“张洪义,你要死了,我就带着你这一万兵马改嫁,你的媳妇儿别人睡,你拿命挣的银子别人花,你攒下的家业。可就让别人的子孙继承了。”百合斯条慢理整自己的凤冠,原本已经快要出门的张洪义听了她这话,却是恨恨的转过身来,大踏步朝她跑来,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有些气恼:
“你这婆娘,就是爱气我!嘴里就不会像别人家的娘们儿,说些好听的。我不准你改嫁,哪怕我死了,你也得给我守着!”
开始他还想装大度。可一想到她说的,心头却似猫爪乱抓:
“我死了你给我守着,我在黄泉路那头等你,大不了。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再来娶你,续了这前缘也就是了。”他说来说去,还是要走,百合最终没能将他留得下。
这样倒也是好的。否则真的两人若成了亲,她拿什么跟人圆房?张洪义应该感觉到了,所以他挑在这个时候离开,留下了一万兵马。
叶家人被他尽数杀了个干净,京中的珠宝他抢掠了大半,让人护住她守在京中。
他这一趟领兵赶往营州,两个月后,营州叛乱被平,他挟天子令知州,新帝驾崩于营州大乱中,邓知州胜出。
邓知州称帝,两个作乱的知州反乱称帝,其余三大知州在邓练先强横的实力面前臣服。
邓氏的军队护送着邓练先进京时,王三进了昔日的叶府,他送来一把沾血的梳子,一件破了青袄。
“大哥说,让嫂嫂自己看着办。”
张洪义原本就受了伤,带伤赶往营州,那伤势本来就恶化了,他得邓知州知遇之恩,早就做好了拿命来还他情义的准备了。他奋勇杀敌,领三万人马救邓知州于危难之中,可惜最后仍落了个马革裹尸的结局。
那缠了大团头发的木梳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应该是被人常摸,边沿上有些地方都磨得发光发亮了,当日未完成的结发之义,其实在他心头,早就是已经完成的了。